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姑娘斩钉截铁的摇头,一面将信纸团成一团丢出去,一面让青柳从后厨拿了把菜刀给他。

她现在就只想剁了他!

皮皮从方府后院翻墙进来的时候,方婉之正栓了个绳子在树上撒泼。

她根本也不想死,也不想哭,就是觉得心里边憋屈,想要吼上一吼,其内容大致就是连喻是个杀千刀的混账王八蛋,就随便写封信糊弄老娘,他要是敢到老娘面前,必然要将他砍成几段云云。

皮皮暗搓搓的在角落里站着,愣是没敢告诉她这个馊主意是他出的。

对于如何哄好一个气头上的女人,主仆两都是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然而皮皮自认为旁观者清,自告奋勇的拿出书本子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不逊,远则怨的理论引经据典,觉得连喻在这个时候就应该跟方婉之保持些距离,加之对方又是正在气头上,白纸黑字的讲道理总比见了面被轰出来要好吧?

连喻起初是愿意听取皮皮的意见的,只是当那封长篇大论换回一把菜刀的时候,他直接将皮皮丢出院外去了。

方大姑娘是个对事儿不对人的人,见到皮皮进来了,便也顺着树下的小凳子踩着下来了。

一面招呼青柳上茶,一面将小几上的桃酥拿给皮皮吃,礼数是全然的周全。然而皮皮嚼在嘴巴里,却总觉得对不住她。

埋头思量了一会儿,他觉得女人的思维大致的跟男人不同的。即便他现下告诉了她,写信的主意是他出的,他们家那位爷依旧免不了一顿胖揍。因为他盲从了,没有自己的主见了,他让他写信他就真的写了,这是十分不对的。

连喻于感情一事一直是个葫芦性子,内里想的清清楚楚,嘴上就是纳于言辞。如此僵持下去定然不是好事儿,如此说来,倒不如由一个急性子的人先打破。

想到最后,皮皮深以为自己悟了。擦着嘴角的桃酥渣渣对方婉之说了句。

“方大姑娘,我跟您说件事儿吧。”

第五十七章 阿桃,你带刀来的?

皮皮将连喻偷亲方婉之的事情说出去了。

纠其原因很简单。

他要去刘衡山出任务了,所以即便是连喻知道这事儿是他说出去的,一时半会儿也收拾不了他。

再说这事儿更深一层的意思,他有点想要看热闹。将这事儿说出来也是为了让连喻多挨顿揍,并不存在什么互帮互助的主仆友谊。

在皮皮心里的认知中,连喻和方婉之是吵不散的。天天相敬如宾的夫妻两,若是骤然有一天吵了架,那这架得劝,因为搞不好就真的四分五裂了。连喻跟方婉之不一样。两人从认识开始就在打嘴仗,相好了也打,打的噼里啪啦鸡飞狗跳,从来就打不散。

正儿八经居家过日子的两口子哪个不是这样打过来的?皮皮甚至觉得,这两口子到了七老八十也是这副互相不服的德行,当然,多数是连喻不服,方大姑娘专治各种不服。

如是想着,皮皮几乎带上了一种超然,把个猥琐公子偷亲熟睡小姑娘的故事讲的淋漓尽致。说完之后,他是十分的酣畅了,至于连喻会不会酣畅,他瞧瞧看了看方大姑娘脸上的脸色。

恩...只能说,自求多福了。

连喻这两天的右眼皮老在跳。跳的一点规律也没有,后背也总发毛,像是什么人跟在后面死瞪着他似的。

自从上次那一封信送出去之后,他每次回府看到方婉之送给他的菜刀,眼皮子都得跳上一阵。

依照连喻的本心,他是想要亲自去找一趟方婉之的。奈何最近朝廷里的事儿一件连着一件,实在□□乏术,实在没得一点时间。当然,连喻也得承认,自己的骨子里头还是有那么点小不服。

而这点子小不服,就像是青春期的叛逆少年都会在额头上长出的一两颗小豆一样,固执的维持着一种自视甚高的小坚持。其实这话说起来,也不是非要拧着来,但是这件事情自己已经认了错,对方还是想削他,心里就有点拧巴了,不知道这人到底要怎么哄,着实有些束手无策。

每日忙至深夜回了府里,连喻都会扫一眼桌上的菜刀。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别别扭扭的,摸了摸那刀刃,有点等着她找上门来砍的意思。

