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她当时还很没出息地掉了几滴眼泪。

在上个小时空,方若华好歹也是最顶尖的科学家圈子里的一员。

韦明言同样是,圈子就那么大,彼此又是老相识,几十年交往下来,怎么可能没有交情?

反正,方若华和韦明言相处得不坏,在他没露出真面目之前,固然算不上什么至交好友,也算是能坐在一起侃大山的酒肉朋友了。

洗过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方若华爬出来挤入老妈的卧室,把她亲爹给赶到客房里去。

她决定接下来所有能在家待着的时间里,她都要和妈妈睡在一起。

夏芬也不赶人,还当女儿是小女孩儿,小姑娘那么哄着,拍着让她入睡。

方若华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却开始做梦,都是些没有意义的梦,似乎有什么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嫁过人,离过婚的女人,你还自称什么女孩儿,你算哪门子女孩儿?别扭不别扭!”

别扭什么?

她就是到了八十岁,她还是想当个女孩儿,当父母的小女孩儿。

妈妈也愿意让她做这个小女孩儿。

转眼又是一梦,似乎有什么人催着她结婚。

结婚?唔,将来要是遇见一个喜欢的男人,如果那个男人也愿意让她八十岁,九十岁,一百岁,还当他的小姑娘,小女孩儿,或许她会考虑考虑。

可惜啊,难!

既然如此,方若华决定,还是自己宠爱自己好了,结过一次婚,吃了一回亏,难道还能再去让自己悲惨一次?

第八百三十二章 喜剧

自己的大床,哪怕不是多松软的床垫,反而为了身体健康,唔,还有练功需要,刚换成硬板床,可是睡起来还是颇踏实,如在云端,美梦连夜。

以至于方若华醒来一出卧室,看到骆长天那张眼角下垂,气鼓鼓的一张脸,竟也没觉得多忐忑,反而冲他一笑,并未赶人,洗漱完和爸妈一块儿认认真真吃饭。

便是骆长天时不时盯她一两眼,还不肯吭声,就像在看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奇葩,她也没有多少难受的感觉。

吃完饭父女,母女三人就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方若华上次经历小时空时,方肖和夏芬老两口到没去,所以对他们来说,女儿一直在身边,可对方若华来说,却是漫长的岁月。

骆长天:“…哎!”

许岚匆匆进来,一伸手特别大逆不道地拢住骆长天的肩膀,转身就消失不见。

夏芬回头看了看,轻声道:“按说许岚女士是高人,应该说他们全是些高高在上,我们甚至连想也无法想象的人物,可是…未免太平易近人了些。”

方若华其实又哪里能不奇怪。

奇怪完,也只莞尔:“事到如今,想那么多做什么?”

方若华也不是不细心,也不是对未来全无考量,但她确实已经很满足。

能有新生,还是如此奇妙的新生,便是将来有朝一日,许岚女士也好,圣德门内别的什么大能也好,想用她,使唤她,她自是万死不辞。

而且,一个人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相处起来,她也不会感觉不到。

许岚便是心地纯良之人,骆长天也不像恶人,他们便是有自己的心思和企图,最起码也会有道德底线。

既然如此,那还多想什么?

做人,可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骆长天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忽然觉得有些疲惫,又是叹了口气。

遇见那个人之前,他是帝国至高无上的皇子,修为高深,众人敬仰。

一生顺风顺水,从没有遇见过任何难事。

直到他遇见了若华,哦,不能算是眼前这个方若华。

反正一碰上,他就好像遇见生命里的克星,事事不顺,总是倒霉,明明修为不比那女人低,可只要是怼上,一准是他倒霉。

有一阵子,骆长天都相信这是天道注定的,万物相生相克,克他的那个,正好就是那个女人。

相克也就相克吧,偏偏每次倒霉都被人家救,一来二去,因果不知欠下了多少。

“于是,就注定我一生为她辛苦为她忙,为她心魔缠身,为她永堕地狱…”

许岚戳了骆长天一下,把他那点假假的忧伤给戳回去,苦笑道:“真人,您就不能…别折腾了,这又何苦?顺应天意,作壁上观,有时候不是冷漠,而是体贴。”

骆长天脸上露出几分嘲讽的笑来。

许岚在人前一向端庄自持,温柔有气度,此时却难得流露出些许不知所措。

“…我记得真人曾经骂过若华,说她这人活得不敞亮,对所有人都有大爱,情人,朋友,亲人,甚至爱那些与她没什么关系的人与物,爱了那些年,以至于爱到自己伤筋动骨,身死道消的地步,何其糊涂!”

