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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现场,也就是那个收银房间,是个很狭小的房间。从绿色的防盗门进去后,看到的是一个放在门口的矮柜,矮柜上方放着一盘水果和一把水果刀。

“凶手好像没用它,不过还是把这把水果刀提取了吧。”我小心地捏起水果刀左右看了看,没见什么异常。

矮柜上下放着脸盆、刷牙缸、毛巾等一些生活用品,从数量上看,应该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住在这里。矮柜的旁边放着两个热水瓶。矮柜紧挨着一张大床的床尾,大床的一侧靠房间内墙,另一个侧面摆放着一张办公桌,办公桌上方,就是那扇通往走廊的小窗户。可想而知,老板娘平时就是坐在床上,趴在办公桌上做生意的。

办公桌上、小窗户的旁边,摆放着一台电脑,屏幕是黑的。在拍照固定完成后,我动了动鼠标,桌面显现出来,是一个播放器的界面,正在播放这个时间段全国都在热播的《甄嬛传》,不过播放器被点击了暂停。再次拍照固定后,我把播放器最小化,发现电脑桌面很干净,几乎没有安装任何软件。我在控制面板里找了找,没有发现安装住宿信息登记软件。这是一台新电脑。

床头是一个书柜,书柜上倒着一块木板,上面钉着几排平行排列的钉子,木板附近凌乱地掉着一堆钥匙。显然,这是个挂房间钥匙的木板,因为搏斗,导致木板倒伏,钥匙也就散落在床头了。

书柜没有翻动的迹象,里面的杂志书刊摆放得还算整齐。整个房间也就这些摆设了。

从收银房间外面看,小窗是被一个窗帘遮住的,看不到里面。但从里面看,才知道窗帘并没有被拉起来,而是因为有打斗现象的存在,窗帘上方的罗马杆被拉断,一端吊在屋顶,一端垂在半空,窗帘滑落在罗马杆一端,正好遮住了小窗。

“哦,原来是因为窗帘杆断了啊。”马支队长说,“摸排的时候,有人反映,老板娘只在晚上十二点钟以后,才会拉上窗帘睡觉,平时都是开着的。”

“这个现象解释很重要。”我说,“如果凶手杀人后或杀人时知道把窗帘拉上,那就是有反侦查能力了。”

我顺手拉开了办公桌的抽屉,抽屉里整齐地放着几沓写满了字的公文纸,没有翻动的痕迹。这时候,我才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里夹着一沓空白的公文纸,看纸质,和抽屉里的一样。

我招呼大宝拿来物证袋,把公文纸都放了进去。

两具尸体平行躺在大床上。老板娘葛凡穿着一穿黑色套装,仰卧在大床的床头,像是睡着了一样。她七八岁的女儿仰卧在她身侧一米左右的位置,面部盖着一条毛巾。

现场狭小,而且显然死者没有明显的出血,所以现场勘查工作也显得简单许多。林涛依旧拿着足迹灯在现场狭小的地面和床面上观察着,陈诗羽拿着刷指纹的器具候在一旁。现在的陈诗羽,不仅仅是一名侦查员,更像是林涛的一个小助手了。

我东看看西看看,见房间里并没有多少异常现象。办公桌的侧面柜子上,还挂着一把钥匙。我转动钥匙,打开了柜子,见柜子里是一个小小的保险柜。可想而知,旅馆的日常营业额就在这里了。

我招呼了一名技术开锁的痕检员,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打开了这个小保险柜,里面有两捆百元大钞,还有一些零散的百元大钞和一些零钱。可见,葛凡把所有的现金都放置在这个保险柜里,保险柜并没有被人动过。

“你说会不会是凶手打不开保险柜,所以没有劫财的迹象啊?”大宝知道我看这个保险柜的意图,是想对案件性质有个初步的判断,所以问道。

我摇摇头,说:“第一,保险柜外面的柜门是关好的,我认为凶手没有动过。”

“等等,那为什么会有钥匙挂在柜门上呢?”大宝问。

“你想想啊,如果死者把钥匙都收起来的话,每次来人结账,她要先拿出钥匙开柜门,再打开保险柜,多麻烦啊。里面既然有保险柜,屋里又有人,外面柜门的钥匙没有必要拿下来啊。”我说,“这样,她就可以直接按密码打开保险柜,这才符合常理。”

大宝点了点头。

我接着说:“第二,如果是抢劫杀人的话,那么凶手在杀完人后,即使打不开保险柜,难道还不能把保险柜抱走吗?”

