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于是没洗脸也没刷牙,也没有故作矜持,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回复他的留言。

和“莴苣”的笔谈很舒服。他敏感却不酸腐,体察得到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却并不会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欢讲自己的事,细细碎碎,有时候乍一看和日志的内容毫无关联,读着读着,我突然就回忆起在写下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经历了怎样沮丧的心情。

我从前往后一条一条地读,最后一条,自言自语似的,他说,出来唱K吧。就在这时候Z给我发短信说有朋友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来。

我学生时代一直对KTV喜欢不起来,大多数情况都坐在角落给别人鼓掌,一旦被指着说“去点歌啊”就头皮发麻。后来工作了才渐渐明白KTV的好玩之处原来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当时我痛快地答应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里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莴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过来坐在我身边,好像我是他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极大地缓解了我的尴尬。包房里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莴苣催促他们点歌,和他们开玩笑,偶尔因为切了他们的歌而被满场追着打,但最后,一定会坐回我的身边。

他上一秒钟朝唱歌的人喊话“跑调啦”,下一秒突然转过来和我讲,“你初中时候很受

欢迎啊”,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朝着场中某个姑娘大喊,“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为觉得他唱周杰伦很好听。屏幕上出现的是一首粤语歌,谢霆锋的《游乐场》。“莴苣”是广东人,

大家自然起哄让他和Z合唱。他推脱再三,Z不理他,拿起一只话筒自顾自唱了起来,大家跟着拍手,也不再关心“莴苣”的推辞。我在沙发角落找到了另一只话筒,放到了有些落寞的“莴苣”腿上,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我看过你高中在地理杂志上发表的小论文。”

又一次赶在我发问之前,“莴苣”拿起话筒,接上Z开始唱第二段。他唱歌并不算好听,勉强不走调而已,何况,他还那么紧张。

他们一人唱一段,没和声,磕磕巴巴将整首歌唱完,“莴苣”自言自语地说:“我们第一次合唱。”

Z诧异地看着我们,中途偷偷问我:“你们认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和“莴苣”甚至都没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无论在

网络上还是面对面。然而他已经知道了初中时有追求者给我建了一个专门的、

令人羞耻的百度贴吧并在里面写了很多封情书;也知道高中时候我给《地理教育》杂志写过一本正经的小论文。而我,根本不需要问他为什么在万千校内网友中挑中我的日志来回复,因为我什么都明白。

我想我不是被特别关

注的那一个。Z的每一个细微动态所牵连到的女生,“莴苣”应该全部都认识。

“莴苣”约过我一起去看十佳校园歌手的初赛。十佳歌手大赛最好看的就是初赛,只要报名就能参加,所以有千奇百怪的选手,进入复赛之后大家都不跑调了,也就不好玩了。

“莴苣”深以为然。同样的,他也认为新盖起来的二教长得像个骨灰盒。我曾留心分辨过,这些一拍即合里,究竟有多少刻意迎合的成分。

到了现场“莴苣”才告诉我,他今天是代表他们社团来给一个女孩子加油的。他用了大量繁复绚丽的修辞手法来称赞那个女孩子唱歌多么好听,社团旅行时女生和小周的和声多么默契,他们全社团觉得两人是多么天作之合……

说话的时候,他眼角一直在瞟着我。我问:“她是几号出场,我跟你一起加油吧。”

很快,那个女孩出场了,唱宇多田光的FirstLove。这首歌副歌部分很高,有大量的假音,现场唱起来要么惊艳,要么惨烈。我能听出女孩子平日的确很有实力,然而在校园歌手大赛这种混响严重又没有耳返的简陋舞台上,她不可避免地走调了,鬼哭狼嚎。

“莴苣”出神地盯着台上,没有注意到我在观察他,还有他嘴角的笑意。

其实我曾经在“莴苣”自己的校内日志里看到过许多次这个女孩的名字。那次唱K我也硬被他塞

了话筒,十分僵硬地和Z合唱了《今天你要嫁给我》,而这件事出现在“莴苣”日志里的时候,我和Z“频频对视”“火花四溅”——就像每一次他描写Z和那个女孩唱歌一样。

台上的女孩知道自己表现不佳,有些尴尬,“莴苣”适时发出鼓励的尖叫声,大声鼓掌,我跟着一起。

等女孩继续唱第二段,他朝我咧咧嘴:“太难听了。”

