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亚通的威逼之下,沈霖只好跟着他上车,给人直觉是眼前这个男人心情不好。

车子掉头打算往厦门大桥方向开,沈霖慌忙问他:“你打算去哪里吃?”

“你上次不是说杏林有一家新开的餐馆不错嘛,怎么,舍不得了?”程亚通挑着眉头,脸上笑意正浓。

沈霖可不想吃顿饭还跑那么大老远的,而且这么晚,那一带熟人又多,难免碰到,到时候怎么解释?她故意提高声调:“老板,我明天还要上班,你就行行好找个近一点的地方吧,不就是一顿饭,至于吗?”

“那你说去哪里?”程亚通的语气明显软下来。

“只要不是岛外,随你。”

程亚通看了她一眼,嘴唇抿成了一条线,随即说:“我住的小区附近有一家餐馆不错,要去去试试看?”

“可以。”

塘边到仙岳花园只需要几分钟的路程。沈霖看着眼前的小区,后面是群山,里面住着的人非富即贵,暗自嘀咕旁边这斯果然是个有钱人。两人进了一家火锅店,她就知道那顿饭肯定要吃很长时间了。她不饿,也没有晚上吃宵夜的习惯,基本上是程亚通在吃。他第N次问沈霖:“你真的不吃?”

沈霖摆摆手:“你吃吧,我真的不饿。”

“你看着我吃,我怪不习惯的。”

“不会,我也在喝汤啊。”沈霖象征性地喝了几口汤。

“味道还不错,我经常带我妹妹来。”说起杨杨,他的脸上总是带着笑。

“你妹妹——杨杨,她几岁了?”沈霖想起许曼妮说过他好像没什么亲人,感慨兄妹两个相依为命也很让人心疼。

“二十五了,看不出来吧!”

“呵呵,我还以为才十八九岁呢!”

程亚通无奈地笑笑:“是啊,不会思考的人也就不容易老。”

他这么直白,搞得沈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也只好说:“她长得很漂亮,又可爱,就是有点怕生。”

“嗯。现在好多了,以前只认我妈妈,到二十二三岁还和我妈挤一张床,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说这件事的时候,程亚通表情淡定,笑容极富亲和力,眼神中隐藏着很深的宠溺。“后来我妈不在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渐渐地习惯一个人睡觉。”

“孩子都这样,没有什么安全感。”

“可能吧。”

“你不在家,杨杨就自己玩吗?像今天这样。”

“不是,今天送我姑姑那去了。请了个人,家里有事回去了。吃完饭,我要去接她。”

“噢。”

两个人没什么话题,都是围绕着杨杨,杨杨让程亚通的坏心情一扫而光。杨杨是幸福的,没有成年人的烦恼,不用思考未来,永远生活在哥哥的翼护之下。

“我是不是很让人讨厌?”

“怎么这么问?”沈霖不解。

“最近我…”程亚通显得有些难为情。“我认识了个不错的女孩。”

“然后呢,想追人家?”沈霖笑着问,像个姐姐,原来此人为情所困。

“嗯,方法总是感觉不对。问王意,他的点子更不靠谱,他说我落伍了。”他憨憨地笑着,“你有没有什么好的主意?”

“哦…明白了,原来你让我出来吃饭是向我取经?”沈霖得意地笑着:“那这顿饭该你请。”

“小意思。”

沈霖清了清嗓子:“首先,你对她不能像对我这么凶;第二,你得摸清她的脾气,喜好,然后投其所好;第三,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女人都需要赞美;第四,你一定要让她知道你可以并且愿意给她幸福。平时逛街给她拎拎包之类的事一定要做,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嘛。惊喜,女人对惊喜永远缺乏免疫力,你偶尔可以制造一些小小的惊喜…”

沈霖讲得头头是道,程亚通听得一愣一愣,“你很有经验啊!”

“不是经验,因为我是女人,懂吗?”

