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梓岑用了一分钟,将自己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却也想不出这个孩子到底是谁。小男孩干净整洁的笑容莫名好看,像是极富感染力似的,白梓岑也不由地会心一笑:“你好,小舟。”

她顺理成章地坐进车厢后座,正打算和小男孩说说话。结果还未等她有所动作,曾兆已经打开了后座的另一侧车门,大方地跨了进来。

后座空间较大,坐着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曾兆也不急着去开车,只是温和地搂住小舟的肩膀,将他白净的脸,往自己略显黝黑的脸颊上靠。

实则,曾兆的肤色并不黑,顶多是小麦色。只是,对比了旁边脸蛋白净的小舟,倒像是从东非地区逃难过来的。

白梓岑不由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曾兆大方地将手臂搭在小舟的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稚嫩的肩膀,向白梓岑夸耀道:“我儿子曾易舟,跟我像吧。”

“兆哥,你开玩笑呢?”白梓岑继续笑。

曾兆与曾易舟相视一笑:“是不是因为我们父子俩,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所以你不信了?”

“不信。”白梓岑摇头。

“真的,不骗你,小舟随他妈,长得白净。”曾兆朝曾易舟挑了挑眉,像是要在他身上得到认同:“小舟,你说是不是。”

曾易舟甜甜一笑,也不吭声,只是腼腆地点了点头。

白梓岑不忍心再看曾易舟被曾兆折腾,只好连连回应道:“好好好,我信了。”

白梓岑其实并不惊讶,曾兆与梁延川同岁,整三十的年纪,又是事业成功的人,必然是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的。

曾易舟似乎不太爱说话,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把玩着手中的魔方,旋转、扭曲、再旋转。曾兆坐在他旁边,也不打断他,安静地和白梓岑说着话:“小舟这孩子吧,本来性格就随她妈,不太爱说话。再加上我跟她妈在外打拼的那几年没能陪着他。他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住在山村里的老家,父母又不在身边,就自然养成了安静的性格。”说到最后,曾兆的嗓音低沉了不少,像是在懊悔:“说起来,也都怪我忙着工作疏忽了他。”

“兆哥,别说这么说。”提及孩子这件事,白梓岑也有伤。她艰难地扬了扬唇角,说:“你一门心思对着工作,也总是希望给小舟更好的生活,这事不该怪你的。”

“或许吧。”

曾兆眼眸黯淡,像是在隐藏着什么。白梓岑见状,故意岔开了话题,朝他调笑道:“对了,小舟的妈妈呢。说了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嫂子长什么样呢?不过照着小舟的样子,一定不会差。”

“小舟的妈妈,你见过的。”曾兆还在笑着,只是这笑容里,多了份悲悯,多了份艰涩。

白梓岑微微讶异:“谁?”

“小紫。”

如果说,当年被拐卖到山村里的时候,曾兆像是个替她挡风遮雨的大哥哥。那么小紫,就是那个无微不至地帮衬着她的大姐姐。

那时候,她刚到农村,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养父母硬是要拉着她要下地种庄稼,猝不及防地,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因为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前一秒,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下一秒,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

白梓岑不敢抗争,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

庄稼地里,多的是不明的生物。白梓岑发现的时候,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钻紧她的皮肤里。

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而小紫,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长得很白净,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也不慌,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

“这是水蛭,喜欢吸血。我给你撒了盐,待会它就会掉下来了。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

白梓岑咬着唇,含糊地朝她说:“谢谢。”

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兆哥去过城里,他跟我说,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原来真是这样的。”

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而后滚落到草地上。那人慢慢地站起来,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我姓朱,叫小紫,住你们家隔壁。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小紫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第一次笑了:“我叫白梓岑,我爸妈都叫我小岑。”

“真好听。”小紫的笑,让人无理由地相信,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

“小紫姐,你也可以叫我小岑。”

她腼腆地红了脸颊,叫她:“小岑。”

之后,小紫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帮衬着白梓岑。例如,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又例如,收割小麦的时节,小紫总会陪着她,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地一根不剩。

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甚至,连曾兆这个朋友,都是小紫教她认识的。

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白梓岑虽是惊讶,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当年,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连带睡梦前的话题,也总是他。曾有一次,午间打盹的时候,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兆哥,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小紫对曾兆的喜欢,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也不过是为了…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