他已经说了对不起了,方婉之还是凶成那样,连簪子都摔断了。

想到这里,连喻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连带身上那件新得的深紫蟒袍都没了精神,是个没精打采的背影。挤在一群披着官袍的老油条中间,像个偷穿了大人衣服的熊孩子,整个人都闷闷的,跟活够了似的。

连喻确实也承认,没了方婉之的唠叨,这日子过的就不像个日子。仔细琢磨起来,就跟前二十七年都是死过来的。

刘元帝的身子骨不行了,早朝时候的呵欠一个接一个的打。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大限到了,只是没完没了的吃着姜皇后炼给他的丹丸。

连喻知道那里没放什么好东西,但是没吭声。因为整个朝堂的大势已经定了,刘元帝的身子骨冰冻三尺,哪里会是一日之寒。他觉得姜皇后喂给他的是救命丹丸,那就是能救命的东西,没人至喙。

因为他是君主,因为掌生杀大权,所以即便他此时的思想也愚昧的如曾经信奉过罗盘儿的那些村民一样,依旧没人敢张口提醒他。

没有人会在一件既定的事情上去玩命,朝堂上的那些老油条们不会,连喻更不会。

一场应卯,依旧是几个固定的老臣在那里歌功颂德,其神色表情,都像是很认真的在闹着玩儿,那根本就是在哄着一个病入膏肓的刁钻病人,反正就是专拣好的说,得过且过,大家安生。

刘元帝说:“连喻,荆州织造的案子交给你去审吧,至于闹事的几个书生,株连九族。”

连喻如过往一样应的痛快,只接过圣旨之时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您不是最近要去祭祀,沾这么重的血腥不太好吧?”

刘元帝想了想,病恹恹的歪在龙椅上。

“那就发配关外吧,但是姚世宁的人头得砍了,抄家的事儿也一并办了吧。”

右相张思中站在底下抽着嘴角,张了大半天的嘴,愣是没敢对刘元帝说。

“连喻每次抄家都往自己兜里划拉银子,抄剩下的还买零食,实际上报的根本剩不下多少。”

偏生这话他又不好说,因为已经说过一次了,还让户部重新彻查了好几次的账目,愣是没发现一丝纰漏。

张思中也是在那个时候不敢再找连家的毛病的。抄家这种事儿,那是刑部和户部一起督办的,连家平日从来不露锋芒,更没见过在朝中跟谁走的近过。那时候那么彻头彻尾的盘查,竟是半分疏漏也没有。

张思中深知,这不是他能惹的起的。

因此,即便每次都眼红连喻抄家,他也是没得一点办法。

下了朝之后,张思中走在连喻的左侧,礼部尚书顾树言在右侧,但是明显没有张思中沉得住气,一面吭哧了一声嗓子里的浓痰,一面不咸不淡的道。

“澜卿这次又是好差事啊,连府里估计又要填上几件值钱的物件了吧。说起来那个荆州织造也是个冤屈的,老虎下了命令让蚂蚁去搬砖,最后受罪的还是蚂蚁。”

说完这里,他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连大人银子是没少赚,但是也落不下什么好名声喽。.....你才这么年轻...”

“哦。”连喻点点头“那也比老了钱跟名声都落不下的好,我就喜欢银子。”

而后伸手一指顾树言的扳指。

“这东西我前些天看见铺子里的账房也戴了一只,您老要是没银子买新的,等我抄完家以后送你个新的。”

在朝为官的,没几个人手上是干净的。能坐上二品大员的更是遑论良心,无非贪多贪少罢了。连喻不觉得这些个官儿混账,因为如此说来,自己也是十分混账的。大堰朝上梁不正,顶梁柱就是歪的,再要跟这个世道过不去,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连家贪着,也救济着,所谓制衡,也只能如此了。

放在平日里,他其实是不愿意跟这些个老匹夫一般见识的。因为觉得没格调,兼之他们长得丑,秃子笑话没毛的。然而他近些天的心情一直不好,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中听,虽然他平日里讲的话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

顾树言被他一句话堵的十分没脸,那嘴里的话就跟卡在喉咙里头了似的,待要摆出些长者的姿态教训后生,二人又同是朝中正二品,你教训他什么?瞪着眼睛看着张思中,他就想说,怎么,这地界真格没谁能治得住这二世祖了,官道上就闪出一道袅袅婷婷的人影。

佳人长得挺水灵,柳眉杏眼,淡扫蛾眉,只是脸颊红扑扑的,像是跑来的,又像是被气的,就那么在道中间站着。

连喻显然也看见了,整个人都楞了一下。

“阿桃。”

而后上下左右的打量。

“你带刀来的?”

