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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呢?”刘明睿四下找不到人,皱眉道,“究竟怎么回事,我这儿忙得很,要是没事,我就赶晚上的车回去了!”

夏芬连忙下厨煮了一锅臊子面来,先把刘明睿糊弄饱,他从中午坐车到现在,一口饭也没吃,喂饱了他,表舅妈就送人上火车,至于钱,带着路上走不太方便,银行都关了门,也存不回去,就先放在家里,回头儿再给他汇款。

刘明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了。

夏芬想了想,听前表嫂的话,老老实实给金国强的那些战友,朋友们打电话,叮嘱他们,谁也不许给表哥打掩护,更不许借钱给他。

从这些人的口中,时不时能得到金国强的消息,显然他活得很是滋润,并不是真失踪。

也是,他这人为人冷静,脑子清明,还交游广阔,朋友多,受过他恩惠的不知凡几,全国各地,走到哪儿都有熟人,什么都不必担心。

那些战友们纷纷保证,下次看到金国强,只管吃好喝好住好,招待好,一分钱不给,最好能留住他的人。

留住什么的,夏芬和他媳妇都没抱希望,金国强那人性子倔,还能说会道,那帮战友们可降伏不了!

方若华自己从小到大没几个朋友,真心交好的只有一个发小,有时候还挺羡慕自家表舅。

表舅不是烂好人,本身精明能干,却相当讲义气,善于交友,而且结交到的,大部分居然都是肯知恩图报的那种,说起来,这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当然,也有可能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慌乱了一阵,夏芬回过神,拍了下桌子苦笑:“咱们都傻了,既然知道你表舅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先查查那女人的底细要紧,你表舅妈说话不客观,问半天也就问出一堆没用的!”

想让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去客观评论抢走她丈夫的小三,这才是有毛病!

“你表舅真是晚节不保,我记得当年村子里的二赖子和媳妇离婚,口口声声说本来就没爱情,你表舅还骂了他一顿,告诫他婚姻不只是爱情的问题,那更是责任的问题,现在可好,他竟然玩起这一套来!”

前表舅妈自己骂自己前夫没事,听夏芬说他,就有点儿不自在,讪讪一笑:“看我,听妹子这么说他,这心里还不痛快了!妹子也别生他气,哎,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咱们一辈子就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可我知道老金,我和他都在一块儿三十二年了,三十多年,养条狗都能养得亲,何况是个人,他就算不是我丈夫,也是我家人,绝对不能眼看着他被人整得家破人亡!”

表舅金国强这事闹得挺大。

那个女人是满族人,祖上姓爱新觉罗,汉名叫云朵,今年…五十七岁了,身边带着一个十八岁的女儿。

五十七岁,五十七岁…

和想象中小三勾引有妇之夫的情况可有些搭不上!

方若华看过资料上记录年纪,也是无话可说,比表舅大四岁,比表舅妈大五岁。

这要是表舅妈冲过去撕小三儿,那场面能看吗?

而且对方这么一把年纪,处理起来轻不得,重不得,非常麻烦!

资料很是详尽,方若华的卡片钱花得实在是值得,虽然所谓的遗产她不能花自己身上,但只要不涉及金钱,使唤一下管理遗产的团队,还是相当方便,比如这些资料,让她自己去调查,查个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查得这般详细。

云朵以前家住中心街南头,原乡小区,就光前年一年的时间,小区民警接到了七次邻居报警,说是云朵他们家总是出现惨叫声,很是扰民。

民警们去了解情况,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嗜酒,而且喝醉了发酒疯就死命打老婆。

方若华一点点翻看,越看越头痛,难不成她表舅这是…英雄救美?

美什么的,这个字眼用的有点别扭。

云朵的前夫不只是嗜酒家暴,还赌博,欠了大笔的钱,而且还有两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弟妹都不是勤快人,没钱了就到他们家要…这样的家庭,简直就是烂泥潭,陷进去的确让人崩溃,云朵也确实可怜。

可她表舅真不是这么拎不清的人,救人可以,但也不能把自己搭进去吧!

