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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看来,实在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

只是目前这个丈夫正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他的前妻身上,因为他前妻误伤了邻居家的军属,被人盯着一日按三餐找麻烦,如果他不守着不护着,说不定就活不下去。

当然,这就更好了。

“哎!”

好什么好!

方若华想到她马上要回徐家去,便忍不住也有点头疼,虽说经历过几个小时空,但要说环境复杂,还要属当下!

原主在婆家的日子是真不好过。

徐茂林目前住在单位宿舍,不住老家,也没把原主接过去一起生活,而是留下她在家里伺候公婆,顺带照顾前妻给他生的一对龙凤胎。

想原主高中毕业就下乡插队,至今也有三年多,吃不饱穿不暖,日日要下地干活挣工分,风里来雨里去,日子难熬的很,简直恨不得死一死重新投胎,若非如此,她好歹也是高中生,在当下算是非常有文化,怎么可能嫁给一个离异的老男人?

奈何嫁了之后,生活也不像她想象的那般舒服,公公、婆婆老防着她,总觉得她要害自己的大孙子,整日像做贼一样被监视。

嫁了人照样还要下地干活,不但如此,甚至更忙碌,一个人做全家的饭,洗全家人的衣服,侍候公婆,照顾孩子,主要要照顾好公婆的长孙。

原主哪里受得了?她能读高中,当年在家自然也是颇为受宠,只是父母早些年意外身亡,不得不跟着叔父生活,等到知识青年下乡时,为了让她表哥留下,她就只好下乡插队做了知青。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她是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方若华过来的还算及时,在她过来之前,原主正打算独自一人逃回城去。

就在昨天下午,她刚刚做了一下午活,累得腰酸背疼,想起爹娘在的时候,自己连个碗也没洗过,登时难受的不行,正好邻居家的陈二妞过来找她玩,顺便说八卦,说前面哨头村的一个女知青连夜逃回城去了,从此就没回来,言谈间颇为羡慕。

言者有没有心,暂时不清楚,不过听的人却是辗转反侧良久大半夜就偷溜出门打算逃回家。

方若华想了想原文中原主那一连串悲剧,心里再一次肯定这姑娘没有脑子,要是逃跑就能回城,村子里还能留下几个知青?

一路慢行,在脑子里整理记忆,方若华进了村,慢步朝着家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前面就乌压压冒出来一群人,呼呼喝喝,手里还拿着擀面杖,菜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前面的带队的赫然正是原主的婆婆赵玉兰。

赵玉兰大声呼喊:“快,快,千万不能让那婆娘跑了,她还拿走了我家存下来的十块钱,那可是要村给老三娶媳妇的…”

一句话没说完,抬头就看方若华懵懂地立在眼前,手里抱着一堆东西,肩膀上还背着个包。

赵玉兰一愣,伸手就去揪方若华的头发,破口大骂:“你不是跑了吗?你想跑哪去,做了我们家的媳妇还不安生…”

幸亏她妹子觉得有点不对,一把按住姐姐,小声道:“先问问,先问问。”

这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如果真是半宿就逃跑的媳妇,这都好几个钟头了,怎么可能还安安稳稳地在村子里站着。

方若华也做出一副迷茫的表情,愕然道:“您这是怎么了?什么我逃跑?我逃哪去?”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

第三百五十六章 解除危机

僵持了片刻,还是被不情不愿地搅合进来的生产大队大队长主动上前一步,简单交代了几句。

今天一大早天还不亮,方若华的婆婆赵玉兰就大呼小叫地喊,说自家儿媳妇偷了自家的钱,偷偷跑回城去,当即招呼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跟她去追人!

方若华故意瞠目结舌,半晌才道:“怎么可能?娘,您听谁胡说八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那是最高指示,偷跑回家算什么?我又不傻,没有介绍信我怎么回去?真回去了不也还得回来,说不定还要连累亲人,再说,我都嫁给你们家茂林了,能跑到哪儿!有茂林在,我早晚也是城里人,总不能两口子一辈子分居,我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又要下地,又要操持家务,照顾小龙和小云两个,辛辛苦苦整三年,连一天闲暇都没有,就是发烧生病了都没耽误过干活,如今一点福还没有享,吃的苦到是一大缸,傻了才这时候走人!”

