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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倒是很上心。”尤薇薇一边嚼着虾肉,一边说。她很喜欢吃虾,如果没有林锡在的时候自己剥虾,但只要有他在场,这项任务就是他的了。在吃方面,尤薇薇还特别的挑剔,猪肉只吃排骨,不吃炒肉,不喝鸡汤,喜欢的是牛肉。为了照顾她的口味,他们家的餐桌上基本都没有猪肉的存在,而且林锡还要换着花样的变换口味,买很多的调料和餐具,要做煲仔饭、要做吊锅饭、还要会做西餐。尤薇薇甚至想送林锡去上按摩、足疗、美容培训班,这样她累的时候他就可以给她按摩、足疗、SPA…这样的大女人,林锡却照单全收。是真的很爱,才会爱到了忘记自己。心里,眼里,只有对方。

梅小清其实是羡慕的,她也很想有一个人,这样待着自己。也许在爱与被爱之间,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会来得轻松。

如果,如果她已经丧失了那种可以相爱的可能性。

又看了看身边的唐展,想起他牵着那么多条狗在晨曦里狼狈奔走的样子,其实也蛮温馨。

“一会儿我不去唱歌了,吃过饭就先走。”梅小清轻声地说。

“为什么不去?大家在一起热闹一些,何况你走了,我也觉得不好玩了。”尤薇薇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头张嘴接住林锡递过来的虾肉。

“有稿子要赶。”

“真的?”

“真的。”梅小清垂下眼。

“你好奇怪。”尤薇薇不满地说:“如果真的有稿子要赶就不要出来了,既然出来了又要提前走,你的话可信度太不高了。”

梅小清咬了咬嘴唇:“谁叫你们秀恩爱,刺激我了。”

“是我还是别人?”她含沙射影。

梅小清的心尖颤了一下。即使她很努力地不在意,但她没有办法不注意到,夏晴会一边说话一边转身深情地望着任远,眼角眉梢都是清澈爱恋。她低声跟他讲话的时候,他会侧耳倾听,目光专注而温柔。说到好笑之处,她的手会自然地绕在他的臂膀上,亲昵地撒着娇。她替他夹菜,为他拿纸巾,在他交谈的时候适时地补充几句。他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处处都显示着他们是情侣,是那种关系要好,甜美幸福的情侣。

而自己虽然置身于这样花好月圆的场景,内心却充满了孤独的情绪。她真的后悔来这样的、有任远的场合,她依然没有办法让自己保持镇定,没有办法不被微小的细节伤到。但他们明明那么妥帖,那么安好,不是该祝福的吗?不是觉得他幸福,就已经很满足了吗?为什么在看到他的时候,内心还是有渴望如游丝一样钻进心里。

“我去打个电话。”她握着手机对尤薇薇说。其实只是想走出这个房间,想要透透气。那些谈笑风生,让她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深绿色带黄红碎花的地毯踩不出一点的声响,她推门出去的时候,靠在墙边难过得半晌都没有动。

手机被攥着。

昨天他打来电话的那个号码她删掉了。有时候她对自己真的很决绝,她知道如果留着这个号码她一定会忍不住拨打,会每天都在念想,会在每次铃声响起的时候内心期许。好吧。那就掐灭掉吧,掐灭掉想要给他打电话的念头。

“在这里?”听到声音的时候,梅小清兀然地抬起头来,看到面前的任远,心狠狠一抽 。穿着白衬衣的任远,眼神透着关切的任远。

走廊上有风,轻拂起来的时候,心里,像是切洋葱样,那么自然地落下泪来。是委屈的吧,是很委屈,很委屈。很想问问他,知道吗?喜欢你很久了。知道吗?没有办法忘记。知道吗?还是会被你影响到。

但只是听到自己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回答:“接了电话。”

“男朋友很体贴。”他微风掠水般地笑。

那么完美的他,更让她觉得自惭形秽,只能用冷漠掩藏自己内心的慌乱和笨拙。

她站直身体,说:“女朋友很漂亮,什么时候结婚?也要通知一声,好去观礼。”连她自己都觉察出,语气里那种酸酸的感觉,忙又补充道:“你们很般配。”

“春节的时候。”他说。

她看到心里的那个自己,在不停地往后退,往后退,不,那是在坠落,万劫不复的坠落。这是一场默剧,她听不到自己发出的声音,整个世界被关闭在外面。只有那种呼喊不出的绝望,在破败灰暗的黑暗里,凹陷,凹陷。

