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

殷靖南愣住了。

男孩身上的衣服已经脱光了,清瘦的身体毫无保留地暴露在空气里,赤着双脚踩在地面上。

他似乎不知道害羞是什么,见殷靖南进来也不知道躲,只是怯怯与他对视。

殷靖南是天生的同性恋,身体健康,这样一个男孩不设防备站在他面前,还用那样无辜的眼神看他,难免会有点正常反应。

他喉咙发紧,僵硬地将视线从对方笔直的双腿间挪开,嗓音变得有些哑,“……怎么了?为什么不洗?”

男孩面上露出些许局促不安,想要开口说话,但只发出单调的‘啊啊’声,像是怕殷靖南会不耐烦,啊了几声就不再开口了。

殷靖南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你不知道浴室里的洗澡设备怎么用?”

男孩一愣,随即轻点了点头,“啊……”

“我教你。”殷靖南走到淋浴旁边,握住开关示范给他看,“拧到中间打开的话温度应该刚好,如果觉得不行可以调,往左是热水,往右是冷水,。”

“知道了吗?”

男孩迟疑地点头,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你认识字吗?”

男孩摇头。

殷靖南拧眉,轻叹了口气,“算了,这次我帮你洗吧。”

看他的样子估计是穷苦出生,连浴室里的设备都没见过,不识字的话可能会把洗发水当成牙膏用了都说不定。

他打开浴缸里的水流开关,等放满温水后,让小言坐了进去。

男孩就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很是乖巧听话,殷靖南让他抬手他就抬手,行为上已经展现出十足的信任和依赖。

过程中殷靖南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把小言当作弟弟来看,那些不该有的念头也就自然消失了。

洗干净后,用柔软的浴巾帮他擦干,让他穿上了之前准备好的衣服。

虽然是殷靖南前些年的衣服,套在男孩身上仍显得松松垮垮,衬衫盖住了大腿,运动裤拖到了地上,本就瘦小的人显得更小了。

殷靖南弯下身帮他把裤脚往上卷了卷。

屋子里很暖和,赤着脚走路也不冷,小言坐在床边,安静地伸出手,仍由殷靖南帮他抹冻疮膏。

殷靖南向来是个细心的人,下手的时候很轻,神情专注,直到抬起头才察觉男孩正盯着自己看,被发现了也不躲避,弯唇笑了起来。

眼睛很亮。

有些人的喜欢是很直白的,明晃晃地写在眸子里。

殷靖南回他一个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好了,该去休息了。”

小言被安排到了隔壁的客房,见殷靖南要走,急了,慌张地追出去地拉住他的手,小声‘啊’了几下,像是不舍。

殷靖南回头看他,温声道,“我就在隔壁,你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敲门叫我。”

小言没放手。

殷靖南把手抽回来,语气不变,“听话,很晚了,快去睡吧,明天我带你去找家人。”

小言点了点头,没再纠缠,怔怔盯他的背影,眼见着他走了。

主卧的门被合上,走廊里的光就暗了下去。

殷靖南的生活作息向来规律,前一天不论多晚睡,隔天早上七点必然准时起来。

简单地洗漱过后就准备去晨跑,打开卧室门的瞬间,愣住了。

对面的地上坐着个人。

男孩原本精神有些恹恹的,看到殷靖南出来,双眼立刻亮了起来,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迎上去,‘啊啊’地对殷靖南开口,像是等了他很久了。

眼里布满血丝,显然没有休息好。

殷靖南顿了顿,“你昨天一晚上都坐在外面?”

