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说完…蜀都,我想救魅罗,就算你要阻止也没用,我心意已决,我知道你心里也是想救他的,不然你也不会派人去蓬莱岛找白泽,你大可以骗我说去找了,可是你没有在!你是个好人,有很多优点,只是我的心很小,小的只能容下魅罗一个人,所以对你我只能说抱歉,我的心不在你身上,没法给你最好的一切,而且在这种境况下,我嫁给你,对你太不公平了,那只是我自私地想找一个避风港,是我在逃避,你没有必要接受这样的我,你值得更好的女孩子。”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

“蜀都…”

“你不用说了!”他放开她,板起脸孔道,“不准你去就是不准去,没得商量。”

他颤着脸上的肌肉,眼微微有些红,他突然别过头去,“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好好休息。”

说完,他就走了。

时雨翻了翻白眼,当面被喜欢的女孩子拒绝,肯定是找地方哭去了。

这时的雨默已经下定了决心。

七日后,她从天狼境失踪了,一起失踪的还有多吉和毛球。第394章 Part 144 针羽与蜀都蜀都是在雨默失踪当天的晚上才知道她不见了,伺候她的阿堇被蒙了眼睛捂了嘴,五花大绑地塞进了床底下。

他的怒火可想而知,将整个宫殿砸了个稀巴烂。

松绑后,阿堇跪在地上哭得泪流满面,她是被人从背后打晕的,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塞进了床底下,因为五花大绑的关系,她挣脱不开,直到蜀都来了,她才被救出来,中间发生了什么,她一概不知,面对蜀都的怒火,她吓得瑟瑟发抖,觉得自己肯定是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蜀都恨不得能一掌将她劈了,但他更担心雨默的安危。

这丫头肯定是去蓬莱岛了。

他必须马上找到她,不能让她去送死。

路过阿堇身边时,他气得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抬腿就要踹她的一脚。

“连个人都看不住,还要你做什么!”

“王,饶命!”阿堇哭叫。

“该死!”说着,他一脚就踢了上去。

阿堇觉得自己死定了,没反抗,闭上眼睛准备承受这一击,但疼痛没有如期而至,她怯怯地睁开眼,发现踢向她的脚多了一只,那脚穿了一只绣工极为精致的海棠鞋,和蜀都的大黑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海棠鞋挡住了蜀都的脚劲。

巧的是,这双鞋她认识,整个天狼境,这样漂亮又精致的海棠鞋只有一个人会有。

“针羽小姐!”她喜极而泣地看向来人。

名唤针羽的女子,一张芙蓉秀脸,丽若春梅绽雪,虽生得纤巧削细,十分柔弱,但面色很冷峻,她高昂着头,瞪视着蜀都,气势分外惊人,像个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女将,也美得惊人,她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穿着一身翠绿的裙子,夺目鲜润,如池中最秀美的碧荷,说不出的空灵轻逸。

“阿堇,下去吧。”她冷声道。

阿堇哪里敢走,怯怯地看向蜀都。

针羽道:“我说你可以下去就可以下去,不用问他。”

“可是…”

“下去!”她喝了一声。

阿堇颤了一下,“是!”

“谁让你走的!”蜀都恼怒地吼道,放下脚就要去追。

针羽闪身,拦住了他的去路,“我!”

“又是谁让你来的?”蜀都气得已经跳脚了。

针羽呵呵了一声,“想来就来,你管得着吗?”

“你…你让开!”

“不让!”

她娇小的身躯和蜀都一比,生生小了两圈,但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蜀都完全拿她没办法,对着她发脾气道:“你又胡闹个什么劲儿!”

“我胡闹?”她仰头,又是呵呵一声,然后伸出青葱玉指,指向他的鼻子,“到底是谁在胡闹,身为王竟然欺负一个小丫头,廉耻还要不要了,竟还有脸说我胡闹!”

