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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娘亲腹黑萌宝赖上门 作者:偏方方

内容简介:

神医娘亲之腹黑小萌宝(古风暖文,先苦后甜,欢迎跳坑O(∩_∩)O~)

楔子

阴霾数日的天总算放了晴,家里存粮不多了,阿婉背上竹篓去地里挖萝卜。

她挖的是水萝卜,也有人管它叫红萝卜。

水萝卜个头不大,还没阿婉的拳头大,但皮儿薄水多,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能沁到人的心里去,若再切成薄片与辣椒酱一拌,又爽口又下饭。

眼下正是吃水萝卜的大好时节,等天气再冷些,水萝卜的口感就没这般水嫩清甜,而是有些涩辣了。

“阿婉!你咋还在这儿呢?你相公来了!”

一个婶子端着簸箕走过来说。

蹲在地里的阿婉小脸红了红:“婶子莫要乱说,谁、谁是我相公?”

婶子打趣地笑道:“马上就要成亲了,不是你相公,难道是我相公啊?”

田埂的另一边,摘油菜的农妇们笑作一团。

阿婉的脸红透了,虽嘴上不承认,可她知道,她确实是有个未婚夫的。

未婚夫姓赵,叫赵恒,是他们村唯一的秀才。

赵恒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刚开始打仗那年逃窜到他们村儿的,之后便在村子住下了。

赵恒的爹在战乱中死掉了,只留下他与寡母以及一个与阿婉同岁的妹妹。

这些年多亏阿婉家的救助,一家三口才惶惶度日。

阿婉家的日子也不大好过,尤其阿婉爹被抓去充军后,这一房没了顶梁柱,日子越发拮据起来。

可再拮据,阿婉都舍不得赵恒受委屈。

阿婉把摘好的水萝卜放进小背篓,心情大好地往家中奔去,路过一个小鱼塘时,她蹲下来,将手上的泥污洗净,她的手冻伤了,伤口进了水,疼得她直抽凉气!

随后,她解开发带,用手抹了水将头发梳得光亮,编了个漂亮的四股小辫在耳旁,又从怀里小心翼翼地取出过年才舍得佩戴的红头绳,一点一点绑上。

做完这些,她又用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手捧起一捧冷冰冰、带着鱼腥气的水洗了一把脸。

“冷死我了!”阿婉被冰得嗷嗷直叫。

却说赵恒在阿婉家外徘徊了许久,迟迟不见阿婉,决定改日再来,哪知他路过鱼塘时,凑巧看见了蹲在岸边洗脸的阿婉。

赵恒蹙了蹙眉,这儿的水能洗脸吗?鱼腥气这么重。

阿婉也看见了赵恒,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

才半月不见,赵恒又长高了,他虽比阿婉大三岁,却不知刚来村子那会儿,比阿婉还瘦小呢。

见他长好了,阿婉就高兴了。

“阿恒!”阿婉笑容满面地走了过去。

少女穿着臃肿不堪的棉袄,膝盖与手肘都打了补丁,一副寒酸得有些窘迫的样子,但这张脸生得极好,十里八乡都挑不出比她模样更俊的姑娘了。

曾几何时,赵恒也认为阿婉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只是自打见过那些城里的千金小姐后,他再看阿婉就只剩一身寒酸的乡土气了。

阿婉看见了赵恒的手,那是一双读书人的手,手指修长,干净细腻。

阿婉不着痕迹地将自己那双长了冻疮的小肿手缩进袖子,含笑问他说:“你怎么来了?今天是月中,还不到交束脩的日子…是手头的银子花完了吗?我去给你拿。”

其实没多少了,只剩最后几个银裸子了,年货还没着落,可赵恒念书重要,她想,阿娘不会怪她的。

“阿婉。”赵恒叫住了她。

阿婉转过身来,被冻得通红的小脸上扬起一抹甜甜的笑:“嗯?”

