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是无根的浮萍,没有家,没有着落,除了抱团拼命,看不到任何一条活路。

哪怕只过几天如今的太平日子,他们都几乎要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大周朝也好,明王也罢,他们也许能给我们想要的,可是他们偏偏吝啬的很,根本不肯给,但是海王殿下愿意给我们。”

几个统领私底下都商量好,同进同退,之后只等着面前海王殿下,再谈一些细节。

方若华第一时间就先见了他们,谁也没带,只带着白绍。

事实上,白绍一出面,甚至没有仔细去看方若华给出来的条件,北疆义军二话不说,纳头便拜。

白绍不禁笑道:“看来我的用处还真不小,你的确不吃亏。”

“今年的寿礼,算不算是我给的最大?你以前老抱怨,我整日要钱要粮要东西,以后可抱怨不起来了,都是给你卖命的,要什么都理直气壮。”

白绍觉得他的寿礼最大,却没成想,就在距离寿宴开始还有三个时辰时,大周境内南方十四个县竟然齐齐献城,船岛一兵不发,竟得了近一半江山。

方若华都有些懵懂,如果不是现在穷的很,她都想去商城找一个擅长测算之术的大能问问,她这回拿的,不会是天道亲儿子的剧本吧?

第七百三十六章 祥瑞

不是亲儿子,肯定也是亲闺女,反正是亲的。

大周朝廷都被这一波操作给吓得几乎不知该做什么反应,事实上,皇帝还是努力想调兵遣将,至少也要威吓对方一番,如果一点应对也没有,带来的影响就太坏了。

奈何大周此时有一点四处起火的兆头,皇帝又怕死,亲信的精锐部队都调往京师,不敢外派。

能打仗的军队又或者与方若华对峙,或者剿灭已成气候,称王称帝的义军,能抽出来的军队,个个吃空饷很严重,说一万人,也许连两千人都没有,又是多年没打过仗,连剿匪都没剿过,哪里还有用?

让他们出动,粮草给足了,金银给备上,也是磨磨蹭蹭地一副惫懒样,更是还没开始打,就各种求援,可谓一触即溃。

反正尝试了几次之后,朝廷已经拿这些远离中枢区域的县城没什么办法,想处置也是得不偿失,只能口头上吓唬吓唬,加强对其它地区的管控。

方若华即将十八岁,今年的生辰,本来也只想着自己人聚一聚,热闹一下。

奈何最近船岛动作太大,周围散去各地工作的手下们都表示想回来献献殷勤。

各地以前比较端着的生意伙伴也表示,想要拉拉关系,亲近亲近。

更不要说,因为她变成天道亲闺女的原因,主动投诚的县城派人过来做交接工作。

生日宴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大管家春雨想了想,干脆大办一次。

客人们都给准备了重礼,他们自然不好显得太过小气,海王殿下寿诞,不说普天同庆,至少整个船岛都要庆祝庆祝。

这几日老天爷也很给脸面,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就连渔民们收货也比往日好,甚至还有人捕到一条大鱼,身形十分巨大,九丈七尺长,是整个大渔船的三倍。

这样的巨鱼,所有人都没有见过,堪称祥瑞。

完整的巨大鱼骨,被大船托运,直接披上一层薄纱,穿过街市,送到海王殿下的居所。

一路招摇过市,无数人顶礼膜拜,鱼骨还没到方若华那儿,已经有各种不靠谱的传言从船岛向外辐射。

方若华自己一口气听了好几个版本。

比如说,海龙王为海王殿下贺寿,特意送来的寿礼,乃是海中神兽。

原来海里的神兽过来送死,献了自己的肉身给人打牙祭,骨头拿来送她?

当然,还有比较普通的,就是说方若华是龙神转世,那大鱼就是她降服的海怪。

方若华:她很忙,没时间去斗海怪。

反正别管是什么传闻,最后都要归结到海王将成为天下之主,所以天降祥瑞这方面来。

这一点,是方若华为适应本地习俗让人添上去的,此时争天下之前,大家伙都要先造势,例如什么鱼腹藏书之类的吧。

反正也不费力,不费钱,稍微弄一下还能鼓舞己方士气。

热热闹闹献祥瑞活动结束,方若华的生日正日子也就到了。

凌晨时分,独秀山庄只亮了几盏彩色的小灯,灯光伴随着朝阳初起的晨光,在水面上撒了一层斑斓的色彩,整个山庄如梦似幻。

无数人静悄悄地行动。

盛开的花朵出现在湖边,在小径两侧延伸,树上更是点缀了无数珍珠绸缎,但却绝不显半分俗艳。

天色一亮,各路的客人就从天南海北赶了过来。

有的乘船而至,有的策马而行,船岛都有好几个月没像今天这么热闹。

“你去哪儿?”