“针羽,我告诉你,别以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就可以对我没大没小的。”

针羽是狼妖族族相虚云的独生女,与蜀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比他大两个时辰,幼时一起拜大长老孟机为师,不仅青梅竹马,还是同门,因长了两个时辰,所以她算是师姐,由小到大两人便常常混在一起,幼时性别意识还不明显,两人就像好哥们,不分你我,时常勾肩搭背地在天狼境捣蛋,但总是要长大的,当蜀都成年后,这份感情就有了变化,变化来自针羽,她是天狼境的贵族之女,不只貌美,才学出众,妖力也是一等一的强,在天狼境论武的话她的排名至少在前五。

因蜀都和她感情太好,她被认定了是未来的王后,不光是别人这么想,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喜欢蜀都,从小就喜欢,满心期待着他玩够了,逍遥够了,会来娶她。

但是蜀都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来只当她是最好的玩伴,或是师姐。

好一个师姐,既然是师姐,那她就不客气了,一定要将这混蛋好好教训一顿。

什么人不好喜欢,竟然喜欢个人类,还是个心里有主的,这让她情何以堪。

她不甘心,更不服,决定让他明白什么才叫好女人。

“我问你,为什么欺负阿堇,你应该知道阿堇是我的侍女!”

人类女子的事,她一清二楚,因为阿堇就是她的眼线,雨默来天狼境的时候,蜀都对宫里的侍女一个都不满意,不是嫌弃粗手粗脚,就是嫌弃她们不够灵活,所以针羽毛遂自荐将自己身边的阿堇拨给了他。

阿堇对她极为忠诚,每日都会将雨默的事情写成小纸条派人送给她,包括蜀都对雨默的那些柔情蜜意和宝贝呵护,每次看完,她都会气得将纸条撕得粉碎。

“她办事不力!”

“哪里办事不力了?是伺候的不好,还是不够细心?”

“她连个人都看不住!”

“腿生在人家身上,拦得住吗?你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不跟你啰嗦!走开,我要去追默默。”每次面对针羽,他的心情就会特别焦躁,小时候她很爽朗,相处在一起很快活,现在却是越大越啰嗦,总喜欢对他管头管脚。

“你知道上哪追?”

“我当然知道!”除了蓬莱岛,还能是哪里。

“既然知道去哪能追到,还怪阿堇做什么?”

“…”蜀都一和她说话,就会觉得额头突突地疼。

他决定不再和她扯这些有的没的,想从跟旁边过去,但针羽不让。

“我话还没说完!”

“你还要说什么?”

“我要跟着去!”

“什么?”他瞪大眼睛地吼道。

“吼什么吼,嗓门大是不是?”她不客气地吼了回去,比他吼得还大声。

“你跟去做什么?”

“见情敌啊!”

蜀都被她的直白震得傻住了。

他知道族中的人都以为他会娶针羽为后,其实在遇到雨默前,他也觉得针羽是王后最合适的人选,和他谈得来,感情又深,虽然不是那种男女之情,但她除了越大越啰嗦,脾气很臭,力气比他还大外,可以说是完美地没有任何缺点,要是没有遇到雨默,他肯定会娶她,但是现在他爱上了雨默,除了她,他不会娶别的女人,而且他不觉得针羽喜欢他,每次见面,她对他总是大呼小叫的,挑剔他那个不好,这个不好,现在突然说要去见情敌…他没办法消化这句话的含义。

“喂,说话,傻站着干什么?”她脸上一点女儿家的羞涩都没用,在他眼前摇着手。

蜀都只觉得脑子发胀,“针羽,你是不是病了?”

针羽踮起脚,想往他脑袋上拍,但她太娇小,踮起脚也够不到,只好捶向他的胸口。

“你才有病,我喜欢你,有那么不可思议吗?”

“不是…不是啊…”蜀都急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不是喜欢时雨吗,从小你就说他长得好看,头发漂亮,还说时雨一定会是个好丈夫,这是你说的吧?”

她点头,“嗯,我说过!”

“那…”他指指自己。

“时雨是时雨,你是你,你要是嫉妒我说他好,那你就争气点,别成天不学无术地瞎晃悠,一件正事都不干,你看老孟,从你登上王位开始,头发全白了,我爹说你就是欠个能管住你的女人,我觉得…”她拍拍胸脯,“我很合适!”

蜀都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避过她就往外头走去。

“我要的是能在床上快活,又像小棉袄一样暖和我的女人,不是管家婆。”他走到门口突然回过头瞟了一眼针羽的胸。

针羽感受到视线后下意识捂住胸口,你…你看什么?”

他叹了一声,“没得比啊!”

没得比三个字瞬间像座大山似的压向针羽。

因为天生娇小的关系,她胸前的两团肉也跟着…很小。

她捂着胸的手气得抖了起来,脸儿更是通红,操起脚边的一个水壶就往蜀都的脑门砸去。

“下流!”

