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一惊,马上抬头开玩笑:“虽然你比以前大有长进,可说话还真是门艺术,你到底也没有掌握呢。”

在她抬头说话前,长风快速收回自己的手,仿佛一切从没发生过。

这个笑话不好笑,她勉强地笑着又道:“对了,你真把宝紫楼改成包子楼了,这也太过匪夷所思,太儿戏。”

长风道:“是太儿戏,所以还是宝紫楼,只不过接头的暗语是真改成那个开封灌汤包。”

“哈,真逗,我敢打包票,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她很想吃,开封的灌汤包,天津的狗不理,再也吃不到了。目光却惆怅地望向苍宋那边,那里同样有让她无奈的事和人,如那些再也吃不到的美食一样让人伤感。

结束当天行程之前,红袖总结道:“横城很美,我希望大舅舅晚些到,能让我在这里多住些时日。”

到如今

长风一早起床,出了房门看到红袖正好也出门,今日她扮做一名三十岁左右的书生,看上去很不错。

“要往哪里去?”

“书生”儒雅地笑道:“记得城外风景如画,今日好去一番,也许哪天我会成为画家”

“我……”

“晚生一人前往即可。”说罢施施然抱拳告辞,把书生气学得十足十。

近午时分,窗外夏蝉苦苦地鸣叫着,长风与翩翩、谢右使在辰楼商谈要事,面对着两位不爱说话的上司,谢右使觉得自身责任重大,极力制造话题,讨论并不热烈,他说的多,两位正主说的少。

长风不认为一份例行汇报文书值得半天讨论,他正想象着红袖此时在哪里在做什么,直至谢右使连问两声才道:“翩翩最熟悉这些,她做主就行了。”

“可这是关乎楼中生意的大事,主上还是看看吧。”

原来这是连左使外出巡察发回的函文,自去年楼中结束暗杀生意,大部分资产都用作遣散费,剩余不多,也已耗费在整顿各地分站,江湖中人只知宝紫楼不再做杀手生意,却也不再光顾汲汲无名的新楼,目前面临的形势就是经费紧张,无以为继。

长风皱紧眉头道:“没钱了吗?”

说完看向翩翩,她也微微蹙眉道:“不做杀手生意会有影响,没想到会差成这样。谢右使,你看呢?”

二位主子都是谪仙人物,当然对金银俗物一向不在意,谢右使苦笑,当初主上一意孤行要结束最挣钱的生意,根本没想过今后何以为继,此刻当然不能再提往事,道:“连左使一向主意多,他脑子活,再过些天就会返回,看他有什么好法子吧。”

接着又继续讨论别的事,不觉已过到了饭点,娉婷心疼小姐,早候在外面,一等三人稍作停顿,便开出饭来,长风与谢右使也一同在辰楼用饭,没人说要休息,

“长风,长风,你在吗,我要进去了!”外面传来红袖的呼声,守卫阻拦不及,她一阵风似地闯了进来。携着股酒香及花香,她擎着大捧的荷花,满脸通红地出现在三人面前,打破屋内和谐气氛。

谢右使脸色难看,怒道:“尊客意欲何为?”

此时红袖脸上易容的材料已被汗浸得一块块,又是书生装束,难看之极,无怪谢右使认不出她来,长风本来听到她来,忽地心中舒爽,但见她的样子跟早上的儒雅书生天上地下时,不悦道:“你出去千万别说是我教出来的,脸成了什么样子。”

“唉呀,这天太热了,你以为都象你,到哪儿都带着层皮,也不怕捂出蛆来,哈哈。”红袖想到长风的俊脸上爬着些恶心的小虫子,心中平衡不少。目光突然被未蒙面的顾翩翩引了过去,盯着人家不放,拍着脑袋叫道:“你是顾小姐!小姐长得真美,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话到嘴边想不起来了,怎么说呢……对!国色天香,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这句诗就是为你而生的,来来,这芙蓉花送你,最衬你不过。”

