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很讨厌沈家,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眼光确实好,你很适合沈远,你们是一样的人,说话永远半真半假,叫人听不出来、听不明白,永远不会正面回答问题,似是而非,别人意会成什么样那就不干你们的事情了。你说得对,我不是你们这样的人,我的真心就是真心,拒绝就是拒绝。”周素手指在杯垫上划来划去,嘴角带着微微嘲讽的笑,静了一静,她在徐澹淡了很多的笑容里从从容容、漂漂亮亮的笑起来:“本来因为沈远我已经极其厌倦你们这种说话技巧,不想告诉你的,可是恰巧我今天心情不赖,那就别让你提心吊胆了吧:我不会选择沈远,他不是我错过的人,有机会修复弥补,他,是被我放弃了的人。”

还有一章公主的番外就完啦!就要更伯尧哥哥的番外啦!哥特党你们开不开心!意不意外!期不期待!

第五十六章

徐澹忽然抬眼,向着她身后方向微笑起来,从从容容的说:“你到的可真是时候。”

周素转身,沈远就站在她身后几步远,静静的看着她。这一刻周素忽然觉得累,沈远意远悠长的目光、徐澹无懈可击的优雅微笑,这一切让她觉得熟悉又陌生,忽然想起刚才大门口低头默写《出师表》的沈齐风,她此刻迫切的想要回到方才午睡初醒时、心意萌动中。

放弃了沈远才知道什么是放过自己,结识了沈齐风才明白该如何珍惜自己。

“沈远,你说,我说的对不对?我和你并不是错过,是你失去了我。”周素站在窗帘透过的晴日微光里,仰着头安静的问。

沈远刹那无法自持,一步一步走近她,伸出手摸摸她额前柔顺的刘海,他张嘴咳了一声才发出声来:“……你说得对,都是我的错。”

“我和你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你想得太多,而我顾虑的太少了,”周素很平静,“我打扰了你本该顺遂的人生,这么多年,沈远哥,对不起。”

不该有暧昧,既然一开始就明白并非良配,应该连求而未得的惆怅都不要有,更不该变成后来肆意放纵的借口。

大家都说沈远贪心才至此,其实她又何尝不是。

好在一切都结束了,好在她总算能够身而退了。

一向口吐莲花的沈远此时默默无言的看着她,仿佛这个时刻没有任何言语能够表达,只好多看她一眼。

也是,以后虽还能时时相见,却再也不是从前她心心念念的沈远。

周素与他相看无言,拿了自己的包,向他和徐澹摆摆手,脚步轻快的走出了咖啡店。

徐澹坐在那里观赏沈远脸上精彩的表情,等待良久他终于稍稍收敛,她才站起来,上前挽过他手臂,丝毫不乱的微微笑着:“回去吧,晚上约了爷爷饭,一起商量林家的事情。周素说得对,你的人生本该一帆风顺,她是水面下的暗礁,触过一次,以后不要再犯。伤身伤心。”

沈远已恢复了平静,敛了罕见的复杂眸色,又是那个倜傥潇洒、平易近人的沈副省长。

他低头自嘲的一笑,再抬起时,已是云淡风轻。

**

徐澹约的咖啡馆离言家不远,周素等不及叫司机来接,一路跑了回去。

沈齐风还在那里,不知道默到哪句又卡壳了,头抵着她家大门,好像把铁门弯才能想出来。周素走过去拍拍他肩膀,他吓了一大跳,见是她后又转惊为喜:“你愿意和我约会了吗?!”

周素盯着他的俊脸看了一会儿,“我不是不喜欢你……我怕伤害你,沈齐风,你太嫩了。”

沈齐风特别委屈的抗议:“我大你五岁!”

周素摊摊手:“可我睡过的男人比你见过的女人还要多。”

她用英语说的,且是地道的伦敦腔,沈齐风听得清楚明白,一口气上不来,涨红了脸,一双清澈凤眼死死盯着她。

周素被他盯得皮肤眼里有小蝴蝶在飞似地痒痒,生怕他一时胆肥强吻了自己,生怕自己热烈回应。

“我真不明白,”他特别伤心的低下头小声说,“和我有关的是你的以后,为什么大家都用你的从前来为难我,连你也是。”

只怪我来得太迟,让你寂寞久等,无聊生事。

周素望着眼前的高大男孩,心动如三月的春林初盛,脑中一热,踮脚勾了他脖子尽力吻了上去……沈齐风抚着唇笑得跟个傻子一样,还傻乎乎的问她:“……你愿意接受我的追求了吗?”

