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老板,崔希恒平时并不出入那些声色场所,恐怕还真被大小姐说中了,要拍到那些照片不容易。”大力干笑两声,他也是个人精,之前就是由他负责调查崔希恒的,他很清楚崔希恒虽然是个私生子,可崔明远将他教得很好,从小就是个模范生,做人做事向来循规蹈矩。

“男人哪有不好色的?”季金贵嗤笑,见季青凌站在一边一脸不以为然,便是一哂,脸上净是轻蔑的神色,“你以为傅梓君就不好色?那个崔心怡还有他们公司公关部的陈之蕾,一直都和他不清不楚,恐怕就你蒙在鼓里,你再这么没出息,什么时候被他休了都不知道为什么。”

第一百二十三章 对付

听到父亲用这样轻蔑的语气谈起傅梓君,季青凌下意识地不快,“我长得不如崔心怡和陈之蕾,他要是好色的话就不会娶我了。”

季金贵用鼻子哼了一声,“我季金贵怎么会生了你这么个蠢笨如猪的女儿?要不是你身后有我季金贵,你以为他会娶你?男人虽然好色,可不至于每个都娶回来吧,没有利用价值的,玩玩就算了。你要是再不证明自己的价值,没有了我季金贵,你就什么都不是,到时候傅家想把你怎么样就把你怎么样。”

季青凌低垂眼睫,虽然她并不如表面上尊重季金贵,对他的做人做事也都不以为然,可他说的话还是在她的心中留下了痕迹。

当年傅梓君和她离婚的确是发生在季金贵去世,傅梓君全面吞并季氏之后,之前傅梓君虽然对她不冷不热,却也不曾那样坚决,俊俊的去世也许是他要求离婚的原因,但恐怕不是全部的原因。

想到这里她的心中寒凉一片。

她和傅梓君之间隔着长长的一世,那些恩怨情仇,到现在她都没有弄清楚,虽然现在接受了他,可是在内心深处还是有所保留,有所疑问的,这些保留的角落因为季金贵的话播下了怀疑的种子,渐渐生根发芽。

这些话前世季金贵从未和她说过,大概那时候她一门心思扑在傅梓君和儿子身上,能够摆脱成日谩骂侮辱她的父亲和弟弟,她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想着回娘家,和季金贵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每次都是抱着儿子坐在角落。毫无存在感,久而久之季金贵也视她如无物了,而现在的季金贵虽然对她依旧是呼来喝去,想骂就骂,但却比当年亲近多了,这个女儿在他的心里还是有一席之地的。

不过季金贵根本不会教育孩子,很多事情他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做些自以为对孩子好的事情。根本不管他们是否接受。

对儿子他是过度溺爱,而对女儿又无比严厉,在他的观念里。儿子是继承家业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能够嫁给一个有成就的丈夫,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可以了。可偏偏女儿不争气,迟迟生不出儿子来。为了巩固女儿的地位,不让傅梓君小看,他便想着逼女儿也做出一番事情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不至于因为生不出儿子被傅家退货。

季金贵看到季青凌这副唯唯诺诺,毫无主见的样子不是不后悔的,这些年来他顺风顺水。没遇到什么挫折,只是没想到一对儿女都这么不成器。看到别人那么会教孩子,他就越发后悔当年没在孩子身上费心思,对去世的妻子就更加怨恨起来。

季青凌根本不知道季金贵心里这些奇葩的想法,他刚才的话让她还有些膈应,正在走神发呆。

“听说你和赵市长的夫人有些交情?”那天酒会季金贵被灌得烂醉,章媛为季青凌撑腰的事情他是事后才听说的,“这回赵家被连累了,他们一定也恨崔家,你把这件事…”

“爸爸,”季青凌难得打断季金贵的话,“他们是被青宝和我连累的,恐怕恨我们比恨崔家更厉害。”