“明白。”程亚通招呼着服务员:“小妹,给我拿一张纸和笔过来。”

沈霖“噗”地笑出声:“你有那么夸张吗?”

“你说得很有道理,帮我写下来吧!或者你念,我写。”

沈霖好奇他的情感经历,他看上去怎么也得有二十八九了吧,不可能白纸一张,连追女孩子这种事还要请教别人。她很八卦地问道:“你以前没追过女孩子?”

“读书的时候谈了个,时代不一样了嘛,要与时俱进。”

“你傻啊,时代不一样,套路一样。现在都是QQ,Email之类的,我打赌,你要是用最古老的方式写信追女孩子,肯定比这些通迅方式感人。字可以体会出一个人写信时的心情,你可以尝试一下,哈哈。”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人写信了,都闲麻烦,没有短信和QQ、Email来得方便快捷。古老而浪漫的传情方式渐渐地消失。

“这主意不错,我还是中学时候写过信,恐怕找不到感觉了。”

“呵呵,写写就有感觉了。”

服务生把笔和纸送了上来,沈霖开始逐条列出来,写完颇有成就感,觉得自己也当了一回精神向导。

“对了…”她突然想起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程亚通看她犹犹豫豫,催促她:“有话就直说。”

“那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沈霖忍着笑。

程亚通看着她:“没关系,你说吧!”

“你那条圆柱型的项链可千万别再戴了,会吓走不少美女的…”说完沈霖就很没形象地扒在桌子上狂笑不止,一想起他脖子戴金项链,手拿山寨大哥大的场面就控制不住。

程亚通被笑得满脸通红,皱起眉头:“喂,有那么好笑吗?”

沈霖止住笑,很不客气地点着头。

“那条上次车祸时丢了,所以想戴也没有了。现在这条不会了吧?”他翻出脖子里的细条项链问她。

“这条不错,人看上去精细了不少。”尽管这样,她还是有些失望,以为被人改造过,他的恶俗品味才提高了一些,原来只是丢失了而已。前一段她在天涯看了个八卦贴,女楼主控诉她老公脖子上的金项链,而且该男人还洋洋自得觉得好看,不肯摘下来。当时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程亚通,而后面的回贴更让人大跌眼镜,有金项链情结的男人不在少数,相当一部分女人都抱怨自己的老公或者男朋友有这个嗜好,而网络上很多男人的回贴也直率,说就是喜欢金灿灿的感觉,还说凭什么就允许女人穿金戴银的云云。

原来程亚通式的暴发户心态普遍存在,已经是一种现象。

“那女孩几岁了?”沈霖问。

“套路不都一样吗,和年龄有什么关系?”

“当然不同。年龄不一样,心□好不同,爱的表达方式也就不同。年轻的小女孩心思单纯、喜欢浪漫、追求时尚,而且只要你对她好,她就会觉得自己被重视,自然而然把全身心都奉献给你了。”沈霖说着这些,仿佛是在看着年轻时候的自己。年轻时候的她也是这样,只要别人对她好,她就觉得这个人可以依赖,从而爱上他。魏嘉文就是这样把她追到的。

“那年龄大一点的呢?”

“年龄大一点的?”沈霖苦笑,“年龄大一点的就现实、功利一点。她们已经经历过风花雪月,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质。爱也是有的,但这个社会现实啊,她们需要安安稳稳的生活,安稳的生活离不开钱…还用我说下去么?”

程亚通也笑,“那你属于哪一种?”

“我?”沈霖指着自己反问:“你说呢?”

“呵呵…我不清楚。不过我那个应该是前一种吧,年纪比较小。”

“那祝你好运,成功了可别忘记我这个向导喔!”

“当然,当然。”程亚通喋喋地说。

程亚通送沈霖回家,下车后,程亚通调侃说:“你还欠我一顿饭,记得发工资后还我。”

“OK!没问题,你到时候提醒我。”

“嗯,晚安!”程亚通轻轻地说。

沈霖给了他一个微笑,他们第一次这么友善。她转身没走两步,听到后面“喂”的一声,程亚通靠在车窗上很大声的叫她,她依旧是个没名没姓的人。她也大声回应道:“什么事?”

