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其实是想叫他名字,但是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都是你,给他取这么个外号,搞得我也想不起他叫什么了。”

木代绕过一万三往楼上走,木质的楼梯板吱吱呀呀的,一万三听到她远远传来的声音:“那也没错啊,他是欠了你一万三千块钱,卖身一年打工抵债,别说我没欺负他,就算真的欺负一个奴隶,也不犯法啊。”

一万三悻悻从楼梯上爬起来,心里骂着:你才奴隶,你全家都奴隶。

回到吧台,客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张叔佝偻着身子挨桌扫地,一万三在电脑上登记完最近的酒水进出库存,四下瞅瞅没别人,赶紧点开了天涯网页。

他几周前发了个帖子,名字叫《八一八我那极品的老板娘》,在这个贴子里,他的老板娘代号森林,身高一米五出头,体重约一百五十斤,种种苛刻员工的行为,周扒皮再世都要自叹不如。

虽然不算热帖,点击和回复也相当可观了。

一万三更新了一下,“如实”记录了今天发生的事,大意是他在酒吧洗杯子的时候,失手砸了一个,森林老板娘上来就给了他一脚,他义愤填膺,吼了句:“难道打工的人就没有尊严吗?”

但是森林冷笑了一下,脸上横肉迭起:“吃我的住我的,你就是我们家的奴隶!”

很快就有人回复了。

——楼主的老板娘是有病吧?

——楼主吼的好,就应该再扇上一耳光。

——楼主闪人吧,从之前的描述来看,楼主能力很强的,到哪都能找到工作。

……

读着这么多热心人的回复和建议,一万三的心情渐渐复苏,他哼着小曲儿整理吧台,顿了顿又去刷新回复,看到其中一条的时候,心里忽然咯噔了一声。

——楼主的想象力很丰富,不去写小说真是可惜了。睡醒了吗?杯子还没洗完吧。

ID名称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点进去一看,注册时间距离他发帖时间没多久。

一万三后背凉意冒起,半晌抬起头看天花板,酒吧的二层是住人的,正顶上是霍子红的房间,木代现在应该就在房里。

回帖的不会是……她吧?

房间里,霍子红正咳嗽的厉害,木代帮她倒了半杯止咳糖浆:“身体不好就别乱走呗,不好好休息,倒有精神去维护小人。”

霍子红喝了一口,抚着胸口顺了顺气:“木代,不要老针对一万三。”

木代拖了把椅子,倒转着骑坐了,纠正霍子红:“我没针对他,他本来就是个骗子,当初你就该让那个浙江老板把他送到派出所的。”

当初?

当初那件事,还得从那个浙江老板说起。

大概两年多以前,那个浙江老板和几个朋友自驾川藏线,在康定附近的折多山停车休息,他年过五十,体重也横向发展,高海拔地区走几步就喘不上气,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无意间往来路一瞅,视线里出现了一万三那“惊艳”的身影。

据说当时,一万三头戴骑行的头盔,一身紧身劲装,蹬一辆单车,车后头是几十斤重的驮包,神情凝重,眼神坚毅。

老板惊讶极了,在他走两步都气喘的地方,一万三负重蹬车骑上坡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啊。

他赶紧招呼一万三:“小伙子,下来休息一下呗。”

再一聊,老板深深地震撼了!

一万三说,他的梦想就是单车环游世界,目前,他已经骑完中国二十多个省份了,他还抖出一面旗子给老板看,上面密密麻麻的签名,很多是来中国旅游的国际友人签的,都是洋文,一万三还自豪地指着一个鬼画符一样的签名告诉他,那是比利时驻华大使签的。

接着又阐述了自己接下来的打算,骑进西藏,顶礼珠穆朗玛,然后从西藏出境,骑到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如果可能的话,还要骑到欧洲大陆。

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硬邦邦的馒头,掰了一小半,夹了两根咸菜,嚼巴嚼巴吃了,又珍而重之的把馒头用塑料袋裹了放回包里。

老板劝他多吃点,一问之下才知道,剩下的那点馒头还要分两顿吃。

浙江老板的青年岁月在精神文化贫瘠的年代度过,待到有钱去实现一些任性的理想的时候,已然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容易盲目地在后辈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当即起了资助一万三的念头,身上现金不是很多,又朝同车的朋友融了点资,总计一万三千块。

一万三很感动,请他在旗子上签名,还跟他说:“我会带着有你签名的旗子在世界各地留影的!”