前任南安县令任程伟,佝偻着身体,含混不清地叫道。

任月容调整了下头上的花环,把准备送给海王殿下的屏风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看也不看任程伟一眼,推开门就走出去。

踉跄着追了两步,却连影子也没追到,任程伟脸色铁青,愤恨呢喃:“不孝女,不孝女。”

隔着大门,外面到处都是满脸笑容,精神抖擞的老百姓,任程伟瑟缩了下,向后躲了躲,倚着墙壁坐下,使劲捶了下大腿,老泪纵横。

“大逆不道,都是些目无君父的混蛋!”

他喊了一嗓子,可终究不敢高声,闭了闭眼,两行热流流入口,一股酸涩的味在口腔里扩散。

那日南安城叛乱,任程伟心道不好,想偷偷给上官送信,以控制局势,可身边的人,连他的师爷都反了,竟捆了他。

后来朝廷平叛大军到了,他想尽办法去开城门为大军引路,可惜,最后没成功,反而让人抓住向方若华那女人献媚。

任程伟自认为也有气节在,他想指着方若华的鼻子大骂她一顿,告诉她,像她这等恶女人一定下十八层地狱。告诉她,不要想策反自己,他任程伟忠心耿耿,不是衙门里那些个软蛋,他不怕死,绝不与乱贼为伍!

可方若华根本就不屑见他,控制了南安城以后,就直接半点不在意地把他赶出衙门放了。

当时任程伟就像一拳头打中团棉花,心里空空落落的,说不出有多难受。

那什么海龙卫,还对他不屑一顾。

“一个因为妻子受了虐待,抱怨几句,就能命人割掉妻子的舌头的男人,我们可高攀不起,没也割了你的舌头,是我们殿下不喜欢这种手段,要我说,你妻子受了多少苦,就该也让你试试。”

当时任程伟简直气得发疯,什么叫抱怨几句,身为儿媳妇,让娘亲不愉快,那就是不孝,只割了她的舌头,仅仅是一点惩罚而已,哪里算严重?

他又没有休了那个女人,不是还把人好好地养起来了?只要那个女人不再对娘亲无礼,他会尽到丈夫的责任,一辈子养着她。

只是任程伟再生气,也不愿意去做以卵击石之事,一开始死了也就死了,如今他却要留下有用之身,看看那些目无君父的混账都落个什么下场。

任程伟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找到朝廷大军,通报南安城的诸般情况,请朝廷尽快平叛。

他还要赶去京城,狠狠地告方若华一状,让世人都知这是个什么样的张狂女人,他也果然出了城门,南安城戒严,但是也只是入城审查严格,想出城到没多大的问题。

就是可惜,南安城衙门里的库银他没拿到手,县丞早把银子都送给方若华献媚。

幸好他自己还有点私房银子,虽然他足够清廉,可商户们送的孝敬,他也不是一概不拿,这些年好歹积攒了些银子,也勉强能当路费。

第七百三十七章 疯了

身为堂堂县令的任程伟,出了城门就拼命想去找朝廷大军的下落。

但是,大军到是没找到,反而碰上了一群‘伪装’成官兵的土匪,凶神恶煞,杀人盈野,无恶不作。

他身上所有的银钱都被搜刮走,即便是完全没敢反抗,他还被毒打了一通,右脚残疾,胳膊也伤了,要不是命硬,早就死去。

他又是伤又是病,一点银钱也无,半口粮食都没有,又是外人,没村子敢收留,最后只能勉强和一些老弱妇孺的流民们一起行动。

后来…

他就被南安城的义务救助队给救下,来到南安城的慈善院养伤。

伤得这般严重,他一时也不敢走,心里到底怕了,外面的一切都很可怕,他想来想去,只好给朝廷写信,可是信写出去,全都石沉大海,根本就没有一点回音。

“一定是方若华截留了信件…”

山阳知府等人表示:这种满篇废话,一句重点没有,就知道说什么派兵夺回南安的信,他回个屁?