说完,她跑了出去,擦过蜀都身边时,抬起脚就往他身上踹。

蜀都先是被壶砸了,又被她踹了一脚,整个人往前冲去,趴在了地上。

针羽大概是气疯了,直接从他身上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哭,喊着他不要脸,是个大混蛋。

待她走远了,蜀都郁闷地爬了起来,捂住自己的后脑勺,还好他脑壳硬,没流血。

“臭丫头,力气还是这么大!简直就是一只母夜叉。”

“呵呵…”

时雨悠哉地从一棵树后走了出来,身上落了不少桃花瓣,可见站了许久了。

“你呵呵什么,别学她的样,没事就呵呵…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他放下捂头的手,问道:“你怎么也来了?”

“来给王那个又能在床上快活,又能暖和王的女人看病啊。”

蜀都脸一红,“她跑了!”

“臣听到了!”他啧了一声,“王,老实说,您的品味不是一般的差。”

蜀都瞪眼,“少惹我!走开,我要去找默默。”

时雨让开了路,“王,一路走好!”

蜀都没理他,立刻飞升入空。

时雨摇了摇头,“真是关心则乱啊,我天狼境守卫森严,怎会让一个人类女子毫无动静地逃走,哎…这爱情呐,果真不是个好东西。”

**

针羽一边跑一边哭,从春岛跑到了秋岛。

秋岛顾名思义就是秋天的岛,所以望眼而去的风景便是一片秋色。

这里天空风轻云淡,原野一片丰收的景色,虽然是晚上,但到处都有灯笼照耀,宛若白昼,凉爽的风吹着花的香气扑鼻而来,又夹杂着果实的味道,神清气爽。远处是一片金黄,田里的禾苗正值秋收,在灯火的照耀下,许多狼妖族的族人在田里忙活。

除了金黄,岛上还有一片火红。

红色枫叶就像天边燃烧的火团,成了秋天的盛装,美丽地在秋风中轻轻飘荡。

一棵最大的枫树下,阿堇探出了脑袋,脸上丝毫不见刚才在宫殿里的胆小和怯懦,看到针羽后,欢快道:“小姐,这里,这里。”

针羽跑的时候捂着脸,看似在哭,但放下手,一点泪痕都看不到,比起在宫殿中母夜叉似的模样,此刻她沉稳,平静,优雅,更是风华万千,双眼明亮。

“辛苦你了!”

阿堇摇头,“不辛苦,亏得小姐赶来的及时,不然阿堇真要受罪了。”

“谁让你做得那么离谱的,又是五花大绑,又是塞在床底下,你也不怕露了馅。”

“阿堇也是想逼真点吗?”

“逼真的过头了,你也不想想,她是人类,怎么打得过你,又如何能从背后偷袭你?”

“她有饕餮,还有烛龙啊!”

“凶兽岂是可以随便放出来的!不用脑子,笨!”她勾起食指,用关节敲了敲她的脑袋。

阿堇连忙捂住头,吐了吐舌头。

针羽目眺远方,淡然的容颜被枫叶的红映衬极为美丽,“东西都给她了?”

“嗯,按照小姐的吩咐都给了。”

“那就好!”

“小姐…阿堇有件事不明白。”她站在针羽身后支吾道。

“想问我为什么要帮她?”

雨默能从天狼境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都是因为有了她的帮忙。

阿堇用力地点头,这件事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想通,“小姐为了帮她去蓬莱岛,不仅替她找到了蓬莱岛可能在的位置,还将您最珍爱的阳焱火袍都给了她,小姐又不是不知道王喜欢她…要是没了她,小姐不就能和王再一起了?”

“所以我就该害她,让她碎尸万段?”

“那也不用那么狠,至少也要教训她一下,让她吃点苦头,可是小姐这样…”她实在觉得这么做不值。

“阿堇,我问你,她喜不喜欢王?”

