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之前你不是放倒一个吗,干嘛不把他的剑捡起来用?”

“谁知道他是不是死了,死人的东西我不要用。”

“……”

打架打到不知道对方是死是活算不算是另一种境界?

不再与她讨论这个问题,长风知道遇上的只要不是高手,红袖自保应该不是问题,就说出刚才一直想说的话:“其实我在别的地方见过那个白文山,他并不仅仅是个开妓院的。”

“他还是做什么的?”

“他家中经营多种与之相关的生意,赌坊、酒楼等等,最主要的就是近些年利用生意网,做起了情报收集,当然是暗中进行的,很少有人知道。”

自古以来酒楼、妓院,捞偏门的地方最是人迹混杂,消息来源自是最便利,白文山还真是能干,不过长风怎么会知道,他一向来往神秘,会这么巧碰到白文山吗。

红袖忽然想到了一点,看向长风的眼光带了点颜色,叫道:“长风你一定常去那种地方,对不对?”

长风神情严肃,急道:“不要胡说,我是在结束宝紫楼事务的时候见过他,宝紫楼做的是杀人生意,但是拥有自己的情报网络已久,他有意拉楼中众人转入他门下。”

“ 说的真简单,你应该象讲故事那样来叙述一件事实。那白文山在宝紫楼里得到他想要的了吗?”

“自愿留在楼中的人接手了除杀人外的一些情报事务,没有转入他门下。”

原来是这样,从他说的话中,红袖总结出来几点,长风是去年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冬天离开苍宋,然后应该是回到赤岩,结束宝紫楼的生意,这么说宝紫楼原来在赤岩,只结束了杀人生意,原来的情报网络还可用,长风应该还算是个有家底的人。白文山一个只知道花钱的小子突然去发展情报事业,应该不是为了钱,他家中生意没用到情报的必要,现在做这些应该不是为了自己的家族,到底为什么呢?看来这个白文山不简单啊。

长风接着道:“我让宝紫楼中留意他的动向,看他到底为什么要收集情报,可是都查不出来,看来这个白文山不简单。”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红袖沉思的样子让长风有些纳闷:“你想到什么吗?”

红袖点头:“我想到了一点,现在是中午了吧,为什么咱们不停下来吃饭呢,我饿了。”

正好到了处野寮,几人便停下来歇息补充体力和能量,忽听来路蹄声阵阵,似有一队人马驰向这里,红袖心中一紧,会是冲他们来的吗?难道又要象上次那样面对一场恶战?

高身价

不多时,一队人马出现在几人视线中,远远户去有十几人,来得很快,到得红袖几人跟前停住,马上一人执鞭笑道:“冷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原来是刚刚才和长风讨论过的白文山,他这次没坐马车,换了身劲装,还是带着一群护卫,一帮人鲜衣怒马,急匆匆地赶了半天路,为的就是追上红袖等人。

原来说曹操曹操真的会到,长风怪异地看了红袖一眼,她当然明白这一眼是什么意思,只有长风知道自己是个女儿身,他的意思在问会不会白文山对她有意。但那是不可能的,不说自己还穿着男装,就算白文山看穿她是女的好了,可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对她有什么意思吧。

只要不是象上次那样遇到杀手就好,放下提了半天的心,红袖拱手问道:“不知白大哥这是要去哪儿?”

白文山带人下马来和她们一起休息,直言:“我是追着冷兄弟一路过来的,咱们都要去高唐,为兄觉得还是一路有个照应好点。”

这人的脸皮太厚了,明明她早上的意思是不想与他同路,可还是跟了上来,到底想干什么?

红袖在心底呻吟,这人不象是做生意的,也不象是搞情报的,哪有人搞地下工作象他这么嚣张、高调出行的,要不要给他一点专业意见啊。

正不知该如何拒绝,长风在一边道:“我不想跟无关人等同路。”

此言一出,红袖在心底暗暗叫好,往日总嫌长风话少太直,这会儿听了却觉得再没有比他更会说话的人了。

面上露出尴尬,不无遗憾婉拒白文山:“白大哥见谅,我这位哥哥一向孤傲,请不要放在心上啊。既是同往高唐,咱们有缘自会再见面的。”

白文山经验老道,哪里会看不出红袖言若有憾,心实喜之,但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招人不待见了,无奈告辞,先行上路。

一行人纵马离去,留下一阵尘烟,七郎喃喃道:“我的天,这么神气。”

红袖捂着嘴鼻防尘烟,声音透着布传出:“没见过世面,这就叫神气?我觉得他是灰溜溜地走了,没看到是被咱们赶走的吗?”