“你不用再给我银子了。”赵恒说。

“为什么?你不念书了吗?”阿婉惊讶地问。

赵恒顿了顿:“不是…”

阿婉以为他在担心日后的束脩银子,忙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有银子的!我…我能挣!开春了我就去摘野菜!我还能砍柴!能种地…”

“阿婉你银子哪里来的?”赵恒打断她的话。

阿婉一愣。

赵恒面色沉沉地说道:“你不用瞒我了,我已经都知道了,你的银子来得不干净…前年你其实不是去了你表姑婆家,你…你是进窑子了!”

一道晴天霹雳袭上阿婉的头顶!

阿婉身子一晃,背篓掉在了地上,红扑扑的水萝卜滚了一地。

阿婉面色发白地看着赵恒:“谁?谁和你说的?”

赵恒拽紧了拳头道:“你别管谁和我说的,你只说是不是!你是不是进窑子了?”

阿婉的眼圈一点点变红了,她抓住赵恒的胳膊:“阿恒…”

赵恒猝不及防地看见了这双布满冻疮的肿手,吓得一把抽回胳膊!

阿婉感受到了他的嫌弃,不敢再拿手碰他,只是越发哽咽地说:“我…我没进窑子!阿恒你相信我,我的钱是干净的!是我用玉佩换的!”

赵恒冷冷地看向她:“你哪儿来的玉佩?”

“我捡的!”阿婉说。

赵恒讥讽道:“随随便便捡一块玉佩就能换那么多银子吗?”

他也曾天真地认为他那些昂贵的束脩银子都是阿婉种地种来的、砍柴砍来的,可谁料啊…她竟是拿自己的身子换的!

她还要不要脸了?要不要了?!

她都已经和他定亲了,还去和别的男人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她怎么这么脏?!

“阿恒你相信我,我没进窑子,我可以发誓!”阿婉哭得心都要碎了,她是真没进窑子,真的没有啊…

二人青梅竹马长大,很长一段时间,赵恒与妹妹都吃在阿婉家、住在阿婉家,他还记得全村闹灾荒的日子,是阿婉省下自己的口粮,一口一口喂给他的。

不是阿婉,他或许早就活活饿死了。

他对阿婉,终究是有一丝感情的。

“你放心,念在你我相识一场的情分上,你的事我不会宣扬出去,只是我也不能再娶你了。”他施舍地说。

赵恒想,他已经仁至义尽了,毕竟对一个女人而言,没有比名节更重要的事,他都愿意保住她的名节了,她该知足了。

赵恒义正辞严地说道:“我是秀才,夫子说过以我的才学,他日必能入仕,我不能娶一个不干不净的女人…亲事我会上门退掉,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罢,赵恒不敢去看阿婉伤心欲绝的脸,逃一般地离开了。

可他没跑几步,身后的鱼塘便传来噗通一声巨响。

“阿婉——”

第一章 穿越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

俞婉又被这魔性的铃声吵醒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她那催婚催得无孔不入的大姨妈干的。

俞婉父母早亡,是在大姨家长大的,大姨是动物园园长,身高一米八,嗓门儿奇大。

俞婉一滑开接听键便将手机拿到了一米远。

“怎么搞的?!这都几点了?!人家保育员儿都等你俩小时了!你还想不想结婚了?想不想了?!你打算一辈子赖我这儿是不是啊?我警告你,你早就满十八了,我对你的抚养义务已经终止了!今年你再不给我嫁出去,我就把你…”

俞婉的耳膜都发麻了,后面说的啥不用听也猜到了,一个月例行一次的最后通牒,她大姨妈虚声恫喝了三年也没真正兑现。

不过…保育员儿?

养熊猫仔仔的生物学博士?

