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骞北斜了她一眼,伸手将她翻过去,从后面抱住她,伸手将床头灯关掉,低声道:“我洁身自好不行么?”

洁身自好么?其实不是。只是在那之前,性和欲望是令他肮脏反胃的东西。

他对这方面的认知,要远远比同龄人知道的早,只不过是扭曲的认知。

那些年的下塘街,一到暮色降临,就会有打扮艳丽的站街女,在昏黄的路灯下揽客。廉价香水以及暗香里的低喘和□□,蔓延在他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

十四岁那年暑假的一个下午,母亲出去进货,他发了烧在店里昏昏欲睡。隔壁租屋内新来的小姐,进来让他给她煮了一碗米粉,吃完后,女人笑着同他说:“弟弟,我钱落在家里了,你跟我去拿。”

他被带进了那间贴着粉色墙纸,泛着廉价熏香的屋子,于是本来头晕目眩的他,更加昏昏沉沉了。

那女人拉着他坐在沙发上,柔声说:“弟弟,我想起家里没钱了,用别的东西付账好不好?”

他整个人像是飘在海水上,迷迷糊糊点头。

女人退了他的裤子,将他稚嫩而懵懂的欲望挑起来,下腹有陌生的东西想要释放出来。他半知半解地睁着迷离双眼看向女人,她脱了衣服,露出暗沉的器官,身上有青青紫紫的痕迹,应该是之前的客人留下的,廉价的香水味和体味夹在在一起。让他身体的欲望和本能的反胃交织,像是迷失在大漠的旅人,不知道何去何从。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母亲的呼唤:“骞北!骞北!”

像是大梦初醒一般,他几乎是慌不择路推开女人跑了出去。

欲望退却,反胃的感觉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个月后,警察从隔壁租屋抬出一句快要腐烂的尸体。他站在店门口,听到围观的人鄙夷地窃窃私语,别得没太听清楚,只听到了“艾滋”两个字。

他的年纪已经懂得这两个字的寒意,初秋温暖的天气里,他只觉得周身像陷入冰窖一般,冷得浑身发抖,而那刺鼻的尸臭味,终于让反胃许久的他,吐了个天翻地覆。

自此之后,性和欲望,甚至是女人的身体,对他来说,就成了尸臭一般恶心的存在。

直到那个晚上,当看到江漫光裸的身子,才知道,原来这一切其实是纯洁美好的。

江漫听了他的话,调侃道:“所以你也别怪我那晚过后就拉黑了你,真得是使用感太差了。”

“使用感太差?”

江漫不怕死地继续挑战他的男性尊严:“本来就差,我实话实说而已。”

程骞北攥住她的手,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看来我得好好让你体会一下使用感了。”

以至于江漫后面那句“幸好后面使用感挺好”没来得及说出来。

重新出发的两人,虽然不可能像刚刚陷入爱河的小情侣一样要你侬我侬,但几年下来早已经潜移默化积累的默契,在没了谎言和隔阂后,彼此间的相处,足以用舒适来形容。

因为太舒适了,谁都没再提结婚这件事。

上一回的结婚到底太荒唐,将一件严肃的事变得随意敷衍,如果要再次走进去,势必会要做好十足的准备。因为这一回,应该就是要抱着一辈子的心态了。

而一辈子还那么漫长。

江家二老问过两人结婚的事,都被两人不约而同通用相同的借口敷衍了过去。

实际上不止江漫,就是程骞北也觉得现在这种状态再好不过,反倒没那么急于结婚了。

就这么过了两个月,天气终于变得温暖。

这天两人一起在外面吃完晚餐,程骞北开车带着江漫兜风,不知不觉来到了下塘街附近。

他将车子停下来,道:“你陪我去里面走走吧!”

“好啊!”江漫跟着他下车。

两人拉着手朝那条已经逐渐被这座城市遗忘的老街。比起去年还残存的一点热闹,这条街已经拆得差不多,街道两边的筒子楼和平房,都已经变成一堆废墟。

日暮刚临,整条街已经没什么人,只有几个游手好闲的混子在这里晃荡。

曾经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都已经离开了。没有人再记得曾经这里的热闹和嘈杂。

不过用不了多久,这条街就会焕然一新,重新开始属于它在这座传给你市里的未来。

程骞北曾经最大的理想,就是离开这个地方,成为这座城市让人艳羡的体面人。他做到了,唯一的遗憾是没能带着母亲一起。

他在这里的那些年,有过快乐吗?

