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永安园?”唐三是外地人,显然不知情,还大大方方地问,“哪个楼盘?谁开发的?我怎么没听说过呢?”

黑皮涨红着脸,恨不得钻桌子底下去。

寇海小心翼翼地望向细毛,又扭过头,抬脚就把黑皮的椅子踹一边去:“你他妈有病啊,什么不好卖,卖墓地!丫想钱想疯了吧,要不就是脑子进水了是不?连死人的钱你也赚,你缺德不缺德…”

“海子!别骂,做正经生意赚钱光明正大,有什么好骂。”细毛制止寇海,嘴角牵出一丝苦笑,“没什么的,你们不要顾及我,你们越这样我越难受,我姐…唉,迟早的事,何夕年那么有本事的人,都束手无策…”

说着拉黑皮坐下,搭着他的肩膀说:“兄弟,我知道你很不容易,别顾忌我,真的。只要兄弟我帮得上的,我从来不说二话,把名片给我吧,我…我…”细毛的眼眶看着看着就红了,哽咽起来,“我二姐怕是不行了,今天寇海去看了的,拖不了几天了,医生也说要我们安排后事…”

“对不起,细毛,我…”黑皮耷拉下脑袋,样子也很不好受,“我真不是那意思,前阵子卖手机亏了钱,一时又没本做别的生意,刚好看到永安园招销售经理,我就去应聘…我真没有那种意思,就是怕你心里不好过…”

寇海见状叹口气,不再吭声。

作为老大的樊疏桐终于发话了:“没事,自家兄弟,哪有那么多忌讳,相信细毛也不会介意的。”说着冲黑皮拉下脸,“只是你丫的做一行就沉下心去做行不行?别一天到晚瞎折腾,你看你折腾了这么些年,折腾出啥了?年纪也不小了,还一事无成,你怎么进得了你家的门,别怪你爹妈不认你。”

唐三和蔡四平面面相觑,似乎已经明白了永安园不是什么楼盘,是给死人躺的墓地,出乎意料的是,蔡四平居然很看好,推推眼镜道:“嗯,这个行业蛮有前途的,现在的人越来越有钱,生前住豪宅,死后肯定也要找个好阴宅,不用愁销路。”说着朝唐三抬抬眉毛,“你可以考虑投资,绝对比你做楼盘好卖。”

唐三一向视蔡四平为军师,不免也动心起来:“你是说可以做?可这赚的是死人的钱呢…”蔡四平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朗声大笑:“死人的钱才好赚呢,活人还跟你讲价,死人是不会跟你讲价的,虽然付钱的是活人。”

细毛沉吟片刻,跟黑皮说:“把你那里最好的墓地留给我,要最好的,不要管价钱,一定要是最好的!我给我姐…准备…”话还没说完,就捂住脸恸哭,“我苦命的二姐啊,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老天太不公平了,她还那么年轻…从小我姐就疼我,每次我闯了祸就她帮衬着我,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只留给我,比我妈待我都好,她这要真是走了,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苦命的二姐…”

“细毛!”寇海搭住他的肩膀,“生死有命,怨不得人的,别太难过。”

唐三不免也动容,叹道:“细毛,别哭了,这段时间多陪陪你姐,生意上的事可以放一放的。”众人轮番劝慰悲伤欲绝的细毛,只有樊疏桐一人坐着不动,像是陷入沉思,他掏出烟盒和火柴,抽出一支烟在桌上顿了顿,划亮火柴点上。他长长地吐出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问黑皮:“你那里也给我留一块墓地,我买下。”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4)

众人齐齐将目光投向他。

寇海不明所以:“你要买墓地干什么?”

黑皮也好奇:“是啊,你要买给谁?”

樊疏桐坐在阳光找照不到的暗处,表情看不清楚,只一双眼里,似燃着两簇幽暗火苗,嗤嗤的似有火星飞溅开来。

他嘴角向上一扬,反问黑皮:“你说呢?”

樊疏桐那样的表情,寇海是极熟悉的,从小一起玩到大,樊疏桐挑挑眉毛,寇海都知道他下面要干什么。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寇海只当是啥都不知道,从云雾山返回的路上,他故意坐上樊疏桐的车,自己的车给黑皮开。

“说吧,你想干什么?”寇海紧盯着他问。

樊疏桐打开音响,闲闲地敲着方向盘:“你说还能干吗呢,当然是给死人躺的,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反正不是给你躺。”

“士林,你别干蠢事啊,首长现在的身体很不好,你不尽孝心就算了,不要再去刺激他好不好?”

