两人一个俊美冷冽,一个妩媚优雅,在船舷海风中并肩而立,喁喁私语,宛若神仙眷侣,在甲板上的乘客纷纷投以羡慕目光,自是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的。

  到了比萨港之后,还没去见斜塔,两人已经爆发了一次罕见的争执。

  本来两个人相处是很容易有意见不合的,但是金墨和杜随之间却甚少有这种情况,一方面金墨对于去哪里,怎么安排,做什么都没什么意见,连陪杜随逛一天街都无所谓;另一方面杜随对金墨颇为忌惮,他要偶尔说做什么也不敢不应。但是这一次情况却很特殊。

  金墨觉得罗马是教廷所在,没什么黑暗生物,也抓不到什么妖魔来果腹,就不想去罗马,连带佛罗伦萨也不想去,而威尼斯确实是有很多传说的地方,可能有魔物聚集,便要直接去威尼斯。杜随却非要去罗马和佛罗伦萨不可,这两个城市是她至爱,也是此次度假的重点期盼,决不肯放弃。

  两人倒也没争几句,就决定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杜随出国前给金墨申请了一张副卡,这下派上用场了。

  金墨当天就离开了比萨,杜随也去了近在咫尺的佛罗伦萨,在她看来,整个托斯卡纳都是一种天堂,虽然是第二次来,却也不能掩饰心中的欣喜。

  三个月来第一次和金墨分开行动,感觉又是另一番滋味,一时竟不知是抢先去看她久违的“日,暮,晨,昏”,是品尝来之不易的短暂自由,还是趁此机会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和金墨的关系,确定未来战略走向。

  不过稍微一冷静,还是知道她要做的事:来此的主要目的,想法子和乞丐道人联系,趁着现在金墨不在,要赶紧行动。

  杜随在佛罗伦萨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秀丽的小旅馆住下时,天已经快要黑了。这家旅馆杜随并不陌生,两年前第一次来就住这里,两年以来连装饰都没有少变,胖胖的老板娘还是一样笑眯眯的,英语和法语说得一样蹩脚。

  杜随推开窗,外面是狭窄的街道,有一家宠物澡堂门口一溜小狗在等着主人接它们回家;人声有点喧哗,充满生活气息;鼻子里充满底下小摊上飘出的华夫饼的暖暖甜香。

  杜随在窗前写字台前坐下,桌子和高背椅都很简单破旧,黑色,应该是榉木制的,感觉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没有任何雕饰和花纹。这家旅馆提供的便签纸是一种羊皮纸的仿制品,笔是货真价实的羽毛笔,杜随拿起笔来,洋洋洒洒,情意殷殷,诚诚恳恳地写了一封信给乞丐道人,说明这几个月的情形,强调血圣兽此次复出无意于天下,也不想祸乱苍生,请他从中斡旋。又仿佛不经意地提了金墨的强大恐怖的实力,加上一句“以我愚见,实无必要作此不必要之牺牲,使我道已经式微之力量蒙受毁灭性打击”。此后又用了两页纸赞扬程氏兄妹,说他们不愧是峨嵋培育出的精英,然后对他们的双剑被毁表示惋惜,如有可能,自己愿意私下以一些东西补偿。

  当然,这补偿还是着落在金墨身上,比如说,下次再有什么猎物献的内丹,或是体内的异珍,好像这头龙孵出来,不妨把它的角呀,牙呀,皮呀之类的送点给他们。总之不使金墨知道就是了。

  信写好之后,杜随画起当初乞丐道人最后教给她的一道传行符,用来跟他联系,但是此符只能用三次,乞丐道人曾嘱她慎用,至今一次也没用过,都有些忘了。

  有人说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这话真是一点不差。在街上漫步,五步之内必有值得一看的古迹,这样一个小小的城市,在文艺复兴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才,除了得天独厚,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仅见的奇迹。

  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山的深婉精丽,往往更加注重生命中更为渺小的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罗马变成了太过沉重和空旷的美,而佛罗伦萨,反倒更能体现生命的精致和丰富。

  而她此时的追求,确实已经从生命的高度和广阔变成了精致和丰富了。这也标志着我们杜随大小姐成为一个彻底的世俗之人。

  在佛罗伦萨的第七天,杜随还一点没有动身去罗马的意思,她甚至想把余下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快傍晚的时候,突然记起今天是大年三十,曾经在国外长期待过的人对于节日都会不太敏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人家的圣诞节是家庭团聚,没你外乡人什么事,充其量是被邀去做客,当一个旁观者;至于说像中国新年,你一个人在国外,压根儿没那个气氛,连公司都上班,又有什么心思庆祝了?

