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四十多名学生,但到场的只有二十个,有的是没兴趣,有的则是高考没考好,没有心情,到冷饮店里找到丁胜男让她参加聚会的,竟然是高严松那个痞子。

聚会的钱是班里几个土豪男生凑的,能念培英中学的,要么就是成绩特别好,要么就是家里特有钱有势,对于这些学生来说,钱不是问题。

可以白吃白喝,还可以见到程恺,丁胜男自然也乐于参加。

聚会地点在一家叫做‘别离’的酒吧里,这里消费其实还挺高的,但少爷们有钱,为了玩得高兴,直接把场子给包了,让老板在外面挂上歇业一天的牌子,一群中学生在里面狂欢,有些少爷在外面泡了马子的,也带了来,在那些妞面前,穿着旧校服的丁胜男显得有些寒酸,但外貌和气质却远胜那些姑娘。

“哎,我说哥们,咱们今天这一聚,就要散伙了哈,平时有暗恋的,或者表白未遂的,今天咱都可以豁出去了,再过了这个村,真他妈就没那个店了啊,胆子不够的,就多喝几口,把胆儿壮了,就可以表白了。”高严松大声说。

男男女女们一阵哄笑。

“高严松,你丫是不是有暗恋对象,所以给自己营造这种要表白的氛围啊?你暗恋谁啊?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高严松的死党胡灿大声说。

“你丫才暗恋男的呢!我这说正经事呢,我滚一边去。”高严松骂道。

“严松,胡灿的意思就是,希望你暗恋的是他呗,你怎么这么不解风情啊。”张炎大声取笑。

丁胜男坐在角落里,只是默默地吃着桌上的东西,她是第一次来酒吧这样的地方,对这样的环境不是很适应。

程恺走了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向外面走去,丁胜男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他走了出去。

这是有名的酒吧街,挨着的都是酒吧,红男绿女你来我往,很是热闹。

“你…最近还好吗?”程恺问。

“挺好的呀,你呢?”丁胜男答。

“我也挺好的,只是我走到哪里,爸爸都让华之恒跟着我,挺烦的。”程恺说。

“程叔叔也是为了你好嘛,可怜天下父母心。”丁胜男说。

“胜男,有件事儿,我得告诉你,但又不知道如何说。”程恺不自然地说。

“直接说啊,别这么扭捏,挺没劲的。”丁胜男说。

“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了,爸爸说,他会亲自送我去上学,帮我把学费一次性交清,然后按月给我生活费,我…”程恺说到这里,忽然停止不说了。呆低广圾。

丁胜男明白他的意思,他之前说过,会想办法为她筹学费,他的办法,就是从自己的学费里弄一部份出来分给她,程普功显然不会给他这样做的机会,这其实丁胜男早就猜到了,程普功是成功商人,纵横商海多年,要是这点小心思都能瞒过他,他还怎么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上混。

“没关系啊,你本来就没那个义务。”丁胜男笑着安慰。

“我觉得挺对不住你的,但我会再想办法的,对了,你收到录取通知书了吗?”程恺问。

之前两人有约定一起报考京城的Q大,程恺理所当然地认为丁胜男报考的,也是和他一样的学校,他并不知道丁胜男已经改了志愿。

“收到了,对了程恺,我也有件事要告诉你。”丁胜男说。

“你说。”程恺说。

“我并没有报考Q大,我报的是本地的商业学院。”丁胜男淡淡地说。

“为什么?不是说好一起报考Q大的吗?你成绩比我好,我都能考上,你自然也没有问题,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的约定?”程恺忽然发起火来。

“我喜欢念商业学院,程恺,我们有各自的人生轨迹,我们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选择更适合我们自己的路,我认为念商院是最适合我的路,学费便宜,听说专业也不错。”丁胜男还是淡淡的。

“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明明是约好了的。”程恺说。

“我不想和你在一所学校,也不想离你太近,你爸是我的恩人,我现在就算是不能报答他,但我也不想总是惹他生气,我不想让人骂我是忘恩负义的东西,就是这样。”丁胜男说。

“可是你这样做,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同不同意?”程恺说。

丁胜男冷笑,“我为什么要问你,你是我什么人?我的命运交给你来决定?你能决定得了吗?如果我和你报考同一所学校,你爸到时为难你,让你出国去念书,你又能有什么办法?你不是说要给我弄学费吗?现在你说弄不到了,那请问,如果我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你身上,我现在上哪里弄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去?”