寇海果然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樊疏桐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你怎么就知道那块墓地就一定是给首长准备的呢,我要是比他先挂呢,我倒是想看看,我跟首长同志谁先躺进去,嘿嘿…”

“士林!适可而止好不好?”寇海看上去是真生气了,“你都跟首长斗了这么多年了,有意思吗?他到底是你爹…”

樊疏桐马上翻脸:“闭嘴!忘了我怎么警告你的?”

寇海对付樊疏桐很有一套,卖起了关子:“好好好,我闭嘴。不过有件事,我还真不知道该不该说…”

“有屁就放!”

“是关于朝夕的…”

“吱”的一声,车子紧急刹在了路边。

寇海吓出一声冷汗:“你找死啊,我还不想死…”

樊疏桐眼睛如能噬人,咄咄地逼视着寇海:“朝夕?”他的眉心突突地跳起来,说着一把扯过寇海的衣领,“你知道她在哪?快说,她在哪里!”

寇海见惯了他这德性,不慌不忙地掰开他的手指:“你想知道她在哪里,就得停止做傻事,别去刺激樊伯伯,不然你撬掉我的牙齿我也不会说。”寇海虽然一直让着樊疏桐,但也并不表示怕他,小时候两人打架,樊疏桐头天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第二天在大院碰上,他还是一副硬骨头的样子,一点也不妥协。这也是樊疏桐一直跟寇海走得比较近的原因,小时候是觉得他禁打,长大了知道这叫爷们,他自己就是一个打不死的爷们,他很欣赏同样很爷们的寇海。

樊疏桐看着寇海,目光冰利寒冷:“你威胁我,就凭你?”

“我哪敢威胁你,我没这本事,不过我不说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寇海吃定了樊疏桐在没得知朝夕的下落前不会掐死他。

“你不说我就把车开到山崖去!”果然,樊疏桐耍起了无赖。

寇海倒一笑:“好啊,咱兄弟俩今儿要是能死在一起也算是造化,黑皮会帮我们挑块好墓地的,我很放心,我放心得很。”

樊疏桐吼了起来:“我问你朝夕在哪?!”

“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说!”

“你他妈真是找死!”樊疏桐咬牙切齿,狠狠拍打着方向盘,他深知寇海的底子,他不说还真是撬掉他的牙都不说,没办法,这回他只能妥协了,“好好好,我他妈就答应你,保证不会刺激首长,让他老人家安享晚年!”他眼睛都红了,布满血丝,像极了传说中的困兽,“现在你可以说了吧,快说!”

寇海横他一眼,撇撇嘴:“你他妈还真是情痴,重色轻友的浑蛋!”

“我要你快说!”樊疏桐狂暴不已,那样子就像是要掐死他,寇海也深知这浑蛋的底子,如果他今儿不说,他还真会被这浑蛋掐死,最后只好如实相告:“我,我这次出差在北京…见到朝夕了,没错,她就在北京!”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

北京的秋天是最美的,飒飒的,静静的,很悲凉的说来就来了。在北京待的这几年,朝夕最迷恋的就是这里的秋天,整条街都是那种金黄色的叶子,走在落叶缤纷的街头,仿佛置身色彩艳丽的俄罗斯油画,常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那满地的金黄。北京秋天的意境也就在此,不同于南方的秋,南方的秋天过于潮湿,天空常是阴雨绵绵,让人觉着压抑。朝夕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奔波于苏杭、云南、广州和香港,在那些城市中是很难感觉到秋天的气息的,顶多有点些许的凉意,跟北方的秋天不可同日而语。

在北京即使不出门,早晨起来,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看着那透过树叶漏下来的斑驳阳光,心情也是舒畅的。特别是起风时,满地落蕊,如柳絮,如飞花,那意境就不用说了。朝夕很喜欢北京的老槐树,落蕊纷飞的时候,铺得满地都是。脚踏上去,软软的,若有若无,心情格外不一样。从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公司,朝夕每天都会经过那样一条狭窄但深邃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着,一路上都是那样的落蕊,走在上面几乎无声,偶尔可以看到三两个遛鸟的大爷在树底下摆摊棋,下得入迷。