也有的。

比如喧嚣过后的夜晚,母亲给自己炖的一碗甜汤,比如和王昊天睡在瓦背上,仰望城市的天空,一块畅想未来。

但这样的快乐,总是轻易就被那些闹事的流氓,暗香的喘息和呻/吟所打散。

好在,那一切,因为自己的成长和强大,变得微不足道了。最后都随着眼前的残垣断瓦,一起掩埋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直到这一刻,他才确定,自己是真正走出了下塘街。

第66章 六十六章

暮色沉沉压下来,断壁残垣的街道显得一片萧瑟,与这座城市的繁华分为了两个世界。江漫转头看着程骞北抿唇沉静的表情,轻笑开口:“要不要来个告别仪式?”

程骞北低头看她,笑了笑,淡声道:“我小时候成绩其实一般,和街上大部分的孩子一样,都不怎么爱读书。十三岁那年出了事,王昊天进了少管所,我看到我妈背着我偷偷大哭了一场,我知道她是担心我的未来,她留在这座城市,无非是想让我有个不错的人生。然后我开始好好念书,考上了重点高中,学校的环境和这里是完全不一样的,我渐渐能明辨是非,从那时起,每天都告诫自己,绝对不能烂在这里。”

他不想像当年隔壁租屋抬出来的那具尸体一样,最终留在人世间的,不过是腐烂的味道。

江漫道:“你很厉害。”

这句夸赞是由衷的,那样的成长环境,那样的身世,最终靠自己的努力活成这座城市让人难以企及的体面人。即使他是不是她的爱人,在她心中,他也是一个让人心悦诚服的男人。这无关于他拥有多少财富,或者获得了多大关于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而是他身上那种坚定。

程骞北对她的表扬只是轻笑了笑,伸手轻轻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交织在一起,有种让人欢喜的熨帖。

“走吧!”他说。

江漫点头。

走了没几步,迎面忽然来了三不良少年模样的人,其中一个还玩着滑板。到了两人面前停下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三人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但显然对干坏事不是很陌生。

程骞北像惯常一样穿着笔挺的正装,江漫也穿着裙子踩着高跟鞋,两人看起来就是循规蹈矩的都市男女,上班族或者精英。

“哥!姐!借点钱花花呗!”不良少年竖起滑板吊儿郎当开口。

程骞北笑了笑问:“借多少?”

江漫本来还有点紧张,毕竟对方三个人,但看身旁的男人这么气定神闲的样子,也就放松下里。他在这条街上长大的,这些孩子和这种情形大概再熟悉不过。

何况三个孩子看着也确实年纪太小了,个子又不高,细胳膊细腿的,就算真动手,她指不定还能撂倒一个呢!

不良少年道:“你钱包里有多少给多少呗!”

程骞北道:“不好意思啊小兄弟,现在都手机支付,钱包里没有现金的。”

不良少年:“支付宝转账也行。”

程骞北笑:“现在打劫都这么先进了吗?”

不良少年:“可不是么?与时俱进啊!”

江漫一言不发,默默看着程骞北慢吞吞从裤袋里摸出手机。那不良少年大概是等得有点百无聊赖,目光落在她身上,吹了声口哨轻佻开口:“哥,你女人长得不错啊!”

程骞北抬起头,似笑非笑看着刚刚说话的男孩:“本来是打算给你们一点零花钱的,但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不良少年脸色微变,皱眉道:“哥,你什么意思?!”

“你都叫我哥了,我不管教管教你们,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江漫眨眨眼睛,不动声色退后了两步。

十分钟后。

三个少年鼻青脸肿地跪在路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哭道:“哥,我们错了,下塘街拆了,我们几个家里搬到旁边的街区做生意,房租贵生意不好,零用钱都没了。我们就是想要点零花钱,平时真没干过这事。”

程骞北气定神闲地坐在一块砖石上,慢条斯理地卷着袖子,刚刚对这三个孩子的一番拳脚教育,连头发都没乱两分,插着口袋站在旁边全程观战的江漫都惊呆了。

果然是三教九流杀出来的孩子。

程骞北听了这孩子的话,不紧不慢地抬头,轻飘飘问:“你们之前住下塘街?”

