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丢脸。”男子扯住他往里拖:“你既然都已经决定了,敢穿成这个样子,又何必在乎其他人怎么说?”

胖胖姨忙在他们身后把大门关上。

小桐哭着挣扎:“你以为你当着我朋友的面喊我一声妹,就是给了我很大的面子?我不稀罕!”

男子最后一丝好脾气被磨光,冷笑:“那好,二少爷,以后我当着你朋友的面喊你弟弟,你满意了?”

小桐收了眼泪:“放开我!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来也来了,我干脆就和你们把话说清楚好了。”

“二哥……”客厅门口,站着一个只穿了件白色睡袍,趿着拖鞋,披散着头发,十五六岁,脸色苍白的女孩。

小桐叹了口气,走到她身边,轻轻摸摸她的头:“小雨,怎么起来了?身体好些了?”

小雨望着他柔柔一笑:“二哥,你不要和大哥吵。他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很晚,周末都不能休息一下。你别怪他去找你,是因为我想你了,他才特意去找你的。”

二楼上走下一个穿着大红丝绸睡衣,丰满妖娆的中年妇女,晃了晃手里的半杯红酒,醉眼朦胧:“小梧,你去把这个死人妖找回来做什么?我们张家的脸都给他一个人丢干净了。”

被称为小梧的年轻男子抱臂皱眉看着她:“你可不可以少喝点酒?才酒醒,又要喝?”

中年妇女揉了揉太阳穴,一脸的无辜:“我睡不着。”

小桐的脸抽搐了两下,脸上露出豁出一切的决心:“我不但像人妖,而且我决定彻底做一个人妖。明天,我就去做变性手术!你们要是觉得我丢了张家的脸,可以不认我。”

客厅里顿时死一般的沉寂。小雨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只有巴掌大的小脸显得越发苍白,小梧则是烦躁地抓了头发一把。

中年妇女尖叫一声,把手里的酒杯朝小桐的脸扔来:“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疯了?你敢?”

酒杯砸在小桐的额头,杯子里的红酒四溅,顺着他的额头淌下去,滑过脸颊,肩头,一滴,一滴,在米黄色的纯羊毛地毯上留下血一样的痕迹,小桐不避不让,只是轻蔑地看着中年妇女:“酒疯子,你看看你,醉生梦死,该你承担的责任你承担了什么?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我不敢?我为什么不敢?你生了我但你没有养我,你没有权利对我指手画脚!”

中年妇女不敢置信地指着小桐:“你再说一遍?”

小桐僵直了背,挺起了胸,“再说一遍就再说一遍,我怕什么?张太太,我说你是个酒疯子,只管生不管养,我们三兄妹有你这样一个妈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我们需要你的时候,你永远都是醉醺醺的,包括去开家长会,你丢够了我们的脸,出够了我们的丑!如果不是你乱吃药,小雨会是现在这样?如果不是你一天到晚喝得人事不省,大哥会是这样?”

张太太扑过去搧他的耳光:“就算我对不起也是对不起他们两个,你呢?是我让你这样不男不女地活着的?你为什么不去死?!你死了我就安生了!”

小桐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地任由她在他的脸上狂搧。

小梧大吼一声:“够了!都住手!”

张太太涂着血红蔻丹的手指指向他:“你住嘴!你也要来气我?我还不如早点跟了你爸爸去呢。”说着哭了起来,转身却又倒了一杯白兰地,一扬脖子就全灌了下去,跌跌撞撞地歪倒在沙发里,望着墙上的一张遗像发呆。

小桐冷笑了一声:“你最好喝死了,永远都不要活过来。”说完转身就走。任由小雨在他身后大喊,他头也不回,从此杳无音信。

小梧闭了闭眼,回身对站在一旁发呆的小雨笑了笑:“小雨,天气有点凉,你先去睡好不好?明天你还要去医院呢。”

小雨伸手握住他冰凉的手:“大哥,你送我进去。是不是我做了这个手术,以后我就可以上体育课,可以爬山逛街了?”