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易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摊开手掌,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

白梓岑垂下眼睑,细细地打量着曾易舟稚嫩的模样。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她就觉得对曾易舟有些莫名的眼熟感,这才想起来,原来这种熟悉感,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小紫。

与曾兆、小紫阔别十年,当真是物是人非。白梓岑不由地感叹道:“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怪不得,仔细看的时候,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娶了小紫姐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如果我没记错,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独树一帜的村花呢,当初想要娶她的人,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

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易舟越发深沉的眼神。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都快十年不见了,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

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小岑,小紫过世了。”

“五年前。”

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睁大了双眼,完全不可置信:“怎么会?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呀。”

“是急性败血症。”曾兆顿了顿,“那病来的太快了,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

白梓岑张开了嘴巴,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最后,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吐了一句:“怎么…会是她。”

曾兆笑了笑,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自己创业是,生活也是。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我才发觉,一个人,有时候是真的无力。病来如山倒,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突然没了,就是没了。”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心,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那一整个星期里,我四处求医问药,恨不得给医生跪下。然而,很可惜,还是没能救得了她。”

“她走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二岁。”

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白梓岑眼泪决堤。她捂着唇,也不敢大声哭,只是谨慎的呜咽着。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

曾兆温和地望着曾易舟,柔然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二十岁的时候,就给我生了小舟。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她毅然决然地就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说起来,我也是愧对她。她临走的时候,小舟才两岁。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小紫那姑娘,我可真是对不起她。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到头来,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现在五年过去了,偶尔在梦里梦见她,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兆哥兆哥地叫着我。

只是一伸手,却又抓不到了。”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兆哥,快别说了,我难受。”白梓岑终是忍不住打断了曾兆。

眼泪如同塌陷了的石窟,杂乱无章地掉落在车内的地毯上,悄无声息。泪水模糊了眼眶,白梓岑都快看不清眼前的事物了。然而,朦胧中却有一双小手,凑到了她的脸上,胡乱地替她抹了抹。

“阿姨你别哭,小舟都不哭鼻子,你也别哭呀。”曾易舟扬着皎洁的笑容看着她。

原本,白梓岑只是对于小紫的离去一时间难以接受。但当曾易舟伸出绵软的小手凑近她的时候,她的情绪里却忽然多出了一种名曰心疼的触感。她的晓晓,也是和小舟一模一样啊,幼时无知的年纪,就离开了母亲。

她有多心疼晓晓,此刻就有多心疼小舟。

她仓皇地抹着眼泪,对曾易舟说:“阿姨不哭,阿姨不哭了。”只是眼泪却依旧像是断了线似的,一点停歇下来的预兆都没有。

曾兆也不忍心看下去,忍不住轻轻拍了拍白梓岑瘦弱的脊背,说:“小岑,你别哭了,你才刚出院,身体会撑不住的。早知道告诉你小紫的事,会让你这么难过,打死我我也一定不会说的。”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气:“兆哥,我只是难过没地方发泄,你就让我哭,哭干净了就好了。”

听白梓岑这么说,曾兆只好担心地嘱咐她:“注意点身体,别让自己累着了。你小紫姐临走的时候还吩咐我,以后要是能够再遇见你,一定要替她多看你几眼。她说你虽然外表坚强,但骨子里却比谁都脆弱,如果能再碰见,让我一定要替她好好照顾你。”

曾兆话音刚落,白梓岑就不可抑制地嚎啕大哭了起来。羸弱的脊背强烈地颤动着,像是随时都要垮塌下来。她脸整个埋在自己的双手里,得了手掌的掩盖,她的声音都开始变得歇斯底里。

“她以前对我那么好,而我,连她临走的时候,都没能来得及去送她一程。兆哥,我是真的心狠。”

曾兆没说话,只是安抚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如同年少时一样。

“傻姑娘,你那时候又不在她身边,这哪能怪你。”

待白梓岑情绪逐渐平稳之后,曾兆才终于坐到驾驶座上,轻踩了几下油门,将车驶离了医院。

白梓岑陪着曾易舟一同坐在后座上,曾易舟十分乖巧,他并不擅长说话,只是低垂着绒毛般细长的睫毛,继续安静地玩弄着手上的魔方。

前侧驾驶座忽然传来了一声轻咳,之后,一句突如其来的提问,打断了白梓岑原本平静的心绪。

“对了,小岑。”

“嗯?”白梓岑一门心思地观察着曾易舟认真的模样,连带回应都是闷闷的。

曾兆不经意地问了一句:“那天我在医院遇到了上次和你碰面时见到的梁检。你们以前…认识?”