后来我知道Z也在,他们一同去旅行的那群朋友都在现场。那天女孩唱砸了,那天“莴苣”很高兴。

Z约我越来越频繁,我也常常会把通选课的作业借给他抄。“莴苣”依然和我在彼此的日志下面插科打诨,无论短信还是见面都聊得默契投缘。

他有迎合我的成分,我知道。“莴苣”太聪明了,反应迅捷,完全有能力把你抛出的绣球踢出花来。投桃报李,我也会在他并不主动询问的时候,状似无意地讲讲Z在做些什么。

他又开始吹捧起我和小周天作之合,好像已经将那个女孩抛之脑后。

偶尔会有真情流露的时候,他说:“小周再也不出来跟我玩了。”但刹那他就继续摆出笑嘻嘻的脸,夸张地抻懒腰说:“哎呀,有异性没人性啊!”

每每此时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他们之间隔着横跨不了的天堑,底下暗河涌动,流淌的不是友情,我不知道也就算了,可以作为傻大姐,组局满足他的心愿,偏偏在我们

没有互通姓名的那天晚上,我看到了等在路灯下的那张不被爱的面孔。

光棍节当天,我在书城看到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觉得名字应景,薄薄一小册应该不难读,买了好几本准备送人,正巧Z打电话约我吃晚饭。

我们就在书城楼下碰面,这时候我收到了“莴苣”的短信,问:“你是不是和小周一起吃饭呢?”

我很讨厌被调查和监视,但当这一切来自“莴苣”,我却觉得可以容忍,或许是因为知道他只是透过我来看别人。

“莴苣”没等我回复,继续说:“你们两个没良心的。”“我约他过光棍节他都不出来。”“你做好准备哦,我猜小周会表白,嘿嘿嘿。”

他连发了好多条。我的手指悬空在键盘上方很久都不确定应该回复什么。吃完饭,Z和我散步回学校,我把书送给他作为晚餐答谢,在宿舍楼下,

他和我说:“我喜欢你。”

“莴苣”那几条短信究竟想说什么呢?他是一个会给女孩爱的抱抱的同时,为女孩跑调出丑而开心的人,你怎么揣测都不一定猜得完全。

但他成功了,至少站在路灯下被表白的这一刻,我第一时间感受到的不

是喜悦,而是“‘莴苣’果然猜对了”。我说,“让我想想。”Z没有失望,很温和地说“好”。

第二天“莴苣”就约了我吃午饭,之后每一天都找我。他见到我的开场白,第一句话永

远是,“你还没答应小周啊”。

不管口头上有没有正式答应,大家眼中我们早已经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了,Z走路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我会回握他。说要考虑一下只是女生的矜持,“莴苣”不可能不明白,他却始终揪住这一点不放,对于我都无所谓的形式感,他在意得不得了。

那年寒假我和Z都没有急着回家,他在上新东方的GRE课程,每天要上五六个小时的课,而我在上日语班,默默准备下学期申请去东京读双学位。

我们联络得不勤,“莴苣”了然于心。

“莴苣”问我:“学校南门外的半分利,你吃过没有,别看店面很破,其实很好吃的。”

我说:“那就去啊。”

的确很好吃。小店破旧但干净,老板为了能多揽几个客人,硬是在有限的挑高中搭出来一层,加了两桌。我们就坐在半空中,等着水开。

“莴苣”突然问我:“你有没有点青笋?”然后他就讲了《莴苣公主》的故事。

这一次终于轮到我激动地附和。别人都只听过《长发公主》的故事,没听过前面她妈妈偷吃莴苣的这一段,你居然也看过!

“莴苣”眨眨眼,说:“青笋就是莴苣,要不要来一盘?老板!半盘切条半盘切片!”