“是呀。”他叹了口气,扶着小雨孱弱的肩头,带她上了二楼。

客厅里只剩下发呆的张太太,胖胖姨悄无声息地走进去,扶起张太太:“太太,我送你上楼去睡,啊?”到了张太太那间散发着死气的华丽房间,张太太才上了床,突然大吐特吐起来。

胖胖姨忙冲进卫生间,取了盆子抹布等东西去打扫卫生。等她忙活完,走到一楼,只见小梧一个人坐在餐桌前,拿着一副塔罗牌,蹙紧了眉头,不停地洗牌,切牌,专注而孤寂,宽宽的肩膀几乎看不到肉,只看得见一副大大的骨架。

“大少,我给你下碗面?”胖胖姨心头一酸,轻声询问。他才26岁,就要承担起这么重的担子,一家老小,谁也不能帮他,还总拖累他,难为他不计较。

小梧摇了摇头:“胖胖姨,我不饿,你去睡吧。年龄大了,注意休息,小心血压。”

胖胖姨走到他身边坐下:“大少,明天要送小雨去医院,公司里的事也忙,你还是早点去睡吧。”

小梧笑笑:“我睡不着。我害怕,胖胖姨,你说小雨的心脏手术能成功吗?”

胖胖姨擦了擦眼睛:“肯定能成功的。”

“我想也是。”小梧继续洗牌,切牌。

胖胖姨又坐了一会,到底撑不住,便去睡了。

等她睡了,小梧走到院子里,靠在那棵已经掉完了叶子的梧桐树下,又抽起了烟。

半个月后,小雨死在了手术台上。张太太难得的没有喝醉,不停地捶打着小梧瘦削的胸膛:“都是你,都是你让小雨做的什么鬼手术,你还我女儿,你还我女儿,你就是巴不得把你弟弟妹妹都弄死,都赶走,好没有人和你争财产……我的小雨啊,妈妈对不起你。”

深夜里,高速公路上空荡荡的,小梧把车开到了两百码,前方的黑暗像一个张着巨嘴的妖怪,他越开越快,带着惬意和憧憬冲进了那片黑暗。

这样的生活,但愿永远也不要再来一回。

番外木斐之今生——青蛙王子

“干爹,干爹。”胖嘟嘟的粉白小团子摇摆着身子朝木斐扑过来,眼见小团子的脚前方就有一块石子,他连忙扔了一粒花生米将那块石子打开,从而避免了一场摔跤事故。

“干爹……”小团子扑到他怀里,伸出两只小胖手抱住他的腰,不忘把头在他怀里蹭了蹭,他疼爱地摸摸小团子的头顶:“达儿今天又做错什么事了啊?”在他的印象里,这小家伙每次做错了事,铁定是要来寻他作保的。

达儿一双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叽里咕噜转了转,仰头天真地望着他笑:“干爹,达儿今天很乖,根本没做错事。”

木斐笑了笑,用筷子从酒杯里蘸了一点酒递给达儿:“小馋虫,又馋酒了?悄悄儿地抿一点罢,不要让你娘看见。”

达儿笑着正要张口,突然打了个冷噤:“干爹,我娘厉害着呢,她说她是透视眼,能看清我肚子里装的什么。”

木斐失笑,一本正经地问他:“那她都看清你肚子里装了什么?说来我听听。”

达儿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第一次,我拉肚子,她不让我吃樱桃,我背着她偷偷吃了几颗,结果她一看见我就知道了。第二次,她不让我吃卤牛肉,我也偷偷吃了,还是被她一眼就看穿了。第三次,我背着她在你这里吃了酒,明明才一小点,可还是被她看穿了。”

木斐想起这小家伙屙屎不擦屁股,总被夏瑞熙抓住的事,忍不住狂笑了。有心要告诉他,他吃樱桃被抓是因为他的衣襟上有樱桃籽儿;吃卤牛肉被抓是因为嘴角有辣椒没擦净,还有卤牛肉的味道很明显;喝酒被抓也是因为酒味太浓。话到嘴边,又想到,小孩子对母亲有点敬畏总是好的,又把话咽了下去。

达儿见他笑得见牙不见眼,知道是笑自己,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爬到他膝上,笑着扯扯他的衣角:“干爹……我想上街玩儿,你带我去好不好?晚上我给你捶腿揉脚,好不好?我娘出门了,她不会骂你的。”

“好。”木斐放下酒杯,将达儿抱起,转身往外走。

达儿揪着他的衣领,凑过去闻了闻,夸张地搧搧,“臭死了,干爹你什么时候换的衣服啊?要出门你也不换身干净衣服?一大股酒味和汗味,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你是个酒鬼。”

木斐停下脚步,瞅着达儿:“我昨天才换的衣服,真的就有这么臭?要我带你出门你还挑三拣四?”

