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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失笑,他想得未免太多,就他和他爸妈这几个凡夫俗子,难道还敢有改变历史进程的野心?此时是太平盛世,又不是什么容易出英雄的乱世,乱世反而能尽情施展,盛世人心思安,反而做不了什么。

“唔,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

这可是一个神鬼并存的大时代。

方若华默默地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浊酒,漫不经心地把桌子上的杯盘扫到一旁,摊开无人可见的大百科。

里面有能种出灵稻的春雨术,春雨术不难,但凡有一点修为就能用。

如果不种灵稻,种扑通的稻米,自然没有充裕的灵气,也没有那么好的口感,可是有一大好处,就是产量多。

多到能让大部分百姓不会饿肚子。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方肖的历史课——乱世的起因中都有什么?

一边喝酒,一边神游半天,做了片刻白日梦,酒足饭饱,方若华就甩甩袖子回家去,孙风雷怕他喝醉,还是照旧让小儿子去送。

方若华的确有些微醺,第二日还起得稍微晚了些,匆忙赶去翰林院,进门就发现气氛有些古怪,翰林院当值的人多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他也不多事,慢吞吞坐下来整理档案,偶尔抄几页书。没多久就听同僚们嘀嘀咕咕,原来是太子家的小皇孙到了年纪,该择启蒙老师了。

大周朝的规矩,皇孙三岁启蒙,启蒙老师从翰林院择一个,然后就算给了小皇孙,通常会一路跟着小皇孙长大。

按说这绝对是好差事,太子乃是正统,他的嫡长子到了年岁,应该有不少人想要争他老师的位置,毕竟翰林院出来的也不都是个个能封侯拜相,大部分还是普普通通,能做皇孙的启蒙老师,也是一条出路。

可是别的小皇孙也就罢了,翰林院里这一群,隐约知道太子的这个儿子怕是有一点问题,不敢说一定痴傻,也可能是故意抹黑的传言,但小皇孙认人晚,不怎么聪明那是肯定的。

第二百七十六章 大便宜

教导小皇孙,既是美差,也是难差,一旦皇孙出错,你教导的不好,陛下必然生气,生气就要受罚,惩罚还通常不会轻。

当然,很多人即便知道这些,还是想要搏一搏,小皇孙的先生宝座,争夺之人颇多。

毕竟如果从小皇孙这里入了太子的眼,也许就鲤鱼跃龙门,脱胎换骨了,与此相比,承受一点风险算什么,再说,皇帝和太子都不是那种动辄得咎的人,如果小皇孙当真教不好,最多也就是罢了他们的位置,不至于丢了性命,甚至连前程也不一定会受太大的影响,蛰伏个一两年,陛下也就淡忘了。

这些都有前例在。

冯掌院却是蹙着眉,略有些发愁,摇头道:“每次到这种时候,都不安生。”

因着历年给小皇孙们择老师,都是从翰林院选择,因着朝中几个皇子都本事不小,能力强横,在朝中话语权也比较重,好些年轻气盛的庶吉士什么的,都想走这一步。

“也不想想,当了皇孙的先生,那就是提前站队,难道还算好事?偏偏每次都勾心斗角,闹得好好一个翰林院乌烟瘴气。”

很快,方若华就见识到了这些文人士子们的口舌厉害之处,不过是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地互相讨论文章而已,却完全没有往日的和谐融洽。

你说他的文章写得狗屁不通,他说你的文章作得离奇,错漏百出,甚至因为一个遣词用句,就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讨论不休,争得脸红脖子粗。

就连刚刚从恒郡王的围追堵截之下逃生,回到翰林院混得风生水起的张世奇,张状元也变成了缩头乌龟,老老实实钻到书库里陪方若华抄书。

方若华看他一脸汗,登时笑出声——刚才好像有两个庶吉士抓着他品评文章来着,幸亏自己有冯掌院照着,此时他老人家就戳在书库门口喝茶,镇得这帮人谁也不敢进来捣乱,否则自己也不安生。

谁让他是今科的探花?

