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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姑姑是这么说过。你怎么知道?”

“在你的《姑姑语录》里读到的呀。”

“姐姐也看我的文章?”她皱眉,“可是我有写过《姑姑语录》这么一篇文章吗?”

呀,现在是1944年2月4日,《姑姑语录》是张爱玲哪一年的作品呢?这个我可是真的记不清。我只得含糊地说:“那大概就是听你说的。你说过要写一篇《姑姑语录》的。你的文章,我每篇都看过,看了很多遍。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小说,喜欢到痴狂。”

喜欢到痴狂。喜欢到背井离乡地来上海。喜欢到穿越时空来寻她。喜欢到即使现在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仍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不过,也许这一幕本来也不是真实的,而只是我的一个美梦。

“有很多人说喜欢我的东西,但是姐姐你也这样说,我很开心。”她眨眨眼,带一点喜滋滋。

“崇拜你的人,比你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因为你对读者的影响,不仅在今世,要深远半个多世纪,甚至更远。”我看到桌子上堆积如小山的信件,“这些,都是崇拜者的信吧?”

“是呀,都来不及看。”爱玲又现出那种若有所思的神情,“姐姐,为什么你说每句话,都像预言似的。好像,你知道很多事,都是我们不知道的。如果你不是神仙,那么你就是天才,智者。”

我一愣,忽然想,或者所有的智者都是穿越时光的人吧?是因为预知预觉,所以才思维深广。再平凡的未来人,比起不平凡的旧时人,也还是高明的,因为,他已经“知道”。

佣人走来换茶,果然是奶酪红茶。

我不禁微笑,但接着听到禀报:“有位胡兰成先生求见。”

“胡兰成?”爱玲有些欢喜,“我听说过这个人呢。”

我大急,脱口说:“推掉他。”

“为什么?”爱玲微微惊讶,但立刻了然地说,“也是,我好不容易才见姐姐一次,不要让人打扰。”她回头吩咐,“跟客人说,我不在家。”

我松了一口气,但是很快又紧张起来。如果胡兰成不放弃呢?如果他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我难道能每次都守在这里阻挡他?

佣人下去片刻,执了一张纸片上来,说:“胡先生已经走了,他让我给您这个。”

我偷眼看上面的字迹,秀逸清隽,才情溢然纸上。古人说“字画同源”,从胡兰成这随手写下的这几行字里,我清楚地看到了画意,不禁百感交集。这的确是个不世出的才子,我有点遗憾没有见到他的真面目。历史的风云和政治的沧桑给这人涂抹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让我反而好奇: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子,会令张爱玲这样秀外慧中的奇女子倾心爱恋呢?

虽然,在时光隧道里旋转时,曾见过他一个背影,但那不能算是认识吧?他站在她的楼下按门铃,求她拨冗一见。而我,及时阻止了这一次会晤,并期望就此阻止以后所有的见面,最好,他和她,从来就不相识。

但是,爱玲反复看着那张字条,颇有些嗒然的意味。分明在为这次错过觉得惋惜。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他们甚至还没有见面呢,可我分明已经感到,有什么事情已经在他们之间悄悄地发生了。

“爱玲,我可不可以请求你一件事?”我望着她,迫切地请求,“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见这个人。”

“我不是已经把他推了吗?”

“我不是说今天,是说以后。以后,也永远不要见这个人。”

“永远?你说得这样严重。”爱玲有些不安,“为什么会提这么奇怪的要求?你认识胡兰成吗?”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认识。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有害的人,对于你而言,他意味着灾难。你最好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连我自己都觉得口吻如同巫师,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白,想了想,干脆直奔主题,“他替日本人做事,替汪精卫的南京政府做事,他是一个……文化汉奸。”

“文化汉奸?可是他前不久还因为写文章断言日本必败南京政府必败,而被汪精卫关进牢里呢。”爱玲不以为然地反驳,“他是苏青的朋友。那次,我还和苏青一起去过周佛海家,想有什么法子可以救他呢。”