说着把那大捧荷花放在顾翩翩面前,歪着头欣赏人比花娇的景色。

谢右使才认出了她是谁,这少年肯定与他犯冲,自打头次见现就觉得古怪,可他又说不出什么缘故,他还如此唐突,冒犯自己心中的女神!当下木着脸道:“冷公子,这是府中重地,就算你是主上的朋友,也得注意些。”

红袖不甚在意地道:“以后不进来就是,你们都不午休的吗?”说完打了个哈欠。

顾翩翩被那束花的热情震撼了一下,这人说话怎么这么直,还送自己花,从来没人这样对过她呢。站起身来,轻轻道:“我有些累了,先行告退。”

款款走到门口,又折回来,抱起那些荷花,看了红袖一眼复又离去。

谢右使也随之退下,红袖目送顾翩翩清逸出尘的身姿,再次赞道:“顾小姐真是比小龙女还要美啊。”

“你刚才的样子比男人还象男人,我说,你根本就不需要易容!”长风中肯地道出事实。

说要去午休,她却在屋内找张锦榻“扑通”躺下来,抓过一把团扇猛扇,闭着眼对长风道:“你在吃醋吗?知道你长得比女人都好,可鲜花还是得送给女人啊,你可别告诉我你无法容忍一个女人送花给你老婆吧?”

长风正递给她自己的手帕让她擦脸,闻言一滞,停住动作道:“你说谁老婆?”

“你啊,听剑伯他们说过,你们有婚约的。”呃,今天在城外农家吃饭,难得有自酿的杏花酒,她忍不住尝了几口,此时酒意上涌,话说这张锦榻睡着挺舒服的,走的时候一定向长风提出来带走……

他想起姑母临去前曾这么说来着,后来历经反叛者的攻击,忙碌于楼中事务,他和翩翩都不曾提起,也没放在心上,这回事就这么放着。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回到楼中接手这一应事务是个错误,和自己独来独往的性子根本不合,若再为了姑母遗命与翩翩成亲,绝对不可能。

当初自己怎么会决定回来这里?嗯,那是在知晓红袖与安少君相逢之时,看她一副喜悦开心模样,他忽然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引为傲的武功并不算什么,一时冲动才答应回来试试。

有必要对她讲清楚吗?特意说出来有些怪,犹豫半天才咬牙道:“我和翩翩没有婚约。”

红袖却没有一点反应,他心中微恼,来到锦榻前发现她已进入黑甜乡,垂下的手中团扇将掉未掉,脸上的脏东西还未来得及擦,便拿着手帕替她轻轻抺去。他厌恶自己的脸,是为着会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常常将之遮掩,别人的美丑也不在意,这会儿仔细观察红袖,发现她的睫毛很长,鼻梁不高,嘴巴不大也不小,象个孩子似地微张着,不知道上午去做了什么,累成这样。红扑扑的脸蛋,此时覆盖着一层薄汗,不自觉地从她手中慢慢抽出团扇,为她驱赶盛夏的暑意。

窗外蝉声忽地大作,长风警醒,自己行为动作太傻气,忙退了开来,把扇子扔过一边,背身走到窗前,捏下一小块木头微扬,正中那只不知死活的夏蝉,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

他走到桌前,拿出一份准备好的信笺,放在熟睡中的红袖手边,快步离去。

那厢顾翩翩抱着一大捧的荷花回来后一言不发,只是弹琴。

娉婷懊恼不已:“没想到主上会在,就说今日该为小姐换身衣裳的,这件太素了。”

婀娜泼她冷水:“那是换身衣服的事吗,你别在这里瞎操心,凡事不可强求。”

“我不是瞎操心,只是着急嘛。”

“我看主上根本不急,他对这个冷公子这么都比对小姐关心。”

二人嗓音略高了些,里面的琴音一颤,一阵乱响,娉婷狠刮她一眼,忙进去查看,顾翩翩白着脸道:“本来就是没影的事,要你们多嘴,日后休再提起此事。”

二人齐声应诺:“是,小姐。”

