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有时间就出来见见面。”方遥然漫不经心地说道,拿出自己的手机,将她的号码存在自己的手机里。

“好。”曾芷兰答应了,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两人分开的时候曾芷兰听到一个大叔在说:“哎,现在的孩子享福了,才多大的娃娃啊,就有手机了,想咱那时候别说手机了,连BP机都买不起。”

“是啊,俺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为了买个BP机可是四处借钱,还没有人愿意借,嫌俺穷怕还不起。”

“你们还不满意?老爷子我那么大的时候啊,什么是‘屁屁机’都不知道。”

“”

曾芷兰走远,想着他们谈话的内容笑了笑,她曾经所生活的那个时代通讯工具更加落后,不得不承认,社会是在飞速发展的。

假期生活开始了,期末成绩也出来了,曾芷兰排名还是班内第四,方遥然还真被他自己说中了,名次是倒数第十。

假期中,曾芷兰就没有了穿校服的烦恼了,不论天气有多热她都是穿着长袖,是那种薄得能透气的那种衣服,走在马路上经常会有人用怪异的眼神看她。

毕竟这么热的天,有的人热得恨不得脱光了‘裸奔’,可她竟然全身武装,除了手和脸露在外面,其它部位哪都不露。

曾芷兰是不在乎路人怎么看她,冬天都有爱美的女人只穿裙子,她在夏天穿长袖又怎么了?何况这衣服穿起来也不热。

母亲和陆叔叔相处得越来越好,虽然曾逸总是在充当着其惹人厌恶的程度更甚‘小强’的‘第三者’,所幸这个第三者不但没有影响两人的感情,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两人感情的升温。

曾芷兰曾经想过,如果母亲真嫁进陆家,陆泽澈会如何对待母亲?他会对母亲怎么样?后妈不好当,对待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打不得骂不得,以母亲那样的性格,受了委屈可如何是好?

陆泽澈这人她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他对母亲当他后妈有什么想法,曾经问过母亲这件事,她说陆泽澈对她很有礼貌,并不排斥她,如此一来曾芷兰也就放心了许多。

再说有她在也没有人能欺负得了母亲,陆泽澈最好眼睛放亮点,不要欺负了不该欺负的人,否则后果有他受的!

七月底的一天,母亲突然跟她说晚上去陆家吃饭。

去陆家吃饭,看来陆叔叔打算更进一步落实和母亲的关系了。

晚上,曾芷兰穿着深色牛仔裤,上身是一件淡紫色的长袖衬衫,长发随意的梳在脑后,没有特意打扮,却显得她异常随性洒脱。

沈慧也特意打扮了一下,化上了淡妆,显得本就美丽的脸看起来更加吸引人。

母子两人出了门,楼下门口停着一辆黑色BMW,车门打开,陆泽澈走了出来,他此时身穿米白色休闲裤,上身同色系的半袖衫,很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出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高贵。

曾芷兰想着,如果方遥然是那种潇洒不羁的帅气,那么陆泽澈就是拥有高贵气质的俊美,两人都有自己的魅力,也拥有各自的‘亲卫队’,想来她们学校还真是有福,同时拥有两位大帅哥,不过开学后就会少了一个,因为其中之一已经毕业。

“伯母您好。”陆泽澈对沈慧问完好,又向曾芷兰点了下头表示友好。

“上车吧,我爸在家等着呢。”陆泽澈绅士地打开后车门,待二人坐进车里,再关上车门,看母女二人已经坐好,他便上车系好安全带,随后开车向自家方向驶去。

途中陆泽澈很有礼貌,对待即将成为他后妈的沈慧也很尊敬,曾芷兰感到很高兴。

其实对于陆泽澈来讲,父亲再婚也影响不了他什么,他已经长大,不用再担心会受后母虐待,何况沈慧也不是那种狠心的人,他也不存在什么父亲再婚会影响他所得财产的想法。

一来他家钱多,即使被分走一部分,他所得的也不会是少数,二来,他是个有手有脚的人,他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挣钱,不会像其他公子哥那样只想着吃祖产。

很快就到了陆家,陆明霄很热情,亲自在门口迎接。

进到大厅,四人坐在德国进口的高档沙发上,喝着上等铁观音,等着晚饭做好准备开席。

“芷儿,你想不想出国?”聊天中陆明霄突然问起了曾芷兰这个问题。

“呃?”曾芷兰很纳闷,陆叔叔怎么会问起她这个问题,疑惑归疑惑,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没想过,我也不打算出国。”

陆明霄听后感觉很意外,温和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哪个不想出国?出国不仅可以见见外面的世界,还能更加充实自己。”