这段时间她都觉得没脸去见章媛,好在顾梅泉的古筝学校已经搬了出来,不然她要是见到章媛都觉得尴尬。

季金贵低咒一声,崔家的这招太狠了,那天所曝出来的不仅是富二代的乱七八糟生活,最可恶的是那天在同一家酒店赵市长正在办酒会,季青宝在楼上做的事无疑是打了赵市长的脸。

这样一来赵市长不可能和季家站在一起,接下来崔家和季家的争斗中,他能够保持中立,两不相帮就已经是给他们面子了。

“崔明远这个狗东西。”季金贵高声咒骂着,“一定要给他好看。”

虽然知道季金贵恨错了人,季青凌却不打算揭穿,崔心怡这么嚣张依仗的就是崔家的权势,如果崔氏受到重创,崔心怡就是想嚣张也嚣张不起来了。

“你们去给我好好找找那个崔希恒的弱点,我一定要他身败名裂。”季金贵恨声嘱咐着大力和季青凌,“就算拍不到崔希恒的照片,也要想办法整出点儿事来。”

大力干脆地应了一声,他其实是季金贵的打手保镖,平时帮他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现在季金贵让他听他女儿的指挥,他这样江湖出身的草莽们自然是不以为然,虽然要尊称季青凌一声“大小姐”,可她和那个纨绔的小少爷一样都不能服众,他们会把她放在眼里才是见了鬼了。

他对季青凌淡淡地敷衍了一声,而她也不想沾上这些,乐于和他保持距离,倒也不计较。

“爸爸,也许我有机会能够见到崔希恒。”季青凌思忖片刻,突然缓缓开口,“我想见见他,也许认识他后,比较容易找到突破口。”

她有一种预感,崔希恒是对付崔心怡的关键所在,而她对崔希恒的认识只在于这个大力提供的单薄资料上,不是她信不过他们的能力,而是她觉得了解一个人远处观察未必有用。

“认识有什么用?难道还要和他做朋友?”大力丝毫不给这个大小姐面子,冷笑地驳斥道。

“如果和他做朋友能够找到他的弱点,那也未尝不可。”季青凌没有着恼,只是微笑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地说。

季金贵对过程向来不关心,他关心的是结果,“你不必说那么多,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只要能给崔明远一个教训都可以。”

季青凌所说的机会来自于王凌,王凌作为全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是崔希恒就读的h大经济系的客座教授,每年都会到h大为经济系的学生上几节课,而作为王凌看好的学生之一,如果她愿意争取,自然可以陪着王凌到h大看看。

“我不希望你掺和进这些事情里。”傅梓君刚忙完手头的项目,没想到一回到家就看到她在收拾行李,知道她要去h市后,他哪里还有不明白,脸上便带了几分不爽快。

季青凌的手顿了顿,“你应该知道崔心怡是冲着谁去的,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她言语中的怨怼让他十分内疚,她从来无意去招惹谁,都是他没有保护好她,才害得她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分心,“对不起…”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她深吸一口气,知道要把一切归罪于他并不公平,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招惹过崔心怡,这个偏执的女人自己一厢情愿,无论是他和她都没有办法。

“她的问题我会解决的。”他希望她能够自由快乐地生活,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幸福地活在丈夫的保护之下,天真烂漫地过一辈子,那些乱七八糟的污秽由男人来背就够了。

“女人有女人的办法,这是一场女人的战争,我不会把你拱手相让的。”她明白他的想法,心情也轻快起来,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骄傲很自豪?”

他们虽是夫妻但根本没有发生过亲密关系,两人心意相属却也鲜有过亲密举动,平时相处得有些像老年夫妇,她更是从未这样轻佻地调戏过她,因为不适应他的脸红到了脖子,神色竟然害羞尴尬,连眼神都不敢直视她,轻咳两声岔开话题,“那你想怎么解决这件事?”

“我也不知道,”她坐在床上,一脸茫然,“我希望崔希恒出来和崔心怡争夺崔氏,以崔心怡的性格应该不会愿意崔氏被别人夺走,尤其这个别人是她从未听说过的异母弟弟,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为了崔氏争起来,崔氏很有可能动荡不安,崔明远也会被逼得焦头烂额,这个时候可能爸爸和你就有了可乘之机。无论最后的结果是谁得到了崔氏,崔家的势力都会被大大削弱,没有了崔家作为依仗,崔心怡可能就没办法这么嚣张了。”

傅梓君没有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印象中她一直是个单纯的小女孩,很多事情他不愿意让她知道,就是不想那些东西污染了她的天真,可是听她这么有理有节地说出这些话,他惊讶的同时竟没有感到半点不喜,反倒觉得欣赏。

“你有没有想过崔心怡是个偏执狂?”

