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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人家一生气,连家都没回,直接奔阳城晚报报社,就在人家主编办公室里,洋洋洒洒,痛痛快快地写了一大篇文,扔下才走。

主编哭笑不得,不过心里也高兴,李老都有一年多没动过笔,他的稿子,哪个报社都不敢等闲视之。

第二日,阳城晚报一个上午卖到脱销。

尤其是各个学校,别管中学还是大学,包括周围省市,几乎人手一份儿。

李老在文章里写的是女性意识的觉醒,把方若华作为当代新女性的代表好好夸奖了一通,写她出身名门,说她品性高贵,知识广博,富有爱心,简直连她自己看了都要脸红。

至于她和项君的离婚,在李老笔下,那是合理合法的巨大进步,代表了女性能独立自主,能走出泥潭。

一篇文章就让全城三分之二的小报闭了嘴,剩下的那点儿胡搅蛮缠,也不足为虑。

谢冰心也看了报纸,为此一整天没吃下饭去,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李老这般护着她,转头看到项君阴沉的脸色,心下难受,连忙过去抱住项君的胳膊:“子南,这些人再无聊不过了,随便对别人的家事指手画脚的,个个如长舌妇,咱们不理会便是。”

项君眯着眼睛,半晌才点点头:“我不愿意和方若华在一起,她有怨气,我不怪她。”

他声音很低,目光在阳城大学教师那几个字上逡巡徘徊,心中充满疑虑。

她怎么会做老师?她不是不识字吗?只是,印象中的前妻形象过于模糊,项君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她究竟识字还是不识字!

李老一带头,阳城大学的老师们也纷纷发言,眼下在报纸上发言辩论的事情很常见,每日报上都是唇枪舌战,刀光剑影。

陆先生也开了口,只一句话:“方若华,方三妹,此篇《荆衣记》,结尾看样子需要修一修。”

语气沉重,又有一点儿悲伤。

众人这才得知,最近在阳城文人圈子里被讨论很多的女作家方三妹,居然就是最近几日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方若华!

霎时间议论四起。

第二十九章 不耻

即便是在这个消息不很畅通的时代,方若华的经历还是被扒了出来。

出身,家境富贵,落难于乡野,为向家童养媳,后和项君结合,为丈夫连累下狱,老天怜悯,保下性命,却又遭遇离婚!

议论归议论,不过这一回,众人心中方三妹是那忠贞刚毅,自强不息的受害者,项君则是那糊涂的负心人。

《荆衣记》写得极好,真情实感,还有陆先生的推荐,读过的人,大部分对其评价很高,其中主人公秀娘,既贤良淑德,又有几分侠气,属于极为讨喜的形象。

男人爱她贤良,少女羡她浪漫,少妇赞她坚定!

本来只是个故事,大家读一读也就罢了,现在方三妹便是方若华的消息一放出来,大家都是明眼人,看看方若华的出身来历,哪里还能不知道秀娘的原型便是她自己!

众人一想到秀娘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熬过了苦难,结果全心全意保护着的丈夫,给她的却是迎头一击,痛彻心扉,就忍不住伤感。

《荆衣记》这本书登时又火爆起来,付梓印刷之后,销量极高,远销全国。

方若华不管这些,照常该去上课就去上课,该在家读书写作,便在家读书写作,连学习绘画,练习大字也没有搁下,纯粹当功课做。

另外还添了一个活儿,阅读回复读者来信。

她在自由谈的专栏如今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以前愿意分享心事,希望她能给予指点帮助的读者还是少数,但她闹了这么一出,不少或者婚姻失败,或者生活惨烈的女子,都快把她当偶像了,毕竟有那么悲惨的经历,还那么乐观向上,一点儿都没有被苦难打倒的女人,很是少见。

方若华还收到过一封感谢信。

湖南的一个女子来的,她说自己不幸被拐卖,困在山窝里七年,后来被父兄千辛万苦地找到,带她回了家。

可是她却害怕,她已经为那个畜生生了孩子,还有这样的经历,哪怕逃离了地狱,但周围人的嘲讽耻笑,还是让她倍感痛苦,那些人责骂她,说她连孩子都生了,哪怕不为别的,为了孩子,也该忍受,就是要走,也要把孩子带走,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能舍了自己的骨肉!