我们严格地将青笋片和青笋条分别放进白锅和红锅里,一次煮一分钟,一次煮五分钟,分成八组来尝试,最后一致决定,煮一分钟的脆脆的

青笋条最好吃,无论在哪个锅里。

“我吃火锅最喜欢吃青笋。我们约定好了哦,以后只吃青笋条。”什么鬼约定?但我还是点了头。那天“莴苣”像喝多了,话比平时还密,不再绕着弯子猜哑谜。

他说军训那一屋子男生都觉得他很怪,除了Z;他说没想到Z愿意答应他出去旅行;他说国王游戏的时候,国王点名两个人交换裤子穿,抽到卡的就是他俩,他怕Z不玩,于是故意激将说谁不玩谁心里有鬼;他说他们一起耍到早上,看到了城墙上的日出。

我安静地听着,偶尔接上一句,说:“你们关系可真好。”火锅的热气也蒸出了我的热情。我说:“Z好像都很少再唱周杰伦的歌了,

他最近一直都在练粤语歌,觉得自己发音不准。”顿了顿,我又加上,“都是你上次KTV唱过的。”

莴苣很开心,拉着我讲了一大串歌名,好像指望我这个连KTV都不爱的人能够记得住,然后转身报给Z参考。幸好中间有一首我知道,是陈慧琳的《最爱演唱会》。

我说这首我很喜欢,以前以为陈慧琳只会唱可怕的《记事本》。他大笑,说,我也最喜欢这一首。

他立刻就开始哼。

曾经多热情,散过的心也别要灰;大世界,像舞台;换节目所以没往来;无论多么欣赏喜爱,完场便离开;鸣谢你共我,被人当作极配。

似是而非的歌词好像激发了他。

“莴苣”突然站起来,拎起我的外套,说:“外面下雨了,你去接小周下课吧。”

我看向窗外,北京冬天的雨十分少见。我耸耸肩,说:“太晚了,何况我又没有伞。”

他说:“我有,我陪你去。”

我愣了几秒钟,接过他的衣服。我想问我们两个都只有一把伞,要怎么去接Z,斟酌再三又把话咽了下去。

路上他还在唱那首歌。

Yougrabmysodacan,

andyouholdmysweatinghand.Ilongtoseetheboringband,becauseI’myoursuperfan.

蒙蒙细雨根本用不着打伞,但我陪他去。

新东方租了很多放假空置的小学校作为临时教室,我们去的这一间离半分利不远,但并不好找,至少我自己从没来过。“莴苣”轻车熟路,时不时招手示意我快跟上。

门前已经围聚了不少接孩子的家长。

“莴苣”站在路灯下,戴上了外套的帽子,细雨霏霏像绒毛一样包裹住了他的脑袋。他突然问了一个他早就该问的问题。

“你和小周,怎么认识的?——哦,我忘了你们是高中同学。”“我们高中不认识。大学才认识的。”“那是怎么认识的?”他一脸好奇。

因为你。

看着他,知道这个答案会让他难过。“就是选了同一门课,就这样。”“哦,那一点都不浪漫啊

。”他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满意。

我也有问题想问他。我想问他究竟为什么每天找我聊天打屁,如果我在舞台上跑调他会不会很开心,那么多聊到午夜都不想睡的话题,他是真心共鸣,还是只想从我的一百句废话里找到缝隙窥探一秒Z的踪迹?

可是我把你当朋友啊。就当我无法忍受这种沉默,准备要和他聊聊真心话,他猛地转过来看我。

“谢谢你。”

我被他吓到了,冷不防他把伞塞到我手里,从背后大力狠推了我一把。

正是大门敞开的刹那。Z和他的同学们最先走出来,壮观高大的一整排,刚要抬步下楼梯,就看见我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踉跄着冲上台阶,举着的伞也甩在一旁,几乎要当众跪倒。

Z连忙扶住我,高兴地问:“你怎么来啦?”“这么点雨你就来送伞啊,秀恩爱分得快,知不知道啊!”