每次一甲,状元,榜眼,探花,都是本科的领头人,在翰林院中最起码要显眼三年,等下一次的状元出来还能功成身退。

张世奇无奈地道:“不是我胆子小,实在是这会儿不好出风头,万一哪里再招了那几位爷的眼,我能躲一次,可不能次次都躲开。”

方若华笑着点头,四下看了看。

张世奇笑道:“齐榜眼大约还想争取这次机会,他可不会躲。”

也是,齐文渊和他还有张世奇不同,年过四十,虽然在进士中并不算老的,到底不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而且出身寒门,并无背景,这辈子想要爬得更高,几乎不大可能,眼下这个机会便显得十分难得。

方若华和张世奇缩在一边看了阵子热闹,别说,只要自己不搀和进去,听翰林院这帮人引经据典地侃天侃地,还挺有意思。

这些可个顶个都是苦读诗书数十载出来的,还有的在翰林院呆了七八年,书籍涉猎极为广泛,对学问的钻研更是深得不可思议。

听他们说话,但凡是知识稍稍匮乏,恐怕都会听不太懂。

张世奇私底下也嘀咕:“跟他们在一块久了,我都觉得自己这个状元是假的。”

丫的根本听不懂这帮人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典故,还有那些生僻词。

方若华叹了口气,他也一样。

为了应付科举,他们的功课已经够辛苦了,但进了翰林院却还是觉得在这里呆了多年的老学究们,和他们经历的不是同样的科举,一个个读书读得细致得要命,已经到了死抠字眼的地步,想要学到他们那种程度,方若华表示,他这辈子大约不可能了。

一连三天,还是没有定下,方若华都有些烦,整天吵吵闹闹的,看个新鲜还行,如果一直这般可是谁都受不住。

冯掌院到老神在在,看他沉不住气,还笑道:“别急,今天大朝会,陛下处理完了西北那边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关心小皇孙的教育问题。”

他看了眼吵得不可开交的老翰林们,有些怅然:“在咱们心中,为皇孙择一先生,是件大事,陛下可不会太在意,天底下所有大才都是皇上的,一个不好,就再挑一个,有什么值得费时间?反正无论是谁来当这个蒙师,也不敢不尽心尽力。”

方若华点点头,安安心心当差,不打算搀和皇家这些乱七八糟的杂事。

正值天气不错,春光明媚的,到了傍晚,干脆写一封帖子,就叫上孙家小师侄一起回家喝酒。

结果两个人刚上了马车,正商量要不要顺路去买几本书,还没商量完,家里的仆从便匆匆追过来传消息——陛下有圣旨到了。

孙家的小公子看着自家小师叔,长叹一声:“翰林院那么多待了十几年的老翰林,才接过多少次圣旨?小师叔您出入东宫和回家差不多也就算了,连陛下都整日惦记,时不时要宣召过去说话…不知这又是有何大事交给小师叔办。”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一点很不好的预感,也没时间陪师侄感叹,连忙回家正经地摆香案接旨。

老太监宣读完,道了声恭喜,玩笑了句:“探花郎这回算是捡到大便宜了。”

方若华:“…”

果然——新鲜出炉的,热乎乎,软绵绵,香喷喷,能跑会跳还很淘气的小皇孙,飞到了他的碗里。

…谁乐意要这大便宜,请尽管捡走!

可惜,这不是方若华不想做,就能不做的,他就是想辞职,那也不能现在马上辞,否则被安个藐视圣恩的罪名,他自己也就罢了,方家跟着倒霉。

前几天才感叹了这个时代也不是特别坏,此时就忍不住又跟直播间水友们吐槽封建压迫好惨烈。

一众水友都笑:“在古代,像我们三妹这般出身农门,没多长时间就考中探花,还和太子有交情,能教导小皇孙,绝对妥妥的人生赢家。”

“本来就是,对了,谁知道那位主角现在干什么?好像好长时间没在直播里露头的样子。”

“…”

第二百七十七章 启蒙

显然,翰林院里一众庶吉士,也觉得方若华,这位探花郎很有心机,明明早就把皇孙教习的位置捏在手心,偏偏要表现得半点竞争之心都无。

私底下众人呜呼哀哉:“早知道他要争,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

好在都是聪明人,此事尘埃落定,到没什么人表面上表露恶意,反而是奉承者多。

无论怎么说,别管乐意还是不怎么乐意,方若华成了东宫太子嫡子的先生,还是要认认真真干活去。

当然,去东宫当差,到也不是特别不自在,事实上环境还好了不少,至少冷了能添炭盆,热了有人打扇,吃喝绝对是宫里正经御厨烧出来的小灶,保准色香味俱全,不至于再让他啃冷馕饼去。