他眉头微拧,看着似乎不是特别高兴。

“啊……”小言眼中浮现不知所措,摇了摇头。

殷靖南一眼就看出他在撒谎,无奈道,“你不睡觉坐在这里干什么,我又不会跑。”

“啊……”小言张了张口,想要解释,发现自己根本连话都说不了,犹如犯错的孩子般低下了头。

殷靖南出声解释,“我没生气,只是担心你的身体。”

小言惊喜地抬头,面上的沮丧一扫而空,“啊……”

“我现在要去晨跑,等我回来带你去吃早餐,你现在可以回去再睡一会儿。”殷靖南道。

小言乖顺地点头,‘啊’了两声表示回应。

等殷靖南锻炼回来,远远就看到男孩站在家门口等,就像迎接主人回家的小猫一样,会迫不及待地粘上来在腿上蹭来蹭去,只是小言现在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只敢把高兴表现在脸上。

外面的温度低,他身上只穿着睡觉时穿的单薄衬衫,脸都冻白了,还笑得很开心。

殷靖南皱着把人拉回去冲了个热水澡,穿戴整齐后带小言去别墅区附近的早茶店吃了早餐,驱车去了警察局。

小言似乎来过这个地方,分明不识字,见到明晃晃的‘警察局’三个大字满脸的惶恐,目光乞求地望着殷靖南,发出‘啊啊’声都有点哽咽了,像是在求他别送他进去。

仿佛里面有什么会吃人的怪物。

殷靖南耐心地哄了许久,保证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保护他,小言才肯下车。

进入警局的时候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角,怎么都不肯放。

帮他找家人这事儿首先得报案做笔录,小言不能说话,肯定得殷靖南帮他。

没想到的是负责接待的老警员真的认识小言,听殷靖南说明来意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出来。

“两个月前,这男孩子被城北一家包子铺的老板送来报案过,说他买包子不给钱,拿了就跑。”

“我想联系他的家人,但他不会说话,身上又没有身份证这类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我们警局就采集了他的DNA对比数据库,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当时关了他两个小时就放了。”

小言这个人就像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连警察都查不到他的身世,看来只能从长计议了。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小温和渣清就出场啦!

第136章 很爱很爱很爱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男孩默然地跟在殷靖南身后,眼角通红,上车之后就低着头坐在副座,偶尔抬头看殷靖南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可他不能说话。

几次之后,投过去的目光被殷靖南抓了个正着,“我知道,你是因为肚子饿,才那样做的,对不对?”

男孩身形一僵,轻点了点头,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悲鸣,垂头不看他了。

他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那段时间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雪,他很久都没从垃圾桶里找到过食物了。

偶尔有路人拿着香喷喷的煎饼果子边吃边走,从他身边路过,男孩想,那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不过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所以没人愿意把这样的食物扔到垃圾桶里。

整整两天没有吃东西,走在路上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飘。

他会死吗。

为什么他没有家人呢。

如果他死了,会有人难过吗。

香味从路边的包子铺里飘出来,他大着胆子走进去,想问老板讨一个包子,他可以帮他做任何事,用来抵债。

可他不会说话,着急的时候只能啊啊啊地比划,老板的态度变得很不耐烦,要把已经递给他的包子拿回来。

男孩本能地往后退,想要跑,可还没出店门就被抓住了,白软软的包子滚落在地上,沾上了灰尘。

就像他一样。

也许他是有家人的,只是因为他不是个完整的人,所以他们不愿意要他。

过去的事情男孩想不起来了,他的人生一片空白,从在路边醒来的那刻起,他的生活就只有流浪。

饥寒交迫是他的宿命吗。

或许不是吧。

否则,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愿意拯救他呢。

“没关系的,以后都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了。”

“在没有找到你的家人之前,你就跟着我吧。”

“我不会再让你饿肚子了。”

殷靖南伸出手臂揉了揉小言的发。

他温柔的笑意被男孩收入眼底。从此珍藏在心。

-

程冉的病情恶化得很快,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人就憔悴了许多。

医院每隔一周会来电话跟简清报告他的情况,怕程温担心,多数时候他都瞒着小傻子不告诉他。

程温只知道白血病很难治,还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配合的骨髓进行移植,是会死的。