和小姐算是一起长大的,怎么会不了解她的心思,事实上自老楼主留下那样的遗命后,她明显比以前多了许多生气和活力。

红袖直睡到夜幕降临,没有人来打扰她,一觉醒来,看到手边有份东西,是给她的吗?便打开来看,借着些微的光线看到这样的内容:

南报五十三柬——苍宋七王子于朝会自请封王,放弃王位继承权,王震怒,斥其不争,后劝其无效,无奈立为淮王,遣其自往封地,终生不得入朝。时四月二十八。

为着这短短几句谍报,红袖的心砰砰乱跳,什么?!他放弃王位?看日期是自己走后不久,哈,他母后还不得气死,现在她算是生死未卜,怪也怪不到她头上。

自请封王红袖还懂一些,王子成年后封王会有自己的领地,不能再在京都,要去封地居住,不知道他的封地在什么地方,现在怎么样了,会是因为她的离开才做的决定吗?想起安少君心不由得悲凉,在她心中他几近完美,爱上一个人不是容易的事,一辈子有真爱几回?

屈起双腿,抱着双膝,她长久沉思,让翻腾的心情平复。长风留给她看这份东西是好意,告诉她安少君做出的决定,有那么一瞬间,在刚刚得知这消息的那一瞬间,她几乎想起身立刻出发去找他,天知道她无比相念他的一切。

汗浸透了手中紧握的纸张,她重又摊开来细看,今天是六月十八,快两个月了呢,他早该到达自己的封地,就这样追过去的话,当初也不用离开。初初的一股劲也退了下去,来不及了呢,即使他放弃王位也晚了,她已经认清和他之间是不可能的,中间隔着的东西不止那一样。

须早计

现在的宝紫楼是杀手组织转型,麾下人员都未完全摆脱那种阴沉味,红袖在府内走上一大圈,未必能见到半个人影,虽然她知道有许多暗卫守在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偶尔也见到一两个阴沉沉的人从不与她打招呼,但是更多时候她象生活在无人之城,初时的娉婷根本不见人影,人家是顾翩翩的贴身丫鬟,听说还有个叫婀娜的,名字起得真好。有时候她想去拜会一下顾翩翩,可一来她还是个男人打扮,二来实在不知道该去哪找她,总不能在府里飞来飞去挨个查看吧。

幸好这里的鸟会叫,花会开,还有剑伯会说话。老头就守在大门那里,象个一般的门房,她出门前和他聊两句,回来时会捎带些吃的玩的分给他点,虽然剑伯不常笑,当初还让她误会是个变态,可他们之间的互动比和长风还要多。

今天天气闷热得很,基于在府里根本没有什么交际可言,午后她本来打算再去街上转转,剑伯叫住她,说今天必下大雨,最好不要出门。想想也是,就当省钱吧。到达横城之初娉婷给了她三十两黄金的金票,她到钱庄换成了小额的银票子,计划存起来,三十两黄金说起来不少,可依自己的花法很快就会光,可那天在城外农家吃饭时她一高兴便硬塞给人家五两,小夫妻两个乐得跟什么似的。以前有强大的后盾,上街经常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上下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大舅舅来。

长风最近好像很忙,经常和下属开会,没完没了,肯定没空陪她,好在还有剑伯,没鱼虾也好,红袖跑回自己住的房间,扒出来许多零嘴,花生、瓜子、松子糖,往剑伯面前一放,拉张长凳打开大门,边吃边聊边看门外风景。

剑伯面无表情,也不阻拦,只说了一句话:“冷公子真不似寻常男子。”

他还有半句没说出来:应该是个女人。

红袖知道自己大大咧咧的样子虽然象男人,可就是有些人天生眼明,再加上见到长风后心情放松,装不装男人无所谓的事,便嘻嘻笑道:“觉得我与从不同,堪称人中之龙吧。”

“我们主上……”

“停,他是个妖孽,长得好武功高,你老别说了,我没想过要跟他比。”

剑伯不再言语,开始吃东西,老头爱玩深沉,不过偶尔会告诉她一些江湖旧事,老楼主的事尤其多,想当年江湖第一美女是谁?顾秋水啊,宝紫楼代代相传,第一任楼主便是女子,闺名宝紫,到这一次彻底转型,才是男楼主。

“那顾秋水为什么要结束这么挣钱的生意?”