方若华这话一说,一群人登时都觉得有道理,这肯定是个误会。

虽然话有点别扭,赵玉兰却也暗地里点头。

别的不说,她对自己的儿子那是信心十足,在她眼里自家儿子千好万好,没有一处不好,方若华嫁进他们家,绝对是高攀的,都嫁进来了,傻了才跑!

赵玉兰蹙眉,转过身把邻居家的陈二妞拉出来:“二妞,你怎么跟我说方若华她跑了?这究竟怎么回事!”

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陈二妞身上,陈二妞立时傻了眼,愣愣地看着方若华,惊讶道:“你没走?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你从家里出来,出了村子的。”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哦?我可没看见二妞姐,咱们两个关系这么好,你连个招呼都不打,未免太伤人心。”

众人一听,立时觉得古怪。

陈二妞脸色铁青,支支吾吾半天才哼唧:“我就是担心,担心…”

究竟担心什么,她半天也没说出来,一晃神,连忙拦住赵玉兰道:“婶子,你不是说家里没了十块钱?”她的目光往方若华手里拎着的那些大包小包上面转了转,“恐怕不是丢了,是若华妹子拿去买东西了吧。”

赵玉兰皱眉,注意力也被转移,目光不善,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

如果换成原主,此时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气得心口疼,方若华却不然,想当年她枯守神树十二年,日日饱受折磨也没乱了心神,此时这点小风浪,还不至于让她多生气,温和地笑了笑,柔声道:“娘,我这些东西是托同学从京城那边捎来的紧俏货,咱们这边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再说,家里的钱都是你收着,怕是连我公爹都找不着,我更找不到了,你还是仔细想想是不是藏在了什么地方。”

原主也许有不少缺点,但她向来清高,连她丈夫徐茂林的工钱,她都没有要过半分,更不会偷她婆婆的钱。

在脑海中翻了翻记忆,方若华笑道:“对了,我记得前天三弟和三弟妹不是过来借了些钱,我看到娘你把钱塞在窗台上的破瓦罐里了。”

赵玉兰一愣,也想起此事,却立时警惕起来,警告道:“你瞎看这些作甚,可别打歪主意!”

十块钱在当下来说,真不是一笔小数目,农民不比工人之类,赚钱的机会很少。

被人当贼防备,方若华也别扭,面上却不显,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买的麦乳精和奶粉翻出来,递给大队长赵建国:“舅舅,丑儿是不是有两个月没有奶水吃,正好我一个同学在京城那边工作,这两天回乡探亲,就特意让她帮忙捎带了些奶粉和麦乳精,给孩子吃,怎么也比如今的菜粥好些。”

赵建国愕然,脸色顿时和缓,不好意思地道:“那可不行,这东西金贵的很,怎么能拿你一个小辈的东西!”

“您就拿着吧,我可是专门给我们丑儿买的,大人吃点苦没什么,孩子要是吃不好怎么长得好!”

方若华一脸云淡风轻。

周围围观的村民登时羡慕起来,一想这徐家媳妇可是高中毕业,正经的高材生,人脉自然是广,便是有些嫉妒的小心思也隐了去。

赵建国心下感动,想到外孙每天夜里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可声音细弱的比初生的猫崽子也大不了多少,也不禁心疼,咬咬牙收下东西,亲自推了赵玉兰一把,叫周围看热闹的都散了,“来,别围着胡闹,赶紧回去吃饭,一会儿还要上工。”

他亲自送妹子和方若华回家,还好生劝解了赵玉兰一顿,赵玉兰看了看赵建国手里的东西,心里憋气的厉害,暗骂方若华这个败家的东西,那得值多少钱,有这个给她三儿子吃不是更好,奈何当着人家的面,也不能乱说。