这句话就好像玩保龄球时投出的一击,在瞬间击倒了全部竖立的十个球瓶,要为全中欢呼吗?她被击中了。

这是最涩最刺骨的苦吧。虽然你明知道这一天是无法回避的,但真正来临的时候,却没有办法做到无动于衷,所有的心理防备都崩塌掉,尘土飞扬。

“恭喜。”她灰白着脸,艰涩地说。

她不是戏子,但她的演技一流。到底要有多虚伪才能把眼泪逼退,才能在他的目光里平静地说出祝福的话来。走廊里冷冷清清的,窗口的地方有一滩无力的阳光如水渍蔓延进来,空间压得很低,逼仄得好像在缓缓地朝中间挤压来,白色的墙壁有些蛛纹一样细细的裂缝,像被雷劈过似的。

她站在他的面前。

觉得心都碎了。

任远曾经说过相同的话:男朋友很体贴。

大二的那次见面。

初夏。白衬衫的任远,米色T恤的梅小清,还有长裙的尤薇薇。三个人。杜甫草堂。流水萦回,竹树掩映,深幽的青石板路,静谧的亭楼阁院,微风轻拂的时候,竹叶沙沙地,像是情人间的窃窃私语。

那一次应该是他们相处时间最长的一次。从照壁到正门,从正门到大廨,从大廨到诗史堂,到柴门,到工部祠…每一处都是不容错过的。但这样的漫不经心不过是想把时间拉得更长一些。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昏沉的幸福感。

其实梅小清对那挂着的牌匾年代没有兴趣,也对石头上刻着的诗词歌赋没有雅致,更对杜甫茅舍里那些模仿摆件毫无感觉,她在意的,是走在任远身边的这件事。是肩膀可以触碰到肩膀,是在她落下几步,他会回头等待,是在她静静地说着话,而他轻轻地听她说话这件事。

她被他的态度鼓舞了。所以那天她说了许多,许多。心情的那种愉悦从毛孔里透出来,整个人都变得阳光明媚了。

她告诉他,她上的电脑培训班,她写的小说,她的新闻专业课。她告诉他,她小时候的事,养过的小狗,骑过的单车,曾经失足摔过的河。还有,高中三年里对数学无比憎恶,对班主任的心生怨恨…

说了很多,很多。那时候觉得他们是如此地接近。近得就像是可以把整个心扉敞开来的朋友。但,不,还是不行。那最隐秘的心事依然被紧紧地捂在心里,那些爱恋的情绪始终被封在瓶子里。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和他在一起,所以,这样已经很好了,这样已经够了。她能够,跟他说上这么多的话,能够有这样一整天的时间,呆在他的身边。很幸福。

不能贪心。

不能破坏掉规矩。

不能毁掉这样的时光。

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这些时光都是会被珍藏的,都是她记忆里,最温暖的片刻。

接到顾澎的传呼时,梅小清的心里黯然了一下。她不想给他回电话,但传呼台连续呼了她好几次,接线小姐说,一位顾先生请您回电话,说他在学校,问要不要和他一起吃晚饭。接线小姐说:一位顾先生请您回电话,问您什么时候回学校。接线小姐还说,顾澎先生请您回电话,他饿了…在公用电话亭复机的时候她看了看站在一边的任远。

迟疑之中还是给顾澎回了电话。那个时候手机在学生中并不常用,更多的还是传呼机。在手机慢慢替代传呼机后,在所有传呼台都关门消失后,梅小清还是会想起那个传呼的年代。那个因为联系不那么方便而对每次联系更珍视的年代,等信的心情,等复机的心情,等对方联系的心情。那是一个更加纯粹的年代,日新月异带来的那种快捷,不知是一种进步,还是心灵感知的退化。

不知道跟顾澎说了什么,合上电话的时候,尤薇薇说:“顾澎真是缠人,一会儿不见就找来找去的。”

她轻轻地垂下眼去。

任远说:“男朋友很体贴。”

她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一下,却又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这是一种身份的变化,她已经不是梅小清了,她是一个男生的女朋友。

就算她再喜欢任远,也只能静静地望着他。隔着的,除了那种自卑感,还多了,身份的不同。

更是不能说了。

什么都不能说了。

回程的路上,梅小清一直望着窗外。夜色里有灯海一样的城市,她的心事,缓缓地沉下去,沉在最深的海里,于是,风平浪静。

会不会?