达儿皱着小脸:“我是疼你。就算你把靠近的人熏跑三尺远,我也不怕,反正你是我干爹嘛。闻惯了也就不觉得了。”

木斐抓起自己的衣服闻了闻:“真的有这么臭?”

达儿怪模怪样地皱着鼻子:“不臭,不臭,真的一点都不臭。”

他越说不臭,木斐越觉得好像是真的有那么一点臭:“我还是去换一身吧。省得丢了你的面子。”遂抱着达儿回了房间。

达儿刚下地,就迈着小短腿殷勤地去翻他的衣箱:“干爹,达儿寻衣服给你换呀。”

木斐往躺椅上一倒,提起茶壶往嘴里倒茶:“你去,你去。”

达儿翻了一歇,不高兴地撅起嘴:“怎么你尽放些破衣服在箱子里?你有没有新衣服?没有让我娘请裁缝来做几件,从我的压岁银里扣。你这些旧衣服就留着给我干弟弟做尿布好了。”

“咳!”木斐险些没被茶水给呛着:“你干弟弟在哪里呢?你就给他准备尿布了?”这孩子不会是看见夏瑞熙给即将出生的第三个孩子准备尿布,也想跟着学学吧?

达儿索性扔下手里的衣服跑过来,抓住木斐直晃悠:“干爹,你给我生个干弟弟好不好?宝儿一天总爱粘着娘亲,娘亲肚子里又有小弟弟,爹爹又忙,小黄屎住在庄子里,都没人陪我玩。”

“我一个人怎么生?那干弟弟是那么好生的?”木斐哭笑不得。

达儿好奇地睁大了眼睛:“那干弟弟要怎样才好生?你告诉达儿,达儿能做的一定帮你做。”

木斐无奈地看着他,给他生干弟弟的事,他是帮不上任何忙的。

达儿的眼珠转了转:“我知道了,要干娘才能生干弟弟,是不是?我为什么没有干娘?我什么时候才有干娘?”

“呃……”木斐头痛地扶着额头,这小东西,一天到晚总有问不完的问题。他要是认真和这小东西解释吧,这小东西就能问出十万个为什么来,他只好转移话题:“你还要不要上街?再不走天就黑了。”

达儿小孩子天性,立刻忘记了干弟弟和干娘的问题,催木斐:“那你快换衣服。不换衣服不是丢我的脸,而是丢你的脸。”又挑三拣四了半歇,指挥着木斐穿上了他认为最好的一套宝蓝色茧绸长衫,又逼着他重新梳了头,插了那只最好的玉簪。

达儿这孩子耳濡目染了欧青谨的一些习惯,刚懂事开始,穿衣戴帽就有自己的喜好,不喜欢的坚决不要,特别爱漂亮,从小都骚包得很。除了触及到原则上的问题,木斐一般都不会和他计较这些小事,自然是顺着他。

一大一小出了文渊街,上了西京城最繁华的长青街,达儿看见什么的都想要,不一会儿,他手里已经攥满了面人、糖葫芦、风车,又指挥着木斐往街旁最热闹的一个摊子去。

木斐抱着他挤了进去,才知道是吹糖人的摊子,那糖人正吹着一只鼓囊囊的青蛙,达儿一眼就看上了,指着嚷嚷道:“我要这个。”

木斐却知道,这青蛙形状的糖人平时是没什么人要的,恐怕是别人现场定做的。果然一个绿衫子,白皮肤大眼睛的少女操着外地口音笑道:“小弟弟,这可是我定做的,你若是想要就只能等下一个了。”

达儿侧过头好奇地打量了少女两眼,把手里的风车、面人、糖葫芦一股脑地递给少女:“这位小姨,我把这个给你,你把这青蛙让给我好不好?”

