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芝加哥的骄傲,全美最高的摩天大楼,现在在全世界也能排上号,不少游客排队在那儿等观光梯上摩天台看风景,每个人都一副兴奋激动、傻乎乎来大都市见世面的样子。

我比那些游客还等而下之,离那个楼还有一百米就开始深深地自惭形秽,一到大门口直接腿肚子转筋,摩根和咪咪死拖活拖都没把我拖进去。同是保安,这楼里面的兄弟看起来可跟我们家楼下王大爷的档次相去甚远啊!

摩根好言相劝:“没事,他们不会揍你的。”

咪咪则直接对我的紧张情绪表示不满:“你怕个毛线,我们是租户好吧,给钱的大爷好吧,米饭班主好吧,他们要对你敬礼的!”

我哭丧着脸:“什么跟什么,你要我租哪儿?门口那块儿垫脚的地方吗?”

把我血都卖光了估计都住不起这儿吧。

但轮不到我考虑卖不卖血的事,咪咪大摇大摆就进去了。说起来他的行头比我还寒碜呢,偏偏人家似乎对此毫无意见。

他上去看了一圈,找到最贵的那一处空置房随便看了两眼,发现里面有洗手间,有小厨房,水电基础生活设施完备,就马上表示满意。而后从随身背的包里摸出一大堆绿油油的美金现金,跑到物业管理的办公桌上一摔,说:“这地方我要了!”

我觉得他至今没被绑票的盯上,一定是在祖宗坟上烧了高香啊!

在西尔斯大楼租下一个贵死人的地盘,这件事跟我来芝加哥的目的有什么关系,看起来大家都不清楚,也没人交代,总之大家就这么住进去了,里面什么都没有,摩根和咪咪对此也无所谓。

开始的两天咪咪宣布要倒时差,总是猫在空空如也的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蒙头大睡,照他那投入的姿态来看,我好几次都怀疑他是不是直接死了。摩根对他的了解很深,叫我不要去管他,而他自己所干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看电视,买大量的本地杂志和报纸回来。本地的电视,本地的报纸,尤其专注于社交版,尤其专注于登了大幅狗仔偷拍照片的那些八卦消息。

我问他这是在干吗,他就指给我看:某某印堂发黑,估计已经得某某病到了第三期;某某手指甲下有黑色斑点,边缘锐化,癌细胞正在潜伏期;某某嘴角抽搐被拍了个特写,神经控制肯定是出了问题。

每发现一个名人即将英年早逝,他就大喜过望,那德行实在难以形容。

然后,他打开电脑给人家写邮件,预告这个令人激动兴奋的事实——为什么谁的邮件地址你都有?

“人家根本不会理你的邮件吧。”

“等他病得要死,他就会理了。”摩根下了个结论,“这些,就是我们的提款机,你知道吗,丁通?”

我摇摇头:“幸好老子不知道。”

这么混了好几天,某一个半夜,咪咪忽然跟鬼上身一样从角落里鲤鱼打挺般爬起来,打开冰箱找了两个鸡蛋和一碗冷饭——都是我们这几天去唐人街吃饭打包回来的残羹冷炙。他三口两口吞下去之后,穿上衣服就出了门。我眺望着窗外半夜三更的芝加哥连鬼都没几个的空旷城区,心想他这是要出门去打劫吗?

以咪咪的素质看,如果他的专业是打劫,一定也是不世出的天才打劫犯,因为天亮的时候他回来了,还带来了大量医学检验设备、治疗仪器、手术设备、全新的医生制服、办公桌、接待台以及改善候诊环境用的大株绿色植物。

最扯的是还来了个金发碧眼、看起来又漂亮又蠢得伤心的洋妞,说是我们的前台!

他先是自个儿爬上楼,打开门喊了一嗓子叫我们准备着,然后上述一切东西都被专门的人通过货运电梯和安全楼梯有条不紊地送上来。我睡得糊满眼屎,一边打哈欠一边看,被眼前浩浩荡荡的运货队伍吓了一个马趴。倒是摩根不愧跟咪咪是多年的兄弟,只见他胸有成竹地开门迎客,指挥人这里卸货那里拆包,不时亲自开箱检验设备的成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八成新还是垃圾货。

看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还经常堵在门口发愣,摩根好心递给我五十块钱和一个能塞在耳朵里的同声传译器,说这是没投放市场的实验室级高科技产品,可以同时传译四种语言。叫我下楼去汉堡王吃点儿东西,而且务必要吃久一点,最好等天黑后再上来。

我没奈何出了门去吃天杀的汉堡,传译器很好用,但解决不了不会说的问题,所以大家都以为我是个哑巴,给予了我格外热情的照顾。

汉堡王只耗了我半小时的时间,估计摩根和咪咪在上面才刚刚开始装无影灯,干点什么好呢?脱衣舞俱乐部可能会在哪个区呢?

