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伴奏吧。”

辛懿拨了一下吉他弦,笑了下:“没伴奏带,自弹自唱。”

几个评审相视一眼,没往心里去,大致上已经给台上的姑娘判了“死刑”——这年头自弹自唱的圈地自萌者众,不是调子简单就是唱功跟不上,还不如专注唱歌的强。

辛懿没再多说,低下头,披散的棕色长卷发顺着肩头洒落,半遮面颊。

她今日特意穿得素净,白T恤,牛仔短裤,露出两条又白又直的长腿,尽管如此,侧影却有种慵懒的性感。

赵砚之戴着墨镜,看着台上低头拨弦的少女,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几下,被叶展眉侧目有意无意地瞪了一眼,这才悻悻然收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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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臭水沟

如果说有些人唱歌是凭技巧, 那么另一部分人唱歌就是凭感觉。

辛懿恰好是后者。

辛懿刚开口,低头的叶展眉就抬起眼来。

这女孩的嗓音得天独厚, 沙哑与空灵的完美交替,妩媚和天真的复杂同体。

辛懿唱的是一首由男歌手唱红的民谣, 男女选手都经常有人挑战,可无一例外的陷入窠臼,要么是唱不出原唱的意境,要么完全成了明星模仿秀。

但台上这个一袭简衫的姑娘, 却生生地唱出了另一种味道, 不逊于原唱的,贴上了她个人标签的味道,并且怡然自得。

从她开始吐第一个音,直到手指扫完最后一个音符,她的目光始终是放空的——在这三分钟里, 她百分之百地拥有了这个舞台。

辛懿正在鞠躬, 身子还没直起,就听见台下略微沙哑的女声问:“之前的参赛经验空白, 是没填, 还是没有参加过?”

“没有参加过, ”辛懿如实答,“《寻歌》是我第一次参赛。”

叶展眉身子靠近椅背:“是吗, 一点都不紧张?”

“不紧张。”

“为什么?”

辛懿拎着吉他,一笑:“因为唱歌的环境比这个人多,嘈杂的时候多了去了, 习惯了。”

展眉眉头动了下,目光落在她手里的吉他:“吉他是你的吗?”

“不,是个朋友的,为了比赛借来的。”

“有些眼熟,”叶展眉说,“总觉得这把吉他在哪里见过。”

赵砚之插嘴说:“这吉他有点年份,不过市面上也还算常见。”

展眉扫了他一眼:“我说的不是吉他的型号。”

“那是什么?”

展眉挑眉,懒得同他细说的模样,重新看向辛懿:“为什么来参赛?”

辛懿想起,庄景安说过的“叶展眉这个女人,除了自己谁也看不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装模作样毫无意义,她索性直白地说:“想出名,想有平台做自己的音乐。”

台下的几个音乐人相视一笑,还真是……够直接。

在这种场合里,十之八九的参赛者都会说自己是想圆音乐梦想,还真没几个姑娘敢像她这么直截了当。

“你觉得你够格吗?”叶展眉问。

换了其他小姑娘怕是要被天后这赤裸|裸的嘲讽吓哭了。

可辛懿没有,比这难堪的场面她都见过,这算什么?

她不卑不亢地答:“要舞台经验的话,我有。要唱歌天赋的话,我也有。如果说缺什么,我想可能就是阿眉老师您说的‘教科书’,没有导师交过我专业技巧,我缺这个。”

这话,当初是叶展眉出道时候怼那些质疑声的。她当年从地下乐队出身,一曲走红之后,怀疑与鄙视的声浪层层,她握着最佳金曲的奖杯在镜头前说:“对歌手来说需要天赋、灵感、经验,唯一不需要的就是教科书。”

那个镜头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叶展眉没有想到台上的小姑娘会援引她的话。

叶展眉没有再问,手指搓着纸页,随意地说:“打分吧。”

辛懿站在台上,可以看见台下每个评审的表情和动作,她捏着吉他,手心有隐约的汗渍。

说完全不紧张也是假话,倘若真止步于此,她拿什么脸去面对骄傲的自己?

