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霄云不容置喙,寒着脸,眼里火冒三丈:“拿来!”

老管家这下不敢再忤逆了,去拿了藤条,除了手握的顶端一截之外,整条藤蔓上都是刺。

滕霄云把拐杖放下,手拿藤条走过去:“你知不知道错?”

“你不了解我?”滕茗抬头,一身青色长衫垂在地上,眼里一股子野性难驯,笑得阴沉,“我活了三十年,认过错?”

不知悔改!

滕霄云当即抬起手,挥了一下带刺的藤条,朝滕茗背部重重打下去。

一米长的藤条被人抓住了尾部,身后传来幽幽嗓音:“父亲,打了这么多年了,不累吗?”

滕霄云回头,目瞪口呆:“你的腿……”

滕瑛松手,又若无其事地走回去,坐在轮椅上,拔了掌心的一根刺,用帕子擦了擦手,从容不迫地说:“怕被你打瘸,干脆自己瘸掉了。”

反正,他对家业没兴趣,戒嗔戒贪戒情戒欲都罢了,他是俗人。

滕霄云盯着他的腿,难以置信,又看滕茗,却不见他有一丝诧异,他瞠目结舌:“你们,你——”

他身子摇摇欲坠,一口气上不来,梗着脖子憋红了脸。

滕茗对着桌上的牌位磕了个头,然后站起来,把蒲团踢到了桌子下面:“秦行死了,苏津避世,父亲,”他看向滕霄云,笑得斯文儒雅,“你年纪也大了,该退了。”

滕霄云大叫:“滕茗——”

一口气卡住,整个人往后倒。

“先生!”

滕霄云病倒了,一病不起。

于次日,滕茗接手了所有滕家的事务,并明言,以后滕家大小事务,都直接向他汇报。下面一个个都是人精,怎么会看不出来端倪,滕先生这是被儿子夺权架空了,滕家以后二少爷独掌大权。

也是从这之后,南方秦氏和北方滕氏,你争我夺开始了,谁也不让谁,把商圈搞得乌烟瘴气,然而这两家势均力敌,都不落下风,预计往后的几年,都不会有消停了。

五年后。

滕家突然毫无征兆地终止了所有地下交易,将近半数的资产都捐给了福利机构,自此,华夏商界,秦家独大。

这里只是插句后话,当时,滕茗猝不及防地玩了这么一手,滕瑛都没想到,笑他:“怎么,学起时瑾了,要做个好人?”

地下交易也不是说断就能断的,风险有多大,他自然知道。

滕茗手里翻着本佛经:“玩累了。”

都开始看佛经了,这是要遁入空门?

滕瑛笑得怡然自得:“滕先生估计要气得中风。”他老人家守了一辈子的祖业,就这么被散尽了家财,估计要吐血了。

滕先生可是到现在都梦想着搞垮苏家,成为华夏地下交易的太上皇。

阿弥过来,说:“二少爷,老管家来电话,说滕先生中风了。”

滕瑛:“……”

果然,被气得死去活来。

滕茗放下书,把桌上的眼镜戴上,遮住了瞳孔里的幽绿:“你去看看他,我去一趟江北。”

滕瑛笑问:“你去江北做什么?”

滕茗扔下一句:“找时瑾打架。”

“……”

这佛经是看到狗肚子里去了!这些年,这两人是动不动就打,两个魔鬼!

扯远了,这是后话。

且说回当时,姜九笙回江北的第四天,霍一宁就请她去警方做了一份笔录,江北大桥的车祸案也有了眉目,警方也接到了失踪人口报警,那具尸体的身份初步可以确定了。

------题外话------

正文快完了,没那么快完结,还有很多番外

新书《爷是病娇,得宠着!》求收藏

父亲总是说:徐纺,你怎么不去死呢。因为她6号染色体排列异常,不会饿不会痛。

萧轶博士却常说:徐纺,你是基因医学的传奇。因为她的视力听力是正常人类的二十一倍,弹跳、臂力是三十三倍,再生与自愈高达八十四倍。

周边的人总说:徐纺啊,她就是个怪物。她是双栖生物,能上天,能下水,咬合力不亚于老虎。

只有江织说:阿纺,原来你吃了鸡蛋会醉啊,那我喂你吃鸡蛋好不好?你醉了就答应嫁给我行不行?

江织是谁?

