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程恺忽然打住,没有再说下去。

“二是因为我穷呗,东西被偷。最有可能的当然就是我了,更何况庄哲和陆香离联合起来诬陷我,袁丝斯又不敢得罪她们,所以根本没人为我作证。”丁胜男说。

“所以那件事最后会不了了之,就算你再怎么解释,那些同学也会认为就是你偷了东西,但是如果我说是我送你的MP3,那你就不会那么难堪了,因为我可以为你作证。”程恺说。呆投吐亡。

程恺的话很有道理,这些道理,丁胜男当然也心知肚明。

“再说了,我本来就准备要送你一个MP3的…”程恺有些不好意思。

他说话的声音已经彻底是标准的男声了,个子也忽然长高了许多,已经初现男子汉风采。

“程恺,我只能说谢谢你,其实你爸爸能资助我念书,我就非常感激了,MP3这样的奢侈品,我消受不起,我甚至都不懂得如何用,还是还给你吧,我心领了,好吧?”丁胜男说。

这是程恺印象中丁胜男第一次如此轻言细语地和他说话,一种微酸微甜的小幸福,在他的心里慢慢荡漾开来。

“其实那不过是一个音乐播放器而已,也值不了多少钱,你唱歌很好听,有音乐天赋,这东西你用得着。请你务必接受我的好意。”程恺说。

“可是我都不知道怎么用。”丁胜男说。

程恺走了过来,挨近了丁胜男,刚刚出过汗的他身上热气蒸腾。他从丁胜男手里接过MP3,教她如何使用。

其实丁胜男不过是找的借口,以她的聪明,要摸索如何使用一个MP3能有多难?程恺把耳机塞进她的耳朵里,一阵美妙的音乐传来,是一首英文歌,后来丁胜男才知道,那首歌是萨拉布莱曼版的《斯卡布罗集市》,月光女神的声音空灵到极致:AreyougoingtoScarboroughFair…

那个下午,天空飘着被阳光染成五颜六色的云彩,操场上有凉风吹过,篮球架下,是刚刚长成的俊美少年和青涩而脱尘的如花少女。那是青春特有的画面,特有的华彩,特有的忧伤。

在程恺准备将耳机的另一边塞进自己耳朵的时候,丁胜男转身走开,一起听一首歌并不算什么,但丁胜男觉得如果让其他同学看见,还是不好。

其实还是有人看见了,那个人就是准备来陪程恺一起练球的郭小林,他眼里闪过一丝妒意,转身走开。

终于到了周五。下午上完两节课后,少爷和小姐们就可以回家了,这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

中午休息的时候,程恺又走到了丁胜男的课桌前。

“有事吗?”丁胜男淡淡地说。

“下午我爸会派车来接我们,放学后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咱们回家。”丁胜男说。

这话恰巧被从课桌旁走过的高严松听到了,这一下他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哈哈,你们听到没有,程恺对乡巴佬说,我们回家!我靠,我说这么亲密呢,原来是被包养了啊?大新闻呐大新闻!”高严松怪叫道。

丁胜男一听这火就上来了,直接将手里的课本向高严松砸去,“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刚才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假,程恺就是说让你收拾东西回家!弄了半天,原来你是程家的童养媳啊,难怪程恺这么护着你呢。”

高严松这一叫,他的那些死党们又都围了上来,这样话题,他们当然感兴趣了。

“高严松,你再胡说八道,我对你不客气了!”就连平时柔弱的程恺也动气了。

“哎哟,我好怕啊,我好怕你对我不客气啊,你准备怎么对我不客气啊?你要打我?”高严松鄙夷地说。

程恺一向文静,脏话都不太说,高严松当然知道程恺不会动手,所以才敢这样挑衅他。

但这一次程恺却没有保持平时的谦谦风度,忽然一拳向高严松的脸上打去,两人迅速打成一团。

程恺虽然平时不打架,但他自小也在农村长大,虽然不像其他孩子那么野,但肯定要比城里的孩子有劲儿多了,一对一单挑,纨绔高严松竟不是程恺的对手,很快被程恺摔倒在地。

高严松另外的两个死党胡灿和张炎见高严松干不过,赶紧过来帮忙,一对三之后,程恺立马落了下风。

就在丁胜男在考虑要不要加入战团帮忙的时候,郭小林提着拖把怒吼着冲了过来,因为手里多了武器,再加上郭小林平时本来就好斗,他加入后局势再次逆转,很快就将高严松三人打得抱头鼠窜。