说完,我尝试了一下。这个小保险柜也就四五十斤重,我这个并不强壮的人,也可以把保险柜从办公桌侧柜里搬出来。

“我看两名死者的衣着都很完整。”大宝翻动了一下死者的衣着,说,“尤其是老板娘的套装,甚至连衬衫都还掖在裤腰里,肯定不会是事后伪装。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也没有性侵的迹象。难道是寻仇?”

我抿着嘴思考了一阵,抬头说:“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不如先进行尸检,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把小女孩面部盖毛巾这一特征给固定好。”大宝对陈诗羽说道。

在等待殡仪馆的车辆来拉尸体的同时,我和大宝走出旅馆,来到位于旅馆对面的一个被临时征用为专案指挥部的门面。我戴起手套,用干净的物证袋铺满了办公桌,然后从物证袋里拿出一沓写满字的公文纸。

“这就是办公桌抽屉里的公文纸吗?”马支队长问道。

我点点头,说:“虽然这个小旅馆没有按要求在电脑系统里录入旅客住宿信息,但她倒是用公文纸一笔一笔都记下来了。”

“应该是换了新电脑,住宿信息登记软件还没有来得及安装吧。”大宝说。

“有可能。”我点点头,说,“这些撕下来的公文纸上记载了半个月之内的住宿记录。几乎每两天,住客信息就可以写满一张公文纸。”

“可惜,这些记录只记到了两天前。”马支队长说,“这两天的记录就没有了。桌上的那个文件夹里,不也是夹着空白的记录纸吗?”

我点点头,微微一笑,说:“按照老板娘的习惯,这两天的信息她不可能不记。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把记录了这两天住宿信息的纸给带走了!”

第三章

青州市殡仪馆内,一座两层小楼还在此时此刻的深夜闪烁着灯光。青州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排气扇和空调全开,轰鸣声不绝于耳。

死者葛凡生前一定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少妇,即使死去,也还是那么干净整洁。死者的衣服很完整,衣服上也没有明显的搏斗或者污染的痕迹。在拍照固定后,我们依次脱去了死者的衣服。

衣服一脱,少了衬衫领口的遮挡,死者裸露的颈部可以看到几处黝黑的皮下出血。

“死因出来了。”大宝说,“尸体的窒息征象还是很明显的,现在看又有颈部损伤,死因基本明确了。”

我点头认可,按照常规检验了死者的尸表。除了颈部的损伤,其他部位没有发现明显的损伤。

我拿起手术刀,静静地打开了死者的胸腹腔。死者的胸骨正中间,有一块显眼的皮下出血,呈圆形,直径大约五厘米。

“这里有个挫伤,看看致伤方式是什么?”我问大宝。

大宝摇摇头,说:“现场有搏斗的迹象存在,是不是拳击伤或磕碰伤,不好确定。”

“我看都不像。”我说,“这个损伤太规则了。现场那么狭小,怕是施展不开拳脚,而且现场也没有能够磕碰形成圆形皮下出血的物体啊。”

“那你说是怎么形成的?”大宝问道。

我摇摇头,说:“不着急,先按规矩来。”

死者的内脏颜色很深,这是一种淤血现象。内脏淤血,是窒息死亡的一个征象。打开死者的胃,胃内还比较充盈,食物形态还可以分辨,看起来是稀饭、油条和咸鸭蛋。

“死者的早餐时间,调查了吗?”我问马支队长。

马支队长虽然已经是副支队长了,但是法医的活儿还是继续在干。穿着解剖服的马支队长点头说:“这个很明确,楼下的小店我们走访了,反映死者在今天早晨七点半左右下楼买了油条和咸鸭蛋。从胃内容物来看,应该和调查的情况相符。”

