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从心感动得险些热泪盈眶,老天爷太眷顾她的眼睛了,虽然有看没得吃吧,但身为一个寂寞单身腐女,有看也已经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了。

这小美男是来看朋友的吗?男(女)性朋友?哎哟妈啊!感动死了!

瞬间,方从心只觉得生活如此美妙,一边盘算着怎么跟踪、怎么观察、怎么偷拍、怎么摸上某论坛爆料,一边哼着歌向小区外的宠物用品专卖店溜达过去。

然而,当扛着一大包猫粮,吭哧吭哧地回到家门口时,她却一下愣住了。

她看见那个腰身贼美好的小美男正站在她家门口望着她,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得体微笑,两片薄唇开合,无比理所当然地问她:"姐姐,你家有空余的单间出租吗?"

瞬间,方从心腿一软,小高跟鞋一崴,险些瘫坐地上去。

第一部分 第5节:第二话与写手我(1)

第二话与写手我

只写我想写的东西。

关于这个名叫任寻的大男孩儿,究竟是怎样成为她的房客,方从心一直坚称自己被这只腹黑大尾巴狼忽悠了。但不可否认,当看见他执著又可怜的模样时,她一下便想起自己当年初出校门时的艰辛,于是,心里一软。

至于任寻本人,则在某年某月某日机缘巧合之下终于一吐实情,正是方从心那一句"我家房子,我住一间,猫住一间"让他立刻确定了两件事:其一,这个女人家有空房;其二,这个女人心地善良。于是,走投无路到分外想炸掉西直门立交桥的他,在瞬间做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大决定——死皮赖脸也要赖进这家的门!

事实上,在任寻入住的第一周,方从心就觉察了这小子腹黑大尾巴狼的本质:乖巧斯文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熟门熟路之后就开始舒活筋骨了。他非常精明地在第一时间洞穿了这个家的本质——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绝对不是方从心,而是那只叫做糯米的黄白斑雄性土猫!

于是,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血本把糯米给笼络住了。

起先,方从心还以为他对猫儿有爱心,还正在那儿美滋滋呢。等她终于发现,糯米这"变节"比翻书还快的千家猫经常对任先生露出非常亲昵的咧嘴一笑,在他脚前脚后蹭来扭去,但凡她要靠近时,却非常不满地吭哧呼噜,俨然要把第三者驱逐出境时,她忽然惊悟到一个事实:如果不想被悍猫夜袭,她得好好待任先生才是…

而任寻先生本人则非常优雅地向她展示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头两天甜甜地笑着喊"姐姐",再两天笑甜甜地喊"方姐",再两天扭捏了一下,喊"从心姐",直到第七天终于两眼一翻,直呼"方从心"!

好吧,方从心也必须承认,其实在得知这小子原来已经二十有三了之后,她对"姐姐"这个称呼就产生了强烈得足以令她夜半磨牙的排斥感,故此再三强烈要求他不许喊自己姐。虽然确实是小了三岁,但也才不过小三岁而已啊,喊得她好像有多老一样!这小子没事干吗长得这么"年轻",她本来还以为他才十九二十呢。

除此之外,任寻带来的"惊喜"真可谓已到了令方从心目瞪口呆的地步。比如他在屋里撑起的登山帐篷和展开的睡袋,比如他那完全黑白颠倒的美国生物钟。

方从心常忍不住想:这孩子到底靠什么填满米粮袋呢?总之,她也没见他工作,甚至不怎么见他出房门,他们每天打照面的机会只有一次——她下班回家,任寻刚睡醒,出房门洗漱去…

现在的年轻人都过的什么生活啊。每每此时,方从心总是非常想像阿布状摊开双手,把眼睛嘴巴都变成一字形。没准正是因为活动时间高度一致,糯米小帅哥才如此神速地便见异思迁了呢。唉…这俩难道还能人兽断背吗?!