连着两个评审毫不犹豫地亮了绿灯,叶展眉没有抬头,随手一按,也是绿灯。

第四个评审见状,很快跟上,四个绿灯。

晋级了。

辛懿正要松一口气,却看见一盏刺目的黄灯亮了起来。

是赵砚之,他最后一个评分,却按了黄灯。

黄灯意即“保留意见”,虽然不至于影响辛懿的晋级结果,却传达了他的意见:他觉得她还不够格。

叶展眉的余光看见了黄灯,抬起眼皮,若有所思地看了赵砚之一眼,红唇勾起一道意味深长的弧度,没有说话。

赵砚之则像没有察觉似的,低头在参赛表上写着什么。

“恭喜晋级。”工作人员说。

辛懿朝台下评审鞠躬,抱着吉他打算离开,身后忽然传来叶天后的声音:“等等。”

她回头,便见叶展眉面无表情:“这琴的主人名字是三个字吗?”

辛懿愣了下,终于还是点点头。

“没事了,下一个。”展眉却没再追问,低头翻开报名表。

她居然能通过一个半新不旧的吉他就认出背后的庄景安?可是从庄景安对她的评价来看,他可不怎么待见这位天后。

辛懿拿出手机,给某人发了条报喜的短讯。

过了没一会儿,手机震了,辛懿以为是他的回复,站在路边随意地摸出来一划,却是陌生号码。

“下一轮开始是一票否决制,你应该明白意味着什么。如果想顺利晋级,今晚六点,睿意酒店2103,一个人来。——左右你晋级与否的人。”

天色正要暗下来,辛懿拿着手机看了好几眼,才确信这不是玩笑,是正儿八经有人想要“潜规则”她。

万里长征才刚开始,居然就让她遇见了个坑,还是个跳不过去的坑。

面前的快车道上车流滚滚,鼻子前隐隐约约的尾气呛鼻,辛懿单手拿着手机,拇指按动,打下两个字,好的。

*

睿意酒店,2103房,门口亮着“请勿打扰”的灯。

辛懿伸手敲了敲房门,门居然就悄无声息地被打开了。

室内灯光昏黄,从门缝里看不见半个人影,只能听见音响里流淌的钢琴曲。

辛懿推开门,悄无声息地将太阳镜盒子扔在脚边。

人走进玄关位置,余光立刻看见了正倚在酒店房门后,穿着白色浴袍的男人。

赵砚之。

他大概是刚刚淋浴过,半长的头发全部梳向脑后,露出一张油光水亮的奶油小生式的面孔,太阳镜总算是除掉了,露出一双昏沉迷醉的眼睛。

“来了啊,”赵砚之一手系着浴袍的腰带,勾唇笑了下,眼角眉梢都是早已就料到的神色,“我知道你会来。”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辛懿挂着淡淡的笑容,这样的笑在室内暧昧的光线下有隐隐约约的挑逗。

赵砚之转了下脖子,略带痞气地说:“因为我俩是一类人,我懂你。”

辛懿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在小众圈子里有些号召力,但跟叶展眉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至于他为什么说他们是一类人,她还不确定。

赵砚之见她漂亮的眼睛盯着自己,大方地答疑解惑:“你的报名表上没写毕业学校,上台表演毫不怯场,说是比这混乱的场面都见过……如果没猜错,之前是从野场子里唱出来的,是吗?”

辛懿微笑,眼角弯弯:“……所以呢?”

