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

因过大雷岸,莫忘几行书。

这是一首以诗写成的信,是李季兰寄给自己身为校书郎(国家图书馆馆员)的兄长的。其中“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两句历来为评家称颂,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甚至说,“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就是“五言之佳境”。我仔细看了资料,才发现这两句好处不在于用典深巧,而是因为它写的是虚设之景,把其兄长在国家图书馆工作的情景巧妙地艺术化了,赞美兄长遨游书海,苦心造诣,其实说白了就和咱们现在常说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差不多意思。当然人家高手遣词造句要有技巧得多,不可以和咱们这种大白话比。

在这首诗里,李季兰用五古的笔法占去一半的篇幅,后半篇笔法陡变,于狭窄的境地中尽显才气,极尽变化,显示出她对自己才气的自信。陆昶《历朝名媛诗词》赞她:“笔力矫亢,词气清洒,落落名士之风,不似出女人手。”还是很中肯到位的评价。

史载李季兰“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善弹琴,尤工格律”。我总爱琢磨她那个“神情萧散”是什么样的神态。是否就像张爱玲高昂着头的那张照片的感觉,带着二分傲然,三分落寞、五分萧索,三分眷恋、七分淡漠地睥睨这红尘。

我相信一流的才女,即使隔了千年时光,心智也是有共通的,身上流落的气息韵致,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总是高大沉厚的样式,何时打开来,都弥漫着淡淡香味,有恍惚相识的感觉。

李季兰久有才名,被德宗召见时却已年老,德宗一看,原来是个俊老太太呵,对她抚慰了一番,也就没什么别的想法了。李季兰于是在历史上落得个“俊妪”的雅号。我看这段故事忍不住笑,深深感叹还是张爱玲说得对——“还是出名要趁早啊,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强烈了!”后来李季兰因朱泚之乱受牵连,又被唐德宗下令乱棍扑杀。想来很可悲。可能的话,女人的一生,还是不要和政治扯上关系。

传说人死前,她一生中经历的事,都会闪电般回放,不知在死前,李季兰回望这一生,想起的人是谁?那晚夜静更深,携琴上高楼,她的相思曲又是为谁而弹?

“至亲至疏夫妻”,我想了解她的曾经沧海,往事是怎样的一场烟梦?因为,这样思深情淡的话,不是修道可以修出来的。

21.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长安,没有鱼幼薇已经很久了——传说中五岁颂诗百篇,七岁出口成章,十一二岁便诗名盛播长安城的女诗童鱼幼薇。

不过,长安城郊的咸宜观里,多了一个鱼玄机。

大张艳帜的鱼玄机。

温庭筠走了,李亿走了,所有的男人都是林花谢春红,太匆匆。她这一生,似乎注定是留得住男人赏春,留不住他们为春停伫。

从一开始就是悲剧。悲剧,无论怎么也翻覆不出手心的,是宿命的棋子。人生是生死早限定的戏。

长长来路。命有玄机。

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

子安,我忆君,君共裴氏转江陵,可忆我?温庭筠,为什么你只愿收我为徒而不爱我,你可知,三年,大唐的桃花开了又谢。长安长亭,你走时我插下的柳,绿了又青。

流光飞舞。我青了黛眉,满了黑发,长了腰肢,还是等不到,你说那一个字。

温郎,我心底低低唤你温郎,这爱,不为人知,或者人人知,你故做不知,这一世,难道只有做你的女弟子,这样的福分吗?