“你说她糊涂,我也觉得她曾经很糊涂,可您也看到了,现在若华活得如此自在又明白,她有自己的路,让她安安生生走下去便是,就是许默当年,也不曾强求过,您又何必在里面瞎搅合。”

许岚是真心不明白,骆长天又犯了哪门子的毛病。

若说他心魔发作,似乎也没有。

今日的骆长天,明明比以前任何时候看起来都霁月清风,气息之清透,比以往大有长进,可为何非要去捣乱?闹得天翻地覆,平生波折,难道就是若华想要的?

许岚不禁叹息。

骆长天是什么都不怕,他身份高,地位高,除了他自己主动去找麻烦,没多少麻烦能找到他的身上来,但别人没他那么心大,还是要一步一步地生活修行,安稳度日。

让若华走自己想走的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那又有什么不好?

骆长天沉默半晌,轻声道:“以前,我寻找方若华的转世,的确只是想捣乱。”

当初方若华‘欺负’了他多少次?那都成了他的心魔,那时候,他对方若华是无可奈何,想避开都不那么容易,等到那女人落难,难道他就不能给她捣捣乱?添点麻烦,欺负欺负对方?

可惜啊,他每次想得很好,真到了要添乱的时候,就总是不忍心了,也就看着,什么都没做。

可看来看去,一世两世三世四世,结局就从来没有改变过一次。

骆长天此时一想起,就心中郁闷,“但凡能相遇,许默每次都对方若华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三见就恨不得掏心掏肺,许其一生…却是次次不成正果。”

“方若华就是不爱他,无论如何也不肯爱,许默温柔体贴,方若华不爱他,许默换成…怎么说的,前一段时间比较流行的霸道总裁款,方若华还是不爱他,冷若冰霜的款式,同样不行。”

“许默位高权重的时候,方若华不爱他,许默身世堪怜,方若华也不肯爱他。”

“一生复一生,生生难团圆,一世复一世,世世两别离?知不知道我这看戏人,看来看去,看到最后这心里是什么滋味?”

“你让我看了这么长时间的悲剧,就不能来一回大团圆吗?”

许岚:“…”

幸亏此地无人。

否则让人看到长天真人如此画风,帝国和联盟说不定会因此开战。

大家可有十几万年没有打过仗了。

还是别因为这点小事,再起纷争才好。

骆长天冷笑:“不要紧,我不着急,别的不多,我时间却是最多,总有一天能等到十万年前的方若华与许默,等他们归来,便是团圆喜剧收场。”

许岚叹了口气,明明已经是太上忘情,心中却不禁有些凄然。

她总觉得,方若华和许默的未来,不会如骆长天希望的那样。

她认识的若华,或许会给大家带来,嗯,很特别的惊喜。

替嫁炮灰平淡修行中·共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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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三章 替嫁

大红的嫁衣,绣制的十分精致,金丝银线,绸缎触手光滑,上面绣的凤凰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便要振翅高飞,扶摇直上九万里。

凤冠很沉重,坠得人脑袋疼。

隔着盖头看不到头上有些什么东西,但想必是钗环不少。

手腕上的金镯子也厚重,不光厚重,那做工都将将能抵得过金价,想来是极为出色的匠人打造。

方若华摩挲着手指肚上些微浅薄的茧子,再看看手臂上虽然不怎么粗糙,也算不上保养得宜的皮肤,她心里就知道,原主这出身应该不的太好。

当然,也不像穷苦人家。

大屏幕上大团大团的红字闪烁。

显然那些水友们也没想到,一开直播间就看到三妹这一身盛装,一下子都乐了。

“哟,这是又嫁人啊!”