赵建国说起来还是赵玉兰的堂兄,关系不算亲近,却也没出五服,正是有这么一个亲戚,赵玉兰在徐家不说作威作福,也相当站得住脚,丈夫一直顺着她,只让她去做点放羊的活,重活从来不干,日子过得相当舒坦。

也正因为如此,赵玉兰不大敢得罪赵建国。

回到徐家,赵建国和方若华一起跟着赵玉兰,眼见她从瓦罐里翻出一毛一毛的毛票,凑够了整整十块,赵建国蹙眉训了她一句:“你都快五十的人,别老一惊一乍的,让外人见了笑话。”

赵玉兰撇了撇嘴,到底没吭声。

方若华一笑,又扯了一卷细棉布给赵建国:“舅舅拿回去给丑儿做里衣,这棉布软和的很,适合给孩子贴身穿。”

这东西是紧俏货,赵建国见方若华诚心给,实在舍不得推辞,就伸手接了。

主要是家里确实需要,早在半年前她婆娘就发愁,想弄一匹棉布给孩子用,但这东西要攒布票,大家都缺,他们一大家子人就指着那点布票过日子,儿子和媳妇都在家,如果全给舒兰用了,怕是要家宅不宁。

赵玉兰眼看那一卷布插着翅膀飞走,心疼的嘴唇都哆嗦,咬碎了一口牙忍下,送走了赵建国,才压低声音怒道:“你个败家的,不说给你男人多做两身衣服,竟让外人占便宜!”

方若华神色不变,笑道:“舅舅怎么能算外人?再说,不是娘你一天说八百遍,家里的钱我不能沾,徐茂林的钱都是小龙的,我想花自己赚去,不要打家里主意,没问题,我全答应,我向来是只用自己赚回来的东西,眼下这些都是我同学给我的,我当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第三百五十七章 炮灰

赵玉兰登时被憋得大声咳嗽,想要摆婆婆的款儿,只外头赵建国还没走远,她这人要脸面,也没好意思继续吵闹。

方若华笑了笑:“孙姐姐要结婚了,我得给她添一对香皂盒,还有王婶子,她衣服都打了好些个补丁,挑几匹鲜亮的布料送去…”

几句话气得赵玉兰翻白眼,方若华只当没看见,慢吞吞进了自己的屋子。

屋子里十分昏暗,潮湿闷热的厉害,有一股霉味,只有一扇破门板当床,还有一个缺了半截腿的板凳,隔壁就是厕所,那股子恶臭简直让人崩溃,就算是方若华没有严重洁癖,还是忍不住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否则这种地方怕是一秒钟也待不下去。

此时她才打开直播间,盯着名字看了两眼——《月英与茂林》

直播间里的水友也有十几个在窥屏。

方若华一出现,水友们看到她的造型都乐,纷纷笑道:“三妹,辛苦你了!”、“三妹,我多给你小钱钱,做人要坚强!”“没有金手指,肯定活不下去的。”“赶紧多带点除跳蚤的药粉,要不然难为死你。”“应该不至于演的那么逼真!”

“哼哼。”

哼了两声,方若华铺了条单子在门板上,慢慢躺下,徐徐吐出一口气,开始翻看剧情。

别看书名很乡土气,但是剧情还是颇为曲折复杂,也挺吸引人。

男主便是徐茂林,退伍军人,有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头脑精明,为人义气,上得领导看重,下得同事尊敬,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一路平步青云。

女主王月英,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跟外婆一起在乡下长大,和徐茂林青梅竹马,十六岁两个人就结了婚,只是她的婚姻却不大顺利,第一年还好,算得上如胶似漆,幸福和美,第二年生了一对龙凤胎以后,本该在徐家站稳脚跟,但反而日子过得越发不顺利。

赵玉兰在当下来说也不算什么恶婆婆,可身为婆婆,指望人家把媳妇当闺女一般,那怎么可能,说破天去媳妇那也是外人,还是跟自己抢儿子的‘坏’人,加上赵玉兰为人有点小气,说话总带刺,婆媳二人便免不了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