这个得见。

没准能偷只牢底坐穿兽。

俞婉收拾一番下了楼,哪知刚一拉开车门,一个花盆从天而降…

俞婉是在一阵冷冰冰的寒意中苏醒的,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旧的土炕上,身下是散发着霉味的褥子,身上是一床霉味更重的被子。

凛冽的寒风自墙壁的缝隙争相挤入,让本就寒冷的屋子又多了几分严冬的残酷。

她的脑子乱糟糟的,有奇怪的画面与声音闪过脑海,只是全都太模糊了,她分不清是真实的,还是自己摔坏了脑子凭空臆测的。

屋子里有忽明忽暗的火光。

俞婉顺着火光望去,就见正对着窗台的墙壁前,一个十分瘦小的小男娃蹲在地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古装。

他面前的火盆里架着一截半干不干的木头,因为烧不透,小男娃正努力地往里添枯草与树叶。

虽也烧得艰难,可到底是烧起来了。

见状,小男娃起身去桌子上拎来一个盛满水的旧铁壶放在铁盆的盆沿上。

俞婉就有些懵。

“哎。”俞婉叫了小男娃一声。

小男娃回头,眼睛一亮说:“阿姐你醒了?”

他放下火钳朝俞婉跑了过来。

这小男娃唤她阿姐,如此看来,脑子里那段记忆不是她胡思乱想的,她是真的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阿姐,你难不难受?”

俞婉违心地摇摇头:“不难受,阿娘呢?”

“阿娘晕倒了。”小男娃说。

“怎么晕倒的?”俞婉问,虽脑子里的记忆告诉她,阿娘的身子骨一直就不大硬朗,却还没严重到会晕厥的地步。

小男娃低下头,难过地说道:“他们说你死了,阿娘就哭,一直哭一直哭,然后就晕倒了。”

原来是伤心过度…

俞婉看着阿弟,感受到了他心底浓浓的担忧与害怕,也真是难为他了,最亲近的人,一个死了,一个晕了,真不知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俞婉探出手,摸了摸他那颗脏兮兮的小脑袋:“你看我没死,是不是?”

小男娃抬起头,眼底光彩重聚:“嗯!”

俞婉瞅了瞅墙边那个几乎不能称之为炊具的火盆与铁壶,问道:“能给我倒杯水吗?我看你烧水了。”

“能!”小男娃兴冲冲地去了,能有用武之地让他感觉很开心,当然他还太小,不懂水要烧开了才能喝,他见水冒热气了,便觉着是烧好了。

他把半温的水倒在了一个缺口的大瓷碗中,小心翼翼地给俞婉捧了过来。

这水只烧了半开,若是前世,她那做园长的大姨妈只怕要把她唠叨得耳朵都长出茧子来。

“喝生水啊?你不怕寄生虫啊?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

俞婉没大姨这般讲究,生水她是喝过的,只是如今一回想,她有些分不清自己当时的举动是真不讲究,还是太叛逆,故意不去讲究。

大姨这人很好,就是有时龟毛得让她受不了…

俞婉苦笑了一声,穿来这种地方,想被大姨龟毛一次都没机会了。

忽然,手边传来一阵凉意。

敢情是小男娃见她迟迟不喝,以为是水太烫,忙用小嘴给她吹了起来。

俞婉把碗里的水喝光了。

喝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她对小男娃道:“对了,我睡了几天?”

“三天。”

这么说,他们的阿娘可能也昏迷三日了?

俞婉看着面黄肌瘦的小男娃,试探地问道:“你这几天都吃过东西了吗?”

“吃了!阿奶屋里吃的!”小男娃说。

“吃饱了吗?”俞婉问。

小男娃不说话了。

嘴唇都裂开了,一片虚弱的苍白,想来是没吃饱喝足的。

俞婉掀开被子,披上打了补丁的棉袄,对饥肠辘辘的弟弟道:“走,先去看看阿娘,然后给你做吃的。”

第二章 开始新生活

这家人居住的地方不大,统共也才两间厢房,分别在堂屋两侧,闭着眼都不会走错。

俞婉一边走,一边整理着脑子里的记忆。

说来也巧,这家人竟然也姓俞,原主叫阿婉,与她同名。

原主家的人口十分简单:一个被抓去充军的爹,一个缠绵病榻的娘,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弟,外加一个换了芯子的她。