曾芷兰不想出国,不光是外语学得不够好,还有她不是这个时代的新新人类,对待去外国见世面一事感到兴趣缺缺。

“我只想待在中国。”

“哎,如果你想出国我可以帮你,澈儿就要去英国读大学,你们两人一同出国,彼此还可以有个照应。”

“谢谢陆叔叔抬爱,我没有出国的打算。”

“好吧,其实不出国也能锻炼自己。”

沈慧对于女儿出国与否也不会多加干涉,她相信女儿的选择对于她自己来说是最好的。

曾芷兰看向一直没有说话的陆泽澈,原来他要出国念大学,这样也好,长时间不回家对母亲来说是利大于弊,随后又想自己处处提防陆泽澈是不是太过小人了?由此可见,在她心里对陆泽澈这人还是有些芥蒂的,因为‘她’生前被他骗过。

陆泽澈察觉到了曾芷兰的目光,回望了她一眼,今天曾芷兰的打扮很随性,没有刻意去打扮,但看起来却毫不做作,感觉很舒服,只是刚刚她眼里闪过的防备又是因为什么?也许是自己看错了吧。

一会儿的功夫,菜已经上齐,陆明霄招呼着沈慧母女和儿子上桌。

曾芷兰看着桌上满满的菜,心里想着有钱人就是奢侈,什么叫满汉全席,她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桌上的菜她大部分叫不出名字,甚至有些菜光看还看不出是什么做的。

“来,我们开始吃吧,芷儿多吃点。”陆明霄边张罗边给沈慧夹菜,体贴得令脸皮较薄的沈慧感到很不好意思,曾芷兰看着陆叔叔对母亲如此好,在心里又为他加了不少分,曾逸就更没有希望了,他连她这个当女儿的关都过不去。

菜看起来很精致,吃起来也很美味,看来陆家的大厨手艺不错,母亲的厨艺就够好的了,现在和陆家厨师比起来,还是棋差一着。

席间,陆明霄说:“澈儿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芷儿,将她当成亲妹妹一样,不要欺负她,如果再被我知道你对她不好,不要怪我这个当父亲的翻脸。”

“是,我知道了。”陆泽澈闻言看了一眼曾芷兰,心想她哪会用他照顾?

“芷儿,我知道以前澈儿做了令你很不痛快的事,如果你心里不舒坦,以后的日子你可以随意对付他,我给你撑腰。”

“谢谢陆叔叔,我自有分寸。”曾芷兰嘴角抽搐了一下,不禁可怜起陆泽澈来了,陆叔叔纯粹是有了爱人忘儿子。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我们都不要太过纠结于此了。”沈慧温和地开口,既然女儿已经不在乎那件事,她就更不会有怨言了。

小芷为难

吃完饭后,曾芷兰母女在陆家又待了一阵子,大约在九点左右,陆明霄突然叫了曾芷兰去书房说话。

来到书房,曾芷兰在椅子上坐下,打量了一下,这个书房很大,书架上的书数目不少,书桌上放着一款SONY的笔记本电脑,基本上整个环境是非常适合工作和学习的。

而陆明霄因为要抽烟,怕曾芷兰闻不了烟味而坐在离她较远的位置上。

沉默了一会儿,陆明霄看向曾芷兰问道:“你和方遥然很熟悉吗?”

曾芷兰闻言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料到他将她单独叫到此是问有关方遥然的事,想了想回答道:“最近相处得不错。”

陆明霄吸了一口烟说:“我听说你最近和他关系不错,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关于他的事吗?”

曾芷兰没有多想回答道:“是关于他曾经在我妈面前散布谣言这件事吧?他向我保证过,以后绝不会再犯了。”

“呵呵,看来你还是很关心他啊,放心,我没要将他怎么样,只是很好奇这小子有什么能耐,能三番五次的在我的手下面前逃跑,狡猾得跟狐狸一样。”

现在陆明霄还是很想知道关于方遥然的一切,他现在怀疑他是方心璃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否则没道理长得如此相像,他此刻很想知道关于方心璃的消息,只是他们二人多年未见,如今他又对沈慧动了心,如果两人再相见,他还真想象不到他会如何面对她。

“他是不是和陆叔叔有过节?”

“我从没见过他,何来过节之说?我现在到是想知道他为什么偏要和我过不去。”

曾芷兰思考着该如何替方遥然说话,她现在和他算是朋友了,实在不想他被陆叔叔教训。

“你不用担心,我找你来只是想了解一下他这个人,另外还想求你一件事。”陆明霄抽完烟便走到了曾芷兰面前。

“什么事?”