  今天杜随又是一个人,打了越洋电话给父母,杜随不想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便走上了街头。

  街头自然也和平时一样,佛罗伦萨虽然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一样有华侨这个种群存在,但是数目并不足以使他们像巴黎伦敦这样的地方的中国城一样舞龙舞狮大肆庆祝。

  杜随看着街边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当地女子,拎着大包小包,在费劲的掏钱给孩子买街边的烤栗子吃。那女人还很有风韵,脸上神色间虽然也有烦恼,却还是掩不住平静和满足,两个孩子穿得厚厚的,帽子围巾全副装备,一边搓着冻红的小手,一面一脸渴望盯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栗子。

  在这样的冬季的近晚薄暮,这场景真是使人除了温暖找不到别的形容。而那厢的温暖自然更可叠显这边的孤清冷寂。

  杜随有点落寞地微笑了一下,漂泊这么多年,有时免不了会有这种低落的时候,忽然间不再知道哪里是故乡,如何才能有一个家?

  这自然也不能怨谁,现代人面临过多的选择,自是不免时时迷茫。

  古代盲婚盲嫁,听到现代的男女耳中,简直是毛骨悚然,其实这样与一个不大熟的人终老,其不幸福的比例也并不比现代人高,究其原因,就是没什么选择和迷茫的机会。说到底特别次和特别优秀的人都是罕见的,年龄背景相当的异性,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生理缺陷,日久生情也是很容易的事。

  胡思乱想间,不觉已经走了两个小时,来到了著名的大卫像附近,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杜随除了心悦诚服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相较于摩西和PIETA,甚至是未完成的日暮晨昏,她倒并不觉得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雕像更加出色。可能是本来就对圣经里的这个原型没有认同感,当然,也不排除杜随天生对完美就有排斥的可能性。

  现在树立在这里的是个仿制品,为防风雨和污染侵蚀,真品被细心收藏了。杜随有点累,在旁边广场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金墨在威尼斯做什么呢?

  杜随有一点点想他,不过他在也不能派遣这寂寥罢,他大概不会为了新年来伤春悲秋的,节日对他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事。这一点与自己不会有共鸣。

  毕竟是妖魔,终究不是同类,很多时候就有这样的隔阂,不过不要紧,有这些缺点才好,自己才不会爱上他。

  可是,他前十五年也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度过的,那是怎样的情形呢?过年也很热闹吧?也有压岁钱吧?也守岁吧?

  他会不会也有点落寞呢?会不会偶尔也想他爹妈?

  这样无意识的闲晃到十一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杜随才惊觉应该回旅馆了。

  从这里回旅馆步行要半小时,出于心境,杜随不愿打的,这深夜在无人的街上步行,看路灯明灭,很是凄清,又在心中升起一种隐约的温暖的希望,好像盼望下一盏橘黄灯火就是自家的窗,最好窗前灯下还有人在等。

  金墨会不会此时就已回来了呢?恰好正在异国的旅馆里陌生的灯下等我?

  杜随想到这里不由笑了,自己怎么也效这小儿女态,做这样的幻想?

  这样独自前行,走过大街,弯进一条小街,更是冷清了,不要说人,连路灯都变得稀疏昏暗。

  杜随突然浑身发寒,一种不妙的感觉袭来,她好像被跟踪了。

  若是寻常小贼,那他们是打错主意了。杜随暗自安慰自己,却只觉寒意渐甚。

  终于忍不住站住身子,缓缓回头,她提防有人暗算,心里很紧张,手中早已蓄劲待发。

  吸血鬼

  第二十三章 吸血鬼

  却说杜随渐渐回头,手里蓄着“金刚伏魔”之力,却见黑沉沉的小街上空无一人,她朝更远处望去,忽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朝她逼来。夜深人静,这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便格外清晰,令人心中发毛。

  杜随再定睛看时,眼前一花,忽有一个身影已经出现在她面前两米处,那身影甚是古怪,这般走来,却不见近,仿佛只在原地,杜随看着那标志性的黑色斗篷,风吹过翻起的猩红里子,身上寒意更深。

