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于爱》作者:青衫落拓

文案:

这个男人,我爱了十年之久。

那些愿意承受的苦,大抵都不能算苦,甚至有几分甘之如饴。

年轻的时候,我们要的是爱情,不计代价与得失。

三十岁之后,尊严似乎变得更重要了一些。又或者是,时间也磨平了我的爱情。

这样一想,多少有点苍凉。

可是人生的种种无可奈何,我们都得习惯、接受。

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那些不该犯的错,我们多半还是会犯;那些不该爱的人,我们并不舍得不爱。

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没什么可后悔的。

献词

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

那些不该犯的错,

我们多半还是会犯;

那些不该爱的人,

我们并不舍得不爱。

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

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

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

第一章

是的,我可以装出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可是生来缺乏这种坦然。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早就清楚地知道邻居们传来传去的故事有多荒诞不经。花这么多力气,骗自己这么久,都是徒劳。

——何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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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许可,觉得她是一个长了标致面孔的傻子。不能怪我妄下判断,换个人听到我们之间的对话后,也会觉得她脑筋有问题。

那是一月中旬某一天的上午,连日晴好得反常,气温虽然不算高,但阳光之下却是暖洋洋的。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书,我家狗来福趴在旁边睡觉。这实在是本乏味无聊的书,勉强看到一半,我终于不想再看了,把它丢到一边,看着天空发呆。虚掩的院门被推开,一个高挑的年轻女子走进来:“小妹妹,你好。”

来福闻声只睁了一下眼睛,哼唧两声,换个姿势继续睡觉。这懒狗,我早知道指望它看家护院是妄想。

“你好。”

“能给我杯水喝吗?”她用那种兴致勃勃的搭讪腔调说,“我口渴死了。”

街转角就是老王家开的小超市,饮料纯净水一应俱全,打扮得这么时尚来陌生人家里讨水喝实在说不过去。不过我还是起身进屋倒了一杯水拿出来给她。她坐下,双手捧着水杯,问我:“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来福。”

来福是地道的中华田园犬,土黄的毛色,背上有几块被其他狗咬后留下的疤,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长相没有任何讨喜的地方,我实在有点诧异她居然会对它产生兴趣。她笑了:“这名字好,记得我小时候最爱看的少女动画片《花仙子》,主人公小蓓就有一条叫来福的狗、一只叫咪咪的猫,都很可爱。”

“没看过这动画片,不过本地有个说法,猫来穷,狗来富。捡它回来就顺手安了这名字给它。”

“你家蜡梅开得好香,我在院子外面都闻到了。”

墙角确实种着两株蜡梅,近日相继开放,暗香隐隐。“今年冬天不够冷,不然会更香一些。”

“那边是什么树?”

“桑树。”

“树叶能养蚕的那种桑树吗?”

我点头。

“我小时候养蚕宝宝总是找不到桑叶。你家里就有桑树,根本不用发愁。”

我讨厌所有肉乎乎的虫子,根本没养过蚕。不过我只是摇摇头。

“我小时候住在北方,家里也有一个院子,里面种的是银杏树,很大一棵,到了秋天,树叶飘下来,让人真正有季节交替的感觉。”

我一向讨厌秋冬之交的时节,桑树叶落得满院都是,扫之不尽;而且天气渐渐变冷,寒气逼人,实在让人愉快不起来。不过我也懒得扫她的兴,没有吭声。她再看向屋檐下种的花,又赞叹道:“这几盆茶花形态修剪得真好。”

我但笑不语,她东张西望,有点演不下去的尴尬,举起杯子小口喝着水,然后问我:“就你一个人在家?”

要不是她看上去这么美,手里挽的那个是我只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黑色编织皮包,身上穿的是米白色羊绒短大衣、牛仔长裤、棕色齐踝靴,全套行头都写着低调的昂贵,搭讪起来又实在不算纯熟流利,我简直会认为她是个不长眼的人贩子,妄想在我身上捞一票。我笑眯眯回答:“是啊。”

“你……那个,你家人呢?”

我索性一派天真地回答:“我爸出门办事,过两天才能回来。爷爷还在睡午觉,没起来。”

“你今年多大?”

“十八岁。”

“你应该在读书吧,怎么没去上学?”

“我逃学了。”

她被我的回答弄得怔住,我笑着摇头:“逗你玩呢,虽然我总在逃学翘课,不过现在是放假,我前天刚回家。”

“哦。”

我等着看她到底想干吗,没想到她接下来说的是:“我叫许可,你呢?”