可她恨,她恨那里所有的人,恨冷眼旁观的路人,恨把不把她当人的那一家子,更恨那个欺负强迫自己的畜生,还有那个孩子,那些人妄图用孩子捆住她,她却连见那个孩子一面都觉得痛苦,那根本不是她的骨肉,那个男孩儿会和他的父亲一样打她,拿石头砸她,对她吐口水,那哪里是个孩子,在她眼中,那就是个恶魔!

“我不敢出门,不敢见人,我想过死,直到读了您的文章…方老师,我觉得我还有机会,我还想活着,我熬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死,现在我解脱了,又怎么能屈辱地死去!”

方若华读过读者的来信,倍感欣慰,也许她的文字很渺小,并不可能拯救很多人,但哪怕只救下那一个,她也是功德无量!

在她本来生活的年代,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去做点儿什么有意义的事,可是来到这里,看到,感受到这里的一切,她身上的桎梏仿佛松开了些,她开始觉得,即便平凡如她,也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写作本来只是为了她自己而已,她要名要利,所以写作,但现在,或许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了。

“为了你自己,那也没什么不好,若是她们的感激能让你觉得满足,那你也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动力,一举双得,再好不过。”

方肖揉了揉姑娘的头,笑眯眯地道。他把这几日的变故都看在眼里,也不动声色地帮自家的女儿处理掉了些麻烦。

其实,只要他和妻子在,就不会有人轻侮女儿,这时代女子艰难,有一个好家庭至关重要。

名门千金落难与穷小子成亲后又离婚,和乡下女子被丈夫舍弃离异,那绝对不一样。

虽然,他家若华并不是那个原主,但女儿替原主受了那一回牢狱之灾,接下来的人生也是他女儿的,总不能让女儿被人提起来,永远只是项君的前妻,是一个失败者,败给了那个谢冰心。

现在女儿活得洒脱至极,那就很好,旁人中理智的看了也会觉得,和项君离异,及时止损,那是聪明的选择,离开项君,离开项家,若华会更光彩夺目。

项君的消息有点儿滞后,他从自己租下的宅子出来,和老同学吃饭的时候,方强生才躲躲闪闪,旁敲侧击地问他,有关他前妻的事儿。

“她?她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父母给选的女人,为了父母,只能从命,如今得遇冰心,自不能委屈了心爱的女孩儿。”

方强生瞠目结舌,半晌才半复杂,半嫉妒地叹气:“你这小子真是,连那位方先生都看不上,你那位冰心小姐该怎样兰心蕙质啊!”

像方先生那般女子,自己连多看一眼都不大敢,觉得是亵渎,人家却弃之如敝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把报纸摊开在桌子上,又去看上面的介绍,阳城大学的老师,学子们不说视若神明,却也是言呼老师,尊之敬之,阳城著名女作家,才气逼人,而且家世不凡,还温柔可亲,贤惠孝顺。

能娶她为妻,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吧,恐怕现在阳城的未婚男人们,真得有三分之一以上想诚心诚意地求娶这么一位小姐回去,离过婚怕什么,娶回家绝对是贤内助,还是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的那种。

项君皱眉,看方强生的眼神不大对,心念一转,落在报纸上,细细看,越看,身体越僵硬,他努力让自己不失态,还轻声笑了笑,做出混不在意的模样来:“无论报上怎么吹捧,我的生活是自己的,我喜欢的是冰心。”

方强生耸耸肩——人家为你在监狱中苦苦坚持,你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情投意合,别管怎么狡辩,总让人不耻,当然,这种话心里想想就是了,也没必要说出来让他难堪。

第三十章 不好过

好像忽然之间,项君就觉得自己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写的文章,报纸,杂志都不收,以前他不算大名家,但也是薄有声名,算是熟手,十篇里面,到有七八篇能过稿,可如今却是一篇都过不了!

