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得晚,宁可一觉睡到八点钟。

今天上午没有课,起床后洗刷完毕走近厨房,给自己热一杯牛奶,再打两个鸡蛋到碗里,加同量的水,加一点盐,搅匀,放到微波炉里作成鸡蛋羹。

简单的早餐后宁可收拾了一下厨房,冰箱里的食物不多了,她准备一会儿出去一趟,先回宁家给舅舅舅妈请安,回来再去超市,补充一下战备物资。

自从考上大学,她便跟舅母说要去住宿舍。舅妈自然不同意,但宁可决定的事情是轻易不肯改变的。她打电话给母亲宁远昔,宁远昔给宁仲翔打电话,说同意女儿住校。

宁远昔很了解女儿的性子,她外表看上去贤淑懂事,是个乖巧的好孩子,但内心却很孤僻,轻易不肯交付真心,朋友极少,不喜欢跟别人住在一起。

她不肯在加拿大一心回国,就是不愿意同她现在的丈夫住在一起。

宁仲翔这两天跟儿子怄气心里不痛快,一大早起来便郎当个脸。谁见了都躲得远远地,生怕触了霉头。

宁仲翔的妻子杜心灵是宁仲翔的续弦,嫁进来后给宁仲翔生了一个女儿,今年只有十六岁,娇生惯养的,这个时候还没起床。

宁和的妈妈是大家闺秀,早年在文革运动中伤了身子,后来生宁和的时候血崩,在宁可生下来第二天就去世了。

杜心灵知道丈夫心情不好,一早起来亲自伺候早餐。在宁家,妻管严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宁可提着外卖的灌汤包进门,见杜心灵捧着汤碗刚上桌,便笑着打招呼:“舅妈,早啊。”

“哟!可可来了!”杜心灵立刻有了笑脸,当家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爆碳性子也就对着外甥女能有个收敛。这种时候外甥女来了,无疑是救火的。

“舅舅呢?”宁可把灌汤包放在餐桌上,帮着杜心灵摆餐具。

“刚起来,可能在后面花园里呢。你去叫他进来吃饭吧?”

“好啊。”宁可把筷子摆好,转身从厅里的后门去小花园里找人。

宁仲翔早晨起来后习惯打一套蛮拳,宁可站在小花园里也不打扰他,只等他打完了方拿着毛巾递过去,“舅舅,擦擦汗。”

“可可回来了?吃早饭没,让你舅妈去做你爱吃的虾仁鸡蛋羹。”

“我吃过了。”宁可笑得甜甜的,“昨天你打电话找和和,我听舅舅的声音像是生气了,所以一早回来看看您。”宁可随着宁仲翔往屋里走,一边笑道:“他去J市找大哥了嘛。手机没电了也不知道,所以没跟你打电话。”

“他要是有你一半听话,我就不用生什么气了。”宁仲翔带着外甥女进屋,转过客厅看见餐厅里忙碌的杜心灵和保姆,不由得又皱眉头:“果果呢?还没起床?”

果果就是宁果,杜心灵的女儿。

“她昨天睡得晚,我这就叫她起床。”杜心灵忙给保姆使了个眼色,保姆点头转身上楼去叫那位大小姐起床。

“哼,睡得晚?是玩的晚吧!”宁仲翔不高兴的坐在椅子上,看见一盘小汤包,又问宁可:“你买来的?”

“嗯,我过来的时候路过孟记,就买了他们家的小汤包和八宝粥。”

“好,我就喜欢他们家的八宝粥。”宁仲翔难得的笑了,“喝了多少年都不带烦的。”

杜心灵听了,忙把宁可带来的那桶八宝粥盛了一碗递到宁仲翔跟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八章 妹妹

宁仲翔找儿子是因为明天周末,梁氏集团的总裁梁正要为儿子学成归来举办一次酒会。宴请了Q市所有排的上号的富商,当然还有政界要员。宁仲翔自然在被邀请的行列里,他想带着儿子一起参加,就算不是为儿子将来接手家里的生意铺铺路。让这个不长进的东西认识一下梁正那个优秀的儿子也不错。

梁飞扬在国外读书期间就已经把梁氏的酒店开到了温哥华和洛杉矶,这样的商界奇才在Q市难得一见,如今学成归来要全面接手梁氏,自然是商界的一件大事。

宁仲翔吃过早餐,看着亭亭玉立的外甥女,忽然有一种家有女儿初长成的感觉,于是坐在沙发上问宁可:“可可,明天礼拜六,今晚在家里住下吧?”

