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蘅只觉得一个接一个的霹雳落在自己的头上,天旋地转,让她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她用力挣回胳膊,带着哭腔说:“我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怎么样也说不下去。众人都看着她,用各种各样的目光。

“我是……七海部的七海怜。”她颤声说,她低下头,又抬起来,声调恢复了平静,“夜北七部还有十二万人,还有七海部,还有黑水部,还有素巾部……只要我们还有人,我们就还有夜北。”她抚着自己的胸口,“在这里,永远都在这里。你们想跟这些军人拼命?一路上怎么都没有拼?现在要拼,拿什么拼?用脑袋去撞钢刀么?夜北七部,夜北就是人哪!只要人在,心里有夜北,谁也不能把夜北夺走!”

帐蓬里一片沉寂。良久,有人举起了手:“我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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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羽经天翼,鹤雪纬云汤。”高个的男子背倚着松树,望着夜空喃喃地念,他的声音中微微有些寒冷的笑意,却又透着一丝焦虑。

“笑什么?”诸婴在他身边坐下。

“你不觉得有趣么?”高个的男子早已察觉他的到来,头也不回一下,“陛下早年最烦文人骚客,眼下居然自己也摆弄这些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诸婴默然片刻,舒了一口气,淡淡地说:“早年陛下只是战场上的英雄,眼下是君临天下的皇帝。英雄有很多,皇帝就只有一个,你说他还能是早年的模样么?”

那男子也不回话,两个人又陷入沉寂。

良久,诸婴举着手指掐算:“云羽经天翼……涅尔特、斯达克、佐慈、奥列格……按陛下赐给的羽人五姓算,奥列格家族正好是天。天梭,你倒方便,已经有个现成的人族名字了。”

科兹笑道:“是啊,斯达克家族倒是有个都护,不过还真想不出那家伙会改名叫什么,叫羽毛么?”他笑得爽朗,却能听出胸中的不平意气。

诸婴说:“羽氏为都护,云氏为庶民。你们天氏家族是云氏的旁支吧?你……想回去么?”

“云羽之争?”科兹摇摇头,惨然道,“不过我倒是能体会罗德那个家伙的心思。”

“明白。”诸婴点头,“带上你的人,去吧。”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仗都打完了,还是太平不下来?”科兹终于露出了不忿。

诸婴想了想:“你记得我父亲么?”

“界博士?”科兹露出肃然的神色,尽管界海天殿前枭首,在军中仍然颇有威望。

诸婴点点头:“我记得那时候我父亲给我看过一封进疏,要我记住,里面有八个字。”他一字一顿地说,“疏民,争党,弱军,薄税。”停了一下,他接着说,“那时候我只知道打仗,可并不明白这些事情。”

“疏民,争党,弱军,薄税……”科兹喃喃复述,长叹一声,“上将军,你早都知道了?”

诸婴犹豫了一下:“你说皇帝么?我不知道皇帝是什么。然而陛下……就是陛下我也猜不透啊!”抬头看,夜空明朗,黑丝绒般的一片。这是月仲,暗月最盛大的日子,那暗月是这样贪婪,生生把星辰的光线都吞噬进去,只留下明月一轮。

科兹离开了松树,月光里,他的肩背上无声地展开巨大的漆黑的羽翼。他凝视着诸婴:“上将军,夜沼不好走,我帮不上了,你……小心。”

“夜沼终究不过是一片死水,深不过人心。”诸婴用力握了一下科兹的肩膀,他忽然笑了一下,“谁说天梭无心了。”

青蘅传 三 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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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州古称寻舟。传说大晁开国的时候,南下越州府的军队在这里被夜沼阻拦,四处寻找可以用来横渡夜沼的船筏。当时的越州大都护就给这个地方取名寻舟。过了那么多年,寻舟的名字变称了浔州,大概是因为人们觉得这更像个地名吧?

地名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虽然只有两三个字,里面却能传达很多的信息。比如浔州吧。如今的浔州坐落在夜沼的东岸,背靠着无尽的森林。如果今日有大军到此,打造船舶可能不会是个麻烦。可是按照历史的记载,古代的夜沼比现在大了许多倍,当年的越州军是在旱季枯水的湖床上跋涉十几天后才抵达寻舟的,那也不过是一块长满了水草的高地而已。不知道当年的越州军又是从哪里找来的舟楫呢?