“再等一会儿不好么?”那少女不接他的东西,轻声笑起来:“干什么喊我小姨?喊我姐姐不好么?”

“我现在就想要,等不及了。”达儿固执地摇头:“喊你小姨是因为我小姨漂亮,你也漂亮。”一句话说得那少女心花怒放,心甘情愿便把那青蛙让给了他,转脸看见了木斐,有些羞涩地笑了笑:“小孩子真聪明。”

达儿大声道:“我干爹更聪明。”

木斐笑着弹了弹达儿的脸蛋:“这么大声做什么?小孩子首先要学会等待。”又对少女笑道:“真是对不住,孩子被惯坏了,我们等下一个,您先请。”

他今日打扮得周正,加上气度从容,自有一种成年男性的魅力。少女被他这一笑,笑得脸色微红,低着头道:“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那么急。既然小孩子喜欢,就让给他好了。”

达儿惯会察言观色,木斐只一弹他的脸,他便知道木斐是在警告他,便委屈地抱着一双小手,眨巴着眼睛,对绿衣少女道:“小姨,我不是那么急,您先请。”

那少女见他玉雪可爱,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显得分外活泼灵秀,特别是那明明委屈却偏又佯作大方的模样逗得开怀大笑,逗着他玩:“小弟弟,你告诉小姨,别的小孩都喜欢猴、金鱼、小鹿,你为什么偏偏就喜欢这青蛙?”

达儿歪着脑袋道:“那小姨告诉达儿,您为什么会喜欢青蛙呢?你是公主吗?”

那少女愣住,不明白他为何会有此一问。

达儿自顾自地说:“我干爹给我讲了个故事,从前有个王子被坏蛋变成了青蛙,青蛙王子得到了公主的喜欢,才又重新变成人。所以我想,您喜欢青蛙,肯定是公主。”

小小的孩童嘴里就挂着喜欢不喜欢的,真是……少女的脸虽然羞得通红,她却无法讨厌面前的这一大一小。她局促地搓着衣角:“我不是公主。我要这个,是因为我小时候家里穷,没玩的,我爹爹就捉了青蛙给我玩。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但我爹爹却没了,我想他,再也没人给我捉青蛙玩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听不见。

达儿同情地看着她,抓住木斐的衣襟道:“干爹,你不是厉害着吗?你去捉青蛙给这个小姨好不好?”不等木斐回答,他已经郑重对少女作出承诺:“小姨,我们去捉青蛙,你去不去?”

少女犹豫很久,她虽然觉得面前这两人很亲切,像是好人,但他们始终是陌生人。

木斐低声对达儿道:“达儿,这位姐姐有事,我们不要耽搁她了好不好?”

达儿失望地道:“这样啊。”转脸却看见了一张车从旁驶过,大声喊道:“娘!我在这里。你要不要吹糖人?我送你。”

马车停下,夏瑞熙打起车帘,眼波流转,瞧见了少女,高兴地笑起来:“咿呀,雪兰,听说你来啦,我就去看你,你们掌柜的说你出了门,可巧竟然遇上了。快上来!”又对着达儿点了点手指,“让你在家描红,你却撺掇你干爹出来,你给我记着。”

达儿蔫蔫地低下头,抱着木斐的脖子轻声道:“我爹骂我娘是母老虎,果然就是的。”

木斐轻笑出声:“乱讲!”

这边良儿已经下车去扶雪兰上车,达儿跟着爬上了车,讨好地望着雪兰笑:“小姨,和我们一起去捉青蛙么。”

“捉什么青蛙?”夏瑞熙奇道。

雪兰红着脸把事情说了一遍,夏瑞熙便拍了板:“那就去吧!”

雪兰犹豫地看了她的肚子一眼:“你方便么?”

夏瑞熙笑道:“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就坐在车里看你们玩。”

达儿和绿衣少女蹲在池塘边,大呼小叫,玩得不亦乐乎。

木斐问夏瑞熙:“这是什么人?怎么从前都没听你提起过?”