  再眼前一花时,那身影已经到了自己面前不足半尺,一张苍白瘦削但仍堪称英俊的狭长的脸便映在眼里,手中杖花乱舞,一欠身,鞠了一个极夸张但优雅十足旧时贵族派头的躬。

  杜随暗暗叹口气,吸血鬼伯爵,自己这番有难了。

  这位吸血鬼伯爵的眼里冷冷的,好像毒蛇一样,这么死死盯着她,却没开口说话。

  杜随倒也不很惊慌,面对一位吸血鬼伯爵,自己放手一搏,仗着七宝珠和新近修行,未尝没有幸理。

  她又叹了口气,用法语说:“您找我有事么,伯爵大人?”

  吸血鬼伯爵也说法语:“您大概知道吧,尊敬的年轻女士?”

  杜随再叹一口气,要是金墨在就好了。

  吸血鬼伯爵仍然冷冷看着她:“我是艾德里亚伯爵,艾力克是我的后裔,您杀了他?”

  杜随皱眉说:“严格说并不是我,不过您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倒也不算错。”

  想不到吸血鬼如此团结,居然从巴黎追到佛罗伦萨,自己又不是驱魔人,为什么要大战吸血鬼伯爵?

  艾德里亚伯爵冷冷扯动嘴角算是笑了笑,说:“他是一个优秀的吸血鬼,您今夜要为他偿命。”

  杜随突然警觉,环视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若干黑影将自己团团围住,黑暗中影影憧憧,尽是帅哥美女,神色诡冷,怕不有二三十人?

  吸血鬼最叫人头痛的就是这无声无息敏捷的行动力,杜随很害怕他们的物理攻击,自己在这方面的抵抗力是个薄弱点,形势真不妙啊。

  不管如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己势孤力单,定要取得先机。

  一念及此,杜随身形一渺,手中一道白光已朝艾德里亚伯爵脸部击去。擒贼先擒王,万古不易的真理。

  吸血鬼伯爵毕竟有一套,脸微微一侧,已避了开去。

  周围的吸血鬼们已经疾如闪电地纷纷冲了过来。看到那鬼魅的速度,饶是杜随早有准备,祭起了七宝珠护体,也不由手心出了冷汗。

  果然,白光笼罩范围内,那些吸血鬼们一旦碰触,便像被烫了一样纷纷抽身。

  艾德里亚伯爵眼瞳收缩,狠狠地说:“原来您有这一手,难怪如此猖狂。不过也不要以为这样我们就拿您没办法。”

  杜随无奈地一笑,自己哪敢猖狂,猖狂的分明另有人在,只是现在又不能说什么,这伯爵想必要比旁的吸血鬼厉害许多,自己的七宝珠对他有没有效果也难说。

  艾德里亚伯爵的速度比视力所能跟上的要快许多,给人的感觉是突然多了两个伯爵,因为原地的残影在视网膜里还没来得及消掉。

  杜随虽然有七宝珠的彩虹白光护体,还是连发几道金刚伏魔真气,但是连伯爵的影子都没碰着,眼看伯爵已经突入白光之中,虽身形少滞,但来势不减。

  杜随心叫不好往后疾退时,一支如钢铸铁打一般的手已经抓住自己右上臂。杜随挣扎无效,突然颈后剧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杜随很快就醒来了,但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佛罗伦萨的郊外了。她好像身处在一个秘密仪式的中心。手腕剧痛之下发现自己双手被缚吊在一个类似十字架的大木桩上,夜风袭来冷得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寸缕。

  月光之下,周围便是方才那群吸血鬼,围成半圆形,真是男的英俊,女的妖娆,且服饰华丽,气度不凡,尤其是艾德里亚伯爵,杜随一点也不怀疑他生前真的是个伯爵,不过那应该是在领主还享有初夜权的黑暗时代了。但是此刻伯爵却在疗伤,方才七宝珠的光带来的伤害,他虽能忍得一时,终究是灼伤了皮肤。

  想不到自己居然落到如此境地,被脱光了吊在十字架上,吸血鬼还真有幽默感,那十字架不是用来钉他们的吗?不过好在还没用铁钉将自己掌心洞穿,真是不幸中大幸,由此看来,吸血鬼比起古罗马人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倒要仁慈一些。