就是被太子和太子妃宠的没边的小皇孙,也不是个熊孩子,可比现代那些娃娃们好教得多,顶多比民国的学生淘气一些,但也很有限。

小皇孙以前在别人眼中,有些沉闷呆笨,总是莫名其妙地做莫名其妙的事,害得宫人受罚,在方若华这里,除了偶尔会跟时不时被太子邀请入宫的青凤闹别扭,耍脾气,别的一切都好,读书认真,交代他的事情只用交代一遍,下一回不用提醒就做得不错。

跟了方若华不到五天,小皇孙才三岁的小豆丁,居然学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连刷牙洗脸都能自己拿着小帕子,似模似样地擦一擦。

东宫

小皇孙的书房和太子的书房只隔了一条走廊,只是略小了些,甚至还比不上方若华闲来无事看书的小偏房大。

一应用具也显得简朴。

天色刚亮,方若华被迎到东宫,太子去伴驾,他就在书房里坐下,没多时,一脸懵懵懂懂的小皇孙就被牵着手过来,迈着小短腿爬过门槛,毕恭毕敬地朝方若华行礼:“先生好。”

“小皇孙好。”

方若华一笑,看着小孩子自己主动挥退了宫人,爬上椅子坐下,抓住墨块,往砚台里面加上水,用力地磨起来。

左右的宫人,还有领着孩子过来的嬷嬷脸色都不太对,额头上一片冷汗,瞥向方若华的目光充满不悦,方若华也没理会,等小皇孙磨不动了,才伸手帮他磨一磨,顺便告诉他,墨磨成什么样子,比较适合写字,楷书该怎么磨,行书又该怎么去磨,说完,让小皇孙把纸张和笔都拿过来,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

周围的宫人听得越发蹙眉。

当初方若华刚开始练习书法,学绘画时,那位长得特别俊美温文的顾姓公子,就是这么教她,很有趣,虽然小皇孙才三岁,还不让他拿笔写字,怕伤了手,但现在就开始了解这些,有助于培养兴趣,至少他觉得没什么不好的。

说闲话说了两刻左右,方若华就让人拿了水,把小皇孙的手洗一洗,再拿来点心给他吃,一边吃点心,一边背诵几句诗词,背完了,再讲几个成语小故事,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混过去。

中午,方若华不等太子回来,盯着孩子吃了些好消化的吃食,便哄着他回去睡觉。

小皇孙还有些懵:“现在就睡?”

“睡吧,下午带你出去练体操。”经过这几日的观察,小皇孙的毅力可以,身体状态也不差,练习一下应该无妨,方若华一笑,“青凤丫头也来,到时候你们比比看,看谁学得更快。”

“我快,是我快!”小皇孙志气高昂地喊了一嗓子,就让方若华抱起来搁在软塌上,顺便给他搭了条毯子,因为起得早,小家伙脑袋沾到床榻立时便睡了过去。

一睡就是一个多时辰,等青凤过来在屋子里跳来跳去的折腾,一会要喝茶,一会嫌点心难吃,这孩子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下午方若华主要带他们玩,登高望远,东宫不大,但有人作伴,两个人在园子里也足够玩得好,还教了两个当初在颂星世界学到的锻体动作,活动活动身体。

锻体的动作虽然不简单,但孩子身体柔软,到也不是做不出来,不过,咳咳,不大好看,左右的宫人看着自家捧在手心里怕摔了的小皇孙,又是伸胳膊,又是踢腿,把身体扭成一根麻花,简直不敢看,有几个暴脾气的,要不是宫规在此,恐怕都要冲出去揍方若华一顿。

终于到了傍晚,方若华准备回家,宫人们一拥而上,嬷嬷立时把小皇孙抱起来,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转头就走,太子妃此时还在整理东宫的账册,没整理好,就见伺候她十几年的嬷嬷一进门,就跪在地上,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太子妃吓了一跳:“怎么了?”难道家里出了什么事?