七郎一笑:“那是,这么神气地人被咱们几个灰溜溜地赶走了。”

韵韵瞄他一眼:“小七你真不会说话。”

长风看他们三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着边际地乱说,顿觉责任重大,和这三人一路下来,通常是自己来提醒他们该上路了,该吃饭了,该走哪条路,本来是气质冷漠的独行侠,现在却要管很多与自己无关的事。

之后的日子,四人就这样慢腾腾地往高唐境内挪,赶得上时间的话,就住客栈,赶不上就露宿,正值入秋,果实成熟之际,野外露宿虽然不便,可在吃的方便颇能满足众人,常常是长风和红袖出手猎些野兔野鸡之类来加餐,韵韵在红袖指点下把它们或烤或炖,变着法来吃。与赤岩、苍宋不同的是,这里境内多山脉,风光也不同以往所见,势多奇峻,往往转个拐就是另一片天地,引得众人连连惊叹。

架不住七郎恳求,路上红袖教他一点在怀玉学府学过的基本功夫,用来消磨时间,在秋风落叶中,几人终于到达了高唐都城满都。

高唐人热情好客,这两个多月的路途中他们多有体会,到了这里红袖发现,高唐男子大部分男子真的只有一个妻子,这才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嘛,一夫一妻,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当下决定去拜访完卫妍和莫语冰后,要在高唐多呆上一段时间。

进了满都,红袖不急着去找人,先找地方安顿下来,因她还穿着男装,总不至于这样去人家家里拜访,做了这许久的男子,她还真是想穿回女装。话说莫语冰家不知道在哪,她在怀玉选修针织,手艺那么好,真想先去找她,让她给自己做两套衣服来穿,这次出门,精简行李,根本没把女装带在身边,韵韵算是贴身伺候自己的,也许看出点什么,要是自己穿回女装,肯定把二小吓一跳,想想就期待啊。

吃过午饭,留韵韵和七郎两人在客栈中休息,红袖拉长风去逛街,进城时就发现大街小巷子张贴红纸,一派喜气洋洋之意,找到城中最大的成衣铺挑衣服,一看招牌乐了,怀玉成衣。进了店铺,里面的伙计穿着一样的衣服,热情周到,红袖张口就要看女装,伙计一愣,倒也没多问,还是热情地介绍:“咱们怀玉的女装是全城最好的,全部出自莫家才女之手设计,公子肯定是听说了的。”

莫家,难不成莫语冰做起生意来了?记得在学府信誓旦旦说要经商的是卫妍啊,莫语冰当时还叹家人管教太严,不知能否实现,见面倒要问问她。

顺便向伙计打听:“城中这般热闹是何缘故?”

招待二人的伙计忙着让人展示衣服,一边道:“公子您不知道?去年咱们高唐与苍宋联姻,定下了烟烟公主与邻国曦明王子的婚事,近日苍宋迎亲使团将至,迎娶烟烟公主。”

红袖一时怔住,怎么偏让自己赶上这个时候,心中泛酸,手在袖中暗暗抓紧了短笛,努力让自己当做没听到,专心挑衣服,黄色,嗯,太娇嫩了,不知道还适合不适合自己穿,应该可以吧,想当初在学府考校时穿得正是黄色的服饰,不是不算一朵花的,嗯,不知道高唐这位待嫁的烟烟公主是朵什么花,要如何盛开在苍宋那位王子心中。

伙计见她光看衣裳不说话,就又指着面前展示的各件衣服问:“这些公子满意吗?一般女客都是来店里来买女装,试试合身不合身,不知道公子要给家中哪位女客买衣裳?”

“要这套黄色的,再拿那套白色的。”大男人对着女装研究太久会让人侧目的,红袖决定多花些钱来安慰一下自己仍然受伤的心。当下除给自己买下四套女装外,又多买了几套男装,正好带着长风,也给他买了几套,都是白色,都带腰带,满足自己想看电视男主角的愿望。想想自己的两个小仆人也正是发育长身体的时候,衣服更是不能缺,又给韵韵和七郎买了几件,七郎不是羡慕白文山他们神气嘛,那就给他买套劲装,神气还不好装?

安少君,很久没有刻意想起这个名字了……

长风一向安静,即使他察觉红袖自听到高唐近日操办喜事后心情低落,也没有多说什么。那些衣服,并不是自己的风格,没有拒绝是不想她情绪更低落。

看这两个年轻人眼都不眨地要这要那,衣铺老板眼睛都眯了起来,难得碰上这样的大客户,忙把伙计挤到一边,巴结上去,主动提出要店里人送货上门。就这样,二人带领捧着满手衣服的两个店伙计回转客栈。

七郎和韵韵见了衣服只顾兴奋,没注意自家主子回房关上了门,长风不明白红袖为何如此,难道两国联姻会和她有关?