他是帝都的第一病美人,三步一喘,五步一咳,往那一躺,那群恃才傲物的公子哥们一个个都被他给掰弯了。

都说,见过江织,世上再无美人。

周徐纺只说:他是我的江美人。

第二卷 362:时瑾剖尸被笙笙撞破

江北大桥的车祸案也有了眉目,除了医院开具证明,警方也接到了失踪人口报警,那具尸体的身份初步可以确定了。

蒋凯把手提连上投影仪,点开调查资料,边解释说明:“近半个月来,江北各大医院丢失的尸体一共有八具,都做过信息排查,女性,年龄二十四到二十七,并且怀孕的只有一位。”

他把信息框出来,锁定后,显示最后的结果。

小江惊呆了:“傅冬青?”

他昨天晚上还追了傅冬青的电视剧。

蒋凯点头,继续详细说明:“嗯,而且我联系过中南的警方,傅家报过警,说傅冬青已经失踪一周多了,上周傅家也接到了医院的消息,可赶到医院的时候,尸体已经不见了。”

两边都对上了,没差了。

汤正义摸着下巴,表情看上去很福尔摩斯:“那应该就没错了。”

霍一宁懒懒伸着一双修长的腿,低着头,在翻阅法医的尸检报告,说了声:“蒋凯,让傅家的人过来认尸。”

“好。”

“腾飞,查一下傅冬青的社会关系。”霍一宁盯着烧焦的尸体照片看了片刻,思忖,“另外联系她的经纪人,查一下她最后一次出入的场所,尽快确定案发现场。”

赵腾飞打了个手势:“OK。”

汤正义摸摸脑袋,挪了把椅子坐过去,一脸高深莫测的表情:“队长,我觉得是情杀。”

霍一宁挑挑眉:“哦?”

汤正义立马表情严肃了:“一般来说,杀人动机可以总体归纳成三类,情杀,仇杀,财杀。”

霍一宁不置可否。

汤正义继续他的推测:“你看哈,傅冬青是被掐死的,如果是为财的话,凶手就太蠢了,要不是尸体被偷了,采证就太容易了,一点谋划都没有,更像临时起意,所以图财不太可能,而且傅冬青身上挣扎的痕迹很少,说明是熟人作案。”他托着下巴,“而且她还怀孕了,未婚女明星怀孕,孩子父不详,依照我多年办案经验,那个孩子的父亲就是第一嫌疑人。”

说完,他眼巴巴瞧着自家队长,等赞,在线等!

霍一宁勾唇:“有进步。”他把椅子往前挪,输入了一行英文字母,点击搜索,“把他请来喝杯茶。”

汤正义抬头瞧了一眼,这不是与傅冬青传绯闻的那位大导演嘛。

嗯,果然是情杀。

汤正义精神立马振奋了:“得嘞!”他觉得,警界下一届的侦查推理大赛,他可以作为种子选手去参加了。

霍一宁起身:“把滕茗也请来。”

江北大桥这个案子,说来,也是滕茗搞出来的,只不过——

赵腾飞客观分析:“咱们抓得了他吗?姜九笙也没起诉他绑架,而且,肇事司机余海指认了苏伏,一定意义上讲,是滕茗帮姜九笙避开了苏伏的蓄意谋杀,现在苏伏人也死了,自杀他杀的证据也没有,那个肝癌受害者又是你情我愿,她连遗嘱都写好了,把滕茗摘得一干二净,这么看来,滕茗好像真没犯什么法,至少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在犯法。”

其实,他怀疑苏伏是滕茗弄死的,不过嘛,苏伏是死刑犯,确实是死有余辜,肝癌患者那个本来也活不了几天,姜九笙嘛,最后又是滕茗自己救出来的,秦左也没出什么事……

好奇怪,这人好像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是觉得他丧心病狂呢?而且,他还是聪明人,知道怎么钻法律的空子。

跟时瑾一样,不好搞。

汤正义想起来了:“他偷了傅冬青的尸体。”这也是犯法!他扭头问自家队长,“偷尸体判几年来着?”

霍一宁说:“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年啊。

汤正义正想说他去抓人,有人推门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憨憨的,进来就说:“我是来自首的。”

自首?

嗯,警局最欢迎自首的人了。

蒋凯态度很友善:“犯什么事儿了?”他笑,“别怕哥们,尽管坦白,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法官大人一定会轻判的。”

那哥们儿就说了:“上周我在天北医院偷了一具女尸。”

刑侦一队众人:“……”

好你个滕茗!

这天下午,姜九笙去了一趟公司,莫冰给她接了个电影,一年后开拍,她过去签约,宇文冲锋和谢荡都在,结束后,一起去了天宇传媒楼下的咖啡厅。

姜九笙叫了一杯饮料,看宇文冲锋:“你好像瘦了。”

他抱着手懒懒地靠着沙发:“托你的福。”

她失笑:“抱歉。”

宇文冲锋没再提,端着咖啡喝了一口。

最苦的ESPRESSO,他喝得眉头都不皱一下,谢荡也是服他,问姜九笙:“那个姓滕的回江北了没有?”