关系到死亡时间的推断,侦查员已经养成了调查死者末次进餐的习惯。

我说:“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食糜形态也清晰可辨,说明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既然清楚了死者大约七点半到八点吃了早餐,那么她的死亡肯定是上午十点钟之前了。”

“这个时间还是比较合理的。”马支队长说,“一般住客要么就是早晨离开旅馆各干各事,要么就是这个时间还在睡觉。所以这个时间段,还是相对比较冷清的。”

我见胸腹腔解剖也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在大宝缝合尸体的时候,打开了死者四肢关节的皮肤。皮肤下面是纹理清晰的肌肉组织和肌腱,没有发现皮下出血或肌肉内出血。

“居然没有约束伤!”马支队长说,“一般扼颈杀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约束伤,防止死者的抵抗。”

“说明这个凶手的控制力很强。”我说,“因为体力悬殊,他可以轻易控制被害人。而且,别忘了,死者这边还有个小帮手。”

我指了指停尸在一旁的孩子的尸体。

“可是,他是怎么控制被害人的?”马支队长问。

我沉吟了一会儿,突然想到死者胸口的一块出血,说:“把尸体翻过来,我们检验一下尸体的背部。”

和我猜想的一样,死者的双侧肩胛窝内,都有明确的出血痕迹。肩胛窝位于肩胛骨和后肋骨之间,不可能直接受力。只有在身体被力量压迫的情况下,因为肩胛骨的上下活动、摩擦,引起这里的出血。

“可见,”我眯着眼睛说,“死者是被人用膝盖顶住了胸口,然后扼死的。肩胛窝的出血提示死者有过剧烈的挣扎,但是因为这一顶一扼,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说明两人体力的悬殊是非常巨大的。”

“有一点我就不明白了。”大宝说,“既然体力悬殊,为什么现场还有打斗的痕迹?按理说,凶手可以一招克敌,没必要打斗吧。”

“现场的现象很有可能只是表象。”我说,“尸体说出来的话才是真话。现场好像看起来有些凌乱,像是打斗,但是为什么我们在尸体上,没有发现这几处控制伤以外的损伤?按理说,既然有打斗,就会有损伤啊。”

“难道你是说,打斗是伪装的?”马支队长问。

我摇摇头,说:“不像是伪装的。如果伪装的话,他完全可以把柜子抽屉都给翻乱。我们觉得现场凌乱,主要是因为窗帘掉下来了,还有那一板钥匙散落了。除此之外,再无打斗的痕迹。那么,我们就不能说这一定是打斗痕迹,说不准有其他的原因。”

“回头再考虑吧,凌晨了,我们赶紧检验小孩子的尸体。”大宝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点点头,和大宝一起把于婷婷的尸体搬上了解剖台。

每次检验小孩子的尸体,都是对法医心理的一种挑战。尤其是对马支队长这种有孩子的法医和我们这种即将有孩子的法医来说,给孩子做尸检会很压抑。

整个尸检过程在沉寂中进行,虽然沉寂,但是大家心里都有数,按照既定方针对尸体进行了检验。和葛凡的尸体一样,于婷婷的损伤也集中在颈部,尤其是颈部舌骨、甲状软骨的粉碎性骨折,更加确信凶手是一个力量很大的男人。

于婷婷全身也没有任何约束伤,这个八岁的女孩肯定不是凶手的对手。

“你们看她的双手!”在尸体解剖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死者双手的异常。

死者的几个乌黑甲床的指甲中间,有白色的横线,这显然不是正常的现象。这是指甲有翻折的迹象。

“死者的指甲为什么会翻折?”我问。

“说明她在用力抓什么东西。”大宝说,“甚至都忘记了疼痛!”

“能抓什么东西呢?”我接着问。

“还能抓什么,”马支队长说,“凶手呗!”

