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给你?”沈奚指自己的早餐杯。

  “不用,谁让我晚上带你看了一场极其无聊的电影,这算是报复。”

  “没有,”沈奚明知道他在逗趣,还是解释,“不是报复——”

  沈奚看到他手上的纱布,话音戛然而止,没等来得及问,傅侗文已经摆手:“不要问我的手,我们说些别的。”

  她莫名焦灼,伤口深不深?怎么来的?回来时还好好的?

  话被逼到嗓子口,又不让问。

  “我第一次到伦敦,人受到很大冲击。”他忽生感慨似的,和她说起了遥远的事情,从他和四爷到伦敦讲起,说到许多见闻。

  此时的他,带着手伤,在蜡烛微弱的光下,像是一个普通的、在异国飘荡过多年的留学生。如果他不是傅家的三爷,也许就是归国后,受雇于大学学堂,四尺书桌,藤椅端坐的大学教师。他的书桌右上角,必会摆着水晶墨水瓶,一瓶红,一瓶蓝。

  他在讲述过去,她在心中描绘。

  在猜想,倘若他去做学问,会是如何形容。

  傅侗文似乎有很多副面孔,善恶忠奸,九成九都是沈奚从别人的话里听来的。可这一昼夜,她也亲眼见到了他诸般模样,每一样,都在意料外,又在想象中。

  “我记得,你在信上说,你对心脏外科感兴趣?”

  这只是她上百封信里的某两句话而已。

  沈奚点头,又摇头:“半年前,我已经听老师的建议,选了一位骨科导师。”

  傅侗文讶然:“这次我去加利福尼亚,为你询问专业方向,我的朋友也是这个建议。”

  好巧。

  “初到英国时,侗汌学医也像你,入魔成瘾,”傅侗文将早餐杯端起,轻抬了抬杯子,询问她,“问你讨半杯奶粉喝,口渴得很。”

  “你都喝好了。”

  “一人一半,”傅侗文笑,取出另一只早餐杯,对半分了,递给她,“在中世纪欧洲,外科地位极低,和理发匠地位差不多。那时国王的亲信掌管全国理发师,和外科协会。这是侗汌给我讲的,”他喝着杯子里的牛奶,“他也喜欢外科,可惜他去读书的年月,这个学科的发展不好。为什么你选了骨科?”他问。

  “会更有用,”毕竟心脏外科面对的难题,暂时无解,“如果我是美国人,我会选心脏外科。”去解决难题,去想办法让心脏在手术期间停止跳动,不再涌出鲜血。可在现阶段,这是天方夜谭。她可以选择留在美国,继续这个方向,但何时能攻克?没人敢说。

  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是一生。

  她更想学以致用,尽快回国。那些造福人类的事,就留给更想留在美国的人,比如陈蔺观,他的志向是全人类的医学事业。

  而她的志向,是博采西学,强我中华。

  可沈奚不敢对傅侗文说,她怕现在的自己说这些,太过幼稚。

  可傅侗文却在等她继续解释……

  “就像,”沈奚努力措辞着,低声说,“我们当务之急是修建铁路,而不是购买豪华列车,”沈奚说完,又怕解释不清,再举例,“或者说,我们先要让大家都要吃饱肚子,而不是让每个人都学习去喝红酒和伏特加。”

  “词不达意,”傅侗文笑着点点头,“不过,听懂了。”

  沈奚抿嘴笑着,很庆幸自己表达清楚了。

  傅侗文端着那半杯牛奶上了楼,和沈奚在她的房间门口分开,还颇有绅士风度地替她打开门:“祝你拥有一整晚的美梦。”

  傅侗文说完,再次举起早餐杯,笑意浓郁:“晚安,沈小姐。”

  随后,门关上。沈奚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在跳,和那门关上的瞬息重合了,啪嗒一声,门被他亲自从外关上。

  脑海里,是停滞的光影,他举杯道晚安的那一个画面,久久不去。

  *万国禁烟会:1909年2月1日,国际鸦片委员会会议在中国上海召开,13个国家41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禁烟大计。万国禁烟会是世界上第一次国际禁毒会议,催生首部国际禁毒公约——《海牙鸦片公约》,在国际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段*来自百度百科)

  

第7章 第六章 沉酣戏中人(1)

  冬天过去,她开始上课以后,傅侗文也开始了他在美国的社交活动。

  她每月能见到他一两次,偶尔会问到她的课业。一问一答,总是他说的多,她答的少,反倒是顾义仁和婉风和他说的话多些。三月的一个周末,傅侗文留宿在公寓,这天他精神出奇地好,在客厅和他们一起喝下午茶,大家讨论时事,说实业救国,婉风忽然问到傅侗文常去八大胡同,是否见能让蔡锷为之倾倒的小凤仙?

  傅侗文笑笑:“未曾有幸。”

  对传闻中的“肆意用情”,倒是从不辩解。

  他将视线落到她身上:“怎么不见你说话?”

  她一不留意时政,二交际圈小,不像婉风和顾义仁,可以这么快交流到国内的消息,实在没谈资,只能端起茶壶:“我去给你们添水。”

  等到她将茶壶端回来,顾义仁正立起身子说:“义仁必当终其一生报效家国。”

  突如其来的表忠心,像在告辞。

  果然,傅侗文的回答应证了她的推测:“保重身子,万事都要想到,‘留得青山在’这个道理。”

  顾义仁慷慨激昂:“三爷放心!”