其实家家户户无不如此,可王月英却是个暴脾气,从小到大因为无父无母,外婆又是知书达理,很是斯文,她就必须硬气起来,从小就发誓绝不让自己受委屈,婆媳关系渐渐紧张。

这时候很少有离婚的,离婚也困难,王月英却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如果结婚后生活过得还不如结婚前,如果这样的日子要过漫长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久,那她还是决定离婚。

一场离婚闹得惊天动地,但总算是离了,王月英走得痛快,连孩子也没要,主要是徐茂林这人也有些大男子主义,妻子要离婚,他绝不可能做出恳求挽回的事来。

方若华想到这段剧情,到觉得王月英很潇洒,随着年岁渐长,经验日丰,这一定是个人物!

但在成就自己之前,王月英先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浑身带刺,四处树敌,不过她始终没有变得软弱,自己熬夜接工厂糊火柴盒的零散活计,闲暇还要读书,照顾身体不好的外婆,后来终于等到高考,没想到却政审不合格,因为她父亲曾因杀人被判处死刑,幸好这一切都没有打倒她,因为一场意外救了一位首长的小孙子,再加上徐茂林的帮助,终于进入公安局做文书工作,从此苦尽甘来,运气暴崩,帮着徐茂林破获许多大案,一路跟他升迁,后来复婚,二人工作上是好搭档,生活上也是好搭档,美满幸福的很。

“哎!”

奈何男女主幸福美满的路上永远也少不了牺牲品,原主方若华就是其中一个,原文中逃回城,又没有介绍信,又是步行,在半路上就被逮了回去,还坏了名声,赵玉兰夫妇越发看她不顺眼,丈夫也不着家,幸好村民还算淳朴,纵然不待见她,也没说过多少酸话,只是要一个在城市里读书生活的姑娘,日日劳作,辛辛苦苦,那日子也绝对好过不了。

等到恢复高考时,原主利用一切时间,抓紧一切机会学习,终于到了高考的日子,徐茂林难得良心发现,准备开车去送她,没想到刚出村口就被拦下来,说是王月英出了事,徐茂林一着急就急着去找王月英,原主想下车他却根本连听都听不见,满脑子都是王月英,不光如此,开车太急迫还跌下山沟,他虽没事,原主却昏迷不醒,硬生生错过了考试。

原主因此颓废许久,但既然恢复了高考,一年不行总还有下一年,到底没有彻底绝望。

“可惜!”

可惜原文里的那位方若华再也没有机会参加高考,徐茂林的仇人盯上了王月英,为了保护王月英,徐茂林不自觉拿原主做了挡箭牌,结果就在王月英救下首长家的公子,命运改变的那一天,方若华也被徐茂林的仇人报复,被人绑架,徐茂林做出取舍,先去办案救人,没有管自己的妻子,让原主凄凄凉凉地死在了阴暗的角落里,半个月后尸体才被发现。

徐茂林也因此入了首长的眼,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从此仕途坦荡,还和王月英重归于好,事业生活两得意。

侧了侧身,方若华默默又拿出一块巧克力慢吞吞地吃,心情到没因为原文剧情变得太糟糕,比现在还糟糕的情况她又不是没有遇见过。

如今最要紧的还是舒舒服服在村子里过下去,唔,今天特意讨好了大队长赵建国,也许离婚,分出去单过,最好再有一个比较清闲的活做,都要着落在他身上。

方若华也怕做农活,她真不觉得自己能做得来,一天两天的,也许靠着出众的体力能装模作样,表现积极,但长年累月去种地,她实在没有点亮这类技能点,而且她承认,她没有吃苦耐劳的好品格。贪图享受,偷奸耍滑也不会有罪恶感。

“还是别挑战高难度的生活方式了…大王庄的小学也该多个老师才好,唔,还是要先离婚再盘算。”

第三百五十八章 拉关系

赵建国看着丑儿贪婪地抱着碗,大口大口地吞食浓稠的奶液,眉眼舒展,又安详又可爱,忍不住长长吐出口气。

他媳妇黄素珍也抹了把眼泪,连声道:“多亏了若华,这孩子是个有心的,难得!”

