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那天初见狐苏,就连几个重量级投资商,都熄了要让自己的人代替他出演云昧的心思。

那样的容貌,那样的气度!

谁看了谁能不自惭形秽?

他们敢让自己人代替,万一试镜的镜头泄露出去一点,自家的小生转眼恐怕就要被人家扔臭鸡蛋。

没办法,狐苏就是有这样的魅力。

就说金导演,他为人严肃,很少夸人,尤其是拍戏的时候,更是批评指责比夸奖多得多。

谢浩和宋红这样的,他还会毫不顾忌地随口喷人家一头吐沫星子。

可他面上不提,私底下和朋友喝酒,却总忍不住感叹,狐苏这样的人,真不知道该让人怎么夸才好。

似乎连夸奖的话,都显得有些唐突。

他的演技并不是无懈可击,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小小的纰漏,走位方面也依旧需要学习,但是,只要他出现,就会把所有人带回那故国旧梦里去。

金戈铁马,豪情壮志,醉卧沙场。

那种气场,他不在时,大家感觉不到,他站在那里,所有人就忍不住沉浸了进去。

“狐苏先生这一身功夫真是了不得,我看没有十年苦功,是不可能练的成了。”

也不知道是谁带起来的,连导演也称呼狐苏一声先生。

其实娱乐圈里,称老师的普遍。

人人都觉得狐苏演技好,可他自己,其实并不大满意,他不怎么会演戏,却又是个无论做什么,都想做好的人,如今哪怕来当演员,只是为了找到若华,他也绝不肯敷衍了事。

第九百三十九章 相逢

狐苏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旁边小助理王方紧张地给他整理头发,长发拆开,披散到肩上,一点点梳理好。

一头乌发如瀑,黑亮的不可思议,隐约还带着一点皂香,清清爽爽。

周围好些人侧目,孙曼东正和自己那一头假发纠缠,整个头皮都被汗水浸得有点刺痛,闷热得他心烦意乱,这会儿回头看了狐苏一眼,嘴角直抽抽。

此时正值盛夏,天气酷热,戏服又厚又重,所有演员都是一身汗一身泥水,独独只有他清凉无汗。

“怎么看怎么不像凡人。”

不光是容貌好,气质还极好,行止坐卧,都像古代的名门贵公子。

孙曼东叹气,小声嘀咕了两句,也不敢太明目张胆地说小话,没办法,片场上上下下那些女人们个个护狐苏跟护崽子似的,为了不给自己找不自在,不成为公敌,还是老实点好。

一转头,瞥见围观的人群里那些打扮得特别漂亮,模样俏丽的少女们,孙曼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林盼就被他翻的,实在不好意思上前。

“来来来,下一场。”

导演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开始准备,孙曼东也不好继续摸鱼。

接下来这场戏属于比较简单的戏份。

永元帝驾临玲珑郡主府,玲珑郡主设宴款待,云昧侍立在一侧,听玲珑郡主亲自抚琴,这时窗外忽有一雀儿跌跌撞撞而至,差一点撞在窗棱之上,云昧伸手救下雀儿,却也因速度太过,举动异常,招随驾而至的魏国公世子误会,世子以为他对陛下不利,怒急出手,却只一招就落败坠湖。

皇帝认出云昧正是与他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对他颇有兴趣。于是开口命云昧为天子近侍,玲珑郡主允准,于是云昧谢恩,宣誓忠诚。

和那些复杂的文戏武戏比,这一场戏再简单不过了,而且也不特别重要,虽然属于云昧这个角色生涯的转折点。

只是…

“卡,休息一下。”

NG十三次之后,金导是彻底无语。

扮演玲珑郡主的高玉娇,一听导演的话,蹭一下就从椅子上蹿起来,蹦了老远。

就刚才,云昧作为玲珑郡主的家奴,虽比较得看重,可是到底是家奴,在宴会上需他端茶递水,也需要他表现出那种对主人的谦恭。

无论历史上的云昧,还是编剧写的剧本里的云昧,身上的气质都是柔与刚并存,他有锋芒毕露的时候,同样也有自己的谦恭。

作为家奴,他显然不能说不合格。

但是真正拍起来,高玉娇的玲珑郡主真觉得自己受不起他那杯茶。

“导演,我压力很大。要不然你让杨姐改改剧本?”