不过方从心其实也不怎么在意。虽然作息时间颠倒点,行为偶尔怪异点,肚子黑点,尾巴大点,但任寻至少相当爱收拾,他绝对不会在浴室乱丢脏衣服脏毛巾,不会把胡楂沾在洗脸池边缘,也不会把厨房弄得一团糟。自从有了任寻,方从心就再没干过清垃圾、倒垃圾的活儿,自然也理所应当地从每天铲猫砂的无期劳改中解放了出来。有时候,方从心甚至好奇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垃圾和猫便便收拾好扔出去的呢。难道这孩子夜游吗?但不管怎么说,任寻其实不仅没给她添什么麻烦,反而让她省了不少心。而且任寻并不用她做饭。

有个自管伙食自带房租的帅哥做免费劳力有什么不好吗?

答案当然是绝对的——没有!

但这些都不是任寻给她带来的第一感受。

其实,早在方从心得知这个大男孩儿名叫任寻的第一刻,她十分惊异地"啊"出声来,以至于任先生一脸狐疑地盯住她足有一分钟之久,而后用一种颇戏文腔的语气,动机不明地眯起眼,问道:"敢问…在下的名姓有何不妥吗?"

任寻,这是方从心最喜欢的网络写手的笔名。

方从心喜欢看网络写手的文字,因少了传统理念与载体的限制,那些故事和叙述语言洒脱不羁,充满了灵气。当然也有参差。哗众取宠之作高居榜首,秀外慧中的好文却冷如极地,也是常事。古来文学事便是曲高和寡,何况网络本就是草根的天下,方从心看得多了,也早就看得淡了。

方从心喜欢历史武侠,所以她最喜欢的网络写手也是写历史武侠的,笔名正是任寻。

第一部分 第6节:第二话与写手我(2)

说到这个写手任寻,倒是有趣得紧。方从心最初识得此人,源于一场网络中几乎每日都在上演的掐架。

那也不过是论坛中无数你掐我砸中的一场,一篇小有人气的连载重生穿越文被人拍砖扫雷,方从心本着八卦精神将那篇文翻了出来,那便是她第一次看任寻的小说。

那真是一篇雷得""有神的小说!

故事说,重生的男主角回到了平行世界的古代,忽然就王霸之气了,上天入地风生水起左拥右抱十项全能…各种红极一时的YY元素一应俱全。

但这样一个极尽YY之能事的俗文,却有一个新鲜处,那男主角重生穿越之前,本是一条癞头土狗,而小说的名字则更加赤裸直白——《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

于是,这一点新鲜便成了作者的大不敬罪状,不少写重生穿越文起家的写手愤而前来声讨,认为任寻这厮是故意讽刺他们。稍微自持些的,虽然端着架子,话却说得十分不冷不热、不阴不阳。而那些在此类文中自我代入到浑身舒爽的读者们则更是一呼百应一拥而上。作者任寻立刻被秒杀于一瞬,鼻青脸肿,万紫千红。

但方从心却看得捶地大笑。

这小子一定是个愤世嫉俗的小愤青。她一边看得欢乐,一边这么给作者下了个定义。显而易见,这个作者的文字辛辣犀利,字句间可见调侃冷嘲,必是怨气满腹,忍无可忍,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

砸文众人虽然气势汹汹,或许对任寻反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是一个具有商业性利用价值的话题,方从心如是认为。如果这作者就此一炮而红,不知他会如何呢?或许那些尖酸刻薄的伶牙俐齿会识时务地收敛起来吧。

果然不出所料,这篇小说大掐之下彻底走红,被出版商看中,找上门来与作者商谈出版事宜。

然而,却又大大出乎意料,那位作者任寻竟然做了一件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发了一篇公告,写了三句"谢谢":

一、谢谢众位掐架者前来对号入座,给乏味的生活平添欢乐;

二、谢谢出版商伸出"援手",彻底教会了鄙人什么叫做商业;

三、谢谢各路朋友跳坑,但我懒得继续写了,所以,本文太监了!