如果不是下很大的雨,朝夕一般都是步行到公司,也就三四十分钟,权当是锻炼身体。可是每次只要赶上下雨,甭管大小,林染秋就会驾车绕一大圈过来接她,下了班也会送她回家,每次朝夕婉谢,他就央求着说:“你就当给我献殷勤的机会好不好,老天都成全我呢,憋了这么多天总算下雨了,多不容易…”每每逗得朝夕忍俊不禁。他这人就这样,明明是很正经的话也会当玩笑来说,明明是想表明什么,结果说出来就成了玩笑话,久而久之,林染秋说什么朝夕都不当真了,有时候明知道是他的真心话,也不当真,或者说是故意不当真。

三年了,林染秋也算是超级有耐心,不急于表态,不急于得到某种肯定,他有一句口头禅,“慢慢来嘛”,他干什么都是慢慢来,不急于一时。可是三年过去了,林染秋发现自己严重失误,他的“慢慢来”不但没有培养出他所期待的感情,反而让朝夕也学会了他的“慢慢来”,每次他想得到某种明确的答复,朝夕就会说“不急,慢慢来嘛”,搞得林染秋哭笑不得。

可是林染秋都三十好几了,他意识到继续如此“慢慢”下去,他头发等白都未必等得到结果。何况家里人早就催命似的催着他赶紧结婚成家,老爷子更是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年内再不带个媳妇回家,他就甭回家过年了,一个人在外面凉快去。以至于林染秋成天在公司唉声叹气,故意当着朝夕说:“怎么办啊,我上哪去拽个媳妇,没媳妇我怎么回家过年…”朝夕只当是耳边风,有时候还怂恿公司其他女同事,“我们林总想媳妇想疯了,你们赶紧想想办法吧。”

有一次,有个叫阿桑的女同事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把林总拍卖吧,反正拍卖是我们的行当,明码标价,价高者得。”

此言一出,一办公室的人都笑翻。

没错,林染秋现在开的就是家拍卖公司,专营艺术品拍卖,三年前他从日本回来就从M学院辞了职,出来单干。一是因为喜欢艺术这个行当,二是男人终归要有自己的事业,当个悠闲的老师一天到晚混时间不是长久之计,要不老爷子会一天到晚念叨他不务正业。尽管开了公司后,还是被老爷子骂作不务正业,但好歹有了一份事业,经过三年的经营,公司目前已经步入正轨,终于开始盈利了。虽然这种盈利在家族其他经商的亲友眼里实在不值一提,不过他觉得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着赚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业,那就跟神仙无异了。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2)

林染秋很感激朝夕,陪他捱过了最艰难的创业期,那个时候公司租在一个废弃的旧仓库,一边是办公室,一边用以堆放待拍卖的艺术品,有画作、雕塑、瓷器,还有工艺品什么的,林染秋和朝夕,还有一个合伙人祥子,以及另外招来的两个女孩子就一起挤在那些艺术品中间办公,大热天的连电风扇都没地方放。林染秋和祥子还好,因为是爷们,实在太热就光着膀子,这让朝夕她们非常羡慕,开玩笑说这破仓库最值钱的艺术品就是林染秋,*,浑然天成,可以直接拿去拍卖了。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是年轻吧,对理想和事业都充满激情,什么苦都能吃。现在公司已经发展到二十来人,搬到了正规的写字楼里办公,还租了间上千平米的大仓库,业务也已经拓展到国外了,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就是将国内艺术品拿去香港或者海外拍卖,因为在国内拍卖这个行当还不被大众所接受,业务发展相对要缓慢些。

公司逐步稳定下来后,林染秋终于有时间开始认真考虑和朝夕的关系,他知道他拖不起了,再拖下去老爷子会将他扫地出门不说,他自己也觉得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如果朝夕对他真没那意思,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另做打算。

可是这种事情时机很重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来挑明这件事,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然只能是碰一鼻子灰。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林染秋把朝夕叫进办公室,吞吞吐吐地说:“朝夕,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忙?有事就说呗。”朝夕一脸的笑。这也是现在的朝夕,三年前刚来公司的时候,朝夕可不是现在这样,当时林染秋刚从日本回来,只觉在他离开的那段时间肯定发生了什么,否则朝夕不会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一样,瘦成了皮包骨,那双骇人的大眼睛,常常在无人的时候迸射出冷冽的寒光,无辜而忧伤,至今想来都令人心悸。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佳良药,三年过去,朝夕似乎慢慢走出了往事的阴影,内心是怎么样不清楚,至少外表上跟正常人无异了。