现在,坐在浔州城里的不渡楼上,可以远远望见夜沼上空的黑云。至于夜沼本身,就被密密匝匝的的屋檐女墙所遮蔽了。浔州的建筑风格混杂,但是最多见的是宛州的斜檐挑角。狭窄的街道两边是灯火通明的酒楼客栈,春熙路上那些妓院的脂粉味一直飘到了不渡楼上来。至于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小商铺,永远不要被他们简陋的外表所迷惑,谁都不知道那些小老板的手中藏有怎么样的宝贝。很难想象,在澜州西南边陲这个交通如此闭塞的地方,竟然会有这样一个充溢着奢华气氛的不夜都市。夜沼或许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但是这里蕴藏的奇珍异宝却把那么多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从东陆的各个角落吸引到这里。从这一点上说,浔州更像是一个宛州的都市,与澜州那种荒僻的味道相距就遥远了。

对了,方才店家解释那不渡楼的招牌,说夜沼本是不渡的弱水,现在也是不能载舟的。如果夜沼古来就是弱水,那么越州军又是怎么渡过夜沼的呢?这真是个有趣的问题,我几乎要被这段尘封的历史给迷住了。

《思园笔谈之浔州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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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怜听得很认真,她仔细地记录着聆贝中爆出来的每一个字。这本是他自己的功课,可是阿怜的笔迹比他强得太多。

“我父亲是太子少傅呢!”他面有惭色,能作太子老师的父亲却没有时间督促他读书写字。

“你是上将军呀。”阿怜安慰他,接着问他,“天梭后来怎么样了?”

“麻烦罗德怎么样了他就怎么样了呗。”他神色古怪地说,“你还惦记那一箭?”他后来找人取回了那枚银箭,却始终没有机会还给天梭。

“那也不是。”阿怜知道他以为她还是小气,“天梭那人,又不像麻烦罗德那么冲动,一肚子都是主意,心又刚硬……我以为他的结果会好些。”

他没法向阿怜解释。阿怜是极聪慧的女子,也知道王族那些事情,可是夜北人终究是耿直了些。陷在那样的漩涡中,一个人的聪明又能派上多少用场,或者说,一定就能派上用场么?很多时候,选择都是旁人想象出来的。他不想深入这个话题,阿怜还是不知道这种事情的好。

第三枚聆贝被投进了炭火里。这鱼腹中找回的宝贝毕竟是不齐全了。只是对于过去的记忆,本来就是断断续续的,填上了几点,就会自动融合起来。

这枚聆贝挺大,记载的话语也长些:“六月十七,阴。进入夜沼十多天,终于被水挡住了去路。青蘅说得对,这就是弱水。如果弱水真的不渡,那南迁的十几万人都要憋死在这里?不管皮筏是不是真的有用,我都必须试一试。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如果不能在入冬前赶到南方,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那时候你就在想着宁浪过冬的事情?”阿怜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她的蓝眼睛睁圆了的样子十分有趣,就像是一只惊奇的猫,“我们都不知道活不活得下来。”

他笑了:“活不活得下来是一回事,想不想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只惦记着夜沼,可能真熬不过宁浪的第一个冬天。”

阿怜用力摇头:“你真是……”她发了一阵呆,总结性地说:“他叫你做越州大都护,真是有道理的。”

提到皇帝,两个人忽然都沉默了。

“还没有跟你说,”他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前两天青鸾传旨,陛下册封阿欢定南侯、领羽林飞将军衔。”

“阿欢才九岁。”阿怜苦笑,“那不是比你还有出息?我是不是应该很高兴啊?”

“所以我没马上跟你说嘛。”他说,“也只有青鸾每年来两次……咱们一家人在一起,不是比什么都快活?”

阿怜缩了缩肩膀,靠进他的怀中。“我老了。”她沉重地说,幽蓝的眼睛里满是恐惧,“我害怕。”

他轻轻抚摸着妻子薄薄的肩胛骨,不知道怎么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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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夜沼十一天,即使是诸婴自己也开始怀疑直取桦城的决策是不是一个错误。唯一能佐证他判断的消息是:始终都没有看见西方的烽火。

离开夏阳,越州军分了两路。童满坤方介士带了四千精骑走荔香,只称是南迁前锋。诸婴带着剩下的大队穿越夜沼。若是诸婴对左近天只是瞎担心,童满坤一行就在夜沼岸边举烽火为号,招呼诸婴的队伍折返荔香城。如果左近天有意不利,童满坤就掠过荔香,先赴桦城,到夜沼那头接应大队。

没有看见烽火,说明左近天被河络逼走荔香是个假相。然而不管从哪个角度说,诸婴的先见之明都算不上什么好消息。速度越走越慢,伤病越走越多,这无边无际的草海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尽头。他自己也不知道,左近天和夜沼,哪个更危险些。

夜沼有多大,谁也说不上来。

倒不是没人走过夜沼,正好相反,走过的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勇气和光彩,颇留下一些记述。问题是,他们的说法也是大相径庭。有说是天下第一大湖无法跨越的,也有说运气好的话半个月就能走出来。既然是南下越州,总是要经过夜沼,诸婴和童满坤也下了不少的功夫。可是这功课毕竟还是做得一头雾水,指向桦城的时候,诸婴何尝不是心中惴惴?

