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浴室不和卧室相连吗?”我很八卦的来了一句。

他愣了一下,之后选择不搭理我,只是突然脱掉上衣,“现在来吧。”

“来什么?”轮到我惊讶了。

“鸳鸯浴,不是你说的吗?”

我愕然,虽然他身材从哪个方面看都非常好,长得也很好看,可是我对他没有一丁点儿的色念。而且他让我想起西林,不是指长相和外形,而是这种说话的方式。

保安们以为我是他招来的“小鸟”,可他现在看来倒像是我招来的,另一种可以在水中游来游去的“禽类”,似乎在催促我快点办事,完了他就要拿钱走了。他当然不是真要和我如何如何,他是想以这种男性的性别优势来唬我离开,这个人还真是顽强,都到了这一步还不放弃打败对手的机会。

想到这儿,我不禁笑了,笑得他莫名其妙。

“林副总,我都到这儿了,自然要提取完权利才走。拜托您别玩花样了,配合一下,早死早托生,用完您高贵的浴室我就离开,我们也两清了。”我摊开手,“既然我们两看相厌,您一个公司高层也没什么机会见到我这种小喽啰,所以此事一了,我们再不纠缠,岂不是好?您这样精明的人,相信算得出哪个比较节省时间吧。”

他定定的看着我,几秒后,眼神骤然转冷,“说得好,对员工的建议,只要是好的,我都会接受。”

“这么说,您要发我奖金?”我歪着头看他。幸好我精明,不然真让他给吓回去就糗大。

我从来不是脸皮厚的人,有时候还很羞涩,相信他也一样。当然他是不会羞涩的,经常羞辱别人倒是很有可能。但是我们似乎都有一点倔强,而且自从第一次见面就严重不对盘,之后就被各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推挤着,不知怎么就到了这一步,谁也不肯退让,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来。

其实,我很想快点结束这些无聊的事,他一定也是。

“快点洗,洗完走人。”他抛下几个字,很酷的大步离开。

“我们的意见终于能一致了。”我对着重新关上的门轻轻说着,然后走过去重重上锁,并反复检查了三遍,然后取下我背着的大号扎染布袋。

这是我随身携带的、除了塑料小篮外的第二件物品,里面放着我的换洗衣服和一些必备的道具,比如防狼器,一把小刀,一根绳子,一个大雨披。

虽然我的秀秀保证他哥不会侵犯我,而我也是有武功的人,等闲男人治不住我。但从林泽丰的体格看,万一他不是等闲男人,或者他某些男性的天生本能突发,我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吗?

一个年轻女人到一个陌生男人家洗澡毕竟是件荒唐事,提前不做点准备也太白痴了。

我先用绳子把门把手捆好,水手扣,会越拉越紧的,另一端绕在马桶上,这样就可以保证他就算私藏钥匙也闯不进来。他家的门是实木的,结实得很,踢不破。然后我摆好洗浴用品,走到淋浴莲蓬头下,穿上雨披,动手脱衣服。

这就是我的打算――装着雨披洗澡。

我这件雨披很大,只要不戴雨帽,洗头没问题,然后在雨披下洗身,拉开领口就能充分冲到水,最后再擦身,换上干净衣服就行了。

一切都在雨披下进行,虽然麻烦点,洗的也不会痛快,但却可以完全防备有可能存在的暗藏摄像头。我其实应该申请个专利,名为“于式防狼洗澡法”,以后明星们到任何地方洗澡换衣都不用担心被偷拍了。

可这哪里是洗澡,分明是受罪!下回再不为了一时斗气而受这个折磨了!我对着浴缸发誓。

唉,浴缸看来安装了那种贵得吓死人的自动按摩水流装置,我长这么大还没用过,坐在里面一定很舒服很好玩的的,可现在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穿着雨披在莲蓬头下奋斗,对比实在太残忍了。

好不容易,我终于顺利完工,穿上绿色格纹背带百褶短裙,米白色紧身小T恤和红色坡跟鱼嘴凉鞋,对着镜子涂涂抹抹,薄施脂粉,打算走清新可爱的路线,仗着自己长的年轻,要装嫩到底。

