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颜笑了笑,露出浅浅酒窝,“我要是害怕再来找沈姨。”

洛书颜回去了,沈清若收拾碗筷以后便开始翻找书籍,想看看小孩子如果被吓到了要不要吃什么药,与此同时,坐在房间写作业的沈宴犹豫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本,里面夹着一些纸币,他想了想,拿了五块钱攥在手里。

他从房间出来,对在客厅看书的沈清若说道:“妈,我下去一趟,马上回。”

沈清若头都没抬,“好。”

宁城是一座安宁淳朴的小城,这里街坊邻居都互相认识。

小孩们写完作业总是会在下面聚着一起玩,沈宴不爱跟他们玩,有时候吃完晚饭后会自己去小区外面的书店看书。

沈清若以为儿子现在也是下去看书。

沈宴拿着一块钱下楼走出小区,却没有去常去的书店,而是转了个弯,去了一个小摊前。

这小摊主要卖烤串炸串,晚上生意很好,洛书颜喜欢吃,不过她也不常吃,偶尔会在放学回家前买一串火腿肠吃,吃完了再回去吃饭。对她这种在外面吃脏串的行为,沈宴之前很看不上。

沈宴递给老板五块钱,“两根火腿肠,再来一份炸土豆。”

“好嘞,要辣不?”

“少放点辣。”

沈宴在等老板炸串时,突然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沈宴?”

他回过头,居然是后座同学。

后座同学叫向飞,向飞见沈宴在买炸串,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明明在学校里都没见沈宴吃过零食。

总感觉沈宴不是会吃炸串的人啊。

向飞是跟妈妈一块儿出来买球鞋的,跟沈宴打了个招呼就走了,不过想到炸串的香味,他嘴也馋了,便拉了拉妈妈的衣袖,可怜巴巴地说:“妈,我想吃炸串,刚那个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他都在吃。”

意思是说,学习好的都在吃,就代表这东西不是不卫生,是可以吃的。

“你要是成绩好,天天吃都行。你瞅瞅你现在这成绩,你还吃得下去??”

“……妈。”

 

第22章

沈宴拿着打包好的炸串进了小区,现在已经入秋,天黑得也早了,他笼罩在夜色中,一路加快步伐来到四楼,却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站在隔壁犹豫了一会儿才探出手敲了敲门。

现在也才六点多左右,洛书颜应该没那么早就睡。

要不是看她今天受到惊讶又没吃多少,他才懒得跑下去给她买炸串这种垃圾食品呢。

洛书颜刚洗完澡,正准备看会儿书平静一下心情就睡觉的,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趿拉着拖鞋来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站在外面的人是沈宴,她疑惑着打开了门,问道:“干嘛?”

沈宴走了进来,没搭理他,径直来到饭厅,将手中的一次性饭盒放在桌上,语气生硬,还有强装出来的不在乎,“我去书店碰上了后桌,他请我吃炸串,我不爱吃,丢了也可惜,你吃了吧。”

洛书颜:“……?”

她也跟着过去,果然打开那饭盒,一股诱人的孜然香味扑鼻而来,要是放在往常,她早就食指大动了,可今天实在是没胃口。

“我也不想吃。”

沈宴瞪了她一眼:“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要浪费。”

洛书颜无语:“这又不是米饭。”

“火腿肠里有猪肉,土豆也是农民伯伯种的。”

意思是说,米饭不能浪费,难道猪得罪你了,你可以浪费它的肉?也可以浪费土豆吗?都是食物,不分高低贵贱。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洛书颜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沈宴特意给她买的。

这年头小学生都穷,手里有一块两块都是大款了,这两串火腿肠加一份炸土豆,少说也要四五块,哪个同学会出手阔绰到出四五块请人吃炸串?这话说出去谁信啊。

沈宴这臭小孩有时候是真的聪明过头了,有时候也蠢蠢的。

洛书颜既然知道,就不会浪费他的心意。

她点了下头,坐在饭桌前开始吃炸土豆。

土豆炸得外面焦焦的,撒上孜然粉跟辣椒粉,算得上是一绝。

火腿肠炸得开花,更是美味。

洛书颜原本惊惧的心情似乎也被治愈了,沈宴并没走,而是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也不知道犹豫了多久,打了多久的腹稿,他才别扭的开口:“你看僵尸叔叔都不怕,那个就更不用怕了。”