“你说那个女孩子会不会嫌弃我的家庭?”

“只要真心喜欢就不会!”

她的发丝因风而凌乱,那句简单而坚定的话里也伴着沙沙的秋风。

后来沈霖才从许曼妮口中得知,程亚通曾经有过一个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他是个穷小子,女方家里因为嫌弃他有个要照顾的智障妹妹而反对他们来往,他女朋友在犹犹豫豫中断了关系。这件事导致了他在个人问题上没有自信。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样,今时不同往日,房子车子票子他一应俱全,美女们都对他趋之若鹜才对。过去是他拖油瓶的杨杨现在已经不再是问题,反而给了那些聪明女人接近的机会。也许表面不拘一格的他,内心想要寻觅一份真挚的情感。

第十章 遇袭(3,4)

小琪依旧没有回来。

那晚她回到出租房,客厅里聚集了几个有点痞气的男人,均是小余的朋友。坐在沙发上抽烟打牌,整个房子弄得乌烟瘴气的。沈霖的内心滋生出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一直无法入睡,手放在枕头底下,握着那把防身用的水果刀。

她现在做梦都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小小的能容纳得下她的房子就好。数着手里的存款,买了房子得还贷,生活压力真的很大。心里还有一点后悔拒绝了沈遨。和他结婚日子也可以过,或者接受他的安排,去他开的会计事务所上班,胁迫他提供一处住房…

她想着自己要是能够委曲求全一点多好啊,委曲求全的生活不必担惊受怕。

可是男人又有几个靠得住的?靠得住的不是被占有就是被预定,而像她这样的残花败柳还有什么资格讲要求?有人要就该偷笑了。现在后悔那时候听魏嘉文的不要孩子,如果有孩子,现在也有个依靠和奔头。但换个角度想,他们是不会有孩子的,从一开始魏嘉文就蓄意离婚,为离婚扫清障碍。

他该喜欢过那个女人才会这样啊,而她甚至还羡慕起了那个女人,拥有一份如此执着的爱情。

她打电话给温岚,想让她过来陪她,可惜温岚值夜班;打电话给许曼妮,许曼妮居然破天荒地关机了!生意电话居然可以关机,这种状况以前从没有过。

她睡着了,梦境里似乎有人进入了她的房间,潜意识里想起了那几个痞气的男人。一股让人作呕的男性气息越来越近,她猛地睁开眼,下意识地要伸手去拉台灯,就被人压在身下,身体无法动弹。她吓得尖叫出声,很快嘴就被捂住。“你别叫了,他们都走了。”陌生的声音,她分辨不出这个男人是谁。

黑暗中,男人粗鲁地想要占有她。她绝望地挣扎着,脑袋里闪过魏嘉文的影子,她以为自己会死。

两人在纠缠扭打之际,她猛地给了他要害部位一膝盖,这一脚是致命的。这个男人马上就捂起他的要害部位“嗷嗷”大叫。嘴里还骂着:“臭□,够狠的。”

那一刻她的思维无比清晰,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开灯,而是随手把窗帘拉开,让路边的灯光照射进来,以便观察形势。男人头套黑丝袜,依旧捂着□,痛苦地抬头看她,明显是预谋。她敏捷而果断地从枕头下掏出水果刀,那把救她命的水果刀,使出全身的力气反身勒住男人的脖子,刀尖抵住在他的喉结处,只要稍稍一用力,就能插进他的喉管。明晃晃的水果刀结合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昏黄的灯光,折射出慑人的光芒。她的手在抖,声音也在发抖:“你别动,刀子不长眼睛,把我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大姐,你别乱来。”那个男人求饶,外地口音。

沈霖咬着牙命令:“闭嘴,下床,否则我就一刀捅死你!”她的声音几乎让人战栗,眼神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凶狠和果敢。

