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文看着门外却叹了口气:“哎,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他会如此迅速决定收下沈元亦,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聪慧近妖,而且还因为他在说“学问是让一个人变强大的途径”时,那眼中的亮光,让他心惊。

那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目光,而是一头野兽。

王学文不敢想象,如果任凭这个孩子随意长大的话,他是否会成长为一头野兽。若普通人也就罢了,王学文非常清楚,就算自己不亲自教导沈元亦,就凭他自学,仍然能够成才,可到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住他了。

那样的野兽,是会吃人的,若是入了朝廷,定然会成为一代奸臣。

还不如,自己亲自来教导这个学生,让他不要走上歪路。

王学文不知道今天自己的这个决定有多么的重要。

如同他前世,沈元亦是在已经长成之后才拜入王学文门下的,那时候王学文已经很老了,能够教导一个学生,却无法彻底扭转的扭曲的观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祸乱朝廷,独揽朝纲,成为人人畏惧的一代权臣,大奸臣。

而这一次,他将只有八岁的沈元亦收为学生,教导了好的东西,冥冥之中,又不知道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阻止了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又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

·

沈元亦因为太过于聪慧,连他的先生都惊呼无法教导他的这件事情,一开始只是传遍了整个沈府,就算落在外人耳中,他们也只是当做一件普通的事情一笑而过。这年头,连街口杀猪的王老二家中儿子都能够被称为天才,可事实啊,却是连一篇千字文都背得磕磕巴巴的。

所以,这件事情没有激起太大的风浪。

可是几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无论是上至朝廷官员,还是下至平民百姓,都知道堂堂一代大儒王学文,竟然收了一个八岁的小儿做自己的亲传弟子,而这人就是沈大将军的庶子!

这话甚至都传到皇帝耳中了,要知道王学文学富五车、誉满天下,曾经还给皇帝当过一段时间的老师,后来皇帝亲自拜访王学文,希望他能够收下太子作为亲传弟子。

王学文亲自考校了太子之后,十分直接地告诉陛下——若是记名弟子倒是可以,可亲传弟子不行,太子天资有限。

说白了,言下之意就是你儿子水平不行,我看不上他。

皇帝连恼怒都不敢,在以孝治国的大晋,他要是敢对作为自己老师的王学文不敬,恐怕他会被全天下的文人唾弃死!

那些家伙可没有什么畏惧皇帝的道理,反而恨不得因为唾骂皇帝,被皇帝处死之后能够名垂千古,在史书上留下一笔!

这是一个名声重过命的时代,皇帝爱惜羽毛,断然不敢直接发怒,只有讪讪离开。

之后,太子乖乖巧巧拜入王学文门下做了一个记名弟子,根本不敢提亲传弟子之事。

可如今,一个八岁稚龄小儿,竟然比得过从小便在名师教导下成长的太子殿下?那人是谁?沈元亦,没听说过天才之名啊!

沈元亦呆在府中,除了府中下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其他的则没有感受到太大的差别,仿佛拜入王学文门下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在外面,自己的名字已经传遍了整个燕京,连街上卖瓜的瞎子王婆都知道神童沈元亦!

不过沈元亦还是很高兴,不仅仅是因为有了王学文这个老师,还因为沈晏也表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身青衣给他,让他以后穿着这个去老师那里上课。

沈元亦在试过衣服之后,就连忙将它叠的整整齐齐地收进柜子中,放在最下面,如同对待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

或许在沈元亦眼中,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也不值这一件衣裳。

章103 街头相遇

易文怡一贯不是一个在家里面呆得住的人,得空了便偷偷溜出去,坐着自己的马车,带着小丫头和一个易家老仆,满心欢喜地上街逛逛。尽管易文怡有着许多人都十分羡慕的大家闺秀身份,又是出身名门,爷爷德高望重,父亲前途光明,一座大宅院更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

但是作为当事者,易文怡却不是很喜欢总是呆在家里面,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身边除了仆人,和一些心思并不单纯的兄弟姐妹,就只剩下无聊了。