他知道是因为什么,怕那些杂志社,报社,都欺软怕硬,不愿意得罪方…家,自然不肯收他的稿子。

心中郁闷,愤恨,只是一想到,旁人欺软怕硬,自己竟成了那个软,他心中更是不是滋味。

前些日子,报纸上满篇都是方若华,他不想看,他觉得那些全是虚假不实,全是阿谀奉承,但又管不住自己,总在不知不觉间把报纸上的内容记在心里。

项君曾去了阳城大学两次。

第一次没有赶上方若华讲课,但也听了一耳朵方家一家三人的‘英雄事迹’。

第二次到是碰上了方若华上物理课,他本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听,结果听了一整堂课,到有八成完全不懂,当时坐他左边的那小子跟他讨论…自己不搭理他,他到还嘲讽起自己来,说什么让让他先去预科班跟读一年去!

听了半天天书,方若华始终对他视而不见,那一瞬间,项君觉得自己几乎快要气炸了,要不是涵养够好,都想冲过去撕碎那张云淡风轻的脸!

要是若华听到他的心思,肯定要大喊冤枉,她是真没看清楚项君。

虽说老师站在讲台上,对下面的情况一览无余,奈何项君不知是什么想法,缩头缩脑,抽抽成一团,还耷拉着脑袋,方若华讲课,光是学生们就坐了满屋子,连老师们都在,再加上校外慕名而来的旁听生也有那么几个,密密麻麻的人头,她也不可能把每张脸都看得清楚。

天上落了雨,雨水淅淅沥沥,屋里也在下雨,地上一片潮湿,歪歪斜斜的桌角下面垫的黄历糊成一团,让人看了便心烦气躁。

项君有些懊恼地按了按眉心,随手把桌上的稿纸团了扔一边。

他父母暂时都送去了舅舅那儿,连他也不敢轻易回到自己的家,一开始还好,顾大少给他定了阳城酒店,住的好,吃的好,又有美人作伴,潇洒惬意,可他不可能无限期地住酒店!

最近他还不太敢去见顾长生和乔军,一来顾少爷的意思,暂时少见面,目前情况有些不明,二来,他私藏了蒋菲的事情,还瞒着顾少爷,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菲菲是个弱女子,组织里对她的怀疑,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私自行动,总是违反纪律的,而且要让顾少爷知道,说不定菲菲连命都保不住。

没人贴补,他那教书的工作又因为那帮同事妒贤嫉能而主动辞职,单靠写作维持生计。

当日辞职的时候,他可一点儿都不在乎,只要一笔在手,在阳城就绝对饿不着,但现在却有了一丝紧迫感,如果再不过稿,那他恐怕连房租都交不上。

项君叹了口气,摊了摊手,呵,他们以为自己会妥协?会委曲求全地回头找方若华,开什么玩笑!那些人别想打压他,总不至于全阳城的人都是瞎子,杂志社也不只是阳城才有!

方若华要是能钻到项君的脑子里去,一准儿会哭笑不得,真是到项君这儿就要躺枪,都已经离婚,再不相干,最好连相见都不要…好像有一个倒霉的前夫,她会觉得很光荣似的!

慢慢拿起桌子上的退稿信,一摸就皱眉,连看也不看,一点点撕碎,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

“还剩下一份儿!”