其实他也不会安慰她,他也知道,电影是电影,都是假的,可活生生的人跳楼,是真的,是不一样的。不过他还是希望洛书颜不要害怕,他跟他妈妈就住在隔壁,大不了以后每天上学放学他等她一块儿,这样就不用怕了吧。

洛书颜歪了歪头,用竹签戳了一块土豆,“嗯。”

刚开始是真的怕,想起来也吃不下饭,可这都过去两三个小时了,心情似乎也平静了不少。

沈宴听她这么说,心里就放心了。

正在沈宴看着洛书颜小口吃着炸串时,门口又传来敲门声,俩小孩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慌张。

如果敲门的人是洛天远也就算了,他宠孩子,就算看到洛书颜吃炸串也不会说什么,可如果是沈清若…………

沈清若不赞同孩子吃外面这些脏串,她认为油不卫生、又在街头,来来往往都是灰尘,吃了不干净会生病,就是洛书颜之前想吃了,都是在外面吃干抹净才回来。今天沈清若精心做的小排骨洛书颜都没吃几块,结果转过头来吃炸串又吃得很香……

好像不是很好!

沈宴想的更多,以妈妈的聪明,一定会看出来是他跑出去给洛书颜买的炸串,他不愿意这件事情被除了他以外的人知道,哪怕是自己的妈妈。

说时迟那时快,沈宴小跑着去了门口,站在门口的小板凳上透过猫眼看到是妈妈,立马又拍到饭厅,小声地跟洛书颜说:“快藏在厨房的碗柜里,别让我妈发现,对了,还要把窗户打开散味。”

俩小孩配合默契,一个去藏炸串开窗户,一个从洛书颜的书包里拿出课本跟写字本,做好这一切后,洛书颜才去开门。

沈清若手里拿着杯冲好的热牛奶进来,见儿子正坐在地板上看书,还很诧异,“你不是说下楼有事吗?”

怎么一转眼又来了书颜家里?

沈宴表情镇定:“洛书颜说她有一道算术题不会,我来教她。”

洛书颜也连连点头,配合他的表演:“是啊,沈姨,我有一道题怎么都不会,就让沈宴来教我了。”

对于这番说辞,沈清若也没怀疑。

“书颜,我给你冲了杯热牛奶,可能这会儿还有点烫,你在睡觉前喝了。”沈清若笑了笑,语气温和,“晚上睡觉前喝牛奶会睡得更好的。知道你不爱喝牛奶,我在里面放了一点蜂蜜,是甜的。”

今天小孩受惊了,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个法子。

入睡前喝牛奶有助于安眠。

睡一觉可能明天小孩子就不太记得今天的事了。

洛书颜心里暖洋洋的。

虽然都是邻居,爸爸也付了钱让沈姨照顾她的一日三餐,可她能感觉到,沈姨是真的关心她,沈宴也担心她晚上没吃东西会饿,还特意去外面给她买炸串,她运气怎么这么好!

她都要被感动死了。

沈清若见洛书颜都洗了澡换了睡裙,又瞥了一眼客厅茶几上的书本,便道:“这会儿也不早了,书颜你就早点睡,有什么不懂的明天再让小宴跟你讲。”

本来那就只是扯谎,洛书颜自然没什么意见,“好。”

沈清若又问:“你爸爸还没回,要不要我来陪你睡?”

“不用不用,真的!”

在洛书颜的再三劝说之下,沈清若只好带着沈宴先回家了。洛书颜捧着这杯热牛奶,又想到厨房橱柜里的炸串,她弯了弯唇,将炸串都吃完、喝了牛奶后刷了牙就上床睡觉了。

不知道是不是热牛奶发挥了作用,洛书颜刻意没去想今天下午的事情,竟然没多久就沉沉入睡了。

——

因为下了重要的决定,洛天远这两天还很忙,一直到晚上九、十点才回到家,沈清若听到动静,打开门一看,果然洛天远站在隔壁门口掏钥匙,洛天远回过头来,还很诧异,“这么晚了还没睡?”