红袖爱问问题,剑伯莫测高深地不肯多说:“有得必有失,顾楼主最想得到的不是钱。”

切,不是钱就是爱了,女人都是感情动物,光有事业是不行的,事业成功了追求爱情,爱情有了就想着富有,两者不可并得。远的就说那位创立宝紫楼的宝紫,真是不一般,一个女人,竟然在江湖上拼出名头,还是杀手组织,女人的爆发力不可小觑,应该是感情方面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才会如此成功。近的就说顾秋水,临终遗命结束楼中生意,定是为了了结终生憾事。女人不论情深或者潇洒,一生总和情爱分不开。

她对剑伯讲过自己的分析,剑伯不做置评,问她:“听你的意思男人只是起个促进女子奋发向上的作用?”

红袖着重地点点头:“说的好,就是这个意思,我认为女人应该多做些男人做的事,必定会给这世间带来新气象。”

也许她可以任这个时代的妇女联合会主席,宣讲一些女权信息,来一次天翻地覆地变革,想到这里有些激动,她终于知道自己来这世间真正的目的了,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了游玩,是为了解放这里千千万万的女性同胞!!!

“佩服,佩服,敢问冷公子,你现在准备做女人了吗?”

她讪讪一笑,是哦,想想她还穿着男装,为什么?方便,凭自己一已之力怎么能做到这些,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若她真有这能耐,当初兰儿也不必去当人家小妾。想起这个就没劲,不过说真的,她这会儿算不算是感情失败,到了事业的爆发期?看情形如果她现在想着干点什么事的话,一准能成,说不定比宝紫还要厉害,啊哈哈哈!

天真是要下雨了,闷雷阵阵,狂风四起,把花生瓜子等吹得到处都是,豆大的雨点洒落下来,一骑从长街一头飞驰过来,在顾府门外不及马立定便跃下马,将马绳在门外廊下柱上随便一绕,冲进门来,迎头便被花生壳和瓜子皮给兜了满身满脸。

捏掉脸上的残渣,仔细看看,来人无奈地道:“这是什么?剑伯,你什么时候吃上这些了?”

剑伯指指红袖,意思是问她吧,她吃的。

那人转向红袖,意带询问,她已在旁边忍笑不已,待看清此人的脸更想笑,只见他眉目还算清秀,三十左右,但整张脸象是被人一拳给打得陷进去似的,侧面看起来象是月牙儿形的,哪有人会长成这模样?

实在忍不住,咧着嘴道:“实在对不住,都怪这风太大了,你看,这雨下大了,被风吹得扫进来,快,剑伯快关门。”

剑伯身形一闪,两边大门便迅速合上,红袖抓起剩余的吃食也闪身离去,再不回去就要淋成浇汤鸡。

“那是谁?咱们府里什么时候出了这号人?”

剑伯嘴角有丝可疑的笑意:“那是主上的朋友,暂时住在府里,连左使,主上和翩翩姑娘在辰楼等你。”

辰楼外风雨大作,楼内气氛低沉,连左使回来后又细细回禀了各地运作的情况,众人一时也没什么好办法,大家都不是做生意的料,连左使看看长风,又看看翩翩,暗想两个主子连门都不出,功夫手段高有什么用,叹口气道:“光等着生意上门是不行的,咱们得想个法子让宝紫楼重新打出名号。”

谢右使急道:“等你老连多日,你说的都是废话,谁不知道要让别人都来光顾咱们就得有名气,可这名气又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来的,以前的名气是杀出来的,现在又不能去杀人。”

“不杀人可以打人,你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九月十九,武林绝艺榜开擂,主上功夫卓绝,必能名扬天下,到那时就说是占了楼中消息来源便利,事先了解参赛众位高手的优势与弱点,楼里再办两桩漂漂亮亮的生意,还怕不名声大振?”