“你的车停在哪儿?”周素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美而妖异的光。

沈齐风被忽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脑袋,不疑有他,牵着她走到停在大宅拐弯树荫深处的车旁,刚一打开车门,周素从后面将他推倒,他被骑在身下,眼睁睁看着她用力拉上车门,落了锁。

“沈齐风,我喜欢的追求方式,和一般人不太一样。”骑在他腰间的人缓缓扭着腰身,一边抬手解扣子,一边低声魅惑的说……

**

若干年以后。

言谨欢表演的节目报幕的时候,前台领导席微微有一阵骚动,带队的老师叮嘱前排领舞的小朋友说:“有大领导来观看演出哦,一会儿小朋友们要好好表演!”

言谨欢扇着两只小胖胳膊上台的时候往底下看了一眼,老师说的那个“大领导”伯伯坐在第一排的中间,看上去……有点眼熟?

她们的小燕子舞跳完了,大领导伯伯捧着一束花走上台,弯下腰交到她手里,摸摸她脑袋又把她抱了起来,言谨欢瞪大了一双漂亮眼睛看着他。

大领导笑着问她:“谨欢不记得我了吗?去年你生日的时候我们见过的呀!”

言谨欢想起来了,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一大盒巧克力,做成玫瑰花的样子,花瓣和枝叶活灵活现,特别好!她开心的大声叫:“沈伯伯!”

沈远忍不住亲了可爱的小丫头,夸奖她说:“谨欢刚才跳得真好!”

谨欢十分不谦虚的点点头,又说:“姑姑说露背的衣服才好看,可是妈妈说来不及改衣服,今天就要表演了。”

“哦?”沈远笑着扬眉,“那沈伯伯去你家,看你穿露背装再表演一次,好不好?”

谨欢很高兴的答应了,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冲上楼找妈妈,把她的舞衣改成露背装。沈远跟在她身后,看着小女孩炮弹一样冲进父母房间,很快又冲出来,推开走廊另一端、另外一间卧室的门:“小姑姑!我妈妈呢?!”

沈远脚步一顿,就听那管魂牵梦萦的声音如此真实的响起:“……小丫头哪有什么背可以露?不许胡闹!”

“那你自己有那么多件露背的漂亮衣服呐!”谨欢就站在门口,胖乎乎的双颊鼓鼓的与卧室里的人说话。

“女为悦己者容,我是穿给你小姑父看的,你长大了有了意中人才能穿露背的衣服,懂吗?小丫头?”沈远听到当年他的小丫头,如今这样淡然又幸福的说道。

身后楼梯这时响起脚步声。

言峻一上来就见许久未见的沈省长正站在走廊中央,脸庞罩在窗帘后阳光的阴影里,朝着周素和沈齐风房间的方向静静站着,那房间门口,他家言谨欢正脸颊一鼓一鼓的。

言峻走过去,客气的向他点点头,“我去接辛辰下班,路上才知道你临时过来了,迟到了这么久,招待不周!”

沈远摆了摆手,淡而从容的,没有再往那边房间看一眼,转身往楼下走去。言家二楼的走廊长而直,一边壁上挂了许多幅谨欢的画作,色彩明艳,童真有趣,可功成名就的沈远走在这样长直宽阔、温馨明亮的走廊上,背影却愈加孤单寂寞。

晚上沈齐风回来,听说沈远专程来家里看谨欢穿着露背装舞衣跳小燕子,笑的在沙发里打滚。言峻端着茶在喝,打趣妹夫说:“你这么高兴?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吗?沈远如今可是沈家的大家长,只手遮天,翻云覆雨。”

沈齐风自信饱满的摆摆手,“那又怎么样?他和我比情商,简直就是:裸男坐石头——”他顿了顿卖关子。

辛辰好奇的追问,一旁言峻用茶盏挡住向上弯起的嘴角。

只听沈齐风特别得意的说:“以卵击石!”

