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一生陪伴。
劳伦斯太太学识渊博,是个优雅而有气度的太太。
如果能这样老去,也算是此生无憾了。
这对老夫妻看起来跟她很熟,他们今晚准备的是中餐,而且似乎特意照顾了她的口味。
出乎书儿意料的是,他们对她这段时间的生活绝口不问,好像她为什么时候回来了,为什么又回来了,这些都不是重要的事情。
一想便释怀了,他们已经活了大半辈子,早已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大家在一起相处和睦开心才是最重要的,那些人家不愿提及的往事,就要学会不去干涉。
跟他们在一起,书儿开心了不少。
书儿在心里暗暗的想,这样也是不错的吧,就算不能把以前的事情想起来,她也可以慢慢的尝试接受威洛。
晚上,威洛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书儿没有多问。
他这身份,忙是正常的,她百般无聊,走到书房里想找本书看,书房里有一个巨大的书架,她看了一眼书架上摆放的书,应该大部分都是她的,哲学类,历史类,占多,当然还有各种其他种类的书,很齐全,连语言都很齐全。
她随手挑出了一本,无意中将另一本书带了出来,掉到了地上。
书儿蹲下身,拣了起来。
一个淡紫色的封面,书儿好奇的翻开,不是书,一个风格简约的日记本。
南书儿,2012。11。
是她自己写的日记?
书儿将她原本拿出来的书放回原处,走到书桌前拉开台灯,坐到椅子上,慢慢的翻开。
2012年11月3日
他的官司还是输了,他从法院大门走出来的那一刻,我心里绷紧的神经终于断了。
我一直在外面等着他,不管输赢,我都在这里等着他。
可是,他没有看我就走了,一个人,背影寂寥却依旧骄傲,就像是没落的贵族。
我下车,一路跟在后面,我想陪着他,但是他应该不想我去打扰。
走了很久,脚都要废了的感觉,我默默的发誓以后再也不穿高跟鞋了。
但是我仍旧很开心,至少在他落寞的时候,是我陪在他身边,不是其它女人,不是他的青梅竹马。
2012年11月4日
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威洛陪我去商场买家具,我一直觉得,这是准备新婚的恋人做的事情,温尔克先生貌似破产了,我问他我是不是太败家了,他说他很喜欢。
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他是真的喜欢。
多绅士的男人骨子里都是禽兽,所有的家具他就在乎一张床单的颜色。
逛商场脑子里也都是些黄色废料。
算了,两个人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2012年11月12日
这段时间我旁敲侧击的问威洛喜欢吃什么,然后向劳伦斯太太学习,她是个厨艺高手,我笑着说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是。
吃饭的时候,他说他一无所有,跟着他会不会委屈,我想也没想有想救摇头了。
委屈,怎么会呢,这段时间我最开心。
他问我他一直这么陪着我好不好,那一瞬间,我也想点头。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有野心有抱负,他的心很大想要的东西太多,我不会阻止他得到这个世界。
更何况,我清楚又明白,我阻止不了。
未来都太远,眼前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2012年11月28日
佳妮约我见面,那个男人陪她一起来的。
我很想知道,看到我,他到底在想什么?
陌生人?女儿的情敌?还是破坏过他幸福的仇人?