金导:“…”

谢浩也苦笑。

他到底演技好,而且经验丰富,年纪也长,到没有高玉娇那么明显,但是这种感觉也很不对劲。

狐苏蹙眉,拿着自己的剧本琢磨了许久,闭上眼睛揣摩,家奴?他努力去想当年看见过的家奴是什么样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能表现得很好。

金导演叹了口气,让大家缓缓劲,揣摩一下,再来一次。

结果下一次,高玉娇还是一副饱受惊吓的模样。

狐苏的表现到不能说糟糕,虽然略有些刻板,显得一板一眼的,但也并没有出什么差错。

金辉觉得自己牙都要开始疼了。

“高玉娇,你搞什么鬼,看看狐苏,这么一张脸,这么漂亮的人,有他在身边殷勤侍奉是多美的差事,你干嘛一副要上刑场的样子。”

高玉娇:…你行你来!

金导生了半天气,让高玉娇坐在一边反省,接着拍下面。

好在后面的打戏一遍就过了。

武术指导都竖起大拇指,觉得狐苏一抬手臂,轻轻一扫,就扫了孙曼东下湖的动作特别轻驾就熟,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帅气极了。

紧接着下一场,永元帝开口命云昧进宫为御前侍卫,云昧谢恩。

可这场戏还是照样…有一点拍不下去。

金导甚至有一种,这回的戏拍完,自己脑袋上剩下的那一点毛都会消失掉的绝望。

谢浩不等导演开口,先笑道:“让我缓一缓,稍微缓一缓。”

他现在能体会到高玉娇小妹妹的压力了。

狐苏站在他面前,他立时就开始有点拿不住他皇帝的身份。

在狐苏面前,似乎他很难把自己当做一个皇帝,入戏特别困难。

如果是想凑合一下,到还能靠着演技凑合过去,但谢浩什么时候在拍戏方面肯凑合?

必须高要求,就是导演说可以,他也不会允许自己在屏幕上表现不佳。

再说,这部剧刚刚开始拍,后面还有许多和狐苏的互动,到时候狐苏作为他的爱将,两个人就是君与臣,下跪的戏码都很多。

他要是调整不过来,那真是没法拍了,总不能次次都凑合。

谢浩摇了摇头,身为一个演员,他当初第一次吻戏,第一次裸戏,压力也很大,也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那些戏份总比这一回难一百倍,所以,没什么大不了。

一个小时之后…

“呼!”

谢浩伸手捂住额头,欲哭无泪。

高玉娇坐在椅子上,和被雨打了的小老鼠似的,有气无力。

金导演…金导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要不,将就一下,再不然,让编剧稍微改一改?

“咳咳!”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低哑的咳嗽声。

金导演和谢浩他们都没有在意,片场人多事杂,便是有个陌生一点的声音,也没人会太在乎。

高玉娇却忍不住侧目。

她到不是对发出声音的人好奇,她看的是狐苏。

狐苏只要在片场,所有女人都不会忽视他,时不时就要看一眼。

这一看,高玉娇却愣住。

狐苏立在角落里,倏然抬眼,本来清冷的双眸就一点点染上了星光。

方若华立在摄影棚门口,冲他一笑。

狐苏举步过来,一边走,身体上的棱角和锋芒便慢慢变得圆融而温柔。

高玉娇一呆。

狐苏是什么样的人?相处也有一段日子,他们其实看得清楚。外表彬彬有礼,有着仙姿佚貌的好仪容,极有修养,却并无半点傲气。

但是他其实总是和人隔着一层,有点像冰冷的剑锋,不大容易靠近。

像现在这般柔软的神情,可真是从来不曾见过。

狐苏走过去,单膝跪了下去。

高玉娇:…

片场其他人:???

金导演愕然。

狐苏将手中的剑,双手托起,捧给方若华。

“此身此命,托于君手,盼君不弃。若能世世相随,狐苏幸甚。”

方若华莞尔,伸手把他拉起来。

所有人呆了半天,金导演猛地一拍大腿:“好,好,这感觉很好嘛。”

方若华在桌边一坐,伸手指了指桌上,慵慵懒懒地倚靠着靠背,眼眸含笑:“狐苏。”

她一个眼神,狐苏便亲手捧着茶壶,倒入茶杯,又以手背试了试温度,轻轻递了过来。

方若华自自然然地接过,抿了一口:“好。”

狐苏不觉一笑。

方若华抬起头,拿眼睛示意了下:“去吧。”

狐苏整理了下身上的戏服,又收拾了下头发,冲导演道:“继续?”