你是我的师,授之于诗,不如授之于情。你可知我手植的那三株柳树叫——

温—飞—卿。

所以我跪在佛前想,到底是我不爱你们,还是你们不爱我?因你们不爱我,我寂寞得全身颤抖。我需要证明还有别人可爱我。爱虽败亡,我要证明还有被爱的能力。我不是被人遗弃在这道观的残花败柳。

我要!这全长安的男人为我癫狂,你看,曲江随水而下的桃花笺,是我尊贵的邀请,你们去捞,去争夺,我在这道观里静看你们。

看你们,为我,疯!癫!痴!傻!贪!嗔!怨!怒!五毒不清,六根不静,七情已生,八风凌冽。

鱼玄机又醉了,醉眼如饴,波光流淌。这水波,漫过了金山,就要人命。在男人眼里却是乔张乔致,盈盈有情。

被李亿抛弃,被温庭筠拒绝,当鱼幼薇改名鱼玄机的那一刻起,她已经举起祭刀,以最圣洁的方式和以往诀别。

有村姑到咸宜观里边烧香边哭泣,说她爱的人弃她而去了,鱼玄机写了一首诗送给她,就是那首有名的《赠邻女》: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床。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她写下“鱼玄机诗文候教”的广告,静静地擦拭着咸宜观的大门。爱欲王国的大门永远朝男人洞开。

君不见,观名咸宜,老少咸宜。谁都知道鱼玄机是出了名的荡妇。可是,她的道观门前,还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男人,一字记之曰贱!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得着不如抢不着。鱼玄机的生动、鲜活、泼辣、才情,迷倒了整个长安城。男人都俯在她的石榴裙下,听候她的差遣。

若不然,哪有个寻常女人敢发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慨叹!

不好意思!我醉了,你看我胡言乱语说的是什么,男人若是贱,我是什么?男人女人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好么?说实话是要付出代价的。

绿翘就付出了代价。她居然在我的情夫面前赶着问,陈公子,陈公子,你说,我好,还是我师父好?

那样的娇声,太刺耳。我聋了,苦痛入心。她是我心疼喜爱的婢女,她为我梳髻,发不曾醒,她为我熏衣,衣也迷香。甚至那些男人,我一个眼神,她自知怎样去区别对待,高高低低,零零落落,总不辜负。我想着要把她好好带大,不让她过和我一样的生活。

我爱她的灵慧狐媚,却忘了,哪个狐狸精不狐媚?她能替我帮手,如何不能独挡一面?何况这只小狐狸在我的熏陶下,见惯了风月。手里起起落落,也总有男人垂涎。我替她挡驾,以为她太小,却忘了,她已经十三岁。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你瞧我多傻,十三岁的小狐狸,青春正盛。放出去,咬死人亦是轻松事。嗳!女人不要小看女人。

夏日蔷薇浓艳如血,我攀附着,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风里的蝴蝶,轻飘飘的,只要他一嘬嘴,吁气,我就身不由己地漂移。

咸宜观偌大的院落,阳光碎如我手心的花瓣,瓣瓣无声。

等他的回答,他没有回答。

还好!这男人,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爱我的,只是个吹胡笳的乐师!他多少应该有些犹疑。

怎么了,你不会回答吗,陈公子,求你了,说嘛,我要你说嘛。翘儿,我的好翘儿声声逼问,婉转莺啼。

好像有人爱把少女娇音比做出谷黄莺。她是黄莺才出谷,我是杜鹃声已嘶,杜鹃啼血。

也许是过于频繁的情欲击垮了我,它要证明它是主宰我不是!我的青丝渐渐失去光泽,扯断一根看,内芯脆弱,缺乏营养的表现;我的皮肤亦开始松弛,再艳的胭脂,脸上也没有十六岁时的鲜活艳丽。