宁城的夜生活远没有京市沪市那样精彩,人们都是看过黄金档的电视剧就睡觉,洛天远每次加班回来,小区里几乎所有人家的灯全部都熄灭了,所以在这个点看到沈清若打开门还没睡觉,着实令他感到惊讶。

沈清若面露疲倦:“快睡了,有件事想跟你说。”

她早就熬不住了,但还是想等到洛天远回来,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说给他听。

这就令洛天远好奇了,“什么事?”

沈清若面色严肃起来,“今天下午粮食站的宿舍楼有人跳楼了,书颜跟同学正好经过那里……”

洛天远神色一凛,眉头紧皱,“书颜怎么样?”

“受到了惊吓,晚饭也没吃几口,很早就睡了,我让她喝了牛奶,不知道她睡得好不好。”沈清若顿了顿,“如果她明天精神不振的话,就带她去医院看看吧。”

沈清若是知道的,有些事情大人稍微不注意,小孩子就有可能留下心理阴影。

这么小的小孩承受她不该经历的事情,实在令人心疼。

她知道洛天远是一个很好的爸爸,可也担心他在这种小事上不够细心,这才开口提醒他。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心里也在担心女儿,他点了下头,“好,谢谢你,我先进去看看她。”

洛天远进了屋子以后,站在女儿卧室门口停下了脚步。

为了让女儿对性别意识有很深刻的了解,从去年开始,他几乎就很少进她的房间了。

只犹豫了一会儿,他就轻轻地推门进去,借着月光来到床前,见女儿睡得正熟,他悬在半空中的心也落地了。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他才离开房间,洗漱完毕后准备回房时,又实在担心女儿,便在储物间找到了折叠床,拿了枕头跟毯子便在女儿卧室门口睡下了。

这样一来,女儿要是做了噩梦有个什么动静,他也能听得到,可以及时进去安抚她。

养育一个孩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是让她吃饱穿暖就行,洛天远至今还记得女儿在三岁以前体质都不好,经常发烧,有一回烧得特别严重,迟迟不退,他看着那小小的身躯因为发烧而难受得直哼哼,他只恨不得代替她承受未来人生中所有可能遇到的伤害跟病痛。

洛天远回忆着这六年来的点点滴滴,越想就越是心疼女儿。

一直到凌晨一两点才入睡。

洛书颜睡得很香也很沉,她一般很少会做梦,这个晚上却做了个梦。

小学生的生物钟都很规律,早上七点不到,洛书颜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双目呆滞的看着天花板。

她以前也做过梦,不过随着越来越清醒,梦的内容也越来越模糊,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清醒,那个梦就越是清晰。

她梦到了一本小说内容,似乎是归类于男频这一块,她也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这是一本草根逆袭爽文,男主角从一穷二白的大学生做生意发家致富成为首富,红颜知己无数,堪称人生赢家。

这本小说很长很长,分为上部与下部。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名叫洛天远,他在文中也有一个女儿名叫洛书颜,而在下部中,他的女儿意外去世……

洛书颜:“……??”

第23章

洛书颜并没有急着起床,而是坐在床上开始仔细回想梦里的剧情。

其实这本都很奇怪,分为上下两部,上部有多精彩,下部就有多致郁、潦草。

上部详细的描写了洛天远的事业线,讲述清楚了他的发家史。洛天远在大学期间以一笔小买卖赚了一些钱,机缘巧合之下他在报纸上看到刊登沪市发行股票认购证,对金融这一行还算了解的他立马就意识到这是个机会,用了所有的存款还想办法借了一笔钱凑了几万块全部买了认购证,这被后世称为九二发财证的机遇令洛天远赚了好几百万,在大家还在羡慕“万元户”时,洛天远一跃就成为了大富翁。

