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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予天环视桌子看了一圈,背后发寒——果然,那些亲戚脸上都跟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喜气洋洋,偶有几个接头窃语的,眉眼间都是藏不住的欣喜。

面前碗里的菜已经堆成了高山,硬着头皮,沈予天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饱。

“小沈呀,听说你是开飞机的,下次找你买机票能打折吗?”

“小沈呀,打雷的时候你在天上怕不怕呀?”

“小沈呀,听说天上有时候能看到神秘事件,你见到过什么菩萨啊龙啊没有?”

……

诸如此类的问题接踵而来,一个比一个脑洞突破天际。

吃饱了的宋可恩终于这时候站出来维护正义了,以两人旅途劳累的原因,赶走了一帮操碎了心的亲戚。

临走前,各个都跟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红包,不由分说的塞给沈予天,美名其曰——

见面礼。

沈予天手里拽着3,5个,从衣领里还掏出几个强行塞进胸口的,沉甸甸的一沓钱,跟卖了身似的,看上去还不少。

他有些为难的问,“这不太好,你帮我退回去吧。”

“进了我宋家的门还想跑?”宋可恩瞥他一眼,忽然伸手在他脸颊拍了拍,“后悔上了我的贼船了?哼,现在跳船还来得及。”

沈予天没说话,动作干脆的把红包收好,用行动证明对她这艘船的忠诚。

宋可恩非常满意,“走吧,带你去洗澡,今晚你睡客房。”

余若美从外面送走客人回来听到这句话,赶紧上前,“客房不能住人了!”

“为什么?我下午瞧着里面还是空的啊?”

“那个,我在里面腌咸菜,味儿大,小沈闻不得。”

宋可恩听着就觉得有古怪,故意问:

“那让人家睡哪儿,总不能去开酒店吧。”

“睡你房间啊!”

“那我呢?”

“随便你呀!”

宋可恩心里一抽——好家伙,为了能早日抱上外孙这亲妈也是各种不顾一切了。

她动动脚趾就知道余若美是什么心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沈予天这么另眼相看,但这一刻她很明白亲妈是故意撮合他俩共处一室,最好是明天就能上产房传宗接代。

罢了,反正两人也不是第一次睡在一起,既然父母这么开明,宋可恩也就不再拘泥。

小镇人睡得早,不到晚上十点,灯火通明的四合院慢慢进入夜色。

奔波又应酬了一天,宋可恩很快就在沈予天怀里睡着,倒是沈予天,躺在违和的hello Kitty床单上——失眠了。

虽然这一整天下来有点累,但他却意外的在这绿意盎然的小院子里觉得很放松,或许是爱屋及乌,

尽管宋家人热情得有些犯规,在沈予天眼里,却依然是可爱的一群人。

吃了太多麻辣的东西,他觉得有些口渴,慢慢挪开宋可恩的手,打算去客厅倒杯水来喝。

轻声刚打开门,就看到厨房里还亮着一丝光。

沈予天走过去,看到余若美在灶台前忙碌着什么,上前关切的问:

“伯母,您还不休息么?”

“啊,小沈啊。”

余若美赶紧熄了火,打开锅盖:“我见晚上你吃了不少油腻的,看得出来你吃不习惯,所以寻思着煮点绿豆汤给你下下火。”

她边说边拿起一个小碗盛了些,“现在还有点烫,我去找点儿冰块,待会给你和小宝送过去。”

沈予天见她盛汤,连忙自己接过来:

“没事伯母,我自己来。很晚了,您快休息吧。”

余若美看着他,忽然露出一丝宽慰的笑容,和白天的潇洒女侠画风完全不同,此刻俨然变成一个关爱子女的慈祥老母亲:

“小沈,你高中就跟我们小宝同校对吧。”

“恩,是的。”沈予天扶着她,两人走到客厅沙发边坐下。

“哎。”余若美叹口气,“我这个闺女,从小因为他爸工作的关系,换了不少学校,就唯独高中那次转校,我看得出她很不开心,谁不是十六七的少女走过来的呢,那时候我就想,孩子是不是早恋了。”

沈予天抿着嘴,只静静的听她说。

“但她只字不提,我也就不好强迫去问,上了大学开始胡吃海喝,曾经胖到我都不好意思说是我生的,我想多半还是那个高中的心结没解开……”