印象中,这家人对她都不错,并没有因她是个女儿身便厚此薄彼,就连幼小的弟弟都十分懂得谦让她,她的吃穿用度一贯是家里最好的,这在重男轻女的村子里几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当然原主本身也还算争气,爹不在了,娘又无法下地劳作,她小小年纪便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比起前世只知道做大米虫的俞婉,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以上,便是俞婉从原主那儿继承的全部记忆,或者可以说,是原主临死前最想保留的一段珍贵回忆。

“阿姐,你当心。”扶着俞婉的小铁蛋走到门口时,脆生生地提醒了一句,这也恰如其分地打断了俞婉的思绪。

俞婉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融合阿婉的记忆后,她与这副身体的契合度更高了,再看小铁蛋也不再仅仅是个陌生的小男娃了,这是她弟弟,屋里的女人是她娘亲,从今往后,他们是她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亲人。

她初来乍到,会有这样的想法多半是出自原主的遗志,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遗志,才能在死后召唤了一个异世的灵魂,替原主走完接下来的人生。

屋子里没烧火盆,也没掌灯,黑漆漆的,一股冷风嗖嗖地刮过来,竟是半点不比外边暖和。

俞婉摸黑走到床边。

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后,俞婉依稀能看见女人的容貌了,那是一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瘦得两颊都有些凹陷,颧骨因此而凸显了出来,可即便是这样,她的五官依旧丝毫不差,尤其眉毛与鼻子格外漂亮。

原主的娘并无大碍,是伤心过度导致的昏迷,加上数日未进食,才变得奄奄一息了。

看过姜氏,俞婉将自己屋内的火盆端了过来,棉被也抱了过来,给姜氏盖上。

做完这些,俞婉提着油灯,转身去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只是一个在后院儿用草棚搭建的小灶屋,灶屋正中央,一口生了锈的大铁锅架在粗糙开裂的灶台上,灶口正对着的地方是一捆已经被用掉大半的干柴。

连柴都这么少了…俞婉的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当俞婉打开米缸时,就见米缸已经见了底。

俞婉将整个米缸都倒了过来,却只倒出几十粒米,连碗底都没铺平。

俞婉又在碗柜里翻找了一阵,除了小半碗辣酱,一无所获,还是小铁蛋抱着一个篓子走进来:“阿姐,萝卜!”

篓子里有几个不大新鲜的水萝卜,还有一个不知怎么混进去的大红薯。

这些在前世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东西,眼下却完全没办法去挑剔,因为不仅小铁蛋与屋里的女人饿了,就连她自己也开始饥肠辘辘了。

俞婉将水萝卜与红薯洗净去皮,红薯切成块,与少得可怜的米粒熬了一锅红薯粥,水萝卜则是切丁与辣椒酱凉拌。

俞婉头一回用大锅灶,火候拿捏不大到位,红薯粥有些熬糊了,好在红薯这种自带甜度的纯天然作物,糊了也不失美味。

小铁蛋站在灶屋的门口,不时把小脑袋探进来,巴巴儿地朝里头张望。

大锅里飘出一股热腾腾的红薯香气,混着淡淡的米香与锅巴糊香,直把小家伙闻得口水横流。

“阿姐,我饿。”小铁蛋吸了吸口水,说。

“好了。”俞婉说。

粥不多,恰能分作三碗。

俞婉将红薯最多的那碗给了小铁蛋,米粥最浓稠的一碗给了姜氏。

姜氏仍昏睡着,无法自主进食,俞婉试图将她唤醒,姜氏醒倒是醒了,却在看了女儿一眼后以为自己在做梦,又闭上眼睡过去了。

不怪姜氏这般认为,实在是阿婉被从水里捞上来后没多久便在她怀里咽了气,她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阿婉又好端端地活过来了。

俞婉给浑浑噩噩的姜氏喂了点粥,等她拿着空碗回到饭桌上时,小铁蛋已经把碗里的红薯粥吃完了,勺子也放下了。

随后俞婉眼尖地发现自己清汤寡水的粥碗中不知何时多了几块大大的红薯。

小铁蛋乖乖地坐在那里,眨巴着眸子望向她,仿佛在说,吃呀,阿姐!