“对!”我说,“小女孩是有反抗动作的。说明凶手在杀害其母亲的时候,她进行了反抗。只不过她幼小的手臂,根本不可能阻止得住凶手的攻击。”

“这能说明什么?”大宝说。

我说:“这个现象明确提示我们,凶手只有一个人,他杀害葛凡的时候,于婷婷是没有人控制的。”

“刚才经过现场勘查,我们别忘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大宝说,“小女孩的脸上是盖着一条毛巾的!这用行为心理分析的理论来解释,是一种愧疚心理,说明凶手很有可能认识死者!”

“我不赞同你的观点。”我说,“如果是认识小女孩,就一定会认识女孩的母亲。那么他为什么对小女孩愧疚,而不对她的母亲愧疚呢?我觉得行为心理分析的理论不错,这是一种愧疚心理,但是愧疚心理并不表示只有熟人才能有。我们解剖小孩尸体的时候,都会觉得很沉重,如果不是个穷凶极恶的凶手,他杀了小孩,也一样会很难受。所以他因为愧疚,而在小孩的脸上盖毛巾就可以解释过去了。”

“说得有道理!”马支队长站在了我这边,“我也不认为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尸检结束了。”我长舒了一口气,说,“发现了一些线索,但也没有特别有效的收获。已经深夜两点多了,我们是现在就去专案组汇报呢,还是睡一觉捋一捋思路?”

“现在就去吧。”马支队长说,“邢斌局长还在等我们呢!”

我一边点击着鼠标,播放着尸检的照片,一边提纲挈领地向专案组介绍了尸检的发现和我们相应的分析内容。

“死因和死亡时间都很明确了。”邢斌局长对着主办侦查员说,“你们调查,在这个时间段,那五个屋子的住客,都去哪儿了?”

“我们也问了这七名人员。”侦查员说,“三个独住的人,和一对情侣,都称自己早晨就离开旅馆了,到中午时分才回来,都没有注意到收银房间的异常,直到警察来。但是这些人的证词都是孤证,无法进行印证。另外一对情侣称在房间里睡觉,一直睡到警察来都不知道。”

“他们没有听见什么异常响动吗?”我问。

主办侦查员摇摇头,说:“我们做了侦查实验,因为这种旅馆主要是、主要是干那事儿的嘛,所以隔音都做得比较好,在收银房间大声叫喊,别的房间也听不见。”

我接着问:“那这七个人,你们是怎么控制的?”

主办侦查员说:“我们到现场的时候,这七个人就在旅馆里。我们和他们介绍了情况,他们就都很配合地跟我们到派出所了。”

“那会不会还有其他人住宿,还没有回来呢?”邢斌局长问。

主办侦查员说:“我们派人在旅馆蹲守了,如果有人回来,就会带回来的。不过到现在也没有人进入旅馆。”

“没事儿,这个我有办法。”我自信地说道。

“现场是不是有激烈搏斗的痕迹?”邢斌局长问。

我喝了口水,慢慢地说:“我们进入现场的时候,会觉得现场有打斗的痕迹,其实再次仔细看一看现场的情况,现场根本就没有打斗。你们看,收银房间的窗户是有防盗窗的,只有一个小窗户可以互通内外。但是这个小窗户是肯定不能钻个人进来的,那么凶手肯定是从门进来的。从门进来,最先看见的是矮柜。矮柜上面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有被打翻,尤其是矮柜旁边的热水瓶都没有倾覆,说明现场根本就没有打斗。”

“那窗帘和钥匙板怎么解释?”邢斌局长问。

我说:“我也不敢做明确的解释,只能说,凶手弄坏这两个东西,是有指向性的。也就是说,他是为了弄坏这两个东西而弄坏的。”

大家都歪着头听,显然没有听懂。其实我也被自己绕进去了,自己也不确定凶手为什么会弄坏这两个东西。

“总之,凶手一进门应该就很轻易地控制了老板娘。”我说,“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打斗。”

“我支持老秦的观点。”林涛说,“我们通过现场勘查,现场的鞋印很简单,不复杂,不符合有打斗的痕迹。而且我们在床上的席子上,找到了几枚残缺的鞋印,可惜没有鉴定价值。”

“这个痕迹不是没有用。”我说,“这就印证了我们法医的观点,凶手踩上了床,用膝盖顶住死者,掐死了她。”

“动作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大宝说,“这个人当时的情绪应该非常激动,所以才会有这么心狠手辣的动作。”

我点头认可。

“那你们觉得,这一起案件的性质应该是什么呢?”邢斌局长问道,“听说谋财和谋性都不太像,现在我们主张是因仇,不知道对不对?”