“这么多年了,你要说小宝条件不好吧,咱也不能说这个瞎话,可她偏偏就谁都看不上,多好一孩子成了家里的老姑娘,亲戚朋友都急啊,我也急,直到有一次帮她打扫屋子,翻出一个当年搬家的大纸箱,发现了很多信件,收件人——”

余若美抬了抬头,眼里反射着微弱的灯光,看着竟有些浑浊。

“就是你啊,沈予天。”

“今天小宝介绍你的名字时,我马上就想起了。”

“得多么优秀的孩子,才值得我们家小宝心里想了那么久,虽然不知道你对她是怎么想的,但阿姨真心希望你能好好对我家闺女。”

她站起来,从客厅一个小格子抽屉里掏出一个大信封。

“我是个很开明的人,如果你喜欢我小宝……”

沈予天一直沉浸在宋可恩这份深情的震撼和感动中,静静的听着余若美的讲述,满以为下句话是告诫自己要对宋可恩好之类的话,没想到她一个大转折——

“就赶紧把这小祖宗收走吧!!!”

“这孩子跟人不熟的时候看着小鸟依人,但熟了以后就是大鹏展翅啊,无法无天啊,我都收不住她!”

“每年回家有多少相亲的都给她吓跑了,为了她的下半生我皱纹都多了几根!”

说到皱纹,余若美看了看时间,“喔唷,我做面膜的时间过了!”

她匆匆起身揉着眼角,“绿豆汤喝了就早点睡哈,阿姨要进去做美容了!”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沈予天很想冷静冷静。

之前还感动得心都拧成了一团,眼眶发酸,满以为夜深人静,余若美终于露出了母爱的光辉,可怎么都想不到,只是几句话的功夫,画风变得也太快了……

他靠在沙发上,打开信封。

里面装着很多信,都没有贴邮票,他们那个年代的校园,流行在好看的信纸上给喜欢的人写信,但他一封宋可恩的都没有收到过。

所以现在手里拿着的,应该就是整个高中时期,她藏在心里的少女心事了。

沈予天看着一封封粘合好的信,没有拆开。

这一刻,他心中早就有的某个决定愈加强烈,甚至冲动得想要马上宣布。

端着绿豆汤回到卧室,没了他的肩膀在旁边锁定姿势,宋可恩已经又睡成了大字型,薄薄的毯子也撒了半截在地上。

他无奈的上前,放下汤,捞起毯子替她盖住肚子。

静静的就这样坐在床边,看着睡梦中的宋可恩,偶尔轻蹙眉毛呓语,透着十足的孩子气。

这就是自己爱了十年的人呢。

他伸手抚平她的眉毛,手又沿着脸颊划下来,半晌,笑了笑,仿佛自言自语般问道:

“宋小宝,嫁给我好么?”

他脸上的笑意还在,深情的望着眼前熟睡的女人,甚是疼惜,想继续抚摸她另一侧的脸颊,手刚伸到半空中,就看到宋可恩突然睁开眼——

“好啊!!!”

第40章 厉害的女婿

沈予天手垂在半空中, 说真的, 被吓了一跳。

他虽然并不是说着玩,但也从没想过两人之间的求婚会这样草率, 草率到只是一次预演性质的自言自语, 就得到了对方的同意。

宋可恩眼睛瞪得大大的,见他出神,撇撇嘴:

“怎么,逗我玩呢,不乐意了啊。”

“……”沈予天有心岔开话题, “你怎么醒了?”

“别跟我绕圈圈!”宋可恩突然坐起来,抱住他的脖子:“你刚才要我嫁给你,我也答应了,你现在是不是打算赖账?”

“哪有。”沈予天也是醉了, 求婚这么大的事,这女人怎么跟过家家似的, 一点都没要求呢?

他抚着宋可恩的背, 轻轻说:“别着急答应我, 等我给你一个特别的求婚不好么。”

“不要。”宋可恩顺着埋到他怀里, “我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我不需要那些仪式上的东西,如果你真心想和我一起走下半生, 我的身心愿意全部归属于你,陪着你。”

“……”