辛辰扑上去捂住谨欢的耳朵,谨欢正在玩洋娃娃,莫名其妙的抬起头看着大人们。言峻笑得整张脸都埋进茶盏中。一旁沙发里沉默了一整晚的周素,原本什么样的念想都烟消云散了,把手里面正在看的厚杂志砸向丈夫,大吼:“沈齐风!你再向孟青城那个老不要脸的学中文,我就和你离婚!”

沈齐风双手抱头,从缝隙里可怜巴巴的露出恐惧的小眼神,虽然周素平均每天吼他三回威胁要离婚,但他依然如同第一次一般泪流满面的呜呜呜:“不要啊老婆大人……”

言家每天的固定节目又一次拉开了序幕——

女孩子总要被在意的人在乎,才会知道自己有多么受不得委屈。爱你的人在眼前,美好的生活在未来,你的过去真的不要。

还剩最后一个番外,陆伯尧。

第五十七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一生尝一醉

  舜舜哼哼唧唧的问了三四遍姐姐晚上会不会回来,陆伯尧耐着子哄着他挂了电话,荆特助敲门,将他常去的那家的男装品牌店长领了进来,说是这一季新款到了,请他挑选。

  陆伯尧心里不停想着晚上的事情,心不在焉的随意指了几件。

  那位极会察言观色的店长,笑着指着他挑中的其中一件,说:“辛小姐前几天来过店里,恰好那天正要上新货,她看中了这件,当场已经拿走了——是您的size哦!”

  陆伯尧垂着眼睛,看似并没有对她的话有什么反应,只是手上原本已合上的图册又翻开来,修长的指飞快的滑过,一气指了二三十件。店长笑容满面,临走前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来,放在桌上:“感谢陆先生一直以来的光顾,小小礼物,祝您生日快乐!”

  陆伯尧在回家的车上打开那个盒子,见里面是一对袖扣,便拿起来在指间把玩。这个颜色……倒是与她挑的那件外套合适?心里这样想着,嘴角不由自主的微扬,他将袖扣收在袋里,心想等晚上的吹蜡烛时候,她拿出礼物来,他就勉强的换上吧!

  可她一整晚都没有出现。陆伯尧整晚将那对袖扣默默的在手心里,在她卧室窗前站了半夜,直到亲眼看到大门外半降了车窗的车里,她伸手绕住言峻脖子,主动吻了上去……陆伯尧的掌心,深深烙下两枚袖扣相叠的花纹。

  是他大意了,一向辛辰送他的生日礼物,从来都是最特别的。

  就像十岁生日时第一次见到她,小小的女孩子柔软香甜,软软一团在他怀里,陆震说这是辛辰妹妹,以后要好好疼爱她。他当时心想这么可爱的小姑娘,谁会不疼她爱她?

  一语成谶,他二十岁生日,她牵着崔舜华出现,他最好的兄弟对他说:伯尧,我是真的爱辛辰。

  废话!谁不是真的爱?二十岁的陆伯尧愤怒的想。他疼了她十年,也爱了十年。一个男人这一生或许会有更好更辉煌的另外几个的十年,但心无旁骛的疼爱一个女孩子十年,一生只能有这么一次。

  所以当他第一个发现了魏紫的嫉恨,却丝毫未动声色。不动声色,很多时候就是一种纵容。纵容到有一天魏紫红着眼睛对他说:“只要你给他一点理由,他就一定会接受我,辛辰太小了,崔舜华需要的她现在给不了,等到她能给的时候……陆伯尧,我们就都来不及了。”

  陆伯尧这一生最怕的三个字不是“我恨你”甚至不是“对不起”,他最怕“来不及”。

  怕她长大得太慢,他已来不及的老去;也怕她长大得太快,他来不及准备好、给她最好的生活;

  可在这个春风沉醉的深深深夜里,站在她未开灯的卧室窗边,陆伯尧揪心的发现自己最怕的事,是来不及告诉她、他的心意。

  以前他总以为还有以后,以为以后她长大了总会懂。可是当她如同莲花一般初初绽放,清丽脱俗,却已是在别人的掌心了。

  陆伯尧常常想,如果,如果比崔舜华更早尝她的懵懂初恋,如果当初刺骨的江水里抱着她一同沉下去,如果武阳地震时丢下一切去找到她、拥她入怀、一生不放,如今这一夜又一夜无边的黑暗,会不会就不用一人辗转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