“不对。”我斩钉截铁地说。

“啊?”邢斌局长有些意外。

第四章

“既然已经排除了谋性和谋财,那不就是谋人了吗?”邢斌局长说,“谋人不就是因仇吗?”

“我同意谋人的观点,但是不同意因仇的观点。”我说,“首先,凶手选择杀人的时间是上午,光天化日,不是寻仇的好时间。其次,凶手没有携带任何作案工具,难道他就这么自信可以杀死两人?再次,现场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矮柜上的一把水果刀,这是一个杀人的利器,但他为什么不用刀,而选择了徒手?别忘了,当时旅馆里还有人,他这样杀人,是有风险的。最后,他一个人杀两人,而且在杀害葛凡的时候还遭到了于婷婷的抵抗。于婷婷是个小孩,她可以抵抗,也可以逃跑呼救,凶手当时并没有控制她,这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说明凶手对于杀人的实施,并没有做好充分的预案,他的谋人,是没有准备的。”

“师父说过,排除了谋性和谋财,没有准备的谋人,就是激情杀人。”大宝补充道。

邢斌局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谁会激情杀害一个旅馆老板娘呢?”我自问自答,“只有房客!”

大家都在点头。

我说:“当然,我们还有别的依据。比如,老板娘的电脑桌面上,正在播放《甄嬛传》。我们知道一般的播放器不会自己暂停的,但是为什么现场电脑的播放器暂停了?那么,只有老板娘自己点击了暂停。众所周知,一个人正在看电视剧,突然遇到了危险,怎么可能还来得及去点击播放器上的暂停?而如果是有人来找的话,就会下意识地先点暂停,再和别人说话。在这么个时间段,怕是只有房客才会和老板娘说话吧。”

“也就是说,凶手和老板娘其实开始是和平谈话的。”主办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凶手的情绪是有个渐进的过程的,先是平稳,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被激怒,从而杀人。”

“可是房客我们都控制了啊。”主办侦查员说,“不过话说回来了,既然杀人了,他肯定不会再在宾馆傻待着了。肯定早已经跑了。”

“对。”我说,“这些房客都是无辜的,你们可以停止审查了。”

“火车站旁边的小旅馆,客流量这么大,又不是熟人,而且老板娘还没有登记旅客住宿信息。”邢斌局长说,“这可就不好找人了。”

“我说过,按照老板娘的习惯,她不可能单单不记录这两天的住宿信息。”我说,“桌上的文件夹就是记录这两天的信息的。只不过被人撕下、带走了。”

“那和没记是一样的。”邢斌局长说。

林涛微微一笑,说:“这个事情,老秦早就安排好了。”

“安排什么了?”马支队长问。

林涛说:“我们在现场发现的公文夹里有一沓公文纸,上面一张是被撕掉的。但是别忘记了,它们原来是一个整体。在第一张纸上写字,不仅会在第一张纸上留下笔迹,同时会在第二张、第三张乃至后面数张上留下笔迹压痕。”

“所以我已经让韩亮和陈诗羽同志,连夜带着那本文件夹,赶往省厅。”我说,“文件检验科的吴科长此时已经把压痕还原出来了。可惜,因为是一沓公文纸写完一张撕一张,所以后面的纸张上,有着前面数张纸的压痕,很难清晰反映被撕掉带走的那张纸上写的是什么。”

“唉,我还激动了一下。”邢斌局长说。

“不过,如果我们能搞得清楚凶手住哪个房间,还是有希望还原出信息的。”我说。

“这是个希望。”主办侦查员说,“真希望你们直接把凶手的身份证号码给我,哈哈。”

“不是没可能哦。”我说,“我们把房间一一打开,整齐的是没有人住的,凌乱的是有人住的。”