小时候期期盼盼像个傻瓜一样想要的到他的喜欢,做什么事都只想做到最好,就只是想让他多回一次家,多看她和妈咪一眼。
佳妮说只要我离开威洛,他就资助威洛需要的资金。
我却突然没有了怒气,妈咪临死前打电话给她,最后一句话就是,书儿,如果将来,你爹地问你过得好不好,你一定要说我很好。
她一直不能懂,那个男人对她那么残忍,她为什么要仁慈到最后,连死都还要担心自己的女儿会不会恨他。
那一刻我明白了,妈咪担心不是他,是她。
她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在仇恨中长大,她希望她的女儿在有一天别人问她过得好不好的时候,她能微笑着说一句很好。
她现在很好。
看到这里,书儿觉得自己的心底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复杂的情绪堵在她的心口,她有种窒息的感觉。
深深的呼吸了一下,她继续往下翻。
2012年12月3日
我的毒复发了,痛得晕倒在商场。
医生检查不出我剧痛的原因,威洛问我,我不肯说,他很生气。
他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他。
我笑了,反问了一句路西法有没有回黑手党。
他甩门就离开了。
两年前我执行任务的时候落到沙特王子的手里,被他下了毒,拿不到解药的话两年后会生生痛死,这更折磨的是,这两年间会不定期的有绞痛纠缠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所有的过去一个字都不想提,不是不想说,只是不想回忆,那太痛。
2012年12月17日
今晚陪威洛参加爱德华举办的晚会,罗伯特邀我跳舞,我实在是讨厌这个男人。
可是不能拒绝,一支舞而已,可是跳舞的时候不小心被服务生撞翻的奶油弄脏了衣服。
没有办法,必须换一件干净的礼服,这样尴尬的场合,无数人在等着看威洛的笑话。
罗伯特拿衣服给我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在南家长大,又当过蓝舞接触过各种上流社会的人,这件礼服很名贵,我看得出来。
可是回到晚会我才知道,它在服装界都是神话一般的存在。
我看到威洛的眼睛,他看起来很平静,但是他很生气。
罗伯特想借这件礼服和我给威洛难看。
我不允许。
于是我走到他面前,当着所有人的面问他好不好看。
我要告诉所有人,我只在乎他的眼光。
我知道,我成功了。
回到家里,他要跟我分手,我看了他很久,转身就回到房间收拾东西。
我尽力维护他的自尊,但是他还是不要我了。
其实我是了解的,所以我不生气,也不责怪他,我只是觉得很累,真的很累。
归根到底,我只是女人。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日记(二)]
2012年12月29日
堇受伤了,他跟西诺为了逼供把她折磨的只剩下半条命。
我想,我这一生从来没有这么心痛过。
七岁的时候妈咪车祸过世。
十七岁的时候我被绑架爷爷拒绝拿赎金赎,然后我被卖到黑道。
十八岁差点被哈吉强暴。
二十岁被南家送给布鲁诺。
两年来无数次被哈吉的毒折磨加起来所有的痛都比不上我看到堇满身是血的那一幕。
三年前我和夏堇在墨西哥黑道上认识,彼时我一身柔弱除了森烨教我的防身术什么都不会,而她亦是一身褴褛。
但我们是最好的拍档,在刚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她在救我,任务大部分都是她出的力。
她从一开始就对我很好,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圈子里弱肉强食,谁对谁太好,都有违生存规则。
可是她对我是真的好,我在南家十多年,所谓真心假意,看得太多,因此也看得太清楚。
我问她为什么,她想了几秒钟,笑眯眯的说,养我的师父几个月前去世了,我一个亲人都没有,很寂寞,你当我的姐姐吧。
我是不信的,到现在都不相信,夏堇这个人,看上去笑语嫣然,没心没肺,连说话都习惯半真半假,她的心比谁都深,但是也比谁都真。
就如她当初所说,我也早已是一个亲人都没有,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任何人。
从小楼里出来,我发现自己脚上的伤太明显,怕威洛怀疑,随性用石头砸成了钝伤,然后回到市区,打电话给雪落,请她帮我圆了一个谎。
他要莫妮卡女伯爵三十年前得到的那张地图,因为堇是莫妮卡的养女。
女伯爵临死前还吩咐她一定不要让那副图流传出去,夏堇是二十四孝女儿,她当伯爵是自己的母亲,她怎么会说,杀了她也没有可能。
我一个人没有办法把堇从西诺的军队手里救出来,只能借力宫深拓。
不是因为他有多爱堇,是因为堇相信他。
我看到我的表落在西诺的车上,那是我被罗伯特绑架时丢掉的表,那是我妈咪出车祸时还带在手上的表,十多年来从没有离开过我的手上。
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麻木的想这个男人真是够狠,好歹我是他的女人,他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把我送上其他男人的床。
我看着他,心想,我这一生只爱过这一个男人,也许这一次为了堇,我会死在他的手里,又或者,我会死在哈吉的手里。
但是那都不重要了,我还是卑微的想留点记忆。
可惜,连最后的记忆都是惨痛的,和劳伦斯夫妇一起包饺子,我刚有几分开心,几乎要忘记他利用我对付堇的事情,他就要走。
他说是楚楚的电话,公司有事,我在心里失笑,温尔克先生眼里我就有这么傻吗?