“娘娘,您快看看咱们小皇孙吧,方先生太过分,就算他是先生,咱们小主子可是皇孙,凭什么被这般慢待。”

太子妃大惊失色,小皇孙可是她唯一的儿子,便是女儿都不能比,急得她账册也不顾,忙把一众伺候的宫人叫过来问清楚,这帮宫人早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你一句我一句,什么逼着小皇孙自己起床穿衣,自己洗脸刷牙,自己整理书本,自己磨墨…

太子妃:“…”

”咱们小主子才三岁,哪里受过这等罪,再说,我们小主子是什么身份,将来…哪里用得着他做这些。“嬷嬷气哼哼的,直拍胸口,”这也就罢了,可他不正经给咱们小主子启蒙,三字经也不学,就是带着小主子胡闹,这可怎么了得,咱们小主子的进度,本就比不上那几个!“

太子妃迟疑半晌:“呃,确实有些过分。”孩子的学业毕竟要紧。

想了想,她便把儿子叫过来,只是眼看着左右十几个宫人护卫簇拥下,小皇孙自己迈着腿,爬过门槛,认认真真地甩袖子行礼,一颗心登时酥软的不行,抱住儿子左亲亲,右亲亲也亲不够。

小皇孙兴奋劲还没有过去,绘声绘色地给自家娘亲描述自己今天都干了什么,捉了几只蝴蝶,背了几首诗词,学了几个字,当然,还有爬了多少级台阶,够了几个青涩没成熟的枣子。

第二百七十八章 南巡

太子妃听得几乎热泪盈眶,想想以前,无论她怎么哄,怎么怜爱自己的儿子,她的宝贝都是一句话都不肯说,那时候她这个当娘亲的,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只要能换孩子多说几句话。

“我家宝贝真厉害!”

太子妃越发喜不自胜。

周围的宫人们个个面面相觑,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太子妃是一颗心都搁在儿子身上,哪里还能记得本来的目的。

嬷嬷也没法子,只能败退,等晚上太子回来,太子妃哄着儿子睡着了,才想起今天嬷嬷说的事,只是她到没了气恼,本来也没怎么生气,儿子的先生是父皇定的,太子正在拉拢的人物,她身为太子妃,便是再不懂事,也不会在这方面有意见。

再说,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她是真不愿意去强求别的,不过这事还挺有意思,便闲话家常似的跟太子把此事一说,太子到大乐:“咱们这位探花郎和父皇大约能说到一块去…孤小时候,父皇教我们几兄弟,也是这么教的。”

太子笑容温柔,忆及此事,不免想起当年,当年他们几兄弟刚会走路说话,就被父皇要求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脸刷牙,母后自是心疼,可父皇拿定了主意,谁又能让他改了主意?

“我至今也觉得,自己因此而受益,记得十年前我和三弟出门,遇见乱匪,随从都走差了,我们两个却是不慌不乱,从容扮了小商贩,混到商队里脱身。”

太子叹息,“现在想想,若不是父皇要求严格,如果我们离了下人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一看就是贵公子,那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

沉默片刻,太子又笑:“不过,我儿子可比我悠闲,当年我们读书,父皇可不像探花郎这么好说话,他老人家给定的教案,那是一天到晚地读个不停,还怕跟不上进度,我那时候就想,等以后我长大了,每天中午都要睡午觉,一口气睡到后半晌,谁敢吵醒我,我就砍了谁的脑袋。”

太子和太子妃两口子都不管方若华怎么折腾自家儿子,一众宫人也没了咒念。

太子妃身边的几个嬷嬷到是心疼的要命,可她们毕竟是下人,仗着太子妃的脸面,在宫里也算人人敬着,可再怎么样,她们也管不到方若华头上,谁让人家是陛下亲命,人家在东宫,代表的便是陛下,这几个甚至连到人家眼前说几句都不成。

宫里自来的规矩,皇子皇孙读书,一应仆从宫人都不许靠近半步,怕的是他们玩物丧志,便是三四岁的小皇子,小皇孙也是一样,并不能坏了规矩。

方若华一开始还紧张了几日,之后发现自己哄孩子的能力还挺不错,小皇孙也很懂事,日子便越过越顺遂了。

一晃数载倏然而过。

又值大考之年,陛下却准备御驾江南,巡视河堤,太子自然随驾。

罗乐默默地列出长长的单子,一点点给准备各种东西,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显然,对于自家便宜丈夫的娇气程度,她心里有数的很。

方若华失笑:“你不是早说京城这边的南缎贵的离谱,现下去江南,想买多少都行。”

罗乐瞪他一眼:“是我门下管事想做绸缎生意,要是只自家穿用,哪里会在乎那几个钱。”

方若华轻轻倚在床头,吹徐徐晚风,含笑点头,确实,他们家是真不缺钱,当初成亲时不光是得了好些名贵宝贝,金银也不少,罗乐可是相当厉害,做生意的眼光更是好得很,这些年那些银钱岂止翻了一倍,反正方若华偶尔扫一眼库房或者账本,都觉得惊心动魄。