直到最近,不知道他听谁说了这件事,在前天晚上等简清下班回来跟他商量,说想给弟弟捐献骨髓。

直系亲属之间匹配成功的机率绝对比常人要高,只是那会儿程温怀着孕,简清不愿意让他去受那样的苦。

虽然说健康的人被抽掉几毫升的骨髓对身体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关乎程温身体的事情,他是一点点风险都不愿意去冒了。

小傻子生孩子大出血的时候,他害怕得差点就把魂给丢了。

碰巧的是,就在昨晚,医院传来消息,通过骨髓库数据对比,找到了跟程冉配型成功的人。

这个人就是简清。

十八岁那年,简清跟同学一起外出旅游的时候,曾作为志愿者向杭州当地的红十字会捐献过造血干细胞。

说来好笑,当时是看上了同行的一个男孩子,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就学着他到护士跟前被抽了一管血。

没想到兜兜转转了一圈,他成了可以救程冉命的人。

这回听医生解释了才知道,从七八年前开始,骨髓捐献就已经不是从人的身体里抽取骨髓了,而是从捐献者的静脉中采血,并通过机器富集,将血液回输人体,只需50毫升的干细胞,由于进出的总量平衡,采集后供者不会产生循环系统的紊乱,对人体很安全。

简清没有不救他的道理,即便是为了程温。

三天后两人就要在国内举行婚礼了,婚礼过后准备去瑞典蜜月领证。

寒冷的冬季,在童话般的瑞典王国拥抱他的小傻子,已经成为简清近期迫不及待想要实现的愿望。

瑞典之后简清还准备带程温去别的国家转一转,一时半会儿是不回来了,最起码要三四十天。

程冉的事,就得尽快落实了。

正好这天是周六,午饭过后,简清取出最近新买的加绒机车服给程温穿上,然后围上一条彩虹色围巾,再戴上长着小熊耳朵的黑色毛线帽,确保小傻子全身上下被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了,才带着他出门。

主要是程温的身子太差了,上周带他去小吃街逛了一圈回来当晚就开始发烧,吓得简清没敢合眼,一直守到后半夜程温烧退了,才能睡会儿。

两人去了程冉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在他的带领下把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程序走完了。

简清现在对程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好感了,从发现他跟自己想象中的善良的程冉完全不一样的时候,从发现他竟然意图伤害程温的时候。

本来是打算结束就走的,并不准备去看他。

可是耐不过程温的乞求。

等两人婚礼过后就要出国,也就意味着程冉手术的时候,不会有亲人会在他身边守着他。

不管对方曾对他做过什么,血脉这种东西是无法改变的,他终究是他的弟弟,程温没办法狠下心。

青年安静地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天发呆,他的脸颊瘦得有点凹陷了进去,眼下带着淡淡的乌青,脸色苍白如纸,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

始终在床边陪他的男子会时不时开口跟他说说话,努力逗他开心,只是程冉不怎么爱搭理他,情绪上来的时候,还会用最恶意的态度给对方难堪。

李秉安多数时候都一笑而过,偶尔绷不住了,眼角会控制不住有点红,任凭他怎么闹都不会跟他计较。

有些人在身边怎么赶都赶不走,可等他真的离开了的时候,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永远有多遥远,谁都不知道。

从简清和程温进来起,程冉的目光就紧紧黏在简清身上,撑着床坐直身体,没什么血色的唇弯起一抹笑,“清……”

“你来看我了……”

简清没显露什么表情,“我是陪程温来的。”

李秉安知道自己在这里待着不合适,起身跟两人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自觉地出去了。

门被轻轻合上。

程冉笑容惨淡,“你真的就一点都不关心我了吗……”

“我们那么多年的同学了……”

“我跟程温三天后就结婚了。”简清直视他。

程冉的双眼逐渐漫起水雾,通红如血,“我知道……我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婚讯了。”

“如果你当初没有逃婚,现在我们已经是夫……”