  但是不立刻杀掉失去意识的自己反倒大费周章地把自己弄到这个佛罗伦萨郊外的荒凉所在,自然不是为了叫自己讲讲十日谈的故事,只怕是有什么复仇仪式,看来酷刑是免不了了。

  要说杜随不怕,那自然是骗人的。

  她晃晃脑袋,耳边有东西摇弋,七宝珠还在,那是佛门圣物,以吸血鬼见不得光的体质是不敢碰的,这是她最后的希望,靠着它还有一线生机。

  看到她醒来,这些吸血鬼都没作声,艾德里亚伯爵缓缓走了过来,在她面前站定。杜随身上一丝不挂,被人这样盯着看,心里自也是羞愤的,但她骨子里终究是个傲慢的人,不欲被人小看了,何况此时生死悬于一线,更是不能示弱,也目光冷静明亮地盯着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一丝儿慌乱。

  可是艾德里亚伯爵居然伸手来摩挲她的胴体。

  本来就冷,杜随更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不多要哆嗦了。

  “要杀就杀,”杜随冷然说,“我是不受辱的。”

  难道自己竟到了要一死保全名节的地步了吗?这种傻事万万不能做的,自己一向的理念应该是被强奸虽然令人难以忍受,到底是要活着才能徐图日后的。

  不过杜随已经很怀疑自己究竟会不会做了,她耐心有限,一口子傲气上来便不管结果,贞节虽然一文不值,到底尊严却没法子不顾。

  尤其跟了金墨之后,虽说没什么名分说法,也谈不上情深爱浓,总还是觉得同以往不同,以往那些男人不过是兴之所至,或时势所导,并没有什么羁绊所属的关系,这时却不禁想,金墨要见了我被人轮奸杀死的尸体会作何想法?甚至连此刻被艾德里亚伯爵碰触了自己的身子心下都觉得有些亏负了金墨,到底平心而论,艾德里亚伯爵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他的碰触不至于让自己如此难以忍受才是。

  看来自己生在中国,总不免是中了些毒了,竟连替男人誓死守贞的心都有了,真是愧为现代女性。

  艾德里亚伯爵却好像根本没听到她的话,仍是抚摸着她的身体,有点沉迷的样子,但眼中手下并没什么情欲的成分,倒有些像鉴赏一件艺术珍品。

  杜随有点不能忍了,冷言疾色道:“你们快杀了我,自有人替我复仇!”

  这算什么对白?自己又不是天地会反清复明的好汉。

  艾德里亚伯爵慢慢抬头,微微笑了笑:“近年来已很少见到这样美的肉体了。”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脸上却不变色,冷冷说:“谬夸了,我虽勉强也算得一个美女,自问不是绝色。”

  艾德里亚伯爵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们发展后裔是很难的,能够中选的人必须既年轻美貌又强壮,灵性资质要好,不是庸脂俗粉,最好出身高贵。变的过程也不像外人想得那样容易,总之投资很大,所以人数很少,一旦死亡,是极大的损失。”

  说着抬头看她。

  杜随冷冷相视,不置一辞。

  艾德里亚伯爵说:“您是一块上好的材料,不能白白浪费,既然杀了艾力克,您就代替他成为我们的一员吧。”

  又是要把自己变成吸血鬼。

  艾德里亚伯爵继续说:“成为我们的族类是莫大的光荣,说明您远远优秀于一般人类,您从此将得到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

  这无耻的老吸血鬼,把吸血鬼吹得跟天使似的!杜随心中暗骂,脸上仍冷冷说:“不好意思,我对什么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向来就不感兴趣,我现在很好,一点都不想变。”

  伯爵阴冷地扯动嘴角:“很遗憾,年轻的女士,这就由不得您了。”

  周围的吸血鬼们闻声欢呼起来,颇像群狼啸月。

  杜随简直是大皱眉头。

  眼前一花,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突然离自己的脸不到一寸,杜随吓了一跳,原来他悬浮在半空中,就好像两人都是站在平地上一样的对视着。

