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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第10章

赵家栋眼疾手快,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见四周没人,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11章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第12章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