此公告一发,原本支持他的一部分读者们立刻倒戈,投入到轰轰烈烈的"讨伐太监"运动当中。而热脸贴了冷屁股的出版商虽然保住了明面上的风度,但不知私下里是否对这不识抬举的茅坑石头下了封杀令。

于是,这个叫任寻的家伙,几乎彻底众叛亲离了。

惟其如此,方从心决定要勾搭这个铁板一块的刺儿头,并且真的与他成了网络上的投缘挚友,也做了他的忠实读者。

初次读到任寻认真写的正经文,第一眼方从心觉得很震撼,有那么一瞬间,她想起了十分钟爱的一张NewAge专辑HEAVENBLUE,她觉得她看见了宽广的海与高远的天空,那种在浩瀚辽阔中前进的感觉,让她想要放声呐喊。

她对任寻说:"你的文字让我觉得独自行走在远大的天地之间。"

毫无疑问,这是她作为一个读者的诚挚的赞美。但任寻没有感谢她。他十分敏锐地做了反问:"你是想说我的文注定孤独吗?"

有那么一瞬间,方从心怔住了,旋即她反应过来,顿时心中一沉。

没错,注定孤独。这个家伙非但对外物犀利,对自己也很直白,他甚至比她更早一步切中要害。方从心必须坦承,手边的这些文字厚重深远但并不适合网络。

网络的特质是什么?只是草根、草根和草根!网络是一个几乎没有门槛的大舞台,给予任何人展示自己的机会,打破精英垄断下的传统媒介壁垒,在这里,个性张扬可以出位,标新立异可以出位,通俗亲民也可以出位,唯一难以出位的是自立门槛自恃身份的"精英们"。在现实中已经被压迫够了的网民不愿再在网络上自讨苦吃,网络读者群体的需求在于释放自我,这是一种娱乐性大于思考性的市场构成,需要安静阅读的文字不占主流份额。

第一部分 第7节:第二话与写手我(3)

即便是方从心自己,也不得不说,看《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时她更轻松快乐,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甚至开怀大笑,而眼前的这一份沉重多少让她觉得有些累,可能换一个人来,就不会继续读下去。

于是方从心很坦诚地说道:"或许你可以尝试一下,找到一条中庸之道。我相信读者永远不会拒绝有趣的故事和有魅力的人物,有时候不要太急于表达你的所思所想,反而可以给你所希望的'文以载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任寻对她说:"曾经有一个编辑教导我:'开头五百字要有剧情冲突,否则你吸引不了读者,这年头没人有耐心看你的慢热文,市场也不会有耐心等你慢热。'我就问他:'用两百字灭掉主角全家,再用三百字让他遇见绝世美女吗?'那编辑说:'你写呀,先写三万字来审,问题不大我给你首页大封面推荐。'我直接把他拖黑了。我只写我想写的东西,如果一篇小说让人看到最后,也只记住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我不如不写!如果一个读者只想看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我不稀罕他看我的文!"

方从心反问他:"金庸只让人记住了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吗?"

任寻答:"《笑傲江湖》开篇几万字甚至没有出现男主角!"

方从心说:"但林平之被灭门就是剧情冲突,岳灵珊、陆猴儿他们谈话间不断提起的'大师兄这样'、'大师兄那样'就是悬念。"

然后他们俩争了足足一个小时有关剧情安排与小说写法的问题,到最后以任寻愤愤的一句"到底是我写还是你写"而结束。

那时,方从心敲着笑脸说:"你写,当然是你写…"其实她有点担心,怕这小子一怒之下也把她拖黑名单了。毕竟她是来勾搭喜欢的作者的,这样的争执本就在意料之外。

但很好运的是,任寻没有拖黑她。

忙碌工作一星期之后,方从心收到任寻的留言:"我仔细想过了,你说得有道理,多谢。"