谢右使击掌赞道:“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最后发现长风脸色阴沉,似是并不赞同。

长风并不是从楼中出身,从小也没在楼中呆过,经过半年多相处,楼中众人对他的了解只在于武功高绝,少言寡语这些字面上的意义,他冷下脸的时候二人也住也口,等着他说话。

良久,长风才道:“我不去。”

顾翩翩看看他,又想想近日楼中情况,沉吟一下,道:“我去。”

这下另三人齐出声阻拦:“不可。”

“小姐年前受伤太重,不可莽撞。”谢右使第一个出言反对。

“楼中诸事已让小姐费心不已,使不得。”连左使懂得孰轻孰重。

“翩翩,你也别去。”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长风不想去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看戏似地指点,人多的地方他也不喜欢,翩翩自小生长在楼中,环境单纯,抛头露面多有不便。

所以呢,有人愿意去也不能去,这条路生生被掐断,一时间气氛更是沉重。

连左使坐下来,他觉得人活着不容易,在两位冰山主子面前更不容易,只好活跃气氛道:“刚刚进门时,见到剑伯和一个人在吃东西聊天,了不得啊,剑伯也会聊天了,还吃花生瓜子,害我一时以为进错门。”

长风心中一动,除了红袖还能有谁?

谢右使更快:“他是主上朋友,冷少言。”

其实那个叫少言的人很多话,很让人头疼,主上应该和他换个名字。

顾翩翩想起的却是前几日那束荷花,几天过去,花已败相显露,若真想要,府内花池也有,可那有什么味道,她也想去城外,跑得满脸通红,大汗淋淋,看那位冷公子的模样很是尽兴,自己在横城住了十八年,却从来没起过去近在咫尺的城外。也许,城外再外再远些的风景更美,想到这里,她忽地就按捺不住想要改变眼前一切的念头,脱口道:“我要去参加,即使比不上主上得胜的把握大,可翩翩一定竭尽所能,不会丢咱们楼中脸面。”

她少有的坚决让其他人苦笑,当然长风还是面无表情,他想,九月,那时候红袖可能已随冷如风回返原城,不然的话有此武林盛事,她是一定不会错过,如果她能留下来,他不介意陪她去走一趟,顺便为楼中充当一下打手。

雨夜人

雨一直下到入夜,看着窗外萧萧的雨滴,红袖心情变得糟糕至极,如果是晴天,她这里跑跑,那里转转,再不济也能和星星说话,打发一下时光。不能外出无人聊天使她的灵魂极度空虚,不住回忆以往和安少君在一起的曾经,不住感伤。

敲门声打断她的自怜自哀,打开一看,廊下站着长风,难得的没有带人皮面具,让她忍不住看了又看。

很好,她终于有打发时间的对象了,就算是他不爱说话,也可以她说给她听啊。以为他象往常那样来督促她用功,高兴之余不打自招:“我没练功,也没睡觉,发呆来着。本来这里都没什么夜生活,你看看这天一直下,还让不让人活了?”

天黑以后,酒肆生意最好,繁华点的城镇或许有晚市,横城建设得貌似不错,却不太繁华,这里的民风真正纯朴,人们不明白月夜出游的乐趣。

“夜生活?”长风想起以往在外面的时候最爱夜游,每到一个地方,先打听有什么好吃的,再问有什么好玩的,最喜欢就是带着韵韵和七郎一一进行实证,逢上野外露宿更兴奋,如同进行仪式一样,把生火烤肉当伟大事业,冷漠如他也不能幸免,可能这就是她所谓的夜生活吧。

她点点头,盯着他的脸不舍得移开目光:“我就见过你真面目一次,今天心情不错?”比比自己的脸,“居然没带那层皮?”