第九章 走自己的路,和爱情兵分两路

玻璃橱窗里那件穿在模特身上的婚纱,美得炫目。抹胸,米色的缎绸,胸口的位置有手工精致的一圈小花蕾,在腰际斜斜的两爿缎料下,露出蕾丝层叠的大蓬裙,褶皱的花束从两爿向下,上面绣了好看的花纹,这套婚纱看上去更像是公主裙,穿上去的时候会露出白皙高贵的颈项,在手提着裙摆的时候,显得天真而烂漫。

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教堂婚礼,是草坪婚礼,又或者是凤冠霞帔的旧式婚礼?穿着嫁衣,娇羞地走向新郎的时候,溢得到处都是幸福吧。要在四月的季节,阳光最暖最柔的月份,到处都是花的芬芳,天也是一气呵成的蓝,还有,很多的百合花,铺得到处都是,那一定很浪漫,很唯美。

在接到一个又一个喜帖,参加一场又一场婚礼后,还是会对自己的婚礼心生向往。只是,这一次,亲耳听到是任远的婚讯——他和她的一生就这样成了定局。

这是事实,但还是会觉得整个人被抽掉了所有的力气,恍惚得厉害。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她打翻了茶杯,订错了资料,延误了传真,甚至连给读者的回信,也变得极不耐烦。

那个叫爱在云端的女生问:我真心对待一个人,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我?为什么要把我当成是傻子一样一次次欺骗?

她只是扔过去一句:不知道吗?那里就是个坑!

不是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吗?但,没有力气了。没有力气站起来,没有力气自救,看着自己不断地下沉,索性自暴自弃算了。

同事见她脸色不好,关切地问是不是不舒服。她揉了揉疼得快要炸开的太阳穴说想要回去了。她把那叠读者来信扔到抽屉里去,她不想要再看到它们,也不想要再回答一个字。她自己都这么混乱,又怎么给别人指引呢?

那天她把唐展丢在马路上了。在听到任远向她宣布婚期后,她还能“镇定”地说恭喜,只是朝包厢走的时候,她竟然忘记抬手推门,一头撞了过去,下意识地摸着头,转过身来,正对上任远怔怔的目光。她笑着说:“我总这样。”脸上的笑容就好像堆上去的积木,僵硬而勉强。

她开始跟坐在旁边的唐展絮絮叨叨地说话,她跟他说你给我夹点财鱼吧,你给我包个肉卷吧,我还想要喝菌汤。她的胃口变得出奇地好,她不断地夹菜,不断地往嘴里塞东西,她心里的那个洞,需要填满,需要缝合,这样就不会觉得空了,不会觉得那里汩汩地涌出来的,都是潮湿如眼泪一样的水。

她的心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镇定。

每一次,每一次在知道他的感情时,她就会让自己失常。高中时喜欢的苏羽,大学时的莫琦,还有现在的未婚妻夏晴。以为自己是铜墙铁壁了,以为早知命运,以为毫无期待,所以也无所谓失望,但她还是被击中,被狠狠地扼住了呼吸。

她窘迫地快要现出原形。

想要不顾一切地站在任远的面前问:知道木春菊的花语吗?

不能,不能。心里的两个疯狂的自己在不断地拉扯着她,告诉他,你就永远也没有办法面对他了,至少现在你们还是旧时同学,还可以算得上是朋友,相见还是风轻云淡。但不告诉他,你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出口的机会了。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的。她被两个自己弄得快要炸掉了,那么闹腾,那么喧嚣,那么不可理喻,只是牵扯不清的时候,却在做着一件事——全神贯注、浑忘世事,只是低头刷刷地苦吃。

尤薇薇狐疑地问她:“怎么了?”

“饿。”她的嘴里塞满了东西。

“到底怎么了?”

“好饿。”

“没有什么事吧?”