程恺顿时像泄了球的皮球,不再说话,只是蹲下了身,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

丁胜男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份了,语气缓了一些:“我本来不想说这些的,我知道你尽力了,你现在还当不了家,作不了主,这也不是你的错,我心里真不怪你,我们也不要彼此责怪了,程恺,从一开始,我们就注定是不能走得太近的,所以我们不必太过为难自己。”

“你说得轻巧,你知道吗,我天天都在想你,白天想,晚上也想,想得心都疼了。”程恺说。

丁胜男心里在说,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想你?我天天都盼着你来找我,我又何尝不是白天夜里都在想?

但她没有说出来,这种话说了只能煽情,煽情的结果是让大家更加留恋和不舍,但如果注定了要分开,更多的纠缠只会让彼此更加痛苦。

“别这样,你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要为这些小事伤感,Q大出了名的美女如云,你会找到更好的。”丁胜男说。

程恺心里怆然,“没有你,Q大的校园将是一片荒芜。”

丁胜男只是笑了笑,她无言以对。

对于程恺来说,没有她的Q大将是一片荒芜,只是情感上的遗憾,但对于她来说,却是终身的遗憾,那是她做梦都想去的学府,但她却去不了。

如果不是贺思勉慷慨相助,借给了她八千块,她都没办法继续上学了。她厌倦了这种把命运交在别人手里的状态,她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控未来。

就算是要把命运交给别人掌控,那也得交给一个可以完全依靠的人,很显然,程恺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在家里完全作不了主,凡事都得看程普功的脸色决定。

他不能给丁胜男安全感,至少现在不能,但对于丁胜男这样穷苦出身的人来说,安全感至关重要。程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丁胜男已经明白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程恺问。

丁胜男笑了笑,“我不知道说什么,也或许我们应该抱头痛哭?但我不想这样,高中毕业了,我也算是完成我人生重要的一个阶段,我应该高兴才对,和白杨村里其他的女孩子相比,我已经非常的幸运了,希望你也这样想,程恺,我们就此别过吧,如果有缘,我们终究能在一起,如果没缘,也强求不来。”

、第27章 热血青春 祝大家新年快乐!!!!

丁胜男和程恺回到酒吧的时候,发现有些同学已经微醉了。

桌上也没有几个酒瓶子,主要还是酒量太逊的原因。

“你们两人去哪了?程恺不是告白去了吧?”高严松问。

“才没有呢。无聊。”丁胜男说。

高严松把话筒递给丁胜男,“班花,给咱们唱首歌吧,留个纪念。”

丁胜男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这些同学心中的班花,还真是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不太会唱歌,你们唱吧。”丁胜男说。

她们聚会的地方其实不是KTV,是一个小酒吧,酒吧里放一个很大的背投电视,一套很不错的音响。平日里客人多的时候,话筒就在各桌之间传递。传到哪一桌,哪一桌的客人就可以点一首歌唱,唱完再把话筒往下传,今天小少爷们包了场,酒吧就变成一个大的包厢,随便他们唱。

“你不唱啊,那我唱。同学们,我高严松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不太好,这我知道,以前有什么对不起兄弟们的。严松在此谢罪啦,高中三年,其实我心里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今天我要为她唱一首歌,《爱你一万年》音乐起来!”高严松豪迈地说。

“随便问一句,那女孩谁呀,在现场吗?”有同学问。

“废话,肯定在现场呗,要没在场。丫能这么起劲?你看丫都快要哭喽,必定是动了真情了,花三年的时间暗恋一个人,人家容易么?”有同学说。

地球自转一次是一天

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

恒久的地平线 和我的心,永不改变

爱你一万年

爱你经得起考验

有了你的出现

占据了一切我的视线

我爱你一万年

不知道为什么,丁胜男听着这首歌,忽然心里酸楚,这世上。真的有可以爱一万年不变质的爱情么?如果有,在哪里可以寻到?