“我想拜托你将方遥然带来找我。”陆明霄略带恳求地看着曾芷兰,现在他很肯定方遥然背后的势力不弱,这么多天过去他不仅查不到他的重要信息,就连想‘请’他见一面,都总是被他逃掉,再这样下去,要到何年何月才能见到他。

曾芷兰为难了,她很清楚方遥然厌恶陆明霄的程度,即使她现在和他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可是要她去请他来见他所讨厌的人,她如何不为难?再说强人所难的事情她也不愿意做。

“这”

“我知道这件事是为难你了,只是这对我相当重要,你放心,我不会为难他,只是想问他一件事。”看着曾芷兰为难的表情,陆明霄也觉得心中有愧,只是目前为止,通过她见到方遥然是最好,也是最快的方法。

曾芷兰微皱着眉头说:“陆叔叔,不是我不想帮您,只是这件事情做来会很”

“你考虑考虑,我没有强迫你,现在是我求你,如果你实在不想,那么就当我没说吧。”陆明霄不禁失望起来,他也知道这么做手段不算高明,也许会影响她和方遥然之间的友情,只是他现在是实在没有办法了。

看到陆明霄失望的表情,曾芷兰觉得过意不去,想到他对她们母女两人不错,而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一家人,拒绝的话会很伤感情,只是强迫方遥然做他不愿意的事情,这也不是她的作风。

“算了,就当我没说过,我们去大厅吧。”陆明霄按了按有些疼痛的太阳穴,叹了口气。

“陆叔叔,我尽量帮您,如果他执意不来,我也是不会强迫他的。”她会适当地做,前提是一定不要令方遥然反感,如果她所做的事情真令他难以接受的话,那么她选择放弃,毕竟他是她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个朋友,她不想伤了彼此的感情。

陆明霄闻言笑了,和蔼地说道:“好吧,我先谢谢你了。”

曾芷兰起身跟在他身后往外走,眉头渐渐皱了起来,陆叔叔坚决要见方遥然,而方遥然又如此讨厌陆叔叔,看来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很不寻常,感觉有一个看不见的死结在缠绕着他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出它的死结所在处,以便解开它。

在陆家待到快十点,母女俩决定回家,回来时还是陆泽澈开车,这次陆明霄也跟着一起来送她们了,到了家门口,就在四人还在互说晚安时,阴影处突然走出了一个人,此人脸色还相当不好,双眼又怒又怨地看着他们。

“你们这是去哪逍遥了?”曾逸的质问冲口而出,根本就没意识到他是没有任何权利去生气的。

曾芷兰回头一看,原来曾逸也来了,没想到这么晚了他还来,现在虽然夜深,但是有路灯,还是能够非常清楚地发现他的脸色奇差,此时他的双眼正狠狠地瞪着陆明霄,还时不时用看红杏出墙的妻子的眼神看着母亲。

曾芷兰感到很生气,他这是什么眼神?他现在的眼神明确地写着“奸夫淫妇”四个字,他自己再婚那几年,在照镜子时有这么看过他自己吗?

“我们去陆叔叔家吃饭了。”由于生气,曾芷兰回答得很冷淡。

“你们去他家干什么?不知道已经很晚了吗?”曾逸此时感到很恼火,他在楼下等了两个多小时,结果看到的却是他们像一家人似的亲密谈笑,不只前妻如此,就连一向给他冷脸的亲生女儿都笑着和那男人说话。

“好了,芷儿你带你妈上楼吧,这里我来处理。”陆明霄想着是时候和曾逸好好谈谈了。

曾芷兰带着沈慧回家,经过曾逸身边时,她对他说:“当年你抛弃母亲的时候,你们两人就注定没有了回头路。”

说完就走开了,也没心思回头去看曾逸会有何反应,总之一切交给陆叔叔就好。

回到家中,曾芷兰洗了澡准备睡觉,刚躺在床上拿出手机开了机,电话就来了,一看来电显示,是方遥然。

暑假期间,方遥然每隔两天就会打一次电话,平常也发一些逗趣的小短信。

曾芷兰刚接起电话,那边就开始说话了。

“我打了一晚上,都说手机关机,你去哪了?”

“我和我妈去陆家吃饭了。”

“哪个陆家?陆明霄家?”语气隐约带些火药味。

“是啊,去他家前我把手机关机了,然后就放在家没带出去。”

“你们就要成为一家人了吗?”声音有些闷,感觉像是被遗弃的小动物。

“不知道,应该快了吧。”

“”

“喂,你找我有事?”曾芷兰见他不说话,于是问了一句。

“哦,你明天有空没?”声音不复刚刚的失落,恢复成平时的漫不经心。

“有空。”

“那出来吧,都有二十天没见面了。”

“好吧,什么时间?”曾芷兰没拒绝,她也想和他商量一下有关陆明霄的事,再说作为朋友,确实应该经常见面顺便联络感情。

“那就明天上午九点在**街***店前见面。”这次的语调很欢快,任谁听起来都知道说话的人此刻心情很好。

“好的,我们明天见。”

“嗯,曾芷兰。”

“嗯?”