“就是很饿。”

她已经不记得怎么散场的了。他们去钱柜,尤薇薇说跟梅小清还有约,她们两个人站在那里,站在八月尾声的风里,看人群散去。身后是两个男子,林锡,唐展。林锡的手里拿着尤薇薇的手包,唐展的肩膀上挎着梅小清的挎包。从外人来看,这就是两对小情侣。

梅小清脸上积木一样的笑容,终于在任远的车驶出视线后,一格一格地垮了下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在尤薇薇的低呼声里一低头,嗷嗷地呕吐出来。她终于被那些食物撑坏了。胃疼。心疼。眼睛疼。胸腔就像快要炸开来一样,火燎火烧的。

“哪里不舒服?”尤薇薇关切地轻轻拍着她的背。

默如磐石,心如粉殛。

“说话呀,到底怎么回事?”尤薇薇着急地问。

她只是摇头,只是笑着摆手,只是不断地伏下身呕吐,泪流满面。

“因为他?”尤薇薇轻声地问。

那么了解她,那么接近她。所以知道她的反常,知道她的失态,知道她的混乱,都只是因为一个人。从来都是。

她小小的身躯在瑟瑟的发抖,她想起在知道任远有喜欢的人的消息后,她是怎么在操场上失声痛哭。那个夜晚的痛,又排山倒海地重新回到了她的心脏。

他爱你,就是一念天堂。他不爱你,就是一念地狱。

她满心的悲凉,只能紧紧地包裹在身体里。因为她的欢喜,她的伤悲,都只是一场独角戏。

好在,有朋友。还有友情可以接纳她。

尤薇薇带她回自己的家。特意地支走林锡。

“胃药。”在看到她呕吐的时候,唐展的第一反应就是去药店里买药,生病就得吃药,就得治疗。但他不知道在梅小清的心里有怎样的隐疾,没有良药可治:“有消食片,有丽珠得乐,有三九胃泰,一定是凉胃了。”他说。

她说不出话来,手里握着药,被尤薇薇塞进车里。世界忽明忽暗的,好像一盏坏掉的灯,就像是王家卫的文艺片,处处都是压抑和昏沉的气氛,又好像是一场暗战,隐藏着暗器,嗖嗖地,嗖嗖地,无形的血涌了出来,到处都是。还像是落潮后的海滩,有鱼虾的尸体,有惨兮兮展开露出软体的贝壳,有被抛弃的垃圾…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只有任远的话在脑海杀来杀去。他要结婚了。他要去做一个丈夫了,这是他身份的转换。

不再是十年前那个青碧的少年了。他的人生不断地在前行,他一直走得很稳,工作,恋爱,还有结婚。而她呢?她的改变就是依然没有变化,她心里依然爱着他,也许在岁月的沉寂过后,那不再是一份炙热的初恋,不再是一份羞涩的暗恋,而凝结成了一份深深的爱。

只是,无论是十八岁的她,还是二十八的她,永远没有的,就是那份勇气。

以前是因为自卑,现在是因为现实。

她被自己优柔寡断的性格,压得死死的。

八月过去了。

时间永远在流逝,不管你是在笑,还是在哭。它都毫不犹豫地踏着步子,把你从孩童带到少年,把你从青春带到迟暮。

没有任远的消息。她不再去倾听,或者不经意地打听。他要结婚了,很快,就在四个月后。

她真的病了。持续的发烧,咳嗽,鼻塞,病怏怏地就像傍晚的一把青菜。干脆请了假在家休息,在办公室的状态也不好,咳得天翻地覆地还惹了旁人不断地关切。工作量不算大,也允许她生一场病。

早上的时候,会去小区门口的诊所挂点滴。穿着运动衫,凌乱着发,走得很虚无,明明只是九月,却好像一夜降温,冷得唇亡齿寒。有穿着校服的男生骑着单车载着穿校服的女生从面前经过,女生的脚晃荡着,脸上是那种青山碧水的笑容,即使没有看到男生的脸,但她也能猜到,他的脸上也挂着这样的笑容吧。

看《玻璃之城》的时候,最喜欢的镜头,就是港生骑单车载韵文的那段,镜头高高低低,阳光从树枝中透过来,颜色并不浓烈,满屏的都是那种青春飞扬的纯粹。只是电影里,港生没有和韵文在一起,现实里,黎明和舒淇也黯然分手。只是到底是恋过的,有那么多属于他们的共同的回忆。其实,她也想过,想如果能够在午后清凉的阳光里坐在任远的单车后,能够和他一起蹲在街角的旧书店翻许久的书,能够在静谧安好的黄昏的山坡上,依偎着等日落,或者是在氤氲的路灯下,牵着手缓缓散步…在有过这些美好后,再分离,会不会好过一些?