她的手不停地发抖,精力高度集中,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不仅要拿捏好水果刀的分量,直直地抵在他的喉管,而且必须保持警惕,防止男人反击。好在她身材高挑,不比那男人矮多少,钳制起来不会那么吃力。趁着灯光逼着他一步一步前进,逼他开门。

客厅里一个鬼影都没有。从客厅到大门也就十几步路,却走得异常艰难,好几次沈霖以为自己会被反击。她逼得很紧,知道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她不想杀人,但是也决不能被伤害。脑子里已经做好了决一死战的准备。

凶犯兴许是没经验,或者真的被她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公寓是没有电梯的老公寓,她不喊也不叫,一路狂奔而下,起初差点崴脚,边跑边往后看疑犯有没有追来,直到踏上大地才把提着的心才放下一半。

她还是不断地沿着光亮的地方奔跑、奔跑。在瑟瑟的初冬的寒风中光着脚,忘记了寒冷,也不知道害怕。那光亮仿佛是她绝望的人生中的一点希望,奔跑的动力。她的手上还紧紧地握着那把水果刀,这把水果刀见证了她的恶毒。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面,到今天才明白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她在逃亡中脑中最先闪过的人是公公婆婆和魏征,那份滋养了她多年的亲情,成为了她在这个城市遭遇危难时最为信任的情感。爱情呢,她的爱情跑哪里去了?和魏嘉文一起死了吗?也许吧。她没有心情悲伤,也没有情绪怜悯自己,连哭也忘记了。

她内心其实也有刚强的一面。

她的屋子现在肯定在被洗劫,但她要自己的命,钱财乃身外之物。

她不知道现在几点,路上没有行人,只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还开着,里面的营业员在打盹。讯息时代,已经没有人往便利店门口放置一台公用电话,因为没钱可赚。她只得厚着脸皮进店里找营业员借电话,趴在收银台上的营业员睁着懵懂的双眼,见到她手上的刀顿时清醒,大惊。不断地往墙跟退去,语无伦次:“你、你、要做什么,别乱来…”

沈霖几乎是乞求:“我遇到了麻烦,手机借我打个电话行吗?朋友来了,会付你钱的,好不好?”

营业员指着她的刀,战栗地说:“你、你先把凶器放下,不然我就、就报警…”说着掏出电话,欲拨打状。

恍然之间她才意识到自己手上还有刀,慌忙把它仍在了地上,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小弟:“帮帮忙行吗?”

营业员看她一副衣衫不整的样子也不像打劫的,在犹犹豫豫中把手机扔在了收银台上。沈霖却如获救星一般,拿着手机开始拨打电话。她最先打的是魏征的电话,关机了无果,然后是许曼妮,依旧是加班,在不得已中她才拨打了值夜班的温岚的手机。她能记得住的号码也只有这几个。

她也想到了沈遨,如果温岚的电话依旧关机,她会求救于他,不会介意他怎么看。假若事实如此,她的命运将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但没有如果,温岚的电话没有关机,并且很快就接起了电话,所以不会去打扰熟睡中的沈副总。

听到温岚的声音,她才觉得自己还活着,但却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

在她的述说中惊呆了的温岚立即放下工作直奔现场。

这种等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并且极度缺乏安全感。

她的胸罩带子在和凶犯撕扯中断掉了,睡衣扣子掉了两个,狼狈地抱着前胸在便利店内来回走动着,并且不时地观察着店外的动静。纵使她再大胆也不敢走出去。

胆小的店员还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拿着钢刀的女人是个单纯的受害者。瑟瑟发抖地把收银台锁好,钥匙紧紧地拽在手上,就如刚刚的沈霖拽着钢刀一样。

脚踩着铺大理石的地面,底下传来阵阵寒意,沈霖才发觉自己没有穿鞋。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谓豁出去了,也就没所顾及。