我被男生们的哄笑声包围,急得想骂娘,焦躁与难过沸腾着漫过喉咙,烧得我半个字都发不出来。

我来不及理会他们,匆忙向上跑了几级台阶,朝远处张望。“莴苣”已经冲出重围,背离我们跑远了,他回头的视线刚好对上我的,

可我的眼镜被雨淋湿了,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张开手,像一只飞不起来的鸟,冲进一盏一盏路灯光里,消失在黑夜的尽头。

我和Z的恋情维持了小半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上自习、吃饭、看电影……

我去了日本之后,共同话题寥寥,Skype上越来越沉默,大家都还年轻,海阔凭鱼跃,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农历新年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都聚在公共厨房里一起包饺子。我和唱FirstLove的女孩居然报名了同一个交换生项目,又被分到同一桌。寒暄

了几句,她突然问我认不认识“莴苣姑娘”。

当然,“莴苣”在她那边,有着不一样的昵称。“一度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后来渐渐就不联系了,”我含糊地说,

“他叫我去十佳给你加油来着。”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唱砸了。”“谁让你选那么难的歌。”她沉吟片刻,说,是“莴苣”鼓励她唱那一首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女孩用力地捏合了一个饺子,馅儿不小心从肚子那里爆开了,她连忙找纸巾去擦,边擦边笑,眼神明亮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也一定明白的吧。”我点头。

很多年后,和我一起目睹了“莴苣”与Z深夜散步的男生告诉我,他原本想追我的。

“早知道就不嘴贱了,拉着你看热闹,煮熟的鸭子都看飞了。”我们大笑之后便不再提。我突然想起了“莴苣”。

就在他险些把我推了个跟头的当晚,12点,“莴苣”在校内上更新了一篇日志。

他说我提起心爱的歌激动不已,在火锅店当众唱完了整首《最爱演唱会》。放屁。

他说我提起Z一

脸娇羞。放屁。他说我看到下雨便急着说要去接Z,饭都不吃了。放屁。他洋洋洒洒放了三四千字的屁。我突然懂得了他写这些荒诞日志的理由。

“莴苣”爱上了他的男主角,而我,只是他写出来的女主角。这个女主角,会唱《最爱演唱会》,喜欢吃脆脆的莴苣条,看到窗外下雨,

会紧张地拿起伞,向着爱人飞奔。

这个女主角,和男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大早上打着哈欠,彼此依偎去城楼上最美的日出。

把世间爱情都当成戏来演。是戏就会散场。

[1]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莴苣”写的结局,比人世间发生的要美一点,疯一点,难过少一点。在那篇日志的最后,“莴苣”空了好几行,写下了一句话。

“粤语歌已经唱得够好啦。不用再练了。你唱什么都好听。”

这句话我没有转告过Z。苦练粤语歌的什么的,全都是我编的。

[1]引用自褚明宇文章,已获得原作者授权。

我是她的家乡。

2010年的冬天,我第一次领教上海的冷。

和许多北方人常常挂在嘴边并引以为豪的那种彻骨的严寒不同,上海的冬季的冷是不急不缓的,将人与环境湿漉漉贴在一起,无处可逃,室内室外一样令人绝望。

记不清究竟是十一月的哪一天,我照旧从办公楼走出来,汇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面无表情地踏上地铁,在苍白的灯光下和满车厢同样漠然的乘客一起被这个城市错综复杂的地下血管输送到各个角落,爬上地面,没入夜色,饿着肚子打开房门——

玄关的射灯洒下橙色的暖光,然而眼前宽广空荡的客厅里弥漫着和室外一样清冷的气息,甚至因为空关幽闭了一整天,透出几许怨气。

我不知道别人的概念中,“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于我而言,这无关房子的归属权,屋子的大小,异乡还是故乡——至少,在你疲惫不堪地穿过冷冰冰的城市,打开房门的一刹那,扑面而来至少该是暖意,至少该有人问候说,回来啦?饿不饿?想不想家?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一条狗。

一条可以依偎取暖的狗;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甚至是电梯爬行的声音时就早早守候在门口,眼神热烈、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狗。