“不喜欢啊,她喜欢的是犬妖王。”她服侍了那么久,这件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既然如此,我对付她又有什么用?王若不喜欢她,她再美,再有能耐也没用,因为心不在她身上,但现在王的一颗心里全是她,就算她死了,王也不会改变,我与她毫无仇怨,唯一的瓜葛也就是王,她心中早已有了挚爱之人,我帮她,就是在帮我自己,等她找到白泽,救了犬妖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好吗,这才是让王死心最好的办法,难道我为难她了,王的心就会是我的了?不,那只会让王更不喜欢我,我是傻了才会做这种事。”

“可是别人不都这样吗?府中的阿芸不就把喜欢青初的女人给打了一顿?”

阿芸是族相府的厨娘,专职针羽的膳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叫青初,是府里的负责采购食材的人,前些日子去街上买菜,被菜农家的闺女喜欢上了,那闺女借着送菜的机会直接向他示爱,阿芸知道后,气极了,拿着菜刀上门,将那姑娘打了一顿,那姑娘就再没送过菜。

“我不是你口中的别人,我喜欢男人,会喜欢的堂堂正正,我会用自己的方法抢回他的心,我会让她知道我的好,我要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我比他喜欢的女人强百倍,他若是喜欢了我,真心爱我,谁又能抢走他,这么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你跟了我那么久,怎么也不懂,真是白教你那么多东西了。”

阿堇是不懂,但清楚明白了一件事,“小姐,大长老有句话说得真对!”

“什么?”

“他说您比乐显公主更像绮罗公主,我以前觉得您一点都不像,可现在明白了,长老说的不是长相,是性子!”

针羽莞尔一笑,“那是当然的,我也算是绮罗公主一手带大的,自然像她。”

她牙牙学语时就没了母亲,拜师孟机后,她经常在王宫里走动,那时监督蜀都功课的人就是绮罗公主,她也就一起被教养了,想起往事,她十分怀念,也永远记得绮罗公主对她说过的一句话。

女人要想幸福,就要自己去争取,勇往直前,害羞和矜持都让它见鬼去!

绮罗公主做到了,所以她也一定能做到。

但是…

她突然瞟向阿堇的胸,那隔着布料隆起的山丘格外壮观,又瞄了一眼自己的。

男人都是食色性也的,这地方大不大果然很重要。

她咳嗽了一声,问道:“阿堇,你这胸是吃什么长那么大的?”

阿堇:“…”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第395章 Part 145 全族皆二哈烛龙背着雨默腾云驾雾地在空中飞行,瞬间就越过了一座峡谷,越过峡谷后是一片荒凉的雪山地带,寒意刺骨,她却一点不觉得冷,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的橘红色袍子,它轻薄的毫无重量,就像用鸵鸟毛做成的皮草大衣,又蓬松,又暖和,贴着身体,暖得她丝毫感觉不到冷意,整个肺腑都像是贴了暖宝宝似的温热。

她拢了拢戴在头上的帽子,对着烛龙道,“阿烛再快点!”

烛龙甩动着长长的龙尾,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巨龙在空中游动,“不能再快了,再快我怕你的身体受不住。”

她的身体还没有好透,即便身上的袍子能挡住寒意,但高空飞行,空气稀薄,对身体的负担也会很大。

“我一点都不觉得冷,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她是人类,本受不住高空飞行的寒冷,但有了这袍子,寒冷的问题就解决了,飞之前她还服用了一枚丹药,加强了体制,这药极为有效,避免了高空飞行可能造成的缺氧问题,两个大难题均被攻克,增强了她的信心,她想更快的到达蓬莱岛,哪怕快一秒也是好的。

“你是不冷,可你后头的小子已经冷得打颤了。”

雨默一惊,赶紧回头:“多吉?”她差点忘了还有他。

坐在后头的多吉,冻得脸蛋都红了,头发和眉毛沾染了寒霜,一副鹤发童颜的模样,他咬牙道:“姐姐,我没事,受得了!”

雨默愧疚道,“你冷的话,怎么不说?”

她光顾着要救魅罗,太心急了,以致于忘了他年纪还小,普通的飞行无所谓,但像烛龙这样的速度他也是受不了的。

“真的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

“快进炼妖壶,里头暖和。”

“不要,我要陪着姐姐,阿烛是个路痴,光有姐姐指路怎么行,两个人才不会出错。”

这也是雨默为什么没进炼妖壶的理由,因为烛龙饕餮这两头威风凛凛,人见人怕,妖见妖惧的凶兽,竟是方向白痴,上次须弥山回来,有人带队,它们的短处没暴露出来,这次不同了,只能靠他们自己,便将短处给曝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