不良少年点头:“是啊!从小就住在这里,刚刚搬走没几个月,忽然想起来就回来看看。”

程骞北冷不丁道:“我也是这里出去的。”

“啊?”

男孩抬起一张猪头脸,因为惊讶而睁大眼睛,无奈眼睛已经肿起来,再怎么睁还是两条缝,他瓮声瓮气道:“我怎么没见过你?下塘街也没有你这样的人啊!”

他身上那种矜贵的气质,就算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也能感觉到与下塘街的截然不同。

程骞北道:“已经离开十来年了。”

“我说呢!咱下塘街都是做小生意的,哪里有你这种人。”

程骞北皮笑肉不笑道:“什么这种人那种人的,谁的人生也不是生来就注定的。”

说完发觉对三个不良少年讲这道理好像有点好笑,果不其然,他话音落,看到的就是面前三张懵逼的脸。他也没了耐心,伸手在三人脑袋顶挨个狠狠拍了一下:“小小年纪不学好,再让我看到你们干坏事,直接送去少管所。”

“不会了不会了!”几个孩子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

程骞北又没好气地一人踹了一脚:“都给我滚!”

于是三人连滚带爬地滚了。

围观群众江漫看着几个人的背影消失在暮色当中,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程骞北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转头乜斜着她:“这么好笑?”

江漫道:“一个身穿名贵西服的总裁,在街头揍三个不良少年,还把人打得跪地求饶。这简直就是行为艺术,我忍到现在才笑,已经很不容易了。”

程骞北闻言也笑了,笑了会儿,稍稍正色道:“我真得是挺讨厌这种小孩的,以前下塘街就很多,好多跟我关系还不错,上了高中算是彻底开蒙之后,每次我看到他们都发愁,想着他们一辈子可能就是正常人眼中的垃圾和老鼠。”他顿了顿,又道,“不过还好,虽然很多人后来确实吃喝嫖赌混混沌沌过日子,但也有不少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做点小生意娶妻生子,不再危害社会了。”

江漫笑:“其实成长环境也并不能决定所有,只不过最终能不能跳出来,得看自己。所以你真得很厉害,不仅跳出来,还一蹦三尺高。”

程骞北有点哭笑不得:“你这什么形容?”

江漫挽住他的手臂:“就是说你特牛逼的意思。”

程骞北:“……好姑娘不能说脏话。”

“哦!就是很牛叉的意思。”

程骞北被她逗笑,拉着她:“天马上黑了,咱们赶紧回家。”

他没有与下塘街做一个正式的道别仪式,因为他知道没有必要,这条街马上就要彻底消失,被新的繁荣所替代,他的少年时光,无论好的还是坏的,也都与这条街的过往被一同埋在那些瓦砾沙尘中。

而他也彻底从下塘街走出来了,这就意味着他终于可以坦坦然然地去面对未来。

*

江漫是三天后下班时见到许慎行的。

那次落水事件发生后,两个人就再没见过面,她也没再有对方的消息。

因为时间还早,知道他等了自己很久,便跟他去了旁边的咖啡厅。

“我明天要回美国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了。”

江漫道:“那祝你一切顺利。”

许慎行笑了笑:“我没想到发生那么多事,你还是跟程骞北在一起。”

江漫也笑:“我也没想到。”

许慎行默了片刻,又道:“我更没想到程骞北就那么轻易放过了叶雅意,只是把她逼出了国,都没让她去坐牢什么的。”

江漫微微一怔,轻描淡写说:“心里没有了怨恨,自然也就会变得更慈悲。”

“看来你真的很爱程骞北。”

江漫笑着摇摇头,不置可否。

许慎行默默看了看她:“这次回美国,我可能会留在那边。”

“挺好的,毕竟资本主义国家更有前途。”

许慎行苦笑了笑:“是不是更有前途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国内没有我不能割舍的人和事了。”说着又道,“回想这将近三十年,我发觉自己真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且还是因为同一个男人。”