“她本来就是。”想到崔心怡,她就不喜地撇撇嘴。

他笑了笑,“这种偏执狂向来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无论崔家变成什么样子,甚至整个崔氏被她毁了她也无所谓,只要能够达到她的目的,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算崔家的势力被削弱了,她也有办法闹出乱七八糟的事情,只为了给你添堵。”

季青凌无言,傅梓君才是看到了问题的关键,解决崔心怡这个问题,从崔家下手根本没用,之前崔家就不允许她继续来找傅梓君,还把她关在美国,不照样让她找到机会逃过国内。

“那你说该怎么办?”她有些气馁,这么看来她所有的计划就是无用功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H市

“她既然有病就该让她治病,”傅梓君微微一笑,“偏执狂也是一种精神疾病,当然应该入院治疗,对她对我们都比较好。”

季青凌心中一凛,好狠辣的手段,这才是真正的傅梓君吗?对敌人不留一丝余地。

怪不得前世她对崔心怡前世的折腾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是被他送进精神病院了?

“觉得这么做不好?”傅梓君仔细观察她脸上的神色,这些事情和阴谋手段他本不想和她提的。

“这么做的确是一劳永逸,但是崔明远很疼爱崔心怡,怎么样才能让他把她送进医院呢?”季青凌扑闪着大眼睛,不管怎么样崔心怡是他们共同的敌人,她还不至于因为他对敌人的不留情面,而对他生出什么隔阂来,“何况还有林家在那儿,如果崔明远真的敢这么做,不怕林燕萍和他彻底翻脸?”

虽然暴露崔希恒会让崔家和林家离心离德,但私生子这种事情在圈子里屡见不鲜,也许最后在利益面前,两家人还是可能互相妥协。

把崔心怡送进精神病院,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等于变相剥夺了崔心怡的继承权,向外界宣告,林家大小姐生的女儿有病,所以崔家的一切都要交给一个私生子。

就算林家再想和崔家联盟,顾及自己的脸面,也必须和崔家翻脸。

这些利害关系,崔明远这只老狐狸不可能不清楚,所以他一直不肯让崔希恒曝光。

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崔明远能够把崔希恒偷偷放在h市,他会是个有多注重父女父子亲情的人呢?他看重的只有他自己,所以这就绕回去了。如果你能让崔希恒和崔心怡闹起来,我们这里再对崔明远施加一些压力,两害相权取其轻,崔明远自然会做出选择,就算他不想选择,林燕萍知道了崔希恒的事情,也会逼着他做出选择。”

她佩服地点点头。“不愧是傅梓君。脑子就是比我好使。”

相比季金贵的简单粗暴,傅梓君的借刀杀人显然上档次得多。甚至都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放些风声。动动嘴皮,就可以诱导事情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傅梓君被她的奉承逗笑,将她轻轻揽入怀中,原来和她分享这些的感觉并不如自己想象的糟糕。夫妻之间的相处原来还可以这样有商有量。

原先因为她要去h市而产生的小情绪,此刻也都烟消云散了。

王凌对一向喜欢宅在学校里读书的季青凌主动请缨要和自己去h大的举动十分惊讶。但她的要求也很正当,多走多看多听多了解才能更好地做学问,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倒是沈复言却像是知道了什么似的。一直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她,让她十分心虚。

沈复言帮了她这么多,她却没把心思放在学业上。还欺骗了自己的老师,她原先满心冲动想要给崔心怡使绊子。现在却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热情减退了一半。

h大坐落在一座江南小城,虽然不是什么名牌重点大学,但是这座城市风景很好,独特的江南风情让久居繁华都市的季青凌一路上瞪着好奇的双眼百看不腻。

“小季啊,还记得上回我到你家吃饭的时候说过我的那个朋友吗?就是开了个私房菜馆的那个。”王凌的心情很好,一路上谈笑风生,见季青凌对江南风光像个孩子般好奇,他的眼底也染上了笑意。