丁胜男以前在白杨村里也喜欢和人打架,可那毕竟是小女孩时才干的事,现在长成大姑娘了,当然不好意思再像以前一样没皮没脸地捋袖子和人撕打成一团,但看到程恺他们得胜,她心里还是很激动很高兴。

有些时候是不能用道理来解决问题的,那就只有用暴力来搞掂。简单粗暴,但行之有效。对于喜欢欺负人又好斗的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打得他畏惧你,如果忍让,百分之九十他会得寸进尺。

但这时班主任来了罗永莉来了。

原来陆香离等几个和高严松他们关系很铁的小太妹见她们的同伙招架不住,知道打下去肯定要吃大亏,就跑到办公室去把班主任请来了。

“太不像话了!你们都是高中生了,不是小学生,怎么还打成一团?”罗永莉厉声喝道。

其实这话说得真是没什么意义,别说是高中生了,就算是大学生,甚至研究生,群殴事件也是普遍现象,很多有教养的饱学之士盛怒之下,在言词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也会选择上演全武行来解决问题。

在班主任的厉声呵斥之下,所有参与打斗的人都停了下来,肃手站立,静候发落。

“怎么回事?”班主任问。

“是程恺先动手打人。”高严松恶人先告状。

班主任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是这样吗?人家程恺平时可是好学生,会先动手打人?”

班主任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确实,程恺给所有人的印象就是一个谦谦小君子,平时品行端正,脏话都不会说,更别说打架了。

程恺没有说话,确实是他先动的手,他也不屑于申辩。

“跟我到办公室来。参加打架的都来,丁胜男,你也来。”班主任说。

既然老班发话了,几个学生当然只好跟着来到了办公室。

“丁胜男,这一次又是因为你吗?”

班主任坐在椅子上,眼神很不友好地看着丁胜男。

丁胜男心里有些憋屈,明明是男生打架,罗永莉却一开始就把矛头对准了自己,这什么意思?

丁胜男当然不知道,班主任罗永莉有她的苦衷,高严松那一伙学渣之所以那么嚣张,是因为他们都和学校的领导有关系,高严松直接就是校董高建成的儿子,罗永莉虽然是班主任,但培英中学是私立学校,是商业性质的,就像一个公司一样,罗永莉只是这个公司的雇员而已,拿着高薪,但也随时有被炒的可能,她当然不敢得罪那些有着重要背景的学渣,就算是要处理他们,也得先听听重要领导的意见,所以她只好先拿丁胜男开刀,因为在这些人中,丁胜男和郭小林是唯一没有背景的屌丝学生。

、第85章 江宁故人

过了几天,丁胜男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从市一中寄来的,是贺思勉写来的。

‘收到信后不必太惊讶。我是贺思勉,那个游泳游不过你的男生,那天我只是随口说了两句,没想到你当了真,你当时很生气的样子,我其实无意打击你,只是说了实话而已,如果给你带来伤害,我这里说声对不起,其实不想参加比赛也可以来练习游泳的。至少是可以强身健体的嘛,看得出你是一个坚强和自信的人,相信这件事不会困扰你很久,青春寂寥,不如我们做个笔友,通信可好?别笑我太OUT,鸿燕传书本来就是咱大中华的传统交流方式。君不闻云中谁寄锦书来的佳句…最后祝你一切都好。’

洋洋洒洒写了两页信笺,大多的是些安慰丁胜男的话。

丁胜男心里有小小的感动,不过是见过一次而已,本以为后来不再去练习游泳。就会相忘于江湖,没想到他竟然记挂着自己是否还在生气,那个看起来对一切都无所谓的男生,没想到其实还挺贴心的。

于是随便扯下一页作业本,回了信。

‘来信收到,谢谢记挂,没有什么对不起的,那比赛也不是非要参加不可,后来不再来练习。主要是想把时间放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面,也希望你一切都好。’

贺思勉写了两页,丁胜男只回几句,算是勉强应付过去。

但没想到过几天贺思勉又回了信,也还是写些无关紧要的话,他的字写得很漂亮,应该是从小上过书法班的缘故,丁胜男有空的时候。也会回信,就是随便说几句,两人这样书信来往,一直维持到高二结束。