就在此刻,阳城晚报的编辑部内,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编辑随手把一份废稿扔到旁边的盒子里:“拿去退了。”

站在桌前的小编辑皱眉:“这篇稿子也不行?我记得南山君子是老作者了,以前写的稿子到大多能用。”

老编辑叹气,“就是因为他是老作者,所以才不用他的。”以前这个南山君子是新人,写的东西即便稚嫩些,但他们作为编辑愿意给对方机会,这也是鼓励的意思,但是这人文章越写越不成熟,不光内容越发空洞,不知所云,思想说愤世嫉俗,甚至近来还带出些敷衍的味道。

他从业这么多年,什么人是认真写作,什么人是应付了事,还能看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南山君子最近在做什么,是不是遇见事儿了,希望他别虚耗时光,浪费才华。”

说着,老编辑还是摇摇头,把那篇简直看不下去的稿子拿过来,执笔再给他写一点儿意见,稿子毫无诚意,没有改的必要,但是提醒一二,也许下一篇就是好文章,虽然他已经提醒过好几次了。

项君可不知道自己垃圾篓里的信件中藏着一位老编辑的期盼,听见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转身回头。

“项大哥!”

谢冰心撩开门帘,展颜一笑。

项君神色顿时柔和下来:“冰心。”

“城西开了家新的西餐厅,咱们去试一试好不好?”谢冰心偎依在项君身边,整个脸都在发光,眼中流光溢彩,项君看得几乎入了迷,伸手一拢,把美人拢在怀里,双目相接,心荡神摇,“好,只要有你作陪,去哪里都好。”

谢冰心顿时喜笑开颜,挽着项君的手臂,大跨步地向外走去,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到小贩在道边卖杂志,最上面一层的杂志上有一大幅照片,十分显眼。

项君脚步顿了顿,神色间忽然有一点儿恍惚。

那是方若华吗?

她的形象再一次模糊起来,以前她是害羞腼腆,任劳任怨的普通乡下女人,后来初见,她神色黯淡,却是腰梁笔直,气质优雅,即便没有倾城色,也自有傲骨在,现如今,她端庄优雅,身上更是有了些特别的东西,说不好,但那种感觉,着实微妙。

项君闭了闭眼,把那点儿复杂的心绪抛开,他心爱的女孩儿就在身边,怎么能去想那…再也不相干的人!

专心致志地陪伴美人,一顿饭吃得极美,也几乎花干净了口袋里的钱。

项君心里叹了口气,瞧着谢冰心无忧无虑的脸,隐隐有点儿不是滋味,随即就暗暗唾弃自己,她一个大家闺秀,本就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若是自己把那些忧愁烦恼都加在她的身上,那才是真正无能,又怎么配和她在一起!

第三十一章 无奈

谢冰心牵着项君的手,垫着脚,轻轻盈盈地向前走,粉色的连衣裙被风吹得荡起,嘴里哼着小调,那么轻快,几乎很短的时间,就把项君那点儿异常的小心思给打压了下去。

“哎哟。”

忽然撞上个硬物,谢冰心一蹙眉抬头,就愣了一下,脸上不禁一红,还没说话,就有一双手扫过来,随意一推,她就踉跄后退,趔趄了下,几乎摔倒。

“你!”谢冰心气鼓鼓的,却只是抿着唇瞪过去,并没有大声吵闹,声音细弱蚊蝇,“明明是你们撞了我!”

她撞上那人却只是扫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脚步并不多停留,携着一众人等远远而去。

即便如此,谢冰心的视线还是忍不住追了过去。

这一刻,她甚至忘了项君在哪儿,为什么不开口说话…这不能怪她,任何人,尤其是女人,看见这样的男人都免不了要失态一会儿,那人比自己几乎高出一个半头去,身材修长,尤其是腿足够长,好像除了头就是腿似的。

谢冰心自负才女,此时却很难形容一个男子的长相,只知道,即便没有那张俊脸,他被十几个手下簇拥而来时那种风度,那种气势,也足以让任何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倾心。

项君的脸色惨白,甚至没有察觉自己的女人一瞬间的心动,他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块儿石头一样不起眼。

那人是孙家的少帅,在阳城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人们也不用名字称呼他,只叫他少帅。

在阳城,孙少帅就是太子爷!

项君的牙齿咯吱咯吱作响,他以为自己不害怕的,他怎么会害怕?但真正看见那个人,他才发现他怕得厉害!