“你不要喜欢陆泽澈。”

曾芷兰顿时觉得很可笑,摇了摇头说道:“你太多心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曾经喜欢过。”

在对曾芷兰没有感觉的时候,她喜欢过陆泽澈这件事对于方遥然来讲没有什么影响,可是他现在喜欢她,就会对她曾经喜欢过人一事感到很不舒服,而这个人还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

本来不担心了,可是现在她很快就会和陆家成为一家人,到时曾芷兰会和陆泽澈处在同一个屋檐下,而那小子长得又如此好看,魅力不凡,难保他们不会‘旧情复燃’。

经常听说恋爱中的人会多疑,而单恋的一方则更加会胡思乱想,患得患失,方遥然就如此,他现在就非常在意她会成为陆泽澈的家人,即使她曾说过不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两次,但是他现在还是会胡思乱想。

“你也说是曾经了,什么时候你也开始八卦起来了?好了,有事明天再聊吧。”

“晚安。”

曾芷兰挂了电话,准备睡觉,她对方遥然刚刚所说的话也不觉得生气,不会觉得他太多事,干涉她的自由,只当他是因为太过讨厌陆家人,而不愿意她和他们有过多感情纠葛。

熄了灯,曾芷兰闭上眼睛开始睡觉,睡前心里还在想,明天见到方遥然时要怎么开口提陆叔叔交待她的事,真为难啊,就怕方遥然一个不爽扭头就走,那就太失败了

琐事不断

第二天,曾芷兰到目的地的时候,看见方遥然已等在那里。

“你来得真早。”曾芷兰老远就看到他了,不光是因为她的眼力比常人好,还因为他长得太过显眼,他这个人整体就是一个发光点。

身材挺拔,面目俊朗,虽然看起来年纪不算大,但美丽的事物向来就吸引众人的眼球。

方遥然上身着浅蓝色的半袖衫,露出麦色强健的手臂,充分显示出了它们的力与美。

“我刚来没多久。”方遥然早来了一刻钟,他从昨晚就开始期待今天的‘约会’,早上天刚亮就睡不着了,索性早早起床,没花多长时间将自己打理完毕,吃了早餐就早早出了家门。

站在这里当了一会儿的门神,获利最大的是旁边卖冰棍和冷饮的大叔,向来乏人问津的小店瞬间变成了‘香饽饽’,买冷饮的人比平时多了三倍不止,因为方遥然的存在,买冰棍的人百分之八十是小女生。

“我们去哪?”曾芷兰眯着眼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天空,心想这天这么热,好像去哪都不是明智的选择。

“去游泳馆吧。”他早就想好了,这么热的天去游泳最好。

“我不会游泳。”

“没事,我教你。”方遥然更乐了,她不会最好,正愁不知如何使两人关系更近一步呢,他教她游泳,不是就要‘搂搂抱抱’了吗?

“你在想什么?”曾芷兰看着他‘不怀好意’的笑,以为自己眼花了,这种表情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脸上?

闻言方遥然立刻抹了把脸,将此前脸上的表情‘毁尸灭迹’,清了清嗓子正经八百地道:“我在想我们去哪里买泳装。”

“我不会游泳,也不想学。”其实她更不愿意在那么多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露出胳膊她都不乐意了,何况是再露腿和腹部,泳装哪有不露的?

“我已经打定主意了,你既然答应了今天出来,就得听我话。”方遥然哪能让她打退堂鼓。

“去也行,但我不游。”看他对去游泳一事那么执著,她也不好反对,选择退一步。

“”不满意她的话想要继续劝,但一想逼得太急反而起反作用,还是要一步步来形势更有利,“那好,我们先去买泳衣。”

曾芷兰跟着他往前走,她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水,尤其是那种很有深度的水,所以她不喜欢海,大海的水太深,令她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她不会游泳,前世也没有学过,现在她还是不打算学。

其实对于会武功的人来讲,学习游泳会比一般人容易许多,因为她会闭气,在水里短时间内完全没有问题,可是在古代很重礼法,女人的操行非常被看重,而她又保守,是以她从没想过要会游泳。

男生买衣服向来快,一不砍价二不挑毛病,看重一件衣服觉得合适,马上掏钱,方遥然就是这样,五分钟都不到,两人就买了泳衣出了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