真到了夜沼,才知道出入的来由:夜沼其实是个季节湖,旱季的时候就是一串一串的湖泊群,起止没法算得清楚。

按照那幅粗疏的地图估算,队伍早该进了夜沼。可除了一小洼一小洼的池塘,没有人看见那一顷连天碧水,眼下是没完没了地在草原上行军。这里的草原与夜北大不相同,立马高原,碧绿的草原远接天际。可是在这个地方,得站在篷车顶上才望得出去——野草总有一人半高,简直就是森林了。可要说是森林,树木也不至于长得如此密集,对杨土豆来说,即使是再打一场天水那样的恶战,也比在这里行军要强上百倍。

前锋营的战马都转交给了东路的骑兵,保证他们一人两骑。现在的前锋营是不折不扣的步兵。骑惯了马的前锋营士兵几乎忘记了路是怎么走的。不过说实话,就算记得也没用,因为这草海之中根本就没有路。

挥舞长刀本来是杨土豆所擅长的。他有一口好刀,死在他刀下的敌手远比矛下的多。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柄刀原来有这么重,不停挥动刀来开辟道路,只是半天下来他的胳膊就已经肿了,前锋营的其他弟兄也好不到哪里去。只要队伍稍稍驻息一下,这些倒霉的士兵就能立刻陷入梦乡。

第十一天,队伍破例没有拔营启程。前锋营的人谁也不问,一个个都用头盔遮了脸尽日苦睡,好像这是生命中最后的一次休息。

“起来了起来了!”黄昏时分,几个前锋营的兵乱哄哄地吵着,把一脸睡意的杨土豆从草窝里摘了出来。

“干什么?!”杨土豆大吼,如果有什么事情比从饥汉口中夺食更恶劣,一定就是把渴睡的人从梦中拽回来。

“公干公干。”兵们七嘴八舌,推着他往前走,“带上刀带上刀。筱参军要找刀快的。”

“你有口好刀?”一个有些面熟的参军站在面前。

杨土豆有些狐疑的打量着他,依稀记起来这似乎是户曹的筱参军。“还行。”他含含糊糊地说。

“有人说你的刀可以立断牛头。”筱参军露出奇怪的表情,杨土豆认为那是不信:他一定觉得这样好的刀不该在士兵手里吧?

“得看什么牛了。”杨土豆的气粗了起来,“要是夸父们养得那种牦牛,只怕没几把刀能立断牛头。要是夜北那些牛,一刀一头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果然?”

“唰。”杨土豆把刀抽了出来,砍了几天的杂草,刀上沾染了些草青色,可仍是寒飕飕的锐气逼人。

“这便好。”筱参军对曾猴子点点头,“那么就交给前锋营了。”他鼓励地拍了拍杨土豆的肩膀,竟自离去。

“什么交给前锋营?”杨土豆一脸的莫名其妙。

几个人互相看来看去,好一阵子才有人小声说:“杀马。”

“什么?!!”杨土豆的声调一下窜到了天上。

杀马不是这天开始的。

走进夜沼越深,脚下就越觉得奇怪。虽然看着都是一样的泥土,沼边的泥土就要坚硬得多。从第三天起,看似干燥的泥土就开始一辆一辆地陷住大车。到了第七天,牛马都时不时陷进地里伤了蹄腕。越州军还好些,那些夜北人全部的家当就是牲口,这下几乎路也走不动了。第七天整整一天也就走了十几里地。当夜,诸婴传令,放弃牛马一类的大牲口,多数健马被放生,伤马老马和牛驴则杀了制作干肉。

这几天每天扎营,鼻子就闻见血腥味儿,耳朵里就灌着哭声。夜北人下不了狠心的,越州军就帮着他们杀。不过前锋营原是骑兵,这种事情倒没有找到过他们。

“杀马你们就供我出来?!”杨土豆大怒。

众人都不说话,脸上隐约有点惭愧的颜色。

“这个事情也太缺德了。”曾猴子忍不住抱怨。

“哦!”杨土豆越发跳了起来,“缺德的事情就该我挑头?!”

他的怒气把兵们都吓住了,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再说什么。杨土豆看看大家的脸色,长叹了一口气:“算了算了,今天我再做一遭恶人,明天……”

“明天我站前头。”曾猴子很识时务地说,也是一脸的苦相。

杨土豆恶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咬牙道:“从哪里开始?”

“辎兵营咯,还有哪里?”众人七嘴八舌地说。

“耶?那不是北廷营的活计么?”杨土豆吃了一惊,“怎么还没杀完?”