“哈哈,三妹上回嫁人,也嫁的挺清新脱俗,不知道这回是什么样?”

“还能怎么样,总不会让你看洞房花烛夜,我们直播内容必须和谐。”

“看看直播间的名字——红楼之林门女将,这小说谁看过,好像不大出名?”

“得,先别关心小说呢,咱们现在是不是该准备点礼物?”

“添妆,咱肯定得添妆,我们可是正经的娘家人,添的少了,那都显得咱们三妹没人撑腰。”

一众水友登时很土豪地给了大笔大笔的打赏。

方若华想一想,她如今也缺钱的厉害,要是穿一回嫁衣,嫁一回人,就能得到这么多真金白银,那她偶尔成几回亲,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不是她贪财,着实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如今赚钱不容易,花钱的地方却是越来越多。

“哎。”

头皮隐隐发麻,这头上的份量实在太重。

只是没弄清楚情况之前,似乎也不好轻举妄动,方若华轻轻转动了下脖子,活动了活动肩膀,酸涩稍稍减弱了些,眯着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许久…

方若华:“…”

虽然直播间的名字有四大名著里最得痴男怨女喜爱的红楼,但是原主这身份,和红楼却没多大的关系。

整个故事背景片段,都带着浓浓的,十几年前台湾小言的风格,唔,貌似网络小说中也有这一类,什么替嫁新娘之类的吧。

当然,在这类小说里,替嫁的那个,到有百分之七八十是主角,不过,原主的身份却连炮灰女配都说不上。

话说,皇帝最重视的弟弟康亲王,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十足的亲信,能掌管兵符的那一种。

此人位高权重,为人到是还算平易近人,并不怎么摆亲王架子,在朝野名声都不错。

年至二十,皇帝亲自为其做媒,择大将军种桓之女,种灵为王妃。

这一门亲事也算是门当户对,可惜,新娘种灵身为将门虎女,和一般的大家闺秀不同,那是个疏阔性子,平时最好抱打不平,还有人送了她一个外号,叫恩仇不过夜,就是说她这人别管报恩还是报仇,那都是从不过夜。

就在成亲前夕,种灵忽然留书一封,离家出走,说是她的恩人,江南赫赫有名的快剑云飞,与华山奕剑堂老堂主,贺路结下仇怨。

奕剑堂中弟子发誓要诛杀云飞,她大恩未曾报答,一定要赶去帮忙。

至于婚事,种灵只说若能活着回来,一定和康亲王完婚,不让家族蒙羞,若是死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她无怨无悔。

种将军大怒。

圣上圣旨都下了,康亲王大婚的事,朝野皆知,新娘子不见了算怎么回事,到时候不说皇上怪罪不怪罪,光是闲言碎语就能逼死他女儿。

虽说这是个有朝廷,有江湖的世道,可对大家闺秀们的要求也都是一样。

种灵纵然身在将门,也不能去做江湖侠女。

种将军急怒攻心,却是努力冷静下来,一边派人去追女儿,一边脑子一热,一辈子没做过糊涂事的将军竟选了一个丫鬟,要其暂且给种灵当替身。

说是丫鬟,其实也是种将军的女儿。

因为那女孩儿的生母是人家送的舞女,舞女身份低微,种家的规矩,这种身份的人根本不能留下子嗣。

因为意外,舞女怀了身孕,种将军也不知道是动了一点恻隐之心,还是忽然心血来潮,反正就没让人把孩子打掉,只那舞女生下一个女孩儿来之后,家里并没什么人放在心上。

后来女孩儿长大,便在种家被当成丫鬟使唤。

她跟了母亲姓方,那舞女也识文断字,给她取名若华。

像这种事其实不稀奇,挺多的,虽说做丫鬟,不过种家待下人很仁善,她这样的身份,固然容易招来闲言碎语,但管事婆子们对她还算是挺照顾。

反正这孩子没吃过多少苦,做活当然肯定要做,种家不养闲人,对下人管束也严,从没有吃白饭的。可是比起外头普通百姓人家,她的日子也过得算是很好。

种将军一眼就挑中了她,她和种灵长得有几分相似,到时候一化妆,应该没几个人能认得出来,最好能在婚礼之前寻回女儿,到时候人不知鬼不觉地一交换,万事大吉。

可惜,事情没那么顺利,反正成亲的日子一日日临近,种灵还是没找回来,种将军欲哭无泪,最后终究不愿意损害女儿的名声,咬咬牙就做了决定,要把方若华当女儿给嫁进王府。

(方若华:…欺君之罪难道没人先了解一下?这算欺君之罪吧!)