“所以我知道你有多想站到阳光里,站到聚光灯下,你比谁都想红,想出名,”赵砚之一边说,一边朝前慢慢地靠近辛懿,抬起右手,食指沿着她披散的卷发若有似无地擦过脸颊,“我们是一类人,只有我懂你,只有我能帮你。”

见辛懿不说话,赵砚之又说:“显然我猜对了,不然你怎么在这里呢。”

他不过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在穿了高跟鞋的辛懿面前不相上下。

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人也离她越来越近,随着靠近的步子左手将房门随手一推——门是自动吸力的,本就不需要费劲去关。

辛懿先是盯着他蠕动的唇,又瞥了眼他推门的手,突然嘴角一弯,笑了。

“可惜你猜错了,我只是不习惯我在明,敌在暗,所以来看看到底是哪个混蛋。”

赵砚之闻言脸上一僵,手还没来及从少女白皙的面颊收回来,就感觉一阵剧痛从下半|身传来——

辛懿放下膝盖,居高临下地看着躬身捂住下半身的男人,眼含轻蔑:“就算都是从臭水沟里出来,也未必人人都是泥鳅,赵老师。”

赵砚之疼得青筋直冒,下意识地伸手去反锁门,没想到本以为已经关牢的房门却被辛懿轻轻松松地拉开了。

辛懿施施然地走到门口,蹲下身,拾起扔在地上的眼镜盒,似笑非笑地朝他摇了两下——就是它才让赵砚之没能顺手关门。

身后传来男人的低咒,辛懿踩着高跟鞋走过漫长的走道,那抹嘲弄地笑随着脚步越来越淡。

走进电梯间,门关闭的时候她早已经面无表情。

是,她出身不好,没有学历,没有后台,而且她野心勃勃,不甘平庸。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低贱,没有底线。

赵砚之不是第一个看低她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辛懿非常清楚,在她真正成功之前这样的跳梁小丑永远不会消失,而她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幸好,她知道了这个跳梁小丑是谁,能提防一点是一点。

如果实在防不住,她也不介意,给他好看。

突然,手机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

她心不在焉地放在耳旁,听筒里却传来了某人低沉的嗓音:

“在哪儿呢?”

“在睿意。”辛懿勉强收敛了情绪。

庄景安问:“在那里干什么?”

“……看戏,”她随口胡诌,“你在哪里?我怎么听见风呼呼的。”

“在高速,”庄景安说,“刚出发。”

“去哪里?”她的心一跳。

庄景安沉默了一下,说:“回家。”

回家。

金澜湾,他俩的家。

电梯刚好降到一层,辛懿几乎是从电梯间里飞奔出来,在路边拦了出租车:“……三小时能回来吗?”

对面的人显然听出了她的喜意,声音也带了丝笑:“两个半小时。”

“好,”辛懿拍着司机的驾驶座椅背,“金澜湾,快点,谢谢。”

第28章 吸血鬼

一进屋, 辛懿就把所有的窗帘都打开了,夕阳残照, 落入客厅里。

因为赵砚之而产生的阴霾,又因为某人将要回来的信息而消散。

她把绕道买回来的牛排拆封, 解冻,又打开了手机听广播——刚刚在出租车上,电台里一直在聊《寻歌》。

果然,主持人还在评论各城市海选的评审:“T市《寻歌》海选的评委之一庄景安, 这个名字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儿陌生?但如果我说《追》、《醒醉》、《风中人》的作曲人方初, 你们是不是觉得‘哇,他啊’?”

与此同时,广播里放起了DJ提到的几首歌,都是这些年曾经打动人心的曲目。

辛懿切菜的动作一顿,就听见DJ笑着说:“恐怕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方初是庄景安的化名。作为菲比斯的资深音乐人, 方初这些年来一直在源源不断地产出精品歌曲。但是他的曲子有一个特点,就是从来不写情歌。”

方初给许多著名歌手都写过歌, 抒情的、励志的、沧桑的、星辰大海的……但从来没有婉转缠绵的情歌。

辛懿对方初这个名字早有耳闻, 但从没有把他跟庄景安联系在一起。

广播里DJ还在闲聊:“……有不少吃瓜群众怀疑过, 他不写情歌的原因是不是受过情伤,但知情人士纷纷表示庄先生私生活格外简单, 沉迷工作,醉心作曲,并没有绯闻女友。不过, 我倒是听说了个最新爆料,悄悄儿地说哦,这次T市的海选刚结束,庄先生一秒都没耽搁就匆匆赶回S市了,你们说,是不是家中有娇妻美眷等着的缘故呢?哈哈哈,我只是转述听众朋友的后台爆料哈……”

