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她有过前车之鉴,他当然杯弓蛇影,便想,如果有个孩子,她多了牵绊,便会不舍得,会留恋。有个孩子,哄哄她开心都好。

姜九笙摇头:“我不会。”她郑重其事地说,“时瑾,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姜九笙了,不是那个拿到了一把刀就以为能割断所有痛苦的年纪,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还有,”她伸手,用指腹摩挲抚摸他的眉眼,“还有,遇到你,更不易。”

她惜命,更惜他。

得多有幸,才能在最美好的年纪里,遇见挚爱的人,往后,就算颠沛流离,就算命运不公,可只要想到还有他,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

“时瑾,”她说,“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调整。”

时瑾握住她的手,放在脸上,他轻轻地蹭她的手背:“那等杀青,我们去旅游好不好?”

姜九笙点头:“好啊。”

时瑾问她:“你想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等旅行回来,她就该清醒了,该了断了,该彻彻底底地把回忆里那根毒瘤连根拔起。

姜九笙杀青的那天,《三号计划》剧组给她办了一场很热闹的庆功宴,那天,谈墨宝也来了,抱着她喝得烂醉如泥,哭得撕心裂肺。

杀青的第二天,收拾行囊,启程。

时瑾带她去了枫城,离江北不算太远,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大海,有民谣清吧的城市,枫城气候特殊,枫叶红得早。

这才七月,枫城便满城红叶。

时瑾与姜九笙离开后的第二天,江北就变天了,突然连日阴雨,也是这几天,温家也不消停了。

云城温家内乱,闹得满城风雨,可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温家先出了个雷厉风行的温书甯,后又出了个野心勃勃的温诗好,这姨甥两早晚得撕破脸,这不,就是这几天了。

丁纯磊推门进办公室,将资料递上:“林总,嘉美风投的幕后的确是温书甯。”

果然,狡兔有三窟,嘉美风投就是温书甯最后的老巢。

林安之手握着钢笔,在纸上点了点,晕开几团墨色,他抬头:“把我要融资的消息发出去。”

“是。”

翌日,温氏代理董事长为了项目的启动资金,抛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于融资,由之前收购温书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额的嘉美风投,再次并入百分之五的股。

不想,才不到两天,温书甯竟以嘉美风投董事长的身份再次入主了银行董事,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重新归来。

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实在没想到,嘉美风投居然是温书甯名下的公司,她先前与sj’s合作案失败,从个人股份里拿出百分之二十用于融资,当时便是嘉美风投吃下了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东,可谁能想到,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个巢穴,也就等同于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此番,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为项目融资,再次被嘉美风投并入。

温书甯一跃翻身,再次成为温氏银行的最大股东。

然而——

她董事长的位子还没有坐热,甥女温诗好检举她漏税,这一次,是证据确凿,只是一笔很小的账目,一般来说,这么小的纰漏,就算闹到了法庭,温书甯被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可偏偏温书甯因为教唆入室抢劫已经在缓刑期内,是以,根据律法,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温书甯被撤销了缓刑,并且两罪并罚,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公司对其进行职务侵占刑事控告,股份由股东协议处理,并进行强制转让。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温书甯锒铛入狱,温家银行再次重新洗牌,林安之与温诗好独大,各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同行使股东决策权。

云城看守所。

温诗好坐下,拿起面前的电话。

隔着隔音玻璃会面,里面,温书甯一身囚衣,头发被剪短,素面朝天,神色憔悴,她拿起了电话。

温诗好开口:“小姨。”

温书甯透过玻璃,死死盯着她:“你还有脸叫我小姨,是谁让我落到这步田地的!”

她好不容易重新翻身,可却是黄粱一梦,刚爬到最高点,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狱,怎能不恨,怎能甘心。

温诗好只是笑了笑,语气随意,像平常一样:“成王败寇,这不是我们温家的祖训吗?”

温书甯气极,咬牙大喊:“温诗好!”