虽然我和林泽秀同龄,但有钱男人都喜欢年轻女人,从生理上讲我不能变小,但外形上争取青春活泼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再说,天天在公司穿职业装,我得让林泽秀认识并且喜欢休闲装扮下的真实的我。

我满意的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磨磨蹭蹭,在渴望林泽秀喜欢我这装扮的情况下,还拖延时间以挑战林泽丰的耐心。而就在这时,我心里突然一凛,感应出一个细小的声音再嘶叫着救命,情绪很惶急,似乎在拼命挣扎。

不是林泽丰这变态正在对小动物进行残酷的科学试验吧?!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三十七章 照片

我立即跑去开门,不过绳子拴得太紧了,这会儿一急,居然解不开,于是我干脆用小刀割断,到走廊内细细感觉,那救命的呼唤似乎是来自于前方一个半敞开的房间。

急忙走过去,并没有直接硬闯,而是敲了敲门,但没人理,从门缝中往里一看,似乎是一间书房,里面没人,呼救声来自窗外。

我犹豫了一下,毕竟在别人家里乱闯是不礼貌的,可那呼救声如此仓皇,还带着那么点鱼死网破之意,我再不出手,说不定就损失了一条性命。对于我的异能,我常想既然上天让我拥有,一定是要我用来拯救什么的,所以相比于无礼,当然还是救命要紧。

于是我进入了书房,看到这房子还是有点人味的,因为除了书柜、书桌、电脑和沙发等物,有一个架子上摆满了照片,证明这里的主人在阳光下生活过,不是达库拉伯爵。(传说中的吸血鬼伯爵,住在黑暗空旷的古堡里,夜间出没。)

而我的判断没有错,进屋之后,窗外的呼救和挣扎声在我心里愈发清晰起来。我快步走过去,撞进眼睛的情景让我先是纳闷,然后怒火中烧。

窗外是一片玫瑰花丛,本来他这是花园别墅,有佣人定时做卫生,有园丁种出满园春色是正常的,可是在花丛中,他居然还挂了一张粘网。这种网是专门逮小鸟用的,上面细细的丝线很难用肉眼看到,除非是迎着光使劲的看,或者网上有猎物才行,而只要被这些细而韧的丝线一缠,小鸟再挣扎也是跑不掉的。

这是很残忍的一种刑具,很多农民用粘网来捉麻雀,是相当不环保的行为。其实麻雀是益鸟,吃的绝大部分是害虫,并不会损害庄稼,但农民们捉鸟是为了卖给城里人吃,因为据说麻雀是壮阳的。

林泽丰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他对自己的某些能力不自信,需要自己补一补?或者这只是为了满足他残忍变态的屠杀感,就像我初见他那天一样?

因为房子是平层,我一跃就跳出了窗子,三步两步穿过玫瑰丛,虽然我尽量小心不要伤到花朵,但也难免踩倒几棵,裸露的腿上还被狠狠划出了几道细小的伤口,冒出了血珠儿。

“别挣扎,别挣扎,我来救你。”我拼命传达我的意念,它果然听到了,虽然还很惊恐,但却不再扑腾得那么厉害。

麻雀是一种气性很大的动物,绝不容许被困住,所以没有办法饲养,贝贝曾经捡了一只受伤的麻雀,突发父爱要当鸟爸,结果那小麻雀一直在鸟笼中鸣叫、冲撞、不吃不喝,当把我叫去的时候,它已经撞得喙部流血、死掉了。

幸好我带着锋利的小刀,否则那韧劲十足的线还真不容易扯断,我感觉到小麻雀的疼痛,发现它的翅膀和脚受伤了,虽然没有大问题,但两、三天内不要想飞。

它灰褐色圆胖的身体在我掌心扭动着,我费了很大的心力才让它安静下来,并保证会治好它的伤,让它重新飞翔,它才逐渐安静下来。

“小乖乖,你不听话就是死路一条,看你的样子还没有嫁人,你不想就此结束你短暂的鸟命吧?”我自言自语,小心的捧着它,又回到书房内,四处找东西趁手的东西,打算把它差点断了的脚固定一下。