打开随身带的城市地图研究脱衣舞俱乐部可能在的区域,忽然,我的眼睛定格在了某条街道。

芝加哥北区,距离密歇根大街四个街区,沃尔顿街。

我这辈子没来过芝加哥,上辈子也没来过,地图上所有的街道名对我来说都十足陌生。

只有两个是例外。

十二 丁通的挣扎

我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钱,照着地图指示的路线去坐地铁,换乘公车,还走了一段。我对英文毫无概念,但靠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对着猜站台的名字,也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

整个过程中我一无所想,一无所见,唯一的小插曲是在地铁里遇到两个黑人,都穿着连帽衫,看我的神情丝毫不友好,而且还慢慢踱过来,对我形成前后夹攻之势。

他们都比我高两个头,龇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俯视我,来者不善。

我吸了口气,瞪大眼睛,在他们还没完全逼近之时,大踏步主动冲上去,几乎和他们脸贴脸。我直截了当地戳了戳他们胸前的肌肉,用这几天才学到的英文咬牙切齿地问:“What?”

旁观的乘客都赶紧躲开,用一种“这小子真是嫌命长啊”的眼神看着我。

而我所有的全都是炙热的兴奋,心中热切地期待着一场街头混混式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酣畅淋漓的肉搏。

那个充满MRI和拉丁文医学名词的世界跟老子真的没缘分。

但眼下是我熟悉的世界,不管要打架的人是白,是黄,还是黑。

估计是横的怕不要命的,气场能说话,那两位黑朋友被我戳了之后,考虑了一下,哧溜地从我身边越过,骚扰别人去了,叫我和看戏的人们都好不失望。

大概四十五分钟之后,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绕圈子,反正我就站在了那个在心中已经烂熟的地址面前。

北沃顿街1418号,史蒂夫·辛格所住的地方。

标准的美国梦实现者应该住的房子。早上八点左右,车库半开着,主人可能正准备出门工作。两部车,捷豹和克莱斯勒,角落里堆着小孩子骑的三轮自行车和滑冰鞋,自行车是蓝色的,滑冰鞋是粉红色的。

奇武会给的资料上说,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站在花园外长久凝视着那扇白色的闭着的门,想象着门后有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肯定是和我的不一样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吃臭豆腐,嗯,他们大概吃那种蓝色的长霉菌的奶酪,摩根给我闻过一次,我当场就翻了白眼。

习相远而性相近,貌似如此而已。

但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走进某个老太太独自居住的房子里,把她对人生最后阶段的一切计划或梦想都结束在一把锋利的刀片下,变成一种粉碎的状态,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比喻意义上。

他会不会呢?

我看着那栋房子,看不透墙壁。

墙壁比人心单纯多了。

那我又凭什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该死呢?

他们不是一杯酒,一杯酒会把所有信息纤毫不差、恒定不变地展示在那里,只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敏感,就能把它们区分得清清楚楚。不存在冤枉,也不会有误会。

我打了个寒噤。

咪咪和摩根带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感,似乎这个世界上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

就算有人会因为我的一句胡言而死于非命,这都更接近一个黑色的笑话,而不是真实的悲剧。

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着一个即将被摧毁的小世界。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传来小姑娘清脆欢快的笑声,在冲着某处喊着:“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转过身落荒而逃。

那天我在芝加哥街头游荡整日,心乱如麻,不断走进各种超市顺手牵羊,又在混出大门之后把东西丢回购物车里。

晚上,我回到西尔斯大楼的办公室,从电梯刚出来就以为自己走错门儿了。

烫金门牌高高挂在门外,写着咪咪和摩根的大名——全名,我都是看了他们的护照才知道的,带着各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头衔和后缀。

入门处是雅致整洁的接待台,旁边是候诊室,摆设舒适大方,那沙发看起来就想叫人摔一屁股,茶几上放着最新的八卦杂志和严肃报纸,足够迎合各种口味。

无论从哪个细节看,这都是一个完备专业的私人诊所,而且是非常高档的那一种。

最绝的是接待台后,早上咪咪带回来的那个金发笨女郎正在整理东西准备下班,看样子还蛮辛苦的,多半是工作了一整天。

她微笑地看了看我,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丁通先生,您的合伙人都在医生办公室等您。”

“明天见!”临出门她还这么跟我招呼,跟真的一样!

而后她就施施然走了,半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份工作可能压根就拿不到薪水。

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好家伙,这是怎么搞的?就一天的工夫,什么都齐全了,医生办公室、候诊室、治疗室、隔间都弄得漂漂亮亮的,哪儿来的鲁班牌装修队?

我溜达了一圈,回头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摩根坐在靠墙的沙发上,咪咪靠在落地窗旁边,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各自盯着某个点发呆。

我没惊动他们,蹭过去看了看屋子内的装饰,印象深刻啊!咪咪跟美国各种政要、好莱坞明星、欧洲王室成员的合照,摩根的各种科研成果奖、各种学位证书都框起来了,很巧妙地放在各种小地方,叫人不觉得那是炫耀,但又不可能不注意,一旦注意到就会脸都吓青,顿时肃然起敬。

我满怀钦佩:“怎么合成的?技术真好啊!”