反观温诗好,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自话自说:“其实从一开始,我没想过踩着小姨你上位。”

温书甯死盯着她,眼睛里冒着两把火。

温诗好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放在隔音玻璃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动了这个念头的。”她顿了一下,抬头,“好像是林安之抛出股份与嘉美风投融资的时候。”

四目相对,温书甯问:“你想说什么?”

温诗好一笑,拨了拨耳边的发,她说:“是借刀杀人,我被林安之当刀使了,是他在挖坑,让我埋了你,因为他也知道,除了温家的人,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账目,所以,他选在你缓刑期内融资,不多不少,刚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后,所剩百分之三十。

她也是百分之三十。

这时候,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与林安之并列为第一大股东,所以,不能让这突然冒出来的嘉美风投挡了她的路,她得踩着温书甯才能上去。

而且刚刚好,所有事情都妥当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东风,就是她的一脚,都谋划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脚的道理。

温诗好敲着玻璃的手,一顿:“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产业,所以,她让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让我一脸把你踩下去。”

好个借刀杀人,他一滴血不沾,让温诗好焚巢捣穴,削草除根。

“呵。”温书甯笑了一声,“好啊,林安之。”

到头来,她养的这头狼,将她彻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谋所不能谋,循循善诱,一招致命。

好啊。

斩草除根,不留一点余地。

够狠呢。

她仰头,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潸然泪下。

温诗好起身:“小姨,在里面,多保重。”

温书甯抬头,看着会面室外光鲜亮丽的女人,冷笑着:“先是你外公,然后是我,林安之要对付的是我们整个温家,下一个就是你了。”

温诗好脸上并无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笃定又从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来的资本跟你和外公斗?他一个艺人,赚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们整个温氏银行。”

温书甯愣了愣。

温诗好俯身,几乎贴着隔音玻璃:“他啊,和时瑾签了对赌协议。”

就是说,林安之背后的人,是时瑾。

倒也不意外。

温书甯站起来,目光如炬:“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时瑾了。”他的背后,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测着呢。

温诗好不以为意:“你说,如果我有办法牵制住时瑾,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

所以,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了,谁还能跟她斗。

“呵。”

她笑了笑,放下电话,转身离开。

隔离玻璃那头,温书甯也笑了,等着吧,诗好,我等你来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

七月,是墨尔的雨季,倒不会磅礴大雨,是小雨绵绵,润物细无声,雨后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蓝色,扑面而来的风,带着青草的味道,将整个城市荡涤,能沁人心脾。

墨尔地广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盖着一层的小平房,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远处有山有水,有绿洲与麋鹿,处处充斥着世外的闲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处名宿,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是老师,为人热情好客,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叫Teebor。

黄昏后,Teebor跑来莫冰这边,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Teebor不会讲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过来?”Teebor长得很高,又健壮,站在门口,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帅气。

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亲一起去。”

“OK。”

随后,她拿了外套,与父母亲说好了,才出门。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Teebor突然想起来,问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吗?”

莫冰点头,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个唱摇滚的朋友?”

她嗯了一声,笑了笑。

Teebor边走边看她,有点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后我来墨尔,一定来找你蹭饭。”

“……”

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

她最喜欢的,还是枫城的清吧,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时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谈,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

洛清喜欢唱民谣情歌,听起来,有点沧桑,像有故事。

时瑾问姜九笙:“很喜欢她?”

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灯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单手撑着下巴,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说:“她很神秘。”

对于她以外的女人,时瑾兴趣都不大,并不予评价,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颜色漂亮的酒,好话劝着:“你不能再喝了,这虽是果酒,可后劲很大,会醉的,我去给你拿饮料。”

姜九笙说好。

时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听洛清的爱情民谣,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有股子古韵,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风,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连喝酒的杯子,也是铜樽。

她环顾左右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他穿得随意,随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长,也喜欢歌谣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还是起身过去,打声招呼:“徐市长。”

徐平征有些讶异:“姜小姐。”

称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礼,毕竟不怎么熟识,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觉得亲切,就是市长千金,有点一言难尽了。

姜九笙随意地问了一句:“来旅游吗?”