  沈奚这才觉得烫手,将茶壶砰地放到了桌上,掌心都烫红了。顾义仁和婉风都笑来,婉风拉住她的手,揉搓着:“就是怕你舍不得,我们今日才说。”

  “你们?”沈奚更是错愕。

  “是我们,”婉风笑了,“我们结伴一道走。”

  沈奚憬然,难怪他会回来,要和众人一叙。

  顾义仁对傅侗文的尊敬是打从心底的,临行前这一夜,喝了个不省人事。傅侗文被他的情绪感染,饮去数杯,沈奚默默给他满杯的次数,到第四杯时,傅侗文察觉了,望过来。

  沈奚立刻别过头,去看墙壁上挂着的钟。

  “看什么呢?”婉风小声问。

  “要送他上楼去吗?醉成这样,明日如何登船啊?”沈奚耳语。

  “你去好吗?”婉风用的手腕轻轻压在她的后背上,求饶,“我想和三爷单独坐一会儿,”话未说完,又将身子转过来,面对着沈奚,“求你了,我明天就走了。”

  单独坐一会儿?

  沈奚懂了她的意思,女孩子之间不用说穿的那层意思。

  婉风喜欢上傅侗文了。什么时候的事?也许远比她认识傅侗文还要早。

  “求你了。”婉风声音极低。

  沈奚食指指尖下意识滑着桌子,碰到盘子边沿,冰的。

  “我去叫人来,扶他上去。”沈奚妥协了。

  她发现,离开这个饭桌的艰难程度远超她的想象,以至于跟着傅侗文的那个少年架起顾义仁,要求她打一把手时,沈奚还在走神,魂不守舍。

  顾义仁到楼上大吐特吐,暂解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跟着收拾,到擦干净地板,看到床上叠得齐整的白衬衫,还有一条深蓝色的针织领带。这应该是他准备归国的“戎装”了。而自己呢?还有一年,两年?还是更久?

  顾义仁在床上翻了身,嘴里咕哝着什么,沈奚凑近听,在说桥梁土建。

  她将棉被摊开,盖在他身上:“再见吧,顾兄。”

  顾义仁自然听不到,梦中和周公诉衷肠,表着建造大桥的心愿去了。

  沈奚坐在床边沿,看床上的一块表,过去一小时了,还没动静。

  她想下楼怕撞到不该撞见的,可坐在这儿也踏实不下来。她两手撑在身后,挺直腰杆,舒展自己的腰肌,配合着顾义仁,开始背诵《黄帝内经》。虽学西医,但她笃信老祖宗的东西,所以任何中文的医书也从未放过。“总会有用。”这是她常有的论调。

  “心移寒于肺,肺消,肺消者饮一溲二,死不治。肺移寒于肾,为涌水,涌水者,按腹不坚,水气客于大肠,疾行则鸣濯濯如囊裹浆……”

  门被扣响。

  沈奚停下,身后的男人还在讲着他的毕业论文。

  开了门,是婉风。

  婉风双目泛红,在看向她时,像有隐含的一番意思。

  “去吧,去三爷那。”她低声说。

  去傅侗文那里?

  沈奚错愕,没等发问,婉风已经将双手握住她的:“这一别,山高水远,你要好好照料自己。明知学海无涯,读不完,慢慢读。”

  “这才三点,道别太早了,”沈奚低声回,“明早我送你们。”

  婉风淡淡笑笑,颔首。

  她离开,可还觉得有什么不对。说不清,道不明的。

  顾义仁的房间在一楼,她出来时,厅堂的灯灭了。

  开关在大门边,她懒得再去,摸黑爬楼梯。

  夜深人静,高跟鞋的鞋跟落在楼梯上,有响声,听得让人心焦。她索性踮起脚跟,快步跑上去,一路到了傅侗文门外,驻足。

  门虚掩着,她想从缝隙看一眼,没有用。

  只得硬着头皮:“三哥。”

  无人应声。

  沈奚轻轻推门,看到傅侗文背对着门,正穿西装:“关上门。”他说。

  沈奚反手将门关上,望着他的背影。

  傅侗文说:“今日是告别夜。”

  “嗯。”她明白。

  “看你的样子,也很伤感?”

  沈奚再点头:“大家都是,尤其……婉风,我想她最舍不得三哥。”

  她觉得这话说得再平整不过,可傅侗文却忽然回身来看她。不言不语的,竟让她心虚起来,窗外刷刷落着雨,从她这里看,能见到雨滴斜砸在玻璃窗上的一个个印子,密密麻麻。

  “你以为,方才她和我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傅侗文忽然笑问,“是不是只要我和一个女孩子共处一室,总能让人去误会?”

  沈奚再次惊讶于他读心的本事,讷讷道:“并没有。”

  虽然这是一句假话。

  傅侗文饶有兴致地笑着:“我说告别夜的意思是,我该离开纽约了。”

  “你要走?和他们一起回国吗?”

  “不,我利用了他们,其实要走的是我。”

  傅侗文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了点麻烦。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的身份走。此行隐秘,他带来的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的旅程去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的一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了今夜,这里将是一个空置的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的航程。稍不甚就会要了人命。

  “只有你和谭先生?”沈奚急匆匆问,“这怎么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么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支票和一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了。”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一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的名字,很有名的一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难道就是早为她做了另一手的安排。

  “骨科的。”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我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一分钟,晚一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了。”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掏出怀表。

  这是在看时间,也是在考虑。

  等待的忐忑情绪排山倒海地压过来,她在想,倘若他拒绝,要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分分秒秒。

  窗外的雨势更大了,砸得玻璃窗砰砰作响,一定混杂了冰块,才敲得如此起劲。

  沈奚轻轻地换了口气,耐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