白梓岑的目光猛地一顿,这才慌张地抬起头来,望向曾兆的方位。她大约是觉得,自己的表情太过狼狈,又忙不迭地补上了一个难看的笑脸:“兆哥,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只是觉得,每次你有事,他好像都会在场。”

她低垂着眼睑,看不见她此刻的表情:“像我这样活得低三下四的人,哪可能和他那样的人有交集呢。”

“小岑,别这么说自己。”

白梓岑笑了笑,嘴角扬起的弧度僵硬而卑微:“我只是在阐述事实而已。我这样贫贱的人,哪能认识他呢。谁都知道,他是梁延川,远江市巨贾梁振升的儿子。一个高高在上的他,哪能和尘埃里的我,有瓜葛呢。”

车厢内意外安静了片刻。几分钟后,曾兆小心谨慎地将视线上挪了些。而后,透过前挡风玻璃的后视镜,细微且谨慎地窥探着白梓岑的表情。

曾易舟似乎睡着了,正安稳地躺在白梓岑的怀里,而白梓岑也正眉目慈爱地望着他,如同是她的亲生子一般。对于曾兆来说,眼下,似乎是绝佳的时机。

“小岑,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白梓岑不明所以,压低了声音,怕吵醒了怀里的曾易舟:“什么怎么样?”

曾兆犹疑了一会,才咬紧牙关将深藏已久的情绪,说了出来:“小岑,小舟还很小,我想给他找个继母。”

“兆哥…你这是什么意思。”白梓岑浅浅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我想过了…”曾兆清了清嗓子,语气轻缓:“小岑,我觉得你很合适。”

“兆哥,你是在开玩笑吗?”白梓岑的脸白了白。

迟疑许久,曾兆才终于将那一句隔了近十年的话说出口。语气里,裹挟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却也夹带着星点的强横。“小岑,你本来就该嫁给我的。”

“你知道当年我在你离开的那个山头,问了你什么吗?”曾兆扬唇微笑,弧度浅淡而低微,像是在回忆着什么。“我当时在那个山头问过你,是不是等你找到父母回来之后,就会嫁给我。”

“可惜…你没有回答我。而我,最终也没能等到你回来。”

白梓岑怔在当场。

白梓岑十六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她险些被养父母被迫着嫁人,她险些摔死在山头上,她险些失去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幸运的是,所谓的“险些”只是事后的一种感慨,因为都未能成真罢了。

而十六岁那年,她做的最成功的事,就是直接逃出了大山。

当初被人贩子拐卖到这里时,白梓岑已经十岁了。因为年纪太大,加之又是个女娃,愿意接手的人少之又少。最后,人贩子辗转找了一户十年没出一个孩子的农户家庭,才终于以低价将她出手。刚进村里的第一年,白梓岑一直想方设法地在逃跑,有几次差点跑出山里的公路了,却最终被愚昧的村民找了回来。而每次逃跑后,面对白梓岑的…总是养父母的一顿毒打。

古语说,棍棒之下出孝子,山村里的人用实际行动,将这句话展现地淋漓尽致。人是有恐惧心理的,长久的毒打之后,白梓岑渐渐地也不敢轻易逃跑了。只是心里,依旧怀揣着这一桩心事,只等恰当的时机,伺机而动。

终于,六年后,白梓岑找到了出逃的契机。

已近晚年的养母突然被查出怀孕,整个家里像是疯了一般地狂喜。介于白梓岑已有数年未在逃脱,养父母也逐渐对她放松了警惕。山里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全家都巴望着养母一举得男,而白梓岑这个买来的女儿似乎显得有些多余。

时年,白梓岑十六岁。落后的山村不比城市,十六岁的姑娘在老旧的山村里没有婚配,是一件极为羞耻的事情。

养父母一直知道,白梓岑和隔壁的小紫,还有村长家的儿子曾兆走动地极为热络。于是,就寻思着找媒婆上门,问问曾家父母愿不愿意过来提亲。

白梓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曾家已经拿着聘礼上门了。明明照养父母的家境,曾家是绝对不会愿意娶她的,只是如今闹成这样,白梓岑倒是无奈了。她跪着哭着拒绝养父母的提议,然而他们却像是迫不及待地要赶她走似的,一句都不愿意松口。