在宝紫楼中的时候,他曾听楼报讲两国联姻是苍宋与高唐为防赤岩独大而想出的应对之策,唯一能与红袖挂上钩的就是她曾在苍宋求过学,但定亲的苍宋四王子与她年岁相差不少,应该与之并无交集,这是怎么一回事?

头一次,他想联系楼中人,查一查。

到吃晚饭时红袖还没出来,不知道在房里捣鼓什么,韵韵和七郎在门外唤她:“公子,该吃饭了,要把饭送进房间吃吗?”

“不用了,你们先进来,两个一起进来。”

韵韵和七郎对视一眼,不知公子要他们一起进去做什么。

他们此番住的是满都最大的客栈中最好的房间,独立的院厅,不受外界打扰,这是红袖受了白文山的刺激,为了让没见过世面的小七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排场、真正的神气,为了不再被人随便施舍,她想反正自己奢侈得起。

韵韵和七郎进了公子的内房,看到一白衣女子正在镜前梳妆,都是一愣,七郎已经咋呼起来:“你是谁,怎么在我家公子屋内?”

女子一听大笑:“小七,你真不认得我了?”

声音倒是公子一向的脆声,再仔细一看,与公子面貌相似,韵韵已明白过来:“公子原来是小姐。”

红袖走来,拉起韵韵的手:“还是我家韵韵聪明。”

七郎无法接受:“公子多好,干嘛变成小姐啊?”

红袖作势要打他,他立马转了口风:“小姐这么漂亮,做公子太可惜了。”

红袖满意地点头,又问韵韵:“你说实话,我这身不错吧。”

“小姐当然漂亮了,挑的衣服也好,我说呢,公子是男子,怎么给我挑的衣服也那么好看,原来如此。”

长风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前等着主仆三人兴高采烈地来吃饭,看到红袖一身女装的样子,仿佛平日一样。

七郎忍不住问他:“长风公子,你怎么看到我家主子变身,一点也不吃惊啊?”

话刚说完就被红袖打了一记,叫痛不已。

红袖好整以暇地坐下来,准备吃饭:“什么变身不变身的,你当你家主子我是狼人嘛?”

七郎立马被转移注意力:“什么是狼人?”

“狼人呢,就是介与狼和人之间的一种动物,传说平时是平常人,但会在月圆之夜变成狼的样子,六亲不认……”津津有味地讲起吓人的故事,心里却想起第一次长风到学府找她的那晚,自己衣裳不整在睡觉的样子,不由地想:大概长风就算看到自己没穿衣服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

红袖心中稍有沮丧,谁让人家长风长得比自己还要好看呢,还是想想明天去莫家拜访带什么礼物吧。此次简装出行,什么好东西也没有带,连个首饰都没有,明天先去把自己给收拾妥当了,再去买些贵重礼品,长途跋涉而来,空手上门真不是个事。

莫府,原是高唐王后一支远亲,算不上什么正经的皇亲国戚,富足有余,但半年之前,在满城并没什么名气,自打莫家小女儿从苍宋求学回来后,带来的荣耀却让莫家增光不少。先不说苍宋贵妇掀起当年冬天能穿上出自莫语冰之手的袍服之风,单说她回到高唐后,被王后闻名召见,然后自然少不了给王后做两件穿穿,带动满都城中又一轮跟风。

莫家老祖宗,莫语冰的奶奶,颇有头脑,见此便让家中长房出面,开了间成衣铺,莫语冰不出面,只负责定一些服饰样子。一时引得豪门贵妇、千金小姐们只认怀玉成衣,不识别家裁缝。

莫家有女如斯,世人都云怀玉学府果然名不虚传,往常都只重男儿读书,如今才知道把女儿送去怀玉也能光耀门楣,有女儿的大户人家慌忙请来教书先生,恶补学识,只等今秋能报名到怀玉求学,回来好为自家增光添彩,可想而知,怀玉明年学子必定满员。

红袖准备了两天,也大致了解了莫语冰一些事迹,谁让现在满都大街小巷除了讨论将至的迎亲使团,就是在谈莫府莫语冰小姐将花落谁家的事。

人怕出名猪怕壮,莫语冰现在已到了出嫁的年龄,凭以前她的家世,是一准能找到门好亲事,但现在她自身价值高了,谁娶了她谁就等于娶了座宝山,一般女人嫁人后就不事生产,她可不一样,城中最大城衣铺得靠她支撑着,嫁了人这城衣铺的事不可能还是娘家只落好处吧?于是,多数人都抱着娶妻娶财的心思上门求亲,媒人走了一茬又来一茬,莫语冰烦不胜烦,禀明了家中老祖宗,说要为自己招个女婿,看谁会上门。

