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点打落眼睛时,火辣辣地生疼一片,我突然没有了哭泣的念头,甚至觉得自己挺傻,怎么就跑到雨水中了呢?要是感冒了,还得打吊瓶,还得花钱,还得让何然担心,真是得不偿失

如此一想的我,仿佛豁然开朗了一些,觉得自己就是这片雨,尽管经历了郁闷与低沉,终会在爆发后渲染出彩虹般的美丽只是,但愿这场雨不要一直下到天黑,不然没有人会欣赏我的美丽,而我也终将被吞噬到黑暗中

大吼一声,由泥泞中想要弹跳起,却忘记了身形有所限制,于是又很是滑稽地摔倒在地上这回,我没有哭,反而死劲儿捶打着土地,哈哈大笑起来

因为我想,若有人在大雨中走过,看见一个胖丫头突然跌倒在泥泞中,而且摔了个四仰八叉,一定笑得前仰后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就当自己幽默自己一回,开心地笑吧

笑过之后,这才发现,别看我如何狼狈,但仍旧没丢了包包,没丢了自己!

想到此时应该也快到五点了,有些担心何然,于是用脏兮兮的手抹了抹脸,提腿就往千面跑,想找个人问问路,应该如何坐车回家去

谁想,在这场瓢泼大雨中,我却突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车相撞!

当身体与车身相撞,结果可想而知,并非不是我死就是你亡,而是事实证明,人类的发明有时候比人类还要厉害

所以,当我的身体飞起时,我并不觉得意外,而是在想:如果我死了,何然怎么办?

都说有了孩子忘了娘,看来这话不假,我甚至在最后的时刻没有想到自己的老爸老妈,而是想到了何然这种认知是我在落地时想到的,还来不及汗颜什么,只觉得落地之处有个冰凉的硬物瞬间刺穿入我的腹部,身子一僵一软间,人就彻底昏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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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大心酝酿了很久,虽然明知道未必讨喜,但真得想将胖姐妹的各种感情写出来即使扭转不了他人眼中的审美,也要快乐幸福地生活!姐妹们,多多支持大心吧

第262节第五十二章爱如死灰是心祭(三)

睡醒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我的身体仍旧倾斜在冰棺材的身上,导致我的脖子有些僵硬难受

慢慢趴了起来,扫眼车外的残阳,哑着嗓子说了声:“谢谢,我要走了”

冰棺材低沉的声音响起,询问道:“如果你没有地方去,我……”

我摆手,不想多做牵扯:“天地之大,总有我可以容身的地方没准儿在下一个路口,我会找到自己的位置”

刚想推开车门,冰棺材便说:“我送你到下一个路口吧”

我缩回手,点了点头:“麻烦你了送我到有公交车的地方就可以了”

车子流线型地行驶在山道上,将与我古家城堡的距离越拉越远,终于成为两个无法连接的点

世界很奇怪,在我以为和古家完全脱离了关系的时候,身边坐着的人却是古家的当家老大也许就是因为他说“你是个好姑娘,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吧,所以我开始不讨厌他,只是仍旧有着距离,一种不会成为朋友的距离

当车子在一个站点停下时,冰棺材将一个红本推给我我晓得这是我们的结婚证,心中不免有些异样,觉得自己好像经历了一场黄粱梦分分和和、聚聚散散,到头来只是让自己体味了一下百味人生,始终没有抓住一分真实的存在

