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门口仔细辨认声音来自哪个方位,看清了,他就坐在那架钢琴边,好像在整理什么东西,地上丢了很多纸,他只抬头看了我一眼就继续忙自己的。“你睡了几个钟头了,做什么事这么累,我叫都叫不醒你…”

“我怎么会在这?”我摇晃着身子走到沙发边坐下。

“你晕倒了,那么多人围着你,只好把你带回来。”他漫不经心地说着,埋头写写画画,根本不朝我这边看。

“现在几点了?”我虚弱地问。

“凌晨吧,几点我也搞不清。”

他放下手里的笔,点燃一根烟,这才朝我走了过来,坐在了对面。他的姿势还是那么好看,跷着二郎腿,慢慢吞吐着烟雾,那张刀削过似的冷峻的脸在烟雾的笼罩下倍感遥远。“你好像过得不怎么样哦,那么憔悴,像个刚出院的病人…”我听见他说。

“那你应该很高兴才是。”

“也是,也不是。”

他长长地吐了口烟圈,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支着下巴。天哪,他的样子还是那么迷人,一双眼睛格外地犀利明亮,梦幻一样的光芒瞬间照住了我,让我无处藏身。“怎么会这样呢,离开我你应该生活得很好才是。”他淡淡地说。

我回避着他的目光,无法克制的悲伤在心底泛滥。“你不必感到奇怪,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现在只是在呼吸而已,我不是病人,是死人…两年前我的丈夫跟他的情人一起冲到那个湖里的时候,我就死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活过来了,其实没有,这几年我就是被这个问题困扰不休,搞不清自己是活着的死人,还是死了的活人…”

我说着这些话,自己也不懂,不争气的眼泪怆然涌出眼眶。

“你还是这么忧郁,一点也没变…”

他面无表情地审视着我,伸手弹弹烟灰,更深的烟雾笼罩了他的脸。我感觉他比两年前瘦了些,但却满脸放光,眼神刚毅,那精神气足以将他眼前这个半死不活的女人比进地狱。

毫无疑问,他已经不是两年前那个郁郁寡欢神情灰暗的耿墨池了,他成功地摆脱了过去,或者说过去根本没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他活得精神着呢,他活在现在!他怎么有这么大的本事,竟可以将自己完好无损地保存到现在。而我呢,活得像个鬼,既定的现实不敢去面对,只能靠过去支离破碎的一点记忆勉强维持自己微弱的呼吸,我留在了过去!

他现在是声名显赫的钢琴家啊,两年前就是,现在更是如日中天,前阵子就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他被邀请到北京为某钢琴大赛当评委,组委会为请到这么个大腕级人物正在各大媒体大张旗鼓地作宣传呢。他实在是个成功的男人,他享受着这一切,有那么多人崇拜他,那么多人围在他身边为他喝彩。而我却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可以想象我的形象有多么糟糕,竟然被人误会成酒店小姐,大庭广众下被一群衣冠禽兽围攻…

我怎么能忍受跟这个男人比!不能比的,我受不了,早知如此,还不如被那群人当众踩死算了,或者挖个地洞找个黑暗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永远不要再见到他,我已经一无所有,决不能再失去自己最后一点可怜的自尊。

这么一想头脑忽然就冷静下来,心一横,艰难地抬起头对他说:“谢谢你,我…走了。”说完,站起身,看都没看他,径直走出客厅来到过道换鞋。

“还爱我吗?”我猛然听到他在后面问了句。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背对着我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头上烟雾弥漫,好像是跟一个鬼说话。

NO.5 他送我进精神病院(2)

“我早就忘了爱是什么了。”

这么说着,我打开了门,身子发轻,鬼一样地飘出了房间。

天还是黑的,整座城市都被无边的黑暗笼罩。犹如我的心。无数次地幻想过跟他重逢的情景,什么场合都想过,酒吧、茶楼、商场、飞机上、街头…无论在哪碰到他,我都设想我的样子一定是光鲜亮丽,神采飞扬,见到他时一定是高昂着头,像只骄傲的孔雀等待着他因为我生活得如此之好而惊叹和懊悔,可是结果呢,却是在那样尴尬狼狈的场景下遇到他,这比让我死一千次一万次还难堪!