至于翅膀,慢慢恢复就好。

目光搜寻了半天,才发现书桌上有一个约两寸长,一寸宽的木盒,模样挺精美的,白色的木头,雕刻着栩栩如生的荷花,在火柴盒的反面,还有两个英文字母“II”。打开一看,才知道这原来是个火柴盒,外表虽然像个艺术品,但里面的火柴没什么不同,顶多是材质高级一点。

难道是律师II送给他的火柴?还真是够腐败的,镶钻的高级打火机不用,非要表现古典气息,一个火柴盒也弄得古色古香,不愧是奢侈品公司的大老板。

我一边鄙视这群有钱人,一边把小鸟放到桌面上,拿出两根火柴来撅断,然后又四处找丝线类的东西好给小鸟疗伤,结果医鸟用品没找到,却被架子上的照片吸引住了眼神。

这么多照片,却只有三个人,林氏兄弟和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个女孩,因为照片中的他们很年轻。而照片的背景不像是中国,考虑到CES公司的总部是在十年前才由日本改设在中国,还有林泽丰比林泽秀大四岁的年纪,基本可以确定这是纪录着他们从十五、六岁到二十出头的那段青春岁月。

大部分照片是三个人的合影,当然也有少数的个人照。仔细观看,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和睦友爱的,毫无设防的笑脸,隐约的亲昵,绝对的信任,似乎有阳光从照片外,洒在三个人的身上。

至于那个女孩,我觉得她天生就是用来让别的女人绝望的,因为她实在太美丽了。其实这世界上漂亮女人很多,我如果努力打扮一下,也能擦上点边儿,但是一个人美得不自知、不张扬、而且还带着无所谓的态度就难了,也就是极致之美了。

用词汇形容她是多余的,她有着中国水墨画之美,重要的在于意会和那个韵味,反正看着她,就觉得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属于她就对了。

“老天你好不公平哦,同样是人,为什么她就得长这么漂亮呢?”我不无妒忌的低语,手里拿着照片,奇怪的有点恋恋不舍,那时候我的秀秀长得清雅而稚气,是真正的美少年。

其实,他那可恶的哥哥也是这样,但却是另一种风格的,看着像某个武林山庄的少庄主,稳当,还有点羞涩,却让人不能忽视他的存在,很压场的感觉。

“放下!谁让你进书房的。”正仔细欣赏林泽秀青春年少的模样,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暴喝。

那声音太大,太突然,我吓的一哆嗦,照片从我手中落地了。

书房中没有铺那种厚厚的纯羊毛地毯,所以玻璃镜框落在光滑的石地面上,结果可想而知,崩起的一块玻璃碎片还划伤了我的小腿。

林泽丰则一个箭步跳过来,把我撞得跌坐在一边,然后珍贵珍视珍重的把照片捡了起来。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三十八章 证据

“谁准许你进入我的书房?”他再问,怒不可遏。

我爬起来,做不到理直气壮,毕竟是我未经允许闯入的,而且还损坏了人家的东西,“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我是为了救――它。”我一指书桌上侧躺着的小麻雀,“损坏的东西,我赔偿你,你看好吗?”

他冷哼一声,对我打算赔偿的诚恳意愿表示极度的轻蔑,之后注意到了桌上那团灰褐色的生全,两步跨到桌边,“这又是什么东西?”他气势汹汹,看样子像要杀人似的。

我一惊,拼命挤开他,把那小东西护在手里,“这是一只小麻雀,被你窗外玫瑰花丛的粘网捕获了。可是你为什么要在院子里放粘网?”

他愣了一下,冷着脸道,“这是我的花园,也是我的书房!”

“随便进你书房,是我的错,我道歉,但我完全没有乱翻过。”看他咄咄逼人,我有点来气了,“可是你知不知道,随意捕鸟是违法的!”