“某人说天太热,会生虫。”他咬着牙道。

“那个,我乱讲的,嘿嘿。”

两人说话间坐下来,一时无话,红袖觉得他今夜有些奇怪,只好盯着他的脸猛看,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直到把他的脸看得微微泛红,不自在地皱眉。其实长风这个人,冷冷的外壳下心地最好,不然也不会在他们初遇的时候出手帮助花灵,那晚的情形他应该也还记得。

“长风,记不记得你和我是怎么认识的?”

“嗯。”

“你那时候好奇怪,一个人,一身黑衣,我当时想英雄救美的英雄太过平凡,哪知道长得这么好看。”

长风思及当晚,也不禁莞尔。

“后来在柳家遇到你,你当时在找什么东西,现在能说了吧?”雨夜无聊,就算对面是墙,她也愿意自言自语。“不想说啊,没关系,那说点别的吧。”

“告诉你也无妨,姑母当时还在,遣我到苍宋找一样东西,是她当年流落在那里的旧物,楼里查探到最后是在柳家出现,我是为它而去。”就这样也遇到红袖,颇费了些工夫才找到,期间被她赖着教她武功。

红袖比较感兴趣的是什么东西会让美女顾秋水临终前还不念念不忘。

“一管玉笛。”

怎么又是笛子,晕乎。慢着,是不是来横城路上顾翩翩主仆让自己吹的那管?忙对长风讲了那笛子的特点,长风点头道:“对,姑母遗命给了她。”

“你姑母到底有多少遗命啊,一套一套的。”美女的思维果然很混乱,幸好她是理智型的。

长风早对这些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烦忧不已,更兼日前楼中运营局面受阻,当下叹了口气。

红袖张嘴“哇”了一声,喃喃不已:“真是妖孽啊,这表情忧郁地让人心痛。”

窗外一阵凉风吹了进来,让她清醒不少,忙坐直身子,关切地问道:“我发现你有心事,最近比前段时间忙了不少,是出了什么事吗?”

他直觉地摇头:“没有。今天楼内的左使回府,明天会设宴为他洗尘,府内众人也会齐聚,你不是整天抱怨见不到人吗,明天都会出现。”

真的吗,难得大家有兴致齐聚一堂,其实她对陌生人没那么大兴趣,就是抱怨一下而已。

“说实话,你们从杀手组织转型的,给人感觉,怎么说呢,很阴沉?——我就是说说,你听过就得忘了。不知道你们现在是怎么运作的,是不是很神秘?有没有很出名?会不会很赚钱?靠,那你们成天忙个什么劲儿?”

她问一句,长风摇一次头,没有名气没有特色没有银子,宝紫楼好歹以前是有名的杀手组织,现在真是堕落啊!顾美人,您老人家可谓是死不瞑目。不对,当初就是她提出来结束赚钱生意的,那应该是安息了。

想到这里,她笑道:“你比你姑母更清高,肯定也是志不在钱多钱少,而且前些天娉婷她们一出手就给了我三十两黄金,看来家底挺厚。”她白替人家操心。

他本不愿与她多讲这些,还是与她解释:“原来宝紫楼的人并不是都愿意离去,有些人一生都在这里渡过,象剑伯,离开这里没有去处,自发要做下去的。”

剑伯的一生肯定不象现在这么平静,无论多么精彩,多么辉煌,或者多么血腥?红袖不敢想下去,剑伯老了,也许会有仇家也说不定,这里是他唯一的家,老人都是寂寞的,不然也不会无聊到与她嗑牙。

长风的形象在她心中高大起来,人家要养一大帮人呢,比起自己无所事事活得要有意义,他一直不露真面目,总以为有那么深功夫的他要有二十五六岁,现在近距离观察下,只得二十左右,心中疑问越来越浓,指着他突兀地问道:“长风你到底多大,不会比我还小吧?”

初见他时也一副少年模样,但他是易容高手,一副酷酷的样子很拽。

他拍掉她的手指,给她一个不可能的眼神。

她又小心翼翼地问:“那你到底多大,不会驻颜有术,已经三、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