季青凌用力地点点头,“王老师您当时还说要带我们去尝尝的。”

想起当时方仲南还和他们在一块儿吃饭,他们都一直期盼着这趟江南之行,现在他却不知道在非洲的哪个角落拍狮子,他们再也不可能像当初那样其乐融融地聚在一块儿吃饭了,她的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黯然。

王凌却丝毫不受这种情绪影响,他带过的学生成百上千,方仲南不过是个无心向学的学生而已,还不值得他在他身上花费太多心思。

“我那个朋友就在h市,今晚他给我们接风洗尘。”王凌笑呵呵地说,“你好好尝尝他的手艺,回头记得做给我们吃。”

季青凌笑盈盈地应下了,她喜欢做饭,从前世单纯地讨好傅梓君变成了今生的兴趣爱好,她在美食中得到了众人的肯定,收获了许多善意,自从加盟齐力和林储的美食网站之后,她一直在网络上和大家分享她的私家食谱和美食心得,在网站里收获了一干忠实的米分丝。

而王凌的妻子不擅厨艺,王凌平时工作忙,夫妻两人每天都是在学校食堂里对付一下每日三餐,自从收了季青凌这么个精擅厨艺的女弟子后,王凌夫妇常常在家里请他带的几个弟子吃饭,每回都是她下厨。

这位王师母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儿,美人迟暮后脾气大醋意大,最看不得王凌收女学生,但唯独对季青凌十分喜爱,大概是和她有一个人中龙凤的老公傅梓君有关,有了这么优质的老公,自然不会对自家的糟老头子有意思,加上王凌的独子定居国外,季青凌为人忠厚老实,还有一手好厨艺,王师母便把季青凌当成自家孩子看待,平时来往密切更甚于季青凌的正经娘家。

自己的导师和师母对她疼爱有加,她自然要投桃报李,自己能做的不多,为他们做几顿饭是举手之劳,她也乐在其中,自然不会推托。

“好你个老王,一年不见又年轻了!”王凌的好友不是季青凌想象中的江南儒雅文士,而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黝黑的脸庞上满是亲近的笑意。

“你又黑了!”王凌看着他,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错愕。

“我在郊外种了几亩地。”壮汉哈哈一笑,“每天下田能不黑吗?”

王凌一哂,“你还真是…文重,这是我的学生季青凌。”

“女学生?”文重看看季青凌又看看王凌,“你家那个醋坛子肯你收女学生?还带着她来出差?情况不对啊,你该不会是瞒着醋坛子吧?回头她不得把我这里给砸了?”

王凌被他说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什么醋坛子,小季是我老婆最喜欢的学生,差点就要收她做干女儿了。”

文重大吃一惊,看了季青凌几秒才伸出大拇指,“小姑娘,能搞定哪个大醋坛子,好手段!”

“你少胡说八道!”王凌气结,哪有平日那副专家学者的派头,“小季早就结婚了。”

“难怪了,”文重恍然大悟,“小姑娘你老公一定比这糟老头强得多吧,不然他家那醋坛子哪里放心得下。”

季青凌哪里还忍得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王凌恼羞成怒,“你有本事把这话在素清面前说一遍。”

文重摸摸头咧嘴笑了,“我哪敢啊。”

大概是撩拨够了王凌,文重也不废话将两人让进院子里,这是一座精致的私家院落,处处透着一股朴实而又儒雅的气质,季青凌暗自腹诽,和这个文重的气质一点都不搭。

等到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女主人出现时,季青凌才明白这种气质的渊源,这样灵秀的女子让人忽视了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女主人望着季青凌时有着和文重相同的惊讶,文重看出了她的惊讶,揶揄地笑道,“老王的已婚女弟子,经过醋坛子首肯的。”

女主人这才了然地笑了起来,她这一笑如春花齐放,竟让季青凌微微恍神,女人竟然可以优雅到这个地步。

季青凌也见过不少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她这种感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娴静优雅,这种高贵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王凌被这两人揶揄得老脸通红,“素清才没你们想的那么小肚鸡肠,文重,小季可是有一手好厨艺,你今晚要是不在我们面前露一手,就枉费我把你吹了一路。”

吃货和吃货之间都是有共同语言的,一听说季青凌厨艺不错,文重立刻来了兴致,“小季也喜欢吃?”