真想派兵,那也得有兵可派。

至于让朝廷调遣大军过来,不是早来了?万岁爷在这方面,反应速度可不慢。

只是很可惜,平叛没平成功,到是祸害得他们辖下的老百姓,日子已经完全过不下去。

像他们这等偏远地处的州县,县令、知府通常都没什么背景。

有家族也是小家族,大部分还是寒门苦读出身,做上一辈子的官,也过不了四品的坎,对朝廷说忠心,也算忠心,毕竟人人都受圣人教化。

可真到了别人坐龙庭的时候,他们追求从龙之功也从无心理障碍。

历朝历代改朝换代时,愿意殉主的忠臣义士,之所以史书留名,还不是太稀少的缘故?

反正像他这般寻常小官,是没这个心气的。

即便没有朝廷大军如土匪一样的行径刺激,海王想要山阳,手下要是绑了他投诚,估计他装模作样地悲愤一日半日的,一准要从了。

更何况如今的情况。

任程伟是不知山阳那边官员的腹诽,他只是满心焦灼等待,结果没过多久,这群逆臣贼子就攻占三州,占了大片的江山。

他萎靡不振了好一阵子,伤养得差不离,救助队的人先是安排他教那些贱民习字,他哪里肯受这等侮辱,誓死也不愿意。

然后又让他去扫大街。

他任程伟十年苦读,金榜题名,如何,如何能做这些?有辱斯文,当真是有辱斯文!

救助队只道不许人吃白食,看他伤好了便让他自己去寻工作,只提供个住的地方,他也不愿意食这嗟来之食,最后迫不得已,去街头与人写几封信,好歹换些米粮,混个温饱。

只是攒下些钱来后,他好几次在城门口徘徊,心里想着要走,要去京城,却总是有点怕,外面世道混乱,四海不宁,他手无缚鸡之力,若孤身上路怎能得了好?

他翻来覆去地琢磨,竟是忧思过重,病倒在床,等醒过来时,到是觉得身体清爽了些,衣服换了,穿得干干净净,被褥也松软。

心下惊讶,坐起身向外一看,他就看到他的女儿任月容,那一瞬间,他差点没吓得直接倒毙当场。

他那温柔的,一身书香气,被他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女儿,削去了半截头发,头发只垂在肩膀,腰间还别着一把刀,手里提着枪。

而且,她还站在院子里和救助队的那粗汉子说话,笑容满面的。

任程伟暴怒,冲出去就想把女儿揪过来打她的手掌心,但一出去看见人高马大,精神抖擞的救助队的人,他竟是不敢高声。

若他只是一个人自然不怕,可女儿在这儿,谁知道这帮人会不会因为他一时冲动,说漏嘴,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一旦如此,女儿,他的女儿肯定受牵连。

任程伟耐下性子,极力控制自己,和颜悦色地哄女儿回屋再谈。

可是,他那温柔可爱的女儿,却再也不是以前的模样。

她不饿着他,给他穿衣,让他吃饭,可就是不跟他说话。

她力气大了不少,自己能砍柴挑水,甚至连杀鸡都不眨眼。

她偶尔也穿裙子,可穿了裙子也是挺直了脊背。

女孩子怎能如此?

她应该笑不漏齿,应该莲步轻移,应该安安稳稳地坐在温暖的房间中,等着她的丈夫把一切都捧到她眼前去。

但他无论絮叨,怎么说这些话,怎么为了月容好,月容就是一句话也不屑和他说。

立在院子里,瞪着眼前的那扇大门,月容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任程伟只觉得有一座大山死死地压在他的心口,让他站不起,可又趴不下去。

外面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拿出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美食,船娘们载歌载舞,教坊司的大家们齐齐出动,在街头义演。

简直都疯了。

怎能如此追捧一个乱臣贼子。

不行,他必须出去,他要去当面唾骂方若华,要让世人都知道他的忠心。

否则,万一要是朝廷大军打来,他女儿怎么办?他女儿从了贼,那,那岂不是要杀头的?