我的内里是水底漂浮的尸体,早已死亡。现在已经逐渐开始显露尸斑——揭出死亡的真相。

不怪,那时候的鱼幼薇有李亿,现在的鱼玄机,只有这空荡华丽的咸宜观。昔日,她的子安,伴她长安城游遍,高朋满座间,对人介绍只说,这是鱼幼薇,我的夫人。

长安著名的女诗童,想不到是如此美人,李兄有艳福。

她让他骄傲,他正要这骄傲。

他声声唤她为——夫人,让她薰然。忘记了自己只是个妾,女字边立的那个人。他有正妻,别居江陵,出身高贵的裴氏,性妒,有心计。十六岁的鱼幼薇不是她对手。

她和李亿在一起九十九天,裴氏从江陵来,轻巧地掐断她的幸福,再不能圆满。她的生命里好像从没有圆满。

他说——陈韪——他终于说了,你好,翘儿,当然是你好。

好在哪里?你说清楚呀,我笨。

你年轻呀。

绿翘“咯咯”笑了,那是年轻女人赢了老女人骄傲的笑声。

花刺刺满手心,血被封印。她不能呼吸。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她的耳朵原来未聋,听的清清楚楚!这两个最亲近的人联手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她爱的男人在她最宠爱的女人身上,宣布——

她已不再年轻。

年轻……是的,她十三,我已二十六,老了,真是老了!二十六的鱼玄机,外表依然美艳绝伦的鱼玄机,心似长了霉斑的铜器,毒素无法抑制地蔓延开来。

幽暗的中毒已深的铜绿色。凄凉的浅绿,深绿,仿佛是她生命的底色。

因妒,她失手挞死了绿翘。而审问她的,竟是旧日追求她而被扫出门去的裴澄。

命途,在她十三岁时好像已经注定。断头台上,断头的那一霎,她又看见他。目光交缠,轻轻回到那个遥远的下午。

暮春。长安暮春。大唐长安落桃花的暮春。平康里的桃花一树一树地落,落满了她回家的路。她身边跟着一个大耳、肉鼻、阔嘴、貌似钟馗的男人。他是温庭筠。来此拜访长安女诗童鱼幼薇。

他是她仰慕的诗人,终身不第,然而诗名远播,他来看她,她快乐得快疯掉。边走边聊,走到江边,他说,就以“江边柳”为题吧,试一试你。

她做了诗,轻声吟诵《赋得江边柳》——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

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温庭筠再三回味着,惊艳不已。一个十三岁少女做的诗用笔如此老到,遣词用语,平仄音韵,意境诗情,皆属上乘。

他收她为徒,传授她诗文。可惜,他的不拘世俗,依然改变不了她日后艳帜高张的命途,只是为她日后的艳史多添了几笔谈资,多可笑。

我看见他的眼泪了,刽子手的刀太快,头落地,人还有知觉。我看见他跪倒在人群里,泪流满面。台下,无数的达官贵人,富家子弟……曾经为抢她的花笺而打破头的男人们,他们来争睹她的死亡。

一场烟花寂灭了。观众一哄而散,最终,肯为她落泪的,还是他。原来不是桃花随水随无情。

早知如此,最初相逢时,就吟——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不知躲不躲得开,命运的安排。

22.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题目是元稹的诗《遣悲怀三首》其二的尾联,悼念其妻韦丛。

一个下午,颠颠倒倒颠颠,思绪盘旋的只这十四个字。

《遣悲怀》以前是读过的,只是太小,所以更喜欢《离思》之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喜欢。有一个人喜欢自己以后就再不喜欢别人。取次花丛懒回顾,他的眼中只有一个人存在。要心如静水,安静得好像青灯古佛渡余生的寂寥。似乎,以一生去殉一个人,才是可贵的。

可是又如何?写下这首诗的元稹为求取功名,赴长安,渐弃了莺莺,他最初的爱人。

这莺莺是唐传奇小说《会真记》的女主角,亦是《西厢记》里莺莺的原型。或者我们可以说。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借了《会真记》里莺莺的壳。《会真记》又名《莺莺传》,是一部写实的作品。元稹写出自己的初恋故事,亦可算做他的忏情录,也就是自传。他就是那个张生。