“是啊,顺便见见老朋友。”徐平征回问,“姜小姐呢?”语气温和,像个好脾气的长辈。

姜九笙答:“来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颜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语气里,有感慨,还有怀念,盯着照片墙,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问:“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第二卷 218:我生气了,快哄我!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爱人?

徐市长终生未娶,想必,是爱而不得吧。

姜九笙也曾听闻过,徐市长年轻时,用力爱过一个女子,只是,世事多变,没能成眷属,不知是什么样的女子,能让徐市长念了这么多年,时过境迁后,想起来,也温柔如初。

徐平征突然说:“和你很像。”

姜九笙微愣,一时不明。

徐平征笑了笑,解释说:“我的爱人,眉眼和你很像。”

她只是笑了笑。

“要一起喝一杯吗?”徐平征礼貌地邀请。

姜九笙摇摇头:“不了,我男朋友还在等我。”

徐平征也不勉强,这时,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起身,对姜九笙说:“我突然有事,要先失陪一下了。”

姜九笙颔首,道了再见。

徐平征离开后,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百无聊赖,便欣赏起丝绣墙面上的照片,各式各样的看照片,有人哭有人笑,有相聚有离别,泛黄的老照片,便是她这个旁人,似乎都看过一段段悲欢离合的故事。

突然,目光一定,她盯着一张照片,愣住了。

照片里的女人是……

“笙笙。”

有人轻拍她左肩,姜九笙转头,看到了洛清。

她刚唱完一场,脸上还化着优雅慵懒的烟熏妆,顺着姜九笙方才的目光,也看了看,但没看出什么不一样,问她:“在看什么呢?那么出神。”

姜九笙摇头,把口罩戴上:“没什么。”

洛清没有再问,提议:“去我那坐坐?”

“好。”

洛清在这家清吧应该不止是简单的驻唱歌手,至少也是有股份的吧,是以,酒店的侍应与调酒师,都对她很客气。

姜九笙给时瑾留了一条短信,便随洛清一道,往清吧的后台走。

时瑾借了酒吧的材料,给姜九笙调了一杯果饮,刚要折回去,秦中的电话突然打过来。

“六少。”

时瑾问:“什么事?”

秦中禀道:“姜小姐这几天接触过的人都查过了。”

“有没有不妥的?”

是六少的吩咐,姜小姐这一路旅行遇到了不少人,六少行事小心谨慎,凡是姜小姐接触过的人,一律都要查,以免有心怀不轨的人接近姜小姐。

这一查,还真查到了一点不妥。

秦中回:“那个洛清有点问题。”解释,“她是个瘾君子。”

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主要是姜小姐有轻度的抑郁症,这种情况下,若是加以引诱,极易被带着染上毒瘾。

正好这时,姜九笙的短信过来:我跟洛清聊聊,等我。

“咣——”

酒杯被打翻,时瑾蓦地回首,她已经不在座位上了。

她不接电话,时瑾并不知那个叫洛清的女人把姜九笙带去了哪里,清吧后面有包房,还有后台,他一间一间屋子找过去,不过十分钟,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心急如焚,那是一种恨不得杀人的心情。

他推开一扇门,刚好,洛清走出来。

洛清错愕了一下,打了招呼:“时先生。”

时瑾一言不发,眼神像两簇冰刃。

洛清笑了笑,没说什么,先行离开。

姜九笙坐在木藤椅上,面前的桌上还有一杯喝了一半的清酒,时瑾走过去,什么都没说,毫不犹豫将剩下的半杯酒喝了。

姜九笙有点不明所以,问他:“为什么喝我的酒?”

时瑾咽下去,说:“怕里面有毒。”

她又好气又好笑:“有毒你还喝?”