其实很难想象,易文怡在这种生活状态下,没有被逼成另外一种性格,比如她那个说话细声细气,却心思复杂的堂姐。很难得的,她有一种让人向往的爽朗大气,乐观开朗,再加上一张圆圆的喜气脸庞,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连带着沾染上她的乐观。

易文怡的乐观也表现在上街这方面,偶尔一次上街,她都怀抱新鲜感,便每每都会从中获得深深的快乐。

当然,易文怡每次都以为自己影藏得很好,可实际上她的爷爷和她的爹娘都知道,只是不忍破坏女儿的这点小欢喜,便任她去了,反正也无伤大雅。

又是易文怡上街的时候,她坐着一架青棚小车,没有任何易家的标识,如同普通人家的马车,融入燕京城大街上的各路马车车流之中,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

易文怡坐在马车车窗旁,兴致勃勃的看着外面,眼底带着一股小兴奋。

窗外忽然闪过一个或熟悉或陌生的身影,易文怡连忙叫停了马车。

她也没有怎么多想,只是凭借着脑中的一抹高兴劲儿,一鼓作气跳下马车,冲到那人面前:“嘿!是你呀!”

她笑眼弯弯,白玉似的脸如同闪着润泽的光芒。

那人不惊不喜,风轻云淡地扫了易文怡一眼,眼底平静如死水:“不知姑娘是?”

“是我啊!”易文怡刚一开口,才蓦地想起那天的情形,恍然大悟,不由得一拍脑门暗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哦,你那天昏迷着的,应该不记得我了。那天下雨的时候你昏倒在我们的马车前面,还是我们让车夫将你送到医馆的呢!”

此人不是人别人,正是方澜。

方澜原本对这个素不相识却跳出来一副熟悉之态的女子有些警惕,但听她这么一说,很快就想起来了那天的事情。

“原来是你!”他恍然大悟,倒是没有将易文怡一口一个的“我们”听进去。

不过,因为确定了易文怡的身份,方澜的态度也好了不少,略带冰霜的脸稍稍回暖,唇边竟然也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不笑便罢,一笑竟然让易文怡有一种怔愣的感觉,这种感觉,没错,就是惊艳。

很难想象,一个男子的样貌竟然能够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若是方澜面无表情,长相虽然出众,但在“美男云集”的燕京,顶多也就算是上等之流,不入拔尖,仅是清隽俊朗,倒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他笑了。

易文怡看着他的笑,才真切地感受到一笑的魅力,她竟然想用“一笑倾城”这个成语来形容一个男子!虽然有些夸张,但如此直面方澜笑容的时候,她仿佛听到了耳边花开绽放的声音,空气中甚至隐隐暗香浮动。

刹那间,红云飞上她的脸颊,如云蒸霞蔚,为她生生增添了三分光彩。

可方澜看得淡定,对待易文怡仍然寻常如初:“那日我身体不好患了风寒,又不碰巧淋了雨,幸好被姑娘你送到了医馆,真是太感谢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很真诚,一双明亮的眼睛就专注而真挚地看着对方,让人恨不得溺进去。

易文怡忽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她连连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

方澜抿唇笑笑,很是温和的模样,但易文怡却没有发现,实际上,他出神了。

因为易文怡提起那天的大雨,他脑中也闪烁出了那天的记忆片段。虽然那个时候他烧的有些糊涂了,可一些基本意识还在了,他知道被人发现,救了,并且被人抬上了马车。而且,在他片刻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模模糊糊朦朦胧胧地看到了一张惊为天人的脸,那张脸庞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近到他都能够闻到一股淡淡的馨香,心不受控制地跳动。

那是方澜第一次有那样得感觉,方澜想,或许他前世就认识这个女子,才会在第一眼看见,就为她倾心。

在他很快陷入昏迷之中,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一切都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只是一个陌生的医馆,大夫告知他,是一个男人将他送过来的,他便以为他看到的是错觉。

现在,遇到易文怡,知道是她救了自己,而她大概就是那个男人的主子,也更加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他懵懂间看到的那个人,不过是他的幻觉。

