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安坐着乌篷船在水面上飘荡,左右张望,目不暇接。

岸边吊脚楼中夹着一些青砖绿瓦的小楼,临河的部分多是深入水中,延伸出漂亮的石阶,石阶左右时常能看到琉璃制成的水缸,里面总有几尾南安常见的银尾鱼。

银色的尾巴,渐变色的身体。

这种鱼不光漂亮,很有观赏性,而且小时候炸着吃有嚼劲,长大后适合炖汤,鱼肉鲜美,只有一根骨刺,手艺好的师傅能瞬间抽掉骨头,处理起来方便快捷。

银鱼汤也算是当地一道特色菜。

眼前是一大片水上大卖场,人人都坐着独木舟,或者略大一点的小船,船上摆放着南安城特有,花色艳丽的布料。

好些料子在阳光下都泛着光,他买了七八匹蚕丝的,特别轻薄,想来拿回去给家里人做成衣服,夏日穿不沾身,舒服得很。

“停!”

撑船的小伙子忽然停下,孙连安探头张望,就见前后左右都停了好些条船,个个靠边,中间空出宽阔的航道。

“这是做什么?”

孙连安不禁有些好奇。

船夫笑道:“客官别急,等一会儿就成了。”

说话的工夫,就见十几头象从西面的岸上下了水,穿过航道,上岸到东面去了。

大象们过去之后,乌篷船才重新开始走动。

“去年我们海王救了罗斛国的国主,国主就时常送些礼品,那些像都是从罗斛国来的,海王殿下很喜欢它们,还给它们安排了工作。”

孙连安这才注意到,那些大象身侧各自放了个竹筐,里面有不少蔬菜水果。

其中一只略略一扭头,长长的象鼻子一卷,就卷走了一颗大苹果,不多时苹果下了肚。

孙连安:“…”

那位殿下还真会想,让这些大象运送水果什么的,到了地头,还能剩下多少?

“哎。”

他脑子里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心中却不禁感叹,真太平啊!

已经多长时间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太平景象?就是半年前,京城繁华归繁华,可也没有此地的安详。

老百姓们无论穿着华贵的袍服,还是穿着只算整齐的粗布麻衣,在街市上走动时,具是昂头挺胸,自信且安然。

孙连安幼承庭训,诗礼传家,自小到大,都有安邦定国的愿望。

可到如今,人至中年,为官多载,看到的却是山河飘零破碎,他不光没有为君王社稷做出什么大贡献,反只因为不忿朝中权贵们贪污舞弊,想要奋起抗争一把,就到落了个下狱流放的下场。

不只是流放,他们还要他死,要不是海王殿下的军队正好路过,顺手救了他,他怕是早就埋尸荒野。

他到南安城也有三个月了,因为身份的缘故,最近才能四下里走动,可这一走动,他到是去了几分颓废,少了那点以死殉社稷的心。

凭什么去死?

他死了难道大周朝就能从泥淖里出来,那些王孙公子,权臣显贵就能少贪墨银粮,少祸害百姓,还是说,他死了,大周就能把北蛮彻底打服,让老百姓们再也不必遭受兵祸?

既然什么都不能,他一个老而无用的文弱书生,还是活着的好。

至少活着,还能用这一双眼看看将来,憧憬憧憬真正的太平盛世。

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人不敢置信。

其中最重要的变故,当然是海王方若华连战连捷,并无一败,真正的名扬四海。不是作为一个海盗头子,也不是作为一个江湖盛传的高手,而是一房豪强势力。

她一个女子,已经取得阳山,西山,临川三郡,水面上的势力辐射更广,实际控制范围,几乎到达整个中原的四分之一。

力压所有势力,成为朝廷的头号大患,就连明王吸引到的仇恨值,估计也没有她那么多。

孙连安觉得,不只是他自己,其他有识之士估计也有一种感觉,海王之所以不继续攻城略地,只是她自己不想,并不是不能,如果她当真想,也许能瞬息之间夺取天下。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你以为从军是件简单事,要死人的。”

对面船上一个老渔民,一边修补渔网,一边皱着眉头,扯开嗓子吼。

皮肤黝黑的渔民小子抱着船桨,显然是满脸不赞同,和他爹争辩,“现在是海龙军又招人了,海龙军怎能和朝廷军中那些酒囊饭袋一样。”