1200年前,长安东边的那个小郡,小郡里的一座寺庙。春光和煦,一个年轻俊雅的男子在和尚的陪伴下,在庙中四处“随喜”。然后,他遇见了心中的如花美眷。

爱情,在一瞬间敲击心门,心中烟花绽放。在很久以后,很多人很多事都模糊的时候,我们依然记得爱情,是记得爱着的人,还是那个瞬间的灿若云霞的快感?它们无法磨灭,感慨让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后的再然后,在丫鬟红娘的牵线搭桥下,他共她多情小姐同罗帐,二人同居了。应该感谢唐朝那个伟大的时代,母亲可以姑息,和尚也表同情,爱情是向阳花木早逢春,在门阀相对的大条件下,有相对的自由。

像《西厢记》的莺莺一样,元稹的莺莺也有过挣扎和困顿,但最终,还是投向了他的怀抱。一定是反抗封建礼教吗?追求恋爱的自由吗?这些都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东西,如同说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一样。其实爱就是爱,是发自本心的东西。世间事,也惟有它能超脱一切束缚。若不得解脱,终至坠灭,多半由人身上起。

他们也是这样的一对才子佳人。史载元稹十四岁明经及第,是当时少年得志的才子;而她,是佳人。我觉得这个“佳”字不是后来话本小说里用滥的那个“佳”字。莺莺有着独立的人格,或许,她比他还要聪明。即使是义无返顾投奔热情的时候,她也显得冷静从容。对她来说,情爱是一块庄严的圣地,不需要任何猥琐的道理作借口,不需要任何羞惭的表情作掩饰,亦不需要任何患得患失的考虑。当她选择爱以后,她就毫不迟疑地来到他身边。这样的女人,你要得到她,除非交出自己的心。

他由此可能对她产生敬畏的心。我由此想到张爱玲之与胡兰成,亦是如此。她的冷落从容,反而使得他肃然敬畏。一个女人过于神圣肃静的爱,会是男人沉重的负担。往往在短暂的欢娱之后,陷入莫名的情绪里,有浅浅的懊恼和犯罪感。这时,他宁愿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轻佻的,欢愉的,不知世事、可以逗弄的女人,这样,他只需使出三分力就足够她艳羡雀跃,如同胡兰成对小周。

男人喜欢女人聪明,亦只要聪明的温婉和顺。他们不需要女子的才气,只需要她们有灵气,能够懂得自己的得意和苦闷就已足够。当一个男人可以用三分力为女人撑住一片天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再要他为那个需要付出十分力的女人留下。

当莺莺奔向他的怀抱时,元缜却要远上长安,奔向他的前程了。“通塞两不见,波澜各自起。与君相背飞,去去心如此。”爱情的悲哀莫过于此。

他后来曾经回来过。回来却发现,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他想在她身上得到的,关于需要的例证,她不再给他。

偶尔她会在深夜里独自操琴。她的琴艺精妙绝伦,琴声愁惨凄绝,但若他尝试请她为他独奏一曲,她立即让红娘把琴收起来,挂在墙上,拒绝再弹。他对这种状况非常绝望,他们之间或许只有一公尺的距离,然而这一公尺,他再也无法靠近。

如果第一次,他在这场爱情里先下一城,但,这最后的一座孤城,她死死地闭了城门。

忧伤美好的初恋像春光一样无法羁留,他亦不过是陌上观花者,所以心怀眷恋而不哀戚,天明之后,淡淡走上他的长安古道。

所有的诗人都是一样,他们年年伤春复悲秋,却年年伤春再悲秋,是爱恋春光秋色,还

是爱恋年年岁岁不期而至的情绪,谁也说不清。或许只是习惯了,在某一个时刻去做某件事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爱,有时只是某个时刻的某种需要。

三年后,二十四岁的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三十岁上遇到薛涛;同年韦丛卒,元稹写下“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诗句。两年后,元稹在江陵贬所,纳妾安仙嫔;三十六岁时续娶裴淑,亦为大家闺秀。

他并不负情。“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不是负情之人可以写出的诗句。他也会如他所写的那样:“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他会在她的坟头,潸然落泪,手抚墓碑,无处话凄凉。