红袖来的时候正是莫语冰刚众人表明自己意愿的时候,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的巧,热闹只等着她来才开场,听了几日小道消息,她心痒难耐,收拾停当便带着韵韵前去拜访。

长风并不与她们同往,红袖游说半天无果,长风的理由是:“在苍宋的时候大家都见过,她们只当我是你的家奴,现在呢,你准备告诉她我是谁?”

颠倒是为这个,一个大男人计较这些名份?红袖暗囧,于是哄他:“你怎么看别人也不会当你是家奴,她们那时候还偷偷问我你是不是个少年侠客,你不知道你那时候表情多酷,动作多帅,再说我一向是封你作偶像的。”

“偶像?那是什么意思?”

“呵呵,意思就是我最崇拜的人,而且咱们一向是一起行动,习惯了。”

“免了,我还有事,你们女孩子见面,我去也不合适,就自己去吧。”

得,七郎一听也不乐意去了,表示要留在客栈等她们。

知有误

红袖的到访让莫语冰欣喜万分,近日她为了赶制公主的嫁衣,不分昼夜地呆在闺阁里,快不知人间天月。

“莫姐姐,干嘛这么辛苦,要你亲自缝织,你现在是大师级的人了,只管设计样子,让别人动手不就行了。”

后世的服装设计师,个个大牌,出入名车,画幅图张张嘴,意气风发,红袖没想到莫语冰要这么辛苦。

莫语冰叹气:“王后指名要我做,不做不行,每天宫里会派人来看进度,没办法。”

丫鬟上来奉上茶水,莫语冰打发走下人,偏厅里只剩下她和红袖主仆,苍宋一别,二人还是第一次见面。

“红袖妹妹,我没想到你真的能出门游历,家人真会放心?”

红袖抿嘴轻笑:“好姐姐,我也不瞒你,这次我是偷跑出来的。”

莫语冰摇首道她顽皮,她却正色道:“我本来没想非要出门的,可家里人逼得我不得不出来,你知道,我刚及笄,可爷爷他老人家居然已经在打主意要把我嫁出去,我能不跑嘛。”

谁料莫语冰却来打趣她:“嫁人就嫁人,跑什么跑?”

“据我所知,莫姐姐目前也正为此事苦恼,不是吗?”

一下说中莫语冰的心事,是啊,媒人来的不少,可都不是自己想要的,更不是自己能做主的,她想让老祖宗同意招人入赘,没被同意,她上有兄下有弟,莫家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在这样一个感情含蓄的年代,良人不是说遇上就能遇上的,这个谜题往往要到新婚之夜才能揭晓,所以女子满怀期待,因为一生只有这一次的机会,当然,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见自己惹得莫语冰烦心事上脸,吐吐舌头:“莫姐姐,你别放在心上,大不了学我嘛。”

“学你?你可真够胆大的,这一路上就带着个小丫头吗?现在住在哪?这样吧,呆会回客栈把东西收拾一下来我们家住,我让人捎信给卫妍,她要是知道你来了,肯定立马回满都的。”

“卫妍不在满都吗?她去哪了?”在学府的时候,也就卫妍的脾气和她相仿,都有些大大咧咧地,两人交情最好。

莫语冰笑着道:“这你可猜也猜不到,她呀,从苍宋回来没多久就被安排着成亲了,现在住在离满都不远的柠雪山庄,当时也送信到赤岩和苍宋给你们几个,你没收到?”

“什么时间啊,那会儿我可能已经离开家了。”

“刚刚入夏的时候。先不说这个,你还是先搬到这里住下吧。”

“不用了,我住在客栈蛮好的,身边还有个武艺高强的同伴,你不知道,这一路有意思的事太多了,如果有一天你也想离家出走的时候,就来找我。”

当然这是玩笑话,哪有人鼓励别人离家出走,莫语冰自然也不见得会有那一天,象红袖这样会反对家中安排婚事的也许有很多,但把离家出走当成解脱的就不多了。

莫语冰不置可否,道:“真有那一天再说吧,对了,要不要看看我正做的嫁衣,给点意见。”

“不,不,我不看!”红袖直觉地拒绝。

她才不要去看,一点都不要牵扯进那个人的婚事里,难道要看着自己出过力的嫁衣穿在烟烟公主身上嫁给那个人?她从心底里排斥那样的事情发生。

“你怎么了?以前在学府你都会给我提很多意见的。”

“嗯,要知道我就是不想嫁人才跑出来的,看见相关的东西会不舒服。”

这个理由能不能让人相信?