正坐在沙发上翻时装杂志的宁可奇怪的抬起头,问:“舅舅,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明天晚上梁氏集团有个酒会,是老梁为他儿子学成回国举办的,会有很多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去,你跟宁和一起跟舅舅去吧。”

宁可立刻明白了舅舅的用意,稍一迟疑便点了点头,说:“好啊。”

“那我叫人给你送衣服来,你挑一下,然后让你舅妈带着你去做一下头发什么的。”宁仲翔对这个外甥女堪称溺爱,这么懂事的孩子,不多宠爱一些是没道理的。

“爸爸!”宁果穿着睡裙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宁仲翔说让宁可挑衣服什么的,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手臂撑在沙发上,高兴地问:“有我的吗?有我的吗?我喜欢香奈儿今年的新款,就冰蓝色的那条裙子…”

“你好好上你的学!高二了吧?还整天瞎混!考不上正经大学我把你送国外去读书。”宁仲翔看见女儿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头疼,皱着眉头瞪她。

“啊!我才不要去。”宁果撅起嘴巴哼了一声,转身去餐桌上吃早饭。

杜心灵拉着女儿坐在身边,叫保姆去把女儿喜欢吃的软炒牛奶虾仁端过来。

宁可在宁家坐了一会儿,便以下午有课为借口告辞出来,临走时又跟宁仲翔说明晚的宴会她会准备好,到时候让宁和过去接她就好了。

宁果已经吃完了早餐,急急匆匆的抓起书包跟上来:“姐姐,你带我去学校呗?”

宁可点头说:“那你快点去换衣服啊!这个时间去学校,是不是要迟到了呀!”

杜心灵无奈的埋怨:“家里有司机呢,你又麻烦可可。”

宁仲翔看着女儿跑上楼去换衣服,方转过头来问宁可:“明天晚上你不跟凌墨一起吗?”

凌墨跟宁可一向要好,这在宁家不是秘密。宁仲翔甚至想这两个孩子如果能在一起也很不错。凌墨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虽然目前他做的很多事情见不得光,但如果宁可喜欢他,让他慢慢漂白也未尝不可。黑道上的势力再培养一个接班人就是了。

“如果他也去的话,应该另有女伴吧。”宁可微微的笑,心里想着苏羽对凌墨横眉冷对的样子,说道:“我还是跟和和一起好了。”

宁仲翔微微皱眉,心想凌墨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他不是一只很喜欢宁可吗?

“舅舅,我先走了。”宁可换好了鞋子跟宁仲翔摆手。

“好,那我叫人准备几套衣服给你送过去,你自己挑。”

“好吧。”宁可知道再拒绝就说不过去了,便乖顺的答应着,又同杜心灵和宁果告辞。

宁果换了衣服拎了书包急匆匆的跑下来,挽着宁可的手臂催促:“姐,快走吧。”

宁可带着她上了自己的小高尔夫,缓缓地离开宁家别墅,送宁果去她就读的Q市二中。

“姐,你下午有课,现在去干吗呀?”宁果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打开储物箱胡乱翻。

“我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宁可看着宁果乱翻一气,微微皱眉问道,“你找什么?”

“没有。没找什么。”宁果也的确没找到什么,储物箱里出了行车证和车辆的保险单之外,只有一盒纸巾。宁可见她把储物箱推上去,便没再多说。

“姐你去超市啊!我也去!”宁果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听说去超市就特别有精神。

“你不去上学吗?”宁可继续皱眉,拿这个表妹真是没办法,舅妈把她宠的没边儿了。虽然说女孩富养,可也没见过这样的。

“高中的课程烦死了,老师嘚啵嘚啵的讲,口水满天飞,我都听不懂。”宁果撅着嘴巴抱怨。

“那你也不能跟我逛超市啊,让舅舅知道了肯定生气。”

“姐啊,我跟你在一起我爸爸才不生气呢!你就带上我吧!好姐姐,好姐姐…”

宁可一双秀眉皱到不能再皱:“不行。你乖乖去上学。周末没课的时候再去超市。”

“啊啊啊——”宁果举起双手抗议:“姐姐你只对宁和一个人好!”