新娘子换了人,康亲王那儿肯定瞒不住,种将军也不可能瞒着,他只有这么一个嫡女,向来疼爱,不会坑自家的闺女。

于是,种将军连夜去找康亲王密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康亲王大约也不想丢人现眼,也有可能是忽然脑抽了一下,反正就答应了。

如此这般,种家的丫鬟,方若华,就代替大小姐种灵,嫁进了王府,当了王妃。

康亲王或许对种灵有点怨念,却并不迁怒方若华,还和她说清楚,如果种灵回来,自然最好,他会给方若华一笔钱,让她出去也能衣食无忧。

要是种灵回不来,那过两年就宣布种家大小姐病逝,她也一样能得自由。

第八百三十四章 刺客

原主没想太多,便一一答应。

事实上以她的身份,她不答应,那也不怎么可行!

虽然她是个假的,但是,康亲王也没有亏待她,这位王爷虽则在政务上有个严肃冷酷的名声,但平时待人接物,却颇为宽和,至少不会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就随便迁怒一个小小的女子。

想想吧,高床暖枕,锦衣玉食,还得人尊重,除了康亲王与种家一些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原主是假的,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四处宣扬。

如此,原主在别人眼中就是王妃,哪怕为了将来不露馅,只能被关在王府中装病,没什么交际,她依旧过上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哎。”

方若华不用看完原主的记忆,也能隐约猜得到后续发展。

她觉得,要不是有大智慧,大毅力的人,肯定会被这些腐败的生活迷花了眼。

这人都一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除非原主能一辈子做这王妃,或者生活条件不下降,否则啊,惨了。

后续发展也确实是挺不好。

种灵在江湖上走了一圈,经历了很多是是非非,也成熟了,长大了,她终究回到京城,回到父亲身边,也老老实实地回到康亲王身边当她的王妃。

正主回归,冒牌货那肯定是应该退位让贤。

原主却开始不甘心,她就是一普通女子,让她从高高在上的王妃,又变成个普通人,她怎么会乐意?

康亲王说的那些,给她银钱,让她离开王府的话,她是一概没听,只哭求让自己留下。

寻常百姓离开王府的庇护,就是有一点钱,日子也同样过不痛快。

原主自己并没有过过平常老百姓的日子,但只看那些丫鬟们,最怕的便是被主家放出去,给钱也不乐意,也知道外面的生活不容易过。

种灵心软,对这些事并不大在意,于是,原主就继续给正牌的王妃种灵当丫鬟。

后边的事也不用多说,原主气不平,心里难受,落差大,那是肯定的。她心里不自在,便忍不住去找别人不自在,竟有意无意地,在种灵面前显摆康亲王对她的好…

她这身份,本就让人膈应。

种灵此人,眼睛里一向揉不得沙子,日子过得自然是颇为苦闷。

最后发生了一些王公显贵家里通常会发生的麻烦乱子,她与康亲王都很疲惫,日子越发过不下去,还是康亲王心善,主动提出与她和离。

这也幸亏种家和皇室的关系比较亲近,种灵与皇帝也是莫逆之交,否则王妃闹和离,那皇帝估计也要大怒,种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幸亏种灵是该文的女主。

康亲王、皇帝都算是她的金大腿,而不是障碍和麻烦。

种灵和离以后,没多久皇帝又给她做媒,让她嫁给刚刚丧妻的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林如海,成了林黛玉的继母。