她非常想给母亲打个电话,听听双亲的声音,听听声音就好。那些声音就能把她已经冷却的心温暖过来。墙壁上的挂钟指着三点一刻,这个时间让人不寒而栗。

程亚通风尘仆仆地赶来,见到他的刹那,沈霖顾不上问他怎么来了,也不顾上和他的关系,一句话也没有,扑过去狠狠地抱住他,在他的怀里寻求安全和温暖。这个时候的人心里不存在半点男女私情,他是她在重生之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她把他当做了至亲。其实他们不过见过几次面,只是朋友的朋友。

那一场狭路相逢,有多狼狈,只有他知道;这一次死里逃生有多落魄,也只有他知晓。

他亦紧紧地拥住她,她的身体不断地颤栗,唇齿之间不断地上下战斗,发出“咯咯”的响声。他像安慰一个受惊的孩子般吻着她的头发轻轻地说:“没事了,没事了。”凌乱的发间传来淡淡的清香,那是属于她的味道。

就那样拥抱了良久,沈霖才算是清醒过来。挣脱了他,理了理头发,抱着胸对他说:“我刚刚向他借了电话…”

程亚通马上反应过来,脱下外套披在了沈霖身上,并且从钱夹里掏出两百块给店员,以作酬谢。那个到现在还没摸清状况的男店员再三表示不要,还是在程亚通的执意要求下收下了。

程亚通看着沈霖光着的脚,柔声问:“能走吗?”他当时是想抱她上车的,毕竟男女授受不亲,有所顾忌。“你等我一下。”然后她飞奔出便利店,沈霖听到了“滴答”的汽车开锁声,很快便看到程亚通拿着一双咖啡色的毛拖鞋出来,对她笑笑说:“刚买的,忘记拿出来了,先穿一下。”

款式一般的大毛拖鞋却给了沈霖莫大的温暖,可以让她舒服地行走,木了的脚趾头有了知觉,知道寒冷。

离开店铺前,那个店员将沈霖丢在地上的水果刀捡了起来递给她:“这个是你的。”

沈霖将刀在眼前晃了晃,带走了。

他们坐在汽车后座上,清冷的车灯衬得沈霖的脸越发苍白,嘴唇发紫,脖子上有一块淤青。他问她:“其他地方受伤了没有,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沈霖摇着头。

“报警了吗?”

沈霖抬眼看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流露出耐心与温和,傲慢和无礼仿佛与他不沾边。

“没有。”

他征求着她的意见:“想报警吗?”都知道这种事报警其实没有多大意思,疑犯肯定逃之夭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出现在电视剧里。

沈霖茫然地点着头:“可是我不认识那个人。”

“你敢一个人呆着吗?我上去看看,你住哪一栋?”

沈霖立即用力地抓住他的手臂,怕他会消失似地说:“我不要一个人呆着。温岚会过来吗?”

程亚通看着那双细若无骨的手,心里就顺从了:“应该差不多到了吧。”

说话间,车边就停了辆的士。温岚跳下车看到沈霖还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难过地抱住她说:“没事了,没事了。”然后摸了摸沈霖的头和脸,大骂:“哪个混蛋干的,要是抓到非拨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不可。”

站在车边的程亚通点了一支烟对温岚说:“你陪她,我上去看看,那王八蛋肯定会把他们家给洗劫一空。在哪一栋?”

温岚很流畅地背出了出租屋的地址,“你一个人行吗?”

沈霖把水果刀给程亚通,“一个人很危险,这个带上。”

程亚通摆摆手,不无得意地说:“我最近练跆拳道,正想试试身手。放心吧,没把握的事我不会去做。”一个人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程亚通走后,温岚出于职业习惯问沈霖:“我们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如果凶犯得逞了,我们也要保护自己。”

沈霖摇摇头,目光呆滞:“我差点把他给杀了,刀指着他的脖子,一不小心就捅进去了。”

温岚倒是很不厚道地笑了:“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你的形象在我心里一下子崇高起来了,哈哈。”

沈霖带着哭腔:“喂,你还有心思笑,你不知道刚刚有多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