江漫看着他,好笑道:“如果只是因为感情失败就叫做失败者,那全世界每天那么多失恋的人,是不是都该叫失败者?你有好的家庭,从小优秀,被众星拱月般长大,如今还是藤校博士,也不用担心前程。因为人生太顺遂,所以才会觉得一点微不足道的感情挫败,就成为了你生你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比起程骞北,无论是她,还是许慎行,真都都足以被称为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

许慎行显然对她的话不以为然,哂笑了笑道:“因为你对我没有感觉了,所以我的失败在你看来就是微不足道了。”

江漫对他的执拗有些无奈:“我觉得你应该多去看看那些生活困苦的人们,那样的话,你应该就不会觉得失恋是多大的事了。”她顿了顿,又道,“况且你的失恋无非是不甘心罢了。”

许慎行舒了口气,不欲多争辩,点头道:“大概是吧!”

江漫也不想多劝什么,实际上她也觉得对一个比她年长几岁的男人说这些,好像是在讲大而空毫无意义的道理。

有些事情要看开,最终还是得看自己。

她知道他对程骞北仍旧抱有成见。她也不打算去消除他的成见。因为他的想法或者是其他谁的想法,对程骞北或者她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

爱情和生活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喝水的人觉得温度适合就好了。

两个人说到这里,都知道没有再多的话可说了,非常有默契地起身道别。

走到门口,看到许慎行去叫车的背影。江漫本来想对他说一句祝福的话,但想了想觉得有点做作,还是算了。

最后舒了口气,插着兜转身离开。

第67章 六十七章

江漫走了一段,便看到不知何时已经等在路边的程骞北。

他靠在那辆司机常开的黑色奥迪旁边,司机坐在里面。他夹着烟的手垂落在腿侧,红色的烟头在轻轻浅浅地冒着烟。

看到江漫走过来,他走到不远处的垃圾桶,将烟灭了丢进去,然后又折回来,等她走到自己面前。

“你什么时候到的?”江漫走近问。两个人今天约好了一起在外面吃晚餐,她下班早还想着是不是直接去他公司等他。

程骞北似笑非笑弯了弯唇角,回道:“你和许慎行走进咖啡店的时候。”

江漫嘴角抽了下,好笑道:“你不会还对许慎行介怀吧?”

程骞北挑挑眉,语气刻意有些幼稚道:“那倒没有,毕竟我才是胜利者。”

“真的吗?”

程骞北默了片刻:“虽然不介怀,但确实对他这个人提不起一点好感。”

江漫道:“正常,他对你也没什么好感,对他来说。你是他完美人生中的唯一败笔。”说完笑了笑道,“好在,他已经不打算回国了,你俩以后应该没什么见面的机会了。”

“那太好了。”程骞北轻笑,“待会吃饭我要开瓶红酒庆祝一下。”

“你无不无聊?”

程骞北笑着摊摊手,稍稍正色道:“其实他对我来说,早就不重要了。”

江漫点头:“我明白。”边说边瞥了眼不远处的垃圾桶,蹙眉道,“我说……你打算什么时候戒烟?我已经受够抽二手烟了。”

程骞北觉得自己很无辜:“我很少在你面前抽吧!”

江漫道:“那又怎样?除非以后咱们都不接吻了。”

“好像有点难。”程骞北默默下巴,然后朝她弯唇一笑,“行,这样吧,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抽烟了,如果再抽哪怕一根,就被剥夺吻你的资格。”

江漫微微一愣,眨眨眼睛好笑道:“不是!你也不用对自己这么狠吧?我又没逼你,凡事可以慢慢来的。”

程骞北不甚在意道:“不就是戒烟嘛,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江漫虽然自己不抽烟体会不到烟瘾是什么感觉,但也看到过不少老烟枪戒烟的痛苦,但他却完全没当一回事,而且显然不是在说大话,是真的确定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小事而已。

“你还真是个狠人!”江漫笑着由衷道。

一个有着过于常人的执行力和意志力的男人,确实有点狠,这大概也是他想做什么就能做到的原因罢。

*

两个人的晚餐是在一家私家菜会所,这家会所的口碑很好,无论是味道还是环境和服务,在城中都算得上首屈一指,价格自然也不是针对工薪阶层。

程骞北说了要开酒庆祝,就直接要了会所老板珍藏的几万一瓶的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