回到酒店我倒头就睡,睡到后来感觉全身像浸在水里一样的冰冷彻骨。醒来后才发现窗户没关,外面起了风,米色条纹窗帘被风吹得老高。我并没有起身去关窗户,就那么让寒风荆条般鞭打着自己。我裹着身子抖成一团,鼻涕眼泪止不住地流,竟有一种自虐的痛快。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我睡不下去了,饥饿的胃绞得我要抽搐。我爬起来打开酒店房间的小冰箱,里面除了一个冷面包,什么吃的也没有,拿出那个冷面包,我也没去热,就着一杯冷开水凑合了一顿午餐。我一边吃一边在想,很好,就这样过下去,我就不信我死不掉,最好现在就死掉,明天早上被人发现了送到火葬场,几分钟后就是一把灰,那才真的是干净呢。

“你是怎么回事,招呼都不打就一个人回去了!”

刚吃完午饭阿庆就给我打电话,责怪我昨晚不辞而别。他们现在正在演艺中心签合同。我拿着电话直发愣,刚吃下的冷面包让我的胃抽搐得更厉害了。

“还有,你的手机怎么在一个男人手里?你昨晚就是跟他在一起?”阿庆连珠炮似的追问,全然不顾我在电话这边痛苦不堪心乱如麻。“他要你去拿手机,”阿庆又说,“那男人是谁啊?他说是你朋友,怎么没听你说过你上海还有朋友呢?”

“别说了,求你…”

我哽咽得说不出话,搞不清是胃痛还是心痛。

“考儿,我是真的担心你,你别怪我多嘴…”阿庆叹口气,继续喋喋不休,“我知道你的心里一直有人,可你看看这两年,你过的是什么日子,人不人鬼不鬼的,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为这个男人,但我提醒你,能放下的就放下,不要把自己整得太苦了!”

我一句话也没说就放掉了电话,泪流不止。

想想我跟他的爱,真是很可悲,我完全是凭着感觉在爱,和他分开到现在,从不去找他,无论是写信、打电话还是发Email都没有尝试过,我只是守着自己的心等他,我从不敢换掉家里的电话,就是怕有一天他会找不到我,尽管他从未来找过我。其实他在长沙有个工作室,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制造很多机会跟我不期而遇,可是他没有,跟我一样按兵不动。但我爱着他啊,见不到他,只能凭心去触摸,我能感觉得到他一直在“注视”我,虽然这两年他在我的生活里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可我相信恋人间是有心灵感应的,哪怕看不到彼此,仍可以感觉到对方的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包围着自己,所以我从不怀疑他的爱,如果有一天,这爱不存在了,我想我的生命也就灯尽油枯了。

一晃又过了半个月。

谢天谢地,录音工作终于接近尾声,每一个人都显得很兴奋。最后一天录音的时候,我们还准备了啤酒,准备好好庆祝一番的,结果等我们到了录音棚,意外发生了,工作人员竟说录音棚正在用,我们必须等两天才行。

“不是说好了吗?我们一直要用到这个月5号的,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录音了,怎么能把棚给别人呢?”冯客一听说要等两天头就大了,因为预算已经到了底,再在上海待下去恐怕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了。

“对不起,他们已经包下了整个录音棚,我们只是工作人员,请不要让我们为难…”

“太不像话了,欺负外地人是不是,”阿庆也来了火,“什么都有个先来后到吧,我们早就跟你们经理说好了的。”

NO.5 他送我进精神病院(3)

“对不起,可是你们没有签约,口头上的许诺是不算的。”

“说吧,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冯客强压怒火,尽可能地用缓和的语气说,“我们来都来了,最后一次录音,你们就不能通融通融吗?”

“不能!”一个清脆的女孩声音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我们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穿得很时尚华贵的年轻女孩站在门口,双手抱胸,不可一世的样子,像打量一群乡巴佬似地打量着我们说,“这个录音棚我们已经包下了,很抱歉,你们今天不能用。”

“你是谁啊?”阿庆很不客气地问。

“我是谁跟你无关,反正你们不能用。”

“呃,我说你年纪轻轻的,说话怎么这么没轻重啊?”阿庆真火了,冲上前双手叉腰,摆出一副长沙“堂客”的泼辣架势,“看你的样子是读过书的人,可这书读到屁眼里去了吧,没读好回学校继续读,爹妈没教好叫他们继续教…”

“你…”女孩显然没受过这种待遇,粉脸立即涨得通红,气得说不出话。

“什么事?”这时旁边走过来一个男人问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那男人。我也是。可是,可是…我瞪着那男人,脑袋“嗡”的一响,像是挨了重重一拳似的,两眼冒金星,差点栽倒在地。

“你…怎么在这?”