奶粉和麦乳精如今都是稀罕物,便是县城供销社里也没有。

最近每天每夜,他们家的丑儿没有奶水吃,整日啼哭,哭得赵建国心都碎了,他托在百货大楼工作的一个亲戚打听过,奶粉这东西百货大楼也没有,到是能从大城市找到一些,可不光价钱高,主要是票证实在搞不到,对方到是想办法给弄到了一盒,花了足足十八块钱,可再节省着吃,也只够丑儿吃了半个月,后面只能用米汤顶着。

可丑儿是早产儿,身体本就弱,要是连奶水都吃不好,怕是难养活。

他和他家老婆子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但这两个儿子加起来也没有闺女贴心。

闺女舒兰是他们的大女儿,生来乖巧可爱,从小就知道疼人,奈何命不好,去年冬天,女婿去供销社给怀孕的女儿买点营养品,半路上摔了一跤磕到了石头上,伤到了脑袋,也不知怎么的,醒了之后脑袋没事,腿却坏了,毫无知觉。

他们那个女婿本也是精挑细选出来,虽说是个知青,却是个踏实人,本分老实,又是高中生,和舒兰结了婚,小两口有商有量的,和和美美,哎,却是天意弄人。

舒兰一直责怪自己,心思郁结,不光早产生下了丑儿,身体也一直不佳,奶水只断断续续来了四个多月便一点儿都没了。

“以前觉得若华那孩子闷不吭声,阴沉的很,现在看,那孩子只是太实在,其实真是个好孩子。”

黄素珍连连感叹,“想也是,茂林不在家,徐家里里外外多少事要忙,她一个才十八岁不到的新媳妇怎么可能不手忙脚乱,确实是很难活泼起来,我听说你那个堂妹说是分了家,老两口跟着老大茂林住,但钱全给了老三不说,老三和他媳妇还天天去徐家蹭吃蹭喝,让若华一个做嫂子的伺候他们,也太不像话。”

这些事,以前黄素珍就知道,但只是嘴里念叨几句,觉得赵玉兰脑子糊涂,这么闹要起矛盾,可从不曾说出口,别人家的闲事实在没必要管。

至于现在,黄素珍手里拿着柔软的白色棉布,想着给外孙缝几件小衣裳贴身穿,神色柔和的很,心里当然就觉得赵玉兰为人不地道,方若华是好人。

这会儿徐家正准备吃早饭下地。

方若华掐着点,不等赵玉兰扯开嗓子招呼便出门,虽然是夏天,可是她身上还是捂得严严实实,脖子,手腕,脚踝全都护住。

赵玉兰到没说什么,只是稍微有点不自在。

以前方若华下地老是被虫子咬得浑身又麻又痒,红红肿肿,就想管她借些废弃破旧的布,好歹遮挡遮挡,那时候她舍不得,就说没有能给她用的,让她自己去找,现在人家自己有了,她总不好再说什么。

“妈,家里还有鸡蛋吗?”正打算出门,徐家的老三徐茂森就笑盈盈出现在门口,“今天太热了,玫子胃口不好,我说给她蒸个鸡蛋糕吃。”

赵玉兰蹙眉,还是回屋从自己床底下摸出个鸡蛋来给了他:“吃,吃,吃,就知道吃,到是下个蛋出来,也好让我抱个孙子!”

徐茂森嘿嘿一乐,到不生气,揣着鸡蛋,还客客气气地对着方若华叫了声嫂子才走。

原主从没有因为这个说过什么,虽然鸡都是她辛辛苦苦抽空余时间去找各种虫子,野菜回来喂,才喂得挺好,既然她不在乎,方若华也不说什么,揣着手跟在赵玉兰后头就出门。

赵玉兰到是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地道,难得给方若华一个好脸,把比较稠的菜粥给她喝,还给了一块儿黑面饼子,绝对属于稀罕吃食。

方若华:“…”

她不想吃!