拿起结婚证,冲他点了点头,说了声:“别了”别了,不是再见;别了,不是朋友;别了,就是别了

转身跑上了公交车,任它将我带向任何一个终点,然后开始我的另一个起点

公交车上地颠簸让我觉得既熟悉又陌生仿佛从地狱又返回到了人间却有些不习惯这种拥挤缓缓打开那张结婚证看见里面夹着一纸合同和一张价值一千万地支票

我地手指微微颤抖转头去看车外地冰棺材却发现公交车已经拐了好几个弯根本就看不见那个男人那个我从来就不懂地男人可笑地是那个男人却曾经是我名义上地……丈夫

将合同和结婚证全部撕碎打开车窗迎风洒落了出去看着那些碎片混杂在飘飘扬扬地清雪中我觉得自己地悲伤应该告一段了

收起支票放入贴身地衣服兜里之所以没有撕碎它是因为我只是精神分裂患者并不是彻头彻尾地神经病还要活着还要幸福虽然后者很难寻找可我不会放弃纵使不再相信爱情可是我仍旧要享受幸福!现实教会了我太多东西其中最重要地一点就是不能没有钱

我毅然决定要离开这座城市重新开始不再回来可是我又能去哪?去了哪里才能将这里彻底遗忘掉?遗忘掉所有地痛苦与美好?

我地心绪起伏难平最终还是选择回到曾经居住过地小危楼去重拾记忆中地一些美好

抬头仰望着我曾经跳下来的窗口,看见那里面有人影晃动,却不再是等着我回来的何然与银毛

看来,房东老太奶已经把屋子租出去了但愿这户人家别像我一样,总拖欠着房费、躲避着水费,最后还在砸了若干块玻璃后,偷偷背上包包就逃跑了

想到三个人曾经的荒唐闹剧,脸上不觉得露出笑容整个人就仿佛烘烤在炉子旁,浑身都暖洋洋的怪不得有人愿意一辈子都活在回忆里,原来都是在追求曾经有过的幸福痕迹

留恋地转开身,不想让自己沉溺在过去无法自拔未来的路还很长,我要一个人走好

独自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直到天色黑成一片,我才借着夜色的掩饰,搭上了最后一个末班车,赶到了银毛的小五楼

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在门框顶部摸到了一把布满灰尘的钥匙,心情复杂地打开房门,迈着无声的步伐悄然进入没有开灯,仿佛怕惊扰了什么记忆中三个人一同庆贺何然生日时的欢歌笑语仍旧历历在目,清晰如昨

踩着自己的影子静静地坐到沙发上,耳边似乎有何然软软地声音,在一遍遍唤着我的名字眼前似乎仍旧有银毛似笑非笑的眼睛,在嘲笑我仍旧忘不了一起喜笑怒骂的时光记忆一次次袭击着我的感官,撞痛了我的神经!我却一直无法摆脱这种纠缠,直到第一缕朝阳射进我的眼底,我才恍然惊醒,夜已经过去,我应该离去了

站起身,不再去看任何地方,因为每个角落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有时候,伤痛会让人成长,让人更能晓得感情难以琢磨的定义因为不懂,所以执著若懂了,也许就应该学会释然和不在意然而很不幸运的是,我至今为止仍旧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懂了,还是怕了

在难以定义的感情面前,我开始理解老妈的疯癫若非给予了全部,又怎么会痛得不想做自己?每个人可以因为不够深爱所以留有余地,可老妈却是全身心地爱着老爸,所以不能接受背叛那场感情啊,还真应了一句话: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么一想,我突然觉得自己并不是很爱银毛至少,我没想杀死他,或者……自杀

嘘了一口气,我想回家了

第263节第七十四章家里的男人们(一)

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一个?嘿嘿……

先说坏消息吧,坏消息就是咱以后得两天一更

好消息呢,就是……估计这个门缝啊,有出版的可能了。(没拿到实体书前,一切都只能是可能。)

门缝即将接近尾声,所以咱稍微放慢一下速度。

盗版的猖狂,那绝对非正常人可以想象。

宝贝们见谅,可要天天来坐坐。大心会等待坑边,陪你闲话小美男地。

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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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回家吧。”很简单的六个字,却让我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虽然我和老爸已经冰释前嫌,但他并不知道,在我独自背着行李来到这个城市时,多希望他能站到我的面前,对我说:别闹了,回家吧。