他敢想敢做,从不怕输,在深市那一块开了制衣公司,聘请了红颜知己之一的高中同学成为服装设计师,这位同学从小就喜欢画衣服,设计出来的衣服令人眼前一亮,家里人都说她是异想天开,唯有洛天远欣赏她尊重她,她也视洛天远为伯乐,即便日后成为了知名设计师,依然留在洛天远公司为他效劳。

这家制衣公司短短几年间就在业内大放光彩,还签下了不少跨国合约,赚了个盆满钵满。

之后几年洛天远又分别成立了房地产公司、娱乐公司,甚至还投资互联网入股,他本人在炒股炒期货方面眼光独到,没几年资产就翻了好多倍,一直到上部结束时,他的资产已达百亿。

在业界他是一个传奇,短短十二年时间,就从穷学生变成了百亿富翁。

可能是洛天远的发家太顺利了,作者在下部中就给他设置了挫折,这个挫折便是亲情,是他放在心尖上、最最重要的女儿。

在女儿去世以后,洛天远颓废厌世,之后虽然重新振作起来,但女儿成了他的逆鳞与禁忌,即便是陪他度过最艰难日子的女主角也不敢轻易提起。大概是主角经历着人世间最悲伤的丧女,气氛太过致郁,下部在连载期间成绩并不是很好,作者便很草率潦草的完结了,一直到完结时,洛天远也没有结婚,更没有其他子女。

回忆完毕。

洛书颜还是处于茫然中,她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谁会把一个梦当成是现实生活呢,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胳膊,发现冒出了鸡皮疙瘩。

她干脆起床,穿好拖鞋打开房门,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后退两步。

洛天远正窝在折叠床上,听到动静,他下意识地赶紧坐了起来,见女儿正瞪圆了眼睛看着自己,他抓了抓头发,冲女儿一笑:“宝贝,早上好。”

洛书颜一脸问号,“爸爸你怎么在这里睡?”

“大概是我喝多了?”洛天远起来,抱着抱枕跟毯子,动作麻利的收好折叠床,又转头对女儿说道:“是不是吓到你了?”

洛书颜摇了摇头:“还好。爸爸你不是不喝酒吗?”

“昨天公司聚会。”洛天远睁着眼睛说瞎话,并不想告诉女儿实情。

……

洛天远从洗手间洗漱出来,便看到女儿在收拾书包,他迟疑了一会儿,走上前去,“昨天你沈姨都跟我说了,你今天有没有好一点,要不爸爸带你去医院看看,让医生开点安神药?”

他刻意的不想去提昨天的事,就怕勾起女儿可怕的回忆。

洛天远不知道的是,现在盘踞在洛书颜心头的阴影已经不是昨天的那一惨状了,而是她做的那个梦。

她不知道梦里的那个洛天远是不是她爸爸,更不知道梦里死掉的洛书颜是不是她自己。

“不用。”洛书颜拒绝了,可能是小时候去医院的次数不少,导致她现在看到医院都有点发怵,“我不用去医院。”

洛天远见她精神状态还好,也就不勉强她非要去医院了,不过……

“今天别上学了吧,我跟你班主任打个电话,给你请一天假,爸爸也跟公司请假好好陪你玩一天怎么样?”

洛书颜怔了怔。

那个梦之所以令她如此上心,主要还是里面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细节跟现实对得上,她有些害怕,怕自己做的这个梦是真的。

事到如今一味的害怕是不行的,她要去求证,就像前几天证明爸爸是富豪一样,现在她也要去证明那个梦是真是假。

洛书颜这一刻脑子转得很快,她握着漂亮的笔盒,小声说道:“爸爸,你还是去上班吧,不过能带我一起去吗?”

“跟我去上班?”洛天远有些诧异,“可是爸爸上班的地方没有电视机,很无聊的。”

“没关系,我只要跟爸爸在一块儿就好了。”

洛书颜比起大多数小孩都要懂事,也更坐得住,可这不代表她能在办公室里待上一天,之前洛天远也带她去过公司,她呆了半天就吵着要回家了。

也许女儿只是一时兴起?