他其实并没有真正见到过那位少帅,那日他仓皇而逃,只远远地看了一眼那个人的侧影,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眼居然那么的清晰——他一只手拿着一方雪白的手帕在擦拭自己的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蹲着身子擦拭他靴子上的…脑浆,就和擦一丝灰尘也无不同。

那一瞬间,项君生平第一次感到抵抗不住的恐惧,后来虽然逃过一劫,可一想起那一幕,依然心有余悸。

即便如此,在今日之前他始终觉得自己当时便是不幸被抓,或者就此死去,也不会后悔,但是现在,他的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手和腿都在微微发抖,那种恐惧,潜藏在心底深处,不经意之间才会陡然冒出来…

身体僵硬,浑浑噩噩,项君如今什么心思都没有了,谢冰心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不远处,谢言谢副官又回头看了谢冰心一眼,转身低声对孙少帅道:“应该是意外。”

孙少帅面上毫无表情,嘴角的微笑都像是刀刻的一般,没有丝毫改变:“有点儿意思,阿言,你这位堂妹,我们也许能用得上。”

谢言:…

还堂妹,早就出了五服,远到天边上去的亲戚,早些年他家境贫寒,那些所谓的亲戚嘴脸之丑陋,让他第一时间认识到什么是人情冷暖。

说起来也该感谢他们,要不是那些人苦苦相逼,他也不会一咬牙去当兵,更不能做到现在的位置上。

孙少帅的副官,在阳城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了。只是他们家这位少帅看起来彬彬有礼,却不是个好伺候的,跟着他,那有三颗心脏才能勉强够用。

“项君只是个小人物,但他很幸运,和那位有过接触,又是一个天真单纯的学生,那位向来对这样的学生很有好感,想必有几分信任,上一次让那位逃了…”

少帅的声音平和又温柔,谢言低下头,只觉得手心发汗。他口中的那位,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革、命、党的千里眼,顺风耳,手下三教九流都有,却个个是精兵悍将,可以说杀了他,那帮革命党的损失就大了,怎么也能让那帮人疼个三年五载缓不过劲儿。

目前他就在阳城。

可惜,孙少帅布局一年多,连蒋菲小姐这步棋都用上了,上一回差一点儿抓住对方的尾巴,奈何顾长生在阳城的势力也不小,死命相保,又接连出意外,最后还是让对方逃出生天。

“虽然逃了,但他伤得不轻,而且还没等到他要见的人,怕是绝不会轻易离开阳城,只要他在阳城,我就不怕他永远销声匿迹。”

只不过,既已打草惊蛇,再抓那条蛇,总是有些难度,孙少帅把手上的手套摘下,搁在口袋里:“让蒋丫头加快点儿速度,区区一个项君,想抓他的把柄还要做三五个计划不成!”

他只一句话,轻轻松松地举步前行。

谢言被小噎了一口,心下叹气,好吧,区区一个项君…

方家庄

天气越发的热。

地里的庄稼人戴着斗笠辛辛苦苦劳作,虽然又热又累,脸庞晒得脱了好几层皮,心里到个个都很高兴。

方家庄和别处不同,大善人方老爷如今只收一成的粮食,够方家自己人一年的嚼用就好,而且他老人家和夫人在种庄稼方面都是行家里手,稍微指点几句,就让他们这帮睁眼瞎们受益匪浅,再加上人家有钱,愿意花本钱,又是改造沟渠,又是打水井的,他们这一片一直都没有缺水,庄稼自然长得好,算得上大丰收。

方若华也坐在茅草搭成的亭子里画画,就是画这些丰收景象。

黑白线条细细勾勒,画出红得发黑的皮肤,雪白的牙齿,柔顺的肌肉线条。

她觉得自己学了几个月的水墨画,素描技巧居然没怎么生疏,还有些长进,至少线条勾勒得更细腻了。

记得以前一个学油画的水友说,他完全看不出那些水墨画的意境之类,也看不出那一幅好哪一幅不好,最多和普通欣赏的人一样,知道自己觉得好看还是不好看,国画和西洋画,泾渭分明的很。