因为老爸没来,所以我一直活在刻意的记恨中,用雕刻刀和铁锤宣泄着自己的愤怒,用冷漠疏远来保护自己那颗容易受伤的心。渐渐的,当渴望彻底变成了失望,整颗心也都麻木了,再也感觉不到细微的痛和亲情曾经给予过的感动。

所以。当冰棺材对我们说“别闹了。回家吧”。就仿佛触动了我隐藏在心底地渴望。圆了我曾经期盼着地梦。

难以自持地感动中。我扑进冰棺材地怀里。抱着他地腰肢。埋头在他地胸口。哭得昏天暗地。

冰棺材被我哭得无措。抬起手想要安慰。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拍才好。

银毛扯我后脖子。想将我拉走。我使劲儿一扭。就是不肯离开冰棺材地胸口。

冰棺材很轻地笑了一声。然后伸手将我抱入怀中。用大手轻拍着我地背脊。很难得地安慰着:“傻丫头。别哭了。”

我抬眼去看冰棺材。却觉得侧面光线一亮。好像……被拍照了!转头去看。但见走廊地拐角处露出一个照相机地镜头。正对着我们猛拍。

我心道不好,这照片要是被公布了,我们几个人的名声真得就得到臭水沟里去打捞了!先不说我曾经嫁给过冰棺材,且说现在我又嫁给了银毛,此刻却又和冰棺材抱在了一起,这些事情一连串下来,都不用记者们编排,我就能想出好几个版本的故事,保证既有噱头,又爆料!

一晚上的气愤在胸口翻滚,我塔拉着拖鞋撒腿就向那隐藏在拐角处地记者冲去!

长期处于勘察第一线地记者同志在察觉出我的意图后,撒腿就跑。.

我一路狂追,却苦于运动细胞不发达,根本就赶不上。这时,旁边一条人影快速跑过我的身边,以迅雷之姿将那位记者同志拦截在三楼拐角处,一手抢夺下照相机,沉声问:“还有什么?”

记者忙摇头,表示没有了。

冰棺材却是一拳头打出,将记者打得口吐鲜血,并颤巍巍地掏出一个小优盘,递给了冰棺材。

我这才恍然明白,原来这个数码相机还有个远程存储器,可以在拍照的时候将其中内容存贮储备到这个小型优盘上,简直就是为记者同志量身定做的不二法宝啊!今天要不是冰棺材老道,我真就着了记者地道儿!

随后跟来的银毛看见记者时,不由分说地上前又补了三拳两脚。

我忙拉着,劝道:“好了、好了,既然照片已经要回来了,就算了吧。”

银毛一把扯过那记者地头发,义愤填膺地说:“就是这个王八蛋写得狗屁报道,说你是一妇二嫁的娼妇。”

我一听,当即瞪起了眼睛。

记者同志口含血水,呜咽道:“再也不写了,再也不写了,不过是混口饭吃,饶了我吧……”

银毛也不听他的求饶,抡起拳头,照着记者的腹部就是一拳!

在银毛挥动第二拳的时候,我将他拦下,对不断求饶的记者说:“你这种人真得欠揍,无事搬弄是非,害得他人不得消停。你觉得自己是在混口饭吃,却想没想过,因为你不负责任地报道,会让很多人陷入困苦的境地?

“如果你还有些敬业精神,就去跟踪报道一些需要社会帮助地人,别扯这些没用的事儿。”说完,我拉着银毛和冰棺材就回到了病房,

起何然地东西,准备搬家大吉。

既然这里已经被记者发现,那还是早点儿离开的好……

虽然何然并不想和我回古家,但我并不打算看他那副“拒食人间烟火地脸”,所以干脆指挥银毛和冰棺材,将医疗器械连同人一同搬回了古家城堡,塞进了银毛旁边的屋子。然后动手扯了原本的乳白色床单,换上我前几天刚买来的粉红色花布床单和被罩,顺手将灰色窗帘也换成了青竹翠绿的颜色,使整间屋子看起来春意盎然,分外惬意。

一切收拾妥当后,我和银毛便打算撤出何然的屋子,回自己屋里去睡觉。

何然却突然扯住我手指,然后又慢慢地松开,最后干脆闭上了眼睛装睡觉。

我看看何然,又看看银毛,最终咧嘴一笑:“要不,咱三个回顾一下以前的快乐时光,都睡这个屋里?”