洛天远对女儿一向是有求必应,就算知道她绝对待不了多久就会吵着要走,他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带她去公司上班。

——

洛书颜跟着洛天远下车后,站在一楼看着贴在墙壁上的公司标志。这是一家运输公司,主要向深市那边运输原材料,洛天远负责接收订单以及跟客户保持联系,平日里工作也并不忙碌,偶尔也需要去外地出差,在此之前,洛书颜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工作性质。

她跟着爸爸走进公司,一路上也碰到了几个员工,他们都认识她,她也仔细观察着他们跟爸爸说话时的神情,确定他们也不知道爸爸的秘密。中也有描写这个运输公司,表面上的老板是一位深市商人,实际上幕后大老板是洛天远。

之前她听到爸爸讲电话,知道他们家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普通,也知道她搞不好是个富二代,但此刻也不敢轻易认定她的爸爸跟中的“洛天远”一样是幕后大老板。

直到她跟着洛天远走进办公室。

洛天远的办公室并不大,平常跟另一个销售员共用一个办公室,这段时间那个销售员去外地出差了。

本来洛天远是想陪女儿一块儿看书的,可刚过来办公桌上的座机就响了起来,工厂那边有人过来找他,他准备离开时,又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放在办公桌上,“书颜,爸爸有点事出去一下,公司外面有小卖部,不用过马路,就在一出门左手边,你想吃什么就自己买,爸爸把钱包留给你。”

洛书颜乖乖地应了一声。

等洛天远离开后,她才拿起那个皮夹,打开皮夹,里面放着一张照片,是她三岁时跟爸爸的合照。

那个时候她比现在还要胖,她看着胖嘟嘟的自己就想笑,正准备把钱包放回去时,不经意地瞥见钱包内侧右下方印着两个字,笑颜。

她猛然愣住。

在中,洛天远给深市那边的公司取名为笑颜,笑颜时装有限公司。

现在人们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了解外面的世界,在深市笑颜时装有限公司出的款式一上市便成为流行,可宁城离深市太远了,就算是沈清若也没听过笑颜这个公司。

洛书颜还记得有一段小剧情,笑颜公司秋季出了一批皮衣,品质跟版型都很好,是当时的销售爆款,笑颜公司趁热打铁推出了钱包。

现在爸爸的钱包上印着“笑颜”二字,这难道是巧合吗?

正在洛书颜陷入到沉思中时,目光扫到了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笔记本是摊开状态,上面写着一些字,写了又划掉,最后在两个字下着重画了两条线。

洛天远还惦记着独自在办公室的女儿,忙完了就以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女儿一手托腮在发呆。

他不敢再吓她,便探出手敲了敲门。

听到敲门声,洛书颜直起身子,这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爸爸。

洛天远走了过来,在办公桌前站定,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是没出去买吃的,还是已经吃完了?”

洛书颜现在哪里还有心思吃东西,就是山珍海味、满汉全席摆在她面前,她都没有兴趣。

她现在更想证实一件事,一件令她头皮发麻的事。

她指了指笔记本上的两个字,“爸爸,这两个字里有一个是我的名字。”

其实她是认识这两个字的,很多字她都认识,但她不敢说,怕被别人认为是小怪物。

洛天远顺着她的小胖手指的字看去,笑了笑,神情自然又温和,“恩,后面这个字是你的名字,前面这个字念致,致也有送给、给予的意思。”

“爸爸很喜欢这两个字,以后要给你准备一个惊喜。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他一直都想开一家娱乐公司,这两年也在探索计划中,如果不出意外,最迟明年年底公司就会创立。

宋前进让他提前想好公司名提前注册,免得好名字都被别人占用了。

对他来说,致颜这个名字最合适了。

是送给女儿书颜的礼物。

洛书颜闻言摇摇欲坠,在中剧情中,男主角洛天远开了一家娱乐公司,投资了不少卖座叫好的电影,更捧出了不少大有名气的演员歌手。

这家公司叫什么呢?

致颜传媒集团。

洛天远见女儿表情有些奇怪,联想到昨天下午发生的事以及女儿受到的惊吓,便关切紧张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书颜内心悲怆地摇头,却还是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应付老父亲,“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