我又一次愣住。再度感慨自己对历史的贫乏。说实话,我只是一个张爱玲小说的痴迷读者,对于胡兰成的故事却所知甚浅,对上海孤岛时期的历史,也只有浮光掠影的了解。我同样说不清胡兰成究竟是哪一年入狱,哪一年出任汪政府的宣传次长,又具体地做过哪些伤天害理出卖国家民族的事,对于胡兰成的正面报道甚少,所有的传记故事里也都只是蜻蜓点水地提一句“文化汉奸”,历史的真相呢?真相是什么,我并不知道。我所知晓的,只是他和张爱玲的这一段。以如此贫乏的了解,我对张爱玲的说服力实在是太力不从心了。

而且,24岁。再聪明的女子,在24岁的恋爱年龄里,也是愚蠢的。我也曾经24岁,清楚地了解那种叛逆的热情,对于自己未知事物的狂热的好奇,对于一个有神秘色彩的“坏男人”的身不由己的诱惑与向往。

关注一个人,先注意他的长处,但是真正爱上一个人,却往往是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的。

对于一个聪明而敏感的24岁少女而言,一个坏男人的“劣迹”往往是比着英雄人物更加让她着迷的。

命运的危机,已经隐隐在现,仿佛蛇的信子,“咝咝”地逼近。

我有种绝望的苍凉感。

“爱玲,”我困难地开口,“你写了《倾城之恋》,写了《沉香屑——第一炉香》,但是,你试过恋爱吗?”

“恋爱?”爱玲俏皮地笑,“我们对于生活的理解往往是第二轮的,总是先看到海的图画,后看到海;先看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情。”

我有些失落:“通常,你便是这样回答记者问的吧?”

她太聪明,太敏捷了,24岁的张爱玲,已经机智活跃远远超过我之所能,可是因为她还年轻,还没来得及真正体味爱情的得失与政治的易变,还在享受荣誉与赞美的包围,所以尚不能静下心来沉着地回答问题,不能正视自己的心。

一个人的智慧超过了年龄,就好像灵魂超越身体一样不能负荷,于人于己都是危险的。

我可以和8岁的张瑛无话不谈,却与24岁的张爱玲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隔阂。

而这种不和谐,张爱玲分明也是感觉到了的,她显得不安,于是顾左右而言他,站起身走到阳台上招呼说:“姐姐,你来看,哈同花园又在举行派对舞会呢。”

我点点头,也站起来走向阳台,一步踏出,忽然觉得晕眩,眼前金星乱冒,仿佛电梯失控的感觉,又仿佛楼下的万家灯火都飞起来一起缠住了我。

幸好只是一刹那,当眼前再度清明,我看到自己已经稳稳地站在阳台上,望下去,万家灯火都已复位,远处的霓虹招牌在滚动变换,画面是一张周润发的海报。我更加恍惚。发哥?他也到旧上海来了?他出演的《上海滩》,讲述的是张爱玲同时代的故事吧?难道因为一部电视剧,把他也送到这里来了?

“锦盒!锦盒!”是谁在呼唤我的名字?

阳台门再次推开,从房间里走出的竟是沈曹,他紧张地招呼:“锦盒,你觉得怎样?”

我怔忡地看着他,渐渐清醒过来,原来实验已经结束,可是,实验开始前我明明站在屋子中央的,怎么现在竟跑到阳台上来了?

楼下的巷道里不知从哪个角落依稀传来胡琴声,越发使一切显得如真如幻。

沈曹十分困惑:“锦盒,这回又出了新问题。试验做到一半,你忽然站起来往外走,就像梦游一样,开门走了出来。我又害怕又担心,又不敢大声喊你,怕有什么后果。只得忙忙把时间掣扳回来,再出来找你。你感觉怎么样?”