“只要能参军,咱们家后半辈子都不愁,等我立下战功,有可能加入海龙卫,儿也给您挣一艘新渔船,不对,老爹你以后不用打渔,我在军属区买一座宅子,让您好好享享清福。”

“幺弟说不定还能入船岛读书,将来也有可能做官,你不是说他最聪明,就是家里穷才耽误的,以我的水性,进了海龙军肯定能拿一级工资,幺弟想读书,再读个十年八年的,我也供得起。”

“你个臭小子,你弟弟读得好着呢,学费都给免了,一个月还有一两半的伙食补助,用得着你来供!”

老爹骂了儿子几句,皱着眉还是不放心,可到底拗不过这小子,还是点了头。

“去吧,去吧,儿大不由人,当兵也好,好好给海王打仗,省得让朝廷那帮土匪来祸害咱们南安城,哎,那年要不是海龙军赶到的及时,整个村子都让人祸害了。”

“…海王殿下什么时候才能打到京城去,不占了这天下,怕是殿下不打别人,别人还要来打我们。”

船夫显然也听到那边老爹的话,也不禁叹了口气。

孙连安听得也有点心酸,脑子里冒出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大周的国运到了头,也没什么不好的。

就是女主临朝,似乎从未有过前例,海王殿下可能破了这个例?

天下群雄,怕是不肯服气。

要是个男人也就罢了,很多自命英雄的人,都不会愿意对一个女子俯首称臣。

孙连安又举头看这漂亮的南安城,他不过来这三个月,南安城的变化就大得让他心惊,只看这些,似乎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好不服气的。

第七百二十七章 人才

孙连安想得还挺多,挺深入。

目前方若华势力扩张得是很快,也让不少人心惊胆战,但大部分豪强都觉得她最终还是得依附别人,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野心,想要做这天下共主。

毕竟是个女儿家,而且,虽说扩张得快,但看着像是一门心思赚钱做生意,既不怎么招揽那些名门高士,也不拉拢那些朝中权贵,怎么看,也不是个心怀大志的。

真正想争夺天下的人,别的不说,首先得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才对,哪像她,就是有大儒主动投靠,都显得有点爱答不理。

江南名士郑渊,人都在南安城呆了一个多月,海王一次都没有亲自来见,最后愣是把人气跑了,人家跑到西北李自云那个生啖人肉活阎王的地盘上。

郑渊临走,四处宣扬方若华是个不服教化的粗人,他不屑与之为伍。

“呸,那等腐儒,整日说些什么女子该三从四德,不该抛头露面,见到女人上街做事,就一副天崩地裂的德性,还敢埋汰咱们夫人,夫人要不是大度,早摁死他了。”

夜姑听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气得不行。

金二麻子一个大男人,都差点去套那老家伙麻袋。

方若华也觉得郑渊的处置方法,对自家人才引进计划不大友好,船岛现在缺人的程度,都快到了但凡有一点能用,就努力人尽其才的地步。

但是,郑渊年纪太大,太固执,着实不肯求同存异,而且威望又高,真留下后遗症很大,略微思索,总觉得得不偿失。

方若华自己到不介意被数落几句,反正对方说得也是事实。

按照这个时代男人们的想法,她的确有那么点离经叛道,可连帝王之位她都要抢了,被人说两句离经叛道又能如何?

方若华看得开,金二麻子反而很看不开,私底下数次企图动用一下不大光明磊落的手段,给郑渊一个教训,奈何都让方若华发现,及时镇压。

“我知道你为夜姑抱不平,可你这么折腾,岂不是显得太在意?”