不过钱多到一个份上,就真只是个数字而已,连罗乐这两年也不大当回事,不像刚开始时,一门心思想做好方府的管家,生怕亏了,对不住方若华的信任。

“这次随驾的大臣,带妻子同行的怕是寥寥无几。”罗乐蹙眉道,“若不然我便不去了,也给你寻两个美貌婢女跟着。”

方若华哭笑不得:“随驾的大臣多不能携家眷,本来就是去侍奉圣驾的,带着家人算什么,只是太子体恤,我主要是照顾小皇孙,不必去陛下那里点卯,干脆便带你一起,我记得娘子本是江南人士,许久未回家乡,也该回去看看。”

几句话,罗乐便心动了,如今这个时代,背井离乡之后想再回去,却是不容易。

方若华轻叹一声:“这两年陛下的身体并不太好,年初更是一连病了十多日,连续罢朝,把太后和诸位大臣都给吓得不轻,好在天气转暖,他老人家逐渐病愈,但朝中怕是依旧不太平,此次南巡太子也同行,京中独独留下几位王爷,还都是心思不定的,万一出事如何是好…还是一起走更安全。”

罗乐神色也略有些忧虑,点了点头:“那我多准备些东西,你不是说,此次途径明州,可以回家看看,我也该回去看看了,好久没见姐姐。”

方若华到是不想家,他们有直通西山的特别通道,隔三差五就回去一次,回家比从卧室到厨房还要近一些。可惜,此事不好张扬,以至于纵然能回碧水西山,罗乐却从不曾去见过姐姐,最多书信来往频繁,消息不至于断绝,和别人比,已经是相当幸运,世上背井离乡出来做官的人不知凡几,多少女儿家嫁了人,一辈子再也见不到父母亲人。

罗乐有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也不知老天是钟爱自己,还是厌恶自己,若是钟爱,为何要夺走她的爱人,若是厌恶,又为何让自己拥有这么多别的女人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

沉默半晌,罗乐继续折腾行囊,折腾完了还伏案写信,姐姐向来疼她,知道这一次她要回明州,必然开怀。

事实上,第二日天还没亮,远在明州的罗欢就接到了妹妹的信,之所以是第二日,还是因为她妹妹忙着整理东西,写信的时间有点晚。

第二百七十九章 姐妹

天色尚暗,风有些冷,罗欢半敞着帷幔,坐在床榻上发呆,手里的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李航进屋时,一股子冷气扑面而来,连忙关了窗户,顺手把妻子往床榻里面推了一把,笑道:“妹妹来信了?说什么?”

罗欢愣了半晌,脸上还带着几分犹豫,欲言又止半天,终于道:“妹妹要回明州了。”

李航也一惊:“是妹夫要外调?还是有什么事?”因为罗乐的信来的频繁,李航也知道,如今他这个妻妹不得了,夫婿乃是太子少詹事,正五品,又负责教导太子嫡子读书,在东宫的地位极高。

正因为有这么个妹夫,他的生意越发好做,前年更是搭上高家的大船,靠了唐家做靠山,做了盐商,真正的日进斗金。

早些年他身边还有几个妾,虽说尊重嫡妻,可他们这等商户,少有没妾的,出去应酬往来,人家送几个妾,不收也不大合适,但这两年他在这方面上的心思早就淡了,家里的妾年轻的都给了一笔银钱打发掉,年长的也只是供养而已,日日守着妻子一人。

“都不是…”

罗欢神色有一点恍惚,“妹妹说,陛下南巡,她要随妹夫同行,路过明州,可以回来看看。”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李航却惊得眼珠子差点瞪掉:“跟着御驾!?”

罗欢也不可思议:“这真是…没想到啊!”

谁能想到,身为区区一个小商女的妹妹,有朝一日居然能随御驾南下!