像那句洒脱不羁的话一样: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但,所有的推断都不合理的,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

她只是裹足不前,只是在不断地想着,然后一一否决在现实里发生的可能。

一个人输液,总有点孤零零的感觉。那种大病房,八张床位,连同梅小清只有三个病人,另外一张病床是个老婆婆,守着她输液的是她的老伴。他们并不怎么交谈,有时候他还会走出去,在外面溜达一圈,在她的药瓶快要输完的时候回来。另一个床位上是个中年男人,很忙碌,即使在输液也不断地接着电话打着电话,陪着他的是他的妻子。他们总是有小小的争执,为的是他烦躁地把液体放快的时候,她就又把它调慢,但他要下床去卫生间的时候,她会立刻替他穿鞋,她弓着身子的时候,梅小清的鼻翼很酸楚。

不管是无话可说,还是吵吵闹闹,但依然是相濡以沫。依然惦记着怎样是为对方好,怎样是让对方好。她并不像尤薇薇那样排斥婚姻,相反她跟夏燕一样相信爱情的载体就是婚姻,最好的爱情就是一生一世。她的父母在这方面给了她一个健全的心态,他们平日里也会拌嘴,也会因为个性的问题吵架,但在对方生病的时候,他们会比谁都着急,他们会在晚归的时候打电话,会每天一起爬山散步,会坐在沙发上闲聊,会在吃饭的时候相互夹菜…

她想要的,也就是这样平淡简单的生活。但那个人,那个能给她平淡简单生活的他,在哪里呢?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人永远都不会是任远。今生今世。

梅小清第一次自己熬中药是高三的时候。黑色的大口陶瓷器皿,先把中药放入,用冷水浸泡20分钟,水超过药面不超过3厘米。熬药的时间是先用大火煮沸15分钟,再用小火慢慢地熬一个小时。是在配药方的时候仔细问过医生的,这样的问题不能问父母,因为得瞒着他们。总是趁父母睡着了,偷偷地在厨房里熬。幸好房间隔得比较远,再把厨房的门紧紧地关上,就不会被察觉了。她只是不知道怎么跟父母解释,怎么跟他们说这药是熬给任远的。

他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这就是早恋了。那个时候早恋是被严防死守的,老师、家长都如临大敌,一旦有苗头就会夹枪带棍地拆散。那是多么敏感的一个话题。他们不会理解,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在每个少女心里都会盛放着情愫。

但不管怎样三令五申,高三年级却是最多“早恋”的。不知是在重重压迫下的反弹,还是想到即将分离的最后表白。这样的消息总是传得很快,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恋爱了。下晚自习的时候看到谁和谁走在一起,就八成是恋了。遮遮掩掩地,但其实又人尽皆知,晚自习后,老师干脆就混迹在里面,撞到一对又一对,就好像是那些藏起来抓罚款的交警。

成绩好的会更严厉些,成绩一般的更苛责些,如果是成绩差的,就放任了。如果是成绩差的和成绩好的在一起,那成绩差的一定会被当做反面教材,听来同学学班主任的话:“跟某某在一起有什么前途?他能考上大学吗?他考不上大学就只能给餐厅洗碗,就只能在太阳下卖苦力,你还看得上他吗?不要因为他耽误了你自己的前程,不值得!不划算!”

不知道被班主任拆散了几对,也许他的话是有道理的,也许他真的是为那些前景看好的学生着想,但在学校宣传栏里贴着给班主任的“大字报”时,并没有人为他鸣不平。他在意的只是升学率,在意的只是能有上北大清华的学生。

梅小清不想成为班主任口里的“某某”,如果提到她,肯定是更不留余地了。

任远在动手术回学校后,也在一直吃中药调理。他的身体状况令梅小清担忧,虽然每一次他的测试都没有悬念地保持着全年级第一。

梅小清在知道任远依然吃着中药的时候,便想到了要为他熬药。她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那天在校园里见到任远的时候,梅小清从身后喊住了他。整个高中三年,他们谈话的次数寥寥可数,谈话的内容也是又稀又薄,所有的时光,更多的是梅小清放在心里的念想。

学校并不太大,但梅小清最喜欢的地方除了操场,还有教学楼侧面的那片小树林。其实根本算不上树林,就几十棵碗口粗的柏树,但枝繁叶茂却也能遮成一片。若是课间不用做体操的二十分钟时间里,她就会和尤薇薇去小树林走走。好像把自己藏了起来——这也是那时候所能想到的一种逃避。