宁可有些厌烦了,女孩子娇贵些没啥,撒点泼也没啥,可太过了就不讨人喜了,“和和的学分都是A,从没没有补考过。如果你门门功课拿A,我也带你一起玩儿啊。”

“那等我下辈子吧。”宁果偃旗息鼓,闷闷不乐的看向车窗外。

宁可不再多话,暗暗地加快速度,只求把这位大小姐快点送到学校去。

送了宁果,她习惯性的把车开到了自己常去的商场。

停车的时候忽然想起,前几天和严肃一起给那位叶首长的女儿买生日礼物的不就是这里吗?

商场一共五层,地下一层是超市,往上分别是电子类,男装类,女装类,家居用品和童装。

宁可去地下一层超市搜罗了一些吃的喝的,结完帐后拎着东西上楼梯,莫名其妙的就上了女装部。

转了几个专柜便到了曾经买衣服的那一家。那条玫红色的无袖A字裙被摆到了最显眼的位置,白色的系腰带拢在腰上,简洁的大方又不失妩媚。想起那天被自己丢在一家小超市的衣服,宁可的心里竟升起一点淡淡的怅惘。

促销员见又生意,忙上前来礼貌的说道:“小姐,这件衣服是我们今夏的新款,跟你的气质很配,要不要试一试?”

“嗯,拿一件我能穿的码。”

“好的,小姐请稍等。”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九章 思念(一)

宁可回到家里后把吃的东西分类放进冰箱里,又挑出几个软软的桃子来洗干净装进水果盘放到小茶几上。然后拎了那件裙子走到床边,拆开包装换上,拉开衣橱的门对着镜子照。

这种鲜艳的颜色宁可很少穿,像这么艳丽的玫红色的衣服她更是一件也没有。

宁可是历史系,华夏文明五千年她独爱魏晋时期的文化。她喜欢那个肆意风流的年代,人们追求人生的真谛,冲破世俗的束缚,向往纯净的生活。

她喜欢那个时候的高门士子,一袭白衣翩然若仙的样子,她记得有一篇不知谁写的一本魏晋时期的小说里有那么一句话:这个世界已经污浊不堪,只有这一袭白衣还算干净。

所以宁可的衣服大都是白色,对白色她有着偏执的喜爱。

像这么艳俗的红,是她从来都不喜欢的。

可是,现在看来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挺好看的。宁可对着镜子整理腰间那根一指宽的系腰带,银色腰带扣上压着暗纹,没有炫目的光亮,散发着低调的亚光。

裙子的样式极其简单,衬衣一样的领子,下面一排扣子也玫红色布料包裹了,一点也不出挑。

无袖的设计,衬出玲珑骨感的肩膀,简单的A字裙摆恰好到膝上一寸,露出光洁修长的小腿。【498】

认识了那么个没品位的人,连带着本姑娘的品味也降低了不少。宁可默默地叹了口气,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挂进衣橱里。

明天又有宴会,又要穿着打扮了去任凭那些人评头论足。宁可想到这些心里就觉得厌烦,觉得好不容易有点空闲实在不该为这些事情烦恼,索性换了件字母大T,把水果盘子抱过来,坐在电脑跟前忙自己的正事儿。

凌晨三点五十分,米—17在H岛降落。这是一个地图上搜寻不到的小岛,两平方公里的面积,礁石嶙峋,长满了热带植物。

行动一队八十几号人被严肃分成四组,尖兵突击手,狙击手,机枪手合理分配,他自己带一队,霍城副队长带另一队,分头向目的地突袭,剩下的两队各自潜入荒岛的丛林中,执行秘密任务。

严肃带着一组二十个人在黎明最黑暗的时刻下水,负重五十公斤向二十五公里之外的小岛泅渡。

赶在天亮之前,所有的人员都已经上了岸,冰冷湿硬的作战服裹在身上像生铁一样,但是长期训练过的士兵们仿佛对此完全没有感觉似的继续前进,行动仍然敏捷矫健。

然后他们借住岛上的礁石和灌木做掩体,迅速消失在丛林之中。

幽深的雨林里满是暗色的树木,潮湿的空气闷热而浑浊,脚下饱含着水分的败叶与腐土沤烂成泥浆似的东西,滑腻异常。

严肃感觉到脸上坠着什么东西,抬手一摸,指尖触到一种滑溜的肉感。

他来不及多想反手抽了自己一记耳光。因为肌肉瞬间绷紧产生的震动,蚂蟥从他脸上脱落,砸在一片宽大的树叶上,蜿蜒盘绕,赤黑的身体扭曲成令人作呕的模样。

严肃恶狠狠的一脚踩上去,加装了高强度陶瓷的军靴将蚂蟥踩爆,溅开好大一摊血…惨绿殷红,透过迷雾般的阳光看过去,十分刺目。

“队长?”马骐身上披着树叶杂草,潜伏在严肃十点钟方向三米处,听见动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但见他家队座硬朗的眉弓骨上有暗红色的液体慢慢地留下来,“为祖国荒岛的虫子们做贡献了?”