云朵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要是遭受家庭暴力,警察肯定不能不管,事实上也确实有人管,民警,社工,好多人调解纠纷,甚至还考虑过法律援助,是她老人家懦弱无为,自己被打得半死不活,眼看着女儿也被磋磨得连话都不怎么会说,十八岁的大姑娘,内向寡言,没有半分朝气,可她大把年纪了还只知道哭,完全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这个表舅的做法也和以前大不一样,完全失了分寸,几年下来,就知道给钱,那些精明能干全部不见了,一直到前几个月,才忽然雷厉风行起来,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让云朵和她丈夫离婚,带着云朵和她女儿一走了之,从此不见踪迹。

方若华:“…”

现在有了表舅的住址,并不远,就在胜利路上,是个小居民楼。

但是,夏芬和方若华都犹豫起来,不知该不该去,去了又能说什么,像这种别人的家务事,至亲骨肉也管不了,更何况他们这些外八路的亲戚朋友!

还没等母女两个做好决定,金国强自己登门了,还带着他的小三。

方若华:“…”

好,她表舅的脸皮果然厚如城墙!

伸手把夏芬手里的热茶杯接过来,换成冷一点的白开水,省得她一不小心失手泼过去,再给人家烫伤了,还得赔偿医药费。

金国强笑了笑,像以前一样温文大方:“妹,你不记得了,这是云朵,云朵,这是阿芬。”

快到六十的老太太,穿着打扮却很鲜艳,头上还戴着一顶粉红色带蝴蝶结的小帽子,莞尔一笑,居然流露出一点儿单纯天真来,腼腆地抬头:“阿芬马上要读小学了,好几年不见,肯定不记得我。”

夏芬:“…”

第一百一十三章 对不住

客厅里有镜子,夏芬对着镜子看半天,她近来确实显年轻,看起来能年轻个十岁,但是再怎么年轻,也变不成小学生。

怪不得表舅妈老说这人装疯卖傻,看着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金国强扶着云朵坐下,纵容地看着她四处张望,像个孩子一般对什么都好奇,四下看了看,见方肖不在,松了口气,轻声道:“阿芬,她是云朵,你应该记得。”

“哦。”

夏芬翻了个白眼儿。

的确有点印象,以前村子里有一座白色的小洋楼,楼外还种了许多漂亮的花,在当时那个年月,美的像另一个世界,云朵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曾经住在里面,家境富裕,穿着打扮都特别可爱,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不敢和她玩。

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后来小洋楼让里面住的人自己放火烧成平地,大人们都死了,到是那小姑娘在外面玩没回家活了下来,被人送走,之后就没多少消息。

那时候夏芬太小,就是有消息,也不是她能知道的。

“反正我小学的时候肯定不认识她。”

金国强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从沙发上的老少女身上移开,瞪了表妹一眼:“好了,不和你贫,阿芬,你帮我和周老先生约一下时间,我想见他。”

夏芬一愣:“你找他干什么?”

金国强目光复杂,脸色沉郁:“我要求医,你只管帮我约人。”

周老先生他老人家是衡大中医学院的教授,今年八十有七,早就退休,但在衡市医学界地位依旧很高,底下的徒弟们全是省内名医。

他老人家和夏芬是同乡,算是有一点交情,能说得上话,但是也没多亲近,而且老人家年纪大了,有些年没有接收病人,上门求人,还真有些难为情。

不过,表哥难得的请求,夏芬还是打了电话,和周老先生约好时间,就让方若华借了一辆车开着,领金国强一起去。

金国强也不知要做什么,连自己的车子都卖了,他那车是奥迪q5,买的时候几十万,还是新车。

周老先生虽德高望重,性情却温和,并没有摆架子,见到夏芬这么个晚辈,还非常开心,特意拿出儿孙给的好茶招待,弄得夏芬很是不好意思,苦笑道:“这是我表哥,金国强,就是他想见您老人家。”