俞婉的心头就是一软。

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不是来自原主的感觉,是她自己的。

“阿姐。”小铁蛋见俞婉不动,咽下口水,把粥碗往前推了推,“快吃吧,不烫了。”

俞婉知道他没有吃饱,却并没拒绝他的好意,端起碗来,将没多少热气的粥一滴不剩地吃完了。

屋外寒风凛冽,刮得窗棂子呜呜作响,俞婉躺在床铺的最内侧,看了看熟睡的小铁蛋,又看了看昏睡的姜氏,暗暗发誓,一定不让他们再饿肚子。

俞婉认床,本以为这一夜多少有些睡不着,哪知梦都没做一个,一觉醒来天边已有了一抹鱼肚白。

小铁蛋睡得香甜,脸颊红扑扑的,也不知是多久没睡过这么暖和的觉了。

姜氏仍昏睡着,但气息比昨夜平稳了些。

俞婉没吵醒二人,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把自己收拾整齐,喝了口凉水充饥,随后去厨房拿了菜刀与背篓,一路踩着寒霜,朝记忆里的一亩三分地走了过去。

这是原主耕种的一块菜地,种了些蒜苗、水萝卜与白菜,白菜收得差不多了,只零星几棵稀稀拉拉地长着,还被不知谁家的鸡给啄了;水萝卜倒是还有些,俞婉就地拔了个,顾不上洗不洗的,用菜刀削了皮,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家中已无米粮,光吃萝卜必定是不够的,就在俞婉捉摸着怎么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时,余光眼尖儿地瞥到了萝卜地里的一个爪印。

那是一个鸡爪印,看大小已经成年了,地里的白菜让鸡给啄了,会在地里看到爪印本不足为奇,可让俞婉在意的是爪印旁竟然晃动着一根宝蓝色的鸡毛。

家鸡可没这么漂亮的羽毛。

这是一只野鸡!

野鸡竟然来了她家的菜地…

这个发现让俞婉的心头为之一振,人穷了连鸡都欺负到她头上,可巧她正愁没吃的,对方送上门,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野鸡是群居动物,有相对稳定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走下山来,无奈入冬了,物资匮乏,就连野鸡都觅食艰难了,又好巧不巧,阿婉这块地是全村最偏僻、最靠近山脚、最没人愿意耕种的地。

平日里除了阿婉,根本没什么人会走到这边来,正因为如此,才有野鸡敢闯进来。

这野鸡轻车熟路的,想来不是头一回了,只不过原主早上要给弟弟与娘亲做饭,下地下得晚,每每都让野鸡避开了,今日俞婉出门早,倒是把它撞了个正着。

野鸡没心没肺地啄着菜叶子,浑然不觉鸡生危矣。

俞婉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探出手,一把将它抓进了篓子!

第三章 第一顿大餐

野鸡的劲儿比家禽大,扑腾得俞婉不得不找个东西绑住它。

但俞婉找了半日,也没在篓子里找出什么工具,最后,她自怀里摸出了一根红头绳。

“我衣兜里还有这个呀。”俞婉挑挑眉,二话不说地拿红头绳去绑野鸡了。

俞婉打了个水手结,野鸡越是扑腾,红头绳缠得越紧,晨光下,竟有些触目惊心。

俞婉哼着小曲儿,带着野鸡离开了菜地。

一路上,她试图回忆一下有关这个村子或者所处朝代的信息,却遗憾地什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看山脚几乎都是茅草屋,加起来也不过二三十户,俞婉就觉得这个村子是真穷。

村子坐落在两座山头之间,有大片大片的农田,越往西,越荒无人烟,而他们家便是住在村子的最西面——门前是一处还算平坦的空地,俞婉记得前世在乡下的老房子也有这么一块儿地,大家管它叫道场,不知这边叫什么,或许什么也不叫。

进屋时,小铁蛋已经醒了,正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穿着衣裳,他再能干,也还只是个不到六岁的孩子,冬衣厚重,真是难为他了。

床上的女人还没醒,呼吸清浅,苍白的肤色比昨日看着更通透了些。

俞婉放下背篓,走进屋。

小铁蛋总算穿好了最后一只鞋,看见俞婉,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亮:“阿姐!”