“给我滚出去!”他完全不讲理。

好,滚就滚,反正每次看到他,我都情绪不佳,倒霉事连连。他一定是我的冤家对头,上辈子我大概把他老婆推井里了,所以这辈子他才不断的找我麻烦。

我转身就走,才走到门边,就听到身后又一声吼叫,好像一只野兽被抢了食物,“你动过我的火柴!”

“我只是用了两小根,盒子没有损坏,就两根。要不我明天赔你几盒新的好了,婚礼用的,最大号的火柴行不行?一根顶你的火柴三根那么长。这样你不但没损失,而且还赚到了。”

他快步走过来,在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紧紧抓着我的上臂,带着仿佛要捏碎我的劲头,“你难道没教养到这个地步吗?随便到男人家洗澡、偷进别人的房间、乱动人家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你是女的,我现在就宰了你。”

他这样不依不饶,我也来气了。

“没错,我到陌生人家洗澡是有点欠妥当,但这是双方事先同意的不是吗?也没错,我没经过你的允许就进入你的书房,是我不对。但事急从权,我是为了救小鸟,不是故意的,而且没有乱翻过你的东西,借用的不过是摆在外面的两根火柴,顺道看了看照片,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你那火柴难道是古董?要么是从外星来的?照片摆在外面不是让人看的吗?这么珍贵而小心,为什么不锁在保险柜里,在三更半夜,清净无人时拿出来缅怀?还因为我是女的不杀我?哈,谢谢大恩大德了,可难道男人就可以让你随便杀?”

我气呼呼的抬头瞪着他,并不试图摆脱他的魔爪,反正他力气太大,我摆脱不了。最后反而是他对我们之间的近距离感到不耐烦,推开了我。

“我倒奇怪,你如果不进我的书房,怎么知道窗外的玫瑰丛中发生了什么事?从浴室看不到花园,还是你有透视眼,会感应?”他忽然问,目光中满是逮到我撒谎的鄙视。

“我还X战警哩!”我心里一凛,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胡乱搪塞过去。

我的异能是个秘密,知道的人多了,会被当小白鼠一样关到笼子中做试验的。我娘小时候一直这么吓唬我,所以我从来不对人说起这件事。

“真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爱计较的男人!”眼见他好像要盘问我,我大大的哼了一声,以愤怒状掩盖心虚,转身就走。其实我是想用跑的,但为了显得不那么可疑,所以采取了稳稳当当走路的方针,心里却一直怕他会追上来。

拐过走廊,我急忙回到浴室拿了背包和小篮子,雨披和绳子来不及收拾了,干脆弃而不要,然后匆匆在房子里乱窜,屁大点地方居然让我上演了一出《迷失》,好不容易冲到一个有门通向外面的地方,却发现是厨房,而且还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因为我冲得猛,对方又娇小,所以在“呯”的一声响和两声频率一致的惊呼后,两条人影分左右坐在地上。我抬头一看,正看到一张漂亮年轻的脸对我怒目而视,一双晶莹大眼控诉着我的鲁莽和冒失。

这人很面熟,我似乎在哪里看过她的照片,不过不是刚才照片中的女人,而是――而是在海报上。她是当红的一个玉女明星,大概才十八、九岁,是我诊所中的助手小珊最爱的明星之一,名叫昕鸢,因为名子特别,所以我记得清楚。

你好,我是你的粉丝,可不可以给我签个名?

摔得七晕八素的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个。我和小珊情同姐妹,虽然我不喜欢昕鸢,但弄个签名合影给小珊,她一定很哈皮。要不,要找林泽丰借个立拍得相机?

可是当林泽丰这三个字划过我的脑海,我立即清醒了。现在什么关头,还签名?离开这个事非之地是正经!还好我一直护着小麻雀没让它摔到,不然今天得罪林泽丰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你是谁?”昕鸢问,声音还真是娇嫩好听。

“我?啊?我洗澡的,鸳鸯浴。”我冲口而出,但不能怪我,我现在心神混乱,又给太多人做过文字催眠,说错了不关我事。

“什么什么?”玉女受不了我辈凡人这样庸俗,怀疑起我的职业,脸都白了,不过不像是惊的,倒像是气的。

我清清白白一个女子,好名声全毁在林泽丰手里了!可是大周末的,据说这位忙得连家乡也没时间回的大明星竟然偷偷摸摸来到林泽丰的家,肯定是有奸情!