简清不想再继续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刚才我已经去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医生说一周后就可以给你安排手术进行骨髓移植。”

“你别想太多。”

顿了顿,还是决定补充一句。

“我们早就结束了。”

程冉面露讽刺,将视线收回来,“是啊……早就结束了,我对你来说,就只是未婚夫的弟弟而已。”

“多可笑。”

简清知道程温有话跟弟弟说,轻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开口了。

程温跟简清对视两秒,鼓起勇气往前走了几步,望着青年清减的侧容,小声道。

“冉冉……你要照顾好自己。”

“妈、妈妈也一定希望你好好活下去的。”

程冉神色冷然,没搭理他,坐在床上连动都没动一下,完全忽视了他。

程温不觉得难堪,只是觉得沉重,心脏被什么东西压得有点喘不过气。

这样的亲情对于他来说更像一道枷锁,除了带给他痛苦,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可要挣脱,又不容易。

“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不怪你……你也别放在心上了。”程温道。

“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是我弟弟。”

等了一会儿,程冉还是不愿意理他,程温难免有点沮丧,“我走了……要很久以后才能再来看你……”

“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简清揽住程温的肩膀,转身将他带离病房。

在两人即将出去的时候,程冉突然开口叫他,“简清。”

简清下意识挺住脚步,没回头。

“你爱过我吗?”程冉望着那抹挺拔的背影,沙哑道。

简清沉默片刻,“没有。”

“我曾经以为那是爱,现在想起,其实只是年少时延续下来的执念罢了。”

倘若当初就得到程冉,也许他很快就厌倦了也说不定。

“……那你爱我哥哥吗?”程冉在笑,眼泪顺着脸颊流下。

这个问题之前青年问过了,简清怕刺激他,没回答。

现在看来,如果不给他一个确切的答案,程冉是不会善罢甘休了。

正要开口回他,突然感到自己的外套被怀里的男人轻轻扯了扯。

程温的目光含着忧虑。

简清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本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安心治疗吧。”

一出门,简清就低下头凑到小傻子额角亲了亲,“为什么不让我说?”

“冉冉他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想他再难过了。”程温低声道。

简清疼惜地将人搂紧一分,凑到他耳边说悄悄话,“那你要记住,我爱你,可爱可爱了,只要你知道就行了。”

作者有话说

简介的剧情要来啦!!!

第137章 结婚

程温脸上泛起红晕,轻而郑重地回道,“嗯……我记住了。”

婚礼开始的前一天,简清带小傻子去见了一个人。

对方是京城有名的企业家,也是简业明的至交好友,六十多岁还没有成家,无子无女。

程温没有父母,婚礼开始的时候得一个人走完漫长的红毯,他胆子小,到时候一定会很害怕,简清觉得心疼。

思虑过后,决定请这位长辈收程温做义子,在婚礼上以父亲的身份牵着小傻子的手把他交到自己手上,也算是一个见证。

他会永远爱他,不再辜负他。

在程温的意识里,像简业明那样的成功人士都是很严肃且不好相处的,去的时候很紧张,见了面才知道,李叔叔是个很和善的人,戴一副无框眼镜,温和儒雅,身上毫无商场上的势力气息。

而且对方也不嫌弃他傻傻笨笨的,程温很开心能在这个世界上多一个亲人,虽然是毫无血缘关系的。

按照中国的婚嫁习俗,小两口结婚的前一晚是不能待在一起的。

程温现在有了娘家,那么自然是在娘家睡。

李维当即就命保姆收拾出家里的次卧,用过晚餐后,三人一起聊了会儿天,简清就带程温上楼去了房间。

这里的环境不比简宅差,可毕竟是陌生的地方,简清担心小傻子不习惯,样样事情都给他安排周到了。

睡衣是从家里带来的,还带了一个粉色的小猪抱枕。

上周逛街的时候买的,当时路过一家商店,程温盯着展示在橱窗里的玩具猪多看了两秒,简清就明白了他的心思。

小傻子从来不会主动问他讨要什么,就算再喜欢也憋在心里不说,明明脑子笨,却懂事到近乎乖巧。

可能是觉得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这样的东西有点奇怪,当时被戳穿了心思程温还不承认,说自己没有想要,只是觉得末末可能会喜欢。