要不是折多山上没提款机,老板估计还会冲动地再提一两万给他。

事情本来就该这么结束了,谁知道一年多之后,在聚散随缘酒吧,两个人又宿命般的相遇了。

当时一万三改了装束,扎着花头巾,白衬衫,穿破洞的牛仔裤,跟当年风尘仆仆晒的跟个茄子的形象不可同日而语,老板本来也没认出他来的,是一万三自己泄了底。

他跟几个路上初相见的狐朋狗友高谈阔论:“现在很多大老板喜欢自驾川藏、登山,显得逼格很高。我总结,这帮人,七个字,钱多人傻年纪大。人不缺钱,缅怀青春,这个时候你就得找准卖点,卖理想卖情怀激起共鸣。我告诉你们,我有段时间蹲守川藏线,看见这种内地牌照的自驾车就过去,那些人客气啊,给我大把吃的喝的,什么脉动红牛,我后来光卖饮料赚了小八百。也有傻的,印象最深的一个,我靠,给了我足足一万三千块钱!”

那个浙江老板坐后头那桌,开始当八卦听的,越听越不对劲,听到最后一句,气的嗷一声直接撑住桌子就扑过来了,五十多的人了,愣是展现出了青年人的敏捷身手。

……

木代盯着霍子红看:“红姨,好心也得因人而异,一万三就该被送去坐牢的,你居然还为他花钱。”

霍子红笑笑:“也不是白花,一万三千块,他要在酒吧打工一年,折下来也挺合算。”

木代下巴抵在椅子靠背顶上:“爱心泛滥不说,还引狼入室。”

“不要先入为主,这些日子,一万三干的挺好的。”

木代嗤之以鼻:“我敢用我的头担保,他一定动手脚,不是在账上,就是在货上。”

“人都会改过的,不能一棍子打死。木代,你性格就是这点不好,太拧。”

木代不说话了,过了会,她情绪忽然收了起来:“随便吧,你喜欢就行。我其实就是个被收养的,跟你说话不该这么冲,我下次改。”

霍子红愣了一下,心里长长叹了口气,她递了张纸条给木代:“木代,帮我去一趟这个地方,方便的话,明天就出发。”

“嗯。”

短暂的静默之后,木代说了句:“那我先回房了,还得收拾行李。”

木代就是这个脾气,平时,她一定会问,为什么去,找这个人干什么,有什么吩咐没有,但是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只会回一个字:“嗯。”

霍子红走到门边,出神地看木代的身影消失在楼梯下头,张叔拎着扫帚和簸箕上来例行打扫,扫到霍子红门口时,霍子红说了句:“有时候,我挺担心木代这孩子的,她跟谁都不亲近。”

张叔扫的吭哧吭哧的,也没抬头:“正常,木代被领养的时候,都三四岁了,在那种地方,是吃过苦的。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吃桃子过敏,刚到你身边,你递个桃给她,她赶紧接了,大口地咬。”

霍子红轻声接了句:“可不么,头半年,每次吃饭,她都不敢夹肉。我说哪个菜好吃,她就不吃哪个,小毛头孩子,就压了那么多心思了。”

说到末了,忽然有点伤感:“如果没有八年前那件事,木代现在也许会好很多。”

张叔直起身子,右手握拳捶了捶腰心:“其实我们小老板娘,现在已经很好了。真的,你去看看那些新闻上报道的,小老板娘这样的,算恢复的很好了。”

楼梯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一万三头皮一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了网页。

木代沉着脸过来,本来想直接忽略他的,想了想还是在吧台边停下,说了句:“我明天要去趟重庆。”

“真的?”

一万三喜形于色的同时意识到自己的欢快太明显了,他的声音立刻低沉下来,神情也随之换成了失望:“不是吧,又要有好几天见不到你了。”

其实他想说的是:去吧去吧别回来了。

木代笑了笑,笑的一万三浑身不自在,他读懂那里头的含义,让他老实点。

一万三很是心虚地瞥了瞥酒架上那两瓶酒。

回房的时候,一万三从木代的卧室门口经过,透过半开的门,看到地上一个摊开的行李箱,一半五颜六色,猫猫头的洗漱包,大象头的打底T恤,带流苏的短靴,铃铛贝壳的手链,而另一半,所有衣物装饰,全是黑的。

一万三在心里说:这个毒妇,就是个精分。

第3章

重庆有两个别称,雾都、山城,都是掏心掏肺的实诚,不掺一点儿水分。

木代很少见雾,陡打看见,还以为自己是坐飞机坐近视了。

下了飞机,霍子红给木代打了个电话,算是委婉讲和,木代这才问她:“这个地址为什么是老九火锅店?请我吃火锅吗?”