  眼看要被一只吸血鬼变成吸血鬼了,杜随实在有点想叹气。自己近来确实运气不好。

  艾德里亚一下抓住杜随赤裸的手臂,张嘴就想咬下去,杜随一挣身子,佛罗伦萨的郊外闪出一片彩虹白光,艾德里亚伯爵猝然遇袭,仓皇本能后退,杜随脱出一只手来,连忙急着去解开另一只手的束缚,奈何她现在几乎靠一只手吊着,在加情急之下实在不可避免手有点发抖,竟不能立刻挣脱,而周围这些依靠黑暗和鲜血活命的俊美的生物已经围了上来。

  杜随催动七宝珠的白光保护自己,艾德里亚伯爵又不顾剧烈的灼伤侵入她的白光范围,情急之下杜随几乎是闭着眼睛发了一道金刚伏魔力,出乎意外,听到艾德里亚伯爵一声闷哼,然后是可怕的诅咒声,杜随睁大眼睛,只见艾德里亚伯爵捂住自己左手,那里已经齐腕断了,大量的血迅速的涌出,很快在他脚下成了一个小小湖泊,这些大概至少应该是十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总和。

  艾德里亚并没有呻吟,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可是眼睛的颜色却变成近乎黑色的深蓝,里面燃烧着一簇蓝色的火焰,就是虽然看似不热,却很高温的那种,杜随不禁打了个寒颤,她知道受伤已经使吸血鬼伯爵仿佛失去理智的野兽,更可怕的是他的表情行为居然一点没变化,恐惧止不住在她心头悄悄蔓延。

  突然,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了,从她视线中凭空消失。然后她只觉得一道风从身侧滑过,她手上一轻,身体就从十字架上坠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其实摔在地上还是很痛的,虽然所有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枪林弹雨中出来的,动辄刮骨疗毒,杜随却还是和所有普通女人一样,痛得眼泪都要流出来。等她有点狼狈的跳起来,才发现自己被缚住的红肿手腕上方的玉臂上划了到长长的深可见骨的伤痕,殷红的血从中涌出,反而竟不是很疼。

  艾德里亚伯爵看到杜随的血,明显脸上出现狂热的欢愉,他伸出手,惨白美丽的手不但保养得很好,还留了精心修剪的长指甲,如今那指甲尖上都沾上了鲜红的血,正是杜随手臂上伤口的来源及产物。艾德里亚慢慢把指甲尖一只一只送到唇边,挨个舔干净,然后闭上眼一脸享受的模样仿佛瘾君子拿到了高纯海洛因,色鬼碰到绝世美女,酒鬼得到61年的bordeau,小布什躲在安全的华盛顿观看伊拉克的战争。

  周围的吸血鬼们都发出兴奋的低吼,杜随实在只好说:“您的兴趣还真庸俗。”

  “别说大话了。”伯爵恶狠狠的说,并以肉眼不能及的速度扑了过来。

  杜随一边急退,一边胡乱的发着她的金刚伏魔真气,伯爵吃了苦头,见她又乱发一气,倒也不敢太过逼近。杜随心中暗暗焦急,她的真气又不是可以无限使用,过了一会儿就威力大减,声势愈弱,艾德里亚伯爵立刻发现,狞笑了一声,便待迫近。

  杜随退到退无可退时,忽然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搭在她肩上。金墨么?杜随心中升起希望,几分惊喜地回头。不,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几乎是丑陋的,疙疙瘩瘩,扭曲的鹰勾鼻,长得过分的瘦脸,要不是那双眼睛,如此明亮,深邃,了然,有点含笑,这么迷人的美丽的眼睛。

  恍惚间,杜随觉得有点眼熟。不是金墨,他在威尼斯觅食,怎会出现在这里?而我,今天就要变成吸血鬼了。

  艾德里亚伯爵的手抓上了她的脖子。

  “伯爵大人,”那丑陋的男子彬彬有礼的说:“您是位贵族,怎可如此粗暴的对待一位小姐?吸血鬼的尊严哪里去了?”他的声音出乎意料的优雅动听,用辞古雅,充满贵族气息,带着说不出的尊贵和感染力,教听的人不由自主想顺从他。

  意外的,吸血鬼伯爵缩回了手,脸色有点泛青,很不怎么好看。“尊贵的大公阁下,她是我看好的后裔。”

  大公?一个最高等级的吸血鬼贵族?这次真死定了!

  那丑陋却优雅,魅力四溢的男子轻轻笑了起来,“吸血鬼贵族以使猎物心甘情愿为荣,何时竟要强迫别人了?”