“我……”我仍然沉在与张爱玲的谈话中不能还魂,“沈曹,如果你不扳动时间掣,我是不是就会一直留在那个时代?是不是就跟着那个时代的时间来生活了?那么我今天离开张家,明天还可以继续上门拜访,我可以一直和张爱玲交朋友,陪着她,看着她,不让她和胡兰成来往。”

“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是那样,你在这个时空的肉体,岂非就成了植物人?”

“植物人?会不会植物人的思想,就像我刚才一样,是走进了另一个时空,不愿意回来,或者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够回来,所以才变成植物人的呢?”

“这个……大概要属于医学范畴的问题了。植物人及梦游,在医学上还都是个未知数。人类大脑对于人类而言,还是个陌生的领域。”

我喟叹:“人类多么无奈,拿自己都没有办法,都无所了解,还奢谈什么改造世界呢?”

“好高骛远,原本是人类本性。”沈曹苦笑。

我们一时都不再说话,只并肩望向远方。

正是夜晚与白昼的交接处,人声与市声都浮在黄昏中,有种浮生若梦的不真实感。夕阳余晖给所有的一切都染上一层柔艳的光,绿的房屋,蓝的江水,绯红的行人和靓紫的车子,像童话里的城堡。

我忽然有些想哭。这阳台,张爱玲和胡兰成当年也一定曾经并肩站过,看过的吧?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那些往事,写在书上,写在风中,更写在这残阳余照的黄昏里。

张爱玲遇到胡兰成,顾锦盒爱上沈曹,一切,都是命运吧?谁知道这一刻我们看到的上海,是实景还是梦境?五十年前的月亮和五十年后的月亮是同一个月亮,五十年前的上海和五十年后的上海是相同的么?

沈曹说:“从黄浦江外滩起,由法大马路到静安寺,称为十里洋场。这房子,刚好是十里的边儿,也刚好在高处,可以看清十里洋场的全貌。”他指下去,“喏,那里是哈同花园,那里是起士林咖啡馆。”

起士林不是奥菲斯,顾锦盒不是白流苏,而沈曹,会不会是范柳原呢?

天色一层一层地暗下去,灯光一点一点地亮起来。

从这个角度望下去,整个城市就是由一点一点的灯光和一扇一扇的窗子组合而成,屋子是不动的灯光,车子是行动的灯光,闪闪烁烁,一起从人间游向天堂。

沈曹叹息又叹息,忽然说:“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看到人家窗子里的灯光。因为我会觉得,那灯光背后,一定有个非常温暖快乐的家,而那些温暖和快乐,都不属于我。我非常嫉妒……”

我惊讶极了,惊讶到噤声。快乐的沈曹,优秀的沈曹,才华横溢名气斐然的沈曹,我一直以为他是童话中那种含银匙而生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整个的生活都是一帆风顺,予取予求的。然而,他的童年,原来竟是如此的不快乐!难怪他潇洒的外表下,时时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阴郁。

少年时的伤,是内伤,没那么容易愈合。是那道看不见的伤痕和与生俱来的孤独感给了他迥异于人的独特魅力。

我没有发问。我知道他在诉说,也是在释放,我不想打断他,不想追问他。如果他信任我,如果他愿意说,他会把一切都说出来的。

他沉默了好久,好像在清理自己的思绪,然后才又接着说下去:“小时候,我常常在这个时间偷偷跑出来,扔石头砸人家的窗子,有一次被人抓到了,是个大汉,抓我就像老鹰拎小鸡一样,把我拎到半空。我怕得要死。但是这时候有一个女人从那里经过,她劝那个大汉把我放下来,并温柔地对我说:‘小朋友,这么晚了,别在外面闯祸了,快回家吧,妈妈会找你的。’我当时哭了。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能打架,有时赢有时输,不管输赢,都会带一身伤,常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我从来没哭过。可是那天我哭了。我哭我自己没有家可以回,没有妈妈会找我……”

