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月握紧了海嘲的手,轻而坚定地点了点头。

王检察官推开了门。

门内,是一间精致明朗风格简约的卧室,近门处有两个身着黑色西服的WPU(保护证人组)警惕地注视着忘月一行。

“程先生,你想见的人,我已经带来了。”王检察官朝卧室内朗声说。

卧室里一扇门随后打开。

即使是做足心理准备的忘月,也不免有些意外。

程功,仍是程功,英俊的外表,得体的穿着,只是,这一切看上去都象是Man In Black Ⅰ里那个被外星人侵占了身体的家伙,空有一副躯壳,给人一种行尸走肉的感觉。

看见忘月,程功有些空茫的眼一亮,然而看见伴在忘月身边的海嘲,那亮光又转瞬黯淡了下去。

“很高兴你愿意来见我,青青。”始终,程功不肯承认,忘月早已不是旧日那个还叫“林青”的弱女子。

“你想见我,有什么事?”忘月心里有一丝不忍。不忍见这个曾经带给她生命一丝美好又亲手将之扼杀的男人,落魄至此。

“我想告诉你,我不知道明日未来会等不及要绑架你。虽然,是我提出了这个计划,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以伤害你为手段。”程功慢慢走向忘月,但在看到海嘲阴鸷的眼神后,他停下了脚步。“未来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因为是私生子,想要通过证明自己能力的方式,得到父亲的承认。”

忘月只是一言不发地听着。可怜吗?也许。然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难道因为可怜,就可以肆意践踏法律,伤害他人?

程功自嘲地笑了笑,他发现在这一刻,他竟然能读懂忘月的表情——那种悲悯中带着淡淡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请你来,还有一件事想拜托你。”有些难以启齿,可程功还是说了。

忘月挑眉,程功能有什么事拜托她?

“家母已经到了子宫颈癌晚期,我想请你在我入狱服刑的这段时间里,代为照顾,直到她…”程功顿了顿,眼里有些东西闪过,“虽然我有时候非常恨她,恨她在我需要人阻止,需要人点醒的时候,非但没有这样做,还在一旁推波助澜,使得我们失去了孩子,失去了婚姻,可是,她终究是我的母亲。”

忘月的唇动了动,却还是没有说什么。恨吗?他最恨的人,应该是他自己。

“这是我的请求,如果你不答应…”程功露出一个淡然的表情,“也无妨。”

“好,我答应你。”忘月却平静而肯定地应承了他的请求。“也请你答应我,把你所知的,巨细靡遗,无所保留地告诉检方,配合他们破案。”

程功并不太意外,一直一直,她都是一个太善良的女子呵。

“好了,时间到,我们该走了。”王检察官适时宣布会面结束。

海嘲立刻拥着忘月的肩膀走出这间豪华的牢房。

忘月没有回头,也没有说再见,此生,想必无须再见了罢?

离开别墅,站在艳阳之下,忘月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

“真奇怪,我以为我会恨不得里面的那个人,死一千次一万次,恨到希望他的母亲也一起被处以极刑。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天,那些事,在眼前重演的时候,也只是深刻的痛,却没有恨。”原来,比起法律,命运早已先一步,给了恶人更大的惩罚。

因为,你的现在,你的将来,都会比过去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都过得更幸福呵。海嘲微笑着,看着自己身前,这个自阴霾里走出来的女子。

忘月回头看了一眼满面笑容的海嘲,突然挽起他的手臂。

“去见见我的家人,好吗?”

见见那些在她成为孤儿时收留了她,一直都对她很好,即使经济窘迫,也不曾对她有一句恶语的家人。当年她为免使家中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进一步拮据,半工半读完成学业,毕业后又立刻结婚,两个老好人,一直都觉得亏欠了她。这些年,都会远远的关心她,却并不上前打扰。

忘月一直都知道,可是,她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方式,打破这么多年来的沉默。

也许,现在,是时候了。

海嘲低头吻一吻忘月的额角。

“好,我们去见你的家人,你也的确把我藏得太久了。”

只要是她的心愿啊。

(本章完)

终章 明朗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晴朗冬日,天气干爽,天上有淡淡浮云,被风吹动,聚散依依。

一群穿着时尚的男女站在阿姆斯特丹最著名的丰都公园(Vondelpark)的草坪上。这座位处在阿姆斯特丹闹市中,平和宁静的公园,因荷兰著名诗人和作家约翰•范•德•丰都(Johannes van den Vondel)而得名,中有湖泊水道,绿树成荫。

草地上,两个身着白色正装礼服的男子,正在跟随牧师宣读结婚誓言,一群身材高挑,身着华丽礼服的女子站在两人身后观礼,有人羡慕,有人感慨,有人祝福。

有高大彪悍的男子招呼众人拍照,忽而狂吼,振聋发聩。海嘲叹息,这个三哥,完全就是一只狮子头!

摇摇头,海嘲走到一直站在一边,笑看着大家嬉笑吵闹的忘月身边,揽住她最近渐渐圆润的肩膀,将下颌压在她的头顶。

倏忽,两人齐齐笑了起来。原来,那个一脸不忿的任三哥,竟然失手接下了东朕抛出的花球。

忘月是第一次,看见任家男子齐聚一堂,看见这一大家子,虽然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精彩,可是当他们站在一起,那种共同生活所培养出来的默契,却在不经意之间流露出来。

面貌相似,气质迥异的任大哥任二哥,一站在一起,就会互相讽刺拆台的任三哥和海嘲,永远有办法不让自己被炮火波及的任五,还有沉静内敛的任七,以及看上去就象是无分性别堕落人间的天使一般的东少。他们站在一处,就象是一副充满矛盾却又和谐统一的画,教人赏心悦目。

远远的,任老爷子和全叔看见海嘲和忘月并肩而立的画面,相视会心一笑。

也许,过不了多久,任家就要举办另一场婚礼了吧?

那个女孩子,虽然经受过痛苦波折,可是,身上没有沾染一丝一毫的阴暗,正是小四那孩子需要的人呢。

忽然又听见女孩子们的惊呼,循声望去,却是任三把到手的花球给扔了出去。

两老都忍不住笑,什么时候,这只野猴子,也该开窍了吧?

“愿意嫁给我吗?沈忘月小姐。”海嘲摘下自己礼服襟口的小小花束,执在手里,问身旁的忘月。

忘月看了看那小小的一束奶白色素馨,在海嘲有些紧张的秉息中,展开明朗的笑容。

“是的,我愿意,任海嘲先生。”

“我爱你,忘月!我爱你,忘月!”海嘲低低在忘月耳边说,然后,一声比一声响亮,一声比一声肯定,一声比声执着。

忘月眼镜后的明眸里有水光潋滟,嘴角有清甜笑纹。

阿姆斯特丹晴朗午后的天空,见证了他们的甜蜜与幸福。

幸福呵,大家都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