高严松平时痞惯了,大家对他的印象确实都不怎么样,没想到他唱刘德华歌还挺好听的,一曲毕,大家都鼓掌叫好。但他却久久没转过身来,不经意间,看到他快速伸手在脸上拭了一下,这么痞痞的一个学渣,竟然唱哭了。

“严松,歌也唱了,现在该说说,你到底是为谁而唱?你不是说了嘛,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吗?难道你准备错过?”张炎说。

“就是,赶紧说,你丫不是一直自认为豪爽么,怎么扭捏起来了?”胡灿也说。

“可是,如果人家已经有主了,还要说么?”高严松说。

“说啊,只要锄头舞得好,没有天下挖不倒的墙脚!据不完全统计,这世上有百分之三十的情侣都是靠挖墙脚最后在一起的,我们挺你!”张炎说。

“这他妈谁统计的呀?靠谱么?”高严松说。

“你别管谁统计的,赶紧招吧,到底你这歌是唱给谁听的?”胡灿追问。

其实这两个人都是主严松的死党,按理说高严松心里有事,应该会向这两个人说才对,但这两人都不知道,说明高严松的确是动了真心了,越是隐藏得深的情意,越是真的动了心,真正面对当事人要说出来时,越是情怯得厉害。

“好吧,这首歌,我是唱给咱们班花听的,不过我没其他意思啊,就只是想祝她幸福。”高严松说。

丁胜男还是不能完全确定高严松说的‘班花’是不是她,因为在此之前,谁也没有告诉过她班里的男生都认为她是班花,当其他的同学吹着口哨向她看过来的时候,她确定了高严松嘴里的班花,指的就是她。

原来经常欺负她的高严松,一直暗恋着她?

和太多狗血的电视剧情节一样,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不知道从何表达,往往选择欺负她的方式来引起注意,没想到高严松也选择用这一原始旧招,这一招用在丁胜男这样的人身上当然不管用,丁胜男不但不会因此而注意他,反而会剧烈反抗,最后越来越讨厌他。

很明显,高严松的苦心算是白费了。

“胜男,说两句?如何回应对高严松的暗恋?”同宿舍的陆香离问。

在丁胜男的记忆中,这是陆香离第一次称她为‘胜男’,这已经算是一种很不容易的友好表示了。

“他开玩笑的呢,大家别听他的。”丁胜男笑着说。

“我去,谁能开这么大的玩笑啊?这必然是真的,胜男,回他一首歌呗,让丫死了这条心,你唱歌挺好听的,虽然你平时不唱,但你偶尔哼哼,我们都觉得挺好听的。”庄哲说。

庄哲也是同宿舍的死对头,没想到今天竟然也亲热地称呼她为‘胜男’,没想到要分别了,大家竟然都亲热起来了。

在众多同学的起哄声中,丁胜男知道不唱一曲是说不过去了,还好,她在冷饮店打工的这段时间里,学会了一首正流行的歌《遗失的美好》。

承诺常常很像蝴蝶 美丽的飞 盘旋然后不见

但我相信你给我的誓言 就像一定会来的春天

我始终带着你爱的微笑 一路上寻找我遗失的美好

不小心当泪滑过嘴角 就用你握过的手抹掉

她的嗓音没张韶涵那么好听,但唱得也是婉转动人,同学们都停止了嘻笑,认真地听她唱,这是她在很多人面前第一次唱歌,虽然紧张,但大心脏的她却也还能稳住自己的情绪,最后顺利完成整首歌。