被换做阿桃的女子正眼也没看他,转身就往官道旁走。嘴里是咬牙切齿,几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给我滚过来!”

连喻觉得方婉之是真的要剁了他,但是心情莫名很欢喜。她让他过来,他就真的乖乖的走过去了,眼珠子就盯在她脸上,像是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看丢了似的,步伐甚至有些轻快。

再说方大姑娘这边,那火气已经徜徉到脑袋顶了。

她确实是个爱撒泼作死的人,但是向来讲究分寸,不会乱作。这次她是真的被连喻给气到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一句痛快话也不曾给过她。

这次的乌龙连喻解释的很清楚,她不怪他,但是她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

她幼时丧母,又是在那样一个爹的身边长大,其实是极端没有安全感的。连喻太过随性,方婉之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会惶恐。两人相好这么长时间,该腻歪的腻歪了个全,不该腻歪的也只差擦枪走火那一步,他却连一句,我欢喜你也没说过。

方大姑娘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翻遍了府里所有的话本子也没找出一个像连喻这种德性的男主。上次的信她确实怒了,怒的不光是他的避而不见,而是信里信外还是一句能让她安心的话也没有。

皮皮昨天跑过来说连喻偷亲过她,而且那时候脑子还弄不清楚是不是喜欢她,就觉得亏欠了她,这才买了那支贵死人的簪子。

这话立时就让方婉之想到了从雁南回来的路上,连喻将坑来的银子全部拿给她让她收着,突然觉得很害怕。害怕这个东西是觉得占了她的便宜,随手拿银子打发她。

每个人都会有患得患失的时候,方婉之亦然。没人能够知道,当她的爹亲口告诉她,连喻给你安排了三品太常寺少卿卢文淼的那一刻,那种几乎挖了整颗心出去的疼痛。

瞪着面前那张秋风寄月的脸,方婉之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甩上两巴掌。

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个东西?!

方婉之心思百转,脸上的颜色自然不会好看。连喻看着,刚想张口,就瞧见她瞪着自己问了句。

“俸禄发了吗?”

连喻就很蒙的点了点头。

“...发了。”

“什么时候发的?”

“...昨儿...晌午。”

然后方婉之就不说话了,抱着胳膊在那儿等着,看见连喻还在那里发傻,不由挑眉道。

“怎么,你不想给我吗?你不是每次占了我的便宜都要打发我一下吗?今日怎地不打发了?”

连喻几乎立时将腰间的荷包解下来递给她,一句嘴也没敢顶。心里恨死皮皮了,恨不得弄死他。原先对方婉之的那点小不服,现下也没了气焰,等了一会儿,方婉之却没接,他就伸着手等着,老老实实的对她道。

“俸禄也没几个钱,你要买东西,账房里有的是,都是你的。”

方大姑娘就笑了。

“我的?我又凭什么花你的银子?连喻,我今日就问你一句,你可曾对我有过一丝半点的情意?逛窑子逗粉头也不是你这个做派?我方婉之便是普普通通人家的姑娘,也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如今我连脸都不要了,只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清早的朝阳此时已经落了一地,披洒在小小的方婉之身上就像是镀了层金边,让她看上去像个威风凌凌的女将军。

连喻就那样看着,一眨不眨的看着。像是要将这副画面永远刻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想,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张率真至极的脸。

方婉之也看着他,心思却跟他的不同,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让她觉得几乎心死。

她退了两步,眼珠里布满泪花。她想马上转身离去,最终气不过,抬手拧上连喻的耳朵。

却在这时,听到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说。

“方婉之,我娶你。”

早就想了,从来没有过犹豫,也没有过动摇。就想娶她,只娶她。

只是他习惯了安排好一切,并没有想到中途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伤心了。”

第五十八章 平生不会害相思

连喻说。

“我娶你。”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说的那么认真。

方婉之承认,在过往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想从他嘴里面听到几个字。或许是我欢喜你,或许是我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说,我娶你。