瞧见这条留言时,方从心几乎敲着电脑桌笑出声来。

这孩子太可爱了。她已经很久没见过这样认真的家伙。于是她立刻做了回复:"我很欣赏你对创作的想法与坚持,并且乐观你一直坚持下去。浮华与泡沫总有冷却的时候,但坚持却可以沉淀。慢慢写,很期待你的新作品。"

然后他们俩又聊了很久。临别时,任寻对方从心说:"你是第一个跟我聊这事也能聊这么久的人,一般人要么就不理我了,要么就是我不理他了。这种话题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装13吧?但不管怎样,我很高兴认识你。"

方从心觉得她很喜欢这孩子,那种认死理的执著与勇于进取的锐气,甚至是认真与坦诚,都让她感觉亲切又鲜活,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触碰到这样滚烫的温度了。于是她彻底做了这家伙的死忠读者和朋友,他们在网络上聊天,任寻会把自己的一些构思说给她听,她帮他内测初稿,甚至试着教他如何经营读者。如果能够切实帮他一把,方从心觉得她自己也会很开心。

她也曾经问任寻:"为什么要叫这个笔名?是本名吗?"

任寻只是笑说:"笔名同网名,两个世界,如同寤寐,还是分开的好。"

于是方从心觉得他或许是不想让人打听,不愿意网络写手的生活与他的现实有过多重叠,所以也就不再追问了。

然而现在,忽然之间,一个名叫任寻的家伙跑到她家来租下了她家的一间房,如此巧合,怎不叫她惊讶又怀疑?

她也直接问过这位房客:"你写小说吗?"

已经大有反客为主之势的英俊房客睁大眼,摊开双手,很无辜地反问她:"事实上,我是一个画家!"然后,他变戏法一样真从他那支着登山帐篷的房间里摸出一幅已经装裱好的画来,画中的女子抱着一只黄白斑的大猫,安静地蜷缩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阳光透过玻璃斜斜洒了她满身,仿佛一层金色纱。那女子正是方从心。"怎么样?美女与猫。"年轻的"画家"颇得意地笑看着她。

第一部分 第8节:第二话与写手我(4)

方从心一下惊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甚至觉得双颊发烫,立刻难以置信地问:"你在画我?"

"不行吗?"任寻反问,"爱美是人之天性,你不能剥夺我赞美美丽事物的权利吧?"

"我的意思是说你…你至少可以先告诉我一声。"方从心觉得有些坐立不安,连说话也不由自主结巴起来。那根束缚情感的弦紧绷着告诉她,这种久违的感觉大概叫"害羞"…生平头一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客厅里有些不知该把手脚往哪儿摆。

但任寻却极理所当然地说:"先告诉你就看不见这么生动自然的表情了,自然的就是最美的。"他说着,拎起那幅画递到方从心手里,"送你,你不挂起来吗?"

方从心觉得她彻底被打败了。她忽然觉得自己落尽下风,抬头却见眼前那家伙正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一手拎着那幅画,眯眼望着她笑。那表情真像一只狐狸!

挂就挂,有人自觉上供岂有不受之理!方从心一把拿过那幅画,恶狠狠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打算拖个椅子过来垫脚,把画挂起来。瞧他美的,就给你挂客厅里天天抬头顶着,谁怕了不成?

但手中的画忽然被抽走了。

任寻就站在她身后,只踮了一踮脚,伸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幅画挂在了壁挂电视的上方。不过一个简单的动作,瞬息不易察觉的碰触,他的棉质T恤蹭在她的长发上,让她感觉如同刹那要燃烧起来似的。

方从心忽然觉得她有点慌了,有一种怦怦的声音在耳畔响着,让她不敢回头。

然而,几乎就在下一秒,她听见任寻啧啧笑道:"不错,这位置选得好,以后你这沙发就该用得多了,不过电视就可以送人了嘛。"

方从心胸口猛地一紧,几乎来不及思考,已随手抓起玻璃架上摆的小毛绒哈士奇狠狠向那个歪在沙发里坏笑的家伙砸过去。

不砸不足以平天怒!

至于刚才那个疑问,谁还记得吗?刚才她本来是在问他什么来着?