只是爱情,更像是邂逅一场盛景后,摆出的美丽苍凉的手势。

23.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自从知道李益和霍小玉之间的情事以后,我每次读到这首《写情》,都会觉得这是一双可怜人的写照。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你也许曾经遇上一个人,你与他相爱,以为他是你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意义。你爱他,如生如死如火如荼缠绵如呼吸;然而有一天你们分手了,得已不得已情愿不情愿,伤筋动骨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愤怒悲伤安静压抑,而那个人就那样消失于你的世界了。同时,他静默地关闭了你通向他世界的门。

天国的阶梯,消失在云间,你仰头瞻望思念的余光,只看见蓝天上白云轻轻流动,天上圣门已阖。在安静的甜黑的夜晚你想念他,思念若水滴,还没落泪,就干了。

如果你为一个人切骨般痛过,你就会明白李益在说什么。他说,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失去了那个人以后,他再也没有千金一刻的春宵,也没有了风清月白花下相偎相诉的良辰美景。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有时越是情深意切,表达出来的情感就越淡越正。越好的茶,越不会以苦涩凌人。像元稹花样文章悼亡也归平静,千言万语只是一句“贫贱夫妻百事哀”;苏轼文中仙豪,十年夫妻情深似海,也只能说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李益的《写情》也是如此,心底有百般忏悔,也只能化做一句“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的叹息。

李益的诗是那样好,边塞诗雄浑有力,闺情诗清雅有致。“大历十才子”中他是翘楚。说他好,那是说得出,拿得出根据。曾读他的诗,精彩处叫人忍不住扬眉动目,意态飞扬。他的“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天”(《盐州过胡儿饮马泉》)有太白的豪放高迈气,“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喜见外弟又言别》)又得杜甫的沧桑沉郁之味。李益还有一首诗,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边塞诗之一。诗云: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

这首诗是李益边塞诗的代表作,气势雄浑,苍劲幽远。我觉得气势意境都不像经历过“安史之乱”的离乱,反而很有盛唐恢宏之色,可以和王昌龄的边塞诗比肩。

李益生长的陇西,曾是汉唐历年的征战之地。当年西汉名将霍去病就曾在那里驰骋拼杀,因而留下了很多战争遗迹。其中最著名的要算“受降城”,它是汉将军霍去病在河西走廊接受匈奴投降的遗址。李益幼年时就经常在这些战争遗迹上凭吊那些曾叱咤疆场的英雄,长大后又曾亲身经历“安史之乱”。 他有才情,又有丰富的经历和广博的见闻,是得天独厚的才子。如果他不是遇上霍小玉的话,也许他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轩敞明亮。

那是在唐大历年间。那一年,霍小玉初初长成一个明艳无伦的少女,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姬待客。清丽可人的她恰似一夜芙蕖迎风涉水而来,艳名动长安。而李益赴长安参加会试,中进士及第,少年登科,更是春风得意。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征人歌》、《早行将》等诗,绘在屏帏上,视为珍品。大历年间的长安城,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

《唐宋传奇集·霍小玉传》里说他:“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要知道知李益在笔记小说中形象并不好,和绝色佳人霍小玉的这段生死畸恋,几乎使他的诗名丧尽。很多人只记得他是那“才子佳人”故事里始乱终弃的负心人,因此小说里对他这样的评价应该算是比较真实可信的。

日渐地,霍小玉也听闻了他的才名。她在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李益的《江南曲》听她唱来,格外悠然婉转。

每每当霍小玉慢转明眸,轻舒玉腕,按弦调歌,唱“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时,她神色幽怨,就好似兰花瓣落玉露,一咏三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与她同席的人不免难过忧伤,却更被小玉的清新雅饬所袭倒,流连忘返。从一开始霍小玉和李益之间就有一种明明暗暗的牵扯,生生死死纠缠不休。久了,大家都知道长安名妓霍小玉唱李十郎的诗词是尽得其中三昧;再后来,连母亲也看出她对这个李益有些意意思思。