进入高三,就到了全力冲刺的阶段,对于高三学生来说,一切爱好和兴趣都得放下,必须全力冲刺高考,高考决定着许多人未来的命运,家长和老师还有学生同时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所有的人都崩紧了神经。

丁胜男倒显得略为轻松,因为她一直都很刻苦地用功,习惯了这种拼命的状态,所以高三和高二并没有多大区别,只是从原来学习新知识转入了浩瀚的题海,不断地做试卷,做完一套,还有一套,再做完,还有…

大小会考摸底考,丁胜男一直是保持在学校前三,班级第一,她也成了老师和学校领导的宠儿,认为她是完全可以冲刺名校的选手,丁胜男对自己也很有信心,高考这座桥对于别人来说是独木桥,但在她的眼里,她却有自信能够轻松跨过,她的聪明加上她的用功,她没有理由不成功。

这一天丁胜男从食堂回到教室,打开之前放在课桌上的书,看到了一张字条。

‘也曾试着逃避,也曾装着无意,如果你介意,能否让我说声我爱你?’

字是漂亮的仿宋体,似乎是在有意掩盖笔迹,但这个班里仿宋体写得好的人不多,女生就是袁丝斯,男生就是程恺。

丁胜男心里跳得厉害,袁丝斯自然是不会写这种求爱的字条,那剩下的就只有程恺了。

自从那次和程普功在书房订下‘君子协议’后,丁胜男一直非常本份地遵守着自己的承诺,她总是有意疏远着程恺,平时也很少回程家,假期也大多数时候都要补课,除了补课时间,她就在罗永莉给她介绍的一个打字复印店里帮忙打杂,换取一些微薄的工资。

虽然一直在同一个班,但他们之间很少交流,程恺对于丁胜男莫名其妙的疏远追问过几次,但都没有得到什么答案,最后也只好放弃询问,进入高三后,大家都更忙了,交流更是很少,但没想到今天却忽然出现这么一张字条,搅乱了丁胜男心中的那一池静水。

就在丁胜男拿着字条出神的时候,字条忽然被一个人夺了过去,然后念了出来。

念字条的人又是高严松那个学渣,他一字一顿地念,念得很大声很清楚。全班一片哗然。

“哇哦,这么漂亮的仿宋字,只有我们程恺大才子才能写得出来吧?你们不是一家人么?示爱还用传字条,直接说不就行了呗。”高严松大声说。

旁边一片笑声,丁胜男脸红了。

高三谈恋爱的同学不是没有,但大多数都还是处于‘地下工作者’的状态,高考似乎是一条分界线,跨过高考进入大学,恋爱便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但若在高考未结束之前,便视为早恋,还是会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干预和阻挠。

丁胜男是好学生,更是老师寄于厚望的尖子生,当然更不能犯早恋这一类错误,别人的议论对于丁胜男来说其实倒还是其次,她脸红的原因主要还是紧张,因为她怕这个消息传到程家,如果是这样,那程普功会马上终止对她的资助,这对于她来说,是最要命的事。

“高严松,你不要胡说八道。”丁胜男站了起来,狠狠地盯着高严松说。

“咦,我可没有胡说八道,这分明就是程恺给你的情书嘛,没想到咱们班两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竟然还早恋呢,老班还时常让我们向你们学习,原来是要学习你们谈恋爱啊?丁胜男,不如你教我们如何谈吧?亲嘴儿怎么亲啊?”高严松阴阳怪气地说。

他的那些死党当然跟着起哄,一时间乱成一团。

丁胜男的野性再次被高严松激了出来,她拿起手里的课本,狠狠地向高严松砸了过去,然后再把文具盒也砸了过去。

“高严松你休想欺负我,我饶不了你!”丁胜男狠狠地说。

“别打!别打了!你说你一姑娘家,动不动就打人害不害臊啊?”