傻到他是为了索菲也不知道。
不过,我的确是傻,否则怎么会连累堇半条命。
这应该是我们的最后一夜了,全都是欺骗。
书儿合上日记本,她的身体缩在大大的软皮椅子里,全身都在不可抑制的颤抖。
这本日记写得很少,大概只是她搬到这个小公寓写的。
脸上一凉,才发现自己已经满脸的泪水。
她抱着自己的身体,觉得一颗心脏在不停的绞痛。
脑子里不断的翻滚着某些片段,模模糊糊,她看得不清楚,只觉得每一幕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
她想起南公爵在南家时所说的话,“温尔克先生,何必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当初为了逼夏堇说出莫妮卡女伯爵埋藏的秘密,不惜把她送上其他男人的床,拿她当然诱饵引她的好姐妹上钩,最后,亲手把她逼下了悬崖,致使她双目失明,你跟她在一起,到底是喜欢她,还是因为她是南家大小姐,因为她身上有你想要的东西。”
诱饵,悬崖,双目失明。
所有的事情都就一本书摊在她的面前,她努力的想要打开,却无论如何都碰不到书角。
头痛得要裂开了。
书儿恍惚的从椅子上起来,日记本掉到地上她也没有察觉到,撑着书桌和墙壁踉踉跄跄的离开了书房。
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的过去会让她这么揪心,还是她失忆了所以人都变得脆弱了?她想打电话给夏堇,可是直觉告诉她不可以。
最后,她连外套都没有穿,随便踩了双鞋子就出门了。
外面的风很冷,但是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走了十多分钟的路程,她停在一个站牌下,来了一辆公交车,她看也没有看就上车了。
她只想去一个人群涌动的地方,嘈杂的人群给她安全感。
她不知道那一本日记怎么会给她这么大的冲击,既然她已经失忆了,她对威洛也不会有当初爱他那般深沉的感觉。
可是她还是觉得心头的痛一阵一阵的,那些只是简单寥落的几行记录,就让她再一次感同身受她当初所有的痛苦。
毕竟,那都是她经历过的人生,都说旁人无法感知自己的痛苦,但是这些痛苦都是她的。
她没有记忆,所有的感觉却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体。
“史密斯先生,”一辆黑色拉宾车内两个男人正在交谈,其中一个无意间瞥到路边一个年轻的女孩,不由向身边的男子说道,“那女孩不是威洛·温尔克的女人吗?怎么这个时候穿成这样在大街上游荡。”
约翰顺着男人指的视线看了过去,果然见到书儿如游魂一般走在路边,她身上就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单衣,黑色的长发被风吹得凌乱,她的眼睛没有焦距,直直的看着前方,脸色有几分苍白,整个人看上去很飘忽。
约翰锁眉,出神的看着她。
“不愧是路雪生出来的女儿,真是倾国倾城的一张脸蛋,”男子叹息着,“啧啧,她要不是威洛的女人,不知道多少男人想上她,不过看这个样子,难道是被抛弃了?前几天好像有新闻说公爵千金要跟英国首相公子订婚了,怎么又不了了之了?莫不是威洛甩了她?”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巴黎很小吗]
约翰听在耳里,面上的表情越来越不悦,男子也感受到了,连忙识相的闭嘴,他暗暗忖度,约翰·史密斯出了名的对八卦不感兴趣,是满分的绝世好男人,如今盯着南书儿的这眼神…
他琢磨不太准,那不像是男人看到猎物的神情,有种说不上来的复杂…
“史密斯先生,”男子试探性的打着哈哈,“您难道也是当年路雪的粉丝?说起来,她也的确是所有男人的梦中女神,不知道是多少男人春梦的女主角。”
本来男人间的谈话涉及到这些内容很正常,谁也不会去计较,但是这话好死不死的犯到了约翰的忌讳了。
“下车,”约翰面无表情的开口。
“什么?”那男子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不了解为什么约翰一下子就变脸了。
“我还有点事,合作的事情下次再谈,现在麻烦你下车。”约翰字字如斟酌过一般毫不失礼貌,但是谁都感觉都到他的不悦。
一听到别的男人意淫路雪,他的心情就一下子变得极差无比,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暴戾。
“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在路上?”淡淡的声音,书儿抬头才发现她的面前站了个陌生的男人。
英俊而看不出年纪的男人,气度不凡,正在看着她,目光里夹杂了一些担忧。
书儿先是一怔,随后礼貌开口,“只是出来散散心而已。”
说完,便越过他想要离开。
她如今的心情,确实没有精力再去思索他是谁。
“你是不是跟威洛吵架了?”那男子显然没有想要擦肩而过的意思,跟在她身边走着。
“先生,”书儿叹了一口气,“我想一个人走走,请您离开好吗?”
约翰看着她,觉得书儿有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她对他的态度,多了一分疏离的礼貌,少了几分冷淡。
“太晚了,我不放心,我叫司机送你回去吧。”约翰原本想说他自己送,但是他料想书儿不会想。
她很排斥他,他很清楚,约翰苦笑。
“不必了,谢谢。”
书儿心里一片空茫,回去?她要回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