霍小玉能体会到李益诗中怨妇那种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摇晃着的悲凉,她本身也是这样无可奈何的一个人。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在她身怀六甲的时候, “安史之乱”起,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王府中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长大后,困于生计,霍小玉做了卖笑陪欢的歌舞姬。

有时候她或许会想,如果没有“安史之乱”的话,自己会有怎样的人生?然而人生是没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开始了就不能回头。如果知道结果,母亲郑氏是不会请求街坊十一娘引着李益来见霍小玉的。

结果他们见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圆的故事的开始一样,他们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情意绵绵难舍难分。才子生在这世上本来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云,水里游鱼,是天造地设的一场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为官。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走马上任,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惊喜半是忧,说起来,好像还是忧多一点。她霍小玉阅历过无数男人,男人如风筝,好放不好收这点警觉还是有的。李益为了安抚她,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我觉得,李益对霍小玉也是真心的。他写婚约时是真心要娶她,没有负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输在太天真,以为说出的话,写下的约就成了不可动摇、坚如金石的东西;我们都太一厢情愿,忘了人事无常,要留有一线余地。他和她这边山盟海誓,那边父母忙着和人家海誓山盟,帮他跟豪门卢氏之女定下了亲事。

卢姓、韦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权势的豪门世家。李益可能看到卢家有权有势,卢家女温柔贤良,心里也活动了,就和卢氏结为夫妻。

于是整整一年过去了,霍小玉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见李益的踪影。霍小玉气得精神恍惚,病倒于床。写到这里,大约人都会以为霍小玉会痴情重病而死。这是没错的,然而霍小玉要仅仅是这样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这儿细细地描摹细节了。大不了又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这么多年也着实看够了。

后来李益来见她了,可惜是被长安城中一位黄衫侠客绑架来的。见了李益,霍小玉又爱又恨,心知两人已经是覆水难收。小玉的决绝是女子中罕见的。在临终前,她紧握李益的手臂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话够狠够绝。她再不说“今生已过也,愿结来生缘”的话,只是一路谅绝到底。极爱翻成了极恨,似琵琶行的三叠——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过气来。他和她之间正应了那诗的上半句: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后来李益经常在精神恍惚间看到有男子模样的人和卢氏来往,误以为卢氏有私情,常常打骂卢氏。《唐才子传》中说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散灰扃户之谈,时称为‘妒痴尚书李十郎’。”这不奇怪,稍微有点人性良知的人,都会被这番索命论吓成神经衰弱的。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可惜李益还没那么坏。

霍小玉因为绝色早夭,多被后人施以怜惜之意,李益却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负心人形象。虽然李益负心可恶,然而为此伤情而导致心理变态,一生中再没有快乐的日子,这种惩罚比死还严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怜。

佛说人有三毒:贪,嗔,痴,霍小玉的死,难说是死在李益的负心,还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说他们两个人可怜,那这故事里的另一个人——卢氏显然就是无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小玉自择才郎,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孩根本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只有听天由命的份,却被无端牵进这场情殇里饱受磨折。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看李益的诗句,觉得他应该是个有情的人。我相信他是爱霍小玉的。只是因为世事侵袭,不能够始终坚定,然而这一世的惩罚也够了。他送了她一命,她毁了他一生。在指责李益负心的同时,谁能保证自己就坚如磐石?

爱情本就该是你情我愿,两不相欠的清洁。彼此付出也不计较,怨恨也应能饶恕。我欣赏的是霍小玉的刚烈,而不是报复之心。但这世间恩怨情仇如丝如茧,不知何日解了三毒,世人才得解脱?

24.三生杜牧,十里扬州,前事休说

外公死了近三年。坟在高高的山上,幽闭的山区。下葬那天我去过,在山下为他送行。后来的两年,清明冬至都没有去,只是默然的,在心底遥寄心香一束。

现在想起来,那天仿佛有雨。一切像极杜牧的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