这首歌,当然不是唱给高严松听的,是唱给程恺听的,程恺说过一定要保护好她,那也是像蝴蝶一样的承诺,美丽盘旋然后不见,但她也相信他的誓言,就像一定会来的春天。

其实,春天是一定会来,只是誓言在时过境迁后,却未必会实现。

“胜男是深藏不露啊,唱得这么好,还谦虚。”袁丝斯说。

“我就是瞎唱,见笑了。”丁胜男笑着说。

“很好很好,我都听得快哭了,来,咱俩喝一杯吧,今天说喜欢你,没吓着你吧?”高严松说。

“没有,我当你开玩笑呢,不过我不能喝酒的,一喝就晕的。”丁胜男笑着推辞。

“平时你喝不喝我管不着,但这一杯你是一定要喝的,我今天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也就舒畅了,也不敢奢望你有任何的回应,现在还能听到你唱一首歌,我就很满足了,喝一杯吧。”高严松把啤酒举到丁胜男的面前,坚持要她喝。

“高严松,你丫一个大男人逼女生喝酒算嘛玩意儿?有种你找我喝,人家都说不能喝酒,你非逼着人家喝,这算什么?就因为你暗恋人家,所以人家就得陪着你喝酒?你要暗恋张柏芝,那人家也得跟你喝酒?”

出来说话的是郭小林,他貌似喝了不少,脸红红的。

“你一边去,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我让胜男喝酒,关你什么事啊?装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咬得动你吗你?”高严松没好气地说。

“你他妈说谁是狗呢?你才是狗呢,你他妈祖宗八代都是狗!”郭小林也不示弱,马上针锋相对。

本来挺好的气氛一下子又变得紧张起来,高严松的两个死党张炎和胡灿也站了起来,准备要逮住郭小林打一架。呆宏吉血。

“怎么的了?还想打架不成?人多就可以逼女生喝酒?”程恺手里握着一个酒瓶子,竟然也粗声粗气地站了起来。

丁胜男当然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他平时不是那么好斗的人,今天他这么激动,当然是因为她。

“哟,程恺都怒了?咱们的好学生都怒了?这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么?看来你们这酒喝得差不多,最后还得打一架来告别咱们的高中生活?”袁丝斯在旁边说。

“好了,咱们既然聚会,是图个高兴,以后各走各的了,说不定三五年后谁也不记得谁了,你们剑拔弩张的有意思吗?既然大家高兴,那我喝一杯就是了,别为这事伤了和气啊,那就没意思了。”丁胜男说。

说完接过高严松手里的啤酒,咕咕喝了下去。

喝得有些急,被呛了一下,丁胜男剧烈地咳嗽起来。

“好了,人家喝了,你满意了?人家喝了一杯,你作为男生,是不是应该喝三杯啊?哦,我忘了,你不是男的。”郭小林说。

“你才不是男的呢,你陪我喝?输了的叫哥哥?”高严松挑衅道。

“好啊,输了的别叫哥哥,直接叫叔!”郭小林说。

“行,输了的叫叔,谁他妈不叫谁是孙子!”高严松说。

丁胜男冷眼旁观,男生喝了酒就是这个死样子,反正自己该喝的酒已经喝了,就随便他们闹去。

其他同学见班里两个最混帐的男生扛了起来,当然乐于看这个热闹。

郭小林开了一瓶酒,直接对着瓶子就吹了起来。高严松当然也不甘示弱,拿起一瓶酒,仰头就往脖子里倒。

虽然气势逼人,但毕竟酒量有限得很,三瓶啤酒过后,高严松首先就往洗手间跑,郭小林又吞了半瓶,也捂着嘴向洗手间而去。

让所有人惊讶的是,回来的时候,两人竟然是搭着肩回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生死之交一碗酒?