不管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何这样在意安少君,这么久过去了,要说当初两人也没进展到难舍难分的地步,也许是因为在这个保守的世界呆久了,她的心也保守起来,一次的心灵撞击就把当成了一生的约定?

即使是约定,人家不守约了,她也立马抽身而去,并没有苦苦去追问为何不来没有任何解释,看她处理得多好,不是吗?她是二十一世纪成熟的新女性,遇事应对得姿势潇洒,云淡风清,莫语冰她们几个根本不知道她还曾经和安少君有这么一出吧,不然多尴尬,自己在人家迎娶新妇的时候出现,不明白的人还以为她是专程来搞事的,自古痴心女子负心汉,不足为奇。

莫语冰还要为新嫁衣赶工,红袖没有多呆,只等卫妍收到消息后,来满都三人重聚。

离开莫府,看天色还早,红袖带韵韵去逛街,却没注意莫府外有人暗暗跟上了她。

那人穿着普通,不远不近地跟着红袖主仆,她们进酒楼吃饭,他也吃饭,她们挑饰品,他在外面等,一天下来,红袖竟未发现。

直至跟到天色变黑红袖带着韵韵回客栈,那人记下客栈名称,又向小二打听了红袖几人的情况,才匆匆离去,兜兜转转,竟又回到莫府门外,在附近一处卖杂货的小摊停下,与摊主耳语: “快快传信给少主,他等的人来了,我跟着她到了城中悦葵客栈,这几日都会在那里,不知少主还有几日才能到满都。”

“应该快了,我马上去传信,终于不用天天在这里守着了。”

原来这二人是一路的,倒像是守在莫府门外等着红袖,仿佛早已猜到她会来似的。

红袖那里毫不知情,她正在客栈急得团团转,一回来就没看到长风,七郎说他在她出门后立马就出去了,直到现在都没回来。

难道长风不告而别了?冲到他房间看,一应物品都还在,就是不见人影,问客栈的小二,小二也不清楚。长风武功高强,她倒不怕他出事,这么晚了不回家就奇怪了。家,呵,这是客栈,当然不算家,只是一路行来,习惯了长风一直在身边督促她练功,告诉她哪条路该走,哪片林莫入,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转了一天,也有些累,懒得再动,便坐在长风房中,等着他回来。韵韵过来点上灯又离去,她靠着个软垫想心事,摸出袖中的短笛,幽幽吹起一首怨曲。

这里的夜晚,同样有星星和月亮,空间是多么神奇,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机会回去。其实在哪里无所谓,活得充实就行。

北风凄冷,暗黑房中,一灯如豆,少女盘腿榻上,持着一管笛子吹奏着不知名的乐曲,长风回到客栈后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情景,她从来不耐烦梳繁琐的发髻,从前做男子打扮,恢复女装后也是愈简单愈好,此时一头长发随意披散着,一眼望去似乎有些落寞,他有些诧异,这么沉静可真不适合她。

“为何在我房间?”

“为何这么晚回来?”

二人同时出声问向对方。

长风不再开口,等红袖先说。

她收起短笛,跳下软榻,长长地伸个懒腰才道:“天都这么晚了你才回来,去做什么了?”

长风皱皱眉:“我去办些事情,这么晚了你不该呆在男人的房里。”

红袖停下打了半截的哈欠,好笑地指着他:“你是长风嘛?怎么突然一幅夫子口吻?哈哈。”

又问:“你去办什么事,难道你在满都还认识有人?”

“算不上认识,如今不愿离开楼里的人做起了情报搜集这门生意,只愿奉我为主,我只是偶尔过问一下。”长风坐下来,揉揉眉心,似有疲意。

哇,原来工作去了,男人就是应该有份正当职业才有前途啊。红袖眉开眼笑地道:“长风呀,你看我这两天只想着去找老朋友,倒忘了关心身边的朋友,你累成这样我真是不忍,不如明天我陪你去视察一下宝紫楼?”

她是好奇宝紫楼到底是个什么样,即使已经转型,即使这里只是个分处。

长风当然不同意,可禁不住红袖软语相求,便让步道:“你若是想打听什么情况,我自会让楼里人替你去办,只能这样子。”

反正他已回来,便放心离去,走前留下一句:“小气。”

他真的小气吗?长风摇头苦笑,对她,他已是再三让步,退无可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