俞婉看了一眼他鼓鼓囊囊的小身板,上前将他里头的裤子拉平,上衣扎进棉裤里,正想问他睡得好不好,堂屋便传来了一声嘹亮的鸡叫。

小铁蛋先是一愣,随即兴冲冲地跑了出去,惊奇的声音迫不及待地传来:“阿姐!这是鸡吗?哪儿来的鸡呀?你去镇上了?你买鸡啦?”

小孩子兴奋起来可真聒噪啊。

“我没去镇上。”再说去了也没钱,俞婉给床上的女人掖好被角,将野鸡带去了后院,后院围了篱笆,前面连着房屋,后面连着猪圈与灶屋,当然猪圈里并没有养猪。

“这是我在山上抓的。”俞婉说。

“山上抓的呀?阿姐你好厉害!”小铁蛋满眼崇拜地说。

俞婉拿了空碗出来,一刀给鸡放了血。

小铁蛋看到这一幕竟也不害怕,乖乖地蹲在地上,一眨不眨。

“是给我们吃的吗?”他问。

“当然了,不然要给谁吃?”俞婉说道。

小铁蛋欲言又止。

俞婉觉得弟弟有些怪,她忙着做菜,并没往心里去,她把鸡放进热水泡了泡,开始拔毛,一边拔,一边想着配菜是什么,总不能又是萝卜,她本就不爱吃萝卜。

忽然,她扭过头,目光落在了灶屋后的一排排毛竹上。

毛竹的颜色青绿,竹干有不大明显的灰白色斑纹,应当是三到五年的竹子,这个年龄的竹子,最适合挖笋了。

“阿姐,你在看什么?”小铁蛋疑惑地问。

俞婉没说话,放下拔好毛的野鸡,找了一把铲子朝毛竹走去。

小铁蛋不知她要干什么,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

俞婉在竹子地里走了一个来回,忽然蹲下身,用铲子在一棵毛竹下刨了刨,刨出一个尖尖的、红薯大小的东西。

“还真有。”俞婉笑了。

“阿姐,这是什么呀?”小铁蛋好奇地问。

俞婉心情愉悦地说道:“冬笋。”

“可以吃的吗?”小铁蛋又问。

俞婉弯了弯唇角:“当然。”

不仅可以吃,还十分好吃,营养价值也丰富。

俞婉挖了笋后,把土轻轻填上,以便它来年继续生长。

这儿的毛竹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也非每一棵都长出了笋芽,俞婉挖了两棵后,在小铁蛋饿得咕咕叫的声音里收工了。

俞婉将冬笋去壳洗净,切成片,又将野鸡剁成块,内脏放一边,鸡块与冬笋以大火爆炒,再用小火慢炖。

俞婉很少下厨,老实说厨艺算不上高超,但架不住食材好,不过须臾功夫,浓郁的鸡肉香气夹杂着清新的笋香,层层叠叠地飘了出来,无孔不入地刺激着俞婉与弟弟的感官。

小铁蛋馋得口水横流。

俞婉打开锅盖,舀了一块鸡肉想要递给他,他忙摇头,咽了咽口水说:“我、我等阿娘和阿姐一起吃!”

“好。”俞婉没拒绝,盖上锅盖后对小铁蛋道,“蒜苗不大够,我去地里摘点来。”

“那我守着鸡!”小铁蛋一脸严肃地说。

俞婉轻笑:“好,你守着鸡,别让人偷吃了。”

这话是与小铁蛋玩笑说的,哪知她一出门,还真有人惦记上她锅里的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