沈曹。哦沈曹,原来在你的风光背后,藏着的竟是这样的辛酸苦难。我的心,柔弱地疼了起来。眼中望出去的,不再是面前这个高大的沈曹,而是那个稚龄的到处砸人家玻璃的可怜的顽童,那个满心里只是仇恨和不甘心的的倔犟的孤儿。我的泪流下来。沈曹,我多么想疼惜你,补偿你以往所有的不快乐,所有的孤单与怨恨。

沈曹抬起头,看向深邃的夜空,用一种朝拜神明般的虔诚的语调继续说:“那个女人,非常地美丽。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长相,真的很美,很美,她穿着一条白裙子,那款式料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的笑容,就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有一种柔和的光芒。她拉着我的手,问我:‘你衣服上的这幅画,是谁画的?’那时候,我总是喜欢在所有白色的东西上乱画,不管是白纸,白墙,还是白布。所以我自己的衣裳上,也都是画。她看着那些画,对我说:‘你画得真好,比很多人都好。你将来会是一个很出色的人,有许多伟大的发明。所有认识你的人都会尊敬你,佩服你。你可不能因为打架闯祸就把自己毁了呀。’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曹是孤儿院院长的姓。我不知道生母为什么把我遗弃,襁褓里连一张简单的字条都没有。长到这么大,所有的人都歧视我,除了曹院长。但是即使是他,也没有对我说过这么温暖的话,鼓励我的话。那个美丽的女人,她使我相信,我是个好孩子,她给了我一个希望。在我心目中,她美如天仙,她的话,就是命运的明示……”

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忽然有点酸酸的,听着沈曹用这么热烈的词语赞美一个女人,让我竟然有些莫名的嫉妒。尽管我明知道,那女人比他大着十几二十岁,可是,谁不希望自己是爱人眼中心中惟一的女神呢?

这次我忍不住打断了他:“你后来见过她吗?是不是她收养了你,改变了你的生活?她现在和你是什么关系?”

沈曹被我的一连串问题逗笑了:“按照你的逻辑,大概一个长篇电视剧集的草稿都打好了吧。你是不是以为她就是我的养母?不,错了,我和她只见过那一面,以后再也没有见过。我仍然留在孤儿院里,但是从此变成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而且更加刻苦地学画。隔了一年,有个华侨想到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虽然我的年龄大了一点,但是他看中了我的绘画天赋,发誓把我培养成一个画家。并且,他给了我一个新的姓氏……”

“沈。”我轻轻替他说出答案,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然而沈曹捧起我的脸,迫视我重新抬起头来。“看你,眼泪还没干呢,又笑了。像个孩子。”他的话语在调笑,可是语气却温柔诚恳,而他的眼神,他的眼神,如此明白清晰地表达着他的燃烧的爱意。

我烧融在他的眼神中,同情,震撼,感动,敬佩……种种情绪集聚心头,令我迷失。

他的眼睛这样迫切地逼近我:“锦盒,你愿不愿意送我一盏灯,让你和我,永远生活在属于我们俩的灯光下,过着温暖快乐的生活?”

最后一道防线也轰然倒塌,有如泄洪。

他说了!他说了!他终于明白地把所有的爱与承诺都说出口!

只有我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肯向一个女人剖白自己的历史是多么不容易,那等于他把自己的过去和将来都悉数堆在这个女人的面前,请她接纳,请她收容,请她挽起他的手,一起走向白头偕老。

两个寂寞的灵魂终于相撞,不愿再彼此躲闪。我抛开所有的顾虑,不顾一切地和他拥吻在一起……

半生缘

我仍然没能对子俊将分手说出口。

从常德公寓回来的路上,已经千百遍在心中计划好所有要说的话,我想告诉子俊,我对不起他,不能和他履行婚约,我们的过往有过快乐也有过争吵,然而将来我只会记得他的好;我想告诉他,爱一个人需要很多条件,除了时间和习惯外,最重要的是心灵相通,彼此交流,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同子俊虽然无话不说,却始终不能真正说到一起,他说的我不感兴趣,我说的他不能理解。但是沈曹,他和我之间,几乎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只要一个眼神已经可以明白彼此所想。甚至,连一个眼神的暗示都不需要,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一种人,他就像我另一个自己,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都可以刺到我的心里去;我要向子俊坦白,上次对他说过的那个理想,不是一件事,而是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沈曹。所以,我要请求他原谅,让我们彼此做朋友……