银毛斜眼看我,口气不善道:“别太过分。”

我耍泼:“去取被子来,今晚就住这了!”

银毛皱起眉毛,黑着脸,一脚踹开房门,心情极其不爽地走开了。

我望着渐渐关合的房门,勾起一丝苦笑,觉得自己夹在银毛和何然之间真是越发难以做人。伸手了拍何然身边的传单,为他抚平隆起的被子褶皱,笑问道:“想吃些什么吗?”

何然缓缓张开眼睛:“不想吃。”

我又问:“那你想睡觉吗?”

何然回道:“不想。”

我还想问些什么,可是却找不出合适的语言,只能让气氛陷入尴尬的沉默。

时间滴答而过,我一直保持着同一种姿势的骨头开始变得发酸难受,于是试着站起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当我的屁股从床上提起大约五厘米的距离时,便听见何然说:“何必,给我唱首歌吧。”

我重新坐了回去,垂眸想了一会儿,说道:“给你唱首《忘忧草》吧。”提气,酝酿感情,第一个音符即将划出喉咙时,原本关闭的大门再次开合,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银毛沉着脸走进屋子,手中却拖拉着两床被褥,泄恨般狠狠地扔到地上,心情不爽地对何然恐吓道:“死小子,你最好别打其他主意,不然我让你胳膊也变残!”

我听后哈哈大笑起来,觉得银毛真是别扭得可爱。

银毛被我笑得不自然,伸手拍了下我的后脑勺,骂道:“臭婆娘!”

我得寸进尺道:“去,取来吉他,给我伴奏,我要唱歌。”

银毛状似不屑道:“就你那破锣嗓子,别吓到外面流浪的狗。”虽然他话是这么说,但人还是乖乖地走回卧室,将吉他抱了过来。

我正襟危坐,清了请嗓子,摆出个刻意的造型,开口道:“下面,由红得发紫的重量级歌后,为何然献上一首最动听的歌——《忘忧草》。”

银毛将吉他拨弄出咚地一声,挑眉问:“我呢?”

我笑眯了眼睛:“你啊,你就一伴奏选手,偷听就好。”

何然的唇角弯起微不可察的弧度,若一轮淡淡月牙儿,清秀绝伦。

我望着他,浅浅笑着,伴随着银毛低咒后的吉他声,用心唱到:“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依依不舍的爱过的人,往往有缘没有份。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伤痕累累的天真的灵魂,早已不承认还有什么神。

“美丽的人生,善良的人,心痛心酸心事太微不足道。来来往往的你我遇到,相识不如相望淡淡一笑。

“忘忧草忘了就好,梦里知多少。某天涯海角,某个小岛,某年某月某日某一次拥抱。轻轻河畔草,静静等天荒地老……”思绪透过歌声不知不觉飘到很远,远到我想到刚捡到何然时的样子,想到曾经的百般不容易,想着自己向往的幸福,想着何然现在的样子……

往事一点一滴涌上心头,眼泪忽明忽暗在眼中闪烁

第264节第七十四章家里的男人们(二)

刻,我竟然有种冲动,想要问问何然,当初他开车的教堂时,到底是因为山蛇精对他的车子做了手脚,还是……他报复性的行为?他是不是想要让我记住他一辈子?让我活在后悔中一辈子?我们曾经那么贴近,心疼着彼此的每一个伤痕,到底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难道是因为爱?如果真得是如此,那么爱还有什么值得人期许?也许,忘了才是最好。(

然而,当我抓住何然冰凉的手指,想要询问真相时,我看见两行晶莹剔透的泪水沿着他白皙透明的脸颊滑落。我想问得话已经问不出口,心里只剩下满满的心疼。

尽管何然从来不说,但我知道,伤得这么重一定很痛。抬起手指,轻轻擦拭掉他的眼泪,沙哑地问:“痛吗?”