季青凌想了想,“我喜欢做胜过喜欢吃。”

她享受别人吃她做的食物时的满足和喜悦,那种成就感远胜于口腹之欲的满足,而在做饭的过程中那种专注和放空的感觉能让她什么事情都不用想,全然放空下来。

“我没你那么高的境界,我就是喜欢吃,然后就摸索着自己做好吃的,久而久之上了瘾,就吃不惯外面那些味精堆砌出来的饭菜了。”文重带着季青凌到了后院,院子里有一个古怪的柴火灶,和普通的柴火灶不同,似乎有些像壁炉,但又不是壁炉。

季青凌还是忍不住疑问,指着院子里的柴火灶问道,“这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烤面包用的,朱芸喜欢吃柴火灶烤出来的面包。”朱芸便是那个精致到骨子里的女主人,也是文重的妻子。

季青凌的嘴张成了o字型,久久合不拢,她一直梦想有一个嵌入式烤箱,现在发现自己的梦想简直是弱爆了,人家直接用柴火灶烤面包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追妻

“我不喜欢用电烧饭做菜,连烤箱都不想用,朱芸也不喜欢,所以一商量干脆就砌了个灶烤面包,要不要尝尝?”文重端了一个还有些温热的大面包出来,切了一片递给她,“刚出炉没多久的,不过没什么花哨的做法怎么样?”

她细细品尝,“口感很粗犷,造型也很粗犷,和我们平时吃的面包不大一样,大概是我心理作用,总觉得有一股草木的自然香味。”

在众多美食中,她对糕点甜品最擅长,面包也是经常做的,无论是什么复杂的做法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就连挑嘴的傅梓君也赞不绝口,可当她吃到这样平实到没有一丝雕饰的面包时,却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竟然觉得自己过去坐的那些面包都有些小家子气了,太过注重调味,而失去了食物本来的味道。

“还是个行家。”文重举起大拇指,“老王说想让你学几招回去做给他们吃,我敢打保票你学不会。我哪里有什么好手艺,仰仗的不过是最好的食材和最朴素的料理方式而已,你们a城哪里能找到这么新鲜的蔬菜和肉食?别的不说光是柴火灶和煤气灶烧出来的饭菜味道就不一样。”

季青凌深以为然,好奇地打量着厨房,看上去挺简陋的,但细看之下,处处透着讲究,银杏树厚砧板,他说树的毛孔是通的,因此用之前要在盐水里浸泡一周。

文重做菜喜欢用酒,料酒入锅浓香四溢,“这是我自酿的酒,不错吧?”

他得意地抖抖手腕,浓烈的香气让自认为食欲并不算强的季青凌都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嘴馋的口水。

“文叔。这酒太香了!”

“哈哈哈,那当然,我可是试了很多方子,才酿出这种最适合做菜的酒。”

他焖的是河虾,他在郊外有一处小农庄,种了几亩水稻,用来做饭酿酒。又在稻田里养些虾蟹。河虾就是稻田出产,没有农药没有化肥没有抗生素,真正天然无公害。

“食物有自然的生命。当人终结它。让它的生命达到最后的完美,也是一种赞扬,比如我做的这道虾,让你们吃得流连忘返。那就是值得的,也不枉费它们到这个世上来走一遭。如果不用心去对待食物,那它就会有怨气,人吃太多带着怨气的食物,对身体不好。”五大三粗的大叔一边做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出人生哲理。