我凝视着眼前的小美女,心中一阵兴奋,别有用心的瞄起了眼睛。刚才林泽丰连书房门都没关好就离开了,一定是开门迎接贵客去了吧?因为我在浴室做防狼式洗澡,所以没有听到。

不过他又回到书房干什么呢?他一会儿不是要去我的秀秀那里吗?为什么还接待玉女明星,难道是带个女伴过去?但不管如何,如果林泽丰非得找我麻烦,我就向媒体暴料。

这件事,够威胁他吧?可以逼他放过我了吧?

“你怎么还在这儿?”林泽丰的吼声又不知从哪里响起,可是我已经习惯了,居然没反射性的哆嗦一下,就那么坐在地上,看他快步走过来,把玉女明星从地上抱起。

我等的就是这一刻,一只在背包中摸索半天的手举起来,拿着手机连拍好几张。

哇呀,证据!林泽丰,我终于抓到你的把柄了!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三十九章 都走都走,油了西裤

林泽丰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于医生,不,女侠,我叫您女侠还不行吗?我错了,我之前那样对你是不对的,我求你放过我们!这照片一曝光,昕鸢的演艺生涯就完了。你也知道,我们公司最近进军了影视界,主角正是由昕鸢扮演,如果被发现她被我潜规则――公司承受不了这么大的丑闻打击,我和她脆弱的爱情之花也会枯萎。我爸会掐死我的,555,真的很可怕的,我也不用想坐上总裁宝座了,我们这对苦命的鸳鸯也没办法鸳鸯浴了。女侠饶命!放我一条生路。从今后,你就是您的跟班,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要不升职加薪?干脆,明天把您的薪水调到一级主管的待遇好了。你看这样行吗?于桑,都走都走,油了西裤。”

看着他帅气刚硬的脸此刻皱成一团,一行鼻涕两行泪的,那样高大身材的大男人却哭得像个就要被休的小媳妇,我心里的畅快,呃不,是同情,就像飓风一样肆虐,久久不能平息。

林泽丰,你欺压新员工于湖新,要杀小狗和小鸟,你也有今天!最后两句什么意思?以我看日本动画片的丰富经验听来,“都走都走,油了西裤”这句话,貌似是日语,意思是拜托,请多关照的意思吧?

要我关照?你平时怎么不关照一下别人?那么冷血无情,真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啊!

我得意的笑,心里正爽得很,却忽然感觉手臂一疼,后领一紧,回过神来,四下观看,那美妙的场景全幻灭了。现在,玉女明星正冷笑着看林泽丰拎着我往屋外拖。

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想像。他还是他,强势如昔,不给人留余地,现在他要把我扔出门外,对我拍的照片似乎一点也不顾忌,根本不理会我的奸计。

“林泽丰,你干嘛?不要这么粗鲁!”我被他拎到大门口。

“你已经提取完权利,而且再度损害我的利益,但我没有时间和你耗,我最好迅速消失在我面前,否则后果我不保证。”

“哎呀,你还威胁我。我有照片,你不怕曝光吗?”

“我不明白你想要干什么?难道刚才我做了什么事,让你感到有必要制约我?”他眯起了眼睛,我立即感到有一丝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真蠢哪,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好好的,我为什么表现得这么反应过度?看来老白说的对,我和动物相处太久,缺乏必要的社交手段和处理个人公关危机的能力。他一直鼓励我多与人交往,说成熟老练都是锻炼出来的,没有人天生如此。

老白真睿智,看来被包养的男人中卧虎藏龙呀。

“我怕你报复我,所以提前准备杀手锏。”我急智还不错,所以临时编造一句。

“那我欢迎你把这照片寄到报社去,如果你没有各大报刊杂志的电话,周一我叫我秘书拿给你。”他一把夺过我的手机,因为我一手被他抓住,另一手还托着小鸟,没办法反击,只能瞎嚷嚷着,任由他翻看照片,“拍的不错,如果能被采用,对我们的电影是个极好的宣传。”他说着,又把手机塞到我手里。

我看着他,见他严酷的眼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我相信此刻我的神情一定极其白痴,可白痴也有瞪人的权利。所以,我瞪,试图用眼神杀死他!