高三学生都已经长大,学渣高严松也已经是大小伙子了,嘴上欺负一下可以,但要说动手打女生,这事儿他干不出来,毕竟都长大了,不像小孩子打架不分男女。面对丁胜男的凌厉进攻,他只是节节败退,并不还手。

程恺坐在一边看着,也不劝架,也不解释,好像这事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你们又干什么?”班主任恰好再次赶到。

丁胜男只好停手,高严松则是像盼到了救星,赶紧把手里的字条送到罗永莉的手上,“老师,丁胜男早恋。”

“老师我没有,这字条我也不知道是谁夹在我书里的。”丁胜男委屈地说。

“你到我办公室里来!”罗永莉没好气地说。

办公室里,罗永莉自然又是语重心长地开始说教,列举了早恋的诸多害处,把早恋说得比洪水猛兽还要凶猛,其实罗永莉说的这些道理丁胜男都懂,事实上压根她也没想过要早恋,但她只有认真地听着。

“老师,我真的没有早恋,这字条也许只是别人搞的恶作剧。”丁胜男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个辩解的机会。

罗永莉摆了摆手,“你不用解释,你和程恺的事我是很清楚的。”

“老师,我和程恺有什么事啊?我和他的关系就是同学,另外就是他爸爸资助了我上学,仅此而已。我和他啥都没有。”丁胜男说。

“你不用解释了,这仿宋字体只有程恺和袁丝斯会写,这所有的同学都知道,这已经很清楚了,你也不用再说了,你和程恺都是优秀的学生,我不想你们因为早恋的事而影响学业,你们可不能让我失望。”

丁胜男心里一声叹息,看来自己今天是别想解释清楚了。

“老师,您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但我真的没有早恋。”丁胜男无力地说。

“好了,你去吧,离高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你好好复习,感情方面的事,不要想得太多,我希望你能考上好的大学,为学校争光,也为你自己的前途打好下好的基础。”罗永莉说。

丁胜男没有再说什么,走出了办公室。

她忽然心里有些恨意,心想程恺干嘛在这个时候神经病似的弄这么一张字条?虽然她心里也希望程恺对对她说字条上的话,但她知道她们之间不能,至少是现在不能,如果要是让程普功知道了,那就完了。

迎面走来了程恺,程恺一脸的无辜,“那字条…”

“你好无聊!”丁胜男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

说这话的时候,丁胜男感觉自己心里也在微微地疼,在这个时候,她必须要表现得绝决。

“那字条不是…”

“你如果有时间,就好好备考,不要搞这种无聊的事,幼稚!”

丁胜男说完扭头就走了,剩下程恺站在原地发愣。呆讽池才。

丁胜男当然不知道,此时程恺的心里更疼。

罗永莉是一个尽职的办主任,她认为丁胜男和程恺都是好学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苗子,她不能让这两人早恋的事影响到他们的学习,所以她给程普功打了电话,她并没有细说字条的事,而是武断地直接告诉程普功,程恺和丁胜男在早恋,为了两个孩子的前程,希望程普功抽时间和两个孩子谈谈。

在办公室接完电话的程普功,坐在宽大的办公椅上沉默了许久,眼里有怒火在烧。

他其实是很喜欢丁胜男这个孩子的,但是他明确告诉过丁胜男,如果她敢打程恺的主意,就不再资助她上学,丁胜男却偏偏不守承诺,现在还公然早恋,弄得班主任都打电话来了,这对他程普功来说,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

对于没钱的人来说,面子是次要的东西,因为生存更为重要。但对于像程普功这样的有钱人来说,面子就很重要,而且是非常重要。

他觉得他被一个小姑娘耍了,而且是一个命运都握在他手里的小姑娘。

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他是能控制一切的人。

他摁下办公室电话的呼叫键告诉隔壁的助理:“让司机备车,我要去一趟培英中学。”

、第86章 一见投缘

偷窃一事被程恺成功化解,虽然丁胜男很不喜欢这样化解的方式,但总比被人当成小偷的强。

放学后。丁胜男找到了正在操场独自练习投篮的程恺。

程恺讲究,他嫌弃篮球服的背心不好看,就算是练球时,他也穿着纯白的体恤。胸前和背后都被汗浸湿,他白皙的脸因为运动而泛红,看起来更加英俊不凡。

程恺喜欢篮球,但在乡下念书时篮球水平很低,到了城里后和班上的男生相比差距很大,于是他就经常抽空独自练球,希望能尽快缩短差距。

程恺看到丁胜男来了。停止练球,把球扔给丁胜男,“你也投一个?”