赵玉兰把剩下的饭盖在锅里,回屋叮咛她的宝贝金孙起来就吃,这才拎着锄头出门。

大王庄靠山,土地比较贫瘠,每年的收成都不算太好,几乎年年都要靠救济粮勉强应付。

此时正值夏日,暑气炎炎,今年雨水稀少,眼看着地里虽然不至于说是颗粒无收,可那秧苗让经年老农一看就不免灰心丧气。

到是玉米耐旱,他们村种了不少玉米,再加上点红薯之类凑合着也能糊弄过去。

方若华和两个女知青都猫腰蹲在玉米地里挥舞着锄头,汗水喷涌,前面一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脖子显然腌了,通红一片,她老忍不住用手去抓,越抓越痒。

黄素珍也在除草,以前从没有往这几个知青这边看,几个知青别管男的还是女的,做农活都不行,尤其是女知青,有些到大王庄都好几年了,可一天挣工分也就挣个五六个,跟那些孩子差不多。

今天一看却有些意外,别人不说,方若华是真挺卖力,干活还仔细,动作虽说肯定比不上那些老农民,但是和村子里的年轻人比都算麻利的。

而徐家老三媳妇是从来都没有下过地,赵玉兰还天天把她三儿媳妇当菩萨供着。

黄素珍心下不平,咳嗽了声,高声喊道:“方若华,花小芳,何妮,你们来一下。”

三个人扔下锄头过来,黄素珍一本正经地道:“过几天咱们村里小学要开学,县里的中学也要开学了,今年孩子多,书本有些不够用,你们几个不是初中生就是高中生,过去帮蔡校长抄抄书本,给你们算工分。”

“哎!”

几个女知青连忙答应,脸上都露出喜悦之色。

地里好些做农活的都叹气,还有几个忍不住说了几句酸话。

赵玉兰蹭一下站起身:“说什么呢,我媳妇好歹是高中生,你们大字不识几个的酸个屁!”

别看她对方若华凶,但却是个护短的,自己嫌弃,自己骂可以,外人想让自家人吃亏,那没门!在村子里生活,也不需要什么温良恭俭让,退一步都会让人欺负到脑袋上来。

黄素珍也扭头冷着脸怼:“就是让你们去,你们抄出来的书,你们自家的娃敢用吗?”

第三百五十九章 进城

方若华默默翻开桌子上封面掉了一大块的语文课本,拿起钢笔在黄色的纸张上抄写——“…八年前风雪夜,大祸从天而降…”

大屏幕上水友们嘻嘻哈哈看热闹,纷纷把自己找到的语文,数学,英语各类课本挂空间。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真挺想拿正经课本出来抄一抄的,毕竟她熟悉,抄起来足够快,可惜只敢想想而已。