然而当我回到家时,子俊已经在等我,满面焦急,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苏州来电话,你外婆病危,让我们马上回去!”

彻夜焦灼。第二天一早,我们赶头班车回了苏州。

甚至没顾得上给沈曹打一个电话。

一路上,我只觉自己在与时间争跑,苦苦拉住死神的衣襟乞求:“等等我,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追上你的脚步,让我见见外婆。”

在踏进医院大门的一刻,恍惚听到外婆的声音:“是阿锦回来了吗?”

外婆住在306病室,我对这间医院并不熟悉,可是几乎不需要认证房号,便识途马儿般一路奔进去,就仿佛有人在前面领着我似的。

然而手按在病房门柄上时,里面忽然暴发出撕心裂腑的哭声,我撞开房门,看见妈妈抱着外婆的身体哭得声嘶力竭。我没有走到前面去,我没有动,没有哭,脑子里忽然变得空空的。从昨晚听到外婆病危到现在,焦急和忧虑占据了我整个的心,以至于我还没有来得及感应忧伤,一心一意,我想的只是要马上见到她,我亲爱的外婆,我那个捣着半大脚找到学校里替我打抱不平的亲亲外婆,我儿时的避难所,我承受了来自她的大量疼爱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半分回报的外婆,哦外婆……

当晚,我来到外婆的家,为她守灵。

子俊好不容易说服爸妈回家休息,而由他留下来陪我。

案头的香火明明灭灭,外婆的遗像在墙上对我微笑。我跪在垫子上,默默地流着泪。

子俊将手握在我的肩上:“锦盒,你也睡一会儿吧。”

“可我有许多话要和外婆说。”

“对我说吧,对我说也是一样。”子俊安慰我,一脸怜惜,我知道他是怀疑我伤心过度发神经。

但我坚持:“外婆听得到。”

我相信外婆听得到。对于我可以穿越六十年光阴约会张爱玲来说,外婆超越生死与我做一夕之谈,绝对不是呓语。灵魂是无拘碍的。肉体算什么呢?

我不信外婆会不见我就离开。对相爱的人而言,生与死都是符号,爱与恨才是真谛。

子俊熬不住先睡了。我也渐渐朦胧。然而一种熟悉的气息令我蓦然清醒过来。是外婆!

她的身上特有的花露水的香味,在这个时代的女人身上几乎绝迹,只有老外婆才会坚持每天洒花露水权充香水。记得我工作后,第一次领工资就专门买了一瓶名牌香水送给外婆,可是外婆打开盖子闻了一下,立刻皱起眉头说:“什么味儿这么怪?哪有花露水的味儿香?”当时我觉得哭笑不得,而今却明白,就像我执著于旧上海的风花雪月,外婆对花露水的钟爱,也是一种怀旧的执著吧?甚至,相比于我对可想不可及的旧上海的怀念而言,外婆的念旧则显得更为切实真挚。

那个少年轻狂指责外婆闻香品味的我是多么的浅薄无知哦!