第一部分 第9节:第三话坑王、霸王与出版商(1)

第三话坑王、霸王与出版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唯其哀痛而清醒,唯其幸福而无法割舍。

那个叫做任寻的写手有个爱好——挖坑不填。

用方从心的话说:"你这人坑品比棒子国还下等一万倍!"

遇到一个认真的作者是读者之大幸,遇到一个认真过分的作者是读者之大不幸。任寻就是后者。他喜欢修文,自己回头读一读觉得不好了就要修改,增删句段那都是小手术,推翻重写的大工程他从不觉得累。以至于方从心跟着他跳了一个又一个坑,每次都是看到一半…下面没了!

方从心曾经很郁闷地对他说:"任寻童鞋,你这样不好,真的不好!你不如一篇一篇来写完,哪怕有瑕疵,写完再修改,或者在写下一篇时记得改进就好了,这样也有利于你积累读者。"

任寻却说:"你就当我有完美主义强迫症好了。"然后依旧我行我素。

于是,方从心很是愤怒地给了他一个封号——任公公,意思是说,这人老没下面,老写太监文!

没想到任寻还很受用,并且自我"美化"了一下,索性自称"秋长监·任大常侍",顺便显摆一把他的古代文化常识,然后又无比"恭维"地尊称方从心为"圣母神皇"。

方女皇曾经咬牙切齿地下敕令:"任寻,请你把《列国任行》写完!"

任大常侍淡定对曰:"陛下,下面没了,神仙也长不出来啊。小人又不是某年高考作文里的司马迁,还能'一次又一次'春风吹又生。或者你可以试一下把PeterPetrelli(美剧HEROES里的男主角,拥有自体复原的超能力)下面切掉,看他有无可能自己长回来。"

方从心气得哭笑不得,只好号召群众力量对这坑王施压,可惜收效甚微。

方从心帮任寻建了一个读者群,想帮他把看文的读者凝聚起来。可任寻这家伙不知是懒还是别扭,总不爱在群里冒头。对于方从心那一套"经营读者理论",他总是很排斥,觉得没什么必要。

"作者只要拿作品去面对读者就可以了,文字之外套个近乎有什么意义?又不是娱乐明星,需要作秀。我只想要他们喜欢我的小说,不想要他们对我本人产生什么兴趣。"他是这么说的。

对此,方从心总是反驳他:"所以你更新一个近万字的章节上去,也只能有一两个留言啊。人是有情感交流需求的,你要让读者觉得你心里有他们,他们才会愿意回报你。否则我轻轻松松看完小说直接关掉网页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费力气打字给你留言?人犯贱非得热脸去贴你的冷屁股吗?如果你很乐意孤独地写给霸王们看,那你确实可以忽略我的提议。"

这个反驳很有征服力。身为一个作者,当然希望更多人看自己的小说,希望看见更多的读者反馈,否则他又何必要发在网络上,自己闷着写不就好了?于是,任寻沉默了半晌,回话:"好吧…我去试一试…"

然而,不知是气场不合还是真的有人品问题,这种时刻的任寻全然没有辩论场上的犀利刚勇,反而像个羞涩的孩子,竟不知该怎么开口。他犹豫又懊恼地对方从心说:"我觉得很难堪…你要我去讨要留言吗?那种感觉简直像让我穿上兔女郎的衣服站在街边跳着大腿舞拉客!"

方从心被他这个比喻到OTZ缴械…"曾经有一位大神说过:'看霸王文的小孩会尿床!'"她几乎是一边恐吓一边威逼一边利诱着让任寻"从善如流"了。

但结果却很有些微妙。一天过去之后,《列国任行》的新章节下面出现了这样几条留言:

No?4[评论]我就不尿床~

不好意思,我是成年人~

发表人:萨姆发表日期:11-2300∶08

No?3[评论]这跟尿床没什么关系

你没留言是因为你更新太慢了!这么龟速还敢诅咒我们?你还想要投票和积分不?