大王庄这边根本没有英语课,县里也没有。

如今各地的教材大部分都是自己编写,像大王庄这样的小村子,课本都找不全,但还算好,好些村子连个小学都没有,孩子想上学要爬山越岭,十分辛苦。

三个女知青闷头苦抄,全神贯注,认认真真。

在教室里抄书真比在地里干活清闲舒坦得多,虽然没有风扇,可周围有树,窗户一开,四下透风,很是凉爽宜人,而且一人一个搪瓷缸子,里面装的都是茶水。

自从来到大王庄插队,她们这些女孩子喝到茶的机会简直少之又少。

办公室的环境还真算不错,虽然桌子都是旧的,斑驳难看,明显找人打造,可她刚才经过教室,比起连桌子都是随便用砖头磊出来的教室,已经算是甚好。

蔡校长端着水杯立在方若华身后,目光微微凝滞,渐渐露出一丝赞叹。

方若华的字写得极好,连课本上的图画在她手里也轻而易举地被描绘出来,而且比课本上的印刷品显得更富有灵性。

蔡校长叹息,这孩子有天分,可惜如今是没大学可读,否则读了大学出来,也许会很有大成就。

村子里什么都少,纸张也要省着用,因为方若华抄得又快又好,字体工工整整,大小适中,没有错漏,也绝不浪费半片纸张,蔡校长看了更是满意。

然后赵建国就顺理成章地给她一天十个工分。这都抵得上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

赵玉兰知道了也觉得心满意足,晚上吃饭时还夸了好几句赵建国,说她这个堂哥真知道照顾妹子。

徐茂森笑眯眯顺着话跟着夸,赵玉兰自然是越发高兴起来。

徐家一早就分了家,当年徐茂林和王月英没离婚的时候,王月英总和老三家的媳妇方玫起冲突,后来徐茂林就力排众议分了家,不过即便是分家,因为赵玉兰舍不得,老三家两口子也不开火,每天拿点粮食过来凑一起吃饭。

今天晚上炊烟一起,徐茂森就拎着两颗红薯登门,方若华第一次见到方玫,果然和记忆里一样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鹅蛋脸,大眼睛,睫毛很长,未语先笑,瞧着特别和气,和徐茂森坐在一起,颇有男才女貌的意思。

方玫夹了一筷子土豆片放在小龙碗里,小龙甜甜地笑道:“谢谢三婶。”

一家子和乐融融。

小龙和小云这一对龙凤胎长得并不很像,小龙是男孩,反而眉清目秀,小云作为女孩,皮肤略黑,眉毛浓而粗,不过头发也黑,长相稍嫌粗糙,个子矮的很,看起来到像个瘦小的男娃。

两个孩子都挺脏,哪怕不是冬日,夏天里袖子上都油乎乎一片,又是鼻涕又是泥水。

方若华按照记忆里的模样,闷头吃饭,只吃自己碗里的菜粥,一点菜也不夹,只不过原主是矜持,被冷嘲热讽了两次就不好意思多吃,她是根本就不想吃。

饭吃得差不多,方若华漫不经心地开口道:“前天我同学送了一些布料过来,我打算给爹和娘做几身衣服,也给茂林做两套给他送过去,娘,你跟着一起去看看吗?都有快三个月没见到茂林了吧。”

赵玉兰一怔,嘴边露出几分笑:“好,好,是该给你男人做几身衣裳,茂林在县城住,穿得好些也有面子。”

徐茂森张了张嘴,有心讨要,方若华不等他开口直接就回屋拿了布料,给了赵玉兰三匹,一匹卡其布,一匹劳动布,还有一匹带斜纹的棉布,一看就鲜亮,虽然不是蓝色就是土黄色,颜色却比平常见的亮很多。

赵玉兰的目光一下子黏在布料上,再也没心思听别的话。

徐茂森目光闪烁,想了想也没多说,他最知道自家老娘,有好东西自己也舍不得用,肯定是给自己的,连提都不必多提。

东西给了赵玉兰这个便宜婆婆,方若华就不管她是自己用,还是给别人了。

说是要给徐茂林做衣服,方若华即便会做也懒得动手,她爸妈都没得过她亲手做的几件衣服,给别人做,别说门了,窗户也没有。

干脆都托付给赵玉兰,反正赵玉兰是兴致勃勃,一点也不觉累得慌,为此还大半天没下地,就窝在家里裁剪,两天工夫就给徐茂林收拾出一件衬衫,还有一条长裤子。

方若华看了一眼,呃,很辣眼睛,不过关她什么事。

“娘,你针线活做得真好,茂林看了肯定特别喜欢。”

赵玉兰心中高兴,换上件比较新的衣服,大包小包准备了好些东西,正好赵建国和他媳妇要去县城买点东西,顺便走亲戚,还有要买结婚用品的孙月香。

这年头出行不易,进城要走两个多小时的路,大家都喜欢扎堆一起去。

赵建国借了牛车,一行人浩浩汤汤地上了路。

方若华叹了口气:“哎,三个月没见到茂林,还真有点想他,也不知道他在县城过得怎么样,能不能吃饱穿暖。”