夏瑞熙不动声色地道:“南边来的,专做茶叶生意的。你莫看她年纪小,实际上是张娃娃脸,已经有二十岁了,跑生意少说也有十年的光景,能干着呢。又记情,又大方,又聪明,真的是个不错的女子,我瞧得起她的为人,想和她把生意做长,今日听说她来了,就特意去见她。”

木斐道:“知道她不错,刚才看出来了。很是大方和气。”那边达儿大声喊道:“干爹,您快来啊!”

夏瑞熙笑了笑,“达儿很喜欢她啊。”

“嗯。”木斐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大步走了过去。

良儿轻轻触触夏瑞熙,飘了个眼色。夏瑞熙点点头,这雪兰,可是她精心才请来的,这次必定会成功。

番外之花老虎:三日三夜——一个男人的一生

那一天,秋高气爽,艳阳高照,鞭炮炸得满地的纸屑,小小的院子里满是喜庆,送走贺喜的客人之后,花老虎摇摇晃晃的进了洞房,看着忐忑不安,揪着衣角坐在床上,僵着身子,头也不敢抬的王周氏,他欣慰的笑了,随即眼眶又湿了。这一天,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

为什么说是之一呢,因为其中还有两个日子比较重要。一个是他拼死拼活,好不容易凑够了银子回家想上周家求亲,却发现他没了家,娘也被大伯一家逼死了的那一天;另一个就是周家大姑娘成亲当日,他杀了大伯一家七口人,烧了大伯家的房子,砍下大伯和大伯母的头颅去祭奠他亲娘,亡命天涯的那一天。

第一个日子来临的时候,他才十七岁,经历了一生中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刻。他从一个被村子里的小姑娘们暗恋的五好杰出青年(力气好,种地技术好,吃苦耐劳,有房有地没拖累,娘的脾气也挺好),突然变成了人见人骂,狗见狗咬,没爹没娘,没房没地,身负血海深仇,身份不明的私生子。心爱的青梅竹马的恋人也变成了别人的未婚妻。

在被大伯一家用大棒和狗赶出村子以后,他带着一身伤痕,躺在他娘被沉潭的那个水潭边的野地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只是睁着一双眼看着天,天一直都下着毛毛细雨,他硬没动弹一下,就那样直挺挺地躺着,或是雨大了时,他就闭上眼,等过去了,他又睁开眼。

他不想动,他绝望的想,哪怕他此刻就是死了呢?死了也比这样活着好啊。

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和蔼可亲,得到他娘给的冷面馒头时感激涕零的村里人,原来一个个都是冷血无情,翻脸不认人的。他们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娘被冤枉,被活生生的沉潭,而不肯说一句公道话,还在一旁看热闹,津津乐道。

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总爱拿着扫把追着他打骂,总爱指桑骂槐的大伯和大伯母,心肠竟然黑到了这个地步,六亲不认,只是为了几亩薄田和几间破屋。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那和蔼可亲,爱施善行,好强能干,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的娘,竟然会和一个乞丐偷情。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那肖似花家男儿的脸孔竟然会被指责为一点都不像花家人,成为私生子的证据。

但他更不知道,他心里的仇恨原来那样深,就算是三天三夜的雨,也浇不灭他心中的怒火和想要毁灭一切的决心。

第四天的清晨,天终于放晴,几个早起捡柴的孩子看见了直挺挺躺着的他,便好奇跑过去,用棍子戳了戳他,他不动,一个孩子又捡了块石头扔过去,他还是没动,那孩子一声喊起来:“死人!这里有死人!花家的那个杂种死了!”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直挺挺的坐起来,目光定焦在某一点上,就是那群孩子带着的那只围着他狂吠,试图在他腿上撕下点口粮的土狗身上。他突然觉得,他很饿,不是一般的饿,他片刻也等不及,就想立刻就把这条狗下了肚。

那几个孩子缓过气来,大胆的扔石头去打他:“老娼妇养的狗杂种,滚出去。”