他理所当然:“陪你一起啊。”

就刚刚找她的那十分钟,他想了很多,若是洛清那个瘾君子让他家笙笙沾了毒,那么,他首先把这个女人弄死,然后,染上毒瘾,是陪他家笙笙堕落呢,还是陪她戒毒,就看她的决定。

姜九笙失笑,撑着下巴看时瑾:“我男朋友是缉毒的,我怎么能吸毒。”

她看出来了。

时瑾拉她起来,抱进怀里,下巴窝她肩上,深吸了一口气:“我被吓到了。”他说,“那个女人是个瘾君子。”

姜九笙乖乖不动,让他抱着:“我第二次见她的时候就发现,她手上有针孔。”她歪了歪头,看时瑾,“而且似乎她一直想引诱我吸毒。”

所以,她一早就都看明白了。

时瑾恼她:“那你还和她往来。”

“我没有证据啊。”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笑了笑,“不过,现在有了。”

他脸色彻底沉了。

他还以为他家笙笙与那个女人是一见如故,到头来,她却在瞒着他在玩卧薪尝胆,这样胆大,这样胡来。

“姜九笙!”他连名带姓地喊她。

姜九笙愣:“……”

额,生气了。

她伸手,拉了拉时瑾的袖子:“你不夸夸我吗?我这么机智。”想诱她吸毒,当然得付出代价,她是那么好拿捏的吗?

时瑾不夸她,气得不行,也舍不得骂她,就在她脸上咬了一个牙印,质问:“为什么不跟我说?”

姜九笙反问:“我说了,你还会让我跟她接触吗?”

不会,绝对不会!

她只要说了,他立马就把那个叫洛清还是清洛的女人弄死!

时瑾牵着她,往外拉:“我们现在就回去。”再也不准她来了!再也不准她跟任何陌生的人接触。

这世上,总有人害他家宝宝,最好能建个金屋子,把她藏起来!

“时瑾。”

“时瑾。”

姜九笙喊了他几句,他都不理,给她戴好口罩,拽着她离开。

她提了提嗓音:“时瑾!”

时瑾停下来,抱住她的腰,好话哄着:“笙笙,你听话。”又舍不得骂,只能骗,只能哄。

刚好,姜九笙看见了刚从包间出来的徐平征,她指给时瑾看,说:“我想过去打个招呼。”

时瑾自然知道她的打算,拉着她的手不放:“你手机里的东西给警察就好,你不要再插手了。”

缉毒这么危险的事,他怎么能让她接触。

姜九笙摇头:“可我怀疑洛清不仅是瘾君子,还是毒贩子。”

生气边缘的时瑾:“……”

她越玩越大了!

姜九笙和徐平征谈了有十几分钟,一旁,时瑾自始至终都黑着脸。

徐平征是个称职的市长,犯罪事件,他当然得管,还得彻查,与姜九笙谈完,他便刻不容缓,先行离开了。

事情便告一段落,只是时瑾气还没消,不理她,她笑着凑过去哄他,他就乖乖不动了,让她亲两下,气就消了。

姜九笙好笑,隔着口罩在他唇上连连啄了好几下:“别生气了,带你去看个东西。”

他早就已经不气了。

想吻她。

清吧人多眼杂,她得戴着口罩,等回了住处再亲个够。

姜九笙拉着他去了照片墙,指着一张照片:“时瑾,你看看,这是不是我妈妈?”

时瑾凑近,仔细看了一会儿:“是她。”

照片有一些年岁了,微微泛黄,许是当时的像素不好,拍得很模糊,而且照片有磨损,很不清晰,只是,依稀可以辨别女人的模样,眉眼清淡,笑起来很温柔恬静。

是她的妈妈,宋培。

只是,照片里有两个人,除了宋培,还有一个男人,他用手挡住了脸,只露出了半张脸,戴了眼镜,气质斯文俊秀。

可惜,看不清全貌。

不过,姜九笙可以肯定:“这个男人不是姜民昌。”她想了想,“这会不会是我妈妈的初恋?”