李航脑子里翻江倒海半天,回过神见妻子神色怔忪,笑了笑道:“这是好事,我上回去应酬时,听衙门的小吏们说闲话,也说起过陛下出行,身边带的大臣都是天子重臣,想必妹夫如今…很好,而且也疼妹妹,你看看哪家的当家男人出公差,身边不带美妾,反而带着妻子的,咱们妹夫,那真是独一份。”

罗欢顿时就欢喜起来,在家里只有这个妹子脾气倔强,她总担心她的日子过不好,如今这孩子也有了好归宿,她便可以放心。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盼早日能见到妹妹。

“哎,乐乐都成亲这些年,竟还不能给妹夫生下一儿半女,真是愁死人。”

罗欢想起来就担心,虽然按理说应该劝妹子看开些,给妹夫找几个人,好开枝散叶,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自己也未曾生子,可还是不愿意丈夫纳妾,又怎么舍得心爱的妹妹吃这份苦头,也只好装傻充愣,一句话不提。

显然,李航的心思没妻子那么细腻,想不到这一折,只盼着能见那位特别有本事的妹夫一面。

“说起来,这些年西山神仙村在咱们明州,当真是名声远播,据闻粮仓丰满,一年四季瓜果菜蔬不绝,每一户村民都识文断字,个个身具大神通,与妖仙之流也是常来常往。”

李航叹气,“真让人好生向往!”

罗欢却蹙眉,心中有些顾忌,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圣人都说,要敬鬼神而远之,在西山上落户,与妖鬼之辈毗邻而居,又是什么好事!

“这两年不光是明州,便是外地人言谈中也知道了神仙村,虽然多以为是民间传闻,并不都信,却不是什么好事,哎。”

罗欢不怕别的,只怕自家妹妹吃亏,她是知道的,妹夫和神仙村的关系亲密,都说他是正经的神仙弟子,整个神仙村,也因他而来。

所谓身怀重宝动人心,有时候,拥有的宝物太珍贵,并不是好事,容易招人觊觎。

明州这边,夫妻两个各怀心思,罗乐却是一收拾便是整个月,才到了随圣驾南下的日子。

一大早天没亮,罗乐就匆匆忙忙起身洗漱,方若华撩开门帘,立在门口笑道:“别急,我们还有的等。”

让她安安稳稳地放缓脚步,吃饱喝足,甚至洗了个澡,又收拾了些小吃食,这才慢吞吞上了车,去和太子的车驾汇合。

到了地方,又从太阳高升,等到太阳将要落山,马车才晃晃悠悠地晃出了京城东门。

罗乐已经过了那股子兴奋劲,等得颇不耐烦,在马车里歪着和方若华下棋,幸亏太子也觉得他们会等得不耐烦,派人送了些茶水点心过来。

没走多久,便要扎营,马车一停下,太子身边的长随便匆匆而至:“方少詹,太子殿下让小皇孙上您的车。”

这到容易,太子这些年很看重方若华,不必叮嘱,底下人便知道揣摩上意,他的马车一直都紧随太子车驾,一看便知是东宫核心人员。

此时换车,方若华自己过去牵了小皇孙的手,不过走了十几步,便把小孩子举起来塞进了车里。

“呼,总算来了,师父,师娘,我要吃团子。”

小皇孙如今口舌便利,打了个滚,滚到雪白的垫子上,伸手就去桌子底下的藤筐里抓出两个巴掌大小的,紫色的小饭团,张嘴啊呜一声咬了一大口。

方若华几乎黑了脸,皱眉道:“又跟着青凤不学好,那是…”

那是狗吃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正好太子偷空过来找他说话,不禁长叹一声:“殿下,哎!”

太子大乐:“我看玉荣把我家小子教的很好,淘气一点怎么了,他才这么一丁点,正该活泼淘气的时候。”

一边说,太子亲自把小皇孙用的东西,通通扔到马车上,特别羡慕地看了看自家亲信的车驾。

东宫的待遇极好,马车比方若华的大得多,可谓算得上行走自如的房子,但是论起舒适度,那绝对和这一辆没办法比。

人家方少詹事的马车,冬暖夏凉,永远是人感到最舒适的温度,连厕所也别出心裁,特别干净漂亮,床铺无论睡还是坐,保证无一点颠簸,就是陛下的车,也没这么好。

太子从知道底细以后,就想要一辆同样的,但因为关于妖怪的事情,近年才和陛下通气,陛下的想法犹未可知,为了不扎眼,他身为太子,却不好动作太大。32

第二百八十章 国舅

“父皇召我去伴驾,虽说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可豆豆越来越淘气。”他说这话时,语气里隐隐约约流露出些微的得意,“咳…我实在不放心,就请玉荣帮我看着些,再过六七日,御驾应能到明州,父皇决定停留几日,到时会去西山一探。”

