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

老冯这样说着,却想起了追悼会上满堂的玫瑰花。

他第一次在这种场合见到如此多的玫瑰,一千朵,两千朵,还是三千朵?他清楚地感受到了其间蕴藏的炽烈情感,那是在凋零前一瞬间的灿烂盛放,那是燃尽一切的光芒万丈,那是孩子对于父亲的,也是父亲对于孩子的。要是便宜的绢花,那种人造之物不论染上怎样的红色,都无法寄托这般心意吧。所以,如果能够拿得出这样一笔给真花的钱,也的确是值得的花销呀。

分别的时候,夜色已降临。

冯小瑶抱着大熊对老冯说:“爸爸,我喜欢它呢,它好软。”

老冯止不住地笑。

“而且,”她摸摸还没完全干的熊脑袋,“它现在有我的味道了呢。”

大概是这辈子的头一次,老冯脑中忽有灵光闪过。

他想起了葬礼的时候,仪式进行到最后,主持者对家属说,如果有什么物品要一起烧掉,现在可以放进棺木了。李怡诺便取出一把剪刀,当场把长发剪下一截,双手捧着,轻轻置于爸爸的耳畔。

更早些,在深圳,他向李怡诺移交李善斌的遗物。其中有件很奇怪的东西——一瓶几乎没用过的洗发香波。那个时候,李怡诺还没明白。她说,只有自己才会奢侈地用潘婷洗头,包括爸爸在内的全家其他人,从来用的都是更便宜的蜂花牌。

李怡诺是什么时候明白的呢,那一刻,她在手上挤出洗发液,伸到鼻前深深地吸一口气……她嗅到的,反而是爸爸的气息吧。

目送中,母女渐渐走远。冯小瑶抱着熊走在妈妈身边,大熊的两只爪子搭在她肩上,脑袋更高出一大截来。黑黢黢的光影间,倒像是肩膀上坐了一个孩子。

感谢我的太太赵若虹在本书写作中提供的帮助。

小记

正如开篇所说,这个案子有一个真实的原型。

告诉我这个案子的朋友万安兄已经在警界二十年。有什么对你来说非常特殊的案子吗,那天我问他。他想了一会儿,开始说这个故事。

这是他所知仅有的一宗不是因为恶而杀人的案件。

如果李善斌可以狠下心,把前妻重新推回大街上做拾荒者,那么他就不会成为凶手了。一个人无法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却令得身畔人来执刀。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了最终选择,深切的爱又或是纯粹的善?万安兄不晓得,我也不晓得。总之应该是一种正面的东西吧,然后,结出悲凉的果。

在写作时,我不得不去揣摩李善斌分尸时的心情。为了不暴露,为了保留亲自抚养孩子的一线希望,他不得不如此处理尸体。那该多么痛苦呀。我尽我所能地想象了,写那段时我屡次停下来深呼吸,血液涌上脑袋,往双眼和鼻腔里挤,我闭上眼睛又睁开眼睛,咧着嘴呈现出不知所谓的奇怪表情……可是,我有体会到真实情况的十分之一吗?

此外,真实案件中,反倒有一些过于巧合的事情,我在小说中改掉了,因为会让人觉得“不真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如此。

感谢万安兄,提供了如此珍贵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