这是比之我爱你更重的一份承诺,一辈子的承诺。情商笨拙如他,到今日方婉之才明白,连喻不是不给,而是要给,就给了他的一辈子,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家。

世间甜言蜜语那样多,他一句都不会说,但是他对她说,我娶你。

用那样诚恳的表情。

方婉之傻了,甚至都不会撒泼了,张了张嘴巴,她大概是想说些什么的,只是话还没开口,眼眶就已经婆娑。

她等这一句话真的等了很久了,那么久,久到她甚至以为他不会说了。

方婉之看着他,深深的看着,看到最后使劲一拧他的耳朵,厉声怒道:“早不说!想急死谁啊?还有,你这算是求婚吗?哪有人这样跟人求婚的?”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滑下,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一时也分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了。

方婉之气死了,气死了自己不是一个懂得娇羞温驯的姑娘。因为她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来回应,就是觉得心里暖乎死了,只能傻乎乎的咧着嘴角将自己哭成一团糟。

连喻由着她哭,由着她拧耳朵,最后长臂一伸紧紧将她拥入怀里。吻着她的发顶,他想说,不哭,我不太会说话。想了一想,又觉得矫情。

就对她好吧,好一辈子,下辈子她愿意跟我,我还继续对她好,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躺在一个棺材里。想着想着就笑了,觉得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决定回去就找个道士做个法,将方婉之的后几辈子都定下来,管他有用没用。

方婉之窝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某人的闷笑,也跟着想笑,又忍不住张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吗?我还没有答应你!”

连喻低头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齿纠缠间溢出一声叹息。

“愿不愿意都是我的。”

他爱这个姑娘,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的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珍贵到,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她的笑颜。

连喻爱银子,爱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却愿意将最爱的东西全部交给最爱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脑袋,他道。

“阿桃,银子多好,好到我长久的爱了那么长时间。可是我爱赚银子,却又觉得它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个花它的人。如今我倾囊相授,都送给你,连同我自己,都给你。”

方婉之抬头看着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诉,只可惜还未待她感动完,就看见连喻挑着眉头加了一句。

“你以后要少凶我一点,上次你送给我的菜刀…”

连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着脖子翘脚看着,有些离的近的,甚至看见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还是甘之如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许多人都见证了这对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爱情。那样的画面,其实没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幸福。像是在最精致的青花白瓷碗里盛满了大米饭,太过寻常,却是一辈子都离不了的东西。

连喻跟方婉之和好,关系再次恢复到过往的腻歪,或者说,比过往还要腻歪。

皮皮因为去了刘恒山,所以无法知道那一场架后,这两个东西粘糊成什么样子。不过看不见也好,看不见清净。作为一个万年没有脱单的小爷们,亲眼见证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尤其这眷属的还是连喻跟方婉之。

而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窝在茅屋里撒欢似的连吃了好几顿肥肉的王守财了。

它的概念里,当然是不懂什么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饱了睡,睡醒了再由连喻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然而前几日连喻心情不好,它还特意在他脚边歪着脑袋撒了回娇。奈何身子太胖脑袋太重,让盯着菜刀发怔的连喻以为脚面上掉了块石头,它就只能将自己团成一团,一路滚到了院外,仰着肚皮感叹喵生。

再到后来,连屋都不肯进了,因为再滚回去实在费力气,单是用两只前爪搂住食盆等着投喂。东西确实是没少吃,但不知怎么,又有点索然无味,因为没有方婉之的唠叨,没有她拴着绳子拖着它往外头走,莫名觉得很寂寞。

方婉之跟连喻手牵着手走进院子的时候,王守财正歪着脑袋百无聊赖的嚼着一块肥肉。那肉真肥,五花三层的,王守财几乎是没怎么嚼,随便舔舔就往嘴里吞。

方大姑娘看见了,脸色就是一凌,瞪着眼珠子走过去,发现它又胖了,兜头盖脸将连喻和王守财都骂了一通。然后愤愤都走到后厨不肯再给它吃。

小院里还种着一小片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嫩生生的。王守财依旧窝在长驻的树下,连喻照旧歪在旁边黄花梨的刻花小塌上,视线统一的看向在厨房忙碌的那个凶巴巴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