也是,这世间怎么会真的有那般女子,夹杂着梵音吟唱而来,又踏着翩翩白莲而去,世间污浊不染分毫,干净纯粹,美好而澄澈。

“这街边站着似乎不太好,若不由我邀请姑娘你去那边的茶楼坐坐吧。”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方澜觉得还是要友好一点。

易文怡几乎没有犹豫地使劲儿点头,但反应过来之际,又懊恼自己是不是太没有女子的矜持了,可是看到方澜率先向前走去,她又轻轻笑着跟了上去。

易文怡差点儿忘了自己那还在马车上乖乖等着的小丫头,小丫头无意中往外一看,才发现小姐竟然跟着一个男子走了,她本就胆儿小,这一看吓得差点儿魂飞魄散,连忙跟了上去。

易文怡和方澜的步子挺快,小走一段路就来到了方澜说的茶楼面前,两人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这个茶楼很普通,虽然古老,但并不古朴,有身份的人几乎不会在这里坐下,所以坐在这个茶楼中的,都是一些小贩走夫,寻常百姓,便也没有了那些昂贵茶楼的清静幽雅,反而闹腾腾的,到处都是人说话的声音。

这是易文怡第一次来这种茶楼,虽然她经常会上街,可吃饭喝茶都是选在燕京最好的地方,看到的也是这世间最美好的繁华,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下层人民的寻常生活,幸好不让人讨厌,只让她觉得新鲜。

她时不时地转头看周围,兴趣盎然地看着一些人毫不顾忌地大声说话,一碗一碗地往嘴里灌茶,没错,是灌,这些人只是为了找个歇脚休息的地方,自然不懂喝茶,只是为了解渴,喝完了,又大声地让掌柜的添水。

这个茶楼很小很简陋,老板甚至没有请小二,就是他一个人,同时担任了小二与老板的工作,到处跑着倒水,又小跑着回柜台为人结账。

方澜看到易文怡一脸新奇的样子,便道:“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他眼神不错,看得出来易文怡身上的布料和做工,绝对不是街上随便一家店铺能够做出来的,比王府中的那些女人身上的衣裳还要好,显然与她坐的那辆青蓬小车不符,估计是一个出来游玩的世家大小姐。

所以,他会说出这句话,莫不带着隐喻的意思。

易文怡没听到,只当他看到自己新奇才问的,下意识想要点头,却又顿住,摇摇头,避重就轻地说道:“这一家是第一次来。”

方澜没有戳穿易文怡无力的说法,将掌柜的刚刚送上来的一碗茶端起来喝了一口。

其实方澜这个人很贵气,易文怡坐在他对面,看到他的一举一动,像极了那些王孙公子,举手投足之间自成风流,就算坐在再简陋的环境,他也能够从容优雅得如同身处雕廊画栋之中的大家公子。

更加难得的是,易文怡清楚方澜的身份,知道他是西平王府的庶子,就算是庶子,但好歹出身西平王府,而他作为一个贵族,竟然没有一点嫌弃这种地方的意思,泰然处之到淡然,这一切都给了她不一样的观感。

虽然方澜没有抬头,但易文怡还是反应过来,发觉自己似乎盯着方澜看的时间有些久了,匆匆低下脸,也喝了一口茶。

“咳咳!”她差点儿被呛到,整张脸憋得通红。

方澜的脸上浮现淡淡笑意,看着易文怡,也没有说话。

易文怡有些不好意思,结结巴巴两句,才弱弱解释道:“…是水有些烫了。”

她不好说是因为茶太涩太苦,这样会显得太矫揉做作了——至少易文怡是这么想的。

易文怡的爷爷便是极爱茶的,从易文怡有记忆起,她爷爷便开始培养她喝茶,可以说,易文怡是在各种名茶好茶中泡大的,作为三朝元老,易老爷子能够收集到来自于全国各地的顶尖茶叶。

这还是易文怡第一次喝到这种满是茶渣茶梗的茶水,就算有叶子,几乎都没有泡开…

易文怡的小丫鬟终于跟了上来,作为家生子在易家长大,见惯了各种好东西的小丫鬟同样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登时被吓了一跳,犹豫了半天都没能够跨进那个门坎,这个聚集着普通百姓的茶楼,在她看来,好比洪水猛兽。