“闭嘴!”严肃冷笑一声,“带路。我们要在半个小时内把这座小岛据为己有。”

“是。”马骐立刻打起精神,上路。

半个小时,二十名队员悄无声息的解决了埋伏在岛上的六组兵马,过程中没开一枪,全部无声的‘杀戮’。被放倒的士兵们气愤的面目扭曲,但演习规则摆在那里,多大的闷亏都得咽下去。

最后消灭的是一位营长,被严肃从身后摸过去,一把捏住了喉咙‘毙命’的。

“哎我说,你们是哪个部分的?这仗打得也他妈的太叫人憋屈了!”已经‘牺牲’的营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油彩,瞪着严肃。

严肃痞气的一笑:“都是战友,何必这么较真呢?”

“妈的,老子若这会儿把你干死了,老子也不较真。”营长嘟嘟囔囔的把身上的武器装备卸下来,准备撤出战场。

马骐抬了抬手里的微冲,笑道:“哎,老规矩。吃的喝的,还有烟,都交出来吧。”

“哼!”营长同志不忿的瞪了马骐一眼,看清对方肩膀上的中尉军衔后,极不情愿地把身上的压缩饼干水壶都摘下来丢到地上。

“烟。”马骐笑着指了指对方的裤兜。

“这个不是战备物资。”营长抬手捂住,只有半盒烟,自从下飞机他就没舍得抽过一口,回去的路上还得解馋。

“哥们儿,别那么小气嘛!”严肃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说实话,你若是不留着那半盒烟,我还没那么容易摸上你呢。”

“就是,我们队长就是奔着你的烟来的。”马骐笑着上前去,不由分说把那位兜里的烟掏出来,甩手丢给严肃。

别人不知道,马骐可是明白的很,他家队长对‘烟’这种东西情有独钟,只要你身上有,他鼻子一嗅,准能闻见味道,比哮天犬还灵。

“得!碰上你们这帮混蛋,算老子倒霉。”营长同志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根烟都没抽,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是会被对方发现,骂骂咧咧的甩手带着同样‘牺牲’的部下离开战场。

严肃拿出一根烟来,压在鼻子底下狠狠地嗅。这次演习全程防红外,高温会立刻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烟瘾再大这会儿也得忍着。

“队长,只能看不能抽的感觉,是不是特别难受?”

“滚!”严肃瞪了马骐一眼。

“是。”马骐打开通讯设备公共频道,宣布最后一组目标已经清除,大家各自收拾装备,原地待命。

丛林中,一个个隐晦的身影以肉眼难见的方式各自转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章 思念(二)

白天是不利于行动的时间,这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黑夜。

收拾完这个小岛上的对手和一切潜在的危机之后,严肃决定让忙了一个晚上的大家潜伏轮流休息四小时,集中精力准备晚上的泅渡行动。

马骐和严肃搭档,小伙子打开探测仪把方圆几十米探测完毕后,说道:“队长,你先睡,我守着。”

严肃二话不说一把把这小子摁在草丛里:“睡你的,到时间我叫你。”

“好吧。”这种时候争论是没必要的,马骐把手里的仪器交给严肃,调整自己的姿势,趴在灌木丛中。

他们这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自己快速的进入睡眠,身体也会保持十二分的警醒,在危机发生时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又经过千锤百炼,是国家秘而不宣最精锐的武器。

严肃靠在一块被植物覆盖的岩石上守着探测仪器,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这个时候宁可拿小姑娘在干什么呢?

小姑娘吃饭的时候很娴静,不是那种自诩富贵之家的呆板规矩,更不是那种小门小户的没规矩。她随性自然,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都那么优雅,这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呢?

最后严肃给自己的思考下了判断,不管她是什么人家的姑娘,她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母亲。

而此时的宁可却正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几千里意外荒岛丛林里某个人的思念丝毫不知。

宁和是周六中午才从J市回来的,一下高速他便驱车直奔宁可的小公寓来。

宁可昨天下午睡了一下午,晚上来了精神,码字码到凌晨才睡。宁和敲门的时候她还没醒。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