女儿才两个月大,哪里知道这些。

简清哭笑不得,心想自己老婆怎么这么可爱,硬是拉着小傻子进去把小猪给买下来了。

不过后来的几天他有点后悔,程温晚上抱着这只猪睡觉,都不抱他了。

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这只跟他争宠的猪可以陪程温渡过今晚,让他不至于那么害怕。

安顿好一切后,简清将小傻子揉进怀里抱了抱,“我走了。”

“明天来接你。”

等他真的要走的时候,程温反而舍不得了,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角,眼角有点红,“能……能不能不走啊……”

简清放开他,挑了挑眉,“不想跟我分开?”

程温诚实地点头,“嗯……”

简清心情大好,伸手去摸他的脸,“我还以为你有那只小猪就够了呢。”

程温急了,摇头道,“没有……我最喜欢阿清了。”

这回答简直让简清心花怒放,“那你答应我,以后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能抱着我,不能抱那只猪。”

“不然我都以为你不爱我了。”

程温低头去拉简清的手,小声道,“我……我爱的。”

“我爱阿清……”

下一秒就被对方重新抱住了,简清的吻落在他耳侧,伴随着发烫的呼吸,“你真让我稀罕。”

“不走了。”

程温惊喜道,“真、真的吗?”

“真的。”简清将下巴抵在他肩上,“我也舍不得你。”

程温犹豫片刻,“那……那明天怎么办……”

“明天我早点起来回去,然后跟车队一起来接你。”简清道。

“嗯……”程温点头,安了心。

深爱对方的时候就是这样吧,分开一夜都觉得长久。

这晚小猪被闲置在一边,小傻子窝在简清怀里,乖乖地抱着他的腰睡得安稳。

第二天一早,四点钟不到简清就起来了,轻手轻脚地从程温身边挪开,然而后者还是被吵醒了。

两人抱在一起依依不舍地腻歪了一会儿,简清就放开了程温,让他再睡两个小时,六点钟的时候会有造型师到家里来。

至于简清,还有不少事情需要亲自安排,不得不赶紧回去准备。

婚姻大事,其实不是没有经历过,虽然说中途停止了,但也算是体会过那样的感觉。

简清原本觉得自己不会紧张的,可实际上他从昨晚开始就没怎么睡。

只要一想到明天以后,怀里的男人就会彻底属于自己,心情过于亢奋,根本无法平复。

于是一整夜都盯着程温看,偶尔伸手帮他缕缕额角的发,这种感觉很好。

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以后,他都希望这个男人待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一辈子爱护,珍视。

相较之下,小傻子的神经粗略些,但他心思敏感,紧张和激动的心情不亚于简清分毫。

醒来之后就睡不着了,抱着小猪躺在床上发呆,时不时就把脸埋进抱枕里,喘不过气了才换个姿势。

眼下即将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

阿清真的要跟他结婚了。

以前一直都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配得到爱情,不配得到别人的喜欢。

可现在,他拥有了可爱的女儿,拥有了愿意爱自己的人。

他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八点整,由三十多辆豪车组成的车队在别墅外停下,把整条路几乎都占满了。

程温的朋友很少,除了殷靖南之外,简清所知道的另外的人就只有苏朗生和陆戈。

早在几天前,简清就联系了他们夫夫俩,给他们发了参加婚礼的请帖,除此之外,还恳请他们帮自己一个忙。

现在的婚礼花样多得很,新郎去接亲的时候,新娘的闺蜜团会使出百般花样阻挠新郎和伴郎团入门,各种捉弄玩耍嗨翻天。

有的人得经历三七二十一关,才能顺利接到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