辛懿嘴角一弯。

她就说嘛,S市的海选还没结束,T市不可能早就收工了。原来,他是匆匆赶回来的啊……三天没见,自从她入职菲比斯,这是他们分开的最长时间。

原来不止她一个人归心似箭。

正在放广播的手机忽然响铃,辛懿以为是庄景安到了,小拇指一按开了免提接听。

“哎,大明星——”

电话那头传来中年男人黏腻的嗓音。

片刻之前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

辛懿瞥了眼来电显示,是陌生号码,但她还是听出了耿重年的声音。

耿重年又连着喊了她两声:“大明星,乖女儿?”

辛懿低头,用力地一刀把细小的胡萝卜切成了两段。

“有屁快放。”她目不斜视地看着那两截胡萝卜。

耿重年讪笑:“你看,你也不告诉我你妈和周舟去哪儿了,我也找不着他们。都这么些天了,家里就我一个人……”

辛懿冷声:“没事我就挂电话了,没空陪你闲扯。”

“别,别挂!”耿重年说,“有事有事。这么多天了,你妈留在家里的生活费也不够了,你看——”

青筋一跳,辛懿一刀切歪了,胡萝卜变成了异形。

“你又不是我儿子,你没钱了想办法挣钱,找我做什么?”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

她伸手,正要摁断电话,却听见那头的冷笑又黏又湿:“让我挣钱?辛若,你确定……要我自己挣钱吗?”

这声音像一条蛇,顺着手机的讯号攀附紧锁着辛懿的四肢,她顿时手脚冰凉。

“我欠了高利贷,那边追得紧,手头实在没钱。我刚听到广播了,你参加了个什么歌手大赛不是?奖金呢?先借我,我混过这阵子。” 耿重年听不见她答话,阴测测地又补充,“你要不给,我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你也知道我没什么本事,就手上还有那么几张照片能卖点钱——”

刀口一倾,割上了左手食指,寸长的口子顿时鲜血淋漓。

辛懿毫无知觉地盯着那道口子,森然开口:“当年你不是把所有照片都撕了吗?你他妈想讹我,当我傻?”

耿重年笑得猥琐:“我说你是真傻假傻?你以为撕了照片、烧了底片就万事大吉?我就不能多洗几份留着欣赏?我就直说了吧,今天你不给我钱,明天我就挑几张角度好的给狗仔送去,能卖几钱是几钱。到时候,我看你还有什么脸抛头露面做明星梦?”

血顺着手指滴在刀板上,浸染了切得工工整整的小芹菜。

辛懿露出一抹扭曲的笑:“你爱发谁发谁,我是出来唱歌,卖的是歌又不是人,要个屁的面子?耿重年我告诉你,你只要敢拿那些照片出去,我就敢告你侵犯隐私。我他妈就不信你还能逃得过坐牢!”

耿重年嘎嘎地笑:“你不要面子……周兰要不要?周舟要不要?全世界的男人都看了你的身子,你觉得以你妈的性格会不会去死啊?”

当年如此,现在仍旧以她妈做要挟。

“滚你妈,耿重年,你不得好死!”辛懿疯了似的拾起案台上的手机朝地上一砸。

手机在地板上一弹,滑出老远,刚好落在推门进来的庄景安脚边。

手机屏幕先是黑了,然后又亮了起来,显示收到了一条彩信。

庄景安看了眼背对着大门的辛懿,弯腰拾起手机,手指刚碰到屏幕那条彩信就被打开了。

是一张色彩略褪的旧照片的翻拍。

照片上的女孩儿身段青涩,半侧着身子正在拿着毛巾擦拭腰背,丝毫没有察觉到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