赵玉兰完全没反应过来方姑娘的险恶用心,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反驳儿媳妇,吹捧儿子:“怕什么,我们茂林好歹也是吃公家饭的,在县城里哪能不好,他工资高的很,一个月有二十多块呢,绝对够花了。”

“也是。”

方若华点点头,沉思道,“他每个月得给娘三块钱,不过起码能剩下十七八,听说单位给发衣服什么的,应该够了,等过去我把我同学帮着淘换的粮票,肉票给他放下,他一个大男人吃的多,可不能不够吃。”

赵玉兰本觉得这话有哪儿不对,一听见粮票两个字,脑子里登时再也琢磨不了别的:“对,对,茂林饭量大,别亏了身子,多给他留点肉票。他向来喜欢吃肉,就分到的那些肯定不够。”

第三百六十章 孤男寡女

赵建国蹙眉,忍了半天才把喷自家这个侄子徐茂林的话忍了回去。

那小子都结了婚,不把媳妇接去县城一起生活也就罢了,宿舍住得紧巴,比不上村子里自由,钱不都给也没什么,他一个人在县城生活,又是个男人,要脸面不能缺钱,多留下点也应该,可一分都不给,实在不合适。

徐家的情况赵建国也知道,都分了家,徐老实和赵玉兰两口子跟茂林这个长子一起生活,但既然分了家就是分了家,茂林和若华是两口子,按理说茂林得想着自家媳妇,好歹给一点也是心意。

只是想了想,这话到底不好说,茂林是当家做主的男人,他要自己攥着钱,没准是为了将来小家庭攒的,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还是少插口。

黄素珍却比她男人心思更细,先不提工资,说不得徐茂林另有想法。

可是徐茂林一连三个月不着家,好好的如花似玉的小媳妇扔家里不闻不问,让人家守活寡,那就太过分了,结了婚,嫁个男人,还不就是为了有个依靠,如今连人都瞅不见,人家依靠谁去!

她实在是觉得若华这丫头委屈的很,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好后生能选,当初媒人去提亲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好像嫁给徐茂林之后立马就能去城里生活,变成一个城里人,吃商品粮,若非如此,人家凭什么嫁给他一个离过婚,还带着两个孩子的!

县城越来越近,赵玉兰的情绪也越发高昂:“先去找茂林,让茂林借两辆自行车,建国你去买东西也方便。”

她这些日子没见儿子,当妈的哪有不想的道理,一到公安局大门口,下了牛车,赵玉兰就径直奔过去。

门卫室值班的是个老大爷,戴着个眼镜正读报纸,一抬头看到乌压压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蜂拥而至,默默把眼镜摘下来,露出个和气的笑容。

“几位有什么事?”

赵玉兰抬高嗓门:“我们来找徐茂林,我是她妈。”

也只有这一句话说得畅快,剩下的一个字都吐不出来,方若华估计她还是有些紧张,这句话不知道背了多少次才这般顺溜。

守门的老大爷也不觉得意外,很快打了个电话进去,五分钟后抬头对赵玉兰道:“今天徐茂林没上班,他在对面龙兴古巷租了房子,大妹子别着急,我叫我儿子小魏领你们过去。”

这年代人们都热心。

小魏是个看起来很机灵的小伙子,穿着绿军装,一双解放鞋,腰板笔直,精精神神,一路上差点把徐茂林夸成一朵花,什么他身手好,局长都说是他们局里第一神枪手,还说他聪明的很,学什么都快,有爱心讲义气,经常请弟兄们下馆子吃饭。

“婶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徐大哥好着呢,他这不在龙兴那边赁了房,那房子可好得很,特别大一间,足足二十平米,是咱们局里退休的老干部分的房子,人家住了一间,把另一间隔出来租给徐大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