霍子红温温柔柔:“你按时去,门口交条,会有人招呼你的。重庆小吃多,你吃腻了再回来也行。”

听这意思,像是专门送她玩儿来着,老九火锅店的事,只是顺带。

木代心里轻松,找了解放碑附近的快捷酒店住下,第二天起来,看到时间还早,出去坐了个长江索道。

这索道有些年头,八十年代修的,后头也没翻新,吊缆吱吱呀呀的,听得人心里悬的很,缆车来了之后,木代想打退堂鼓,但她站的位置太靠前,被后头的人直接推了进来。

既来之,则安之吧。

缆车晃晃悠悠的往下走,很快就到了江心,其实长江水道之上,也没什么胜景,一道跨桥,几条走船,漫江薄雾罢了。

缆车上多是游客,这个时候也嘀嘀咕咕:“当地人肯定不来坐,没什么看头嘛。”

说话间,对面的缆车也过来了,最近的时候,都能看到里头人的衣着长相,游客是最容易嗨的,马上就摇着手冲着对面“嗨”、“hello”起来。

对面几乎是同时鼓噪起来,但有个靠窗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没动,同样地,这头的木代也没动,自然而然的,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然后,那男人伸出手,朝这边指了一下。

缆车相交,转瞬即过,很难说伸手是指谁,但奇怪的,木代下意识觉得是在提醒自己,想都不想,伸手就往斜后方抓。

伴随着哎呦一声,触手是肥嘟嘟的一截胳膊。

一转脸,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肥头大耳的,满脸横肉把眼睛压迫成了两条线,个子不高,比木代还矮些。

木代笑嘻嘻地,抓着他的胳膊往前:“哥,往前点站。”

边上的人被挤搡,有些不高兴,但见两人是一道的,还是给腾出了地方。

那个男人一双小眼贼溜溜地转,脸色阴晴不定,木代另一只手伸出来,掌心朝上,送到他面前,那男人犹豫了一下,从裤兜里掏出木代的手机。

木代也不说话,接过手机就低头装作是刷网页,那个男人不动声色的朝外挤,这一页,也就这样在意会之中翻过去了。

到站之后,木代原站返回,想着说不定还能见到那个穿黑夹克的男人,当面道个谢,但是出来之后,看着满街人流,忽然觉得,当时一切都模糊,也未必能认出他来。

去老九火锅店的路上,木代给霍子红打了个电话,顺便把遇到贼的事告诉她,霍子红问她:“你喊了吗?你得让大家帮忙把他抓住,这样他以后就不能再坑别人了。”

木代耐心给她解释:“红姨,强龙不压地头蛇,而且就算喊了也未必有人帮我,万一他恼羞成怒,跟我在缆车上打起来,江上晃悠悠的多危险。反正呢,我给足他面子,不吵不闹的,他也知趣,想了想就把手机还我了。”

霍子红叹了口气:“我还是觉得,遇到这种事不能怕,得站出来,见义勇为才对。”

见义勇为当然是对,但是……

木代觉得跟红姨说不通,也懒得去说,一万三这事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火锅店门口坐了个服务员,木代记着霍子红让她“交条”的话,先把字条给服务员,果然,服务员伸手里指:“到底,右转,包厢。”

木代依言找过去,到门口时迟疑了一下,不过应该没错,那个穿得好像在演清宫戏的大叔很热情地站起来:“霍子红小姐?”

其它人都还没到,万烽火闲着也是闲着,给木代讲了落马湖的案子,顺便也介绍自己的行当。

他拿了根簪子出来作比,簪子是老银的,簪头是景泰蓝烧的翔凤,凤凰眼珠子嵌着红宝石,嘴里衔一串白玉的垂珠。

“比如说,”万烽火先用手把簪子盖住,“三个人找我,一个人要找带凤凰的老银簪子,一个人要找用红宝石做眼珠子的凤凰,还有一个人要找嘴里衔白玉的凤凰,这就是三条诉求,但当时我手里没东西,这三条我就先存档,留心着。”

“然后有一天,”他一缩手,把那个簪子露出来,“有了人拿了根簪子来卖,买方、卖方,这就对上了。”

木代脑子聪明,一点就透:“所以这簪子就像你倒的消息,待会要来的人,也包括我,都是从前打听过落马湖那件案子的人?”

她觉得有些小题大做:“这能赚多少钱啊?而且,打个电话通知一下不就行了,犯得着专门让人过来吗?”

万烽火看了她一眼:“觉得重要的人就会过来。”

简简单单一句话,琢磨起来倒挺有深意,木代心里打了个咯噔:红姨觉得这事重要?难道她认识案子里的某个人?