金国强登时紧张起来,手无足措,一时竟说不出话。

周老先生一生行医,看多了这样的情况,心下叹息,却没有露出一丝表情,主动让云朵坐过去,一边给她诊脉,一边神色宁和地问金国强她的饮食起居。

巨细无遗地问完,周老见云朵无聊,就让保姆带她去玩一会儿,才对金国强道:“你应该心里有数。”

金国强脸色木然,一样样掏出各种检查报告,放在桌子上。

周老先生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过,才郑重道:“我能给你的意见,想必其他医生都已经给过你,这样吧,我开个方子,你拿去抓些药给她吃,别的不敢保证,能稍稍缓解头痛,改善生活质量。”

金国强默然无语,只是整个人好像矮了一大截,身体佝偻。

夏芬这才看出来,云朵是病了。

周老先生没再留客,金国强也没有继续纠缠,其实大家隐约看得出,他初进门时,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是拿了周老的药方,他还是郑重道谢。

扶着云朵离开,金国强忽然落了一滴泪,只有一滴,擦了擦眼睛,他笑道:“当年云朵被送去孤儿院,我每年都去看她,直到她出去打工,没了消息,后来我们再重逢,都是三十多岁的人,我已经结了婚,她也嫁了人,自然不敢再对她有什么想法,别说想法,我连话也不怎么敢和她说。”

金国强眼前漆黑一片,似乎没有一丝的光亮。

“她爱读书,有咱们市图书馆的借阅证,我也有,每个月十五,我都去图书馆还书,偶尔能见到她。”

“别管隔了多少年,别管她怎么变,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金国强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愧疚还是悔恨,“也是这几年,我才知道她过得不好,婆婆不容易相处,年轻的时候做多了体力活,累坏了身体,后来又被她丈夫打…我,我一开始并没有想做什么,我们有缘无分,最好远离,可她快死了,一知道她得了脑瘤快死了,我就再也不想顾忌什么,不想自己背负的责任,不想儿女妻子的痛苦,我一心一意,只想着她,你们骂我也好,不屑也罢,我都不在意。”

“我爱她,我想陪伴她走人生最后一程。”

夏芬几乎吐血,她是想痛骂他,这都什么玩意,只想着自己,想着他那个白月光云朵,他的妻子呢?他的儿子和女儿呢?难道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妻子,他就没有给人家爱情?

“你混蛋!”

可是即便气得浑身疼,夏芬到底妥协,把手头剩下的两万多块钱给了他。

“我对不住嫂子,回头我去给嫂子赔罪!”

等金国强带着云朵走了,夏芬忍不住叹气,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表嫂。

方若华一缩头,表示她想去找萱萱姐,表舅妈那儿,还是不见为好。

表舅做出这等事来,他们这些当亲戚的,还怎么去见表舅妈?人家和他当了一辈子夫妻,现在还伺候他妈呢,他到好,冒出一个初恋白月光,还跟白月光跑了…

反正方若华没那么厚的脸皮,绝对不去报告这么恐怖的消息。

也不知道为什么,送走了表舅和云朵,方若华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她想,表舅错了,他要是年轻的时候就一直惦记云朵,那就不要娶表舅妈,都和表舅妈过了一辈子,儿子女儿都生了,临老又来这一出,以为拍电视剧呢!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手机震动了下,反正也没睡着,就摸出来看了眼,微信里传过来一张五彩斑斓的水果沙拉的照片。

出了门,坐在水池旁边的长椅上吃水果沙拉,方若华看着拿着一个一看就是特别制作,应该价格高昂的笔记本玩俄罗斯方块的许默,耳边回响表舅最后灿烂的笑容,还有他说的那句——‘下辈子,我再也不做这种糊涂事了,但是现在,我想和她在一起,付出任何代价,我都不后悔’!

一瞬间,她忽然想到很久以前,她还是天真无邪的少女时,曾经问过这小子的那些问题。

第一百一十四章 等等

“记得不记得,高三那年我问过你,为什么要我当你女朋友,你怎么回答的?”

许默瞬间变得有些慎重,睁着圆鼓鼓的眼睛,抿着嘴唇,目中露出几分惊疑,谨慎道:“记得。”

然后他更谨慎地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方若华失笑,看来这小子情商也不是特别低!