然后…今天的戏份竟然就这么顺顺利利地过了。

金导演惊喜得简直要热泪盈眶。

谢浩好不容易解脱,也不禁轻笑:“实在想不到,原来狐苏先生还真有这么柔的一面。”

刚才拍侍奉在酒宴上的戏时也是一样,身上的气息变得再柔和不过,让所有人都跟着放松,跟着愉悦。

斟茶倒水的动作也变得轻缓,再不是那种好像端来的不是一杯茶,而是一杯炸药的感觉。

狐苏这人,似乎忽然完整起来,不再那么锋芒毕露。

谢浩一边吹风,一边顺着众人的视线看过去,刚才来的那女孩子还没有走,坐在椅子上,她身前摆着桌子,桌子上面现在堆满了各种水果。

最前面放着一个小小的果盘,里面都是削好,切好,冰镇过的水果。

狐苏就站在那女孩儿身侧,看不到手里有没有刀,不过在削苹果到是真的。

一边削,一边不忘调整果盘的位置。

方若华吃了颗山竹,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没让你做过这些事吧…至少没有常常让。”

狐苏眼中也闪过一抹笑。

记得有一年,房复和若华吵架,具体吵什么到是不大记得,他们是年年吵,次次吵,大事要吵,小事也要吵,他记性再好,怕是也不能次次都记得。

反正是吵了起来,房复展示出自己获得的无数好处,金山银山,珍馐美食,只道如果若华愿意投靠西夏,必让她身居高位,天下奇珍都会奉到她的手边。

若华自然是不为所动。

房复一着急,出了个损招,从西夏贵族中择了十余个相貌极好的贵公子,通通送到若华身边献殷勤。

“你来西夏,他们尽数送你,给你端茶倒水,揉肩搓脚,叠被铺床,什么都为你做,瞧瞧这些人,哪个不是美男子?都是世间难寻的好相貌,你爱什么样的,尽数都有。”

当时若华便指了指他,展眉一笑:“我有狐苏,有他一人,难道还抵不过这世间千千万万的美男子?”

房复也只能低首认输。

狐苏从那以后,就开始学着操持这些事,像揉脚捏脚,叠被铺床,他早早会了。

端茶倒水,他自然也会,不光会,他还懂茶,擅烹茶,也会选水。

将来,他会的一定越来越多。

只要想着自己的主人,狐苏觉得,他做任何事,也许都能无师自通。

狐苏站在方若华身边,两个人自成一个世界,外人好像完全无法插进去的样子。

高玉娇很是好奇:“那姑娘看着眼生的很,不是圈子里的人,难道是狐苏的女朋友?”

孙曼东皱眉:“这刚出道就交女朋友,让粉丝们知道了恐怕不好。”

接触了的时间并不算很短了,他们其实对狐苏的印象很不错。

人都慕强,像狐苏这样的好身手,品行又好,哪怕孙曼东老是私底下说,有他在,新生代的小生们都要被压一头,恐怕再也别指望上位,可是心里还是很尊重狐苏,希望他能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眼下这部《永元大帝》里,孙曼东和狐苏有不少对手戏,狐苏虽然冷淡了些,可是为人一点也不小气,很愿意教他们。还亲自帮孙曼东设计了好几套动作,他自己都觉得改了动作以后自己逼格高了好些。

如此,他自然为狐苏操心。

“我记得狐苏刚来时就说,他想成名,而且要快,既然要成名,总得付出些代价。”

不是说不能谈恋爱,而是不该这么快,更不好这么明目张胆地去谈。

方若华和狐苏全然不知这些人的担忧,久别重逢,自是有说不尽的话。

简单讲了讲经历,忍不住调笑了狐苏几句。

“狐苏一向精于易容化妆,又有这么一副好相貌,进娱乐圈,到也有趣。”

说完见这人不肯脸红,方若华反而笑不可仰。

笑完了才正色道:“我的任务还算简单,原主只是想要活得精彩,我觉得,进入海蓝,应该就算是很精彩了。”

原主是一生寥落,事事不顺利,方若华只要有自己的事业,大体也算满足她的要求。

“我目前住校,不过也该置办产业。”

方若华轻声道,“你今天的戏份也完了,可与我一起出去逛逛?”

狐苏点头:“敢不从命。”

说着,他伸手把桌上的‘残羹冷炙’,通通打扫干净,但凡是方若华碰过的水果全部吃掉,一点不剩,这才站起身,去和导演说一声。

从谢浩,孙曼东等,到摄影,道具一干工作人员,目瞪口呆地瞪着他。

狐苏这样一个仙人般的美男子,打扫残局,吃光别人剩下的残羹。

大家伙哪里忍心看?