娇娇软软的闺女,虽然生下来了,他就没怎么抱过,都是奶娘照顾,可他也不是不爱的。

那是他的骨肉,他的女儿。

当父亲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他连死都不怕!他好歹也要为女儿求一条活路。

方若华一介女流之辈,现在瞧着风光,那是朝廷懒得真去理会,朝廷要整治,如何能让她继续嚣张?

咬着牙拼命地走出房门,他脚步又开始迟疑。

南安城的变化真有些大。

任程伟来的时间不长,他印象中的南安,本也算富贵繁华,但是,也只是寻常比较好的城池,远比不上江南富庶,更比不上京城壮观。

富贵的多是世家大族,寻常百姓最好的日子,也不过是吃上两口干饭。

但是此时再细看,街道如此平整,似乎宽了些许,干干净净,连摊贩的摊子都特别整齐划一,道边的建筑也变得很漂亮。

最大的改变,是人人都挺胸昂头的,有一股精气神在,他忍不住蹙眉,心里翻江倒海地难收场起来。

方若华这收买民心的手段,真是越发的厉害。

任程伟拖着伤腿,一次又一次在心里告诉自己,她的人救助百姓,包括自己,只是在收买民心而已,她就是乱臣贼子。

第七百三十八章 在祀在戎

方若华修长的腿伸开,在桌案底下摩挲了下有些酸胀的小腿肚。

反正坐这么高,只有她看别人,别人想看她,到底困难些。

春雨站在她身后,轻柔地给她揉捏肩膀。

方若华低声笑道:“你仔细看看下面的那些小伙子,有什么想法没?”

大约因为她年纪实在不算大,来的人也多是年轻人,可以说,青年才俊不计其数。

为了她生日,夜姑专门找人用汉白玉垒砌出高台,有点像皇帝金銮殿上龙椅的模样。

唔,也像山寨里常见的聚义堂。

到是整个台子铺上一层金红色的毯子,非常漂亮,织造的花纹宛如活物,流光溢彩,绝对是船岛纺织厂里姑娘们的杰作。

反正折腾出来的效果非常气派。

现在坐一坐这样的,方若华到没觉得不行,她坐在上面,俯瞰众人,能给人压迫感,不过,等到有一日真正得天下以后,她却是不准备修皇宫,坐金銮殿。

实在是又硌得慌,又累得慌,还得天天一大早上班,辛苦。

也许到时候实现全面现代化,可以改为远程视频会议?

再不济,修个会议室,也比修金銮殿经济划算。

可水友们已经开始发散。

“三妹在建筑上一向特别舍得下本钱,等将来我们三妹登基,不知道皇宫修成什么样子,金銮殿又是什么样子,肯定要建几个御花园什么的吧?”

“不是还说给我们封王?光有圣旨哪里行,封王就得有王府?”

这群人已经嘻嘻哈哈地从网上调各种古代皇宫,王府的图片来看。

方若华:“…”

刚才好像还在考虑春雨这些姑娘们的终身大事,偏题也偏得太厉害了些。

方若华到不是说一定要春雨,夜姑她们嫁人,可却并不能因为有各种各样的担忧,就当真连尝试找个伴侣都不愿意。

有什么好怕的,爱情从来都不是恐怖的东西,方若华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走到如今这一步,身边的女孩子们,只要不违背道德,不破坏规矩,完全可以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只要能让自己快活,又不伤害别人,想做点什么不成?她们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

春雨如今已经不会像以前似的,被自家夫人一逗弄就害羞的不行,冷冷淡淡地摸着自家夫人的肩膀:“此时,他们难道还敢看我?”