还有樱花树,白色粉色的樱花,在春天的时候密密匝匝地开着,最美的不是花满枝头的情景,而是在三月花要枯萎时被风带过漫天花瓣的场景,轻盈的花瓣落在眸子里的时候,少女情怀被放大了无数倍。是真正的美。

就在那样漫天飞舞着樱花的树下,梅小清说:“等一下。”

任远下意识地转身。白衬衣,挺拔的身材,领口开到第二颗,落拓俊朗的脸,有很深的双眼皮,瞳孔是墨黑的颜色,唇线薄薄,在有阳光和樱花花瓣的背景里,梅小清感到一阵的窒息。是这么、这么出众、这么完美、这么安好的少年。但却只能这样,静静地望着他,把所有的情绪都捂藏着。

“那个…能把你的药方单子借给我吗?”她轻声地问,又立刻补充:“是我舅舅也得了这样的病,想把方子给他看看。”这个谎是被设计过的,她不确定他是不是能够猜出点什么,但也许他就是相信了。

“没有问题。”他的目光清澈明亮,他对面前的少女说:“不要担心,并不是很严重的病。”

这一句宽慰让她瞬间呆住。但她又立刻地明白过来,他说的是“舅舅”。他让她不要为“舅舅”的病担心。她多想告诉他,不是别人,没有别人,她担心的只是他的身体,她只想要他好起来,很快好起来。

“我知道了。”她缓缓地说。双手交叉在身后,十指紧紧地握在一起。

后来,他把药方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她有些暗暗地后悔。后悔在他们独处的那个光景里,她为什么不再多说一些。更多的一点暗示,更多一点的提示。他的成绩不是那么好吗?他为什么就看穿不了她,为什么就猜透不了她?或者,他的不猜是他就想相信,事情就是这样的。她去医院探望他,是出于同学的关心。她问他要药方,是因为对舅舅的关心。

他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所以轻易地相信了,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

看书到深夜的时候。她起来看过房间外的动静,从父母房间门缝里已经没有光线透出来。她裸着脚轻轻地走到厨房,合上门。窗外是深幽的夜,只有对面窗户映射来寥寥的光,她轻轻地把那些带着苦涩气味的中药——不知名的叶子、竹棍、粉末等等倒进陶瓷药罐里。先用水浸泡。那个时间她就静静地靠在门背上,等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她能听到自己平缓的呼吸,能听到心里那些清淌的情绪。也许有一天她会忘记任远的名字,忘记任远的样子,但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曾经怎样虔诚地喜欢过一个人,怎样认真地对待过他,欢喜和忧伤都已经融入她的血脉中,水洗不清。

浸泡的时间到了。她开始用大火熬煮,点燃燃气灶时“啪”的一声让她有些紧张。她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发出再多的声响惊醒父母。在凝听了一会儿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天然气蓝色的火苗,显得那么悲伤,又那么动人。

任远,此刻的你,会听到我心里的喜欢吗?

喜欢你。

那么。那么地喜欢。

中药的味道弥漫在房间里,越来越浓。她悄悄地把厨房所有窗户打开,把餐厅的窗户打开。她不想第二天早上父母闻到这样的气味时会怀疑什么。咖啡色的药液,滚烫着,她伸手去端药罐的时候,倏然间被烫得缩回了手,吃疼地放到嘴边吮吸了一下。却硬是没有低呼出声。咬了咬拇指,希望这种疼能覆盖住那种被烫得火燎火烧的疼。再看的时候,已经有了红色的一道。

不去理会那种疼,用毛巾包着药罐,往事先准备好的杯子里倒已经熬好的药。这并不仅仅是一杯药,而是少女捧上的最热忱的感情。

他是她的信仰。是她的宗教。她是他最虔诚的教徒。

夜更深了,对面的楼层里已经一盏灯光也没有。看看时间,早已经过了凌晨。她把杯子紧紧地盖起来,把厨房收拾干净,然后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她只能睡几个小时,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他熬药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并不觉得困乏,不觉得辛苦,她由着自己任性了一回。

天不亮的时候,她已经醒来了。她几乎没有怎么睡着,她在盼着天亮,她不断地开灯看时间,不断地开灯看时间,有些急灼。她想要把为他熬的药早早地放到他的桌子上去,他会惊讶吧,会觉得奇怪,他会不会喝呢?她总是混乱地想着无数的可能性,让自己无法心安。

她是第一个到教室的。

她要趁所有人来之前偷偷地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