他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当时他低着头一边很随意地刷奥数题,一边道:“高中同桌男女,变成男女朋友的概率百分之十九点七,我们变成男女朋友,符合本地人的行为规律,可以尝试。”

…其实这也无妨,开始交往时有些奇怪的理由,又算得了什么。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笑问:“许默,你明不明白,什么是爱情?”

这个问题,她大学的时候同样问过。

许默瞬间坐直了身体,脸上放空,方若华再了解他不过,这是他以前遇见那种值得重视的题目或者实验的时候,经常露出来的表情。

“爱情是奉献,爱情是牺牲,爱情是…”

“好了。”

看来那回问过之后,他又去做过功课,这回不说什么爱情挺有意思,听说是多巴胺造成的,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也许可以进行深入研究,看看能不能制作一种爱情药之类的话了。

当时的许默,不对,应该说一直以来,许默都给人一种,他根本就没有七情六欲的感觉,这肯定不是真的,但他确实不太能理解人们复杂的情感。

方若华咳嗽了几声,“其实爱情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但是至少前提要有一种感觉,思念,怜惜,憧憬,无论那是什么,至少需要有。”

许默蹙着眉,特别认真地保证:“好,思念…以后定时思念,一个小时给你发一次微信?就说我想你…不过做实验的时候不能分心,一个小时不够用,偶尔三个小时行吗?”

方若华:“…”

她实在忍不住,去揉了揉许默的脸颊,看他难得如此端庄地坐在那儿,也难得露出这般呆萌的模样。

“千万不要,会烦死我的!”

看许默瞪大眼,方若华失笑:“别乱想。我也相信,你肯定有感觉,至少有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只是,这份喜欢和喜爱人世间美好的事物,喜爱一个贴心的朋友,恐怕也无太大不同。

吐出口气,方若华伸了伸懒腰,“既然都问到这儿了,那我们上一次分手之前最后一个问题,我就再问一次——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

许默坐直了身体,手指轻轻敲击膝盖,目光游移不定,方若华看着他权衡利弊,认真思索,小心措辞,一下子放松下来,大笑:“好了,这种事,真没有答案让你翻。”

那一年,他的答案很古怪,也很老实,他说了一个词,‘适合’。说自己灵性足,适合他,这话虽然听不太懂,她也不觉得平凡普通的自己哪里有灵性,但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爱人求婚时会说出口的。

方若华叹道:“如果是别人,可能我脑袋一发热,就真嫁了,其实很多人结婚,就是到了年岁,怕寂寞,怕晚来无靠,搭伙过日子而已。”

偏偏对方是许默,是她特别特别了解,也特别特别珍惜的一个人。

许默很好,做丈夫也一定好极了,方若华想,爱上他一点都不难,只要结婚,自己一定能爱上他,即便到最后都没有爱情,生活也一定会顺心舒畅。

但是他呢,会不会有朝一日,让他错过真正喜爱的人。

许默一直认为,结婚很神圣,他是那种一旦缔结婚约,就可以把生命都交给妻子的男人,离婚这类现代人不当回事儿的事情,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

所以和他结婚,和同别人结婚,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忽然道,“我知道你不着急,我们都不要急。”

再等等,再等等!

许默在这方面向来少根筋,不过,他的确擅长等待。

方若华一块儿接一块儿,和许默分享水果沙拉,看他吃水果的模样,不禁莞尔,虽然后来和许默分了手,但是如果能回到过去,她还是会和他谈恋爱,而且要更用心,更努力些,在他提出结婚之前,就让自己爱上他,也让他爱上自己。

奈何这时间,永远奔流向前,无法回头。

吃完水果,许默收拾一下盘子就起身走人,方若华看着他修长的大腿,细细的腰身,好半天才忍住没上去摸一把,真不是她色,只是有点可惜。

在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摸的时候,居然傻的从来都没动过念,现在好了,那长腿,那细腰,都成了空想。