“何慈航。”

“慈航,好名字,又悲悯又大气。”

我笑:“连上我的姓氏就很讽刺了,苦海无边,何来慈航普度啊。”

她再度怔住了。

“你只喝了我一杯水而已,不用从我家的树一直夸到我的名字这么多礼。口还渴吗?”

她摇头,将杯子放下:“我想租你家的房子住。”

“你是旅游的吧,周家大塆再往北走,差不多七公里就到了,现在不是旺季,家庭小旅馆很好订。”

“周家大塆的报道我看过,据说民俗民居保留得挺完整,有时间我会去参观。不过我是想住这里,你家。”

“为什么?别跟我说你推门一看,桑树勾起你童年回忆;蜡梅开得正好,让你诗兴大发;我倒的那杯水救了你的命;我人看起来亲切得要命,你一下觉得宾至如归了。跟你说啊,我没那么好哄的。”

她先是惊讶,随后倒平静下来,打开手里那只黑色编织皮包,拿出一个长钱夹,抽出一沓钱:“三千块,一个月,我一个人住,保证不给你添麻烦,行不行?”

我像看外星生物一样看她,她作势又打开包:“不够我再加两千。”

“够了够了,别拿了。”

来福终于睡够了,爬了起来,抖抖身子,事不关己地走开。

在我们这个没有任何旅游资源的小镇,像我家这样带院子的两层楼房月租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块,小旅店最低只要二十块钱一天。我没那么黑心继续加价,接过钱,再打量她。马上要过年了,她甚至根本没带行李,却说要在一个乏味的小镇租房住一个月之久。

我确定她大概有点神经搭错线,真可惜了一副好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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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守恪在手机里大骂我有病:“她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就让她住你家里?”

“反正家里多的是空房间。”

“让个陌生人住进你家,你疯了吗?”

我笑:“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想干吗。”

“你真是无聊。”

“是啊,无聊比好奇更有杀伤力。”

“既然这么无聊,为什么不好好念书,第一学期就开始逃课,简直不明白你想干什么。”

“念书更无聊。”

“何慈航,你这人简直不可理喻。”

他气得一下挂断了电话。

我原谅他的暴躁。

赵守恪是住我家对面的邻居,大我三岁,他父亲在他十二岁时意外去世,他妈妈洪姨独自把他带大。洪姨在镇上邮局工作,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寡妇,早几年我觉得她对我爸多少有点意思,不过这点意思后来就那么无疾而终了。

我们住得太近,我似乎一生下来就认识他,使劲回想,也想不起来他从什么时候起以我的半个监护人自居,管我比我爸严厉得多,在家的时候督促我按时上学认真学习准备高考,到省城去读大学了还要遥控指导我填报志愿。上个月我连续几天躺在宿舍里不去上课,不知道怎么传到他耳朵里了,他跑到学校来把我骂得狗血喷头,我的室友们听得全都不敢作声。等他走后,她们纷纷表示,他的腔调极似她们的父亲,而在用词尖刻方面则远远胜出。我以为他不会再理我了,前天他主动帮我拎行李去车站,冷冷地说:“你大概是不大适应省城的生活,这学期就算了,先回家好好休息,过完年以后不许再这么任性了,好好回来读书。”

我再不知好歹,也听得出他是关心我的,不打算继续气他,“嗯”了一声:“那你什么时候回家?”

“过几天吧。”他在兼职打工赚钱,过年之前正是忙碌的时候。

我们本来算是修好了,不过今天他显然又被我气到了。我不能不认为他的脾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许可从我安排给她的房间出来,问我:“那是你爷爷吗?”

我往外一看,连忙跑了出去,将已经快走出去的老头儿一把拉住,关上院门:“喂喂喂,棉衣也不穿,你又往哪里跑啊。”

他眯缝着一双惺忪的浑浊老眼看着我,含糊地说:“我想吃红糖米糕。”

我哄他:“卖米糕的人早走了,明天我一定叫住他买给你吃。”

他半信半疑。我拖他进屋,先给他套上棉衣,再让他坐下,递给他一袋饼干,他不高兴地说:“这个不好吃。”

“凑合吃吧,没别的了。”

“我要吃红糖米糕。”

我敷衍地说:“明天再说,明天再说。”

许可看不过去了:“米糕在哪里卖?我去帮爷爷买回来。”

我瞪她一眼:“你以为我小气偷懒不肯买给他吃吗?他有糖尿病,再馋红糖米糕也没用,只能吃这种无糖饼干。”

许可顿时尴尬:“对不起。”

“客人从哪边来?”