众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心里却都明白:这种事情大多如此,人人都指望能拖到后面去。

“好好好,”杨土豆无可奈何地说,“叫北廷营看看杨爷的手段。”看见没人笑,他摇了摇头:“反正我的名头也坏透了,不怕再糟蹋糟蹋。”

辎兵营不远。

自从进了夜沼,越州军和夜北遗族的营帐就分开了。用杨土豆的话说:“现在谁有空防谁啊?”夜沼危机四伏,夜北人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气力跟越州军过不去。

潘大角抱着一杆烟枪坐在地上,漠然地看着前锋营的士兵走近。

除了将领们的几匹战马,辎兵营现在集中了西路越州军几乎所有的马匹。说是全部,也就是几百匹。

“老潘,忙啊。”曾猴子笑呵呵地给潘大角打招呼。

前锋营对潘大角不陌生,他是辎兵营的马夫头子,养了一辈子马。前锋营的那些战马不少都由他调理过,所以士兵们和他关系很近。眼下是为了杀马来,人人心中有愧,除了曾猴子,竟然没有一个再跟他打招呼的。

潘大角也不回话,用力吸了一口烟,缓缓吐了出来,好像没有听见曾猴子的话一般。杨土豆皱皱眉头,潘大角爱惜牲口是出了名的,前锋营的弟兄每次有麻烦找他,免不了都要挨一顿痛骂,似乎马坏了胃口也是主人的差错。这次是来杀他的马……他清了清嗓子,想说两句场面话。不料还没等他开口,潘大角站起身来,扭头就往后走。前锋营的士兵们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走了两步,见前锋营没有跟过来,潘大角停下,哑着喉咙说:“怎么不来?马都在这边呢。”

士兵们互相看了看,挺心虚地跟了上去。穿过那些还没有搭好的营帐,辎兵们都停下手来,一双双眼睛都盯在他们手中的刀枪上面。前锋营哪一个不是战场上冲杀下来的?可是这一道道目光下,杨土豆只觉得浑身发热,他斜眼看一眼曾猴子,素来镇定的曾猴子也是满头的汗水。

“这里。”潘大角闷闷地说了一声,低头猛走的杨土豆连忙刹住步子,背后一痛,是另外几个兵一头撞了上来,原来他们也都低着头只顾脚下了。

面前是百余匹战马,这是剩下的全部,看来北廷营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干。像是有了知觉,所有的战马都警觉地竖起耳朵,水晶球一样的大眼睛一动不动。曾猴子忍不住“咦”了一声。这不是前锋营那种身高毛长的大个子夜北马。修长的线条,纤细的四肢,一看就是速度极快的跑马。

“都是北方瀚海草原上的好马啊!”潘大角温柔地捋着身边一匹黑马的鬃毛,“如今就算是羽林里面这样的好马也不多了。”他很有些唏嘘,“大王平定九州,马踏天下,骑的就是瀚海原上的马。”皇帝登基已久,不再是当年的晁王,军中士兵仍然有不少还是按习惯称呼他为“大王”。

“老潘……”曾猴子忍不住了,“不是说只杀老马病马么?” “杀了几天了。”潘大角惨然道,“哪里有那么多老马病马可杀?”

“可是健马不是说都放生么?”曾猴子苦着脸问。

潘大角摇摇头,并不回答,旁边一个辎兵接上说:“说是前面遇到水了,今天的命令,所有的牲口都要杀掉。”他指了指夜北的营帐,“我们这边是动静小的,你没听见那头?”

杨土豆恍然,一路走来的确是听见夜北人那边一阵一阵的混乱,脑子里乱哄哄地没有去想。他忍不住又往地上啐了一口,才问:“那怎么不叫北廷营下手?”前锋营都是骑兵,这样的好马爱都来不及,要他们下手也太过分了。北廷营是步兵,做这种事情合适些。

那辎兵答道:“北廷营、枭合营、奋棘营……连着杀了几天,什么人都手软啦!”

杨土豆愣了半晌,“锵”的一声抽出刀来,恶狠狠地说:“那也没得说,早杀早完事,省得大家受罪。”往前走了一步,就被潘大角压住了手腕:“我把马带到一边去,不能让它们这么看着呀!”

杨土豆“哦”了一声,几乎是带着慌乱还刀入鞘,按着潘大角的指示走到几座营帐的后面去。

一会儿,潘大角带着那匹黑马走了过来。“是老兵啦!”潘大角抚着黑马的脖子柔声说,“锁河山就上阵了,到天水最后一仗,这家伙踏过的好汉比咱们见过的还多……”他的喉咙忽然塞住了,从怀里掏出一把豆子塞给黑马。那黑马却好像是知道了什么,嗅了嗅,就把头移开,在潘大角的脸侧轻轻摩挲。

潘大角终于哭了:“老黑,老黑,是我对不起你……”四十多岁的人,哭得像一个孩子,脸上泪水纵横。他撒开手,豆子掉了一地。“扑通”一声,他跪了下来,给黑马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那黑马喉中“呜呜”作响,一个劲想把他拱起来。潘大角紧紧抱着黑马的脖子,恨声说:“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