咪咪随便瞥了一眼:“都是真的。”

他指指某照片中搂着自己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某位名媛——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还认这个,以前我在纽约,大家就只认钱。”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小丁,干活。”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挽起袖子:“干什么活?”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都酸了,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那是要逆天啊!

“你选一个,另一个就没事了,你两个都不选,就两个都得死。”

“总得搏一搏吧。”作者:白饭如霜

他说得很随便,很没心没肺,但逻辑无懈可击。

我吞了吞口水,展开那两个纸团,盯着看,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在看拉菲和善本书,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

我希望有一个人的名字上会浮起一层血色,那些受害的无辜老人将冤魂附于其上,向我传达昭然若揭的暗示。

室内寂静无声。

但两个名字还是呆呆地在纸条上刻着,毫不生性。

它们只是圆珠笔写成的两个蓝色名字。彼此之间,毫无区别。

尽管摩根和咪咪都没有看我,但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那种被期待却深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脑子,脑汁都被刮得要发烫了。

我猛然把那两个纸团一丢:“我做不到。”想了想,我纠正了自己的说法,“准确地说,我做不到只看名字就下判断。”

“我要看到活生生的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观察他们。”

咪咪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我有这个要求,他给了我一个痛快:“难度不大,明天就满足你。”

然后,他转过身去问摩根:“那个病人会什么时候到诊所?”

摩根看了看表,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上来了。”

这时候门铃叮咚一响。

摩根干脆利落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穿上白色的医生制服,不知上哪儿摸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我在懊恼中还有闲心八卦:“什么病人啊?”

咪咪在旁边说:“芝加哥警察局前任总局长。”

我咽了一口唾沫,被这个伟大却非常不应景的头衔镇住了:“你,是准备跟人家自首吗?”

咪咪一点笑容都没有:“哪有,我只是拿他的命跟他换点东西罢了。”

当天半夜,给前任警察局总局长朋友看完病,咪咪和摩根又循例失踪了,这两位上的可能是吸血鬼的医学院,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们如此偏爱在月明星稀的时候大展拳脚。天亮的时候回来,门铃按得震山响,叫我到大厦停车场后面的空地集合,我下去一看,得,一人开了一辆车。

我擦了擦眼睛,实在没法相信自己的视觉能力。

但我的大脑根据它对眼前人的了解,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

献血车。

我蹿上去看了一圈,确认这不是“西贝货”,是正儿八经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献血车,连放在门口的献血光荣宣传单和纪念徽章都是齐全的。

上哪儿弄来的?真新鲜,原来美国也有这种东西。

咪咪直乐:“美国当然有,还有献血献得上瘾的,哭着喊着拖不住的呢!”他像背教科书一样念叨,“鼓励公众义务献血是最有效得到免费血液资源的途径,应该在全世界推行。”

他穿上白大褂,也戴上平光眼镜,和摩根对拍了一掌:“我们兵分两路,丁通你先跟我去。”

我莫名其妙:“去哪儿?”

咪咪探头往驾驶室的GPS上看了一眼,说:“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

我心里一沉。

那是另一个我熟悉的芝加哥地址——薇薇安·绍恩住的地方。

十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

何况我并未从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恶之意,至多是有一种——不安全感。

在咪咪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对他这么说:

“通常美艳绝伦的年轻女子身上惯有的那种骄横与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没有,她并不期待路人会对她行注目礼,也可能是太过于习惯注目礼,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状态,但对于能否成功毫无信心。

“这感觉真奇怪,对吗?但我的感觉也很少骗我。”

咪咪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他显然打定主意不影响我的判断,那么如果到最后我们发现杀错了人,他也不用承担协同杀人的过失。

但我觉得他这样纯属没义气。经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级秘医,怎么还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呢。

第二天一早换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车子在北沃顿街与另一条街相邻处停下来。这里比华盛顿街的人流量更大,踊跃献血的人也更多,没一会儿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队,其中有一个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为标准人体骨骼模型的瘾君子也上车要求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摩根不动声色为他抽出紫色的黏稠的血,照样封存,我目送那个人一步三摇离去的样子,忍不住问:“有用吗?”

摩根看了我一眼:“救人?没用!害人?也许。”

真是狂野。

九点左右我们看到史蒂夫·辛格驾车出来,车后座的两个安全座椅里是他的那一儿一女,天使般可爱的小人儿。他们的车子经过我们献血车的时候,两个孩子齐声念起车身上喷涂的公益广告词,史蒂夫的车戛然停下,而后他跳出驾驶室,越过排队的人,向摩根探问:“会在这儿待很久吗?”

摩根从旁边拿起一张日程表看了看,简直跟真的一样:“到下午三点,然后是道宁街。”

我在车的后部看着史蒂夫。

和薇薇安相比,他更像是直接从照片上走下来的,男人不容易被服饰或化妆改变,他现在的样子我感觉好像已经看过一百次了。

蓝色衬衣,干练的短发,说话很快、很果断,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眼睛。

他在和咪咪聊天的时候,车子里的两个小孩儿争先恐后地叫着爹地,挺吵闹的,尽管是令人愉快的那一种,他为此抱歉地向周围的人点头微笑。

我像被人在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身体往后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