他玉树临风地站在我面前,皱着眉头问。他也一眼看到了我!

“耿老师,我们已经包下了录音棚,他们还要用,哪有这种道理嘛?”女孩一见主人来了,立即发嗲,装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你给我闭嘴!”耿墨池很严厉地吼她一声,吓得那丫头一抖,缩着脑袋再也不敢吭气,他又转过头看着我,“怎么回事,你们也要用录音棚?”

“是的,我们跟他们的经理已经说好了的,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录音。”

冯客很会察颜观色,知道来了个说得起话的人,连忙讨好地迎上去,递过烟,耿墨池礼貌而又傲慢地摆摆手,眼睛还盯着我,“你们录什么?”

“广播剧。”冯客帮我说了。

“哦,这样…”他点点头,露了丝笑容(算是客气),“很难得啊,大老远地跑到这边来录音。”

“是的,我们来得很不容易,可你们上海人好像不太欢迎我们。”我轻声说。

“要录音怎么不跟我说呢?我可以给你安排的。”

见我终于开口说话,他的脸色立即柔和了许多,目光浮云般在我脸上温柔地掠过,我却感觉被刺了一下似的,很不适应地别过脸,他似是而非地笑了一下,这才转过身吩咐旁边的那个年轻女孩,“小林,去跟肖经理说,让他们先录,我们迟一点没关系。”

女孩很不服气地横了我们一眼,一万个不情愿地进去了。

“哦,她是我的助手小林,年纪轻,说话多有得罪,你们别放在心上。”耿墨池突然变得客气起来。冯客连连说,“哪里,哪里,小姑娘嘛,我们怎么会跟她计较,还请问这位先生,贵姓哪?”

“她知道。”耿墨池指指我。

“考儿,你上海有熟人怎么不早说呢?”冯客吃惊地推了我一把,“还愣着干吗,还不赶紧给我们介绍。”

我看了他一眼,他正好看着我,眼神柔软如波光荡漾。我连忙低下头,不敢正视,轻声跟冯客说:“他是耿墨池先生,演奏《爱》的系列曲的…”

“哟,原来是耿老师啊,失敬失敬,”我话还没说完,冯客就伸出了手,“知道,知道,太知道了,您的音乐在我们湖南那边很受追捧啊…”

“是吗?”耿墨池客气地跟冯客握握手,很有分寸地笑了笑。

“是啊,很多人都喜欢你的音乐,”冯客如是说,“当然,这还得感谢我们的白主播不遗余力地推广啊,你的每一首曲子都不止一次地被她在节目里用过…”

“哦?”他看着我,眉毛奇怪地扬了起来。

我立即窘得满脸通红,有一种被人揭穿老底的难堪。

NO.5 他送我进精神病院(4)

“是的,是的,”阿庆也抢着说,“她可是你的忠实乐迷,不仅在节目里放你的音乐,还把你的照片压在办公桌的玻璃下,没事就看着照片发呆呢。”

我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耿墨池却得意地笑着,那表情分明在说,怎么样,你还是忘不了我吧?

最重要的时刻终于来临,当最后一段录音结束时,冯客在玻璃房外带头鼓起了掌,是为我的完美配音鼓掌,也是为我们终于完成了这项艰巨的工作鼓掌。耿墨池却无动于衷,像尊雕像似地坐在那,冷漠地看着我,面无表情。

“没看出来,你这么会演戏。”趁着大家在欢呼,他凑过来忽然说了句。

“谢谢,不过你比我更会演。”我冷笑着答。

这个时候肖经理进来了,跟冯客结帐。

“多少费用,我们马上付清。”

“五万。”肖经理客气地说。

“这么便宜啊?阿庆,付帐!”冯客简直乐坏了。阿庆连忙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包钱递给肖经理,肖经理只瞟了一眼,并没接,忽然笑了起来,“是五万美金,冯先生。”

“什…什么,五万美金?”冯客叫了起来,“怎么会这样,刚开始不是说好了吗,什么时候变成美金了?”

“我想你可能搞错了,我们这里的设备都是全进口的,录音人员也是从国外请来的,因为很多境外机构到我们这里录音,所以我们一直都是按美元收取费用的。”肖经理耐心地解释说。

冯客的脸立即惨白,大颗的汗珠在额头渗了出来,我们全傻了。“如果…我们交不起这笔费用怎么办?”冯客到了这份上什么都顾不上了。

“那不好意思,如果交不清费用,你们的录音母带就不能带走。”

“这,这怎么可以?”