见惯了不按常理出牌的宋可恩,这猛的一改往日作风的认真模样, 倒让沈予天不太习惯。

他想起余若美交给自己的那些写满岁月时光的信,忽然也就想通了——再是多活泼外放的女人,也终有善感温柔的一面。

他嗯了声,抱着宋可恩。

两人就这样在夏季蝉鸣的夜晚静静相拥,没有什么比知晓彼此心意更快乐的事,这一刻,即便没有一枚戒指套在对方的手上,但十年来,宋可恩终于感受到了那种叫“安稳”的幸福。

丢失了很久,兜兜转转,始终还是回到了她手里,对她而言,这样稳稳的幸福,只能在这个男人身上实现。

一夜好梦。

小镇人睡得早,起的也早,次日清晨,小巷里传来各种热闹生机的声音。

宋可恩还睡得很香,时不时不耐烦的拿被子盖住耳朵。

沈予天给她关上窗,又细心的拉好窗帘挡住光线,这才轻轻下床。

洗漱完毕,他来到厨房,打算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事,没想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四合院里空空如也。

无事可帮,沈予天只好站在院子里,呼吸着小镇的新鲜空气,时而轻展身体做些锻炼。

不一会,他手机响,接起一看,是傅亦朗。

“怎么样,见着丈母娘没有?”

“恩,见到了。”

“没为难你吧?”傅亦朗格外关心。

想起昨晚宋家人的热情,沈予天心里一笑,坐到石凳上回他:

“怎么会,他们家人都很好。”

“是吗,这风骚的口气,啧啧,看来你好事将近了啊。“傅亦朗的形容词也是用的登峰造极,忽然被戳中了什么,贱贱的放低声音,“说到风骚,昨晚有个宴会,你爸也去了,那身打扮,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领带竟然是骚粉色的?!”

傅亦朗说的津津有味:“你别总在人家家里当孝顺女婿了,赶紧回来看看,你爸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一好好的正经老爷子忽然穿的花里胡哨,本总裁都有点害怕。”

沈予天淡定的问,“那粉色领带,是不是上面有白色的条纹?”

“嘿,你怎么知道?!”

得到肯定的回答,沈予天完全明白了,只是对着傅亦朗没有过多的解释:

“老爷子没毛病,我明天就回来了,到时候再说。”

当然没毛病,沈国成只不过带了宋可恩送给他的那条领带罢了,之前固执的不肯接受,现在却公然改变风格听从儿子女朋友的建议,走上花样风骚的中老年道路,这样的转变不能更好了。

挂了电话,沈予天隐约觉得背后有人,回头一看。

四合院的大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开了,门口站了三五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他们聚在一起交头接耳,却不进来。

沈予天不知道是不是宋家的亲戚,只好礼貌友好的笑了笑:“你们好。”

不打招呼还好,这一招呼,外面的人立刻跟受到了鼓舞般涌进来,好家伙,何止他看到的三五个,三五十个还差不多,熙熙攘攘的,挤满了四合院。

“听说你就是小宝的男朋友啊?”

“你俩什么时候结婚?”

“你开飞机,一个月挣多少钱呐,有车有房吗?”

“孩子得趁早要,大了不好带呀。”

“礼金的事你们那边有什么风俗?”

……

沈予天被人群围在中间,不知道先回答谁的好,就在困的快无处可退时,一声熟悉的狮吼传来:

“干嘛呢!!!”

余若美手里提着菜篮子,大步挤进人群里。

“围着我家姑爷干嘛呢!”

围观群众甲,“美姐,这不是听说小宝带男朋友回来,我们特地来把把关嘛!”

“就是就是!”

“大城市的人心思多,城府深,咱不能让小宝被骗咯!”

“就是就是!”

“去去去,都边儿去!”余若美吆喝着人群散开,“这没你们的事,年轻人谈恋爱自己有分寸,不劳咱们费心!”

余若美趁机把沈予天领到家里,“小沈呀,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在她认识的年轻人里,放假不睡到日上三竿都是稀有物种。

比如这会还在熟睡的那位亲生的。

沈予天帮她拿出篮子里的菜,“职业习惯,我早上都是六七点就起来。”

余若美看着他的侧脸,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她又想起刚刚那些街坊邻居的话,虽然在外面是毫不在乎,可回了家,看着这么优秀的一个孩子,还是忍不住问:

“你对我们家小宝,是认真的吧?”

沈予天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着余若美,似乎懂她心里担忧的事。

“伯母您放心,我很爱可恩,会好好照顾她,而且以后……”

顿了顿,微笑着补充,“也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余若美没想到他会说出后面那句话,惊诧又感动,一时间复杂的情绪汹涌而来,她手里捏着几根葱,强忍着眼角的酸涩,低头假装择菜,“好,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