不过,木代的好奇心没那么强,反正,自己就是个过来领受消息的传声筒罢了。

前后脚的功夫,另外三个人也到了,一个是近四十岁的瘦弱女人,眉毛寡淡地像是忘了长出来,叫岑春娇,挨着万烽火坐了。

另外两个都是男人,一个叫马涂文,二十七八岁,浑身酒气,睡眼惺忪,赤膊穿件马甲,胳膊上纹着大花臂;另一个叫李坦,五十来岁,瘦高个,佝偻着背,皱纹很深,一脸的潦倒。

万烽火关了包厢的门,拧着了火锅下头的打火开关:“咱们边吃边聊。钱你们都交过,一直存在我们这头,听完了岑春娇讲的,再决定付不付账——不过话说回来,账肯定是要付的,除非……是假消息。”

木代有些诧异,原来红姨他们早就把款子放在万烽火这了,这场火锅宴是听消息吃饭付账来的,她觉得挺新奇。

要是搞成赌场那样,每个人前头都有代表金额的筹子,听一会推两枚出去,那就更有意思了。

火锅的汤面微泛,香味丝丝缕缕混着泡儿外溢,木代馋虫大动,自己调了酱碟,又伸筷子去下菜,筷子伸出去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满桌子就自己在动,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

边上的马涂文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倒不是觉得她举动突兀:这姑娘年纪轻,打扮的无忧无虑热热闹闹,怎么看怎么觉得跟一屋子的人都格格不入。

岑春娇的目光逐一从每个人身上扫过,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杀人的人,其实已经死了,五年前就死了。”

木代觉得正常,二十年多了,凶手正常死亡或者意外死亡都有可能,她注意看另外两个人的神色:马涂文除了犯困也没什么异样,倒是李坦突然抬头,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怒意。

五年前,我在济南西郊客运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做服务员,低档小旅馆,被褥常年不拆洗的那种,住的人虽然三教九流,但大多是没钱的、打工的。

那天是我夜班,半夜的时候趴在前台打盹,忽然电话响,103房间,里头的住客请我送壶热水去。

那个住客我见过,已经在旅馆住了十来天,除了第一天入住的时候打过照面,后头基本没见他出来,而且他入住的时候就已经病的很厉害了,当时我们服务员私底下还开玩笑,说可不能让他长住,死在这就不吉利了。

接到电话,我心里有点发毛,那个人的声音断断续续有气无力,让人觉着,马上就要不行了。

我提着水壶过去,顺便把钥匙拿上,敲门的时候没人应,我拿钥匙开了门,一进去就知道不好了,那个人脸色发黑,眼皮翻白,躺在床上圆瞪着眼睛抽气,分分钟都要断气的感觉。

我心里害怕的很,马上给老板打电话,老板不在旅馆住,估计是因为太晚了,被我吵醒了很生气,刚一接通他就吼我,然后挂掉,再拨,已经关机了。

我急得没办法,决定下楼去找看门的老头,才走到门边,那个躺在床上的男人忽然说话了。

木代正拈了筷子捞菜,听到这的时候,觉得胳膊上的细小汗毛都竖了起来。

倒不是害怕,就觉得瘆得慌。

李坦的嗓子沙沙的,声音让人听了周身都不舒服:“他说了什么?”

岑春娇的脸上掠过一丝茫然似的心悸,似乎至今还有些后怕:“具体来说,他也不是在说话。”

“他眼睛瞪的很大,死死盯着天花板,语速很快,像是打字机哒哒哒地打字,声音没有起伏,一个磕绊都不打,很像背书。”

万烽火追问:“那……背的是什么内容?”

“先是年月日,某年某月某日,然后是地址,XX县XX街XX道,杀了几个人,然后是性别、姓名,用什么工具杀的,怎么杀,杀完了之后怎么逃的,那种做报告一样的语气,眼睛一直瞪着天花板。”

木代头皮有些发麻,下意识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岑春娇强调了两次“一直瞪着天花板”,让她莫名觉得天花板上有什么东西。

屋子里很安静,连那只时时上蹿下跳的金丝雀都垂着翅膀耸立了不动,如果仔细看,有一两根羽毛,似乎都竖了起来。

第4章

万烽火咳嗽了两声:“那然后呢?”

李坦紧跟着追问:“落马湖那件案子,就是他临死的时候说出来的?他只说了这一件吗?”

岑春娇看了李坦一眼,回了句:“不止这一件,但是一件归一件的价钱,你懂的。”

李坦的脸色很难看,木代却有点想笑,觉得这个岑春娇,倒是挺懂得拆分售卖的。

岑春娇接着说下去。

我那个时候,也听傻了,也不觉得他说的是真的:有哪个犯罪的人,无缘无故的,会跟陌生人讲这些呢?

愣了一会之后,我觉得还是得去找看门的老头过来给我壮胆,主意打定,刚迈开步子,那个人一声长长的倒气,没动静了。

我回头去看,他眼睛圆睁着,嘴巴还半张,但真的再也没动静了,我不敢过去看,我怕我挨过去了,像电影里那样,他突然蹦起来或者咬我一口,那我会吓死的。

我跑着去找看门老头,一边跑一边喊,还没跑到走廊尽头,看门老头自己过来了,有个房间里还有人打门,吼我半夜小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