  伯爵老脸泛红,似是忌惮这比他级别高的吸血鬼,又不甘心,恨恨说:“这东方女子残杀了我的后裔艾力克,理应赔给我。”

  “艾力克被一个人类杀了?”那位大公颇感兴趣的回头看着杜随,十分有礼的微微一躬,这个礼行得极为优雅流畅,相较于伯爵复杂的杖花却尤为高雅,其差别犹如“米洛的维纳斯”之于一张洛可可的椅子。“亲爱的小姐,您可不简单呀。”将自己身上黑色的斗篷脱下裹住杜随的裸体。

  不知怎么,杜随在这男子含笑的眼神中,觉得心情放松了下来,似乎危险已不重要,周围的世界变得温暖,欢快,方才周围一团冷凄凄的黑暗变成了包含了暗绿,暗红,暗蓝种种丰富色彩,连憧憧隐隐的树的阴影也充满生机。她竟有了俏皮的心思,一手提起斗篷一角,行了个极标准的屈膝礼。“爵爷,并不是小女子杀的。”

  “你听到没有?”那位大公转身对伯爵微笑,“人不是她杀的。”

  伯爵甚怒,阴沉着脸问:“你刚才又说是?不是你,那是谁杀的?”

  杜随忽然一点都不害怕了,轻笑说:“我并不曾说是我杀的,我知道是谁杀了他,却不能告诉你。”

  黑巫师

  第二十四章 黑巫师

  杜随微笑起来,“我知道是谁,但不能告诉你。”

  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简直难看到了极点。开口想说什么,却被杜随抢断:“我是真的不能说,”她微微一笑,“您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

  那位大公丑陋的脸上露出优雅迷人的笑容,“艾德里亚大人,今天你只好先撤退了吧?”

  艾德里亚哼了一声,依旧高雅的微一欠身,转身离去。

  望着吸血鬼们消失,那位丑陋但迷人的高级贵族侧过头看她,杜随望着他的笑容便觉心中一暖,不由温柔微笑:“多谢阁下救命之恩,我能不能请问我救命恩人的尊姓大名呢?”

  大公饱含笑意的眼中有几分激赏,行了一个有点夸张的骑士礼,微笑柔声说:“洛伦佐.美第奇为您效劳,可爱的年轻小姐。”

  洛伦佐.美第奇!难道连这位传奇的大人物也成了吸血鬼了吗?虽然处惊不变是杜随一直引以为荣的优点,此时也不禁双唇微张成o状。

  “哈,我的年轻女士,请不必猜疑,我不是吸血鬼,我是一个黑巫师。”

  啊?

  不过,以洛伦佐的特别,也不见得如何奇怪就是了。

  洛伦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被称作laurenzo le magnifique,勉强译作完美者洛伦佐,他本身长得很难看,但是风度极佳,被称作除了一张脸,无处不完美。

  他不但优雅,极具审美能力和艺术眼光,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了出色的文采,还是非常成功的政治家,作为银行家的后裔,佛罗伦萨的大公,比平民派的共和党还受人民欢迎。他和弟弟遇刺,佛罗伦萨的市民自发敲响了警钟,冲上街头,把共和派的人杀死,丢到河里。在他的治下,佛罗伦萨达到空前的繁盛,以一个小小城市,每年的生产总值足以和英国法国媲美,贸易额还要远远超过之。后来,引起了意大利别的小邦觊觎,教皇和那不勒斯国王联手来犯。佛罗伦萨军事不盛,要击退敌人几乎不可能,但是佛罗伦萨的市民还是十分英勇的保卫自己家园城邦。洛伦佐不让人知道,偷偷坐船去了那不勒斯面见那不勒斯王,他的魅力风姿折服了那不勒斯宫廷,从阶下囚成为座上贵客,那不勒斯王对他很是钦慕,不但同意撤兵,还陪他去罗马教廷说服教皇。面对教皇时,洛伦佐以土耳其虎视眈眈,寻机必定东犯,意大利各邦应该团结对外为切入点,发挥了他出色的演说才能,终于不战而屈人之兵。

  后来土耳其果然进犯,打了大规模海战,洛伦佐在其间的表现说明他还很有军事家的天赋。

  历史上像洛伦佐这样多姿多彩,有治世之才而无野心,洒脱而又世事洞明的人真的是绝无仅有,是杜随最欣赏的历史人物,想不到今日有缘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