朝夕曾跟林染秋说:“谢谢你,是你让我活过来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会把自己的余生交给他吗?林染秋有一定的把握,但又不是绝对的,女人心比海深,尤其对于像朝夕这样谜一样的女人,他还真拿捏不准。当他怀着忐忑的心开口“求助”时,不想朝夕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这藉口还是很充分的,林染秋说他老爷子今天八十大寿,他得找个人回去应付应付,否则进不了门,不消多说,朝夕也明白,他想让她冒充他女朋友回去应付家长。

朝夕端着杯红茶笑嘻嘻地说:“帮忙没什么问题,不过要是以后让你老爷子知道了,还不揭你的皮?”

林染秋耸耸肩:“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吧,我愁的是眼前呢,这不今儿一天我都在琢磨着怎么回去应付,朝夕,可谢谢你了啊!”说着拱手连连作揖。

也许是刚好站在窗边夕阳下的缘故,朝夕忽闪的大眼睛此时格外明亮清澈:“谢就不用了,你也帮过我不少忙,不过你有这么怕你家老爷子吗?听说你出身高干,家世显赫,是不是真的啊?你家老爷子是做啥的,是不是真像他们说的那样…”

“朝夕,见了面你就知道了。”林染秋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卖起了关子。

朝夕嗤之以鼻:“高干子弟就你这样啊?我是不信的,不然公司创业的时候哪有那么艰难,交个租金都要看人脸色…”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3)

林染秋只笑不答。

每次都是这样,涉及到家世这类话题他就不接茬。朝夕对林染秋的家世其实早有所闻,据说是很显赫,林染秋对此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无论周围的人怎么揣测,他就是不正面回应。朝夕也没多少兴趣去探究这些事情,是不是高干,跟她有什么关系,这世间一切的繁华与喧嚣都跟她没关系。

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生活,那是别人的。

她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生活,才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

“走吧,我们该动身了,路上怕塞车。”林染秋喜滋滋地拿起车钥匙起身,他万没料到事情会这么顺利,拉着朝夕就出门了,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朝夕眼底浮动着一抹不可捉摸的恍惚。就如她偶尔出神时那样,目光深不可测,没有人能猜测到她的心思。

三年了,连波。

她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

当林染秋的车子拐入那条神秘庄重的林*时,朝夕意识到,那些有关他家世的传闻可能是真的。那条道的一侧全部都是用青砖院墙围起来的,路上鲜有行人,显然这里不是普通人涉足的地方。暮色下,高墙之上的天空透出灰紫色的晚霞,尤显得周遭肃穆威严,天空亦渐渐变得深邃起来。林染秋的车畅通无阻地直接驶入那个戒备森严的院墙内,里面应该算个小区了,林家所住的四合院只是小区中的一栋,门前停了很多车,巷子口都堵满了,看来都是给老爷子祝寿的。密密匝匝的车辆间穿梭着好几个戴着袖章的警卫,一是检查登记,二是引导司机停车。

林染秋在等候车位的时候一直沉默,或者说很紧张,因为他从未对朝夕提及他的家庭,忽然带她来这里,她能接受吗?

“朝夕…”窘迫的林染秋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朝夕“嗯”了声,侧过脸凝视着他,表情倒还平静:“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不会怨你隐瞒我,因为每个人都没有选择自己出身的权利,我能理解你的苦衷。”说着还笑了起来,“反正你是王子也好,庶民也好,都跟我没多大关系,我今天只是来客串的,你别这么紧张,不然会露马脚的。”

就是这一句“跟我没多大关系”让林染秋的心凉到了底,他知道没戏了,彻底没戏了,因为从头到尾都是他一厢情愿。

如果她真的在意他,就会在意他的家庭。要么欣喜,要么惶恐,可是她什么反应都没有。她若无其事的表情无疑就是再清楚不过的答案。即便他们一起同甘共苦过三年,即便他们貌似亲密无间,可他和她之间始终横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不是他迈不过去,而是她不给他机会,也不给他希望。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林染秋倒释然了,有了答案总比模糊不清好,毕竟他们都还年轻,人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没必要陷在不切实际的幻想里虚度光阴。这么一想,林染秋自嘲地笑了起来,看着沉静如水的朝夕:“朝夕,你真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后悔认识你。真的。”