“我向大家宣布,我和郭小林正式结拜为兄弟,以后我和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高严松语出惊人。

这下所有人都傻了,年少轻狂拜个把子的什么的其实那也不算事儿,但前一分钟还在恶语相向要对方叫叔,后一分钟就称兄道弟,这进展确实是快了些。

所有人都在想,这俩人在洗手间相互对对方说了什么?怎么忽然间就和好了?还要拜把子?

、第28章 失去主题

不管怎么说,两人互称兄弟,总比一个叫另外一个叔的好。

丁胜男看着这两人一会势如水火。一会就称兄道弟,心里隐隐猜到了些什么,但并不确定,而且她也没有必要去确定,因为那是他们之间的事。

既然不打架,那大家就继续玩儿,酒是喝不下了,于是就自由组合开始唱歌,你一首我一首的嚎,心里有事不能说的。嚎着嚎着就哭了。伤感也会传染的,酒精的作用下,那掩藏在心底的忧伤就都迸发出来,几个女生竟然抱头痛哭,场面大乱。

丁胜男虽然头晕,但却没醉,但她并没有参与她们的‘集体痛哭’。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既然不可留,那痛哭又有何意义?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过客,彼此暂时驻足温暖对方。就已足够,又何必奢望永恒。

内心里其实丁胜男也羡慕她们能够无所顾忌地抱头痛苦,因为她没办法像她们一样感性,在她离开白杨村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经为离别流了太多的眼泪,告别亲人独赴远方,那是最伤的离别,家里的病床上还躺着残疾的父亲,那样的离别丁胜男都已经经历过。眼前这样的离别,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丁胜男不想和她们一起哭,于是准备离开。

程恺又追了出来,“胜男,过几天我就要去京城了,你能送送我吗?”

“你也知道,我现在打工呢,时间很紧张。可能送不了你了。”丁胜男说。

程恺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失望,“胜男,你好冷漠。”

丁胜男苦笑,心想我就算不冷漠,那我又能如何,我去送你,只会让程家的人更讨厌我,都这个样子了,难道我还要让你的家人对我恨之入骨么?

但她没有说出来,只是淡淡地说:“随便你怎么想吧。”

说完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走,打开车门上了车,平时她是舍不得打出租的,只是她想尽快离开,不想和程恺过多纠缠。

从出租车里回过头去,穿着白衬衫的程恺在路灯下孤单的身影慢慢消失,丁胜男那一直憋着的眼泪哗地涌了出来。

出租车司机是一个胖大叔,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丁胜男抹眼泪,好心地宽慰:“怎么了妹子,和男朋友吵架了?年轻人嘛,吵两句很正常,明天就好呢。”

丁胜男控制了一下情绪,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

程家公子考上了华夏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当然得摆升学宴。

程普功请了教过程恺的所有老师,为了热闹,也请了程恺的所有同学,程家包下一整间酒楼大宴宾客,程普功喝得脸红红的,事业如日中天,公子又考上重点大学,这是他人生最值得庆祝的日子。

程恺虽然也猜到丁胜男不会来,但他还是抱了一丝幻想,心想丁胜男万一和其他同学一起来凑个热闹也说不定,但直到最后,也没能在酒宴上看到丁胜男出现。

其实丁胜男是去了的,她坐在公交车上来回经过了几次程家设宴酒楼的门口,透过公车的玻璃,她看到了程普功领着程恺站在酒楼门口迎接重要宾客,程恺穿着一身定制的西服,还打了领带,西服非常合身,让他显得更加英气逼人。

来回路过几次后,宴席开始了,程恺也进了酒楼,丁胜男再也看不到他,自己又坐车回了打工的冷饮店。

丁胜男一直做事都非常的谨慎,效率也很高,但这一天她却不停地犯低级错误,明明客人点的是奶茶,她却给人端成了果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