偏偏狐苏还是那么一副再正常不过的表情。

两个人一走,摄影棚就哗然,金辉张了张嘴,一时也不曾招呼剩下的人赶紧借着拍戏。

这个个心潮澎湃,镇定不下来,勉强拍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不如歇会儿。

当然,感叹的时间也别太长。

狐苏今天的戏份拍完了,剩下的人还要加班加点,如果拍不完,晚上就要熬夜。

金导演的头发都没剩下多少,他可不想整日熬夜再把自己给提前变成秃子。

第九百四十章 杀青

方若华让狐苏陪着在街上闲闲地走了一圈。

很有面子,特别有面子!

“噗!”

又看到两个大男人因为过于吃惊,差点撞树上,方若华忍不住一笑。

“当年我带你出门,不必宝马香车,不必仆从如云,甚至不必锦衣华服,没人会觉得我不够尊贵。”

狐苏莞尔。

能让若华这般想,让若华觉得有面子,他同样心中喜悦得很。

街上商店不少,也有一些国际高端的品牌专营店,方若华看了看,到也没有多么喜欢,只选了一双高筒的皮靴,没什么装饰,比较简单。

狐苏替若华把鞋穿好,系上鞋带,叹道:“如今这做工,其实比不上以前了。”

以前给他的郡主制鞋的匠人,或许没有多高的学历,没读过什么书,可是制出来的靴子穿在脚上,要多舒服有多舒服,绝不会有半点拘束难受。

狐苏盯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的时装看,总觉得无论哪一件,多多少少都有些不适合若华的气质。

也许,他可以试试亲手给若华做衣服?

昔年他什么都为自己的主人做过,可是衣服,到还真没有尝试过一次。

“走吧。”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笑道,“我们先去租一套房子,现在手里攒下的钱,买还不太够,等以后攒够了再说。”

“好。”

狐苏把旧鞋装到鞋盒内,挂在臂弯里拎着,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怎么赚钱。

大都市生活不易,钱总归不能缺。

当年在镇西,自家主人就总缺钱,身为郡主,其实在衣食住行上粗糙得很。

他一身本事,也不过用出一二,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说茶道,他擅长泡茶,但能找来好水,可那好茶却不是随处都有,主人当年十分节俭,便是皇帝所赠的茶,也都给那些大儒,各级官员送去做了人情,自己是很少喝。

她总说她品不出好坏,贡茶和街边茶舍的茶叶沫子,在她口中味道也相差无几。

可修行之人的五感会越变越灵敏,比起寻常人,若华更能品出好茶的滋味。

“现在我们不用省钱了。”

狐苏轻笑,“我会尽快挣回万贯家资的。”

不能赚钱养家的傀儡,怎么算得上是好傀儡?

他演戏以前只为找到若华,现在看来,到更要下功夫才好。

不光是为了善始善终,更重要的是,娱乐圈赚钱快。

方若华眨了眨眼,心中忍不住念了声佛号,罪过罪过。

狐苏为她勤俭持家,以前到没觉得哪里不对,现在想想,确实是有点罪过。

她这些年寻找狐苏,见过很多圣德门的天工们,后来终于知道了狐苏的来历。

当年圣德门的九圣人,曾亲手制作过几具傀儡,其中两具最得她喜欢,一直常伴左右,其中一具,便是狐苏。

后九圣人为解除众修士心魔,以身为阵,自碎元神,入轮回,狐苏便也追随而去。

当时九圣人还有一点意识存在,以秘法将狐苏仅存的残魂打上印记,使其勉强不散,圣德门天工长老,怜狐苏一片忠心,于是耗费心力,又为他打造了身体,于是,狐苏得以复生,只是过往种种,已成尘埃,能留半点痕迹,便是邀天之幸。

方若华一笑,对于前事并无追根究底的欲望,狐苏只是狐苏。

慢悠悠送方若华回学校,狐苏立在码头,指尖动了动,忽然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车,还需要一艘船。

伫立片刻,他忍不住一笑,心里其实明白,这里不是北宋,在这里,人人都独立而自由,可他知道归知道,但一时片刻间却依旧不能习惯。

毕竟在他的灵魂深处,一直坚信自己是主人的一条臂膀,理应亲密无间,任何时候都该在一起,片刻不分离,他甚至没必要有想法,只要贯彻主人的想法便够了。

可若华…有一点不喜欢。

当年她就有一点不喜欢,不是不喜欢他的忠诚,更不是不喜欢他的陪伴,仅仅是不喜欢他没有自己。

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