她怯生生地往里面扫了一眼,很快在靠窗的位置发现了自家小姐,欣喜激动得都快要哭出来了。不过,她还是无法想象,小姐坐在这样一个地方,与那些粗鲁的人呆在一个屋檐下的样子。

所以,她还是鼓足勇气踏进去了,仿佛身后有猛兽追赶般迅速跑到易文怡的身边。

易文怡看到自己的小丫鬟也愣了愣,她都差点儿忘记她了。

“小姐…”小丫鬟委屈地望着易文怡,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怎么了?”易文怡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

小丫鬟性子单纯,心里的想法便径直说了出来:“你怎么坐在这样的地方啊,太有失身份…”

“小莲!”易文怡迅速打断小丫鬟的话。

小丫鬟被吓了一跳,一双红通通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易文怡,甚是吃惊。

易文怡干笑了两声,用眼角余光又瞟了瞟方澜,清了清嗓子说道:“你看着这家我们是第一次来吧,跟上次我们去的地方差不多吧?…”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挽回局面,吞吞吐吐的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

小丫鬟默不作声地流泪,小姐在她眼中一直都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就算她打破了名贵的花瓶,也只是斥责了她两句,便过了,这还是小姐第一次对她说话这么重。

方澜终于开口:“其实不用的,这地方的确不是很好,我知道,只是我没有银子,去不了那些昂贵的茶楼,就只能请姑娘来这种地方聊表谢意,姑娘不嫌弃就好了。”

方澜在说“我没有银子”的时候,表情坦荡,一点儿不引以为耻,仿佛在述说一件再平淡不过的事情。

易文怡也愣了愣,尴尬地抿了抿唇:“是我…多想了。”

“不碍事,姑娘你虽然坐着简陋的马车,但身份定然不寻常,我知道,所以姑娘也不必掩饰。”他直白地说。

易文怡忽然就平静了下来,饶有兴趣地挑起眉毛:“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小丫鬟。”方澜指了指小莲,“虽然你的衣裳也很名贵,但你的丫鬟的衣裳才更让我确定。”

易文怡回头看了一眼小莲,立即明白过来。

小莲身上穿着的,都是普通清贵家小姐买不起的云香坊的料子,一个小丫鬟,甚至还戴着价值好几两银子的成套首饰,若不是大户人家,谁家有这么大的家底让一个小丫鬟穿得这么好,连一些好人家的姑娘都比不上?

不过一切说通,易文怡反而还显得大方许多。

可她也没有与方澜说太久,方澜开口说家中还有事,便匆匆起身离开,顺便给易文怡留下了一袋银子,银子有些碎,装在上次留给医馆中的他身上的那个钱袋中,里面的数额,也恰好与那天沈晏与易文怡留给他的相等。

看了电影之后,就很兴奋地买了书版的《霍比特人》开看,精装版很漂亮,一看就把加更的事情给忘了,嘿嘿,虽然有点晚,但这是一更,继续码今晚的二更,十二点之前更新。

章104 他的暴怒

沈晏再次见到楚苍越的时候,他仿佛没有任何改变,脸色仍然是有些病态的苍白,对待沈晏的态度,也完全不像是一个平白无故就“消失”了大半个月的他。

很奇怪的,沈晏看到他,也没有生气,更没有质问他为什么明明知道自己找了他好几次,他都不露面,仿佛故意躲着自己似的。

也许是因为那个续命的法子太刁难了,他整天愁着这件事情也就无暇理会自己了。沈晏是这样想的。

所以,她一开口就问楚苍越:“半夏给你的那个续命的法子,你找到办法了吗?”她也没有在乎这话到底能不能问,至少现在她算是将楚苍越看做自己的朋友了,朋友之间问这个问题自然是稀疏平常。

楚苍越眉宇间的那抹温和依旧,口中的话却是与他淡然处之的态度截然不同:“没有,这个办法…应该是无用的,实在是太难了。”他轻描淡写地说着难,然后笑着摇摇头,看似无奈的样子,却仿佛压根儿就没有将自己的生死问题放在心上。