朝夕跟他的目光对视,也发自肺腑地笑起来:“你干吗这表情,我们之间还用说这种话吗?染秋,你是个好人,你对我的好我非常感激,只是…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是傻子…”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什么都明白,我也不是傻子。”林染秋笑得很由衷,意味深长地打量着朝夕,“我虽然不是情圣,但也经历过感情,我知道你心里有人,所以容不下别的人,我完全能理解。我之所以一直在努力走进你的心,是因为我觉得你心里的那个人没有带给你快乐,你看上去郁郁寡欢,非常的不快乐,我以为我能让你放下心里的那个人,让你过得开心,现在看来,嘿嘿…”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4)

朝夕也“嘿嘿”笑了两声,脸上笑着,眼底又闪过那种不易察觉的恍惚。但是这次,林染秋察觉到了,他长久地凝视着她,目光专注:“朝夕,即便我没有机会了,我还是希望你能开心起来,能放下的就放下吧,没必要老跟自己过不去。那个…那个人他既然躲着你,你就没必要老纠结在心里放不下…”

林染秋对于朝夕的过去略知一二,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人,但知道朝夕曾经被某个人抛弃,至今音信全无。

朝夕这三年将自己封闭得很死,也就跟林染秋偶尔能谈起过去,否则林染秋不会知道她被人抛弃过。

她仰起脸来,忽然问林染秋:“你说我这辈子还能见到他吗?”

林染秋思索着,摇头:“不知道。如果你们缘分未尽应该还可以见面,如果缘分尽了…”他不停摇头,想了想,又问,“如果你见到他,你会怎样呢?”

朝夕眸底深不可测,是的,她会怎样呢?

林染秋自作主张地说:“我想你们应该冰释前嫌吧,三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是不是?”

朝夕眯起眼睛,凝视着林染秋:“三年都过去了,可是这辈子未必过得去,你说,如果见到他,我会怎样呢?”

林染秋还是摇头。

朝夕粲然一笑:“我会要他的命。”

不得不说,朝夕的演技一流,可能是因为彼此都挑明了,配合起来反倒非常默契。朝夕面对林染秋的家人表现很得体,优雅娴静,绝对的大家闺秀,即便是面对电视里经常见到的老爷子,朝夕也应对自如,浅笑频频,姥爷前姥爷后的,让老爷子笑得合不拢嘴。朝夕原来以为老爷子是指林染秋的父亲,见了面才知道是林染秋的外公,是家族中最年长的长辈,当然也是最威严的,包括林染秋的父母在老爷子面前都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林父和林母都在外交部工作,是典型的外交官家庭,林家其他几个长辈都非等闲之辈,不用林染秋介绍,朝夕也能感觉到他们举手投足间的那种气度,只是到了老爷子的跟前,那就得低眉顺眼,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让人颇有些意外的是,老爷子对朝夕印象非常好,很和蔼慈祥,笑声朗朗地问朝夕什么时候跟林染秋把喜事办了。因为林染秋虽然姊妹众多,有三个姐姐两个妹妹,但儿子就他一个,难怪老爷子会催着他成家,林家唯一的香火延续就在他身上了,不催才怪。朝夕装作很害羞的样子不作答,瞥了一眼林染秋,林染秋马上配合着打马虎:“姥爷,我们还年轻呢,不急的。”

“你当然不急!我不急成吗?”老爷子脸一板,威严即现,“我都半截入土了,还指望着能看到重孙呢,不急能看到吗?”

“姥爷,您哪有这么老啊,还这么精神,一定长命百岁!”朝夕小嘴可甜了,虽然是装的,可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如果不装,她绝对是清清冷冷的一个人,不屑跟任何人套近乎,平日里她就是个不多话的人,何况是在这种场面上。

林染秋不免欷歔,如果朝夕真是她的女朋友就好了,家里人都这么喜欢她,他不仅交了差也如了自己的愿,该有多好。

可惜,她是装的。

唯一有些距离感的是林母,可能是因为母亲的天性,格外在意未来儿媳的身家背景,虽然没有明显表现出来,可话里话外还是有试探的意思:“小邓啊,你父母什么时候来北京,记得告诉我们一声,我们两边家长好碰个面,商量下你们两个人的事,能定下来是最好了,你看呢?”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5)

朝夕一时语结,不知道怎么应答。

倒是林染秋早有准备,连忙说:“朝夕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世了,她是被养父抚养大的,她养父樊伯伯我见过,今年人大还来北京开会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