“你回来啦?”——倒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才算数。

萝卜是20

11年春天才来到我身边的,我已经自己度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冬天。

在朋友的帮助下,她从重庆跋涉千里来到上海,一路上的颠簸让这个大块头吃尽了苦头。当她的笼子从车上被抬下来,结结实实落在我楼下的草坪上时,我几乎不敢去亲自把笼门打开。

她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电视上常常出现的、陪伴在警察叔叔身边协助缉毒追踪等安保工作的“黑背”。虽然尚未成年,可是体型已经过于庞大。她咧开嘴巴伸出舌头“呼哧呼哧”散热,大大方方地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齿獠牙。

司机早就绝尘而去,上午十点钟暖暖的阳光下,我傻站在笼子边,迟迟不敢伸出手去解开笼子口简单的一道锁。

在买她之前,我已经看过她拍摄的训练视频,乖巧敏捷,帅气却又流露着憨劲,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大眼妹,有一双其他德牧脸上少见的美丽眼睛。德国牧羊犬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对人对狗都偏冷淡,从他们的眼神中可见一斑。然而视频中萝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科目训练中做错动作时,会怯怯地抬眼去偷瞄训练员的表情,看到对方佯装发怒,就讨好地摇尾巴耍无赖,眨着眼睛求饶——满操场英姿勃发的警犬里,她像个误入其中的邻家小姑娘。

然而面对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小姑娘生在巨人国,耍无赖是XXXL号的无赖,卖萌是X

XXL号萌,嘴巴和牙齿自然也是XXXL号的凶,我没想过自己受不受得起。

我的手指搭在笼子边,第一次觉得这双因为练琴而比其他女孩子大出好几圈的手,在她的大黑脸衬托之下,竟然如此白皙小巧。

那种感觉很奇异,因为这个不相干的念头,我强烈地预感到,我的世界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就在这时候她结束了在笼中的困兽之斗,抬起眼睛看我。

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小警花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眼中略带戒备的哀求就像温水,刷地冲散了我心里郁积一整个冬天的阴冷。

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打开了笼子门,眼疾手快拉住牵引绳,将她带了出来。

正在暗自庆幸一切顺利的时候,她忽然发足狂奔,我毫无准备,被直接拽了个狗啃屎,摔倒在草坪上。她拖了我两步之后才发觉,转回头,用软塌

塌的舌头热情地舔我的脸。像一匹马。

相处之初,还是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发生的。

第一次带她出门遛弯,我们绕开楼梯口,直奔电梯。第二次再出门,她就已经知道乖乖地直奔电梯间而去了。我兴奋地讲给朋友听,以证实我养了一条多么聪明伶俐的狗,朋友凉凉的一句话就浇灭了我所有的热情:

“你还是带着她走走楼梯吧,上海去年刚有过一场大火,万一有什么意外,你家忠心护主的狗好不容易把你拖出房门,然后你们俩一

起静静地——死在电梯门口。”

于是后来我还是带她乖乖地走楼梯了。

萝卜很喜欢水,带她去宠物店洗澡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店员一开始都有些畏惧她彪悍的品种和相貌,几分钟之后就发现这是一只可以随意蹂躏的狗,洗澡吹风修理指甲,她都安安静静地坐在台子上享受,歪着头,善良的眼睛一直望着玻璃门外的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去参加中学生乐团的训练,我爸也是这样,背着手站在训练室的玻璃门外,笑呵呵地看着我。

那种心情也许会有些差别吧——爸爸看我的神态里应该包含着更多的期待和希望,而我对萝卜却没有过什么期待,也从没想过她未来会长大成才远离家乡什么的。

然而,殷殷的注视中,总有什么是相通的吧。

当然萝卜对水的喜爱不只是这样。每天晚上我泡澡她都会站在旁边看,下巴搭在浴缸边,硕大的脑袋一动不动,紧盯着水面的泡泡。我一度觉得难堪,阻止了几次之后也就坦然了。

某天晚上,正在书房整理东西的我听到浴室那边有奇怪的声响,走过去一看,萝卜不知怎么就跳进了空浴缸,正在里面摇头摆尾地撒欢。

可能,是在,学我吧?