“眼珠子要掉下来了,蜡笔小新。”他嘲弄的笑,“你行动之前怎么不动脑子想想?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丑闻味道呢?只有佳话传扬。那么,再见。”说完,他一推我,转身回去,那扇大铁门嘭的一声在我鼻尖前不到一公分猛然关闭。

今天输得真惨!

我很有风度的承认,昂着我妆已经花了的脸,挺着我C+杯的胸,迈动我挂彩好多处的腿,走在东湖碧景别墅区的柏油路上。

大夏天的,路上连个打扫卫生的都没有,路面被太阳晒得像化了一样,看来有些朦胧扭曲。还好这边绿化非常好,我尽量在树荫下走,斜挎背包,手提小鸟。因为我怕小麻雀在我掌心中太热,所以用小手绢包着它,提在手里。自从上回见到林泽秀后,我也把纸巾改为手绢用了。

可是刚才被保安送过来时并不觉得路远,怎么用人体11路走,显得路长得没有尽头呢,如果是直路的话,距离大门还近点,偏偏这条路还曲里拐弯的,我想穿越草坪,又怕被逮到罚钱,这么贵族的地方,只怕罚金也比别处贵吧?

所以,我走,我走,我走!慢慢的,站如松、行如风的走姿变成了弯腰驼背龟爬蛇形,恨不得在地上滚才好受点,想当年我练一字钳羊马时都没那么累。

好不容易看到了前方的大门,虽然只有火柴盒大小,但总算有了逃走的希望。我露出激动的笑容,可这点高兴劲却连一秒也没有持续,因为身边呼啸着过一辆车子,正是林泽丰带着那个玉女明星,扬长而去。

他车牌后四位是7456,那谐音――嗟乎――简直气死我了!

我来林泽丰家洗澡前,我的秀秀还告诉我说可以搭顺风车去他家,现在看来他这孩子真是很傻很天真,他的禽兽大哥把一位可爱的淑女就这么扔在曝晒的日光下,连一丁点儿的仁慈,一丢丢的怜香惜玉,不,是连一点人类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

没人救我。

女人真愚蠢,一到危难的时候总是会希望有白马王子从天而降来救她,多大年纪也一样。这不,我就这样想了,虽然知道不可能,可还是不停的想,然后不停的在脑海中抽自己的嘴巴。

怎么没在林泽丰家喝点水呢?洗了澡后口好干,现在嗓子要冒烟了。怎么不早把脚上的鱼嘴坡跟鞋换下去呢?那样至少不会脚疼。我感叹着,走到距大门百米之遥的地方,感觉我就是沙漠中人,距离水源才几步,却再也走不动了。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渡上了一层飘渺的晕光,“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很奇怪,我应该欢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落了泪。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章 我们重新开始

林泽秀吓了一跳,连忙从车上下来,圈住我的肩膀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脱水。”我语无伦次,连忙抹掉泪水,“我是激动的,走累了,看到你来接我。”

“唉唉,这哭什么呢?来,快上车。”他拉着我到副驾驶位,扶我进去,还小心的护着我的头,动作体贴又温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这儿,我以为他至少还保有基本的风度。”他关好车门就向我道歉,“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我气忘了。”我努力调整情绪,“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与这边仅一湖之隔。”他无奈的笑笑,“我哥已经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车里没你,于是就找你来了。可是小新,你为什么那么狼狈?”

“为了救它,这家伙掉进玫瑰丛了。”我举起手,给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闯了你哥的书房,用了他两根火柴,他很生气。”

林泽秀瞳仁一缩,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却不说破,这也让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谁?可是我不能问,交浅言深的问题还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泽秀没有瓜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