谢荡头发长出来了一点,他是天生的羊毛卷,小卷发贴在头皮上,可爱得不像他,他自己都嫌弃,觉得又奶气又娘气,就戴了个棒球帽。

姜九笙说:“还在绵州。”

说起滕茗,她情绪平平,不气也不恼。

不过,谢荡可没有她的容人之量,他不爽着呢,扭头撺掇宇文冲锋:“组团去绵州打他,去不去?”

宇文冲锋看了他一眼,眼神宛如看一个智障:“你蠢不蠢,不会雇人吗?”

“……”

好阴险,这个家伙。

姜九笙表态:“点到为止,他帮过我。”

就事论事,滕茗虽然绑了她,但也帮她避开了苏伏,她因为他无辜被滕霄云盯上,他也助她脱身了,不必冤冤相报,不拖不欠就行。

宇文冲锋不置可否。

谢荡是个脾气大的,哼唧:“笙笙,做人不要那么正直。”

她笑而不语,端起饮料。

宇文冲锋按住她的手臂,很快又松开,靠回沙发里,漫不经意:“别喝多了,太凉。”

她便放下了杯子。

宇文冲锋要了一杯温牛奶,放到姜九笙面前:“等有空了,再给我调几瓶酒,之前的都喝光了。”

她说了声谢谢,点头答应了:“行。”

咖啡的奶味不够,有点苦,谢荡从把姜九笙的牛奶倒了一半到自己杯子里,说:“我也要。”

宇文冲锋在底下踹了他一脚。

谢荡踹回去。

他抽了张纸,擦了擦被谢荡踹脏的裤腿,抬头,目光在远处定了一下:“有人在偷拍。”

姜九笙也回头看了一眼,好像是记者。

谢荡大大方方地冲镜头给了个正脸:“让他拍,反正我们三个一起开房斗地主,都不会有人怀疑。”

他们三个,酒一起喝过,架一起打过,局子也一起蹲过,就没有什么不能一起干的,粉丝司空见惯,他们自己也习以为常了。

总有些人,他无关风花雪月,要活在有些人的生活里,甚至生命里,比如谢荡之于姜九笙,姜九笙之于宇文冲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儿,中途,谈墨宝过来了,一看见姜九笙,就红着眼,又哭又笑的样子。

姜九笙哭笑不得。

谈墨宝是个很能活跃气氛的,妙语连珠,把前来要签名的服务员都逗得捧腹大笑。

谢荡突然提到:“谈墨宝,你昨天是不是又直播拉小提琴了?”

她咬了一口小蛋糕,鼓着腮帮子:“是啊,怎么了?”

谢荡一脸的不爽,小祖宗似的:“你的粉丝艾特我,让我管管你,别再放你出来荼毒别人的耳朵。”

谈墨宝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她义正言辞:“那是他们不懂欣赏,我拉的又不是技巧。”

谢荡哼:“那你拉的是什么?”

她正儿八经:“是灵魂。”

她一直都是灵魂派的音乐人好吗?不管是她的演唱还是演奏,都是直击灵魂深处的。

谢荡呵呵:“你拉的是狗屎。”

“……”

这要不是她心上人,她能咬过去,三分钟内不想理他。

她用叉子叉了一块西瓜,想到谢荡是个嘴挑的,又被谢大师宠坏了,吃西瓜只吃最甜的那一小块,就给谢荡挑了一小碟子,放到他面前。

谢荡习以为常,小口小口地吃。

宇文冲锋笑骂了句:“惯的你!”

谢荡给了他一个冷漠的表情。

约摸三点的时候,时瑾过来接姜九笙,几人便散了,宇文回了公司,谢荡和谈墨宝一起走了。

因为时间还早,姜九笙提议去看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是带院子的独立别墅,姜九笙很喜欢那个房子,尤其是院子,打算等宝宝生了以后搬过去,可以让宝宝在院子里玩。

房子在郊区,附近一带都是别墅区,刚进院子里,姜九笙顿住脚,目光落在花圃:“那里怎么有只狗?”

脏兮兮的一只,像是泰迪,缩在草木后面,只露出一个头,眼神戒备又凶狠,应该是流浪狗。

时瑾把她挡在身后,走上前。

姜九笙拉住他:“做什么?”