不管这位水友说的对不对,素描却大约和所有艺术的基础,即便是国画,也要重素描的。

她素描就不错,是不是很有艺术天赋?方若华决定自恋了一会儿。

直播间里粉丝们都在慢慢刷屏,纷纷喊三妹大触!大神!画漫画我们一定追一类。

最近直播内容新鲜的不多,大家就习惯性追看一下山野自然风光,美食,还有那些文玩摆件,或者跟着方若华去上看,看她装那什么!

“咳咳。”

身后忽然传来两声咳嗽声。

方若华一回头,就见一个似乎见过两次的中年男人,总觉得这人神色抓狂又纠结。

“啊啊啊啊,顾美人终于被拉出来遛一遛了!”

随着一连串的打赏飘红,方若华就看到顾长生难得苦着张脸,浑身都写满了无奈二字。

第三十二章 灵魂

“好萌!”

“好可爱,顾少不哭,姐姐抱抱!”

“你们这群色女!”

方若华不动声色,就当看不见屏幕上一群疯狂的女人们,别管男人还是女人,欣赏美色都是人之天性!

当然,为了银子,四个摄像头都对准顾长生,给他正面,侧面来了好几个特写镜头。

不得不说,顾长生长得是真好,不愧是言情小说文里的男配,这颜值足够高了,每一帧都能当桌面用。

顾长生叹了口气,冲着若华做了个很痛苦的表情。

他身边那个中年男人却好像终于压抑不住一般,大跨步地冲过去,强力压制自己不去夺人家的笔,气急败坏地道:“你,你,你这是画得什么玩意,你自己看了难道都不难受?”

终于忍不住,他劈手夺了一张纸和一根削好的铁皮铅笔,一撩长衫坐在石头上,低下头全神贯注地开始画画。

方若华吓了一跳,走过去看着他画。

他也是画的素描,同样是画的丰收场景,但是形体和结构却显得那么漂亮。

方若华学画时间不长,也不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有多么高,但这一刻她得承认,有些人画的画好,即便他只是画了一幅单色素描,哪怕是一个不懂艺术的普通人站在这儿,也能看得出一个‘好’字!

那人一边画,一边对着方若华的作品指指点点,这里线条太硬,那里的阴影难道就不觉得别扭,尤其是形体都要歪了,怎么画的!

方若华:…

直播间里都一时静默,随即一长溜的哈哈哈哈!

还有人瞎起哄:“怼回去,怼回去!”

“三妹不必尊老爱幼,不要怂,就是怼!”

方若华:…怼什么怼,这人一看就是进入状态了,和人家一艺术疯子较劲,那不有病吗?

顾长生一看方若华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更是无奈,咳嗽了声,叹道:“先生,您现在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好歹悠着点儿!”

而且,您这样的人,现在被别人当成有病的神经质艺术家了,要总这副样子,工作还怎么展开?

顾长生已经见过好多次金先生这种痴迷于绘画的表现,但还是无法适应,真不知道乔军大哥他们那些人,亲眼看着自己的精神领袖,会在某些时候突然变身,变得酸腐气十足,是什么样的感受!

罢了,谁也不能说,他这样的人不能有自己的爱好。

如果有一天,他能整日安安静静地坐在画室里,画自己最喜欢的风景,那该有多好!

想着,顾长生忽然有一点儿哀伤。

不知道为什么,直播间居然慢慢清净了,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追三妹的直播也有一阵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当成一部制作精良至极的电视剧看,可是有时候,比如说现在,真有一种身临其境,陷入那个时代洪流中的感觉。

他们口口声声欣赏顾长生的美色,此时此刻的顾长生,却让他们觉得,他就是一个悲壮的,看不清楚前路,却拼尽全力想要抓住未来的殉道者。

“…这演技,简直连影帝都比不上!”