“对不起,我们也无能为力,你们也看到了,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为你们的录音熬了很多夜,这个费用已经是很优惠的了。”

冯客闭上眼差点背过气,场面一时陷入僵局。

“记在我的账上吧。”一直在旁观的耿墨池这个时候发话了,很轻松地对肖经理说,“把他们的费用记在我的账上,让他们把母带带走。”

“这…”

“怎么,不可以吗?你怕我也付不起?”他眉头一皱,立即吩咐旁边的助手,“小林,马上去银行提五万美金!”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肖经理连忙摆手,“你误会了,耿先生,你是我们的老客户了,怎么会担心你付不起呢,谁不知道你耿大师的身家啊。”

耿墨池笑了,“那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了。”肖经理双手一摊,转过脸对目瞪口呆的冯客说,“冯先生,你可以把母带带走了。”

冯客是真傻了,愣在那连谢谢都忘了说。

我却是无言以对,像是突然被冻住了般动也不能动。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得意的总是他,落迫的总是我?先是大庭广众下被人当成酒店小姐,如今又沦落到要靠他来施舍为同伴解围,也许他是真的出于好心,但我一点也不感激他,想想这两年我在他眼里算什么!算什么!恍惚间,我感觉到一种被人剥皮后的灼痛,痛到全身的神经和感知系统都已失去了知觉。我想我是完了,没救了,两年前离开他时尚且还保留了最后的自尊,现在却是一点不剩地被他掠夺过去,我上辈子欠了他什么,让他这辈子死死地追着我讨,我是曾经诅咒过祁树杰,可是对他的诅咒没灵验,却报应到自己身上来了!

他试图跟我说话,但我以伤心欲绝的冷漠回绝了他,走出录音棚的时候,我听见肖经理很不识趣地问他:“耿先生,她是你朋友啊?”

“不是,”他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她是我丢失了的…爱人。”

我装作没听见,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经过,他的目光追随着我,低声说:“你的手机还在我那…”

我知道他的意思,没理会,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晚饭的时候,冯客不停地打听我跟他的关系,说我怎么不早找他,甚至还要我去请他为我们的广播剧写曲子。我呆呆地看着满桌菜肴没出声,灵魂出了窍般空前绝望。阿庆心里却很明白,在桌子底下用脚踹冯客,少根筋的冯客大叫:“你干吗踹我?”

NO.5 他送我进精神病院(5)

“对不起,我胃不舒服,先上去休息了,你们吃吧。”

我起身告退。回到房间,我一头栽在床上用枕头蒙住脸,不想让泪水流出来。阿庆进来后并没打扰我,善解人意的她只是说:“明天就要回长沙了,有什么事还是要及时去处理为好。”

我知道她是在暗示我,要我去。可是我能去吗?想想他是多么的骄傲,明明自己想见我,却找出还手机的借口。他一定是料定我不会去见他才这么说的,他怕被我拒绝,这个男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放不下他骨子里那根深蒂固的骄傲。所以我才肯定他是爱着我的,否则他不会在我面前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甚至是不拿正眼看我。他见到我时的剧烈心跳我隔那么远都听得到,可他就要摆出漠不关心的臭架子,他这么聪明的一个人,居然不懂欲盖弥彰的道理!

那好,我就去吧,我倒要看看他在我面前能撑多久。主动去见他一次,我不相信我会死掉。可是下了楼我才发现,路面全是湿的,天空冷雨纷飞,刺骨的寒风将街上的落叶搅得团团转。我吸吸鼻子,没打算上楼拿伞加衣服,抱着双臂径直上了一辆巴士。我记得他住的那个地方叫世锦花都。一车的人好奇地打量我,他们都是厚毛衣厚外套,只有我一个人穿了件薄薄的黑色冷衫,白色的裙子也是飘飘的,很显然我还是夏天的装束。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的迟钝不仅表现在感情上,我对周遭的一切都反应迟钝,包括季节的轮换,我常常夏天穿春秋天的衣服,到实在热得厉害了才发现,哦,已经是夏天了啊,这才懒懒地去换裙子。明明才穿上裙子没两个月,怎么突然又是秋天了呢,这时间过得是让人愈发的迟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