“可是如果凶手是还没有开房正准备开房,或者几天都没有回来,当天回来的,因为老板娘每天都整理房间,怕是就不好分辨了。”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算是没力气了,忙了一整天。反正你们已经封存现场了,这样,我们调整一下,明天早晨八点钟,在旅馆门口碰面。”

实际上,我们只睡了四个小时。

到达现场的时候,我们几个人依旧睡眼惺忪。

“这些房间怎么打开啊?”我问。

主办侦查员说:“这个我们调查了,毕竟这只是个小旅馆,采用的方式是,来人的时候老板娘帮助开门,钥匙不交给房客。因为小旅馆不收押金,这样做可以有效防止房客拖欠房费。”

“也就是说,平时所有的钥匙都挂在这块木板上?”我指着现场倒伏的木板,说,“来人的时候,老板娘就从木板上取下钥匙开门?”

“对。”

“还记得吗?”我有些兴奋,说,“我之前说过,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窗帘和钥匙板的变动,是因为凶手有针对性。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一堆钥匙里少了一把,而那一把,就是凶手所住的房间!”

大家可能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于是拿起那一堆没有标注房间号的钥匙,开始从第一个房间一把钥匙一把钥匙地试。

整整花了半个多小时,大家终于把每把钥匙对应的房门都找清楚了,唯独少了213房门的钥匙。

“凶手就住这里!打开它!”我高声叫道。

林涛从勘查箱里拿出一个小包,说:“我来,我来。”

我知道他又要开始炫耀自己的开锁技术了。

可惜,没等他话音落下,主办侦查员已经一脚踹开了213房间的房门。

“你,你能别这么粗鲁吗?”林涛拿着一个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里。

和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房间里非常整洁,显然已经经过了老板娘的精心打扫。

“没住?还是住在这里几天没有回来?”侦查员问,“要是没住的话,就不会有信息登记,那么笔迹压痕就失去了意义。”

我说:“显然是住了几天没回来,不然他为什么不拿别的房间的钥匙,偏偏拿这个房间的钥匙?给小羽毛打电话,让吴老大赶紧分析压痕,看看213房间,有没有住客登记房间。”

说完,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接着说:“不对,如果他住了两天以上,他的信息就应该登记在抽屉里的公文纸上。”

“抽屉里的公文纸,时间都接得上,到事发两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说,抽屉里的公文纸记录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没有了。”林涛说。

我说:“他没有拿走抽屉里的公文纸,而是撕走了桌面上的,说明他肯定是两天之内住进来的,也就是说,他顶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没回来。”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归,房间被老板娘收拾过,第二天早晨又回来杀人。”大宝捋了一捋时间线,说,“这能说明什么呢?”

“不知道。”我低头沉思。

“我有个问题。”侦查员说,“即便咱们能还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么能证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这个案子,确实没有什么好的证据。”大宝沮丧地说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大家看看,每个房间,有没有哪个房间少了毛巾。”

“对啊。”大宝说,“中心现场于婷婷面部盖着一条毛巾,白色的毛巾。显然不是中心现场房间里的毛巾,而是宾馆常用的毛巾。”

“你这样一说,我就有个问题出来了。”在大家分头在每个房间检查的时候,我说,“中心现场就有毛巾,他可以随便拿一条就给于婷婷盖上,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去房间里拿毛巾?这不合常理啊。”

“都检查过了,房间的毛巾一条也没有少。”林涛说。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

“难道是凶手自己带来的毛巾?”大宝自言自语,“那也不对啊,自己带来的毛巾,怎么会和这个旅馆的毛巾一模一样呢?”

“会不会,老板娘就是拿了一条多余的毛巾,放在中心现场的?”马支队长插话道。

“多余的毛巾。”我说,“现场矮柜只能挂四条毛巾,都挂满了,不应该再拿一条过来的。对了!多余的毛巾!”

我转身跑向走廊尽头的阳台。

这和提笔忘字是一个道理,当我们的思维定在房间里的毛巾时,就忘了阳台上有个清洗房,那里面,尽是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