送走了许默,回屋的时候,方肖和夏芬都端端正正地坐在客厅里,似笑非笑地看她。

方若华挑挑眉,半分羞涩也无,甩着头发回房间去看那浩如烟海的资料。

她现在可是正经管理一个团队,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要开始学习了。

没多久,寒假来临,《我的夫君是捕快》也正式上映,在网上好评无数,还被引入三家电视台同时播出,不说网上点击,光是收视率就破了2,在如今来说,已经相当来不得,要知道,同时上映的还有几个大成本,大制作,全明星的剧。

其中服装道具这一块儿,最受好评,就连媒体宣传其他电视剧的时候,居然都要把这部剧的道具服装拿去对比一下,到让它又吸引来一波观众,重播的收视率也不算低,口碑还很好。

可惜,这一切成绩,其实和萱萱姐还有姐夫都没多大关系,最多为姐夫增加资历,顺便也得了一个大红包。

红包虽大,能在首都积攒一个厕所出来,房子依旧不要想,结婚依旧不要想。

萱萱姐她爸妈,韩叔叔和小杜阿姨,绝对也不可能放任女儿去裸婚。

除非萱萱姐用出未婚先孕的大杀器来,不过,这种事,想必萱萱姐不会做,就是她想,姐夫也不敢。

懦弱炮灰冠军路·共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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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初临

如今闲来无事,方若华就跟着长春花的那些小孩子,还有几个新救助的妇女一起做了些事。

长春花虽然是救助机构,但是一向不主张里面收容的人不劳而获。

郑华更是连一丝她们可以不劳而获的意思,也不肯流露出来,所有人都必须是忙碌的。

她自己为小孩子们请了一个退休的小学老师来讲课,老师年纪大了,六十多岁,但是温柔慈祥,是调查过不少老师之后才选择的,不光是要求经验丰富,而且还要有一颗柔软的心肠。

像长春花这些孩子,有很多都有心理疾病,虽然郑华已经尽力去疏导她们的情绪,但是心上的伤痕,比肉体上的伤痕更难痊愈。

这时候,他们需要一个有耐性的老师慢慢把课补起来,至少去读书的时候,不要落下太多。

小孩子们上课之余,还要打扫卫生,做手工,织手套,照顾小猫和小狗,比大人还忙。

这很好,很快小孩儿们就渐渐忘记曾经受过的苦难,身上也多出一些童趣。

方若华还跟这帮小家伙保证,谁完成学习任务,劳动任务完成的最好,她就带她出去玩一个上午,可以去游乐场,也可以去图书馆,可以去享受美食,只要她们喜欢。

小孩子们也许根本就弄不明白那些奖励是什么东西,却都很向往。

跟了郑华几天,方若华看着她为想要自立的妇女介绍工作。

有些不需要太多的知识,例如家政服务,客服之类。但也有一些需要培训。

郑华也是难得得到大笔的资金,还拥有了想也不敢想的人脉关系,以前有想法却不能实现的法子,全被她用出来,她让那些脱离社会很多年的妇女们,重新穿上职业装,去学习英语,去学习护理,甚至去学开车拿驾照,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学各种技能,然后帮助他们找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哪怕这些工作很累人,一点儿都不体面,但她还是支持这些人去做了。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适应。

不适应的总是占了大多数,很多女性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面对社会,既没有勇气,也没有信心。

好些女人哭着喊着来求救,但是她们的丈夫只要过来,或者骂几句,或者赔礼道歉,她们就乖乖跟着回家。

方若华只在长春花呆了不到半个月,就看到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人,到比她当初在民国办福利院时,见到的状况还要多出很多倍。

“我们能拯救的,终究还是愿意自救的那一小部分。”方若华不禁叹气,“可是有很多人,身处地狱越久,越是麻木,咱们就是在下面托着,捧着,她也迈不出来了。”

郑华只是笑了笑,转头摸了摸方若华的头发:“哪怕只救一个人,也是功德无量。”

无论如何,长春花步入正轨,投资人很靠谱,看样子真能顺顺利利地发展下去。

……

就在不久之前,方若华刚从长春花的驻地回来,坐到桌旁去整理自己的日记。

她习惯记日记,最近更是勤奋,穿越之后的每一天,她都老老实实记录下来,即便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也要记录一下天气情况。