这篇文的作者明显是黛玉的粉丝,整篇文主要就说女主怎么教养林黛玉等等,大部分是宅斗的内容,虽然题目里提到‘女将’二字,说得也只是女主的身份——她是将门虎女。

整篇故事还算不错。

方若华记得当初自己有一段时间挺喜欢看红楼同人小说,而且只要故事好,什么类型的都喜欢,粉黛玉的,粉宝钗的,或者别的,颇有点生冷不忌。

后来看得多了,也就有些腻烦,那些人设崩坏得比较厉害,黑贾家,或者黑林家,黑得比较严重的一类,至今也有好几年,她不怎么爱读,除非文笔特别好,故事特别精彩。

这故事里面,主角应该是种灵和林黛玉,其他人,包括林如海在内,都是配角。

至于原主,那就是前期蹦?得挺欢快,进入正文以后便被康亲王的母妃做主,打发掉嫁给王府一小厮,后面就没她多少事了。

“哎!”

方若华又叹了口气,呢喃,“这婚怕是不怎么好结。”

她从记忆里追溯了下自己上一回在古代成亲,好像也没有新郎。

“幸好。”

真担心哪天忽然冒出个丈夫,那可真是…杀人的心都有。

窗外灯光璀璨,帘子外面似乎有几个女眷说说笑笑,床边也有呼吸声,大约是有侍女立在一旁伺候。

方若华静下心,努力搜刮记忆,结果记忆里也不过是些做女红,做饭,做些洗扫活计,让亲娘教导着认识几个字,和一群小丫鬟手帕交说说八卦,一点有用的也没有。

只好找水友们帮着翻找剧情。

“唔,开场应该有英雄救美,三妹,你们找的扮演康亲王的是什么人?是帅哥的话你可赚了,有公主抱呢。”

方若华:“…”

“嘘!”

方若华猛地一抬头,摆手示意水友们注意,略略撩开盖头,向外瞥了一眼。

左右侍女立时躬身问道:“王妃娘娘可有什么吩咐?”

方若华摇了摇头,长身而起,把盖头摘下来,顺便把一头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撤掉。

侍女们:“…”

外面坐着聊天的各位王妃,诰命夫人们隐约听到声音,转头一看,看到新娘竟然自己下了床,收拾满身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愣了一下。

睿亲王妃急忙起身笑道:“弟妹,你这是着急了?莫急莫急,前面那些人,可不敢狠灌你们家康亲王,我们这位五弟性子虽好,可弟兄们都挺怕他…”

话音未落,方若华猛地冲出来,拽住身边的椅子哐当一声砸过去。

水友们登时被惊醒,一时间屏幕上刷起密密麻麻的字幕。

到是有几个冷静的笑道:“好多大场面都拉远镜头,模糊的不成,你们也别期待了。”

方若华却是顾不得理会水友们的调侃。

一众诰命夫人大惊失色,还不及惊呼,扭头就见窗外居然站着三个黑衣人,地上还倒着一个,嘴里插着一根吹管儿,浑身抽搐。

“啊!”

“来人,来人,有刺客!”

几个诰命夫人惊慌失措,睿亲王妃还算镇定,厉声呼喝。

但是周围并没有声音。

睿亲王妃脸色骤变,这些刺客竟然能直入王府后院,想也知道肯定不简单,果然下一刻,就有密密麻麻看不出数量的黑衣人冲过来。

但是巡视的侍卫也被惊动,立时有侍卫赶到,月色之下,刀光剑影无数,鲜血染红了大片大片的雪花,浓重刺鼻的血腥味弥漫。

前面也传出一阵激烈的喊杀声。

方若华迅速把所有的诰命夫人都推到内室,自己动手将八宝格一拉,拉倒挡住大门,随手撕破了衣袖和裙摆,又从墙壁上拽下一把黑鞘的长刀。

因为当年太祖是马上得天下,皇家诸多弟子也都精通骑射功夫,皇室子弟多勇武,在卧室里挂刀,是颇为流行的做法,而且还是开刃的宝刀。

门外猛地传来剧烈的撞击,简单几下,门就有破裂的迹象。

“呜呜。”

能被邀请到这儿的这些夫人,大部分是皇亲国戚,剩下的几个,也是身份贵重,与皇家关系密切,平日里个个养尊处优,又何尝见识过真刀真枪的打杀。

一时间,所有人都被吓得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