“外婆,是您吗?”我轻轻问,眼泪先于话语夺眶而出。

没有回应。而隔壁传来子俊轻轻的鼾声。

但是我的心忽然静下来,我知道,即使外婆不来见我,也必定知道我在想她。

我们彼此“知道”。

小时候,在我“呀呀”学语的辰光,渴了饿了困了痒了,不懂得表达,便一律用哭声来抗议,常常搞得妈妈不胜其烦,抱怨我是个“哭夜郎”。惟有外婆,只要一听到我哭声长短,立刻晓得个中原由,急急把奶瓶尿布及时奉上,止我哭声;反之,外婆偶有不开心的时候,或者腰疼病发作,幼小的我也必会安静地伏在她膝下,大眼睛含着泪,眨巴眨巴地看着她,她便会衷心地笑出来,所有病痛烦恼荡然消失。

自然,这一切都是我长大后由妈妈复述给我听的。然而我总觉得,记忆深处,我其实并没有忘记这些个细节,再小的孩子,既然有思想有感情,就一定也会有记忆的吧?

从小到大,我和外婆几十年心心相印,语言和生死都不能隔绝我们的往来。

花露水味凝聚不散,氤氲了整整一夜。

那是外婆和我最后的告别。

清理外婆遗物时,妈妈交给我一张照片,说:“你外婆临走时,最挂记的就是你,口口声声说,她惟一的遗憾,就是没能亲眼看到你成家。”

那张照片,是在我三岁的时候拍的,外婆牵着我的手,婆孙俩齐齐对准镜头笑,背景是一座尖顶的建筑,好像是教堂,然而整座楼连窗子都被爬山虎的藤蔓捆绑得结实,仿佛抱着什么巨大的秘密。

我拿着照片,反复端详,忽然发现这场景很熟悉,这是哪里呢?

妈妈看到我发呆,叹了一声:“怎么,认不出来了?这是上海呀,圣玛利亚中学教堂。”

“圣玛利亚中学?”我大惊,那不是张爱玲的母校?我去那里做什么?“我小时候去过上海?”

“你忘了?以前跟你说过的,你三岁时,外婆带你去过一次上海。一共呆了三天,你玩不够,哭着闹着说不想回来……唉,也是命吧,你三岁的时候就口口声声说喜欢上海了,还说长大后一定要到上海工作的,不想现在都成了现实。那时候你还小,在电视上看到人家在教堂举行婚礼,你就闹着要去看教堂,还说将来也要在教堂结婚。你外婆一时找不到教堂,就带你去了圣玛利亚中学,那是老式贵族学校,校园里有座教堂,当广播站用……前几天,你外婆忽然让我把你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找出来,一张张地看,还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结婚,只怕她看不见了……当时我还以为是老人家的习惯,没事就喜欢说生道死的,没想到,隔了一天,她突然就中风……”妈妈说着哭起来。

我的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下来。外婆今年快八十了,早就过了“古来稀”的年龄,她的死,在中国习俗上称为“喜丧”。像她这样的老人,在死之前,是早已先于肉体而跨越了生命的界限,勘破了宇宙的秘密。她知道自己大限已至,知道自己行将离开,她是含着笑容告别这个世界的。然而,她说她有惟一的心愿未了,就是我的婚事。我的外婆,她在离去的时候,思想里没有她自己,只有我,我的过去,我的现在,我的将来,她曾把我从小到大的照片一张张地端详,一张张地回忆,一张张地祝福。外婆,外婆,什么样的爱可以与你比拟?什么样的力量能够比爱更强大?

我越发坚信,昨天的花露水香味不是我的幻觉,不是我的一厢情愿,而是外婆,外婆她真的来了,她来向我道别,她来看看我过得好不好。我的外婆……

“那一次,外婆是怎么想起要带我去上海的?”我问妈妈,“我印象里,外婆是不大出门的,她怎么会想起到上海去呢?当时您和爸爸在哪儿?”

“那是因为……”妈妈欲言又止,表情忸怩,支吾了良久,终于叹口气说,“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别问了。”

我心里一动:“是为了您?外婆不是喜欢出门走动的人,除非发生了大事,她是不可能一个人跑到上海去的。外婆的大事,不是我,就是您了。对不对?”