太子又压低声音,“孤也不知父皇的心思究竟如何,一切小心为上。”

方若华含笑点头,他到不担心,他只是个小小的东宫少詹事,五品官而已,西山是神仙妖鬼的地盘,若是陛下想要有什么动作,便自去跟那些神仙妖鬼们计较,想让他牵桥搭线自是没什么问题,除此之外,他可是一概不理会。

虽说此次的虎皮扯起来没当年在宋朝时大,可这是个神鬼人并行的时代,世间妖魔鬼怪数不胜数,身为本地土著的皇帝,想来对这些东西不会陌生,也不至于做出太过激的举动。

再说,他这回顾忌也少,一身轻松,并无任务在身,所作所为一切随心所欲,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应付得了。

太子这几年,却是已经尝到了和那些妖鬼们神交的甜头,方若华得的那些所谓的‘仙果’‘灵药’‘琼浆玉露’什么的,他没少享用,当然,也看过妖鬼们为祸人间的麻烦,比方若华可纠结紧张得多,偏偏还要在陛下面前做出云淡风轻的模样,也是一桩难事。

送走了太子,方若华便塞给小皇孙一个竹筒,让他抱着喝水,自己和罗乐继续打牌。

替太子看孩子这差事,他做了这些年,熟练的很,是绝对不至于为难的。

路上行程,枯燥而又单调,即便是随着御驾一起,走的都是官道,大体上吃喝也能供应,但赶路还是十分辛苦,荒郊野岭非常无趣。

方若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直播,光是赶路没什么可播的,总不能一直让水友们看他逗孩子玩,就是偶尔会在直播间挂一些漂亮的风景视频,逗引得直播间还是老有水友出没,不至于完全长草。

进了城同样麻烦,幸好应酬那些官员乡绅们还用不到他,他只管带着小皇孙,安安静静,好吃好喝便是。

这一回唐小飞和房玉山也随同出行,这两个却是正经的大忙人,不比他清闲,路上居然没逮住机会说上超过五句话。

六天过去,车驾终于进入明州府境内,此时离府城还远,罗乐却已经打起精神,高高兴兴地探头出去看路边景致,数年不见,明州府外到没多少变化,不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好似多了些,还时不时有商队从旁边的小路上经过。

外面一阵风吹过,忽然有一阵鸟鸣声,其中有一只鸟,叫声拖得极长,略有些尖锐,小皇孙登时探头出去:“是小翠鸟,小翠鸟!”

巴掌大的翠鸟从旁边树林中飞出,半空中徘徊了两圈,便收起羽翅,落在了方若华的肩膀上。

小皇孙十分羡慕,忍不住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它天蓝色的翎羽。

方若华一笑,伸出食指捧起小翠鸟,让它落在皇孙手中。最近几年他与西山那边传信,偶尔也由翠鸟送来,又总碰到小皇孙和青凤在他这儿玩,彼此也算熟悉,小翠鸟并不排斥,特别舒服地眯着眼睛,全身微微晃动,由着小皇孙抚摸孙梳理它的羽毛。

清晨,阴云密布,西山之上,一团云雾笼罩之下,朦朦胧胧,一眼看不到边际,隐约有一丝丝金光从雾气中透出,乍看之下,宛如仙境。

从西山往下,一条整齐的青石小径绵延而出,直接连通了大道。

道边不少货郎,小商贩,担着扁担,推着车,兜售各类商品,但凡人们能想得到的东西,无所不包。

叫卖声,吆喝声,各种招呼声此起彼伏,天色明明略显昏暗,此地的热闹却比府城最繁华的街道也不差什么了。

“这老人参瞧着不错。”

一个坐着软轿,探头左右张望的老者,一只手抱着个六七岁的男童,一边饶有兴味地左顾右盼,看着看着,忽然开口笑道。

他旁边拄着一根朴素竹杖的中年人也看得入迷,应道:“起码有八十年,在咱们那里也不多见。”

方若华牵着毛驴,跟着这父子两个慢吞吞向前走,太子爷不骑马,他也不好意思骑自己的驴,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两个玩心很重,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的,大周朝地位最高的男人。

不过,唐小飞和房玉山两个比他还惨,唐小公子此次负责陛下安全,这会儿正带着一群侍卫紧张兮兮地四处检查,房玉山也不怎么轻松,正跟着大部队,陪伴那些随行老大臣们应付当地乡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