到是有几个胆子大的,拿眼角的余光向上面偷瞄,可心里或许有敬畏,却绝不会有一点儿女私情。

敢动歪心思的,不是缺心眼,就是傻大胆,反正一个都不是良配。

与其关心这些年轻人,到不如关心关心自家夫人的衣着打扮。

“今天夫人要换的这几套衣服首饰,尤其是这一套珍珠银饰,都是徐老设计,夜姑选定,准备今年推出的成衣和首饰,务必表现得喜爱些。”

“还有一会儿上船时,记得推销咱们的藤编水壶,只要拿起来喝两口热水就好。”

方若华:“…哦。”

姑娘们真是拼命。

工作的魅力无穷无尽。

想想也是,船岛上大部分厂子都让手底下的人入了股,方若华赚大头,底下的姑娘们赚的也不算少。

产品大卖,真金白银一大把一大把地往怀里揣,也难怪连春雨都心动,把她也给推出去当广告。

不光是她,今天在场的侍女,侍从,舞姬,每个人衣着打扮都很是郑重,连细节也没有任何一点放松,显然是把广告做到了极致。

如果只是男人们到场,也许这类广告效果可能还不会太好,但是,今日来为方若华贺寿的,大部分都带着妻女同行,海王殿下毕竟是女子,带着女人过来才方便。

春雨估计,今日之后,就像自家夫人说的那样,立即推出成衣和珠宝品牌,打上船岛的标识,肯定能得一个开门红,赚的钱也许比正经的造船厂赚的钱还要多。

毕竟成本在那儿摆着呢。

一群客人并不知道春雨的小心思,事实上来赴海王殿下的宴会,所有人都很郑重,也都很小心,言语小心,举止小心,行动更小心。

此时,方若华一头乌发依旧如云如雾,蓬蓬松松,肌肤还是略有些苍白,气色不大好,神色平和,言行温柔,穿着打扮,很是青春俏丽。

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她已经是一方之主,自带威仪。

就是她穿乳白色条纹的半袖毛衫,墨色的裙,足下踩着一双红色短根的皮靴子,宛如二八少女,那些比她大过一轮的男人们看她,也像在看一尊菩萨,佛祖,不敢直视。

穆一秋也在看海王,蹙着眉头,带着一点隐忍和不得已。

赵易寒就坐在他侧后方,低着头,手里捧着酒杯,似乎在想什么东西,心不在焉的。

大周朝野上下虽然都很紧张,从当今陛下到朝中大臣更是几乎气炸了,但这一日,依旧派他和赵易寒作为特使来到船岛,准备送上厚礼,给方若华祝寿。

“你和海王是青梅竹马?”

穆一秋低声问了一句。

赵易寒点头,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些麻木了,到也不觉得烦恼。

这点小事,哪里还能让他烦?

自从上个月,他舅父忽然告诉他,他爹是皇帝,他娘是贵妃,他外祖父一家被他爹给弄死了…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安枕,杂念丛生。

与他面对的那些问题相比,海王方若华是自己的青梅竹马这等旧闻让人知道,又算得了什么大事?

穆一秋有点难受:“你说,方若华肯受招安吗?”

赵易寒不敢置信地看了穆一秋一眼,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位就是新晋的礼部侍郎,哪来的底气这么随便地就说什么招安?

自从以海王弟弟之死为引,朝廷下决心收服海王却一败涂地,朝中就分为两派,一派主张招安,另一派自是认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岂能妥协,必须再派兵马剿灭。

朝中诸位大臣斗来斗去一团乱,可朝廷拖沓惯了,人家却不肯拖延。

短短半年,海王势力已成,到如今,更是半壁江山都落到了人家的手里。

再说招安,岂不是白日做梦?

至于打,整合全大周的兵马,决一死战,也许还有一战之力,只是若不成功,大好江山便转手赠人罢了。

穆一秋侧目又看了方若华一眼:“那方那十四个县的人,都是傻的不成?她并未派出一兵一卒,怎能上赶着主动把县城送人?”

这一点,赵易寒也惊讶。

方若华自己还奇怪着呢。

不过,各个县城的世家豪强,显然是很有诚心。各地都派出了最要紧的人物作为使臣来商谈,更是第一时间把海龙军的人迎入城去。

谈话间,时辰便到了。

春雨向前走了一步,拍了拍手。

底下些微的窃窃私语尽皆停下,只听一阵轻微的震动声传来,众人举头看去,就见不远处演武场上,五百海龙军,一人双马,行动划一,齐刷刷前行。

五百海龙军,穿着漆黑的甲胄,配上千匹千里马,愣是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来。

“举刀——”

五百人同一时间钢刀出鞘,刀光划破长空,熠熠生辉。

“敬礼!”

所有的马陡然停下,所有人将刀举上额头半寸,目光直直看向方若华,前胸挺直,齐声呼道:“海王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