发表人:尤利耶尔发表日期:11-2217∶38

No?2[评论]…

发表人:卡斯迪奥发表日期:11-2217∶36

No?1[评论]竟然有诅咒!

坐沙发上抱着尿不湿问:"楼下的人可以净化掉这咒语吗?"

发表人:迪恩发表日期:11-2214∶05

于是任寻直接掀桌不干了…他对方从心说:"谁再逼我去做这种蠢事,我就直接把TA踩到地核里去!"这家伙犟起来的脾气方从心很知道,便也只好作罢。

方从心与任寻最近一次的对话是在一个月之前。任寻忽然说要无家可归了,问能不能搬去她家暂住一阵子,当时方从心以为只是个玩笑,没有想到竟然真的这么长时间没看到他,《列国任行》也没有更新。

方从心的工作很忙,她在公司有一个不小的项目团队要管,并且正在为国庆档的产品上市做冲刺,但当她发现这孩子忽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她开始养成每天无论多晚回家都要打开电脑上网看一眼的习惯。

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收到任寻的信息,很简短,"我回来了。"她忽然觉得吊在心口的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连忙传信息过去,"你去了哪里?"

"搬家,适应新环境。"网络那一边的任寻似乎显得很疲惫。

方从心不禁有些疑惑,忍不住问:"适应了一个月?"

"一个月也没见坑里多条留言。连催文的都没有!"任寻很有些愤愤地回话。

第一部分 第10节:第三话坑王、霸王与出版商(2)

"…好吧,你漂泊方定,暂时就不催你的文了。"

"陛下您真仁慈。"

话题到这里就断了,谁都没有继续下去。方从心觉得有些困扰,她很想追问任寻搬去了哪里,但又莫名地开不了口,那种有一点忐忑、有一点好奇、有一点疑惑,甚至还有一点期待的感觉很奇妙,令她无法形容。她盯着屏幕发了一会儿呆,忽然看见任寻发过来的新信息:"谢谢。"

方从心怔了一下,问:"谢什么?"

任寻又沉默了好一会儿,回道:"有时候我都会怀疑,是否我真的写得很差劲,所以才会冷成这样。知道还有人喜欢看,并且一直在等着看这篇文的感觉很幸福。但是,我想我可能最近一段时间都不会写了。"

瞬间,仿佛有什么细小又尖锐的东西在心里扎了一下,方从心觉得很苦涩。她觉得她或许应该劝解他,说些诸如"不要轻言放弃"或是"坚持就是胜利"之类的话,但事到临头,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那样的立场。"休息一阵也好。很晚了,早点睡。"她缓慢地敲下这样一行字,看着屏幕上的头像变成灰色,忽然站起身来,打开了房门。

对面那间房里透出的灯光还很明亮,那家伙甚至很不注重隐私地没有把门关严实,透过那一道相当宽敞的缝隙,方从心可以看见那个大男孩正大剌剌地坐在地上,膝盖上搁着等屏大小的数位板。他看起来正在画画。那种低着头发丝微垂的姿态忽然让方从心嗓子堵得发慌,张口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却先发现了她,"我开着灯打扰你休息了?"他迅速地翻身站起来,一手拎着板子,一手拿着压感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不,我…"方从心下意识地虚了目光,她盯着那房间里奇怪的登山帐篷,轻声问,"我打算去做夜宵,你饿吗?"

那家伙却立刻欢喜雀跃,丝毫也不与她客气,"冰箱里有馄饨,三鲜馅儿的,我昨天中午从超市扛回来的。"

他大概真的饿坏了。方从心煮了一整袋馄饨,自己只吃了四个,余下二十多个全被他吃了。他连汤也一口气灌下肚去,然后很满足地仰面靠在椅子上,垂着两条胳膊,半闭着眼,活像一只吃饱喝足准备睡觉的狐狸…

"你几天没吃了?"方从心看着眼前这家伙,有些哭笑不得。这样的年纪明明不是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