季青凌惊讶地点头,王老师的朋友果然不一般,“以前我读书的时候是吃食堂。毕业后有的时候没心情做饭,也会在外头随便吃吃或是点个外卖。我总觉得那些菜就是灰扑扑的,好像是饲料一样,完全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吃,吃完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很差,所以我现在尽可能的自己买菜自己做饭。”

“年轻人就该这样。”文重咧嘴笑了,“对吃的东西态度不能含糊,不能将就。我年轻的时候也不懂事,成天在外面应酬,差点把身体搞坏了,后来还好是朱芸救了我。”

文重原来是王凌的师兄,早年从政后来下海经商,赚得盆满钵满之后竟然得了抑郁症,他的妻子朱芸为了让他放松心情把公司卖了,带着他四处游山玩水,最后两人决定返璞归真,到了江南小城h市开了这么一间私房菜馆也兼做小客栈,招待的都是聊得来的朋友。

后来朱芸也想办法调到了h大教书,正好就是经济系的副教授,王凌成为h大的客座教授就是她一手促成的。

文重是个随性的人,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他,这几年心甘情愿地蜗居在这个小城市,每天一大早就开着他的大切诺基到郊外种田,傍晚又开车回城,这样的生活听得季青凌都有些凌乱了。

夫妻两人开了客栈,却又不耐烦打理,请了几个工人负责接待客人,洗衣做饭,而他们就负责养猫养狗交朋友,只有自己吃的饭菜和好朋友来的时候,才能吃到文重亲自下厨烹制的饭菜,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我们今晚喝初酿,度数低,你明天还要讲课,咱们还没法不醉不休,等你讲完课,咱们再好好喝。”文重拎了个精致的小酒坛出来,这个小酒坛是朱芸自己设计之后找窑烧制的,带着青釉的古朴和现代设计的美感,两者结合在一起毫不违和,季青凌再次感叹朱芸真是精致到了骨子里,入眼所见无处不精致,而文重却又是粗犷到了极致,两个人互补得非常完美。

“给我带一坛回去,素清喜欢喝你们酿的酒。”王凌毫不客气地吩咐。

朱芸欣然应允,“小季也带一坛回去,酒里放了红枣和枸杞,女孩子喝了很好的。”

“这一坛不够我喝啊,能不能多给我一些?”季青凌很久没喝酒了,今天一尝便觉得很难忘,虽然不如那些名酒名气响亮,但胜在单纯质朴,平实的口感,入口顺滑,没有过多的花哨。

文重咧嘴笑了,“你来的不是时候,咱们的存酒快喝干净了,等过一段时间新酒出来的时候,我给你送几坛过去。”

“那就先谢谢文叔和芸姨了。”季青凌连连打躬作揖。

“这丫头嘴真甜,难怪素清会喜欢。”朱芸抿嘴笑了起来。

“咳咳,你们夫妻俩今晚是三句不理素清,她要是知道你们这么想念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王凌一脸尴尬,他已经被这夫妻两人揶揄了一晚上了。

“说起来也很久没见到素清了,想当初我们几个…”

三个故人谈起过去都是一脸怀念。

晚饭是在院子里吃的,客栈里住的客人还没回来,请来的几个工人已经吃过饭,窝在厅里看着电视,庭院里空气清幽,蟋蟀有规律地鸣叫着。

王凌和文重大声说笑着,朱芸在一旁笑盈盈地看着,时不时地插两句话,季青凌盯着大海碗里琥珀色的酒液,心静如水,她突然觉得这才算是生活,干净而又纯粹。

其实生活可以很自在,也很简单。不需要每天大鱼大肉,每天简单朴素的食物就能满足人体的需要,正如我们的快乐和享受也不需要有多奢侈,这些微小的事物同样能够带给人极度的愉悦。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坐在大厅里负责接待的女孩子立刻跑过去开门,望着门口那个俊朗而又陌生的青年,她不禁有些脸红地多看了他两眼,“先生,不好意思,今天已经客满了。”

那个青年的眼神直接越过她,落在了庭院里那个长发少女的身上,她正捧着大海碗试探性地啜饮了一小口,似乎先是因为觉得辛辣而皱了皱眉,又因为浓香醇厚的香味而满足地闭了闭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