他不动,任由那些石头在他身上弹落,在他额头上留下青包和暗红的血痕。那狗试探的靠过来,对准他的腿上肉最厚的地方亮出锋利的牙齿,“呜啊”一口就要斩下去。

突然,他出手了,他的手,准确无误地一把揪住了那条狗的两只前腿,与此同时,一条膝盖弯起,将腿收回,另一条膝盖曲起,跪坐起来,两臂使劲往两边一张,血光闪过,那条狗“呜啊”的一声含在喉咙里,就变成了“嗬儿”的一声闷哼,被撕裂的狗肚子里,淌出了花花绿绿的一堆,冒着腥气臭气热气一股脑的落在了他刚才躺过的草地上。

狗血溅了他一身一脸,他面无表情地看着那那狗粉红色的肉,咽了一口唾沫。

孩子们惊呆了,有人最先反应过来,发一声喊,“诈尸了!”随即扔了手里的箩筐和柴草,作鸟兽散。

刚才的那一击,似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量,他呆滞的跪坐不动,费力的低低喘着粗气。良久之后,他才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就将那几个箩筐里的柴草拢在一堆,颤抖着手从怀里摸出一个小油布包来,油布包里包着的是火镰和火石。

僵硬的手指拿着火石和火镰,哆哆嗦嗦的打了好几回,才点着了柴草。柴草有点湿,冒着浓浓的青烟,熏得他眼圈红红,眼泪不停地流出来,却又因为这个身体缺少水分,眼睛干涩无比,而只是眼酸却流不出泪。

他伏倒在潭边,大声的悲嚎着,把面前的草皮都抓去了一大块。嚎过之后,他麻利的拖过死狗,剥了皮,放在泡死了他娘的水潭里清洗干净,寻了根粗直的木棍,将狗穿了上去放在柴草上烤着。

他站起身来,边脱衣服,边往潭里走,朝阳金红色的光芒照在他因为被雨水泡得太久而发白发皱的皮肤和溃烂的伤口上,给这具年轻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暖暖的光。

他走至水深到他腋下的地方,他站住了,冰冷刺骨的潭水提醒着他,他的亲娘,那个无数次边哄他睡觉边给他补衣服的亲娘,就是被双手双脚绑起来,坠上石头,泡死在这个他从小到大,再熟悉不过的水潭里。

“花大哥,你不要这样,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害怕得颤抖起来,带着哭腔的声音,在潭边响起来。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是谁,这声音,他从小听到大,在外面打短工奔波的日子里,更是无数次的在梦里响起。

周家大姑娘已经轻声抽泣起来了:“花大哥,是我对不起你,我没照顾好你娘,他们都疯了,我拦不住。我没本事,我不敢不听我爹娘的。但是花大哥啊,你不能这样,你若是这样,你又如何对得起你死去的娘……”

他没回头,嘶哑着嗓子问:“你怎么来了?就不怕你爹娘打你么?”

周家大姑娘犹豫片刻,轻声道:“我听说这里有个死人,我来看看……”

远处传来周家娘子的叫骂声,周家大姑娘惊慌失措的放下一个包袱,跑走了:“花大哥,我会来看你的。”

他慢条斯理的洗干净了身上,就连洗到伤处的时候,他都没感觉到疼。靠了岸,他正要去拿他那身脏得不能再脏的衣服鞋袜来洗,却看见了岸上的那个包袱。

包袱里是一套崭新的男式粗布衣服和新的鞋袜,和当初他出去挣银子时,周家大姑娘偷偷送给他的一模一样。周家大姑娘,刚才大概是听说他死了,特意偷偷来给他收尸的。

他就想,好歹还是有个人有良心的。脚下踩着的那潭水,仿佛也没那么阴寒刺骨了。

穿上干净的衣服鞋袜,吃了烤熟了的狗肉,他把脏的衣服鞋袜扔进了火堆里,将那块包袱皮包起剩下的狗肉,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水潭。

等到村里的大人们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的赶来时,他早已不见了影踪。他的心中有什么死了,却又没有完全死绝。

第二个日子来临的时候,他是极度兴奋却又痛到不能呼吸的。他从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彻头彻尾的变成了一个恶人,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