何然抬起被眼泪朦胧了的眸子,望进我的眼底,反问:“你问得是我的心,还是我的身体?”

一句话,将我的身体变得瞬间僵硬,忙捂住好像要裂开的胸口,匆忙间逃进卫生间里,扭开水龙头,在哗啦啦地水声中掩饰着自己的哽咽。

也许真得是因为太在乎了,所以何然的话总会轻易地刺破我坚硬的外表,扎入我柔软的心里。

用冷水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暗自告诫自己,不可以这么敏感,否则没有人会好过。

深呼吸,推开卫生间的刹那间,我听见银毛说:“如果你的爱只是想看着她为你痛苦,你大可以继续下去,直到折磨死这里的每一个人!”……

也许是银毛的态度够坚决,语言够犀利,手腕够强悍,所以,何然再也没有用语言刺激我。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已经一天没和我说话了。

我挠头。很烦恼。捏着何然地下巴吼道:“你给我说话。不然敲掉你门牙!”

何然不但保持沉默。就连白眼都不肯赠送给我。

我既气馁。又气愤。呼哧呼哧地收拾起地上地铺盖。抗在肩膀上。大步走回银毛地卧室。扑倒床上。狠狠地踢打了一番。这才稍微舒服了点儿。

从床上爬起来。摆了个威武地造型。为自己大气!

跟回来地银毛斜倚在墙上。笑嘻嘻地看着我。打趣道:“你现在若还是以前那副身板。估计这屋子就得被你拆了。”

我恶狠狠地瞪向他:“怎么。你对我以前地样子还有什么微词?”

银毛举手表示自己地无辜:“以前是大刺猬,现在是小刺猬,我都惹不起,成了吧?”伸手抓过我的小手,“吃饭去吧,刺猬祖宗。”

我任他领着下楼,只是一路都看着他地侧脸。

他问:“看什么呢?”

我认真地说:“银毛,我发现的你和以前的你……很不一样。”

银毛挑眉:“哦?”

我感叹道:“总觉得,你现在更像一个男人,很有担当。原本我还以为你不会让何然来咱家呢。”

银毛颇为受用,笑露一口白牙,大言不惭道:“那是。你选择了我,只能说明你眼光好。”

我笑望着银毛,也答话。

银毛打哈哈似的接着说道:“虽然我这个人很大度,但你也别和那小子走得太近。就当家里圈养一头狼,但我可不会让它叼走我的肉。”

我仍旧笑睨着银毛,不言不语。

银毛地面颊慢慢晕染上可爱的红晕,低咒道:“操,你笑什么笑?吃饭!”

我突然大笑,震动得胸腔起起伏伏。

银毛瞬间爆发,翻身将我压向楼梯旁地墙壁上,

说:“我让你笑!”最后一个字在彼此的唇畔间呜咽。

两个人热情地拥吻着彼此,就仿佛国王巡视自己的领路,恨不得踏遍每一寸土地,大声宣布自己的所有权,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拥有了怎样的骄傲。

气喘吁吁中,我望进银毛的眼底,发自内心地说:“银毛,我爱你。”

银毛激动得微微颤抖,眸子中更是跳跃起两簇火焰,伸手将我托起,将额头埋入我地颈项,狠狠吸着气说:“我记住了。”

我扒拉他的头发,问:“喂喂,你不是应该说你也爱我吗?”

银毛抬头,笑露一口白牙,调笑道:“知道我地金贵了吧?就是不说,你奈我何?”

我作势咬他,他放开我撒腿就跑,两个人嬉闹着跑入餐厅,与冰棺材一起吃了午饭。

我只是象征性地吃了两口,就要端盘子楼上去和何然一同吃饭。

冰棺材却叫住我,说:“坐一会儿,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