那日,方若华设宴招待郑渊,夜姑作陪,郑渊在夜姑面前口吐恶言,说自己不屑与一妓子同处一室,金二麻子登时就炸了,直接破了他一头酒液,饱以老拳,打得郑渊鼻青脸肿。

按照金二麻子的说法,他是个粗人,口头的功夫比不上郑渊那样的文人,但是敢让夜姑不痛快,他就让对方‘痛’起来。

方若华能怎么办,别管有理没理,这种时候也要先护着自己人。

回头该说该罚,再来处置。

夜姑本人到不觉得有什么,只道:“早些年听各种闲言碎语听得多了,要是谁说两句,就打人家一顿,那可非要累死不成。”

郑渊身为名士大儒,对方若华一通批判,多少还是有一点影响。

她势力范围内的书生们数量降低了好些,偏偏古代识文断字的人很少,那些读书人便是有些迂腐思想,可的确是社会精英人士。

方若华还是觉得多少有点可惜。

她一可惜,心情略微低落,手底下的将士们竟积极性大增。

本来以为需要花一两个越的时间来清剿土匪,稳固地盘,还不到半个月,临川郡内最根深蒂固的一方土匪,就让船岛海龙军,带着岛上的一帮后备民兵给剿得一干二净。

方若华也很意外。

下一步真的可以进逼京城,与大周朝开始真正的决战,当然,计划中补充兵力,准备粮草,还需要时间。

且说月初时,他们才攻占临川郡,这一伙土匪驻扎在高明县盘山上,盘踞在此也有十余年,到不至于无恶不作,抢劫的时候通常讲究劫七留三,要是抢到穷苦人身上,反而有时候倒给三瓜两枣的路费。

当然,再怎么样也是土匪,因为甚是凶悍,闹得临川郡商路不畅,商人们行商都宁愿绕远路,影响还是很恶劣。

土匪里为首的叫周运柏,曾经是朝廷禁军教头,后来酒后一时冲动,行凶杀人,杀的还是朝廷命官。

京官能稳稳当当,大部分都有靠山,周运柏杀的这个,是朝廷一亲王的小舅子,他一看不好,也没花钱托关系,直接就跑了。

一路逃亡至临川郡,落草为寇,这土匪还做得顺风顺水,比他当禁军教头的时候还有滋有味。

朝廷剿了他好几次,愣是没剿成功,不曾想,短短时间竟让方若华的人得了手。

周运柏心中不忿,瞪着靠出卖他投了海王的狗头军师陆平,恨恨道:“你没听说,海王的地面上最讨厌你这等读书人,你们家不也是世代书香,你不也被人称一句大儒,大国手,下棋赢过皇帝?”

“郑渊知道吗?被那个海王整治得不轻,成日骂人呢,你到了海王的地盘,难道就能得了好?海王对你们读书人最是严苛,怕是过不了几日,你的脑袋就不在脖子上了。”

陆平笑了笑,整个人斯斯文文,很传统的书生打扮:“就是郑渊整日骂海王殿下,我才毫无顾忌地卖了你投靠海王去。”

周运柏:“…你有病啊?”

“唔,我就是想了想,海王殿下若真是对读书人很瞧不上眼,十分严苛,以她老人家的能力,早把郑渊弄死,哪能容许他安安稳稳地离开船岛,投靠别的势力不说,还这般张扬,胡说八道。”

周运柏一怔。

陆平笑得更和蔼可亲。

“在我看来,海王殿下真是太宽宏大量,宰相肚子里能撑船,唔,在她手底下做事,无论文武,肯定有前途。”

周运柏半晌没吭声。

陆平又道:“你放心,我研究过了,你虽然当了好些年土匪,但是手上的血债不多,去了船岛,被罚肯定是要罚,但也不至于太糟糕,将来改头换面,还有不少好日子能过呢。”

“当年龙王岛上的几个当家,没被砍头的,如今也都刑满释放,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周运柏:“…我要是死了,做鬼也不放过你。”

“说的好像你当人的时候放过我了似的,都说过多少次,我不想当土匪,不想当土匪,你傻还是听不明白话?”

陆平脸上笑容可掬,嘴里凉飕飕地道。

周运柏:“…”