时瑾嗯了一声:“也许。”

关于父母的故事,她知之甚少,只知道姜民昌的老家母亲不喜欢身为孤儿的母亲,他们便和老姜家断了联系,从来没有联系过,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知道,母亲从来不讲父亲的事情,她小时候不懂,现在回想起来,似乎她的母亲对父亲没有爱情,总是淡淡的,母亲爱笑,时常对她笑,却不怎么对父亲姜民昌展露笑颜。

或许,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她不知道故事。

倒是母亲这个初恋,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手上佩戴的手表,在那个时候,定是十分昂贵的。

姜九笙拿出手机,把照片拍了下来。

晚上,时瑾出了一趟门,九点多才回酒店,姜九笙睡了,没睡着,躺在床上辗转。

时瑾洗漱完,躺在她身边,环住她的腰,说:“酒吧被查封了。”

徐市长的动作果然很快。

姜九笙翻了个身,往时瑾怀里滚了:“洛清是不是毒贩?”

“还在审,结果还没出来。”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怀疑她?”连他都还没有一点察觉,他家笙笙就已经摸了七八分门路出来了。

姜九笙声音有点懒倦,说:“她每次都戴着珍珠耳环,然后每次离开的时候,耳环就不见了,今天我看见酒吧的一位客人也戴了,我猜,那个耳环应该是用来藏毒的。”

才见了几次,她就观察得这么细微了,当真是心细如尘。

他自己倒没注意到这些,对方是个女人,别说观察,他连看都没怎么看,只记得那个女人的身形发型,脸没印象,更别说耳环。

时瑾夸她:“我家笙笙怎么这么聪明?”

姜九笙笑了笑:“你教的啊。”仰着头,眼睛漆黑明亮,看着时瑾,“不记得了吗?”

他何时教了?

姜九笙清了清嗓子,模仿少年老气横秋的语气:“作业不写完,不可以出去玩。”

时瑾哑然失笑。

他记得了,那是有一次,十一黄金周,她和同学约好了,要去游乐园玩,当时她母亲是他的家教老师,除了上课与睡觉时间,他几乎和她形影不离。

他当时不让:“作业不写完,不可以出去玩。”

十一总共放了七天假,那还是第一天。

她不乐意,辩解:“我可以明天写。”后天也行,还有大后天!

时瑾很不由分说:“不行。”他板着一张俊脸,“笙笙,不可以拖延。”

她怎么拖延了,才放假第一天!

她被气到了:“时瑾,你不可理喻!”

然后她便不理他了,气鼓鼓地把后脑勺甩给他。

时瑾对她很纵容,从来不惹她生气,那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事后,时瑾买了两大箱黄桃冰激凌哄她,十几岁的女孩子,特别好哄,就不生气了,可吃冰激凌吃到拉肚子了。

那天,她到底没能出去玩,不过,当然也没有写作业。

姜九笙抱住时瑾,趴在他怀里笑了,她的青葱岁月,有时瑾真好,她想,如果没有那么多坎坷,如果顺顺遂遂,她大概会一直和他在一起,从年少到成年,从告白到相爱,从校服到婚纱。

如果,她没有去温家,而是与他一起去了电影院。

然后,他跟她说,喜欢。

那她一定会点头。

“当时不让你去,”时瑾说,“是因为约你的是男同学。”

她诧异:“你怎么知道是男的?”那时候,她的认知里,只有时瑾和别人,没有男女。

时瑾说:“我派人跟踪你了。”

姜九笙:“……”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就这么‘手段高明’了。

时瑾知无不言,又说:“那时候我就知道,你以后要和我结婚,所以,得防着别人打你的主意。”

姜九笙:“……”

那时候她才十六岁。

她失笑,抱着他蹭。

时瑾扶着她的腰,低头吻她,亲了亲眉眼,又亲了亲脸和鼻子,眼里全是化不开的情深。

眷你眉目如我眼瞳,温柔十方冬春。

那时,他们相识不久,故事不长,四字概括,韶华锦瑟。

姜九笙轻叹了一声:“好像每次只要想到那时候的我们,就不那么压抑了。”她抬头,默了片刻,“时瑾,如果我去自首——”

时瑾目色陡然凉下去,打断她:“想都不准想。”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眸光灼灼,像一朵盛开的桃夭,深深地映进她眼底。

“笙笙,”

他嗓音低哑,字字沉重:“你要扔下我吗?还是要我去劫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