沈晏也是沉默,很难想象,这世间竟然还有谁对自己的生死问题置之度外的。

“不是不在乎。”楚苍越眼神毒辣,一眼就看穿了沈晏的想法,便道,“当一个人,从记事起,就被别人说,你活不长了,那么这个人能够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珍惜活过的每一天而已,多活一天对这个人来说都是奢侈,自然对于这种飘渺到无可能,或者说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续命方法,只有选择放弃了。”

沈晏欲言又止半天,最后还是将那个问题憋回去了。

半夏如果没跟自己说的话,说明这个方法的确是需要避讳的,她问了,说不定会让楚苍越处于两难的地步。

还是不要问的好。

“他们在看我们了,我们两人还是不要站在一起说话的好。”楚苍越清凉的目光淡淡扫过一大片若有若无看向这里的人们,语气中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沈晏突然有些生气,拧着眉,紧紧地盯着他:“他们看见了又如何!”

楚苍越歪了歪头,浓郁到如同染墨的乌黑檀发就肩上滑落而下,素白如雪的一朵梨花打着旋儿翩然落在他的肩头,如与他的雪衣融为一体。而他歪头一笑,眉眼霍地舒展开来,如莲花绽放,霞姿月韵,清雅绝色。

沈晏也是看得一愣。

“不要和我这个病秧子站在一起,平白惹了他们看笑话。”他的语气并不是自嘲,反而带着淡淡笑意,如同与人说一件很有趣儿的事情。

“我…”

沈晏话还未说完,身后就突然想起一声高高的呼喊——

“沈小姐!”

这一下子,更多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了。

锦衣华服的俊美少年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眉间还带着薄薄怒意,充满敌意的目光看向楚苍越,生于皇家,他天生自带的威严锐利的目光,如同鹰隼紧紧盯着楚苍越。

楚苍越波澜不惊,仍然平静。

二皇子方康虽然为人让沈晏有些不喜,但不可否认的是,皇家的底子天生便好,就算是方康这般的人,也的的确确有一副好皮囊,称之为俊美少年,芝兰玉树并不为过。他的这幅样貌,当然也让如今在场的许多贵族少女,将他看做了是自己的目标。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方康那个二皇子身份的推波助澜。

可现在,他这充满占据意味的一喊,心思一展无遗,不知道要让多少闺秀少女为之心碎了。

要知道,二皇子倾心的这个对象,可是沈晏!

十岁之龄便以美名冠盖燕京,就算世人再怎么传她胸无点墨,她的美貌仍然让无数王孙公子趋之若鹜地想要见她一面!

所以,这样的一喊,同样也让在场不少少年公子心中泛酸了。

就算再怎么泛酸,不得不承认的是,当方康走到沈晏身边,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的确好比金童玉女,美丽如画。

可沈晏不高兴,她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眼底闪过一丝厌烦,却又碍于场合和身份,不能拂袖走之。

这个场合的确是太过于让人尴尬——今日,正好便是秀阳公主及笄之礼举行的时候,而及笄之礼结束之后,秀阳公主便广发邀请函,叫了一众身份高贵的贵族世家公子小姐们,聚集在这里宴会。

沈晏当然也收到了帖子,就算秀阳公主再怎么看不惯她,可皇家公主的礼仪姿态要做足,若是使这点儿小女儿心思,被无数言官大臣盯着的秀阳公主,定然会因此为借口,而被指责。

“见过二皇子。”沈晏不冷不淡地行了一礼。

方康仿佛没有看到沈晏对待自己的冷淡,或许是他太过于自信,这份自信也蒙蔽了他的眼睛,总觉得,自己施恩,别人便应该感恩戴德才对,哪里会有拒绝的道理?正如当他向一个女子表示好感的时候,那个女子自然也应当倾慕自己,这才是正确的!

他只是不高兴楚苍越,虽然沈晏这般美丽的女子,应当受到男子的追捧,而且他也会因此感受到成就感,可他不高兴这个是楚苍越!一个病秧子!这算什么?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侮辱!

“见过二皇子。”楚苍越不卑不亢,背挺得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