第七百二十八章 一步之遥

方若华的地盘扩张迅速,形势一片大好,相对来说,朝廷的情况却是越来越糟糕。

除了方若华,大周朝北面还有明王的起义军,西南、西北都有人趁势造反,其它地方更是动不动便有人揭竿而起,更不要说各地豪强也是左右观望,开始渐渐不把大周朝放在眼中。

如今,可谓四处着火,想灭也有些灭不过来。

似乎短短半年,好好的大周朝就显露出颓势,王朝已经无可阻拦地走向末路。

一时之间,天下有识之士都明白过来,大周崩溃之日不远,是到了另择明主的时候。

前些日子北疆群山之中,明王立下旗帜,打出旗号,要复兴大陈,应者如云,煊赫的很。

船岛中心,湖中央的木屋内,夜姑几个都聚集过来,一边在炉子上烤各种鱼和肉,一边召集各自手底下的亲信开会。

如今海王旗下的这些人,可是不可同日而语,个顶个都是手掌大权,跺跺脚天下震动,不过,纪律严格,要求也严,到都没养出骄娇二气,吃喝穿戴都与手底下的兵丁没多大区别,最多讲些卫生,安全有保证。

他们以前凑在一起,多是谈剿灭了哪里的土匪,再不然就是又做了哪里的生意,赚了多少银子,现在到是更关心天下大事。

毕竟海王殿下,在他们心中距离天下共主,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而这一步之遥,必然是瞬息之间就能跨过去。

目前来看,海王的对手,第一是大周,大周已经日落西山,不过破船还有三千钉,不可小视。

还有就是明王。

明王在北疆声望很高,自己虽然多年躲躲藏藏,并未聚集太强的力量,但北疆各路义军,都是打他的旗号,对他有天然好感。

“别说,这明王有点能耐,别看论文治武功,再给他百八十年也赶不上我们海王殿下,可论嘴皮子的功夫,这家伙也不可小觑。”

“呸,论宣传,咱们才专业,就他们那点说辞,也只能吸引一群旧时享过陈朝好处的遗老遗少,正经的老百姓,管你是大陈还是大周,反正都就是那么回事。”

“就是,可也不能不重视,让他们花言巧语骗去的人太多,也给咱们添麻烦。”

海王殿下很明显对北疆特别感兴趣,很早之前就在布局,明王的根基也在北疆,如果让明王提前把北疆摆平了,他们虽说也不怕,可总是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处置,到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这个什么明王按死,让他滚一边别惹事。

“这事也不难,明王能使北方义军为他所用,不过是以往多年来名声不错,义军们多是与北蛮有深仇大恨,又对大周朝廷失望,这才揭竿而起,自行抵抗,说是都打明王的旗号,其实也就是为了借一借对方的名头,实际上各自为政。”

“明王最近频频派人与义军接触,想要统合北方力量,但哪有那么容易,咱们在东临镇,在山左,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某些方面来说,比明王的影响力还大。”

方若华乘船到独秀山庄湖中心时,夜姑他们已经酒过三巡,嘀嘀咕咕地说出各种馊主意,要给明王头上泼一盆脏水。

听得方若华直摇头。

夜姑起身扶着自家夫人安安稳稳坐下:“怎么,殿下觉得我们的主意不好?”

“你们抨击他贪生怕死,藏头露尾,时常出卖手下以保平安等等,都不过是小节而已,既然要泼污水,就要直扎七寸。”

方若华沉吟片刻,笑道,“要我说,明王与北蛮勾结,陷害大将白绍,欲拿北疆沃土,交好北蛮,日前已经和镇南亲王达成协议,有朝一日,明王夺取天下后,会将北疆三州赠与戎王。”

众人:“…”

“怎么,我说得哪里不对?”

夜姑拱了拱手:“…佩服!”

他们想到的,仅仅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那些东西,很早以前明王就因为胆子小,而被大周嘲讽过,甚至还有文人墨客以此写了些诗文。

而且他还数次断尾求生,靠着手下人自我暴露,吸引朝廷剿匪大军的注意力,以求脱身。

要不是够不要脸,明王也不可能在大周的围剿之下活这么多年。

但这些还真是细枝末节,都不算新鲜,海王殿下所说就完全不一样。

明王如今最大的底盘是什么?

是北疆义军。

北疆义军最大的目的是什么?

是让北蛮军队再也不敢侵犯边境,让自己和家人能远离北蛮铁骑的威胁。

义军最大的敌人就是北蛮,绝不可能妥协,每一支能闯出一片天地的义军队伍,起因都是对北蛮强烈的恨意,恨意不够浓的,早就离开北疆,自谋生路去。

让义军知道,明王和北蛮的人勾连,明王恐怕立时就让义军给撕成碎片,都不必旁人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