妈妈给她熬煮的冰糖雪梨散发着一丝丝甜香味,鸡汁味的豆腐皮点心的滋味,还在口齿间回荡。

可是现在,她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头上直冒冷汗,肌肉紧绷,眼睛干涩,嘴唇发抖。

她很紧张。

也有些饥饿。

“丫头,吃饭了。”

吱呀一声,破旧的木板门开了一道缝,一个面上沟壑纵横的老太太走进来,掀开被子,往他被子里扔了一个热烘烘的东西。

“你病了,别起来,就这么吃。”

“嗯。”

方若华不敢多说话,从嗓子眼儿里哼了声,就闭上眼,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老人叹了口气退了出去,关好门,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

呵,这次穿越够匆忙的,三句话没说完,人就被扔了过来,那位女士到是越发随意。

床铺特别硬,被子带着汗臭味,让人恶心,老人家塞进来的团子是一块儿菜饼,有点硬,没有多少油,方若华把饼子搁在一边,想着应该又是古代,虽然还不知道是哪个朝代,老太太的衣服是麻布的,有点像褙子,打着补丁,露着手腕脚踝,衣服显得又瘦又短…

先不去想这些,方若华闭上眼睛,开始整理记忆。

下一刻,骤然睁眼,方若华的眼角一抽…这是什么鬼!?

足足二十年的记忆在脑子里回荡,然后她恨不得抓住那位女士咆哮一通。

能不能给她一回平平淡淡的穿越生活!

就一回,行不行!

努力把几乎要爆发的怒气平复下来,方若华叹了口气,打开直播间,和颜悦色地向那几个在线的粉丝要剧情。

几个粉丝本来热热闹闹地猜测三妹这回的直播内容,等三妹一出现在屏幕上,到是都收了声,屏幕一瞬间就显得干干净净,一点杂乱的字都没有。

私底下大家伙心里打鼓,三妹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表情有点小恐怖的样子。

好半晌,才有人小心翼翼地提醒一句——“三妹,《踏碎星辰》的小说原文和简介我都帮你挂空间去了。”

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一转脸就关了直播,难得高冷得让人不敢吭声。

等直播间都关了,粉丝们才私底下咕哝一句:“好可怕,三妹原来也会发火!”

“…我只想说,为什么人家的主播美如画,我家的主播连脸都不肯洗!”

“…”

《踏碎星辰》是一篇相当神奇的文,背景应该虚构的中国古代,和明清类似,但是皇帝已经属于名义上的最高元首,是君主立宪制,华国议会掌握权力,世界上国家众多,大部分都是类似的制度。

而文明发展,却仿佛更接近近代,工业、农业方面来说,大约有六七十年代的水平。

总之很是混乱神奇。

这些都是背景而已,这篇小说的重点是这个世界最引人关注的一个职业,叫颂星师。

所谓颂星师,就是自己编写一些故事,然后用舞蹈的形式表现出来,表现得足够好,感情足够丰沛,就能吸引天上的星辰落下光芒。

至于这些光芒到底有什么作用,到也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大作用,反正就是一种能量,人类衣食住行,做任何事情都少不了它,它能用来催熟食物,能用来人工降雨,能驱动各种器械,甚至能治病,能养生…可以说是一种价值非常高昂的一般等价物,比金银可值钱多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烂摊子

为了促进颂星事业,每年都要举行各种颂星比赛,国际赛事,国内赛事无数,但凡能在这些赛事里获奖的,个顶个都是明星,待遇极好,社会地位也高,各行各业都要捧着他们。

但是颂星师的培养却很难,几乎从五六岁,能表现出颂星师的资质以后,就要去专门的颂星协会的基地特训,一百个有资质的人里,到三十岁成年,也许只有一两个能走上这条道路,而想取得名次,获取奖牌,世界闻名,那更是只有有数的,顶尖的那么几个,大部分人到了年纪就会退下来,去读书,或者去做别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