以前白梓岑就知道,小紫一直迟迟未嫁,就是在等着曾兆亲自上门提亲。从日常的生活里,白梓岑也不难看出,曾兆对小紫应该是有些情分的。只是现在她的养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和曾家父母达成了协议,她想…估计曾兆也是蒙在鼓里的。

婚事操办地很快,养父母怕白梓岑逃婚,连着三天就一直将她困在屋里。第三天的时候,养母拿来了红嫁衣给白梓岑换上,然后给她头顶布了块红方巾,就直接将她送进了喜轿里。

白梓岑很想逃脱,但机智的养母已经将她的手反绑在了背后,饶是她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喜轿并不稳,山路一路走一路颠,没过多久,就到了半山腰的村长家——曾家。

山村里是没有仪式的,也没有好看的婚礼,教堂和白纱。将新娘子送到了男方的家里,这新娘子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曾兆掀开白梓岑的红盖头时,白梓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像话了,整个脸上全是干涸的泪渍,胡乱地黏在她的脸上,万分狼狈。反剪在背后的手腕,已经因为强烈地挣扎而擦破了皮肤,血淋淋地有些可怖。

曾兆见状,赶忙就拿了剪刀,替白梓岑剪开了麻绳,捧着她的手腕,问她:“小岑,是不是弄疼了?你父母怎么能绑你呢!”

白梓岑静默地继续流泪,片刻之后,才抬起了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眸子,安静地叫了他一声:“兆哥…”

“怎么了?”见白梓岑流泪,曾兆有些心慌。

“兆哥,我想回家了。”

曾兆试探性地问:“那要不我现在就让你父母过来?”白梓岑没发觉,对于让自己回家这件事,曾兆并没有松口。

“他们根本不是我的父母!”白梓岑挣开了曾兆,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如同一只落入蜘蛛网却还拼死挣扎着的蝴蝶。她大哭大喊:“我的父母他们在远江市!他们在等我,我要回家!”

白梓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扯住他的手臂,哀求:“兆哥我知道的,这桩婚事你也是被勉强的对吗?我看得出,你喜欢小紫姐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不想做中间插手的那个人,你就当是做件善事,放我离开好吗?”

“小岑,你别哭了,冷静一下。”曾兆是知道白梓岑的过去的,从城市被拐卖到山村,落入一户贫困的家庭。

六年的交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过,关于出逃的梦想。她说,她的父母一定在等她回去,他们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发疯的。她还说,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着和她如出一辙的名字,叫做白梓彦。

“兆哥,你叫我怎么冷静。”白梓岑抽噎了许久,才绝望地坐了回去,朝曾兆小心翼翼地摊开自己的掌心。她不过才十六岁,但手心里已经布满了茧子,指甲盖里还抹着泥土粉尘,整个手掌都是灰蒙蒙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她无妄地笑了笑,一滴晶莹的泪花坠入她的掌心,瞬间就被隐藏在了灰黑里。

“兆哥,你知道大提琴吗?”

曾兆摇摇头。

“大提琴是一种四根线的乐器,你用琴弓在琴弦上摩擦的时候,会生出非常好听的音乐。它的声音低沉沉的,有音乐家曾梦幻地称它为…情人的耳语。”述说回忆的时候,白梓岑的眼眸里都是闪着亮光的:“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妈就带我学习大提琴了。我练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我妈妈曾说过,保护手指对一个学乐器的人来说无比重要,甚至每天都会替我用牛奶泡手。那时候我以为,大提琴是世界上最艰难可怕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它的艰难程度…可能都不如一根晒干了的玉米。”

白梓岑将那双灰黑的手,胡乱地往身上抹,像是这样抹着,就能擦回原来的白净。

她低低地叹了一声:“这六年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出这双手原来的模样了。我妈妈以前总夸我的手好看,白净又没有骨节。然而,六年,在搓了上千万根玉米之后,它都已经变得又黑又脏,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我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的话,他一定要亲手替我带上白纱,然后在有朗诵圣经的教堂里,亲自把我的手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笃定了全身的勇气,义无返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而皎洁:“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做到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机灵,险些掉进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的来源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疑:“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浮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