他说:“赶走它。”

因为她是孕妇,他处处戒备。

那狗瘦巴巴的,她有点于心不忍:“让它待着吧,我们短时间内也不住这里。”

时瑾依她了,带她进屋去。

房子已经布置好了,基本可以直接入住,装修是她喜欢的风格,窗帘的颜色也是她钟爱的素色,还有室内的录音棚,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的。

不过,冰箱里没有食材,怀孕后的她,容易心软,把自己的孕妇饼干捏碎了,泡在牛奶里,然后端到房子外面,不敢靠近那只流浪狗,便将盘子放在了花圃边上。

时瑾在里面喊她:“笙笙。”

她起身:“我在外面。”

他推门出来。

“汪!”

窝在花圃里的那只狗毫无预兆地突然跃出木栏,龇牙咧嘴地朝姜九笙扑过去:“汪!”

时瑾几乎条件反射,伸手挡了一下,泰迪一爪子就挠在了他的手背上,立马渗出血来。

他把姜九笙藏到身后,目光陡然阴沉,那狗狗抓了人,吠了两声,又钻回了花圃。

“流血了。”姜九笙抓住他的手,下意识用指腹去触碰。

时瑾立马按住她的手:“你别碰,流浪狗身上可能会有病毒和寄生虫。”

“那怎么办?”她很慌,盯着时瑾的手背,心疼得不行。

时瑾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摸摸她的脸:“没事。”他目光微微敛着,遮住眼底起伏的情绪,“幸好没碰到你。”

那只狗,真是该死。

时瑾回头,往花圃里看了一眼,瞳孔里是化不开的浓墨色。

凶神恶煞的泰迪突然不吱声了,往草木后面缩。

姜九笙牵着时瑾进屋:“先处理一下伤口。”

因为是新房子,没有备医药箱,时瑾用肥皂水冲洗了很久,手背上的伤口沾了水后迅速红肿,他皮肤本来就白,两道血痕特别显眼。

姜九笙看得难受:“疼不疼?”

时瑾摇摇头:“不疼。”

“我陪你去医院。”

他关了水龙头:“好。”

之后,他们去了最近的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伤口不严重,因为是流浪狗抓的,怕会携带狂犬病毒,得在二十四小时内接种疫苗。

医院出来已经快黄昏了,时瑾送姜九笙回家后,又出了一趟门,也没说去哪。姜九笙不放心,在家里等了许久,心里有了猜想,惶惶不安,还是忍不住出去寻他。

她去了别墅,花圃里,没有看见那只流浪狗,放在边上的盘子被打翻了,牛奶与饼干溅得到处都是。

她进了屋,环顾了一圈没有看见时瑾,便拨了他的电话,许久才接通。

“笙笙。”

他声音有些干涩嘶哑。

姜九笙问:“你在哪?”

他说:“外面。”

“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有水声传来。

姜九笙看了一眼,是浴室里传来的声音,她心头陡然一跳,朝着门口缓缓走去。

“还要半个小时。”时瑾在电话里叮嘱,很耐心,“笙笙,厨房里有汤,你先喝汤,等我回去给你做饭。”

咔哒。

门被推开,温温柔柔的声音后,是水流冲刷的声音,她抬头,看见一室的血腥,混着水,淌了满地。

她声音微颤:“你在做什么?”

时瑾蓦然回头,一双眼,还来不及褪去猩红,他戴了手套,手里拿着手术刀,白色的衬衫上,血迹斑斑,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题外话------

番外的话,估计会先写苏问和宇文听的。

第二卷 363:狗粮之浴血奋战,时瑾治病

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把手里的那把手术刀藏到背后,躲开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声音极力压抑着,嘶哑得几不可闻。

姜九笙走进浴室,只是几步的距离,眼里的慌乱渐渐平静下来,再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时瑾低着头,手放在背后,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惊慌地颤着,不安躁乱得像犯错后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说:“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湿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来,是那只抓伤他的流浪狗。

他杀了那条狗,他解剖了那条狗。

他不敢抬头了,无措地解释:“那只狗差点抓伤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里扭曲,他仇恨所有伤害她、或者意图伤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里有一股残暴的血液,他快要压制不住破体而出的毁灭欲。

这么多年伪装,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他体内的那只魔。

“时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后退,惊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马又藏起来:“别过来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别过来。

她喜欢翩翩君子,他怕吓到她。

姜九笙走过去把水关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静,血腥味似乎更浓了,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胃里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宝宝,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觉压下去,她朝时瑾走近,她近一步,时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时瑾不再动了,却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脸上沾到的血:“没关系,现在我也沾到了。”

怎么会怕呢?

从她爱上这个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狱黄泉,怎么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这一生,算不上慈悲为怀,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这一个人,能让她不问对错,不辨是非,不管善恶,只一味偏袒。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时太太。”

姜九笙莞尔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