好半天,顾长生才回神,慢吞吞地走过去坐在方若华身边,小声道:“请你多担待,他身体不大好,体力不佳,在外面折腾不了多久。”

言外之意,请你忍忍吧。

方若华叹气,唔,看在顾长生帮自己赚了许多钞票的份上,忍就忍。

好吧,其实也不是很难忍受。

这位金先生是个很有趣儿的人,他在绘画方面,是真有大师的气象,一说起绘画来滔滔不绝,也很有韧性,一点一点地矫正她在素描方面一些错误的习惯,哪怕脾气不大好,一生气就急躁,一急躁就要骂人,也不能不说,这应该是一位名师。

直播间里那帮粉丝们都看得目瞪口呆。

还有个打算考美术专业的高三生,同样吓了一跳:“现在三妹牛了,找个演员还找真正的美术大师,教导的这东西,我们老师可教不出来!”

“仔细看他的素描,不像当代素描,到有些徐悲鸿时代的印记。”

现在方若华的粉丝里,渐渐多出一些成年人,经济条件好,成熟稳重,有欣赏水平的着实不在少数,这会儿发声的就是一个书画爱好者,家中藏画极多。

“哎,现在好的素描很少,经典的几乎没有,我很少在现在这些素描作品里看到灵魂,没想到今天居然看到了。”

方若华也逐渐被金先生的画作吸引,简直觉得自己的审美眼光似乎也有了那么一些拔高,灵魂这个词眼果然精确,他的画的画,简直像是活的,有生命力!

从这日开始,金先生就成了方家的常客,把顾长生赶到一边去,自己教导起方若华来。

顾长生似乎有些忧虑,却也没说什么,只让方家人多担待。

这人好为人师,方若华占了大便宜,一点儿代价都不用付出,就有大师教导自己绘画,心中当然高兴,也不管这人的真正身份,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

当然,既是顾长生带过来的,想也知道他是个什么人,无论如何,方家只当他就是花大娘一个后生的老师,家里落难陪着后生来投亲戚的,其它的全当不知道。

一日日熟悉,金先生和方肖还有夏芬都很谈得来,尤其是和方肖,两个人堪称臭味相投,谈古论今畅想未来,说当下时政,说未来的发展。

说到激动时,金先生总是会热泪盈眶,似乎是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方若华每天有空就在他们身边听两个人畅谈,还挺有意思,有一点儿看电视节目的感觉。

这么枯燥泛味的谈话节目,直播间的观众们,有几个做网络写手的,居然都觉得不错,还私下里联系联系,一到时间就三五成群,备齐茶水点心,跟着一块儿聊,你赞同,我反对的,热闹的很,好像真是回到了那个纷乱的时代,面对那个纷乱的世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美其名曰,为写作做准备,看样子下一篇都要开颇为冷门的民国文,不知道会不会扑到天边去!

第三十三章 专栏

金先生就这么轻易成了方家的座上宾,本来他是深居简出,如今有方家这样的地方供他消遣休闲,到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黏在这儿。

方若华和夏芬时常在家里给学生们补课,有时候他也站在门口听,还听得特别认真,明明是个浪漫的文人,还一肚子的之乎者也,对这些理工科的东西应该很不感兴趣,也听不懂,但他似乎就是特别喜欢,时不时的和夏芬套套近乎。

有一回,方若华就听他别有深意地感叹:“现在咱们的国家,需要的还是夏先生这样的人才,琴棋书画诗酒花,已经无用了…”

也只有这一刻,若华觉得这个奇怪的艺术家,真正有点儿像顾长生他们那样的人!

随即,金先生却又苦着脸,显得有些难过,呢喃道:“…只盼来日,人人弹琴作诗,喝酒赏花。”

哪怕心里知道这个金先生恐怕不是简单人物,方若华这会儿也猜不出来他究竟是什么来历了,反正瞧着不像那种能做很细致工作的人,可看顾长生的态度,方若华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力,也许不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