其实丁胜男也挺喜欢篮球的,只是她不会,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权利去选择自己的爱好,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读好书。然后完成学业,然后赚钱改变家里的贫困面貌。

丁胜男接过球,笨拙地拍了几下。

“我不会玩,你继续吧。我来是把你的MP3还给你的。”丁胜男从包里摸出了那个白色的MP3。

“不用,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正好让我有了那么一个机会拿出来。”程恺说。

“你不会也怀疑是我偷了高严松的MP3吧?”丁胜男说。

“怎么可能,胜男,别人也许不了解你,但我还不了解你吗?虽然家庭不好,但你是咱们这些人中最骄傲的人,你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去做当小偷的事。”程恺说。

丁胜男心里有异样的感觉,不知道那种感觉是感动。还是其他的什么。

“那你为什么要那样做?明明是他们栽赃给我。”丁胜男说。

“你也知道,那件事如果你解释下去,同学们更容易相信陆香离她们的话,一是因为她们人多,二是因为…”

说到这里,程恺忽然打住,没有再说下去。

“二是因为我穷呗,东西被偷。最有可能的当然就是我了,更何况庄哲和陆香离联合起来诬陷我,袁丝斯又不敢得罪她们,所以根本没人为我作证。”丁胜男说。

“所以那件事最后会不了了之,就算你再怎么解释,那些同学也会认为就是你偷了东西,但是如果我说是我送你的MP3,那你就不会那么难堪了,因为我可以为你作证。”程恺说。

程恺的话很有道理,这些道理,丁胜男当然也心知肚明。

“再说了,我本来就准备要送你一个MP3的…”程恺有些不好意思。

他说话的声音已经彻底是标准的男声了,个子也忽然长高了许多,已经初现男子汉风采。

“程恺,我只能说谢谢你,其实你爸爸能资助我念书,我就非常感激了,MP3这样的奢侈品,我消受不起,我甚至都不懂得如何用,还是还给你吧,我心领了,好吧?”丁胜男说。

这是程恺印象中丁胜男第一次如此轻言细语地和他说话,一种微酸微甜的小幸福,在他的心里慢慢荡漾开来。

“其实那不过是一个音乐播放器而已,也值不了多少钱,你唱歌很好听,有音乐天赋,这东西你用得着。请你务必接受我的好意。”程恺说。呆讽叼才。

“可是我都不知道怎么用。”丁胜男说。

程恺走了过来,挨近了丁胜男,刚刚出过汗的他身上热气蒸腾。他从丁胜男手里接过MP3,教她如何使用。

其实丁胜男不过是找的借口,以她的聪明,要摸索如何使用一个MP3能有多难?程恺把耳机塞进她的耳朵里,一阵美妙的音乐传来,是一首英文歌,后来丁胜男才知道,那首歌是萨拉布莱曼版的《斯卡布罗集市》,月光女神的声音空灵到极致:AreyougoingtoScarboroughFair…

那个下午,天空飘着被阳光染成五颜六色的云彩,操场上有凉风吹过,篮球架下,是刚刚长成的俊美少年和青涩而脱尘的如花少女。那是青春特有的画面,特有的华彩,特有的忧伤。

在程恺准备将耳机的另一边塞进自己耳朵的时候,丁胜男转身走开,一起听一首歌并不算什么,但丁胜男觉得如果让其他同学看见,还是不好。

其实还是有人看见了,那个人就是准备来陪程恺一起练球的郭小林,他眼里闪过一丝妒意,转身走开。

终于到了周五。下午上完两节课后,少爷和小姐们就可以回家了,这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

中午休息的时候,程恺又走到了丁胜男的课桌前。

“有事吗?”丁胜男淡淡地说。

“下午我爸会派车来接我们,放学后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咱们回家。”丁胜男说。

这话恰巧被从课桌旁走过的高严松听到了,这一下他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哈哈,你们听到没有,程恺对乡巴佬说,我们回家!我靠,我说这么亲密呢,原来是被包养了啊?大新闻呐大新闻!”高严松怪叫道。

丁胜男一听这火就上来了,直接将手里的课本向高严松砸去,“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刚才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假,程恺就是说让你收拾东西回家!弄了半天,原来你是程家的童养媳啊,难怪程恺这么护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