“阿锦,你长大了,反应快,心思细,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妈妈看着我叹息,“都说憨人多福,你就是太聪明了,聪明人难免心重,倒不如糊里糊涂的好。”

我着急:“您就别东拉西扯瞒着我了,既然是过去的事了,就说给我听听吧,就算前车之鉴也好呀。”

妈妈又想一想,终于点头,却仍然不肯详说,只含糊其辞地总结性发言:“这也不是我们一家人的事,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就是两夫妻怎么相处都好,一旦有了孩子,从怀孕到哺乳这段日子,难免就会忽略了夫妻感情。年轻男女忽然升格做了父母,觉得压力不堪担负,内心深处就有了种逃避现实的愿望。这段时间里,最容易发生婚外情……”

“爸爸有了别的女人?”妈妈这一代人就是这样,无论说什么事,都不喜欢当成个案来面对,而要上纲上线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分析,仿佛这样便能减轻事情的严重和伤害似的。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历史,最多只能得到三成真相,还非得直截了当地提问题不可。

“也没有那么严重。”果然,一落实到具体人物上,妈妈便含糊,三言两语地轻描淡写说,“只不过你爸有次去上海开会,认识了一个姓贺的女同行,两人一直通信,言语亲热了些。有次你外婆来家做客,收拾家时翻出了那些信,第二天就不声不响买了票,说要带你去上海玩两天,就去了。”

“外婆带我去谈判?”我更加惊讶,我的老外婆呀,她一天工作经验都没有,然而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却比谁都拿得起放得下,做事简洁利落,而且出手必见奇效。我越来越佩服外婆了。“外婆见到那女人了吗?她们怎么谈的?”

“详情我也不清楚,你跟着一起去的,你比我清楚呀。”妈妈取笑我,顾左右而言他,“这张照片,就是那次拍的,你外婆和你玩了不少地方呢。”

“后来呢?”我不让妈转移话题,追着问,“后来怎么样?

“哪还有后来?姓贺的见了你外婆和你,真是老老小小都出动了,她还能怎么样,还不就和你爸一刀两断了?你爸通过这件事也受了教训,从此痛改前非,任劳任怨,就成了今天这个模范父亲。”

“外婆可真厉害!”我由衷赞叹。千万别小看了那个时代的女性,锦囊自有妙计,土虽土了点儿,可是实用。适当时候使出来,一招是一招,所向披靡。

“你和子俊到底准备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呢?”妈妈反守为攻,问起我来,“你外婆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件事,说你三岁的时候她就答应过你,一定会让你在教堂里结婚。她最遗憾的就是不能看着你进教堂。”

“她会看到的。”我说,“她在天之灵会看见。”

“你和子俊没什么吧?这次你们回来,我觉得你对他好像有点淡淡的。”

“我们……”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们没什么。”

不知为什么,听完了父母年轻时代的故事,我对自己的情感纠葛忽然有了新的想法。我和沈曹,是否就像爸爸和那个上海女人的故事一样,只是节外生枝的片刻光芒呢?爸爸在我心目中,是一个稳重的有责任感的好男人,我相信二十多年前的他,虽然年轻,也不会是一个轻狂的人,他既然和那个上海女人曾经有过暧昧的辰光,就必然是动了真情的。可是他最终也还是选择了母亲,必然也是经过了深沉的思索。我和沈曹的感情,是否也应该沉静地郑重地考虑一下呢?毕竟,我和子俊相爱逾十年,而和沈曹,不过认识了数月而已。这一份狂热,够燃烧多久呢?

我想起阿陈提到过的那个女模特儿,沈曹也承认自己有过很多女朋友,虽然他向我保证那些人都已是昨日黄花,可谁又能肯定今天的她们不是明天的我呢?

他是那种人,可以燃烧很多次,也很容易忽然冷下来,但是永远不可能与你温存地相守。

如果渴望安稳幸福地过一生,是不可以选择他来照亮的,然而多情的女子,总是飞蛾般为了扑火而捐弃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