爷爷突然对着许可发问,她怔了一下:“省城,应该是东边吧。”

“此行是想问姻缘还是前程?”

许可一脸茫然地看我。我摊手:“他以前是本地有名的半仙,好多人专程找他看相算命,这会儿大概又犯了糊涂,以为你也是为这个来的。”

“哦,爷爷,我不是来算命的。”

爷爷不理会这句话,盯着许可看了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好似将灯来觅火,不如安静莫劳心。”

“这话怎么讲?”

然而爷爷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饼干上面,坐下来专注地吃着,根本不回答她。她看着我,我再度叹气摊手:“不用问了,他大概已经忘了刚才讲了什么。你要住这里就记住了,他神志不大清醒,有时候要起吃的来,能跟小孩子一样满地打滚。讲起话来不着四六,天一句地一句,不必认真。”

许可再看向爷爷,他正安静地坐那儿啃着饼干,吃相十分斯文。他的身材瘦削,花白的头发剪得极短,穿一件干净的灰色对襟棉袄。我知道他看上去完全无害,实在不像我说的那样癫狂,只得补充:“待个几天你就知道了。我把话说前头,就算他说得再可怜,你也不能乱给他东西吃。”

许可点头,犹豫了一下:“你爷爷看起来不到七十岁的样子,保养得很好。”

“你可真会夸人,他本来就只六十七岁。”

她看上去十分吃惊:“那你爸今年多大年纪?”

“五十五岁。”她的嘴一下张圆了,我失笑,“他其实是我爸的师父,我叫他张爷爷,我亲爷爷在我出生前一年就去世了,喏,他和我奶奶的照片挂墙上呢。我从来没见过他,不过我爸长得倒是挺像他的。”

她点点头,盯着我爷爷的照片看,我盯着她看。真是好看的侧影,她的头发烫得微卷,绾成一个随意的发髻,发际线是一个精巧的美人尖,额头饱满,眼睛略凹,衬得鼻梁分外挺直,下巴到颈项的线条更是修长得让我暗生羡慕。我盯着她看算是审美,可是她盯着个去世已经近二十年的老头儿看是为什么?!

她察觉到我的目光,回过头来,我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不移开视线。

“你爸爸做什么工作的?”

我讪笑:“小镇无业游民。”

“哦。”她眼神有些飘忽,指着墙壁上挂的乐器,“这些都是你爸的?”

“琵琶是我的,其余都是他的,他二胡拉得不错,其他乐器都能上手,还喜欢唱点京戏。”

“真多才多艺。这幅字是他写的?”

“嗯。”

靠窗子的书桌上摊着爸爸出门头一天写的工笔小楷,许可轻声念道:“‘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这是佛经吗?”

“准确地讲,这不是佛经,是佛家偈语,出自《妙色王求法偈》。”

“你爸信佛吗?”

我摇摇头:“不信,我从来没见他烧香还愿。这段偈语我倒是见他抄过不止一次,大概单纯是喜欢吧,对了,有段时间他还抄《资治通鉴》呢。”

她仍旧看着那段偈语,时间长到让我有些奇怪。她抬头,微微一笑:“似乎很有深意。外面对联也是你爸写的吧,隶书看起来也很有功底,真是一位有文化底蕴的老先生啊。”

我暗自觉得好笑,一本正经地点头:“对,他没学历,但文化是有的,满屋子的书都是他的,而且爱好园艺,院子里的蜡梅茶花都是他修剪的。对了,你多大?”

“我今年三十四岁。”

我着实吃了一惊,一下怔住。

“怎么了?”

“哦,没事没事,真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最多二十八岁。”

她笑:“谢谢你的恭维。”

“不是恭维,你保养得真好,完全看不出年龄。”

“我不在乎被人看出年龄,女人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的美。三十以后其实是女人最好的人生阶段。”

我盯住她,她没有化妆,皮肤依旧晶莹洁白,短大衣松松敞开,里面是墨绿色针织上衣,看得出腰肢纤细,既保持着青春姿态,又有成熟的风韵,确实处于“最好”的状态。我心里乱糟糟的,无数不成形的念头翻涌,急切却抓不住一个重点,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起来。她注意到我的异样,惊讶地问:“你不舒服吗?”

我摇摇头,非常懊悔收了她的钱让她住进来,突然,我急需一个安静的空间独自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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